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应提前至少15分钟到达教室,打开教学广播软件、拷贝好上课所需资料素材,做好上课准备,进入准上课状态;

2、任课教师应准点上课,并首先点名签到,如实准确统计好上课人数,不得有误;

3、任课教师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须至少于开课前48h通知校方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调课或停课,无故擅自旷课者,视为教学事故处理;

4、上课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声音响亮、逻辑清晰、热情辅导、耐心答疑,不得随便耍脾气、闹情绪;

5、任课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课后须合理科学布置作业,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并予以检查;

6、上课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任课教师应及时反馈学校管理人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7、下课后,任课教师应提醒学生关闭电脑主机及显示器,推回座椅,收拾个人桌面卫生,并等学生走后检查整理,确保机房干净整洁。

8、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监督和考核工作,必要时应接受学校适当的培训和指导。

9、教师受到学生的投诉,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审查及指导,教师应及时地进行改进,如学生反应强烈(如当期课程累计3名及以上学生投诉),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合同。

10、不得接受学生的任何理由的吃请,不得跟学生发送言语或肢体冲

突,否则均视为教学事故处理。

11、不得跟学生QQ、微信、短信或电话等单线产生任何联系,或互加好友;

教学事故处理:

1、无故擅自旷课;

2、接受学生的吃请;

3、跟学生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

4、跟学员互加微信或QQ好友,短信或电话等单线产生任何联系;以上只要发生一条,即触犯东图最基本底线,视为严重教学事故,无论任何任课教师一律清除队伍,并要支付当期课时费10倍的违约金。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和管理好兼职教师,是提高教培质量的重要保证,对建立一支水平高、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聘用原则 兼职教师聘用应遵循满足教育培训需求原则;坚持能力达标,择优聘任原则;坚持数量相对稳定,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原则。 (二)聘用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教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了解培训发展趋势,具备适应相应专业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聘用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践技能教师应具有培训机构教师资质,高级工种及以上技术等级。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5、遵守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章制度,服从职业培训机构

的管理。 6、具有从教经历或超高技能实践经验的优先聘用,以在职人员为主体,离岗休养人员被充,所出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工作精力充沛,胜任理论或实践教学。 (三)聘用程序 1、培训部根据教学任务和师资状况,提出兼职教师聘用计划,上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2、应聘人员通过自其荐和单位推荐后,应向培训部提供本人相关的证件资料,并填写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 3、培训部应对应聘人中进行初审,通过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试讲和实践操作考核,提出聘用意见,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4、学院(中心)人事处对培训部上报的兼职教师聘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签注意见,报学院(中心)领导批准。 5、学院(中心)人事处根据领导批复,向兼职教师发放聘书。 6、培训部根据批复和聘书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一般为3年。 7、对聘用的兼职教师由学院(中心)人事处和培训部分别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列入职业教育培训的师资库。二、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用生命影响生命的过程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兼职)是位于最前沿的骨干队伍。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的工作开展和考核由学校德育处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一、结合学校的管理目标、德育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小结 1、工作计划的制定 开学前一周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得工作计划,交由学校德育处修改通过。 2、工作计划的实施 按照计划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环节实施,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 3、工作小结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结,交由学校德育处审阅存档。 二、帮助全校学生完善发展心理素质,纠正个性发展中出现的偏差,解决人际交往、学业、情感等方面的困惑,有条理地开展学校心理健康常规教育

1、每学年第一个月内利用班会课对新生进行心理评估和测试,完成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及时发现需要特殊帮助的学生。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两个月内完成针对这些特殊学生的教学建议,并向德育处、班主任、学科教师沟通。 2、承担和开设学校的心理辅导活动课,备有详细的专题活动教案,参与教导处的阶段性教案常规检查和随堂听课。 3、主持和开展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各项心理服务工作。 (1)、每天中午定时开放心理辅导室半小时,指导学生放松、音乐欣赏、图书阅览等心理自助活动。 (2)、通过预约制度,在每天放学后接待来自学生、家长和教师的个别辅导。每次辅导控制在半小时内。 (3)、对于同质性心理问题的学生,比如学习困难、情绪焦虑等,组织心理社团,每月一次利用同伴间心理互助的形式开展专题训练。 (4)、严谨完成各项原始资料的记录,做好心理辅导室业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为各级相关检查提供档案资料。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教导处检查。 4、能鉴别和筛选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比如神经症、精神病,对于学校心理辅导教师没有能力解决的个案,要按规定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或治疗部门。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 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8、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出A、B两套试卷,每份试卷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审批后由系部统一送教务处。考试结束后,

