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科目:行政法学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年级2012专业法学班级大连瓦房店学号******姓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
只有依法法行政,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进程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如期实现。
一、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要求。
因此,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己经初步形成并日趋完善。
据有关资料透露,2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约400个,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约1000个。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规范和调整了社会法律关系,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但是,在实际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尽快予以解决。
(一)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各地方、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但从现状看,首先在省市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始终未把依法行政作为独立指标进行考核,由此使各级政府不能对依法行政产生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政府对依法行政的推进。
其次中国是世界上经历封建社会最长的国家,长期封建人治思想和中央集权制度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很深,在政府管理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各级政府对行政权利的喜好还没有消除,基层政府在处理矛盾、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时偏好行政权力,而不重视依法行政。
关于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以及公正合法的方式,行使职权、履行公务、管理社会事务。
然而,在实践中,依法行政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权力滥用问题权力滥用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在行使权力时,超越了法定权限,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这种问题常常出现在一些官员为个人私利而滥用职权的情况下。
要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或者加强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来实现。
同时,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权力滥用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程序不规范问题程序不规范是指行政行为在行使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导致决策失当或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问题多见于行政机关未依法公开听证、未进行合理程序的决策等情况。
为解决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方面,应加强行政程序的规范性建设,明确行政流程和程序要求,并加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遵守法定程序的意识和水平。
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监察,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公正性,对程序不规范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和追究责任。
三、执法不公问题执法不公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执法措施,不公正地对待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
这种问题常见于行政机关对此前有关利益关系的当事人进行偏袒或压制的情况。
为解决执法不公问题,应加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录音、录像、拍照等手段,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和对案件进行有失公正的处理。
另一方面,要建立公正、独立、高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评审机制,对执法不公行为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当前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推进依法行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途径。
最近,我们深入部分区、县政府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调研,通过召开部分区县政府领导、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就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六年来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做了调研。
调研工作结束后,笔者重点针对当前制约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了一些分析:一、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各区、县政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指导,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区、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与依法行政的冲突比较明显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基层政府及部门领导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但在处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关系上,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没有真正认识到依法行政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的主要手段,有的认为依法行政是软指标、软任务,有的甚至认为依法行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缺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
个别部门存在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力等问题。
比如,有的地方大力号召发展乡镇企业,而乡镇企业主为了节省成本,利益趋动,致富心切,往往违法占地,不主动先进行用地审批,部分领导为了发展经济,对这类违法行为听之任之,违法带动辐射效应,导致更多的违法占地行为发生。
依法行政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2005年以来,县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行政机关为民服务水平为根本,通过维护行政纪律,推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了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对密切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从近几年县监察局的工作实践来看,发现了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对于依法行政工作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一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还只是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当中。
个别执法人员身上还存在长官意志,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凭经验办事,想当然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2、依法行政工作混乱,存在交叉执法形象。
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行政执法权分散,部分行政机关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不清,造成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发生。
