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一、前言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是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更是广东省各级政府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广东省政府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以帮助各级政府和企业开展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从而有效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

三、工作目的

本工作指南的目的是:帮助各地和各企业对自身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点和危险源进行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并制定措施,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政府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有序化运行。

2.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排查

各地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行业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本行业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点,并综合分析各种危险源和风险点的特性、危害程度、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等,制定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以控制和降低事故的发生。

3.管控措施

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和风险点、危险源的特点,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并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以有效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

4.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和企业要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行。

五、工作步骤

1.组织调查

各地政府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风险点和危险源进行调查,全面了解本行业中存在的风险点和危险源,分析各种危险源和风险点的特性、危害程度、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和事故后果等,制定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以控制和降低事故的发生。

2.信息搜集

为了全面了解本行业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点,需要收集各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行业安全规定和标准、企业现存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生产现场的平面布置图、生产设备的技术资料、员工操作流程、事故统计情况、员工伤病情况等。

3.风险点判定

通过前两步工作得到的信息,对所有可能产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和判定,判定结果应该是明确的、详细的、全面的,并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4.风险评估

对已经识别和判定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分析可能的概率、性质及其后果,并确定危险源的等级和处理要求。

5.管控措施

根据已经判定的风险点建立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采取综合措施或特定的单一措施,确保有效地防范危险源,保障生产安全。

6.落实责任

要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并严肃处理未落实措施和未报告隐患的企业,以推动责任落实。

六、注意事项

1.各地应依据本行业的特点,分类制定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强

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序地逐步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制度。

3.落实好部门间的安全监督协调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和制度。

4.对于难以控制的危险源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采取及时处置

措施。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和评价危险源,

防范事故的发生。

6.各地主管部门应对那些存在隐患或长期未悬挂安全告知牌的企业进行处罚,追究生产责任人的责任。

七、结论

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落实,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护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助力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方案

2023年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每年都要进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2023年,随着社会发展和新兴产业的快速增长,风险点和危险源不断增加,排查工作变得更加迫切和重要。本方案旨在制定2023年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方案,确保排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目标和任务 1. 目标:全面梳理和排查2023年风险点和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2. 任务: (1) 初步识别和梳理2023年风险点和危险源; (2) 开展实地排查和综合评估,确定重点排查对象; (3) 提出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 (4) 完善风险点和危险源的台账,实时监控。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1. 初步识别:成立专门的识别小组,根据往年的排查经验,结合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工作方向,初步识别可能存在风险点和危险源的行业和区域。通过专家咨询、检查记录、事故案例等方法,对识别的行业和区域进行验证和调整,形成初步识别清单。 2. 实地排查:根据初步识别清单,组织排查小组进行实地勘察和排查。排查重点包括:工业企业、化工厂、建筑工地、交通

运输、矿产资源开采、火灾隐患、电力设施、水利设施、医疗机构等。通过查阅资料、对话访谈、数据录入等方法,全面收集相关信息。 3. 综合评估:基于实地排查的数据和信息,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对风险点和危险源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包括隐患程度、可能性、影响程度、紧急程度等。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 4. 风险管控: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安全设施、加强宣传教育、落实责任制等。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5. 完善台账:及时记录和更新风险点和危险源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台账内容包括:风险点和危险源的名称、位置、所属单位、隐患等级、管控措施、责任人等。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风险点和危险源的管理情况。 四、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 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 1. 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协调和决策,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2. 指导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和方案支持,参与重大风险点的评估和管控措施的制定。 3. 识别小组:负责初步识别工作,形成初步识别清单。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一、引言 近年来,安全生产问题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 重威胁。为了加强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保 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了本指南。旨在规范广东省安全生产 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基本原则 1.依法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 2.科学评估:通过科学的方法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 3.全面排查:对安全生产中所有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确保没有遗漏。 4.长效管控:通过监管、技术、管理等措施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长期 有效的管控。 5.动态调整: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时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 整和优化管理。 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工作步骤 1.确定排查范围:明确排查的对象,包括生产设施、作业活动、人员等。

