试论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如何更好发挥职业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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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扎实稳妥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贫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发展新理念,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中的职工安置工作。

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的原则,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有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平稳转岗就业,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政策(一)支持企业内部分流1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支持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企业职工。

对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利用“互联网+”、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走出去,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在优化升级和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创造新的就业空间。

3支持企业挖潜内部潜力,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以上的,可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助和岗位补助,单独享受社会保险补助的,可将社会保险补助人数由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提高到100%。

基层反映:关于在去产能过程中如何安置职工的对策及建议

基层反映:关于在去产能过程中如何安置职工的对策及建议

基层反映:关于在去产能过程中如何安置职工的对策及建议近年来,我国在去产能过程中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然而,随着产能过剩问题的加剧,很多企业面临着关闭或减少产能的压力。

这导致了大量的职工面临失业或转岗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有必要研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首先,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以帮助那些受影响的企业安置职工。

政府可以通过调整社保政策,提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从而减轻职工失业后的经济困境。

此外,政府还可以提供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帮助职工提高就业竞争力。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转型,以增加就业机会。

其次,企业也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积极安置职工。

对于要关闭或减少产能的企业,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转移职工岗位。

例如,通过与就业需求较大的企业进行合作,将职工转岗到相关行业,确保职工的就业稳定。

企业还可以提供技能培训机会,帮助职工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再就业能力。

此外,企业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赔偿和福利,以减轻职工压力并提高其福利待遇。

第三,职工个体也要主动适应和调整自身。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市场也在发生变化。

职工们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和能力提升,关注市场需求,尽早做好职业规划。

同时,职工可以主动寻找转岗机会,开展创业或自主创业等就业方式,以减少对企业的依赖。

要善于利用社会网络资源,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扩大个人人脉,增加就业机会。

对于基层反映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进一步完善安置职工的对策和建议。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其次,政府可以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引导、调拨产能,减少企业关停和失业压力。

最后,政府可以建立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机制,通过职业培训、技能认证等方式,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和就业质量。

总而言之,通过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克服去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的问题。

“三去一降一补”背景下山西省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安置问题研究

“三去一降一补”背景下山西省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安置问题研究

“三去一降一补”背景下山西省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安置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和产能过剩问题的突出,山西省在“三去一降一补”的政策引导下,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淘汰过剩产能。

在产能过剩行业淘汰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妥善安置受影响的职工,为其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避免出现大规模的下岗潮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本文将就山西省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安置问题展开研究,探讨该问题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以及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一、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安置问题的现状1.产能过剩行业淘汰的影响产能过剩行业淘汰所带来的职工安置问题是一个长期而且严峻的社会问题。

产能过剩行业淘汰后,受此影响的职工往往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岗位,面临再就业困难,收入减少,工作和生活稳定性受到影响。

职工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再就业也可能面临着低薪酬、待遇差、工作环境恶劣等问题。

2.职工安置的困难和挑战产能过剩行业淘汰给职工安置带来了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淘汰产业多为传统行业,产能过剩,地域集中等原因,再就业岗位相对较少,导致职工再就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职工普遍年龄较大,在技能、学历方面可能存在短板,再就业难度增大。

一些职工由于长期在产能过剩行业工作,心理上也会出现一定的顾虑和不安,对再就业有所抵触。

3.政策的制约和不足当前,国家和地方对于产能过剩行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制定了一些政策和措施,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和不足。

一方面是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衔接不够,导致一些受影响的职工在实际中难以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

政策的执行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导致一些职工的实际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1.加强政策和法律保障针对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安置问题,需要加强政策和法律保障力度,确保相关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到位。

一方面,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产能过剩行业职工的权益和保障措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要完善政策的衔接和配套,确保政策的适用范围和边界,使得每一位受影响的职工都能够得到相应的政策保障。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

为积极有效地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化解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适度大于需求是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有利于调节供需,促进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

但产品生产能力严重超过有效需求时,将会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阻碍产业结构升级。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国际市场持续低迷,国内需求增速趋缓,我国部分产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特别是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尤为突出。

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

钢铁、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势必会加剧市场恶性竞争,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企业职工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能源资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产业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

当前,我国出现产能严重过剩主要受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阶段,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一些企业对市场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加剧了产能扩张;部分行业发展方式粗放,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集中度低,没有形成由优强企业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导致行业无序竞争、重复建设严重;一些地方过于追求发展速度,过分倚重投资拉动,通过廉价供地、税收减免、低价配置资源等方式招商引资,助推了重复投资和产能扩张;与此同时,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政策、规划、标准、环保等引导和约束不强,投资体制和管理方式不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生产要素价格扭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健全,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落后产能退出渠道不畅,产能过剩矛盾不断加剧。

