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学习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的精神
精准“政治画像” 做好“廉情预报”

精准“政治画像”做好“廉情预报”文黄从应胡晓斌艾新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监督,探索精准“政治画像”的做法,是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突出抓好政治监督要求的具体化,释放了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压力,对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有着极其深远的政治意义。
为什么?——“政治画像”是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六项任务,其中第一项就是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准确研判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精准发现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政治画像”,是四川省纪委监委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画像,实质是“政治画像”,着力破解政治监督空化泛化问题,将抽象的政治监督具体化。
驻部纪检监察组成立于2016年2月,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改为纪检监察组,编制10人,履行对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联机关、省社科联机关、四川报业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建期刊集团等200多个党组织、近万名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综合监督。
在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监督对象点多面广的情况下,如何转变过去监督方式由“关门监督”到“开门监督”,监督对象由“档案见面”到“人员见面”,增强政治监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既发现问题、又处置问题,成为不走的“巡视组”,是摆在驻机构面前的一道政治试题。
2019年以来,驻部纪检监察组着重围绕政治监督这条主线,制定《驻点监督试行办法》,《开展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评价“画像”实施办法》,采取召开一次思想动员、讲授一次廉政党课、组织一次问卷调查、进行一次个别谈心、接受一次纪法咨询、集中一次“政治画像”情况反馈的“六个一”工作法,共发现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86个,发现问题线索11个,对4人作组织调整处理,对1人中止提拔厅级领导干部程序,对4人立案审查,得到省纪委监委领导的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作了宣传报道。
最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文 精品

《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文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推动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互动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月2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他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
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这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
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
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
关于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情况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情况报告根据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我单位积极贯彻和落实相关工作,以下是我们的情况报告: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
2.配置了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和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3.举行了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和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
二、工作开展:
1.制定了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2.健全了派驻机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和工作流程;
3.加强了对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了工作效能;
4.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监控,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
三、问题和挑战:
1.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2.部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利益调整,
需要妥善处理;
3.工作推进周期较长,需要持续关注和细化工作计划。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2.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及时了解其他单位的改革进展情况,借鉴经验;
4.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推动改革工作落地生效,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以上是我们单位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情况报告,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驻在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认真分析查找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推进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建议。
派驻监督实践初探制度机制初步建立。
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明确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各派驻机构结合驻在部门特点,围绕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工作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为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
如,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派驻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机制。
监督力量逐步整合。
针对部分派驻机构缺乏查办案件经验及审查调查力量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日常监督以“驻点”为主,重大监督检查、重要问题线索核实等重点任务“联片”协作的格局,达到人员机动调配,力量有效整合的效果。
如,X市纪委监委将2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合成7个联动协作组,每个协作组由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审查调查室构成,有效整合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量。
监督效果稳步提升。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觉强化“身份意识”,把握职能定位,以在融入融合中发挥好监督作用为立足点,结合监督单位业务工作、行业特点,聚焦监督重点,履行好“探头”之责,对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本能够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
如,2018年,X市28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67件次,谈话函询104件次,立案92件处分85人,效果明显。
金融反腐再加码!“多面手”樊大志到证监会

从资料可见,2007 年,樊大志从瑞银证券调入华夏银 行,担任华夏银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一年之 后被提拔为华夏银行行长,在华夏银行的任期大概有十年左 右,直到 2017 年 3 月转任中国银行,担任该行纪委书记。
“派驻就要有派驻的样子,就要发挥派驻的作用”,樊大 志认为,改成派驻,责任更大、使命更重,我们要把全会精 神落到实处,边改制边监督执纪,日常监督一刻不能松,确 保覆盖派驻单位全天候、无死角,实现派驻挂牌即运行,坚 决打赢派驻单位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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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管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 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可以看到金融反腐将是今年反腐的重大看点,相关调 整还在继续。较之于以前的内设机制,中管金融企业的派驻 管理是动了真格的,其纪检监察的主要负责人都由中纪委派 驻,直接向中纪委汇报,从制度上扼制住了不自觉的‘护短’ 行为,旨在彻底切断‘大鳄’与‘内鬼’的关系纽带与利益 链条。”权威人士分析称。
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组长相继就绪
《金融理财》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中央纪委已向多 家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在加入华夏银行之前,樊大志曾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教师;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资金部副经理 ;北京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 心副主任、党组成员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学习解读《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内容要点

