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教学方法探索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教学方法探索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教学方法探索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教案方法探

[摘一要]本篇论文主要探讨了经济法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统设必修课。学好这门课具有广泛的深远的意义,教案中教给学生一定的教案方法,是帮助学生学好这门课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经济法;案例;教案;方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参与和管理过程中协调经济运行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学好这门课具有广泛的深远的意义。由于这门课程所涉及到法律、法规共50多个,学生觉得学习起来比较难学,而最难的就是对案例分析题的学习,案例分析是考试中重点、难点,也是考试中失分最多的。案例分析题由题目、理论、分析、解答四个部分组成,老师对案例题讲解不清,不能把握好重点,难点,就不能用对立统一观点来揭露矛盾,分析矛盾,揭示问题的本质,不重视培养学生掌握案例题方法,就谈不上教案任务完成,因此,教案中教给学生一定的教案方法,是帮助学生学好这门课关键所在。多年来,笔者一直担任经济法教案工作,为了能让学生在考试

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创新,逐步总结以下教案方法。

1、认真读题方法

读题就是认真读懂题目和需要回答问题,它是初步理解题意,正确领会题目中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做好案例分析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是培养学生审题能力的开始。读题需要做到反复、仔细,边读、边想;不添字,不漏字;不读错字、不读段句。对题目表述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对关键词语、句子要反复推敲,理解它的真正含义,为正确解题铺平道路。比如,案例题: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试运用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此案例题是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找出关键句子是打折商品,是法律允许的,需要回答问题是运用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这种方法对学生正确理解题目,回答问题,大有帮助。

2、寻找理论方法

理论是指经济法中所涉及到的概念、基本理论、法律知识、法规。寻找理论方法是寻找案例题中所涉及到内容,此内容是什么?有哪些?寻找到理论正确与否,关系到分析结果,影响到答题质量。寻找理论关键是要求学生对经济法中的理论比较熟悉,做到心中有数,找到问题与

理论结合点,为顺利分析问题作好准备。比如,上题案例中,所涉及到理论有两个:一是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中的产品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这部分内容我国合同法第40条有明确规定;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中的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这部分内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有明确规定。采用这种方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分析问题方法

分析问题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分析结果。此方法是对案例题中,需要回答什么问题,应用已知条件和寻找出来的法律知识、法规进行认真分析,准确地把寻找出来理论与案例中需要回答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分析出那些问题符合法律规定,那些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的违反了那些法律、法规,分析出结果,得出答案,这是最难的一步。比如,上题案例中,所列告示内容“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这告示显然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这些规定说明,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的告示显然是违法的,采用这种方法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学生就容易回答问题了。

4、解答问题方法

解答问题方法是解决需要回答那些问题,如何回答,

是做好案例题的最后一步,应用相关法律知识、法规去解决题目中涉及到问题,并得出答案。做题要先写出理论要点,再根据理论要点回答问题,回答的问题应当直截了当,不必过多展开说明,需要计算的,要把计算结果所得到数字写出来,以便写出答案。比如,上题案例中,需要写出的答案是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内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内容,进一步说明,本告示中“一经售出,概不退货”,实际上是免除了自己的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因而是无效的,告示所列内容也无效。对于所销售商品,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及至赔偿损失。

上述四种教案方法彼此之间存在有机联系,是案例题的具体表现,能充分体现教案的基本关系,从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取得较好教案效果基本保证。

【参考文献】

[1]潘静成.经济法学[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4.

[2]王晓珉.经济法学法规汇编[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

[3]电大法学教材编写组.经济法学学习指导[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4]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刘文华.经济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教育研究方法之案例分析法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之——案例分析法 成都市金兴北路小学彭碧柳一、什么是案例分析法 (一)案例的含义 什么是案例呢?简单地说,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什么是教育案例分析法?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之一。它是对有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特征和意义的含有问题或疑难情境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具有启发性的典型性事件开展研究和分析,从中激起反思,揭示规律,探索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也是具体行为的一种教育科研方法。 (美国的教育学者)理查特(Richert,A.E)说:“教学案例描述的是教学实践。它以丰富的叙述形式,向人们展示了一些包含有教师和学生的典型行为、思想、情感在内的故事”。 托尔说:“一个出色的案例,是教师与学生就某一具体事实相互作用的工具;一个出色的案例,是以实际生活情景中肯定会出现的事实为基础所展开的课堂讨论。它是进行学术探讨的支撑点;它是关于某种复杂情景的记录;它一般是在让学生理解这个情景之前,首先将其分解成若干成分,然后再将其整合在一起。” 教学教育案例是一个富有深刻道理的实际故事,这个故事有背景、有冲突、有问题、有活动形式和结果;是师生围绕一个主要问题或主要任务,经过曲折多样的教学过程而取得显著效果及经验教训的一种发人深思的教育教学实例。 (二)案例的特征