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

兼职教师管理 一、协议双方职责 (一)兼职教师职责 1、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及需要,按时完成学期大纲式《学科教学计划》、配合教导 处做好教材及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做好备课工作(简案),学校每学期会组2次的不定期检查; 织1 ~ 2、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可在制订教学计划的时候 做好说明,教导处根据需要调整并在开学一周后公告;需要复印相关教学资料的,需提前一周交给教导处负责人复印。 3、在职期间,必须按学校安排的时间正常上下班、按时上下课,迟到10分钟以 上的,以旷课一节计算。任教期间原则上不准予请假,如确有要事,需提前三天跟教导处说明并做好相应的教学交接工作; 4、评选班级每周一星上报教导处,及时给予学生奖励;及时将学生的优秀作文 上交教导处打印张贴; 5、开学两周后要记住所有学生的名字,对学生做出基本评价;按照教导处的要 求,做好期中、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对学生的成绩做出有效的评价;对特殊学生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如果不能亲自与家长沟通的,教师要跟向教导处反映学生情况,由教导处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 6、配合教导处做好教学质量的调查工作。 (二)学校职责(学校提供兼职教师权益) 1、学校要积极主动支持教师的教学工作,为教师提供配套教辅资料,协助教师 正常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各项准备工作; 2、对教学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细则如下: 全勤奖: 一个学期学生到课率达到100%,教师给予150元奖励;一个学期学生到课率达到90%,教师给予100元奖励; 教学奖:对在教案抽查,作业批改检查、学生培优补差、教学质量调查、学校听评课过程中表现突出,考核分值前三名的老师,学期结束分别 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环境奖:本班学生上课纪律良好,班级卫生情况执行优秀,每周评选三个班

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

岗位说明书系列 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79805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of full-time and part-time teacher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 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 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 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 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 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 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 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兼职教师任职资格与职责

北京电大汽修工作站 兼职教师任职资格与职责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利用北京地区的人才资源优势,特对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要求 1.热心电大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治学严谨,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平等相处,时时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坚持学习,能做到教书育人。 2.了解电大教育的特点,愿意参加开放教育试点为电大教育事业作出贡献;能与电大同事配合工作,切磋教学,并能根据电大教育的特点,胜任电大教学工作。 3.从事高校教学工作,并有相关专业或相关课程两年以上的教学工作实践,专业职称达到讲师(含)以上,并符合相关职务对业务水平要求。 4.熟悉电大系统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试要求,按电大系统的教学资源、教学媒体钻研教学,按照开放教育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二、兼职教师的资格和职责 外聘兼职教师,根据需要分为专业顾问,课程责任教师,面授或面授辅导教师等,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职责如下: 1.专业顾问:专业顾问是指导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帮助和指导专业责任教师的工作,帮助领导和教学主管部门进行教学、教学评估和质量检等指导性工作的教师。 (1)资格:在普通高校担任过相关专业的系主任、副系主任或曾担任过相应教学、科研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水平或声望的教授。 (2)职责:参加专业领导小组工作;指导制订北京电大的教学实施计划和专业实施方案;指导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指导专业责任教师的工作;指导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聘请或推荐本专业的课程任课教师;协助学校进行教学检查,评估本专业的教学质量。 2.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是全面负责该课程教学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该课程的教学、教学指导和教学管理,负有保障该课程教学质量的任务。 (1)资格: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从事过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担任该课程责任教师(新开课程责任教师需担任过相近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 (2)职责:制订本课程的教学实施计划;组织本课程的教学会议和教研活动;接受中央电大的课程培训;负责本市范围内辅导教师的培训;编写本课程的单元练习,期中练习和期末练习;必要时编写课程教学辅导材料或制作课程教学课件;审批课程的记分作业并进行作业批改情况的评定;协同教务处进行本课程的教学检查;指导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XX〕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XX〕1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1.有利于促进专业建设发展的原则; 2.有利于教师双师素质提高的原则; 3.教科研任务目的明确的原则; 4.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2.专业课兼职教师要求来自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熟悉工作过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能

