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病历保管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病案管理制度病案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病案资料的有序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病历保管与传递(一)患者住院期间(含留观室)的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二)患者出院以后(含留观室)的病历一律由病案室集中妥善保管。
(三)出院时各病区(含留观室)的病历由各级医生签修后,由主班护士按照出院病历排列顺序初步整理,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交病案室并签收。
(四)送到病案室的出院病历,如有各类化验检查单未粘贴时,可在3个工作日内归入出院病历中.(五)病历资料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及窃取病历。
二、病历签修(一)每份出院病历在病房必须由各级医师(含主任、副主任医师)完成所有修改、签字工作.对未能签改的出院病历,各级医师应贴上标签纸加以提示,并在3个工作日内到病案室完成修改工作.每月末3天的出院病历可直接到病案室签修。
(二)在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签修的出院病历,每月汇总,并列入科室工作质量考核。
(三)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或医干督促病历的签修工作,并落实缺陷病历的整改工作。
(四)出院病历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签修的,造成患者(或委托人)、保险公司、公安、司法机关等复印资料内容不符的,其后果由科室承担.三、病历管理与借阅(一)出院病历经各级医师修改签名后,即成为终末病历,由病案室翻拍成电子图像归档上架,原则上不出借.(二)除本科室医务人员及医疗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病历。
(三)病历原件原则上不提供借阅,如科室因医疗、科研所需的病历资料,可向病案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阅读翻拍病历.(四)病历原件借阅限定为死亡病历讨论、有医疗纠纷的病历。
死亡病历讨论须办理相关手续,期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五)因上级质控部门检查需借阅病历时,科室须经医务科同意后按借阅病历的相关规定借阅。
(六)特定单位借阅特定的评审病历时,须凭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经病案室同意后办理。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规范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历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隐私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医疗技术科室及病案室等单位的病历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病历管理应当以临床实践需要为中心,以患者利益为重点,确保病历真实完整、安全保存,保护患者隐私。
第四条医院领导为本医院病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病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病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严格保护患者隐私,防止泄露。
第六条病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一次书写、多次整理”的原则,确保病历信息准确、完整。
第七条病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患者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病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规范、科学、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病历书写规范第九条医疗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书写要规范、清晰,采用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钢笔;(二)医生必须署名,并在个人信息处注明职称及工作单位;(三)病历应当注明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科室、主治医生等基本信息;(四)对于患者的病情描述应当详尽、准确;(五)对检查、化验、治疗等内容应当及时、完整记录,并确保信息真实可信;(六)对于手术操作或治疗措施应当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术前、术中和术后处理及注意事项;(七)病历中不得出现有关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负面评价;(八)如有病例特殊情况,应当在病历中进行说明。
第十条关键医疗信息在病历中的记录要点(一)入院记录:包括患者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处理意见等;(二)查房记录:包括患者住院情况、病情变化、治疗效果和处理意见等;(三)手术记录:包括手术前、术中和术后处理及注意事项等;(四)病理记录:包括病理检查结果、病理诊断及处理意见等;(五)出院记录:包括患者出院情况、医嘱、复诊时间等;第十一条病历书写中禁止出现以下情况:(一)使用患者姓名缩写或代号;(二)内容不实、不准确、不完整;(三)未经授权擅自涂改、篡改或者删除记录内容;(四)书写不规范、难以理解;(五)书写内容中出现敏感信息及个人隐私;(六)未及时记录或漏记关键医疗信息。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一、病历保存管理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
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某某某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某某某)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某某某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某某某)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

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定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水平,医院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病历管理制度1一、日常管理(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医院病房病历保管管理制度

医院病房病历保管管理制度一、病历的保管原则为了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安全,我院制定了严格的病历保管管理制度。
病历保管的原则如下:1.1 病历的保密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泄露患者病历信息。
1.2 病历的完整性:每位患者的病历必须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和医嘱等信息,不得随意篡改或遗漏。
1.3 病历的及时性:病历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就诊信息,不得拖延或迟误。
1.4 病历的连续性:患者的病历应当按照就诊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整理和保管,确保记录的连续性。
二、责任分工2.1 病房护士负责病房病历的书写和整理工作,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2 医生负责对患者的诊疗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确认,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3 医务处负责对全院病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障病历管理制度的执行。
2.4 护理部门负责对病房病历的保管和查阅工作,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三、病历的归档和保管3.1 病房病历应当按照患者的就诊日期和住院号进行归档,院内病历室负责对病历进行整理和保管。
3.2 病历的保管应当设置密码锁或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3.3 病历室应当定期对病历进行清点和审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 病历的借阅应当经过书面申请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避免病历的遗失或泄露。
四、病历的电子化管理为了提高病历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我院逐步推行病历的电子化管理:4.1 患者的就诊信息和诊疗记录应当及时录入电子病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医护人员应当定期更改电子病历系统的密码,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3 病历室应当备份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确保病历信息的可靠性。