1.典型性。讲述的是一个故事、事例,有相对完整的情节,能反映出事件发生的特定背景;叙述要具体、特殊,反映了教学活动的基本过程;同时,这些活动与过程能够体现教育的内在规律,体现教学设计的基本思想。它既可以是成功的范例,也可以是“尚未成功”的典型情景。 2.研究性。指教育教学案例本身具有现实意义、借鉴作用和理论探讨的价值,可以正面获得经验或反面获得教训,能提炼出某些理论或观点。 3.启发性。指教育教学案例本身生动有趣,能提出问题,能引发思考,能产生观念上的不平衡。 教育教学案例可以是一个片断、一个情节,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教育事件或课堂教学过程。教学案例实际上就是教师对自身教学工作的自我叙述,叙述自己的教育活动方式,自己对教育的理解,自己的成长经历,其丰富感人的材料和富于动态的描述必定给抽象的教育教学理论以生命和血肉,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供生动的注解。它不一定非要做到像研究工作那么“严谨”,但其形式要简洁,主题要明确、集中。 二、为什么要写教育案例 1、促进理论内化 案例是理论的故乡。针对困惑,我们教师可以选取典型事例写成案例,通过案例的形式学习运用理论,有效地把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可以避免为应付培训而被动学习理论的学习方式,使

经济法案例分析 (2)

反垄断法案件分析 1、电信和联通是否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⑴电信和联通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运营商是否存在垄断,首先要看是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是看是不是通过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来排挤竞争,从而获得垄断利润。 ①本案的相关市场无疑是宽带入网市场,这个市场是全国性的市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强势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其他互联网接入服务是通过批发中国电信或者中国联通的宽带进入互联网络向其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 ②中国的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的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和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是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宽带接入,因此这两家企业在中国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上构成双寡头垄断。 ③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各自在中国南部和中国北部提供宽带入网服务,它们的宽带基础设施基本是相互独立的,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互联互通的程度不是很高,这个案件中相关市场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区域性的,即两家电信企业在它们各自相关的区域市场上都是几乎占百分之百的份额,从而可以判断这是两个垄断性的企业。 ⑵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不违反《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反对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反对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电信和中国联通主要涉嫌何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两家企业能否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有自由定价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分别说明理由。 答:⑴①电信和联通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了支配地位,中国的宽带互联网的骨干网的经营者只有联通和电信两家,一方面他们自己直接开发用户,面向个人用户或者大企业;另外一方面,他们又把自己的带宽来租赁给其他一些所谓的二级运营商,比如铁通、长城宽带、北京歌华等,他们对二级运营商的租赁叫做批发价,批发价是二级运营商租赁之后,再去给市场上的消费者或者终端使用者,但是这就和电信、联通自己的零售市场直接面向用户市场发生竞争,所以电信和联通给二级运营商的价格非常贵,利用他们的垄断地位严重的压制了竞争。②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违反了《反垄断法》。因为电信、联通对不同客户的待遇差别很大,即“同一种产品,不同用户、不同价格”。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是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 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⑵电信和中国联通想以自由定价权这一条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是行不通的。①电信和中国联通主要涉嫌“差别待遇”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6款对此的规定是:“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价格交易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电信和中国联通不能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定价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②企业在现代经济市场中并不拥有绝对的没有限制的自由定价权,即便是在崇尚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法律,包括反垄断法也要对企业的自由定价权进行限制,这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③电信和中国联通的“价格歧视”行为并不是经过竞争形成的市场价格,而是竞争被控制后人为形成的价格,这时他们行使自由定价权的行为已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基

经济法典型案例集

第一部分典型案例集 (合同法) 1、案例: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丙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 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 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问:如何认定此次买卖行为?如果甲又反悔,可以退回车子、要回货款吗? 分析:(1)丙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案例: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 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问:(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案例教学法教学实例