工巧匠和技术骨干; 4.技术专家应在教学或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知识 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能指导专业团队在专业教学、基地建设、生产实践和科研等领域创新性开展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权利义务 (一)兼职教师的权利 1.具有获得基本教学资源的权力。如教学所需要的教学资料和必备教学用品; 2.具有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权利。如使用学院公共教学资源、现代化教学资源库等; 3.具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兼职教师在学院工作性质、特点,给予一定的报酬。 (二)兼职教师的义务 1.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2.按照学院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3.接受所聘系(院)的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系(院)教学工作会议和教科研活动; 4.提交教学活动中系(院)需要的各种资料。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 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就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2.5.1兼职教师评聘、管理与考核制度

目录 一、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0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0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2) 兼职教师聘任与培养办法 (2)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5) 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5) 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培养与考核方案 (7)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星级教师”评定办法 (9)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的聘用与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1.各专业科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及兼职教师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相对稳定、合约管理”的原则聘用兼职教师。 2.各专业科原则上根据兼职教师在其工作单位的职称进行聘任。 二、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2.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经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专业经申请后可适当放宽)。担任实验实训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所开课程需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或相近。 5.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应具有对应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管理经验。承担理论课程教学的,还应具有对应课程(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 6.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 三、兼职教师的职责 1.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命题评卷、监考等)。 2.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和指导学生进行学习。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4.完成与教学任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5.凡接受学校各类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完整版)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乙方: (受聘人姓名)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专业建设、教学或实训实习指导任务(具体任务以《兼职教师登记表》规定为准)为保证甲方的工作质量和乙方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聘用时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负责将乙方的工作对象、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以《兼职教师登记表》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提供必要教学、实训实习工作等文件材料。 3.甲方聘请乙方为专业建设专家,按每学年元年标准向乙方支付酬金,酬金每学期期末支付一次,甲方聘请乙方承担教学、实训实习指导以及其他建设任务,则按元标准学时向乙方支付课酬金,按照《淄博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乙方获取报酬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要缴纳的各种税收,由乙方在收入中依法缴纳。 4.乙方须严格按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工作督查,并按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进度计划,确保按进度开展工作。

5.乙方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提出享受学院的图书、设备等教学、实训实习资源申请,由甲方批准并提供。 6.甲方不负责办理乙方的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 7.甲方如发现乙方不胜任所聘岗位,甲方有权提前1—2周通知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并按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酬金。 8.乙方在聘用期间,从事与本协议内容之外的工作,发生纠纷或违反法律之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负责。 9.乙方欲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应付酬金;乙方在等待获得甲方解除与其的聘用关系期间,仍需尽职尽责地做好所承担的工作,否则,甲方可视情节,扣除乙方的部分酬金。 以上条款如需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后方为有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成功与失败,不在于天赋,更不在于勤奋,而在于个人发展的过程中你能否尽早得到高人的指点,占有精准的、不为人知的招生方法,招生方案,招生秘诀,招生技巧,招生策划,就访问招生策略网: 第二篇: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附件2: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987-86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培训学校如何管理兼职和全职教师

