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2010年版)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及我行有关业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包括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

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2007年版)》执行。

如开立上述回款账户存在困难,也可使用一般账户作为回款账

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一、国内保理业务的含义和实质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国内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从定义可以看出,国内保理最大的优点是银行可以借用大型优质企业的良好信用,受让其上游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债权,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等服务。因此,它是一项可以有效扩宽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产品。但是,国内保理在操作和管理上与传统贷款业务有诸多不同之处,潜藏的风险也不尽相同。与国际保理业务也不同,国内保理业务因参与者均在国内,因此不存在国家风险、法律冲突风险等,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本文在分析国内保理业务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防范保理业务风险、促进我行国内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措施。 二、国内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商业银行开展国内保理业务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应收账款质量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两大类:(一)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 1.销售商履约瑕疵的风险 如果销售商出现了履约瑕疵后,购销双方很可能发生贸易争议。如果保理银行陷入双方的贸易纠纷,保理融资的安全回收也可能受到影响。 防控措施:第一,贷前客户经理可审查销售商历史上有无出现履约瑕疵,双方历史交易有无出现贸易纠纷;第二,要选择合理的商务合同标的种类,尽量避免选择有容易产生纠纷的售后服务项目的合同;第三,对商务合同的尾款和类似于质量保证金性质的应收账款不办理保理业务;第四,我行的保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若购销双方产生贸易纠纷,我行有权向销售商追索。 2.买方抗辩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根据上述规定,在卖方保理商履行了必要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买方对卖方的抗辩可直接向卖方保理商抗辩。根据《合同法》,买方可主张的抗辩主要有:一是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二是先履行抗辩权;三是债务不存在抗辩权;四是不安履行抗辩权;五是债务履行不当抗辩权;六是债务抵消权抗辩;七是留置抗辩。一旦出现上述抗辩,保理行必将因不是基础交易合同的当事人而无法判断抗辩是否合法成立,保理行将陷入商务纠纷,造成风险。 防控措施:保理行应要求销售商作出一定的承诺或者是保证,并在业务流程的设置方面增加回购、争议解决办法等保障机制,从而免除或者是填补可能遭受的损失。保理行应严格审查双方的交易合同和交易单据,确保单据的完整性,单据与单据之间、单据与合同之间的一致性。 3.保理行受让债权合法性的风险 如果所转让给银行的应收账款债权本身存在法律问题,将制约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影响保理行债权的合法实现。具体来说,受让债权的合法性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务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是商务合同是否完全生效。例如,商务合同的签署人是否获得相关授权等; 三是商务合同标的是否合法。商务合同标的是否属于法律禁止交易的范围; 四是商务合同标的是否超过销售方的经营范围。 防控措施:对销售方和购货方主体审查,对其经营范围审查,对商务合同标的等进行审查,以及是否因违法经营而被监管部门处罚过等。 4.关联客户利用保理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 如果购销双方互为关联客户,就有可能会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务合同来向银行骗取保理

银行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包括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 第三条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授信申请、授信调查、额度审批、额度通知、额度使用申请、受理、审批、签约、通知买方、收购款发放、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到账处理、逾期处理等环节。 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除通知买方以外的其他上述环节。 第四条客户准入 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为我行的客户,所属行业下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二)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主要经营者在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已与买方形成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买卖双方合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采购付款履约记录正常;(三)原则上在我行开

户并正常结算3个月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一般要求客户操作单笔保理业务3个月后才能叙作;(四)按我行现有客户信用评级办法(属于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评级),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四级以上(含),申请保理池融资方式的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含);(五)一般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部)提出。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 (一)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 (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 (三)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