“FLASH中文字动画的制作”教学设计 ——案例教学法实例 课型:新授课 授课年级:12计应X班 课时安排:1课时 时间:周五第二节 地点:机房 学情分析: 12计应的学生思维比较活跃,较系统地学习过Photoshop软件课程,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普遍希望能学习到实用的专业知识。FLASH作为主要的二维动画设计软件之一,学生们有较浓厚的学习兴趣,因此他们在课堂上能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但是部分学生文化基础比较薄弱,对知识的系统思考、整理分析、归纳概括的能力不够强。 教材分析: 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通过学习Flash8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培养学生自觉使用flash8软件解决学习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使Flash8软件成为学生制作动画的有力工具,从而促进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学习。本节教授的文字动画是二维动画中最常见的动画之一,常应用于广告设计,题头动画、MTV动画设计中,是FLASH动画设计重要的基本设计能力之一,文字动画形式多样,能较好的拓展学生的动画创作思维能力,同时也能加深学生对文字工具、路径工具、调色工具的使用。本次课程通过案例教学法,展示多种文字动画案例,并进行分析,充分拓展学生的思维,使得学生对文字动画的形式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并能自己动手设计一些文字动画。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1)掌握文本的输入与编辑,文本的打散与分离。 (2)掌握几个典型文字动画的制作方法; (3)能够灵活运用所学动画制作技巧,创作动画作品

2.过程与方法 (1)通过师生共同分析文字动画的实例,加深学生对于文字工具属性的理解; (2)让学生自主实践,去完成多种文字动画的制作,使学生能够迅速掌握多种文字的制作方法; (3)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探索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感受运用Flash动画软件创造作品的乐趣; (2)体验flash蕴含的文化内涵,形成和保持对计算机技术的求知欲; (3)能辩证地认识计算机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学习的影响; (4)体验作品创作成功的喜悦和成就感,激发学习flash的兴趣。 教学重点: (1)文本工具,文本属性面板 (2)渐变颜色的设置 (3)渐变填充的调整。 (4)文本的打散与分离 教学难点: 文本属性面板文字的分离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案例教学法,分组教学法。 教学准备: 硬件:多媒体网络教室; 软件:教学课件、学件。 教学过程: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的优点和一般步骤

案例教学法的优点和一般步骤 摘要:我们将案例教学法引入安全技术培训,具体做法是把实际工作中的真实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员思考分析的案例,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1、实践性强。石化企业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员工安全培训重点应以提升安全操作技能为主。例如,对于危险化学品火灾的预防,我们通过结合教材中的理论阐述,通过对某厂曾发生的裂解碳四储罐冬季火灾事故这一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实现了如下教学目标:⑴碳四组份冬季脱水操作应注意哪些问题;⑵对于含有丁二烯的物料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如何正确操作;⑶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都有哪些。这样的案例教学,非常有利于学员实践能力的培养。 2、激发了学员学习兴趣。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所选用的案例来源于生产工作实际,说服力较强。有些案例直接由学员讲述,然后通过分析讨论,大家主动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活跃了课堂气氛。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学员的学习兴趣被激发到较高的水平,有利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同时,学员是主角,由过去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接受并积极去探索,便于学员掌握案例中所揭示的相关问题,通过认真思考,提出解决办法。 3、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首先教师必须搜集、整理合适的案例,对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应有较深刻的认识。前面提到的案例,教师除了对火灾的预防知识、裂解碳四冬季储存操作法有全面的认识之外,同时对于碳四生产储存条件、丁二烯的性质等也要有较深刻的认识。其次,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抓住时机,组织协调好。最后,教师还应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这样才能在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进行总结和点评。 二、案例教学法一般步骤 1、准备案例。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们认为案例的选择,既要典型又要贴近生产实际。因此我们经常深入到生产一线收集素材,不断更新案例。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主角,教师在课前将准备好的案例告知学员,让学员了解案例内容,并要求学员查找一些必要的资料,做好发言准备。 2、讲解讨论案例。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教师应设法调动学员的主动性,引导学员紧紧围绕案例展开讨论,方式可以是全班一起讨论,也可以划分成小组讨论。在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中,我们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仿真模拟事故发生的经过,使学员感到形象逼真,从而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3、总结案例。在学员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得出结论之后,教师要进行归纳总结,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针对案例中的主要问题做出强调,使学员加深对知识点的把握。对学员讨论中不够深入、不够确切的地方,做重点讲解。同时教师还要特别提出,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学员应吸取什么样的经验教训。