有些行政机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些行政机关越权执法,实施了不属于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行为。
3、行政执法目的不明确,存在以罚代管形象。
有些行政机关,执法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带有强烈的利益色彩。
目前,个别执法队伍为了小集体利益,主要来源靠罚款,罚得越多,返还的越多,“执法养人,养人执法”,执法与执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造成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背离。
一些部门之间有利争着上,无利躲着走,争管辖,争权力,争罚款,造成重罚轻管,以罚代管。
4、基层政府权力弱化,执法工作协调不力。
现行法律规定基层政府能直接执法处理的职权屈指可数,然而基层工作包罗万象,头绪繁多,基层政府无权处理的一些问题,其行政权都属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当群众有要求,基层政府无法满足,与相关部门又缺乏沟通衔接,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爱莫能助”。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对策建议: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措施2013221101210007 行政管理李敏一、依法行政的内涵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也是当今社会人民群众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中国是在八十年代末提出“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的,它的提出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
二、依法行政的必要性1、实行依法行政能够在行政管理中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
坚持依法行政,是对宪法精神的贯彻,是宪法权威性的体现。
2、实行依法行政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政府的行政权力是由人民通过宪法赋予的,因此,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3、实行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管理行政事务,并且在管理行政事务时必须接受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其开展的监督,这样就能够有效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或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暗箱操作或以权谋私。
三、当前我国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一)、法律工具主义观念颇为流行。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目前,在相当多的基层行政机关领导思想观念上,“视法为器”,“用法律”的意识已经形成,但是“信法律”的思想尚未确立。
虽然许多人认为我国社会管理最终要走向依法治国,但是,在目前情况下,相当多的人普遍认同我国社会管理仍是人治占主导地位,甚至认为目前情况下,只有人治手段才能有效管理好社会。
论依法行政主体障碍及对策

论依法行政主体障碍及对策依法行政是指政府部门在行使职能的过程中,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来决策、管理和服务的行政活动。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够保证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行为,并且使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依法行政主体障碍是一种常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论依法行政主体障碍的原因,以及对策。
一、依法行政主体障碍的原因1.制度障碍制度障碍是指设置的制度不完善或不合理,或者实行的制度出现漏洞和缺陷等,从而导致依法行政主体障碍。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不清,执行过程中不够公开透明,给民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带来很大的影响和困扰。
在制度上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政策环境。
2.行为障碍行为障碍是指依法行政主体在执行中不得不面对一些特定的行为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执行效果。
例如,因为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等因素,可能有一些官员会故意回避甚至违法应对某些案件或事件,这就阻碍了依法行政主体的正常运行。
因此,我们必须要强调公正执法,追求公正和法律实际执行中的应该相一致。
3.文化障碍文化障碍是指由于文化因素不同造成的依法行政主体之间沟通效率不高,传统习惯和观念的制约等问题。
比如在一些行政区域内,由于地方习惯和文化差异,导致各个机构间的沟通和协调的效率并不高。
因此,改变文化观念,建立法制意识,加强与地方群众沟通,可以有效的消除文化障碍,使依法行政主题得到顺利执行。
二、依法行政主体障碍的对策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制度是解决依法行政主体障碍的重要措施。
在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中,应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流程、时限等,以确保行政机关的公开、透明和高效运作。
2.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公共资源的规划和财政预算的制度化管理,完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任期制度,实施更加严格的问责制度,以避免依法行政主体因私情而廉洁自律。
3.强化职业道德应建立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机制,在工作中要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品德,使其始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为国家的发展为责任。
基层央行推进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基层央行推进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央行的角色和影响力越来越大。
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执行机构,央行承担着维护金融稳定、保障货币流通、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等重要职责。
而在履行这些职责的过程中,依法行政显得尤为重要。
基层央行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寻找对策来解决。
一、基层央行推进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1.法律意识淡薄。
在基层央行的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紧张和任务繁重,一些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相对较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程度不够。
2.行政执法不规范。
在金融市场监管和执法中,一些基层央行的执法人员存在行为不规范、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影响了依法行政的效果。
3.权责不清。
在基层央行的组织架构中,有些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在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方面出现了一些混乱和矛盾。
4.制度建设不健全。
一些基层央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导致在执行法律法规时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
二、对策探讨1.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
基层央行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
2.规范行政执法。
央行在行政执法方面应当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相关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合理、规范。
3.明确权责。
基层央行应当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确保权责清晰、运转顺畅。
4.加强制度建设。
央行应当加强对制度建设的重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和质量。
5.依法履职尽责。
基层央行工作人员应当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或放任违法行为。
结语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央行在金融监管和执法中应当坚持的原则。
基层央行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权责、加强制度建设等方式来解决。
