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业务介绍

合集下载

企业再融资的常见方式

企业再融资的常见方式

企业再融资是指已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新的证券来筹集资金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企业再融资方式:
1. 首次公开发行(IPO):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公司股份在证券市场上公开销售给公众投资者,以筹集资金。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向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特定条件下,公司需要快速筹集大额资金的情况。

3. 定向增发:公司向特定的投资者定向发行新的股票,以筹集资金。

这些投资者可能是机构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战略投资者等。

4. 可转债发行:公司发行可转债,即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这种方式可以吸引债券投资者,并在未来需要时将债务转化为股本。

5. 债务融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或贷款等形式,向债权人筹集资金。

债务融资通常以固定利率和偿还期限进行,并需要支付利息。

6. 资产出售:公司出售部分或全部资产,以获取资金。

这可以是出售非核心业务、不动产、设备等。

7. 增加股本溢价:公司通过发行新股并设定溢价,向现有股东认购新股,以筹集资金。

这种方式可以增加公司的股本,并且对现有股东具有优先权。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再融资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市场条件、法律法规等因素。

在进行再融资时,公司应该与专业机构合作,并遵守相关的证监会规定和披露义务,以确保合规性和信息透明度。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取资金,以及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手段进行企业整合或扩大经营规模的活动。

这些业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效益,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推动作用。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行为。

再融资有利于满足上市公司资金需求,支持企业改善财务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竞争力等。

再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定向增发、企业债券发行等。

再融资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并经过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的审核。

并购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实现企业整合或扩大经营规模的活动。

并购重组有助于提升企业经营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同时也能够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等效果。

并购重组的方式主要有资产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债权重组等。

并购重组涉及到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并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在近年来发展迅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一方面,再融资的规模持续扩大,资本市场对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更加丰富。

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并购重组案例频频出现,企业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产业链,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

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市场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防范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风险。

其次,企业自身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履行社会责任,以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企业的再融资及并购重组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总的来说,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资本市场的深入推进,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有望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IPO、再融资、新三板业务解读

IPO、再融资、新三板业务解读

IPO、再融资、新三板业务解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一系列金融业务也逐渐兴起,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其中,IPO、再融资、新三板业务成为最受关注的几种方式。

本文将对这几种业务进行解读。

首先是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业务。

IPO是指公司首次向公众募集资金,将自己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过程。

IPO能够为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

通过IPO上市,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股东,从而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基础。

在IPO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同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上市条件和规定。

IPO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的决策,需要慎重考虑。

接下来是再融资业务。

再融资是指已经上市的公司为了满足新的资金需求,通过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或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募集资金的行为。

再融资相比于IPO,更加方便和快捷。

由于再融资是在已经上市的公司内部进行,所以不需要进行上市审核和过程,能够更快地获取资金。

再融资的方式较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股权发行、债权融资等方式。

再融资能够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也可以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投资新项目等。

再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也需要注意市场的反应和投资者的反应。

最后是新三板业务。

新三板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一个非上市交易市场,为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转让的平台。

新三板市场的成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灵活和便捷的融资渠道。

通过新三板,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进行股权转让来获得资金,同时也可以增加企业知名度和融资透明度。

新三板的交易相对较为灵活,可以进行股票转让、资产重组等操作,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但相比于上市交易所,新三板的流动性和市场深度相对较低,投资者的参与也较为有限。

因此,企业在选择新三板业务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介绍

必须有明确的募集资金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
对发行股数无明确规定,一般不超过净资产 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配售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配售股 份前股本总额的30%
4
3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人大
《公司法》、《证券法》等
证监会 证监会 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上市公司各种格式指引
实际发行价格需询价确定
无特别规定,但为保证发行成功, 较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折扣
无明确规定
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向有限售条件的老股东配售,采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 取自愿锁定原则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 网下机构投资者采取分类配售,
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部分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期
由于锁定期限制,投资者要求发行价格有折扣,存在一定 发行风险
对短期业绩有一定的摊薄效应
实际询价结果与届时二级市场股价的关系较大
没有发行价格约束、无锁定期限制
6
4.2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分析(续)—债权类融资方式对比
公司债券
普通可转债
发行对象 盈利要求
向市场公开发行,可一次核准, 一次或多次发行
向市场公开发行,可设置原股东优先认购条款,以保证或提高控制 权及发行成功率
发行转债6个月后,转债持有人有权转股,即公司开始转股融资

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讲解v2

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讲解v2

出具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保荐人,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30日内补充完善申请文件;证监会 进一步审核(一般涉及数次反馈和沟通),并召开部 务会,形成初审报告,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文件提交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发审委委员,并公告审 核通过,第二天公告,落实发审委审核意见后,拿发 行批文。
10
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性(1/2)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一 套班子两块牌子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
13
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运行(2/2)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盘点、对账、 审批等等 某上市公司票据不盘点导致被出纳挪用一千多万
最近36个月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公开发行股票、违反 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报送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创业板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守法也有36 个月要求
11
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性(2/2)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 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 有机构混同的情形---合署办公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读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读