经济法案例解析与标准答案(期末考试)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 1、某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企业现有财产100万元,企业负债为180万元。 1.若该企业为企业法人,债务如何处理? 2.若该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答:1.如果是企业法人,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以企业现有财产偿还,因为是资不抵债,可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免除债务比如宣布破产. 2.以现有资产抵掉欠债的一部分,剩下的由甲乙丙按一定的比例偿还,偿还的比例可由甲乙丙协商,并且甲乙丙有连带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 1、甲、乙二人原合伙承包一歌厅,赚了一些钱。于2009年1月,拟成立联发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除经营歌舞厅外,还经营餐厅、酒吧、休闲俱乐部。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资本总额为15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40万元,包括原歌厅使用的整套音响设各价值23.6万元,电视接受器等25台,价值8.5万元、室内设施5.2万元,影碟机等2.7万余元。公司的登记部门在审查时发现,实物的评估报告中,对音响、电视接收器的评估沿用2006年购买时发票的价格,也就是新货时的价格。这些实物已用了3年,且电器更新较快,国内彩电市场不断降价。于是登记通知甲、乙对现有实物进行重新评估作价。经重新评估作价后,音响设备为5.2万元,电视接收器5万元,其他两项基本不变,仍为5.2万元和2.7万元,合计18.1万元。公司显然不能成立。甲、乙至少要填补11.9万元,方能达到登记的标准。 问:甲、乙二人是否要填补11.9万元注册资本?为什么?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3万元的最低限额。(P31)本案例中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所以首次缴纳的出资额不得低于30万元,所以甲乙二人需要填补11.9万元注册资本 2、李某与其亲友、同事共45人共同投资200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作为股东之一的刘某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李某起草了公司章程,自任董事长。共有10名出资最多的股东在章程上签了字。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1名董事组成;另设总经理一人并由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问:该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公司章程应有所有公司股东共同确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成员有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董事成员为3到13人。该公司有15名董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监事不得担任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3、三个国有企业决定转换经营机制,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三个国有企业经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最后确定其出资额如下:纺织厂以其机器、厂房出资,作价280万元;百货公司以商业大厦出资,作价170万元;科技服务中心以配置2人的劳务及其挂靠市科委的名义入股出资,作价50万元。同时章程中还规定:股东在将其产权手续办完并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资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 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 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 、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15】(2019年)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5答案】 (1)①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6日生效。根据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②乙于2016年7月4日取得代理权。根据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2)维修费用应当由甲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负担。 (3)甲无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丁无权要求丙搬离。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按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案例16】(2018年) 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16种教学方法

八大智能对应的十六种典型教学方法 语言智能: (一)抓住模糊教学法 概念:抓住模糊教学法是根据反馈信息准确地捕捉学生认识上的模糊点,提问引思,引导学生正确理解。 方法关键词:模糊。这里的模糊不是完全不懂,而是学生知道这个名词,听说过这个方法,但是又讲不出来这个名词是什么,设个方法怎么用。 适用:重点但晦涩的知识点。 教师对策:让学生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手把手帮助学生从知道变成理解。 案例:很多学生听说过“主将从现”,但是并不知道这四个字代表的语法点怎么用如何考,我们先问学生“将”和“现”代表什么,这个学生一般能说出,然后我们上一个带if的有趣的例句,这样学生观察到了前后时态出现了变化,产生了疑问,那么我们再进一步进行讲解,让学生初步了解什么时候使用主将从现,并可以分清主句和从句。最后我们再让学生自己造句,强化这个知识点。 (二)错导法 概念:根据学生好奇心重的心理特点,教师故意和学生“唱反调”,引起学生对重点、难点的争论,从而明辨是非,加深印象,锻炼表达能力。 方法关键词:错。有些时候,教师故意犯错,故意设置错误,可以帮助学生更深刻地记住一个知识点。 适用:经典题,易混题,易错题。 案例:比如学习散文阅读时,我们经常会用朱自清的《背影》举例,那么我们一开始就可以唱反调,说我认为父亲的背影很普通啊,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这边文章的切入点太俗套了。这时学生肯定会觉得很奇怪,从而带着问题来读这篇文章,最后得出父亲的背影并不普通,朱自清的作品正是用生活中的小事写出了父亲对于他的那份深沉的爱。 数理逻辑智能: (一)美里逊单元教学法 概念:选择并组织学习单元的内容,确定适宜于学生能力和兴趣的教学程序,是学生易于掌握教学内容。分为探究,提示,理解,推理,表述五个环节。 方法关键词:同一单元知识的有机联系。 适用:非毕业班年级教学。 案例:比如学习“盐类水解”这个单元,第一步要让学生了解“盐类水解”的概念,第二步举例说明,生活中盐类水解无处不在,第三步,学习盐类水解的方程式,第四步,让学生总结盐类水解的规律,最后给出生活中的一些实例,让学生表述 (二)意会迁移法 概念:启发学生借助形象观察、联想体会、表演体验、想象创造等方法领会课文内容。 方法关键词:“意会”方式很适合于语文知识学习,即可意会,也可用“言传”辅助。 适用:英语,语文的阅读教学。 案例:例如高考语文当中经常会让学生对古诗词当中的意向进行分析,如果是思乡的作品,我们可以先和同学回忆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思乡诗歌,然后趁热打铁,让学生比较考试中的作品和我们以前背诵过的诗歌有哪些相同相似的意向,再谈谈自己的看法,最后把联想到的知识,自我体会和做过的题目放到一个整体内。