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保障职工再就业

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保障职工再就业

是 依法依规 原 则。 依照 国家有 关法律 法规 和政 策 , 妥善
处理 劳动 关系 , 维护 企业 和职 工双 方的 合法 权益 。 各 相关单 位 要 根据 各 自不 同情 况 , 制 定符 合 自身情 况的职 工安 置 方案 , 并
分 流职 工就 业有 出路 、 生 活有 保障 。 然而, 去 产能 绝非 易事 , 不
求 日趋减 少 , 煤 炭生 产供 大于 求 , 风 电、 水 电、 核 电等 清洁 能源
下 岗, 分 流不是 裁 员” , 积 极开 辟 了大 项 目建设 分流安 置 、 争 取
社 会公益性 岗位 、 走 出去 对外创 业 、 转 岗调剂 、 内部退 养等 多元
占能源结 构 比重 不断加 大 , 煤炭 行 业产 能过 剩状 况 H趋 严重 ,
保 障职工 的知情权 、 参与 权 、 表 达权和 监督 可能 一蹴而就 。 一方面 , 产能 过剩行 业大 多是老 旧企业 , 就业 人 依 法履行 民主程 序 , 数 众多 , 牵涉 面广 , 去产能 必将涉及 大量职 工转 岗安置的 问题 , 处 理不好 容 易产生 不稳定 因素 ; 另一方 面 , 产能过 剩企 业多 有 大量 的资金 和债务 问题 , 既有 银行 的 , 也有 上下游 企业之 间的 , 这 些错综 复 杂的 资金 债务 问题 给企业 兼并 重组 和破 产 清算都
山有难 以割 舍 的感情 。 矿 井关 闭后 , 他们 失去 了工作 多年的 岗
位 和熟 悉的环境 , 人到 中年也要 重新学艺 , 有 的要 提前退 养 。 为
了服从改革 大局 , 他们 受到的冲击 最大 , 付 出的牺 牲最 多 , 思想
济 格局 的发 展 , 全球 环境 的恶 化以 及能 源结 构的 调整 , 煤 炭需 观 念转 变也 最难 。 在 化解 过剩 产能 的过 程 中, 国经 济的增长 。

工作心得: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形势分析和政策取向(最新)

工作心得: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形势分析和政策取向(最新)

工作心得: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形势分析和政策取向(最新)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

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

做好去产能中职工就业安置,对于推进去产能、调结构、转动力进程,有效治理失业、防范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局势、兜住民生底线具有重要作用。

形势分析过去5年,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明显成效,职工就业安置总体平稳。

展望未来,化解和淘汰落后产能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推进,职工就业安置工作任重道远。

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明显成效化解过剩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

5年来,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扎实推进,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的去产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退出钢铁产能1.7亿吨以上、煤炭产能8亿吨,安置分流职工110多万人。

钢铁、煤炭行业生产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产能利用率显著上升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将持续推进从长远看,我国煤炭、钢铁、水泥、船舶、化工等主要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仍然偏低,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也尚未达到79%83%的合理区间,并且存在许多技术工艺落后、耗能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

随着我国的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将持续推进。

这些都将对现有的就业岗位和就业结构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形势总体稳定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就业安置工作高度重视,作出重大决定和部署,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分流职工安置。

人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

主要涉及:将去产能中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对去产能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工技能提升;为受影响职工提供专场招聘、劳务对接、技能培训等多方位、多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通过实施降低社保费率、完善社保转移接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发挥社保安全网作用;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好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等。

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难点及对策作者:丁世平来源:《今日财富》2017年第24期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国际能源需求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促使煤炭行业再次进入了新一轮低谷期。

直到目前,我国煤炭企业在发展上依然要面临很大压力,做好全面改革工作成为了众多煤矿企业的必然选择。

本文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对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难点进行总结,并从拓宽企业内部安置渠道等四方面,论述了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对策。

近年来,由于我国在发展上受到了生态环境约束和经济增长速度调整等方面的影响,一些大宗商品在我国消费量逐渐下滑,促使我国供给侧出现了产能过剩情况。

以煤炭行业为首,我国现有的煤炭企业生产能力已经超过了57亿吨,再加上每年的进口数量,煤炭行业的总供给数量已经超过了60亿吨。

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煤炭行业的亏损数量已经超过了90%,为企业人力资源等工作增加了难度。