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与建议

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与建议一、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法制建设特别是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依法行政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不断改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立法力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国家颁布了许多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
在行政机关外部实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在行政机关内部,实行审计、监察等专门机关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不少地方还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制度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始从不同角度对行政执法予以监督。
然而,我们在肯定行政法制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在现阶段的依法行政活动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缺陷和不足,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立法的不规范和不完善依法行政的前提和依据是要有健全和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
(二)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
职责不清首先,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机关设置不完善。
其次,行政执法机构之间权限不明,职责不清。
(三)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控制,否则就会被滥用。
(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数量少法律需要有人去实施、去操作,而依法行政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管理日趋专业化、复杂化,因此对执法人员的要求很高,不仅要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知识,而且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
我国执法人员的数量少,而行政执法范围广、数量大,任务繁重,这也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数量和质量。
(五)依法行政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授权不充分是保障不力的重要表现,也是导致权责不对称的重要因素。
依法行政的成本应该由国家来解决,不能由行政机关自行解决。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以上依法行政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产生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制度、历史、文化及社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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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依法行政中存在着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以及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当前学术界和实践工作者面临的共同课题。
本文力图通过对我国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视角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几项对策。
【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问题,对策众所周知,实现法治国家是我们当前的目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然而,依法行政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
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主要任务和措施,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要使我国真正走向法治,实现依法行政,就要充分重视目前我国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拟就当前我国依法行政中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此做些探索性思考。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什么是依法行政?概括起来讲,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现代社会,依法行政之“法”不仅包括法律规范,还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
依法行政最早是由资产阶级提出并在资产阶级国家付诸实践的。
由于各国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法治传统的区别,各国在称谓上有所差别,英国称为“法治”或“依法行政”,美国将依法行政包含在“法治原则”之内。
依法行政的内容在各国也存在较大差异。
英国的依法行政包括越权无效原则和自然公正原则。
前者是指实体上越权的行为一律无效,但程序上的越权行为其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应对照具体成文法规定。
后者是指任何政府或个人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的意见,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也可以避免偏私,“不能自己做自己的法官”。
美国的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包括基本权利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基本权利原则是指政府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但这种法律必须旨在保护而不是摧残人类固有的基本权利。
正当权力原则是指法律的实施必须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进行。
在我国,依法行政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我国在20世纪80年末提出依法行政的原则决不是偶然的,这是政治经济发展的结果。
依法行政作为一种治理国家的方式,是政府运作方式的伟大变革。
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明确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概念,*****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郑重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行政就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
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判的标准,而法律必须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行政机关必须本着宪法、法律和现行政策的精神,勤政、廉政,为人民多办实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在我国法治已经不是一个“要不要”实现的问题了,而应是强调如何实现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依法行政从总体上来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和进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转折点,依法行政也还是处于起步阶段,行政的法治化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就现实情况而言,无论在立法层面上、执行层面上,还是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都存在不少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改进、提高、创新。
(一)立法层面上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立法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的行政立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现行行政立法中立法无序、缺位以及所立之法缺陷较大。