培训学校如何管理兼职和全职教师 教师是个很有意思的职业。一方面,教师是站在台上教别人的,属于知识分子一类,具有知识分子固有的书生气和清高等特征(尽管去当老师的都不是那个领域的真正高手);另一方面由于教师这个职业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的熏陶,无论是合约意识、服务精神还是规范化管理,都相对很欠缺,所以管理起来有种种问题。培训机构初创时,一般都有一个创始人是教学出身,实在不行就自己上台去讲课了;以后慢慢发展,会逐渐招聘更多兼职老师,到了一定规模开始有专职老师。兼职教师和全职教师是贯穿培训学校教务管理全程的一个问题,所以第一个来谈谈。我们从众多培训机构发展过程中总结的经验是: 1. 一定要有全职教师。 培训机构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一定要有自己的全职教师。这不仅仅是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兼职教师经常是不靠谱的,说不来就不来了,空着课没人上造成极坏影响,砸你的牌子。所以无论是你自己亲自上阵还是派专职老师代课,都需要有备份老师。常见的比例是2:8,即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比例为2:8。 2. 兼职老师的工资怎么付。 原来这个问题较为简单,把一个课程整个上完再给钱。但是随着新劳动法的出台,有时会有些问题。新的劳动合同法第72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就是说,根据该条规定,兼职应该是不超过15日就结算劳动报酬。新劳动法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其实很多教师是不知道新劳动法关于兼职的这个规定的。对于培训机构来说,兼职老师不靠谱是个常见现象,用薪金来约束是最好的办法;但是教师也会或早或晚发现新劳动法的条款,拿来和培训学校理论一番。此时一般都是折中一下,找个双方都能最后接受的时间付钱。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兼职教师的收入税金。常见的是学校代缴,兼职收入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足4000的,剪除费用费用800后按20%税率缴纳个税,超过4000的,剪除20%后按20%缴纳个税。这个地方要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 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 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 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 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 第四条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人员条件 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聘请程序 第七条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 第八条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基本程序是: (一)职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 (二)职业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 (三)职业学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职业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九条职业学校应明确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职业学校应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除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以外,职业学校应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聘请行业(幼儿园)的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兼职教师的界定 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幼儿园)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精通行业(幼儿园)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骨干教师。(二)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 1.接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懂得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水平高。 4.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胜任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专家型的兼职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

5.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7.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三)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申报计划 各专业负责人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学校申报下一学年兼职教师的计划和人选。各专业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所需的兼职教师计划和人选汇总后向教务处申报备案。 2.资格审查 由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各专业负责人收集兼职教师复印资格审查有关证件(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专业负责人留存一份归档,教务处留存一份。审核合格的各类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将资科归入兼职教师资源库。 (四)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兼职教师岗位说明书

兼职教师岗位说明书 兼职教师岗位说明书 兼职教师是指由一些培训学校或者家庭聘请的短期老师,兼职教师既不需要履行全职教师的全部义务,同时也不能获得全职教师享有的全部福利待遇。 兼职教师岗位职责 1、负责交代的一些教学范围的知识; 2、制作教案以及辅导学员相关的各项知识; 3、针对学生情况,对其进行个性化的课程讲授; 4、编制知识考试事项,对学习所学的东西进行测试; 5、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以及汇报。 兼职教师岗位要求 1、具备教学所需的专业知识;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及时了解学科教育发展动态,每学年至少撰写教育教学论文2 篇,上公开课、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节,负责主持召开年段以上大型教研活动、家长会。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 2、热爱教育行业,工作负责; 3、熟悉中小学学生的生活及学习特点,善于因材施教,能开拓发掘组织多种教学方式,灵活教学; 4、性格开朗、语言标准、思维活跃;

5、拥有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及时了解学科教育的发展动态,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论文1篇,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不少于2节。 6、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兼职教师关键技能 专业能力 教案撰写科研office办公 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接受经营副总经理书面或口头方向性指导。同级沟通:与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及本部门员工协调沟通。岗位资格要求: 个人能力 责任心表达能力亲和力耐心 兼职教师升职空间 兼职教师→全职教师 兼职教师薪情概况 应届毕业生¥ 1年经验¥ 2年经验¥ 要求提供竞争对手产品。这时,你应该直接告诉他,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你是公司的业务员,客户不会因此拒绝与你合作,相反,他会认为你诚实,并具有职业精神。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专职讲师管理 第四章兼职讲师管理 第五章外聘讲师管理 第六章总结与考评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讲师管理,建立健全讲师的选拔、认定、培养、使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制度措施,建设一支以专职讲师为骨干,兼职讲师为主体、外聘讲师为补充的高素质培训讲师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为集团公司培训工作提供