一、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出现的职工安置工作的难点1.涉及到的职工人数较多在新一轮煤炭企业产能过剩问题中,涉及到的就业职工就达到了130万人次,与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相比,员工人数多了3倍。

另外,煤炭行业职工一般都来自于最底层的工薪家庭,他们的收入支撑着整个家庭的生活,一旦这方面问题解决不好,便会衍生出很多矛盾。

2.可提供的分流安置岗位很少目前,我国已经将很多煤矿关闭,而能够用于员工分流安置的岗位已经非常有限,想要将生产过剩中的职工进行内部消化显然是不可能的。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煤炭市场已经出现萎缩现象,经济亏损十分严重,矿井周围的配套岗位更是少之又少。

3.分流职工转岗难度系数较大一般来说,煤矿工人的工作内容几乎都是围绕着煤炭生产展开的,这些职工在技能方面十分单一,在离开煤矿之后,能从事的工作项目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除此之外,很多煤矿的都是建立在距离城市较远的地区,职工平时能接触到的东西也十分稀少,严重者已经与社会发展相脱节,降低了其他企业对煤矿职工的接受程度。

如何处理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如何处理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邢明强
【期刊名称】《劳动保障世界》
【年(卷),期】2016(000)025
【总页数】1页(P61-61)
【作者】邢明强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试论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如何更好发挥职业指导的作用 [J], 刘淑娟;
2.试论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如何更好发挥职业指导的作用 [J], 刘淑娟
3.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中工伤职工安置的思考 [J], 王黎
4.产权改革中要处理好职工安置问题——巴山食品厂产权改革的启示 [J], 冯开兵
5.积极探索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路径——以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荆各庄矿业分公司为例 [J], 庞宇;蔡宁伟;马罡;石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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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139号)

部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臵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现就做好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臵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突出保生活、促就业、防风险,将职工安臵纳入就业工作规划、安臵政策纳入就业政策体系,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更多运用市场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有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安臵工作,维护好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平稳转岗就业,兜牢民生底线,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一)支持企业内部分流1. 开拓新的就业渠道。

落实企业分流安臵职工的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臵富余人员;支持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企业职工,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创造新的就业空间。

对通过上述方式分流安臵富余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费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2. 稳定现有的就业岗位。

对工艺技术较为先进、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稳定现有岗位。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二)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1.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

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2. 上述人员因破产等原因无企业主体并无出资控股企业的,与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可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

对策化解产能过剩亟须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对策化解产能过剩亟须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张亮?来有为2013年以来,我国出现了⼤⾯积和多⾏业的产能过剩现象,经济增速⼤幅度放缓,导致难以通过新增需求消化过剩产能。

产能过剩引发投资效率持续⾛低,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中央对此⾼度重视,近⼏年的中央经济⼯作会议都将化解产能过剩作为经济⼯作的主要任务之⼀,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做出了部署要求,各部门和地⽅政府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推动了化解产能过剩⼯作的开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不过,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本轮产能过剩具有范围⼴、程度深、延续时间长和化解难度⼤的新特点,当前在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仍存在⼀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当前在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问题(⼀)政策执⾏中存在⼀⼑切的问题当前产能过剩的总体表现是不少⾏业的产能利⽤率⾮常低,部分⾏业的产能利⽤率不到75%。

但产能过剩⾏业存在结构性问题,同质化程度⾼的重化⼯业产品和低端产品的供给严重⼤于需求,⽽与此同时,⼀些中⾼端产品、差异化程度⾼的产品有效供给不⾜,供不应求。

⽐如,产能严重过剩的钢铁⾏业⾯临着低端供给过剩和⾼端供给严重不⾜的结构性问题。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15年,我国厚钢板、中板、冷轧薄板、特厚板进⼝仍然持续增长,分别同⽐增长18.5%、6.9%、4.5%和3.2%。

这些进⼝钢材品种主要⽤于⼤型及超⼤型变压器、⾼档汽车、⾼档家电、风电、核电等领域。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落实有保有控的⾦融政策。

对产能严重过剩⾏业实施有针对性的信贷指导政策,加强和改进信贷管理。

⿎励商业银⾏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对产能严重过剩⾏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过剩产能、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信贷⽀持。