4种教学方法,3种常用教学方法分析

4种教学方法,3种常用教学方法分析 当我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我们要把读书当作一种乐趣,并自觉把读书和学习结合起来,做到博览、精思、熟读,更好地指导自己的学习,让自己不断成长。让我们一起到一起学习吧! 四种教学方法 一、LBL 教学法 LBL 教学法即Lecture-Based Learning, 就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 是以教师为主体, 以讲课为中心, 采取大班全程灌输式教学。是目前仍为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教学法。其基本做法、相关条件要求、相适应的考试评价方法、教案讲稿要求、备课预讲试讲做法等,都有成熟的定型的范式。 (一) LBL 教学法的优点 1. 节省教学资源。LBL 教学法采取大班教学, 通常是一名教师, 几十名甚至上百名学生, 这有效地节省了教学人力资源, 符合我国目前仍存在的师资力量短缺的实际情况。 2. 传授知识具有准确性、系统性和连贯性。LBL 教学法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 充分利用教师的专业知识, 使教师可以对教授内容作全面、系统的分析讲解, 既能准确、快速的把知识传授给学生, 又能保证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3. 对学生基本能力要求低。LBL 教学法以教师为主体,其授课质

量、课堂气氛等主要靠教师个人把握,因此,教师可以照顾到绝大多数学生的接受能力, 将所授知识深入浅出,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4. 现代技术丰富了LBL教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 多数院校早已采用多媒体教学, 避免了教师在课堂上做大量的板书, 提高了讲课效率;同时, 互联网又极大的丰富了教学内容, 教师可在网上找到大量的病例、图片、视频等教学资源,授课时可以图文并茂, 这不但有利于学生的理解, 还有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二) LBL 教学法的缺限 1. 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LBL 教学法以教师为主体, 教师讲课中注重知识量的传播,部分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可能出现满堂灌的情况, 这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容易使学生产生倦怠心理, 因此, 有人称其为灌输式教学。 2. 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LBL 教学法学生是被动学习, 老师代替学生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学生自我发挥的空间较小, 久而久之,学生在遇到问题时会产生对老师的依赖性, 因此,该教学法缺乏对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所以很多人称其为填鸭式教学, 这不利于学生以后的个人发展, 也有悖于现今社会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标。 3. 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较差。医学是一门应用学科,LBL 教学法注重知识点的讲解, 这使得学生的应试能力较强但对知识的应用性较差。此外, LBL 教学法的各学科界限分明, 学科间的横向联系较少。而实际临床工作中, 通常是一个临床病例综合了多个学科, 这会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法学基础理论 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 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1991年甲不幸去世。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 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1 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2、1993年3 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 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经营不到2 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 (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 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 8:00~8:30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 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 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 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 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 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 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 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 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 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 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 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 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 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 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 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 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 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 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 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

经济法答案以及案例分析

一、填空题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 金钱)和( 人身权)。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请求( 返还订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 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 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注或( 注册标记)。4.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 行业垄断) 和(地方保护主义)。 5.法律是由国家( 制定)或( 认可)并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的总和。 6.经营者给予或者接受折扣、佣金,必须(明示)并( 如实入账) 。 7.仲裁协议的形式有( 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书) 和( 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 8.消费者为( 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9.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要约)和( 承诺)两个阶段。 10.产品质量法中所称产品是指经过( 加工)、( 制作),用于( 销售)的产品。 二、单项选择 1.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C) A.人身与财产关系 B.分配关系 C.经济关系 D.人身关系 2.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D) A.企业的管理机构 B.企业的权力机构 C.企业的咨询机构 D.职工行使管理权力的机构 3.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最广泛、最普遍的主体是(B)。 A.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B.法人 C.自然人 D.国家 4.法律事实是指(C)。 A.客观存在的现象B.客观存在的事实人 C.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D.事件和行为 5.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D) A.15% B.20% C.25% D.30% 6.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C)行使撤销权。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7.合同生效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B) A.返还定金 B.双倍返还定金 C.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D.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8.狭义上的法律是指由(B)制定、颁布的规性文件 A.最高人民法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国务院 9.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的公司法定公益金占利润的(A) A.2-5% B.3-5% C.5-10% D.8-10% 10.工业产权实际上是关于(A)和有商业信誉的标记权的总称。 A.技术成果专有权 B.著作财产权 C.著作人身权 D.出版者权 11.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是指(C)