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是比较完备的,但是由于我国行政立法的指导思想不够明确,立法的价值取向有偏差,行政立法偏向于行政权,把立法当作谋求有效管理的手段,行政机关所立之法规,有的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相互重叠,甚至出现了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的现象,造成我国行政立法中政府管理公民的法过多,而监督政府权力的法过少,容易造成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毫无顾及的行使行政权,促使行政权力的滥用。
如《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前,各种各样的行政许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中,一些地方,甚至乡镇都立出各种名目的“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规范,一讲行政管理就是行政审批。
第二,行政立法质量不高,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差。
行政立法行为不规范,授权主体和对象、授权法名称和效力混乱不清,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缺乏协调统一,使行政执法难以适从。
有些规定过于原则、过于粗糙,缺乏可操作性,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如环保局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7条的立法空间过大,国务院又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执法难度较大。
这种片面追求立法数量的做法,表面上似乎成绩可观,实则乃立法之大忌。
第三,行政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行政立法缺乏民主性和公开性,没有很好的建立立法民主的参与机制,没有在法律出台之前走草案公布、广泛征询意见和听取意见等一系列民主程序,行政立法规范不能够及时、准确、经济地为公众所了解,没有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第四,行政立法中存在“部门利益”倾向。
某些行政部门利用其掌握的国家立法资源,在协助国家制定有关法规草案时,在法规中不适当地强调本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力图通过立法来维护、巩固和扩大本部门的各种职权。
同时尽可能地减轻和弱化本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概括起来就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规化。
这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使得所立之法与社会主义法治之“良法”要求相背离,而且损伤人民对建立“法治政府”的信心,最终变为侵犯人民利益的手段。
(二)执行层面上的问题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主要的职能,行政执法效率的高低以及在执法中是否公正、廉洁,直接关系政府的威望。
近年来的行政诉讼中,有的地方县一级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达40%,有的地方乡镇政府的败诉率达70%。
这说明,我国行政执法存在不少问题,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行政执法体制不顺,职权交叉、职责不明、职能分散、越权行政。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段话切中时弊,抓住了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体制还很不完善。
(1)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现象还存在。
如城市建设部门既管理城市建设,又自己搞城市建设,并进行自我质量监督。
(2)职权划分存在不合理现象。
如社会噪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处理,但是公安机关由于管辖的事务繁多,有许多涉及社会治安重要问题需要处理,对尚未构成威胁社会安全的社会噪声无暇控制,群众投诉到环保局,环保局却因为缺少法律授权而无法管理。
(3)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配置不科学,多头管理,责任不清。
如在省一级区域,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有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等。
各地最近相继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各级政府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的“抓手”组织协调和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调查处理。
细细算来有近10个部门可以管理食品安全,因此,一些执法部门画地为牢的做法得到了默许,以为可以简化执法,有利于监管,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隐患重重的选择,长此以往势必会损害政府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望。
第二,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对严格执法带来不利影响。
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观念和习惯上依然深深地打着“人治”、“权大于一切”的烙印,这些旧意识、旧观念成了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思想渊源。
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不熟悉机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职工作一知半解,缺乏责任心,在执法中常常出现错裁错判的现象,有的执法人员政治素质较差,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想泛滥,出现了执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问题。
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为例,尽管国家颁布了《产品质量法》、《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虽然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打击行动,但假冒伪劣商品仍在猖獗地涌入市场,其要害是没有依法行政,执法缺乏力度。
第三,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类型很多,有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党的监督、行政机关自身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但效果不大,关键在于监督查处的力度不够和没有制度化、经常化。
如《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颁布后,仍有一些市县没有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由于片面的追求经济指标,负责的领导也没有重视,即使成立了也基本上形同虚设,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政务公开,把行政操作的规则、方式、手续、时限、法律责任公布于众,让人民群众知道如何监督行政。
现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程序法虽颁布实施了,但因宣传力度小,知晓程度低,当人民群众遇到故意增加审批手续,额外收费,拖延批准时限,附加制裁等侵害自己自由和权利的行政行为时,还不知道这是违法行政在侵害自己。
(三)思想观念层面上的问题现实中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观念和法治的要求是不适应的,甚至一些观念严重阻碍了依法行政观念的根植和依法行政方略的实施。
实现依法行政在观念和思想上的障碍主要有:第一,人治观念。
一些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由于受封建特权思想和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影响,长官意志比较严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还存在“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错误观念,从而无视法律的规定,处理或解决问题往往忽视法律的严肃性,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职权。
如在征用土地的问题上,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随便批条子,动辄开口子,结果出现了乱占滥用土地现象,破坏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更有习惯于按个人的意志行事,忽视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
行使行政权力的主要特点是命令和服从,无论这些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都按个人的意志去执行,如某一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已过时的红头文件进行处罚,当事人不服提出行政诉讼,结果执法机关败诉,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第二,法律工具主义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