”在政策执⾏中,商业银⾏往往采取“⼀⼑切”的办法,对钢铁、⽔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业企业的信贷⽀持⼀律收紧,致使这些⾏业内⼀些技术先进、市场前景较好的中⾼端产品和项⽬也⾯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业竞争⼒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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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如何更好发挥职业指导的作用摘要: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是目前社会和许多企业都必须面对的一个突出问题,在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过程中,尝试引入专业的职业指导培训,发挥职业指导的引导作用,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产能过剩富余人员职业指导职工安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6年,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去产能,全年退出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形势和发展态势做出的研判强调指出,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然有周期性、总量性因素,但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导致的经济循环不畅。

所谓“重大结构性失衡”,表现在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的矛盾突出。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许多矛盾,或多或少都与产能过剩有关,若不及时化解,对经济持续发展影响很大,后患无穷。

产能过剩,已经犹如“恶性毒瘤”,成为当前中国经济最迫切需要医治的病症。

从长远来看,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但从目前看,会排挤富余人员,影响就业容量。

因此妥善安置职工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关键,关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实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如何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是摆在政府、企业乃至整个社会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而在此过程中,引入职业指导,有效发挥职业指导的引导作用,积极促进去产能职工的创业或转岗就业,对于化解过剩产能,安置富余职工,缓解就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研究背景:产能过剩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实力极大增强,2010年,中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

当前,在世界500多种主要工业品中,中国有220多种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

2014年,我国工业总体产能利用率约为78.7%,处于近4年来的较低水平,不少行业的产能利用情况令人担忧。

据有关统计显示,我国有19个制造业行业产能利用率都在79%以下,有7个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在70%以下,属于严重过剩状态。

产能利用率过低的行业范围已经从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等传统行业扩展到光伏、多晶硅、风电等新兴产业。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产能利用率超过90%为产能不足,79%-90%为正常水平,低于79%为产能过剩,低于75%为严重产能过剩。

据此判断,目前我国工业总体处于产能过剩状态,部分行业已经属于严重产能过剩。

以煤炭和钢铁行业为例。

2014年,我国煤炭产量38.7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46.9%,占世界总消费量的50.6%,均高居世界第一位。

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煤炭行业发展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

据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煤炭产量37亿吨,减少1.7亿吨;煤炭销量达35.13亿吨,减少1.91亿吨,全年煤炭净进口1.99亿吨,国内煤炭库存增加超过3.86亿吨。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煤矿总产能规模为57亿吨,其中,正常生产及改造的煤矿39亿吨,停产煤矿3.08亿吨,新建改扩建煤矿14.96亿吨,煤炭行业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滑至64.9%。

全国已出现大面积的煤矿停产、限产。

煤炭行业实际已经进入了需求增速放缓期、过剩产能与库存消化期、环境制约强化期、结构调整攻坚期‘四期并存’的发展阶段。

表1 2014年全球煤炭消费量和产量前三名国家排序(数据来源:《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5》)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也表现的尤为突出。

1996年,我国粗钢产量突破1亿吨大关,首次成为全球第一产钢大国,此后粗钢产量持续增加,国际钢铁协会数据显示,至2014年我国粗钢产量高达8.227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50.0%,是日本粗钢产量的7.4倍,美国的9.3倍,印度的9.9倍,俄罗斯的11.6倍,巴西的24倍。

2015年我国粗钢产量为8.038亿吨,下降2.3%,近30年来首次出现下降。

从产能利用程度来看,粗钢产能过剩是全球性问题,我国情况更严重,2015年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仅为67.0%,较2010年下降15个百分点,比全球平均水平低约3个百分点,处于严重产能过剩状态。

表2 中国及全球粗钢产能利用率变化趋势(单位:%)(数据来源:工信部、国际钢铁协会)二、去产能工作中职工安置现状及引入职业指导的重要意义去产能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是解决“人”的问题。

产能过剩问题不是短期形成的,化解过剩也不是一年两年能够完成的,实现职工的平稳分流和妥善安置是去产能工作顺利推进的基本前提,也是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

做好去产能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已经成为去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去产能职工安置的主要采取几种措施:一是企业内部分流。

企业依托现有的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内部分流安置一批富余人员。

二是促进转岗就业创业。

启动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

通过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增强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三是对再就业困难的大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职工本人自愿,企业统一,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四是公益性岗位兜底。

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

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

(二)当前去产能职工安置面临的主要困难:一是去产能涉及职工数量巨大,分流安置任务较重。

诸多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和国企改革问题在去产能过程中集中性爆发,使得需要分流的人员数量巨大,职工安置难度陡增。

