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形式,学分分为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两大类。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一)项目学分 项目学分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 1.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含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特批项目;滇沪合作协议中经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上海市级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等),由卫生部或云南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4)三年制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医疗队、卫生支农和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等。 2.II类学分 (1)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学会、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会、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等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自管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综述)、出版医学著作、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自管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临床医师(含中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5.3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六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卫生部、人事部的领导下,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科组成员。委员会的职能是: 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3.负责拟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等; 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 6.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 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七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卫生厅(局)、人事厅(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委员会的职能是: 1.拟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 2.依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拟订实施细则; 3.评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结果作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4.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的编写、出版和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继续教育奖惩制度

冉司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学校教学。学校鼓励全体教师积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继续教育奖惩制度: 1、我校教师每学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最低参训为60课时,未修满60课时者学年末一次性扣发工资100元,新教师一学期未修满30课时者学年末一次性扣发工资50元,并将扣发工资纳入学校期末教学奖金。 2、每学年取学校教学奖金的15%用于教师继续教育奖励费用。一部分用于对学校校本培训主讲教师补贴(15元/课时),另一部分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老师(每学年继续教育课时前5名,本学年参加专项培训5天以上的老师不能参与评比)。 3、继续教育学科专项培训课程(送教下校课程),未参加培训的教师扣发工资100元/次(30元/课时)。 4、其他条款暂未订制,在今后工作中再作相关调整。 冉司都小学

冉司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奖惩制度 为了激励教师更好地参加各种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促进自身往纵深方向发展,提高教师各方面的能力,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奖: 1、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本学期“德、能、勤、绩”考核成绩上加2分。 2、能够主动参加除上级及学校组织的培训之外的各种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学校根据证书级别给予奖励,并在本学期“德、能、勤、绩”考核成绩上2分。 3、取得各级各类教师能力培训证书,如县级骨干、市级骨干、省级教学能手、学历证书等,学校根据证书级别予以奖励,在本学期“德、能、勤、绩”考核成绩上加2—5分。 4、继续教育成果突出,取得各种深造培训证书及教师能力培训证书,学校年终给予此教师年度继续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是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以人为本,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增强我院核心竞争力及卫生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以创建“学习型”医院为工作目标,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规定》、《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制定如下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教育毕业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从事医疗、医技、护理的初级以上职称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

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以科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4、以科室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业务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5、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每季度组织三基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6、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组织的业务学习。 7、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医务科、护理部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 8、继续教育采用参加各种短期或较长期的专业培训、进修学习、研修班、学术进座、学术会议、案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网络教育等形式。 9、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护理部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10、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医务科、护理部放入个人档案。 11、鼓励在职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医学教育学习。

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三岔片区(2011-2015年)小学教师继续 教育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片新一轮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本片教师的综合素质,根据各级有关精神,结合我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是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主阵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在培训活动中要亲自带头,以身示范,按时组织完成各年度各阶段培训工作,各项资料按时收集归档. 二、各校建立教师继续教育领导、管理、工作机构,明确继教专干,责任落实到人,对整个教师继续教育的全过程加强管理,把征订教材、组织培训、考试考核、检查验收的各个环节抓紧、抓好、抓实.特别是要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 三、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和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管理.把继续教育工作同学校的教学工作、教研工作、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一检查. 四、明确岗位责任制.学校校长:负责组织本片校继续教育的全面日常工作,具体抓好本片的组织管理、培训和对教师的考核工作.继教管理人员:负责宣传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小继教的政策,具体做好日常工作和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辅导教师:负责具体所承担辅导学科的培训任务,指导教师自学自练作业. 五、完善档案管理.按照有关继续教育文件要求建立继教专档(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包括各种文件、通知、简报、计划、规划、总结、考核斯考核成绩,各种调查资料,重要会议记录,重要活动记载,考勤记录、参培学员的数字和名单,辅导教师名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填写的各种表格,个人年度达标计划,学习笔记,培训作业,考试考核答卷及成绩,科研成果与论文,参加竞赛和有关实践活动的记录及成绩名次等.个人档案建立在片区以上学校,按人建档.

培训考试奖惩制度

培训考试奖惩制度 一、目的 1、检验培训的最终效果,并为培训奖惩提供相关依据。 2、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得到适当的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化,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使其能够胜任其工作。 二、宗旨 员工培训考核制度的宗旨是不断地提高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考核全体员工的专业技能,对其综合能力进行评估,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范围 本制度适应公司所属各部门所有员工的各类培训。 四、职责 公司员工发展中心按照本制度的细则规定,做好公司员工日常培训的督导、检查与考核工作。 公司员工的各类培训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 2、全体员工培训 3、职能部门内训课程培训 4、管理干部培训 1) 内部培训 2) 外派培训 3) 参观交流 5、骨干员工专题培训 6、优秀员工学历教育及资格认证培训 五、考核人员 凡参加公司组织培训的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核评估,不得故意逃避。

