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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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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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姓名:方晓丹学号:分校:指导教师: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二0一三年月日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专业班级:学生姓名:一、题目: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主要任务与要求(一)主要任务1、摘要经济法是指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济法与民商法同是调整经济生活的重要法律部门。

它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其产生和形成是法律、法学自身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不但应当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而且也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作用范围。

经济法的作用首先在于弥补民法公平观念之不足。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最高准则,它既体现了民法的任务、性质和特征,也反应了民法的追求目的,是民事立法的宗旨、执法的准绳和行为人守法的基本指南。

其次是弥补商法效益观念之不足。

最后是弥补行政法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之不足。

在此我们要重点讨论一下经济法的价值和功能:首先经济法的功能体现着经济法的本质,捍卫着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其功能包括了社会整合功能、利益分配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所以经济法的功能是非常重要的;其次经济法的价值包括了其法律价值、社会整体效益和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原则;最高准则;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功能目录第一章前言 (1)第二章经济法的价值 (1)2.1经济法价值的含义 (1)2.2经济法的法律价值 (1)2.3经济法的公平价值 (2)2.4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社会整体效益 (2)2.5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价值 (2)2.6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3)2.6.1 公平 (3)2.6.2 正义 (3)第三章经济法的功能 (4)3.1 经济法功能的意义 (4)3.2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 (4)3.3 经济法的社会整合功能 (5)3.4 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 (5)第四章总结 (5)参考文献 (6)第一章前言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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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1.试述经济法价值的主要特点。

答:经济法的价值包含着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特殊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1)经济性经济法按其在法体系中同其他部门法在调整任务上的分工,它主要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主要是经济性的,因此经济法的价值亦主要重在经济性。

(2)社会性经济法是在19世纪末生产和其他方面社会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新法律部门,是社会化的产物,社会性之法。

在经济性和社会性的主导下,经济法价值的具体内容有以下特点:(1)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①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②在这种经济法秩序下,个体虽然仍是自由的,但个体自由和权利的行使受到社会必要限制,要协调个体与团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社会尊重个体,个体服从社会。

③经济法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来协调和处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即以社会为本位。

(2)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①经济法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②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由个体和团体经济效率构成,为了总体效率,必须重视各个体和团体效率;但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也会妨害社会总体效率,因此为了总体效率,有时需要限制、牺牲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

(3)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①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②为了总体公平,有时需要允许某些个体和团体间存在某种“不公平”。

经济法注重的是一种“实质公平”,是符合社会正义的公平。

公平是相对的,也是变动的;③经济法首先也重视机会公平,但要顾及各主体的不同情况和不同起点,还要正视结果上存在的实际差异。

2.何谓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同经济法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答:(1)概念经济法理念,是指人们对于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实现人们预想的经济和社会理想目标的信念。

经济法的价值

经济法的价值

论经济法价值的新定位姓名:郭晓瑞学号:S1*******【内容提要】法的价值是所有法律科学所具备的基本范畴。

经济法价值是指经济法所构建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其调整的法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基本方向和原则。

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我们有必要重新定位经济法的价值。

本文提出经济法的价值可分为主导价值和功能价值。

主导价值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功能价值是经济公平、经济民主、经济安全和经济和谐。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科学发展观整体效益经济和谐法的价值是所有法律科学所具备的基本范畴,是法对人类需求的满足。

“在法律史的各个经典时期,无论是古代或近代世界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的主要活动。

”①古今中外的学者通常认为法的价值包含秩序、正义、公平、效率、安全、自由等方面,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正义、自由和秩序的要求。

现代社会中,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

经济法价值是指经济法所构建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其调整的法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基本方向和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指经济法在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时所追求的具体理想目标。

一、有关经济法价值的学说及研究综述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学的一个重要范畴。

学者们对经济法的价值已有许多阐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观点:(一)一元论即单一价值目标说。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法只应具备唯一的代表经济法根本特征及其基本精神的价值目标,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效率说。

该学说认为经济法应以社会本位为其原则,将个体的个别行为放在整个经济运行和效率中考察和评价,从保证整个经济运行的总体利益和效益需要去分配权利义务,构筑行为模式,经济的的根本价值就是实现对社会经济运行总体利益和效益的保护。

②①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50页。

②李中圣:《经济法: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载《吉林大学学报》(社科版)1994年第1期。

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

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

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经济法是一种具有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的法律体系,其工具性价值主要表现在对经济活动的规范和制约,而目的性价值则在于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下面将从这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经济法具有明显的工具性价值。

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法律规范来约束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自由交易的经济模式,但由于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容易导致市场失灵和经济混乱。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交易参与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出现垄断、欺诈、价格欺诈等不公平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是通过法律规范来约束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往往会忽视消费者权益,出现欺诈、虚假广告、不良产品等行为。