华夏银行投资分析

华夏银行投资分析 班级姓名学号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华夏银行的发展现状的展现,对其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数据和银行业绩前景等综合分析,华夏银行很有发展潜力,是不错的投资对象。 关键词:财务数据特色业务股本结构业绩预测 一、华夏银行发展现状 (一)公司简介 华夏银行成立于1992年10月,是中国第一家由工业企业开办的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1995年华夏银行率先实行了股份制改造,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3年9月,华夏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0015),成为我国第五家上市银行。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除总行本部外还设有北京分行、南京分行,杭州分行,上海分行,广州分行等394家营业机构。 (二)主营业务 华夏银行的主营业务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外币兑换;外汇担保;外汇租赁;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夏银行的个人服务项目较为全面,其中的特色产品如下: 1、小额消费性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华夏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及其实庭旅游消费、装修及其他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产品特点包括: (1)用款灵活:在合同约定期限和额度内,随借随还,即用即支,不再需要逐笔审批。 (2)担保方式多样:可接受质押和抵押两种方式担保。(3)期限较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4)用途广泛:可满足借款人在旅游、装修、健美、购买消费用品等多种消费资金需求。 2、个体工商户贷款 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华夏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产品特点包括: (1)针对性强: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做,多方面满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2)担保方式多样:可接受质押和抵押两种方式担保。 (3)还款方式灵活:实行最高贷款余额管理,可选择不同的方式还款。 3、私营企业主贷款 小型私营企业主贷款业务是指华夏银行向小型私营企业主个人发放的用于小企业生产、服务、经营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产品特点包括: (1)贷款期限长:贷款最长期限可达5年。