学习解读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意见内容要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0月31日,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全方位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下面,我们围绕意见六大要点亮点,进行一下学习解读:一、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
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
其重要意义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
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
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有利于强化对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的政治监督,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二,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一种机制。
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派驻监督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突出日常监督职能,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有利于强化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隨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发生了结构性改变,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工作,是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重要保障。
本文拟对新形势下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一是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存在矛盾。
现行政策规定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但派驻机构负责人同时担任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必须接受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派驻机构负责人在班子中不好定位,对驻在单位班子的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 的监督难以开展。
特别是单独派驻法院的派驻机构,派驻负责人比法院院长低两个职级,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小牛拉大车”式的监督存在着监督困难和监督力度不够的问二是驻在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在派驻机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驻在单位观念未更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制约派驻机构职能转变和监督责任的履行。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为单独派驻,这种现象就更为明显。
法院系统内设监察室(目前尚未撤销),由派驻机构负责人分管,一般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工作,都交由派驻机构负责人统筹协调或牵头安排,最后统筹或牵头都变成了具体承办,派驻机构陷入日常事务性工作,工作中存在着错位和缺位现象,实际上等同于法院的“内设机构”,“派”的权威未能充分体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混淆不清,出现了自己监督检查自己、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三转”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底气不足。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办公经费虽然在法院单列,但任何一项开支均需法院领导审批,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保障依赖于法院,工资、福利待遇由法院发放,享受法院行政序列人员的司法绩效考核奖金,年终目标考核奖等次与法院存在“命运共同体”现象。
派驻干部虽由纪委监委实施年度考核,但民主测评仍由法院干警打分,实际仍属派出机关和驻在部门双重考核。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五个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五个关系”派驻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执纪监督全覆盖的新要求。
县级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妥善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应当与担当的关系。
应当是责任、是己任,担当是作为、是有为。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履职尽责,必须先明职明责,只有知道该做什么,才能明确该怎么做。
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作为主要抓手,把日常监督作为重点,把协助驻在部门党委(组)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当作主责主业,真正把责任当“己任”,把“应当”转变成“担当”,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只有这样,才能在履职过程中做到理所应当,敢于担当,才能做到有为有位,有位有威。
二是处理好介入与融入的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性质相对独立,但独立并不是孤立,孤立就会格格不入,处处受阻。
要全面了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和找准驻在部门在工作中监督“盲区”,剖析存在的问题及线索,就必须要深入群众、深入调研、深度介入、深挖根源,切实做好“介入”与“融入”的结合文章,尽可能发挥好“三个优势”,即变被动介入为主动介入,发挥“以攻代守”的优势;变表面融入为深层融入,发挥“由表及里”的优势;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发挥“上下联动”的优势。
三是处理好督导与引导的关系。
督导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而非根本目的,引导才是其初衷和良策。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做到“三个经常”,即经常性利用各类会议、各类培训对驻在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经常性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指导引导,经常性对驻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通过经常性的督导和引导,切实增强驻在部门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行为自觉。
四是处理好“探头”与“刺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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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学习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的精神
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党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
《意见》指出,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意见》强调,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要建立中央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中央纪委国
家监委统一管理,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国家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派驻机构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
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审查调查协调、案件审理协调、重大案件督办机制。
分类施策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意见》强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派驻机构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
积极配合,自觉支持派驻机构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坚守派驻机构作为党的政治机构、派驻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