经济法通过规范企业行为,强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制约企业的不当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是通过法律规范来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经济法能够鼓励创新、鼓励投资、保护知识产权等,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经济法还能够规范经济行为、约束经济部门的利益,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

一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经济法通过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措施,可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经济犯罪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促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导致了社会阶层和贫富差距的加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强化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措施,可以减少社会不公正现象,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建设开放、包容、共享的社会环境。

三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资源。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度开发和恶性竞争往往会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严重威胁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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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1、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2、论WTO框架下中国经济法的发展3、论经济法的责任4、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5、论经济法的地位6、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7、论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8、论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9、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0、论经济法的体系11、论经济法的实施12、论经济法律关系13、论经济法主体14、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15、论经济职权16、论经济法主体的义务17、经济法的主体问题探究18、诚信制度在企业中的地位19、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0、论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障的理念21、略论世贸组织中的竞争法律制度22、市场准入制度的宗旨和原则23、市场管理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24、论经济法的价值本质25、论经济法的精神26、论国有资产流失及治理的法律对策27、试论国有资产流失与法律规制28、关于国企改革——谈谈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体会29、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30、我国社会转型期信用缺失的反思及对策31、试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32、经济法视野中的西部大开发刍论33、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34、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思考35、试论中国入世后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的协调问题36、对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法功能的认识37、略论经济立法权38、论经济法律责任39、市场准入理论与主体规则40、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问题研究41、论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42、论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43、论公司的基本制度44、董事会制度研究45、我国竞争立法的现状与完善46、论反不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47、论反垄断法的性质48、论行政性垄断49、论经济性垄断50、企业合并对竞争的影响用法律调控51、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地位与作用52、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途径53、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研究5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完善55、论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56、论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57、论产品缺陷责任58、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59、我国产品质量立法的现状及完善60、对垄断条款的质询61、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分析62、规模经济与我国反垄断立法63、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64、关于反垄断法中“总则”的立法争鸣65、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66、反垄断与经济民主67、自然垄断及行业改革的思辩与法律规制68、行政垄断的界定——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69、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限额应当提高70、浅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动向及对策新探71、浅谈网络交易中对个人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及网络交易的法律适用和立法72、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73、“消费者”概念之法律厘定74、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75、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7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77、内幕交易及其法律控制研究78、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民事赔偿责任79、针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一点思考80、浅谈股东话语权的诉讼救济障碍81、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82、信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83、简论个人住房按揭中银行风险的防范84、论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法律制度85、论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健全与完善86、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为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行87、中国证券欺诈屡禁不止的成因88、虚假陈述民事损害的因果关系刍议89、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90、银行对客户的保护义务研究91、中国市场经济的瓶颈92、我国股市当前存在的问题之源:股市的制度变迁方式93、目前我国《证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94、试析《证券法》第63条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责任的规定95、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若干问题初探96、试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97、论金融信用98、混业经营模式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兼论我国《商业银行法》相关立法的完善99、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问题探析100、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101、最高法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司法解释的两大缺陷102、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看中国法治建设103、我国信贷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对策104、浅析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105、期货交易所违规行为的剖析与防范106、政策性银行法律地位研究107、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浅析108、浅论证券操纵行为109、证券业与其它金融行业的混业监管趋势研究110、商业银行论中的贷款风险及其防范111、民事责任制度与证券法宗旨的实现112、证券市场亟待建立民事赔偿机制113、政策性银行法律的定位114、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115、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思考116、从税收法定主义看我国税收立法之不足117、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118、税收立法听证制度研究119、论我国税收司法的困境120、论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及其形成的基础与依据121、税收司法保障问题研究122、浅析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23、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完善及其探索124、依法治税及其观念基础——税收法律意识之重构125、针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一点思考126、论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127、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128、论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129、论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130、论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131、论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132、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33、论税收法定原则134、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135、论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及完善。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和调节市场经济活动、保障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以及经济法的发展趋势等方面,对经济法进行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各种经济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

二、经济法的功能1、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法通过规定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序。

2、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3、调控宏观经济:经济法通过规定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保障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保障劳动者权益:经济法通过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机会的平等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三、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1、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都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主要调整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2、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都涉及到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管理,但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而经济法则主要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及其监管。

3、与商法的关系:经济法与商法都涉及到商业活动和商业关系,但两者的调整范围不同。

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业关系,而经济法则主要涉及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四、经济法的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经济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经济法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1、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未来,经济法将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监管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经济法的意义和价值

经济法的意义和价值

经济法的意义和价值经济法是指规定和调整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它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本文将从法律规范经济行为、保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来探讨经济法的意义和价值。

经济法通过法律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规则的制约和保障。

经济法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经济交易的行为准则,保护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诚信性。

只有在法治环境下,市场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保证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经济法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和引导,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例如,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秩序和法律制度,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促进了投资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