师资保证和支持,根据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讲师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按需配置。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项目需求选拔配置讲师。 (二)广开渠道。通过内部选拔和外部引进等渠道吸纳人才加入师资队伍。 (三)资源共享。通过互相调剂和使用培训师资,实现讲师资源的融通和共享。 (四)动态管理。定期对培训讲师进行质量评估,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师资队伍。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讲师分为专职讲师、兼职讲师和外聘讲师。 (一)专职讲师是指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事员工培训教学和课程教材开发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兼职讲师是指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事本岗位工作,并由本单位培训管理部门聘请的担负员工培训教学和课程开发工作的兼职人员。 (三)外聘讲师是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需要,面向社会聘请的承担一定培训教学任务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是培训讲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的培训讲师管理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专、兼职讲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及集团公司和各单位高级兼职讲师的认定等工作; (三)负责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外聘讲师聘任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培训讲师师资库及调配使用师资库资源。 第六条所属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培训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单位专、兼职讲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及本单位初级、中级兼职讲师的认定等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组织的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外聘讲师聘任工作;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9月) 兼职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一定的教学能力、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聘任原则、聘任程序、课时酬金、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一)兼职教师以系(部)为单位制定计划,人事处统一聘任,坚持先聘任后使用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应遵循经常选聘、择优聘请、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性质及授课效果而定,原则上为一个课程周期。 (四)兼职教师的聘任主要服务于专业实践课、实训课的教学,从严控制公共课和理论课的兼职教师数量。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及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兼职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1)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65岁)。 (二)资历条件 具有胜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和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2.不具有本科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出具证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认定)。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是开展这项教育工作的骨干队伍。 一、基本责任 1.协助学校校长、学校管理工作者和学校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积极从学生心理发展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提出各项建议、意见和评价,发挥心理指导与顾问的作用。 2.帮助学校全体学生在心理素质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帮助学生预防和克服智力、情感、意志和个性发展中的偏差,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各种冲突、人际交往中的问题以及升学就业上的困惑,发挥心理辅导与助人自助的作用。 3.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积极做好家庭心理健康指导,帮助家长、教师、学生之间发展良好的交往关系,发挥心理指导和协调的作用。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的调研和学校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在学生面临各种心理危机时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完成上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布置的专项任务,发挥心理研究和促进的作用。 二、基本任务 1.承担和开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能了解学生的兴趣、学习水平、爱好、能力以及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设计各种形式的适合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活动训练,促进学生心理

能力和心理水平的健康发展。 2.指导和协助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教师开展心理辅导活动,主动为他们提供各种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 3.协助校长开展提高学校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的工作,帮助教师解决自身所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提高教师的心理调节能力,以保证全体学生能在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学校心理环境中健康成长。 4.指导和帮助学校各年级开展家长学校的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学习辅导、升学就业、家庭心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服务。 5.测量和诊断学生在智力、个性和情感方面的发展状态以及产生偏差的原因,能从心理和教育的角度制定干预、矫治以及预防的措施。在学校统一安排下,为学生建立相关的心理健康档案。 6.主持和开展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各项心理服务工作,能为学生在学习能力、人际交往、情绪调控、个性发展、青春期性健康等方面提供各种有效的自我发展方法与策略,为学生心理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 三、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1.努力掌握坚实精深的专业科学知识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自己的专业上应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既要对心理学、心理健康学、心理咨询学的基本理论和概念、基本内容和原则、基本技术和方法十分熟悉、运用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梁才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 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 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 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 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 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 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 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 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 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 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 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 培训学校办公室。 二.培训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缺课,违者除扣除相 应的课时津贴外,报送总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课,必须经培训学校执行主任同 意后才能调整课情,否则视为违纪,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按教学事故处理。 3、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没有接到培训学校的停课通知时,各位 培训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三、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 1、树立安全意识,在课堂中,如遇到学生安全事故,任课老师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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