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读中今律师事务所柴瑛平◼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概览◼发行条件与规模节奏控制◼定价基准与价格折扣规则◼发行认购与减持退出规则◼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规则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概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制订,2019年12月28日修订,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规章•主板(中小板):过渡期内继续实行核准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5月6日发布,2020年2月14修订并实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07年9月17日发布,2020年2月14修订并实施•创业板:过渡期内继续实行核准制-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2月11日发布,2020年2月14修订并实施•科创板:实行注册制-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11月8日发布征求意见审核指引•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19年7月5日发行监管部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17年2月17日发布,2020年2月14修订并实施二、发行条件与规模节奏控制三、定价基准与价格折扣规则四、发行认购与减持退出规则创业板•股东大会授权-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股票”-授权应列列明发行方案的相关要素,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小额快速融资-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15个工作日-定增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但是最近十二个月内定增融资总额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除外科创板•授权交易所制订规则-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制定规则,交易所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申请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定增(二)再融资之授权发行/小额快速融资——创业板、科创板(八)再融资的股份减持2017年减持新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包括现金定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配套融资)股票,应当遵循以下规则:-集中竞价,任意90日内,不超总股本1%;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不超其认购的50%-协议转让,出让方及受让方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1%指标。

融资再担保业务范围

融资再担保业务范围

融资再担保业务范围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融资再担保业务是指一种特殊的融资业务,其具体涵义包括了担保融资和再担保两种形式。

在担保融资中,融资实体(借款人)需要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以获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而在再担保中,融资担保公司本身也需要得到其他机构的再担保支持,以承担风险,从而提供更多的担保服务。

融资再担保业务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融资担保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帮助其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这是融资再担保业务的主要形式之一,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融资风险、扩大融资渠道。

二、提供再担保服务:融资担保公司也可以为其他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帮助其分担风险、提高担保能力。

这种服务形式在金融机构体系中非常重要,可以有效促进融资市场的发展。

三、提供咨询服务: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风险管理等相关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融资市场、优化融资结构,提升综合融资能力。

四、提供信用评级服务:在融资再担保过程中,融资担保公司还经常需要进行信用评级工作,评估企业的信用风险,并据此制定担保政策和措施。

信用评级服务也是融资再担保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融资再担保业务涉及到担保、融资、风险管理、咨询等多个方面,其范围非常广泛。

融资担保公司在开展这些业务时,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多样化需求。

希望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发展,融资再担保业务能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篇示例:融资再担保业务是指在原有担保基础上,再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形式。

在金融市场发展的过程中,融资再担保业务在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起到了融资信贷、风险规避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我国金融体系日益完善的背景下,融资再担保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了更多融资渠道和风险缓释机制。