六、考核评估的执行部门 1、由公司员工发展中心组织,制定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评定标准等。 2、培训的过程和效果考核评估均由公司员工发展中心负责。 七、考核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培训实施过程的考核和培训效果的考核。 由公司拟员工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按照出勤、个人能力、培训态度、笔试成绩、口试成绩 等进行量化考核,并完成《上海起航员工培训评价表》。《上海起航员工培训评价表》如下: 八、考核要求 1、根据公司的要求,各部门要保证员工参加培训的时间。员工每年人均参加培训时间不 少于15课时的业务和技能培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对所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2、各部门要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并按要 求及时报转公司员工发展中心,未按要求做好上述工作的,公司将对所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3、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年度培训计划,按时按量完成计划内培训任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 或取消计划内培训班,公司将对所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4、由于工作任务等客观原因,培训班不能如期举行的,应提前一周报公司员工发展中心,否则,按取消计划内培训班处理。 5、公司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入职培训,岗前培训率应到达100%。一个是员工到起航 报到之日进行的入职培训,时间为一周,内容为企业发展历程、规模和发展方向、企业文化、组织架构、规章制度、产品知识等。 6、员工发展中心做好管理干部送外培训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管理干部送外进行培 训前,管理干部要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发展中心对其组织、管理,管理干部外出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汇报工作,员工发展中心要做好督导、检查。 九、培训成绩的记录和管理 1、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员工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课程,全勤参与并经考核,获得对应的考 核成绩。 2、员工发展中心统一为全体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参加培训后,员工发展中心统一核定并 记录归档。 3、参加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员工的年终绩效考核。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以短期业务学习为主,形式包括学术讲座、学 术会议、专题讨论会、专题学习班等;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最低 学分为25学分”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下述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 章制度。 一、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1、在职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为25分。①参加院级学术 讲座,每参加一次计1分;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专题学习班,学分由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 部发的学分证为依据;③市级三、二、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主持者分别记学分3分、6分、9分, 省级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10分,二等奖15分;第2—7名完成人,按主持减1分计算(最低计 1分);④发表学术论文,省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5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 10学分;国家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7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计12学分。 中华牌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10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15学分。其它专题论 文参考上述规定计分;⑤临床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每项经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 水平认定后记2—5学分;⑥专着:主编15学分,副主编10学分,编委5学分;⑦专利:发明 专利15学分,实用新型专利5—10学分(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水平认定)。 2、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款第四条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取得最低学分25 学分,才能提出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的申请”之规定,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需连 续5年,每年取得25学分后,才有资格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

2017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李尧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面向全体教师的继续教育,逐步建立起符合我校实际的继续教育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驻马店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依据,根据基础教育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坚持灵活性和多种模式的培训形式,坚持按需施教,强调学以致用,注重岗位提高,促进自主学习,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二、继续教育范围:全体在职教师。 三、培训学习目标: (一)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在培训范围内,教师要按时完成培训学时,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二)选培校级骨干教师,并选拔部分骨干教师分别参加市、省骨干教师培训,使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 (三)全体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大部分教师具备运用计算机的基本能力,能开展不同程度的现代教育

技术辅助教学。 (四)不断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运行和保障机制。 (五)建立一支有较强培训能力的教师队伍。 四、培训类别和任务: (一)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教师。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熟悉班主任工作,尽快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培训内容: 主要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所担任学科的学科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分析、教学基本功以及班主任工作等内容。 4.培训要求: 所有新教师均需参加新教师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16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二)教师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教师。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逐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格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级及晋升高一职级业务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中医院文件 ##中医院 关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院教育干事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本院中级职称及以上中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本院医学论文交流会上交流。 六、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七、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八、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市、区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管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九、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十、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一、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著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二、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不低于25学分、72学时,其中:1、医、药、技人员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2、主管护师Ⅰ类学分4分、Ⅱ类学分21分;护师(士)Ⅰ类学分2分、Ⅱ类学分23分。3、院内医学讲座每课时0.5学分。 4、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教育干事备案。 十三、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教育干事负责通知有关科室,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四、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十五、学分成绩由医院教育干事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并向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中医院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院教育干事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本院中级职称及以上中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必须撰写(不少于1篇,2000字)专业论文或译文,并在本院医学论文交流会上交流。 六、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七、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八、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市、区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管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九、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十、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一、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著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二、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不低于25学分、72学时,其中: 1、医、药、技人员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 2、主管护师Ⅰ类学分4分、Ⅱ类学分21分;护师(士)Ⅰ类学分2分、Ⅱ类学分23分。 3、院内医学讲座每课时0.5学分。 4、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教育干事备案。 十三、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教育干事负责通知有关科室,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四、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十五、学分成绩由医院教育干事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卫生技

继续教育基地工作制度与工作实施方案(doc 9页)

继续教育基地工作制度与工作实施方案(doc 9页)