2.召集排查组: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等组成的排查组,负责具体的 排查工作。 3.制定排查方案:根据排查范围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包括 排查的内容、方法、时限等。 4.实地勘察与调查:按照方案要求,对排查对象进行实地勘察和详细 调查,收集必要的信息。 5.风险评估与等级划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确定各个风险点危险源的优先级。 6.制定管控措施: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制定计划进行管控。 7.实施管控措施:按照制定好的计划,实施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并进行跟踪和监督。 8.记录与报告:对排查和管控过程进行记录,对改进措施进行总结, 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具体内容 1.基础设施: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排查,确保其 安全稳定运行。 2.作业活动:对作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排查,包括作业步骤、岗 位操作、用电用气等。 3.人员行为:对员工的行为习惯、安全意识等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 解决存在的问题。

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实施办法

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风险等级管控 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着力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粤安办〔2016〕126号)、《关于印发廉江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廉安〔2017〕1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卫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及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各类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事故的氧气瓶、高压氧舱、医疗放射设备、毒麻药品等使用管理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监管提出指导性意见,旨在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控闭环管理。 第二章风险点查找 第五条:查找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氧气瓶、氮气瓶、酒精、甲醛、硝酸、硫酸等; (二)压力容器类医疗设备:高压氧舱、储气罐、高压灭菌器; (三)核与放射医疗设备:医用诊断X射线机(源)、直线加速器、γ刀、中子刀等;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查找对象。上述物品在使用、存放中存在着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场所、部位、状态和活动。 第七条:查找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计生系统特种(大型)医疗设备、化学和生物制品及毒麻药品等安全隐患风险分级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办〔2014〕25号)规定的六大类进行查找。 第八条:查找方法。分级查找、逐级上报。各级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点查找工作,制定和同步更新风险点清单,逐级汇总、审核上报。 第九条:市卫生健康局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风险点清单进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以下两个 级别: (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 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级及判定标 准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监 管职责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依法设立的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评定结果依法进行治理。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社会组织及职工群众参与的机制。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

广东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 指南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 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以下简称“风险排查管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我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 第三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南提出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组织分工、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风险管控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基本工作流程,提高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已有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六条省安委会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并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纳入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省有关单位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制定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方案和指导性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排查的责任主体、范围、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级标准、各个风险等级的管控措施。 (二)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管控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对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编制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报告。 广州铁路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民航广东安全监管局等中直驻粤单位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分析、评级和管控工作。 第八条地级以上市政府组织落实省关于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部署,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负责汇总本辖区内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审核、校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矿山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矿山安全生产基 本信息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01.20 •【字号】粤安监管二〔2017〕2号 •【施行日期】2017.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矿山安全生产基本信息 的通知 粤安监管二〔20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省安全监管局正组织开发广东省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信息系统,绘制安全生产电子“一张图”,实现省、市、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三级信息查询与共享。现按照省局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安排,就报送矿山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提出以下要求:

一、报送范围 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地质坑探工程项目、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或开发生产项目。包括正常生产矿山、在建矿山、已停产矿山(证照齐全但已停产6个月以上矿山、采矿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矿山等),以及正常运行、在建、停用尾矿库。(涉密矿山除外) 二、报送内容 按“1矿1表+照片”、‘“1库1表+照片”、“1项目1表+照片”的形式报送,主要内容见附件1至4。为方便信息导入,简况文字部分采用EXCEL电子表格填写,格式见附件5(另在文件中附excel表模板,请下载填写)。 三、报送格式 每座矿山建立1份电子文件,该文件包括1份简况表(采用EXCEL填写)与照片(照片名称为该矿山名称),文件名为“矿山名称+备注”,备注内容为开采方式与生产建设状态,开采方式分为地下与露天,生产建设状态分为在建、正常、停产。例如:**县*****矿业有限公司,是地下矿且正常生产,文件名为“**县***矿业有限公司(地下矿山正常生产)”。 每座尾矿库建立1份电子文件,该文件包括1份简况表(采用EXCEL填写)与照片(照片名称为该尾矿库名称),文件名为“尾矿库名称+备注”,备注内容为正常、停用、闭库。例如:*****尾矿库,已停用,文件名为“*****尾矿库(停用)”。 每个地质坑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或开发生产项目建立1份电子文件,该文件包括1份简况表(采用EXCEL填写)与照片(照片名称为该项目名称),以该项目名称命名。 各县级安全监管局将本辖区内矿山、尾矿库及相关项目填报完成后,按“地下矿”、“露天矿”、“尾矿库”、“地质坑探项目”、“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或开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4.27 •【字号】粤安办〔2015〕34号 •【施行日期】2015.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粤安办〔2015〕34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2012〕1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下同)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近年来,随着我省化工园区的迅速发展,入园化工企业的不断增加,化工园区积累的安全风险在不断增大,化工园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各有关地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组织开展对化工园区全面、系统的风险辩识和评估,彻底排查治理化工园区及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要科学合理规划和布局化工园区,降低相邻化工企业间的相互