xxxx021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服务业务规则doc-中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服务业务规则 (BOCNET) 第一条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企业账户并注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的客户均应按此业务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可通过WEE和银企对接渠道为企业客户提供以下服务:账户查询 (境内、境外)、定期账户查询、转账汇划(境内、境外)、定向账户支付、第三方存管、资产托管、银期转账、代发工资、其他代发、代收业务、外币结汇、跨境汇款、期货出金、期货入金、B2C商户服务、 B2B商户服务、B2B支付服务、电子对账服务、公务卡查询、财政公务卡、集团服务(境内、境外)、银企对接服务(境内、境外)及服务设定等。 第三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24 小时服务,但各具体服务项目应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四条企业客户操作员应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企业服务时注意: 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银行的客户应首先根据密码信封打印的参考号、授权码自行下载数字证书。 2.根据柜台注册时密码信封或客户回单上打印的操作员标识,在首次登录网上银行系统后必须重新设定企业客户操作员网银用户名(6-20 位含有数字、字母的用户名); 3.根据密码信封打印或通过手机信息发送的初始登录密码进行登录后必须修改为符合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用户安全须知要求的登录密码(8-20 位含有数字、字母的密码); 4.客户操作员应及时设置预留信息,以有效识别假冒网站。 第五条企业客户可根据需要或安全规则修改登录密码,但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时设置的网银用户名一经系统确认不能更改。 第六条同一企业客户的所有操作员的身份认证工具必须一致。 第七条企业客户操作员的网上银行身份认证工具与该操作员个人所持的个人客户网上银行身份认证工具互为独立(即不能共用)。 第八条企业客户应按网银产品手册规定申请设置本企业的网上银行操作员,并设置相应的操作权限。 第九条客户申请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客户基于知悉、理解并同意遵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章程》,自愿申请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 2.客户应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正确填写相关服务申请表格,客户填写的申请表格文件将作为企业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客户所填的申请表格文件资料内容需要更改,则新的表格文件内容同样有效,并将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客户应保证所填写的网上银行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中国银行将严格按照客户提供的账户、操作人员、操作权限及机构关系进行网上银行系统的相关设置。 3.中国银行有权规定、更改网上银行日常服务时间,以及所提供服务或交易的每日截止时间,在每日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网上银行交易指令,中国银行将视为下一营业日收到并进行处理。 4.对于申请以下服务的客户还需了解以下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交易明细对账单 (底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交易明细对账单 STATEMENT OF BANK ACCOUNT 账号33892334331 Account No. 币种人民币(CNY)Currency 账户名称北京新时代有限公司 Account Name 帐户类型单位人民币活期基本帐户存款 Currency Type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花市支行 Bank Name 承前页余额 38,100,496.13 Previous Page Balance 起始日期20150101 1 页/共 2 页 From(YYYYMMDD) 截止日期 20150131 出账周期季 To(YYYYMMDD) Reconciliation Period 序号记账日起息日交易类型凭证No. | BK.D. |Val.D | Type |Vou.| 凭证号码/业务编号/用途/摘要 Vou. No./Trans.No/Details 借方发生额 | Debit Amount 贷方发生额 | Credit Amount 余额 | Balance 机构/柜员/流水 | Reference No| 备注 Notes 【正本】 1| 150104 |150104|大额支付|3001| | | | | | 2| 150104 |150104| 收费|3001| | | | | | 3| 150104 |150104|大额支付|3001| | | | | | 4| 150104 |150104| 收费|3001| | | | | | 5| 150104 |150104|现金收款|3002| | | | | | 6| 150104 |150104| 收费|3002| | | | | | 7| 150105 |150105|国内汇款| | | | | | | 8| 150105 |150105|国内汇款| | | | | | | 9| 150105 |150105|国内汇款| | | | | | | 10| 150105 |150105|转账支出| | | | | | | 11| 150106 |150106|小额普通|3001| | | | | | 12| 150106 |150106|转账支出| | | | | | | 13| 150106 |150106| 收费|3001| | | | | | 14| 150106 |150106|大额支付|3001| | | | | | 15| 150106 |150106| 收费|3001| | | | | | 1040113014151495/HVPS104100006610 20150104126| 87441/放款 | 1040113014151495/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 1040113014151494/HVPS104100006610 20150104123| 88535/放款 | 1040113014151494/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 1040111004049185 | | 1040111004049185/日提现5万以上手续费 | | 17020040150000097/现金/杨晓波 | | 17020040150000098/现金/李国友 | | 17020040150000099/现金/杨莹斌 | | | | 1040113014151498/BEPS104100006610 20150107522| 72804/书费 | 1040113015151499/放款 | | 1040113015151450/日提现5万以上手续费 | | 1040113014151495/HVPS104100006610 20150106132| 58435/放款 | 1040113015151450/日提现5万以上手续费 | | 557,175.00| | 20.00| | 992,000.00| | 20.00| | 200,000.00| | 150.00| | | | | | | | | | 10,0000| | 600,000.00| | 20.00| | 1,560.000,00| | 20.00| | | | | | | | | | | | | | 4,970,000.00 | | 912,833.42| | 998,966.67| | | | | | | | | | | | | | 37,543,321.13| | 37,543,301.13| | 36,551,301.13| | 36,551,281.13| | 36,351,281.13| | 36,351,131.13| | 41,321,131.13| | 42,320,097.80| | 43,232,901.22| | 43,232,881.22| | 43,222,881.22| | 42,622,901.22| | 42,622,881.22| | 41,062,856.22| | 41,062,836.22| | 20040/624326| 2/83761410| 40040/624326| 2/83761410| 20040/624326| 2/84313487| 20040/624326| 2/84313487| 20040/837116| 2/132908515| 20040/837116| 2/132908515| 20040/837118| 2/132908515| 20040/837118| 2/132908515| 20040/837118| 2/132908515| 20040/988080| 0/130081522| 20040/624326| 2/145074132| 20040/624326| 2/145074132| 20040/624327| 2/145074132| 20040/624328| 2/145074132| 20040/624329| 2/145074132| 王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禄米仓支行| | 杨莹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百旺新城支行| | 杨晓波| 李国友| 杨莹斌| 北京八八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华夏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 高尔辉| 温娜| 借方合计:12,752,841.00 Debit Total 贷方合计:20,231,752.46 Credit Total 本页余额:41,062,836.22 Current Page Balance 本对账期末余额:45,567,192.73 Balance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1.余额前面标注-代表借方金额,没有标注的则代表贷方金额 - mark represents debit amount; otherwisely represents credit amount. 2.对账单中如出现错误或遗漏情况,请于收到后的七日内通知我行,否则将视同此对账单无误。请妥善保管对账单,并在您的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时,及时书面通知我行。For any errors or omission in this statement,please kindly notify whitin 7 days after receipt,otherwise it would be deemed as agreed.Please keep this statement properly and timely inform us with written notice of address of contact number change.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中行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应该是错了,因为华夏银行保理流程是 2.1业务申请与受理 (1)卖方资料: 卖方申请保理授信额度,除向保理银行提交符合一般授信调查要求的正常授信审批资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A、上季度末应收账款明细表 B、与买方贸易背景说明。 (2)应收账款资料: 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这个有问题吧?就提供这?和工行的以及保理公司的差很远】 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事的监督检查职能,促进监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对监事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评价。监事履职评价按年度进行,由监事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监事履职评价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全体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第二章第二章 履职评价内容履职评价内容 第五条 监事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了解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履职水平。 第六条 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第七条 外部监事每年为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 个工作日。外部监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外