五、病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为了进一步提高病历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医院将加强病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5.1 医务处将定期对病历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管理制度的执行。
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病历管理工作,保障患者信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师、护士及其他医护人员,包括患者病历的书写、整理、使用、存档、传输等全过程管理。
三、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书写应以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为首行,书写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简洁明了的语言。
2. 病历应按照患者就诊的时间先后顺序书写,详细记录就诊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信息。
3. 对于麻醉、手术等特殊操作,应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麻醉记录单、手术记录单等表格,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准确。
四、病历整理与归档1. 病历应按照患者的姓名或病历号进行分类整理,保证患者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病历归档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病历的留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超时的病历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五、病历使用与查阅1. 医务人员在查阅病历时应先经患者同意或家属代为同意,确保病历信息的隐私性。
2.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就诊的需要进行病历查阅,不得越权查阅他人病历,并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
3. 病历的查阅记录应每日进行备份,以备查阅历史记录。
六、病历传输与电子化管理1. 医疗机构可根据需要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的电子化管理。
2. 电子化管理的病历系统应具备数据库备份、加密传输等功能,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3. 医疗机构在实施电子化管理时,应培训医务人员的使用技能,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七、病历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医疗机构建立病历管理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整理、使用等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 对于病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信息安全。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起草,经医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定期进行修订。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病历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意识。
3. 医疗机构领导要注重对病历管理工作的宣传和督促,确保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病历是医院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病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
因此,建立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病历质量管理制度,是医院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举措。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病历的书写、归档、保存和管理等工作,提高病历的质量和可读性。
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患者隐私,防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声誉。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归档、保存和管理等工作。
三、病历的书写1.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四真原则”,即真实、准确、完整、清晰。
2.病历应当按照病程时间顺序书写,并注明日期。
3.病历内容应当包括基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预后等内容。
4.病历应当使用规范的术语和诊断名词,不得使用常用语言和外来词语。
5.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等不易被识别的颜色。
书写应当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修改。
四、病历的归档和保存1.病历应当按照疾病种类和病程顺序归档,每种疾病应当分别存放,确保病历的可查性和可追溯性。
2.病历应当及时归档,不得长时间堆放在医师办公室或病房内。
3.病历应当保存至患者死亡或治愈出院后的十年期限内,过期病历应当予以销毁。
4.病历归档和保存应当在封存箱或文书柜中进行,不得随意移动或乱放。
病历应当妥善保管,并做好相应的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
五、病历管理1.病历管理应当贯穿医疗过程始终,医务人员应当重视病历的保密性和隐私性。
病历应当仅限医疗人员内部访问。
2.病历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做好信息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病历信息被非法获取或泄露。
3.病历管理应当加强质量监控,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估,对存在问题的病历和医务人员予以指导和纠正。
4.病历管理应当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的全程电子化管理。
病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病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历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病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病历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病历管理工作应遵循“保密、规范、透明、可追溯”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病历管理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
医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病历管理工作方案,并指导、检查和督促各科室执行。
第五条医院病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保守患者隐私信息,严禁泄露病历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对病历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病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可靠,便于查询和追踪。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档案室,规范存放、管理和利用病历资料,做到文档清晰、分类明确、检索方便。
第二章病历的书写和记录第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认真填写病历,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意见、治疗方案、转归情况等内容。
第十条医生在诊断、治疗时应留下具体的时间、地点、个人签名,并不得擅自更改或涂改病历内容。
第十一条病历应按照国家统一的病历书写规范进行填写,确保内容的清晰、完整、规范。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进行病历质控检查,对有错误、遗漏或不规范的病历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病历的归档和保管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病历归档和保管制度,规范存放病历档案,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医院应制定详细的病历档案管理办法,对病历进行分类、编号、封存、保管和销毁。
第十五条病历档案室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病历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十六条病历档案室应按照规定的保密措施,加强病历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被篡改。