调研发现,在去产能过程中,国企用工制度改革不到位、用人自主权没有真正落实、国企职工对企业高度依赖等问题比较突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政企不分、历史包袱重等问题普遍存在;国企职工可以享受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政策,而一旦国有身份丧失则无法享受该政策;企业内部女职工因为身份不同而造成退休年龄差异。

这些问题造成企业冗员严重、历史包袱过重、国企职工不愿转变国有身份、企业内部转岗矛盾突出等问题,使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更加困难。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去产能方案,将直接影响近200万名职工的就业。

据人社部统计2016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涉及28个省份,1905家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人数达72.6万,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大约仍需要安置50万职工。

二是当前经济下行与产业调整交织,就业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大规模职工分流对当地的就业承载能力提出严峻挑战。

2016年全国及各省统计数据显示,东北三省、山西、河北的GDP增速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然而这些省份是钢铁、煤炭去产能的重点省份,职工分流安置压力非常大,与当地就业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三是去产能企业职工一般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且技能单一,再就业难度较大。

这都严重阻碍了企业职工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再就业,加大了再就业的难度。

四是过剩产能行业高度依存型地区成为去产能职工安置问题的重灾区,企业长期亏损,职工权益严重受损,安置成本高企,资金缺口巨大。

在过剩产能行业高度依存型地区,由于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行业在本地经济中占比很大,许多其他产业也往往是钢铁、煤炭产业链上的延伸产业,钢铁、煤炭等行业近年来的持续低迷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区域内去产能重点企业长期亏损,地方财政难以配套足够的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转型、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等。

五是与实际需求相比,针对性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支持力度、时效期限等还不足以完全缓解安置矛盾。

调研发现,大量受影响企业职工仍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且企业欠缴失业保险费,因此无法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帮扶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范围。

当前,许多企业的待分流职工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无法享受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政策性服务。

而企业由于连续亏损,无力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上年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享受援企稳岗条件。

(三)引入职业指导的必要性由于当前化解过剩产能面临的艰巨任务以及职工安置的诸多问题,仅仅依靠政府和企业的单方面努力显然是不够的,只有政府、企业、职工以及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积极作为,才能将安置工作做到影响最小,效益最大。

当前去产能待安置职工普遍存在的特点是:其一,平均年龄偏大,40岁以上的占受调查企业的45%。

其二,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技能单一,中学及以下学历的占70%。

其三,工龄长,转岗抵触情绪高。

10年以上工龄的职工占全部职工的40%以上,工龄长的职工转岗再就业的抵触情绪更高。

这三种特点在就业时都是绝对的不利因素,如果简单执行安置政策,既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也会对现有就业秩序造成冲击,同时还有可能激发安置职工的逆反情绪,激化安置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在安置工作中引入培训,尤其是引入职业指导,对于顺利推进安置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1.职业指导有利于合理安置去产能职工职业指导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措施,首先表现在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的供给,与职业、工种相联系,具有一定的倾向性。

由于社会劳动体系存在不同种类、不同等级、不同复杂程度、不同劳动强度和不同劳动环境的职业岗位,这就要求有相应的不同类别的劳动者来从事。

对于某些专门的职业岗位,只有某些专门的劳动者才能适应。

一般说,具有某些专门能力的人,能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复杂劳动以及非专业性普通性职业活动,但是难于从事其他专业活动;无专业能力的人不能从事专业活动。

专业能力水平低的人,难于从事专业水平高的活动。

而专业能力较高的人又不愿意从事专业水平较低的活动或非专业劳动。

因此,在人力资源总体内部,不同种类、不同等级之间的替代性是较差的。

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如果继续坚持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采用“一次分配定终身”及统包统配的劳动力分配模式,把人当作与物同质的生产要素,使安置职工失去了选择职业的机会,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必然受到限制,就业、保障、福利三位一体的体制也会进一步加剧了国有职工对统配模式的依赖性。

一方面造成人才的大量积压,另一方面社会急需的岗位又找不到合适的劳动者,出现“求职难”与“进人难”的两难并存现象。

用非所学和人浮于事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巨大的人力浪费。

职业指导的作用一方面在于分析社会过剩劳动力的结构,预测社会需求趋势,使安置职工适应社会需要,主动调整自身的知识与能力结构,减少结构性失业另一方面根据社会需要的实际状况,求得人力资源的合理匹配,做到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这对提高安置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安置职工的作用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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