部监事代为出席会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八条 监事受监事会指派有义务出席股东大会。监事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发表意见,但不享有表决权。监事受监事会指派可以列席高级管理层会议。 第九条 监事应积极参加监事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条 监事在履行职权时,应坚持实事求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和保障股东及本行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不得利用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不得泄露本行的商业秘密和与经营管理情况有关的秘密。 第十一条 监事如在其他金融机构任职,应事先告知本行,并承诺其所任职务与在本行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第十二条 监事应当独立地发挥监督作用,不受利益相关方影响,独立地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外部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尤其要关注存款人和本行整体利益。 第十三条 监事应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监督检查职能,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履职行为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 (三)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本行章程或股东大会

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原文链接: https://www.360docs.net/doc/8812081003.html,/ebanking/bocnet_pb/pb2/201002/t20100225_991284.html 前言:很多人不知道用网银也可以进行定期和活期之间的转换,很多人的活期卡或者存折 上有着大量的现金,如果能将卡上或者活期存折上的部分金额自由转换为定期,每个月就 能因此带来一份不少的收益,而且通过网银又免去了去营业厅的麻烦,以下来自中国银行 的网银定期存款的说明,其他银行类似,作为您的参考 服务名称 定期存款 服务简述 您可以通过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将已经关联到网上银行的定期一本通上办理新增、续存或支取定期存款的业务。 服务功能 1. 新增定期存款: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在定期一本通中新增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等业务品种。在选择好业务品种后,选择网上银行关联账户中的活期账户作为转出账户,定期账户作为转入账户,填写存款详情后,即可办理新增定期存款。支持多达9种货币各种期限的整存整取存款:英镑(GBP)、美元(USD)、港币(HKD)、瑞士法郎(SF)、日元(JPY)、欧元(EUR)、加拿大元(CAD)、澳元(AUD)、新加坡元(SGD)。 2. 支取定期存款: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取整存整取、定活两便、存本取息这些定期存款。选择定期账户作为转出账户、活期账户作为转入账户,选择存单序号,填写通知存款详情后,即可办理支取定期存款。 3. 定期存款续存: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理零存整取续存和教育储蓄续存等业务品种。在选择好业务品种后,选择网上银行关联账户中的活期账户作为转出账户,定期账户作为转入账户,填写存款详情后,即可办理定期存款续存。 4. 预约服务:新增通知存款可选择立即执行、预约日期(3个月内)、预约周期(起始日期为未来1个月,结束日期为未来6个月)执行。 适用对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协议书(20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协议书(模板)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申请人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开办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合法权利,规范业务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个人客户“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以下简称: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是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当乙方指定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签约账户)存款余额达到或超过甲方要求的存款金额并满足一定天数要求时,甲方将在保留原有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计、结息规则基础上,对于满足存款金额要求的日期,根据协议有效期内签约账户存款余额达到或超过甲方要求的存款金额的累计天数,给予对应的中银步步高1号收益。具体收益说明请见本协议第六条。 若乙方在协议未到期时提前解约,则协议有效期内签约账户仅按原有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规则计、结息,不享受中银步步高1号收益。 本协议提及的“存款余额”,若无特殊说明,均指签约账户每日日终的存款余额。 第二条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支持个人人民币普通活期和个人活期一本通账户(人民币子账户),支持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不支持个人外币存款账户、个人支票账户。本协议后续条款提及的“活期存款账户”,若无特殊说明,均指本条款规定的可签约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账户。 若账户处于冻结(包括金额冻结、账户借方冻结、账户贷方冻结、账户借贷方冻结、圈存)、已关户等非正常状态,不能签约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 第三条乙方可根据需求办理其名下一个或多个活期存款账户的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签约、解约,以及签约/解约关系查询,但同一活期存款账户在一个协议有效期内只能签约一款中银步步高产品。 第四条办理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的签约、解约、查询时,应由乙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配发的借记卡或存折到甲方网点柜台办理,如乙方委托他人代理,还须同时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签约账户为无要求支取方式的,仅限至原开户机构办理;若签约账户为凭密码支取方式的,除个人人民币医保存款产品(含:单卡、单折、卡折合一)仅支持省内网点办理外,其它活期存款账户均支持在甲方联网网点办理。 第五条中银步步高1号产品签约、解约、查询等各环节均不收取手续费。