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

第一章经济法律制度 —、法人制度 【案例介绍】 判断下列组织或个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并说明理由。(1)某乡镇企业的销售科。 (2)在兰州东部批发市场从事服装经营的某个体工商户。 (3)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已营业的某贸易公司。 (4)甲和乙合伙开办的牛肉面餐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5)某财经学院为召开校庆20周年大会,经学校授权的校庆筹备委员会。 (6)兰州某厂的车间。 (7)甲、乙、丙三人各投资10万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 (8)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_______________ (2)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法人必须是组织,而该个体户不是组织,是个体。 (3)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没有依法成立。 (4)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合伙组织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5)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委员会是一个临时组织,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6)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车间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7)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8)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二、所有权制度 【案例介绍】 王某到公园游玩,不慎将自己的照相机遗失在公园,管理人员拾到此物后上交给有关部门。王某未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前去招领处认领自己的相机。到期后此照相机被有关部门依法拍卖。张某在拍卖中购得此物,以后,又将相机转送给李某。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某发现李某所用之相机即为自己在公园中不慎遗失之物,于是,王某要求李某将此相机返还给他。 (1)王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返还相机? (2)试述上述过程中照相机所有权的转移过程? 【案例分析】 (1)无权。因为李某依法拥有该照相机的所有权。(2)王某将照相机遗失后未能如期认领,丧失所有权;张某通过竞拍获得所有权;李某受赠获得所有权。 三、债权制度 【案例介绍】 甲、乙、丙三人某晚经过一渔塘,发现有人偷鱼,即呼喊抓“贼”,偷鱼人逃跑,甲、乙、丙上前一看,发现塘边已有偷鱼人偷捕的鲜鱼三大筐,即用人力车将鱼装走,次日早晨上农贸市场出售,共得人民币 399.00 元。 问:甲、乙、丙的行为构成什么行为?为什么? 【案例分析】 不当得利。因为甲、乙、丙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利人民币399.00元,并因此致使鱼塘的所有人遭受损失。 四、代理制度 1 ?无权代理 【案例介绍】某炒货厂为拓展业务,聘请该市某果品公司工会干部江某任业务顾问,并支付相应的津贴。1999年10月 10日,江某背着果品公司领导,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与炒货厂签订一份买卖奶油西瓜子合同,并采用欺骗手段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合同规定:炒货厂生产2万 公斤奶油西瓜子供给果品公司,单价每公斤5元,总 价款10万元。交货时间为1999年11月底,由炒货厂送货上门。合同签订后,江某又拿着合同到公司下属单位,要求各下属单位按合同接受炒货厂的货。其中有几家综合经营部在接受货物后,还直接向炒货厂付了款。不久,果品公司的领导知道了江某同炒货厂签订买卖瓜子合同的真相后,指令果品公司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炒货厂以对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 1?本案中,江某不是果品公司主要负责人,他以果品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必须被授予代理权。在没有取得代理权的情况下,却代表果品公司与炒货厂签订合同,该行为属无权代理行为。且果品公司事后又不予追认,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应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至于炒货厂的损失,因是江某行为所致,应由江某承担,果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炒货厂要求果品公司赔偿损失的主张不能成立。 【案例介绍】 某食品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 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第一批5000 斤到货后,公司经理十分生气,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几天后,第二批5000斤到货,公司经理坚决拒收,而且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 问:公司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案例分析】 无。尽管采购员牛某采购小枣10000斤的行为构成无 权代理,但公司经理告诉财务付款的行为表明其已对这一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代理行为有效,某食品公司必须对这一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 2.越权代理 【案例介绍】 甲公司(被告)是一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公司。经乙公司(原告)请求,被告与原告共同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协议。协议规定由被告出资500万元,原告出资200 万元,并出资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权。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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