融资再担保业务范围扩大了融资渠道。

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方法及技巧介绍

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方法及技巧介绍

组合 投资策略
1、融资杠杆交易 2、融券卖空
1、锁定日内收益 2、及时止损
1、配对交易 2、可转债套利 3、大宗交易套利
放大低买高卖的杠杆
机会:投资者持有现金10万。2011/01/21,中集集团公布业绩预告修正,净利润预增比例较高,利好! 发起:中集集团22.5元时,融资买入5500股,普通买入4400股。 了结:2011/02/22,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以28元的平均价格将9900股中集集团全部卖出。 获利对比: 中集集团期间涨幅为24.4%; 进行融资杠杆交易后,收益率为53.46%(扣除融资利息约990元)。
案例分析
2011/07/18,国航与东航价差过大,预计要缩小。 以10.5元价格融券卖出国航1万股,同时,以5.25元价格买入东航1.72万股。 2011/08/09,两支股票价差收敛,以8.6元买入1万股国航还券,以5元价格卖出东航。 东航亏损 =(5-5.25)×1.72万=-0.43万 国航获利 =()×1万=1.9万 总获利1.47万
单一策略:融资买入
先高卖,后低买
机会:2011/03/15上午,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当天股价暴跌。 发起:投资者在此时以85元融券卖出1万股双汇发展。 了结:2011/04/21股价止跌反弹,以中间价62元买入1万股双汇发展还券了结负债. 获利对比: 如果没有融券交易,投资者无法从中获利; 进行卖空交易,不占用资金。获利22万(扣除融券成本约7000元)。
操作策略
是否具备对单只股票进行双向交易的思路? ——看多融资、看空融券
是否具备对多只股票进行组合投资的思路? ——保持比较股票间相对好坏的思维
是否熟知融资融券交易规则细节? ——调整买卖顺序即可”?
是否具备了融资融券风险控制意识? ——坚决遵守止损纪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 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 、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的情形。
公司 债券
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
10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驱动因素
资金 上市公司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对外收购、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都会产生 需求 相应的资金需求
员工 上市公司拟通过增发新股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
巩固 控制权
为巩固控制权,大股东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引进战 略投资
见共通要求,注意无资产负债率要求
见共通要求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其他见共通要求
见共通要求
17
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一条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请问,审核中对规范和引导上 市公司理性融资是如何把握的? 答: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 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再融资审核按以下要求把握:
通过增发新股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为公司注入管理、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资源
调整融 资结构
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成本和偿债风险,或加大经营杠杆
管理层 完成股东对管理层的考核要求 考核
11
工作流程
进场尽调 董事会 申报立项 申报内核 股东大会
初审会
初审会反馈 回复(如有)
持续督导
反馈回复
发审会
完成发行
募资合计(亿元) 4,921.12 1,306.93 1,784.46 776.72 8,789.23
募资合计(亿元) 39.42 36.38 100.64 3.01 179.46
7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统计(2017/1/1-2017/12/15)
公司债券(含创业板私募债)
上交所
深交所
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可转债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平均不低于6%。
8
第二章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品种和驱动因素
9
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
非公开发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创业板不超过5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行股票
公开发 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主要适用于资本需求较大且难以通过非公开发 行股票 行股票满足的上市公司,对发行时的市场条件要求很高,案例较少
公开发行股票 可转债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其他同配股
需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的公司除外,其他同配股
16
发行条件与方案设计——创业板的其他财务要求
品种
共通要求
非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 公开发行股票 可转债
配股 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发行难度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但 需大股东资金实力较强
优先股
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发行优先股,不影响控制权结构,需使用税后利润支付股息, 主要适用于对资本需求大、现金流情况较好且收益稳定的企业
可转债
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发行可以转换为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利率一般较公司债 券更低,但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和规范性要求更高
配股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不履行承诺或代销期限届满, 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失败
公开发行股票 可转债 公司债券
优先股
无限制
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发行(大公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小公募)或非公开发行(私募) 公开发行的,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 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配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 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筹资金额不得超 过发行前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15
发行条件与方案设计——主板的其他财务要求
品种
具体要求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的不满足发行条件,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 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不存在违规担保未解除的情形
149 58 76 24 3,373
省份
湖北 甘肃 贵州 河南 吉林 辽宁 陕西 天津 云南 黑龙江 山西 北京 广东 海南 安徽 江苏
数量
96 33 27 78 42 74 47 49 34 36 38 305 564 30 102 379
省份 内蒙 上海 西藏 浙江 宁夏 福建 广西 河北 湖南 江西 山东 四川 新疆 重庆 青海
6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统计(2017/1/1-2017/12/15)
定向增发统计中只包括上市公司 发行A股募集资金,不包括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分红发行新 股、发行H股或其他海外上市股 份的数据
从数据统计来看,定向增发发行 家数占同期发行家数的65.76%; 募集资金总额占同期发行的 77.3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创业板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盈利) 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情形(创业板不适用)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创业板不适用)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向公众投资 者发行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需达到利息的1.5倍)
从2017年来看,可转换公司债券 成为上市公司主要再融资品种。
公募增发
上交所
深交所
主板 中小板
合计
家数 0 0 0 0
定向增发 上交所 主板
深交所 中小板 创业板
合计
家数 142 53 140 108 443
配股 上交所
主板 深交所 中小板
创业板 合计
家数 2 2 3 1 8
募资合计(亿元) 0 0 0 0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定价,一般较发行前股价有一定折扣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
一般按照票面价格发行,公开发行利率一般通过簿记建档确定,非公开发行可以商定
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优先股票面金额 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价格或票面股息率以市场询价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开方式确定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
发行条件与方案设计——发行对象及发行数量、金额
品种
具体要求
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超过10名投资者(创业板不超过5名),募集资金使用量不超过项目需要量(所有融资 品种均有此要求)
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应当连续盈利(非公开发行不适用)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
13
发行条件与方案设计——定价依据
品种
具体要求
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配股 公开发行股票 可转债 公司债券 优先股
18
监管问答——关于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管理层对保荐项目签字责任的监管要求
4
上市公司行业与省际分布(截至2017年12月15日)
行业
制造业
信息技术业 社会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 农、林、牧、渔业 金融、保险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 建筑业 房地产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 产和供应业 传播与文化产业 采掘业 综合类 总计
数量
2,204
245 9 164 45 77 95 99 128
主板 中小企业板 创业板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主板及 中小企业板
创业板
主板:打造蓝筹股市场 中小企业板:中国企业“隐形冠军”的摇篮
创业创新的“发动机”,2009年10月30日第一批创业板企业挂牌 上市,截至2017年12月15日已有708家企业上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