第十七条医院病历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档案齐全、秩序井然。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病历档案的借阅管理制度,对借阅人员进行身份审核,限制借阅范围和时间,并做好借阅记录。
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二、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三、医院设立病案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病历和病历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四、住院病历的管理住院病历管理流程:住院病历形成病案室回收完整性检查整理装订病历分级病历质量检查医师修改完善疾病分类打印登记本医疗统计归档借阅(一)住院病历的建立:患者由门急诊收住院后,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同时由住院处建立住院病历并完成以下工作:1、建立第一次住院的住院病历号,进入病历号查询系统。
2、第二次或多次住院的患者使用原病历号.3、规范填写病历首页的自然项目。
(二)住院病历的运行:1、住院处填写完的病历首页随患者进入病区。
2、病区主班护士组成、完善病历其它表格。
3、患者住院期间由医、护、技等人员规范记录诊疗过程。
4、患者住院期间,单元病历内各种记录单排列顺序如下:体温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按页数次序排列) 术前谈话记录术前讨论记录麻醉记录单手术记录输血申请输血同意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放射线诊断报告单超声显像报告单心电图报告单化验报告粘贴单护理记录单病历首页门诊病历5、患者出院后由由床位主管医师及护士将病历整理完整,按出院病历顺序排列,并将每份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复印,复印件留在门诊病历内,原件归入住院病历。
将病历交至病案室,并在交接本上签字。
6、病案室于患者出院24小时内将住院病历收回.(三)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四)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的整理、归档、保管由病案室负责:1、出院病历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排列。
2024年医院病历管理制度_医院病历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_医院病历管理制度条例医院病历管理制度篇1(约609字)一、医院病案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病历(门诊、住院)的质量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管理。
二、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历。
门诊病历未建档的,由患者保管;已建档的门诊病历由挂号室负责存放、保管。
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存档,并在病房保管。
三、病历的日常管理制度1、由病案管理员负责管理住院病历资料。
2、出院、转院、死亡病历应在病人出院时完成,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质量检查,签字后存档。
3、住院病历不外借。
4、使用病历时,由病历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5、保持病历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6、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7、住院病历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四、病历借阅制度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病历的借阅和复印。
2、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在本院内查阅。
3、患者看门诊或再次住院需参阅病历时,应由本院医师办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属借阅。
4、凡借阅病历,不得进行涂改、玷污、拆散、换页、丢失。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篇2(约601字)为加强科室在架运行病历管理,根据《病历书写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科主任、护士长为在架运行病历管理责任人,负责全病区在架运行病历质量、安全管理。
二、在架运行病历书写质量由相应上级医师负责;护理病历质量由护士长负责。
三、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完成医疗文书整理工作,认真进行质控,并确保完整后于出院当日交护士站,主班护士完成病历整理编页工作后统一送住院处签收。
四、科室定期抽查在架运行病历质量,对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奖惩考核办法》予以奖惩。
五、在架运行病历应在护士站保存,病历架应常锁。
六、医护人员使用病历将病历带离护士站时,不得让病历离开视线,病历用后应立即送还护士站。
七、患者或家属提出复印病历时,医护人员应主动告知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并安排医护人员将病历护送至病案室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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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房病历保管管理制度为确保医院病房病历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本院特制定了医院病房病历保管管理制度,以规范病房病历的管理流程和操作步骤。
一、病历管理责任
1.1 院长负责病历保管工作的整体管理。
1.2 医务处负责病历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包括病历管理人员的配置与培训。
1.3 病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病历管理工作,包括病历的接收、整理、保管和归档等。
二、病历的接收和整理
2.1 所有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后,应将患者的基本信息录入电子病历系统,并填写纸质病历。
2.2 交接班时,出院、转科或死亡的患者的病历应及时交接并登记在册。
2.3 在病人就诊期间,病历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带出病房。
2.4 病历的整理应按照科室和病种进行分类,确保病历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三、病历的保管和存档
3.1 纸质病历应存放在专门的病历柜中,每个病历柜应有特定的编号。
病历柜应放置在病房内,确保病历的安全性。
3.2 电子病历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丢
失或泄露。
3.3 病历柜的钥匙应由病历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定期更换锁芯并记
录相关信息。
3.4 病历的存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存档材料应采用酸性纸张,并进行封存。
存档时间一般为10年,特殊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延长或缩短。
四、病历的查阅与借阅
4.1 病历管理部门负责病历的查阅和借阅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4.2 病历的查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权限来进行。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查阅病历。
4.3 病历的借阅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借阅人不得将病
历带出医院,并保证病历的安全性。
4.4 借阅完成后,病历应及时归还病历管理部门,并记录归还时间
和相关信息。
五、病历的销毁
5.1 病历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在病历废弃之
前进行备份和保存。
5.2 病历的销毁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
保病历的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六、违规处理
6.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如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内部问责。
6.2 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岗检查、责令退院、解聘等,
具体处理措施将根据违规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七、附则
7.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
7.2 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规范将由病历管理部门和医务处制定和发布,并向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解读。
本医院病房病历保管管理制度的出台,有助于规范病历管理工作,
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提升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
全体医务
人员应深入学习贯彻,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