{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 (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 (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 (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部)提出。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招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 (一)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 (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 (三)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 第六条经办人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除须按我行授信要求对供应商的资信实力进行调查评估外,还需重点调查评估以下方面:(一)买、卖双方经营稳定性、盈利能力及其发展前景; (二)买方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占有情况; (三)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近期及以往的交易关系如何、有无其它债权债务纠纷等; (四)买卖双方往来的供货方式、付款周期,以及相互间履约情况,特别是买方对卖方历史交易付款情况; (五)买卖双方的信誉情况,特别是与银行往来有无不良记录。 (六)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是否包含禁止转让应收账款的条款。 (七)卖方(供应商)是否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余额,除非基础合同中注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只允许转让给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或类似条款,或已取得买方确认回执。 (八)卖方(供应商)是否产品的实际生产者,是否具备对质量争议的解决能力(即对产品进行维护、保修的能力)。 经办人员根据调查分析情况认为供应商符合我行叙做国内保理

华夏银行绩效评估

华夏银行绩效定性评估 一、华夏银行的组织结构 在这众多的部门、分支行下,总的来说有在华夏银行日常的管理与经营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的职责:

1 制度执行——协助处长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本部门管理的有关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2 会议组织、决议执行——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服务及会议决定的落实和督办。 3 股权管理——负责本行股权的管理事务; 4 股东服务——负责与股东单位、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络; 5 协调运转——负责本部门与本行其它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综合事务,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6 业务检查——负责组织安排监督会对本行有关核查活动 7 公文处理——负责办公室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 8 档案管理——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9 调查研究——负责收集、研究并提供有关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等信息,为董事会、监事会决策提供服务。 在这些工作中也主要存在三种工作关系,他们分别是直接督导对象——专职秘书、行政秘书、文字秘书、综合员、股权管理员;日常协调部门——总行相关部门,本部门各处室、各岗位;外部协调单位——所有股东及股东单位,董事、监事,同业,上交所、登记公司;证券监管机构、银监会、各上市公司、各中介机构。 二、华夏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当前华夏银行资负管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2.1经济下行,存量资产质量维护和新增贷款投向选择面临挑战: 特点:国内经济增速下滑;银行贷款爆发式增长;经济放缓推高不良率(存在一定的时滞);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导致结构性问题。2.2货币政策宽松流动性过剩,资产配置和资金营运面临挑战: 特点:市场收益走低、贷款占比下降、流动性充裕、头寸保持高位、资金运用压力大。 2.3利率周期转向及市场化加快,利率定价和议价管理能力面临挑战: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第五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背景 1912 年2 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 年至1949 年,中国银行先后履行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社会民众、振兴民族金融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对外筹资的主要渠道。1994 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 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2004 年8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 年6 月、7 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上市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1 个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及中银保险经营保险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诚信为本的传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例 5.2.1 柜面服务案例 (1)一天一位70多岁的老人来到营业网点,谨小慎微的说能否咨询一下业务,他已去过好多网点都没弄明白,虽然经过讲解但他还是搞不明白怎么存钱,怎么样才能把钱存好,我们的柜员正忙,于是大堂经理把他让到座位上为他详细说明,经过一个多小时,才为这位老人弄明白,使老人深受感动。 分析:老人的反映能力慢,需要更加耐心、细致的服务,他们也能成为我们的潜在客户。通过我们的服务,感动了老人,把儿女的存款都放在我们行里。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管理,促进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国内保理业务适用于以赊销(O/A)为付款方式且付款期限不超过180天(含)的国内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 第三条本规定是我行制订国内保理业务其他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 第四条总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是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研究制订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发展规划,组织新产品开发与推广,进行市场拓展与客户营销。 二、建立健全国内保理业务规章制度,实施业务授权,审批超权限业务。 三、考核国内保理业务经营指标和工作实绩,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制订和调整国内保理业务的各项收费标准。 五、制订国内保理业务信息科技支持方案,提出应用系统需求。 六、开展对国内保理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七、承担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FAC)主任单位的职责。 八、与国内保理业务的有关监管机构沟通、联络、配合工作。 九、汇总分析国内保理业务的统计数据。 十、承担总行本级国内保理业务的营销、授信发起和业务操作。 第五条总行直属分行是辖属分支机构国内保理业务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根据总行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办理国内保理业务。 二、组织辖属分支机构贯彻实施总行制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发展规划。 三、管理、指导、检查、考核辖属分支机构的国内保理业务。 四、开展对辖属分支机构国内保理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五、汇总并上报辖内国内保理业务数据及相关业务信息。 第三章国内保理业务授权管理 第六条我行国内保理业务采取总行授权制,未经总行授权,任何分支机构不得办理国内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的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2014-7-24)