影响甚至事故的多米诺效应,有效控制化工产业集聚化所带来的区域安全风险。要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促进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同时要督促化工园区内的企业树立整体安全意识,防范区域系统风险,强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保障化工园区安全生产。 二、认真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各有关地区要根据当前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和发展情况,委托长期从事化工园区风险研究、技术力量强、具备相应条件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参照《广东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引(试行)》(见附件),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开展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重点辩识和评估化工园区现有(预计)及潜在的安全风险,提出应对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实现风险有效管理和控制;系统分析化工园区风险的联动效应和区域风险的分布状态,综合测算化工园区的安全容量,明确化工园区发展的规模、产业结构的布局,指导入园项目的定位方向;评估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规范园区相关安全设施的配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设;根据园区的产业特色和风险程度,提出建立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议意见,确保园区安全和风险可控。尚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化工园区,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将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结论报送化工园区主管部门。今后,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当与化工园区规划的修订同期进行,并保证每5年至少组织一次。 三、切实深化化工园区及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地区要坚持把化工园区及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逐步形成“职责明确、标准清晰、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化工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化工园区的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安全发

广东省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 •【公布日期】2006.04.11 •【字号】粤安监[2006]248号 •【施行日期】2006.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广东省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粤安监〔2006〕24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下称《指导意见》),2005年又下发了《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意见》的精神,大力推进我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

转。 二、工作目标 在2004年以来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核查、登记和评估,摸清我省重大危险源底数,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和省、市、县(市、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促进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抓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分类、登记 在前阶段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家重大危险源的辨别标准,对本辖区原来已上报的重大危险源要实事求是地逐一核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对达不到重大危险源标准的,要一律核销;对有遗漏的,要及时补缺,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共九大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重新登记。 (二)组织安全评估,抓好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上报工作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认真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已登记的重大危险源逐一开展安全评估,进行风险分析,综合考虑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及周围环境的有毒有害等危险、危害因素等情况,根据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造成的严重程度和国家重大危险源等级标准,写出安全评估报告,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重大危险源的上报工作。 (三)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定期报告制度和信息系统 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监督管理,并按照“挂牌督办、指定部门、专人负责”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定期报告制度。同时,要按照属地和分级管理原则,在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县(市、区)重大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1.29 •【字号】粤安〔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 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安〔202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和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现制定《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省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清远、揭阳等重点化工地市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省安委办、各有关地市安委会负责。 2.修订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职责。 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3.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省两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广东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4.全面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全省各市、县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负责。 5.各地区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重点市县、储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9.14 •【字号】粤安办〔2016〕126号 •【施行日期】2016.09.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粤安办〔2016〕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等要求,我办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快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

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指南,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抓紧组织推进。 二、紧扣主题,做到精准发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朱小丹省长要求的查清楚、解决好悬在群众头上的“炸药包”、“堰塞湖”为着力点,紧扣主题主线,转变工作思路,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的风险点、危险源找出来,列明清单,按照等级高低实行分类管控,推动安全生产防线前移。要以在年底前实现风险点、危险源“一张表”和“一张图”为工作成果目标,做好工作规划,建立倒逼机制,有条不紊地推进专项行动。 三、加强督导,推进工作落实。按照朱小丹省长指示要求,省安委办将报请省政府把专项行动纳入重点督查,对不按要求组织排查整治、存在缺项漏项甚至不依法落实监管责任的,进行严肃通报;同时加大专项行动在全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对在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力争取得实效。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联系人:贺磊,电话:83135928,传真:83135940,邮箱: **************)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30页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指南30页 1.引言 2.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 3.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4.结论 引言 企业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安全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防范和控制安全风险,企业必须制定并实施科学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安全风险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安全风险分级应该根据安全风险的大小、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和划分。企业应该根据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企业应该注重安全隐患的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安全隐患的情况,做好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工作。 结论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1.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作业活动。旨在规范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持续改进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参考以下文件: 国家标准 GB/T -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国家标准 GB/T -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 国家标准 GB/T -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参考国家标准 GB/T .1-2017《安全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 4.基本规定 4.1 所有工作场所和作业活动都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 4.2 安全风险管控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的原则。 4.3 安全风险管控必须科学、合理、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4.4 安全风险管控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环节中,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5.工作程序和内容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构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X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X安委〔X〕1X号),加快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通过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准确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坚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前面、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1.评定风险等级。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