同时,经济法还鼓励和保护创新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经济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分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均衡的现象。

经济法通过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和机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经济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惩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正义。

经济法还扮演着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

作为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一,经济法为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

国家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法来引导和调控经济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依赖于法治环境和法律制度,从而提高国家治理的效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经济法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它通过法律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和产业升级;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

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为社会和人民谋福祉。

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

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

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经济法是指规制经济活动、监督经济组织、跟踪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

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经济法具有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在保障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全球化竞争。

本文将分别从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1. 规范化经济行为经济法是规范经济行为的基础,它通过立法和行政法规制定,明确了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行为准则以及违规行为的罚则,以此起到规范化经济行为的作用。

例如,商业贸易法规定了商户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拍卖法规定了拍卖场所的行为规范等等。

经济法的规范性使得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遵守行为准则,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利益的合法性。

2.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经济法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市场公正竞争的秩序。

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

例如,反垄断法、价格法、知识产权法等都是为了保持市场的竞争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这些法律对垄断行为进行打击和限制,创建了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福利,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和竞争。

3. 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开展经济法是促进经济发展前提和基础之一,它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开展,防止各种网络犯罪和非法活动的发生。

例如,金融法、证券法、征收法等都是为了保护经济的稳定和安全而制定的。

这些法律规定了金融市场的行为规范、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税收政策等,有助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 推动产业创新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体现在推动产业创新方面,通过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提高了经济体系的效率和竞争水平。

例如,知识产权法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引导科技研究机构和企业加强专利申请和管理,提升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2. 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体现在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方面,通过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加强人才管理制度,鼓励人力资源投资,提高了员工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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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民商法同是调整经济生活的重要法律部门。

它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其产生和形成是法律、法学自身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不但应当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而且也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作用范围。

经济法的作用首先在于弥补民法公平观念之不足。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最高准则,它既体现了民法的任务、性质和特征,也反应了民法的追求目的,是民事立法的宗旨、执法的准绳和行为人守法的基本指南。

其次是弥补商法效益观念之不足。

最后是弥补行政法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之不足。

在此我们要重点讨论一下经济法的价值和功能:首先经济法的功能体现着经济法的本质,捍卫着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其功能包括了社会整合功能、利益分配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所以经济法的功能是非常重要的;其次经济法的价值包括了其法律价值、社会整体效益和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原则;最高准则;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功能目录第一章前言 (1)第二章经济法的价值 (1)2.1经济法价值的含义 (1)2.2经济法的法律价值 (1)2.3经济法的公平价值 (2)2.4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社会整体效益 (2)2.5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价值 (2)2.6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3)2.6.1 公平 (3)2.6.2 正义 (3)第三章经济法的功能 (4)3.1 经济法功能的意义 (4)3.2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 (4)3.3 经济法的社会整合功能 (5)3.4 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 (5)第四章总结 (5)参考文献 (6)第一章前言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经济法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

中国以公有制我i 基础的国家性质,要求国家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对于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中产生的社会经济体系关系,需要有一个从全局出发,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总量平衡为基础,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这种法律制度及时经济法。

把经济法置于社会经济系统,对经济法的功能可以定界为:立法者为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而设置于经济法规范中,并期望通过其实施,而造成一种积极的客观经济后果。

从上面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经济法的功能体现着经济法与社会经济的关系。

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确两点:第一,功能都是具有针对性的,分析时必须明确功能的作用对象。

所以笼统地以为经济法永远整体地对社会经济发生影响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第二,不同历史、不同国别的经济法不同,同一国家特定时期的经济法可以分为功能各异的子部门法(如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秩序法、宏观调控法、社会分配法)和不同的法律制度。

这些部门法和法律制度各自对自己的领域发生作用。

我国经济法的蓬勃发展,直接源于改革开放,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法又发挥了更为重要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经济法的价值2.1经济法价值的含义经济法价值是指以经济法与人的关系为基础的,经济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经济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关于经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对于经济法价值概念的理解,首先,要明确经济法价值的社会本位性,经济法价值的社会本位性基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

其次,还要关注经济法价值与经济法功能及经济法作用的辨析。

2.2经济法的法律价值经济法的价值是由经济法在体系中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的调整任务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是经济性的,其价值亦重在经济性;同时,经济法是适应经济和市场社会化的迫切要求。

为解决社会化引起的矛盾和冲突而应运而生的。

所以经济法又是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价值的突出属性。

社会整体效益兼顾社会总体公正就构成了经济法价值链的中心环节。

2.3经济法的公平价值经济法的公平价值是以社会本位为基础的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统一,也是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公平。

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指经济法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对,但又不是后者的集合或某种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后者合力的结果或有机总和。