保理业务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 保理业务主要具有如下特点:卖方企业不承担因赊销带来的账期;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出售应收账款,取得货币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保理商负责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承担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 一、商业保理基本业务流程如下: (1)销售商提出叙作保理业务的申请后,业务部门根据核查买卖双方的贸易合同、财务报表、银行贷款卡、结算发票、银行结算单和实地走访企业情况,以确认合作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的企业信用、付款节点确认的方式等问题,编写详细调查分析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按规定权限报批。 (2)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融资部与销售商签订保理合同,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抵押转让登记系统登记转让的应收账款登记信息。 (3)融资部对资料和手续进行核规审核确认。 (4)财务部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 (5)销售商或保理商按应收账款约定在收款日前向购货商催收应收账款。 (6)购货商按应收账款约定付款。 (7)保理商收妥货款,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将保理余款支付销售商。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额货款,销售商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 (8)业务部负责客户的后期信息风险管理和与客户保持沟通。 二、商业保理业务基本业务流程风险防范形式如下: a) 确认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为非关联企业,双方必须一年以上合作期限,提供真实的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结算流水单(良好付款历史记录)、物流提单等,必须确认证明为长期真实的贸易背景,以降低贸易风险。 b) 核实买卖双方的企业信用:其中至少乙方必须是大型优质信用企业,降低信用风险。 c) 付款节点确认:必须完成贸易合同规定的产品交易,法律已承认的有效应收账款形成后,放款购买应收账款。实际交易已完成,用款方的资金已经投入到贸易生产中去转变成产品,不存在资金挪用的可能,降低财务风险。 d) 后期信息风险管理:买卖贸易双方每一次结算的动态信息都在保理公司的系统中,保理公司将会按行业、每一个企业历史付款记录在系统中自动做数理风险统计,自动预警,排查早期潜在风险,降低业务风险。 e) 其他风险规避措施:可以增加购买保险、担保仓单抵押等方式降低交易结构系统中的风险。 f) 增设业务保证金和提取坏账保证金;从业务结构和公司财务机构中提高保理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商业保理公司事实上是以自身为主体将资金先垫付出去的一种商业模式。如果买卖双方运营正常,理论上保理业务就没有风险,即使是有也是因为买卖双方经营不善而导致的,是被动型的风险,不应该付相关社会责任。商业保理公司是垫付应收账款流动资金的,每笔业务资金规模不会很大,一旦出现风险的影响面很小,产品还可以打折处理降低损失。因此,保理公司抗单笔业务风险的能力很强,同时,保理公司从法律上是对买卖双方都有追索权的,对于一个大型核心企业按贸易合同中约定已经收到卖方的产品并完成交易,按法就应该按合同结算,很少大型企业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小笔账款结算问题,同时,供货商为了保持和大型核心企业长期的合作关系,也会主动还款。即便是一旦有过历史记录的客户,保理公司也会放弃或谨慎与之合作,并在系统中会对买卖双方留下不良记录信息。

