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合集下载

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业成绩优秀:通常要求申请者在上一个学年或者学期的学业成绩排名在该专业或学校同年级学生的前几名之内。

2. 综合素质优秀:除了学习成绩外,申请者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等。

3. 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比赛等对申请者的评定有较高的加分作用。

4. 社会服务和社团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社团活动,能够展示申请者在公益事业、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方面的突出表现。

5. 奖学金评审者的意见和推荐信:申请者需要获得导师、院系推荐人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支持和评价,他们的意见和推荐信对评审有很大的影响。

这些条件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要求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学校和奖学金项目而有所不同。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审标准。

1. 学业成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是评审的重要标准之一,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课成绩等。

2. 学术科研能力,评审将考察学生在科研实践中的表现,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奖励等。

3. 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审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按照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学校总人数的5%。

2. 材料审核,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综合素质评价等。

3. 线上面试,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线上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4. 最终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学金发放。

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资助期限为一学年。

五、奖学金管理。

学校负责对获奖学生进行奖学金管理,包括资金发放、学生表彰等工作。

六、其他规定。

1. 学生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2. 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复核处理。

七、实施监督。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过程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以上即为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希望广大学生认真对待评审,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资助。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荣誉,旨在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层次的在校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包括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等。

2. 科研成果: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参预的科研项目等。

3. 社会服务:学生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如志愿活动、社团组织等。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材料审核:候选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论文发表证明、社会服务证明等。

评选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3.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评估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4.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候选人的综合素质。

5.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6.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发国家奖学金。

五、奖励和管理1. 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由财政部门确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评选结果进行分级奖励。

2. 奖励名额:每一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确保公平分配。

3. 奖励方式:国家奖学金将以奖学金的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用于资助其继续学业和科研工作。

4. 管理和监督:学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获奖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六、评选结果的意义1. 荣誉表彰:国家奖学金是对学生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是学生学习和科研的动力。

2. 就业竞争力:获得国家奖学金将增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就业和升学的机会。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卓越成绩,培养人材,提高国家整体教育水平而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以规范评选程序和标准。

二、评选对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同一届同一专业的前10%之内;2. 品德优良,无违纪违规行为;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备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

三、评选程序1. 学校内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初步评选。

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并出具初评结果。

2. 学校内公示:学校公示初评结果,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意见。

3. 学校推荐:学校将初评合格的学生名单报送至上级教育部门。

4. 上级教育部门评审:上级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结果。

5. 公示和申诉:上级教育部门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学生和学校的申诉。

6. 最终评选:根据评审结果,上级教育部门确定最终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示。

四、评选标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品德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1.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是评选的首要标准。

主要考虑学生的平均绩点、学业排名等指标。

2. 品德:品德是评选的重要衡量标准。

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3. 实践能力:实践能力是评选的重要指标。

主要考虑学生在社会实践、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五、奖励办法国家奖学金的获奖者将获得以下奖励:1. 奖学金资助:获奖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学金资助,用于继续深造或者个人发展。

2. 荣誉称号:获奖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证书和奖牌。

六、其他事项1.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教育部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励制度,旨在鼓励和奖励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品德优良、综合素质突出的大学生。

为了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包括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和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评选对象的学业成绩应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中名列前茅,成绩优异。

2. 综合素质:评选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品德、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3. 专业能力:评选对象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够在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 科研创新:评选对象应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有过相关科研项目的参与经历或成果。

四、评选程序1. 提名推荐:学校根据评选对象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情况进行提名推荐。

2. 材料审核:教育部对学校提名的评选对象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专家评审:教育部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评选对象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情况。

4. 公示公示:评选结果经教育部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颁奖授奖:评选结果最终经教育部批准后,颁发国家奖学金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选结果公示及奖励1.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和教育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金额根据评选对象的不同层次进行划分,一般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金额由教育部确定。

3. 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六、评选工作的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构:教育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2. 投诉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工作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可以向教育部进行投诉举报。

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

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

学院“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三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简称)的评审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助对象奖学金是设立的,奖励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学生。

励志奖学金是和地方共同设立的,奖励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是和地方共同设立的,资助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一)“三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1.评审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专业学生的前10%;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具体要求如下:(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争得荣誉。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奖学金制度在我院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以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立志成才,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条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具体指标由教育厅、财政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6、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突出。

同时获得学院一等以上奖学金和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

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条学院根据当年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在各系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选。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由系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对照条件进行评比,确定本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按照教育厅下达指标确定获奖名单,并将结果报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到XX审核备案。

第八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章发放、管理和监督第九条学院将国家奖学金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并记入学生档案。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标题: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评选对象1.1 评选对象范围: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一般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

1.2 评选标准:评选对象需要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

1.3 评选资格:评选对象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如无违纪违规记录、无不良学习行为等。

二、评选程序2.1 提名推荐: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提出提名推荐名单,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2.2 材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条件和标准。

2.3 终审评选: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和颁奖。

三、评选标准3.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考试成绩等。

3.2 科研能力:评选对象需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如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等。

3.3 社会实践:评选对象需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四、评选奖励4.1 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一般由教育部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具体金额。

4.2 荣誉证书: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证书,证明其优秀表现。

4.3 学术交流机会:获奖学生还将有机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学术视野。

五、评选监督5.1 审查机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5.2 申诉渠道:评选过程中若有争议,评选对象可以通过申诉渠道提出异议,并得到公正处理。

5.3 审查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结语: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激励学生、促进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学校和评选机构应严格按照细则执行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教直…2010‟24号)、《金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金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进行量化评分,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各年级专业申请资格确定方法
专业名额数=专业年级人数×2%(四舍五入,若专业名额数达不到1人,则该专业综合测评第一名者为具备申请资格人选);
(5)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进行年级专业排名,在申请资格名额数范围且智育分排名3%之内,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评选资格:
①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
②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
③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等。

二、推荐名额
每个系按在校本科学生人数(不含新生)分配名额,并按全系申请者量化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报送。

三、评价的项目和分值(100分制)
1、学习成绩(70分)
2、创新能力(10分)
3、社会实践(10分)
4、综合素质(10分)
四、量化评分细则
1
成绩标准分
2、创新能力(10分)
根据:(1)专业著作;
(2)科技、知识竞赛;
(3)特长与技能证书;
各项加分细则参照《金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总分不超过10分。

3、社会实践(10分)
(1)担任社会工作(上一学年), 加分细则参照《金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奖励分标准减半,总分不超过5分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实践表现突出并受到表彰(上一学年),加分细则参照《金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奖励分标准减半,总分不超过5分。

4、综合素质(10分)
以申请者评选学年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社会素质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三项均取最高项所得分,不累加,最后以三项所得分数总和作为综合素质的参评分数。

(1)政治素质(4分):优秀共产党员4分,中共党员3分,共青团员1分。

(2)体育竞赛(3分):国家级荣誉3分,省级荣誉2分,校(院)荣誉1分。

(3)文艺比赛(3分):国家级荣誉3分,省级荣誉2分,校(院)荣誉1分。

5、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总分为以上四项得分的总和,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进行推荐。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系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对应奖项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系审核推荐。

系成立由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2-3人等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工作实行“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结合下达的拟评选名额指标进行审核,提出本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报送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