经济法的公平价值是确立在社会公共利益基础上的形式和实质公平,是可持续发展的公平。

它不只强调代内公平,更将视野扩展到代际公平,显示了其对整个人类发展的终极关怀。

它也是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法律部门的产生、发展、繁荣的重要的活力源泉。

2.4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社会整体效益随着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对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兴起,使效益开始作为一种价值目标导入法律———导入法律意识、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

效益目标的出现,给传统的法律价值目标带来强有力的冲击,并有可能取代正义或公平在某一部门法律中成为主导地位的价值,即效率居先。

因此,效益或公平哪一个居于主导地位并非恒定不变,其一定历史时期内某一部门法律所应发挥的特定功能。

效益成为法律的主要价值目标之一为我们探索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提供了理论前提,使我们可以摆脱传统法哲学思维的桎梏,将视点置放于效益与公平之双重目标及其相互比较上。

显然,效益和公平的统一是包括经济法在内的所有法律追求的目标。

然而,许多情况下追求两者统一往往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就要求经济法在整体上要有所侧重,即确立经济法的主导价值。

2.5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价值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科学而合理地利用现有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积极研发和利用可再生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持续性。

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科学的发展观,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的生产方式,是21世纪全人类能持续、均衡、协调理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可持续发展所体现的全局观、整体观、发展观理念正在彻底洗礼既存的社会生产方式与社会意识形态。

经济法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也不可避免地承受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强烈冲击。

如何从可持续发展的新视角重新审视与定位经济法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几十年前,由一些关注人类未来发展命运的经济学家组成的“罗马俱乐部”就提出了“增长的极限”概念,指出社会的经济增长无一不是以牺牲自然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的,照此发展下去,地球资源将很快枯竭,发展因而也将被停止,进而出现不堪设想的后果,因此,为了避免这“增长的极限”,人类必须采取可持续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拯救人类的未来。

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的欲望的无限性使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现在和将来所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就经济学而言,与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的许多自然资源都是“公共产品”,例如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平衡的生态等等,作为“经济人”的市场主体出于“搭便车”的最低成本算计和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不会顾及对这些“公共产品”的破坏,更不会主动去维护。

就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言,以民法为代表的私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生关系和财产关系。

2.6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2.6.1 公平公平作为经济法价值的公平应从两个层面上理解和把握。

首先,经济公平指的是机会均等和规则公正。

从这一点讲,公平和效益不是一对矛盾,而是公平决定效益,效益是公平的必然结果。

因为公平的规则和合理的制度,可以使人们形成有效的预期,增加或减少各种投入,降低生产成本,带来规模效益。

其次,从更深的层次讲公平指收入分配公正。

这是对收入分配的尺度标准而言的,即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如果收入分配不公平投入生产要素多者不能获得较多的利润,投入少者反倒获得较多的利润,那么,劳动、技术、资本、土地就不可能被更多的投入,社会资本就不可能得到充分有效的配置。

2.6.2 正义在经济法中,正义的价值取向具体化为对正义的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的迫求,亦即实质正义的追求。

这种正义在于实现社会范围的实质性、社会性的正义和公平是一种迫求最大多数社会成员之福社的正义观。

国家通过对公平的竞争机制的引导和建立,及对处理被管理的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参与及调控,形成社会经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合理的相互制约的关系,既为市场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又保障经济收益的公平和社会分配的公平,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

第三章经济法的功能3.1 经济法功能的意义经济法的功能是经济法总论中价值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同的法律理念,广义的独立部门法的法律理念中蕴含着该部门法所要实现的特定宗旨、目的和任务。

为了实现特定目的,每一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价值取向和功能预设。

深入研究经济法的功能,可以促使我们进一步认识经济法的本质、明确经济法的地位、完善经济法理念的实现途径。

此外,对法的功能的研究还是定义部门法内涵的重要方法。

因此,同经济法的理念、价值、原则一样,经济法的功能也是经济法理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正确发挥经济法的功能只是经济法理念的实现途径之一,不能以单纯的经济法功能范畴研究代替对实现经济法理念更为重要的价值范畴和原则范畴的研究。

经济法的功能是经济法作为一个有机体系,基于其内在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单位所发生的,通过自己的活动造成的一种积极的客观后果。

3.2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是指通过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社会所有个体共同发展的公平环境,从而达到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经济法利益分配的核心在于对集团利益的分配,而不是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

如果说经济法利益分配的目标是公平与效率的话,那么平衡正是经济利益分配的新价值目标。

在一些情况下经济利益分配的目标既不是公平也不是效率,而是利益的平衡性。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关系的复杂化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有效结合。

因此,经济法必须发挥其利益分配功能,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协调各社会阶层、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地将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全社会的成员都能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的和谐。

3.3 经济法的社会整合功能经济法之社会整合功能,是指经济法以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作为出发点,通过调整和协调具体经济关系及其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来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目标的统一。

只有整理和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与社会局部或个体的利益关系以及兼顾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社会经济才能发展的好,公众才能享受最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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