华夏银行经营管理

一、存款利率(均为11月2日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上图:华夏银行人民币存款利率表)

二、贷款利率 (上图:华夏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表) 三、近期发行的债券 离岸人民币高级债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于2014年6月30日在境外成功发行离岸人民币高级债券(点心债)。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4.95%。本次募集资金根据主管部门的批复汇回境内使用,主要用于优化本行中长期资产负债结构,支持新增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发展,特别是支持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本次债券以本行向专业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本次债券将于7月2日上市。

二级资本债券 2014年07月24日公司近期相继获得银监会和央行关于同意该公司公开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文。根据相关批文,华夏银行获准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法规计入二级资本。 2014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公告 发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05 联席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一、债券名称:2014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 二、发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 四、次级条款:本期债券本金的清偿顺序和利息支付顺序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五、债券期限: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六、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招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不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不与发行人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未来评级变化而调整.本期债券的派息将遵守监管当局现时有效的监管规定. 七、减记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发行人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销的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的本金减记型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当债券本金被减记后,债券即被永久性注销,并在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日指银监会或相关部门认为触发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向发行人发出通知,同时发布公告的日期.触发事件发生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就触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本期债券将被减记的金额、减记金额的计算方式、减记的执行日以及减记执行程序予以公告,并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 八、招标日:2014年7月24日. 九、发行期限:2014年7月24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共2个工作日.

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使用指南

第一步:登录中国银行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812081003.html,,点击屏幕右侧的“登录中行网银BOCNET”按钮,出现下图所示登录页面;如果您是普通版客户请点击“普通登录”,如果您是理财版或贵宾版客户请点击“动态口令登录”。 第二步:点击密码栏右侧的“安全控件下载”链接,出现安全控件下载界面,点击“保存”按钮,下载安全控件安装包到本地电脑,下载后安全控件图标如下图所示,双击图标进行安装。 温馨提示: 1、运行安装包前,请先关闭您的WEB 浏览器,否则可能无法正确安装。 2、安装控件后,如果登录页面打不开,请检查浏览器设置: “Internet选项”中选择“高级”选项,找到“启动第三方浏览器扩展”-〉设置为不启用; “Internet选项”中选择“安全”,找到“应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置为禁用; 请将所有IE浏览器窗口都关闭,然后重新打开浏览器登录网银。 第三步:安装控件后首次登录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用户名:输入服务凭条上的“网银用户名” 密码:输入您在柜台注册网银是设置的6位数密码 动态口令:输入动态口令牌当前显示的6为数字 重设网银用户名和密码 为确保您网银的安全性,首次登录时系统将提示您重设网银用户名和密码。系统验证通过后,就可以进入正常登录的欢迎页面。此页面会显示欢迎信息,欢迎信息是提高用户对假网站辨别能力的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用户可以在“服务设定”功能下点击“欢迎信息”预留或修改欢迎信息。 账户查询: 您的长城电子借记卡、长城人民币信用 卡、中银系列信用卡、活期一本通、定期一 本通等关联到网银后,您可查询所有关联账 户的余额、账户详情、交易明细。此外,网 上银行还会为您提供个人资产汇总报告,实 现您对个人资产情况的全面把握。 转账汇款: 中行网银为您提供本人关联账户之间的 转账,中行内向他人转账、跨行转账。转账 方式可选择即时转账或者预约转账。在转账 汇款指令提交后,系统可根据您设定的收款 人手机号码和汇款用途向收款人发送汇款信 二、服务功能 一、客户登录 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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