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安全风险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4个等级,并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2.科学管控风险。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风险点、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建立“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实施风险公示和分级管控。 3.完善基础数据。对已纳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企业,分行业建立风险点基础数据库、重大危险源台账,为安全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 4.全面整治隐患。建立健全以责任清单、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闭环管理和考核奖惩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隐患,有效治理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系统化、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初,基本实现县、镇和企业多层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形成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广州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和依据】为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较大安全事故和一般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19〕16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措施》《广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油气输送管道”)的风险管控,以及市级和区级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对风险管控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城镇燃气管道、海上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风险管控,不适用本细则。 依据:《广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定》第二条。 第三条【名词定义】本细则所称安全风险特指与油气输送管道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危害因素影响引发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可能引发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危害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风险管控是指风险辨识、分析、评价、控制并持续改进的动态过程。 风险辨识是动态发现、筛选并记录各类安全风险的过程。 风险分析是在风险辨识的基础性上,选择适用的定性、定量或半定量方法,对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进行估计和预测,为风险评价提供支持。 风险评价是对比风险分析结果和风险准则,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风险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风险矩阵法、指标体系法、场景模型评价法、概率评价法等。 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2020年11月

目次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4) 5.1 基本程序 (4) 5.2 策划和准备 (5) 6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6) 6.1安全风险辨识 (6) 6.2 安全风险评估 (8) 6.3 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9) 6.4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0) 6.5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12) 7隐患排查治理 (12) 7.1具体要求 (12) 7.2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13) 7.3 实施隐患排查 (13) 7.4 隐患治理 (14) 7.5 隐患治理验收 (15) 7.6隐患排查信息管理 (15) 8 持续改进 (15)

附录A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程序 (17) 附录B 常见的能量源、能量载体及事故类型 (18) 附录C 常见事故原因 (19) 附录D 常见异常和紧急状态 (20) 附录E 常用风险评估方法 (21) 附录F 风险矩阵法 (22) 附录G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23) 附录H 风险分布四色图图例 (25) 附录I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图例 (26) 附录J 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27)

1 总则 1.1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以及EHS无止境区有限公司《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规定了全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简称“双重预防”)的基本方法。 1.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指南,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研究制定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 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0002.4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GB/T 23694 风险管理术语 GB/T 24353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 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以下简称“风险排查管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我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 第三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南提出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组织分工、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风险管控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要求,旨在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基本工作流程,提高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已

有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六条省安委会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并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纳入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容。 第七条省有关单位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制定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方案和指导性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排查的责任主体、围、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级标准、各个风险等级的管控措施。 (二)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管控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对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编制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报告。 铁路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民航安全监管局等中直驻粤单位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分析、评级和管控工作。 第八条地级以上市政府组织落实省关于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部署,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负责汇总本辖区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审核、校正并统筹确定本辖区风险点、危险源等级,编制辖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和风险排查管控报告并上报。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及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三、主要内容 各级各企业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应急管理部《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逐项开展检查。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1.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

风险点危险源分类分级管控制度

开平市****有限公司 风险点危险源分类分级管控办法 2021-01 -29发布2021-02- 01实施开平市****有限公司发布 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果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办法参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指南》编写。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开平市****有限公司。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1

风险点危险源分类分级管控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指导和规范我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管控工作(以下简称“风险排查管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我省《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1.2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 第二章理论基础 2.1风险预控管理就是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的安全管理方法;风险预控管理就是运用系统的原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相关企业各工作场所、各工作岗位中存在的与人、机、环境等相关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分析评估;对辨识评估后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标准和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同时借助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建立危险源数据库,使各类危险源始终处于动态受控的状态。 2.2与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相比,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有其突出的优势和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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