法律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健全完善法律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法律培训工作由医务科及本院法律顾问共同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 二、定期组织全院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后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内容考核。 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继续教育师资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在院医生的专业技术,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教学水平,要求医务人员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学术会议、情报、信息交流或参加各种短训班来提高业务水平。 1、如每学期开展几次学术讲座,以专题报告形式或中心发言集体讨论形式,也可以请其他业内人士演讲,开展学术研讨会、疑难病例讨论会,对于新兴的边缘学科,要采取短训班培训的方法,使医务人员知识结构向纵深发展,还可以举办各种学习班、讲座及技能训练,定期对临床医生进行考试。 2、有计划的安排资金,定期选派医生外出进修学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回院后写出自己的学习体会,将所学到的应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以促进我院医疗水平的进步发展。 3、认真做好老中医带徒的继承工作,按国家制定的中医师带徒管理办法,做到教有计划、学有规划。随时检查中医师带徒情况,看老师教的是否认真,徒弟学的是否仔细,并定期对学徒进行技能测试,使祖国医学得到更好地继承与发扬。

继续教育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院领导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成立继续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医疗副院长任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动员全院医护人员明确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意义,明确责任,积极主动、自觉的做好工作。 四、我院组织业务学习、讲座,邀请社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参加。 五、由医务科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不定期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了解医生情况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全科诊疗能力。 六、定期总结前一段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方向,年底总结,做出评价。附:领导小组 组长:郭鲁义苗钱森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_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医院举办的学术活动是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形式,医院邀请全国著名专家进行学术讲座,着重讲解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医务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式。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护理绩效考核奖惩细则(2016)

护理绩效考核奖惩细则 奖励种类: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经济奖励,在职称聘任、年度评优中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惩处种类: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取消当年评先及职称聘任、缓聘、低聘、待岗、辞退;如触犯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处理。 一、护理质量、业务能力奖惩 (一)奖励 1、12项护理质量标准每月考核一次,全院优质护理满意度每二月调查一次,以上每项达100%奖励所在科室每位护士5元。 2、临床开展中医护理适宜技术,其金额的4%奖励临床护士。 3、及时杜绝护理不良事件并挽回损失,每例奖励50至500元。 4、全院优质护理满意度调查及省市函调点名表扬者通报表扬或奖励10-100元。 5、护理部组织三基本“应知应会”和“个案护理”理论考试前20%名,每人奖 励30元,前三名奖励50元。 6、“实用中医”理论考试满100分,每人奖励30元。 7、参加省、市、区组织的护理比赛,获得名次者,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年度评优优先考虑,年度考核加分。 8、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二)惩处 1、对护理质量考核采取零缺陷管理,12项护理质量均以100分为达标。①低于达标分,每降1分,扣科内考核奖人均2元,②低于合格分,每降1分,扣奖比例则提高一倍。 2、全院优质护理满意度调查低于合格率95%的扣科室奖金100元,<90%的扣奖300元,<80%扣奖500元。全年满意度调查低于合格率95%的扣科室目标考核奖。点名批评者扣100元。 3、护理质量考核和满意度调查不合格者,每次扣护士长系数50元。 4、因护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褥疮,根据情节轻重扣科室奖金100-500元。 5、手术室护士配合手术不主动,医生有投诉,查实一次扣奖50元。 6、供应室不能及时供应消毒物品,保证临床使用,查实一项扣奖50元。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执行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等护理行业标准,按造成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奖金100-1000元,对造成医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学分授予管理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指导思想 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其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一)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药剂、检验、医技、护理等。 四、组织管理 科教科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实施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申报并协助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安排组织全院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考核及登记学分 3、负责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核验证及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督查。 (三)科室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科室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主要职能为: 1.组织科室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实事求是地进行学分登记; 2.负责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及任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初审; 五、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 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并结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继续医学教育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短期培训、 业余学习和自学为主。主要有: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远程教育、临床进修、有计划和有考核的自学、科室内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活动,为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教材、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科研立项、奖励等亦视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六、奖惩 设立继医学教育专项奖,如给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科室给予一万元的奖励。对在继续医学教育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缓聘、低聘、解聘卫生技术职务和不准参加相应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不予执业再注册的处理:(一)不服从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安排的; (二)未达到规定学分数的基本要求,验证不合格的; (三)学习期间违反办学单位有关规定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在学分登记、年度和任期考核中弄虚作假。 七、经费 继续医学教育的经费,采取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提倡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卫生技术人员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纳入全院预算管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奖励继续医学教育先进科室、个人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支等。经费使用由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讨论决定,科教科统筹安排。 八、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接受学分数不低于10学分,学分要求如下: 国家级:5分;其他:10分。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doc

佛冈县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2)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2) 四、任课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制度 (3) 五、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3) 六、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4)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4) 八、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5) 九、考试管理制度 (5) 十、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6) 十一、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 (6)

为深入贯彻省、市和我县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特制订以下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继续教育基地在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财政局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 2、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 3、开展面向全县的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应侧重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法律、法规的培训。 4、按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5、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公布的培训项目,组织培训与教学管理。 6、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7、每年将基地工作总结和本年度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8、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完善各项工作。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2、学员的培训学习费用由继续教育基地统一上缴到县财政局并为学员出具收费发票。 3、所收培训费应主要用于课时费、管理费、培训基地设施建设和条件改善的开支,充分体现培训经费来自于专业技术人员,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原则。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1、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热爱继续教育事业。 2、具有相关教师任职资格、本学科大学本科(含)或以上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能认真编写教材,对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及法律法规兴趣浓厚。 5、勇于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及奖惩制度

涞水县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及奖惩制度(2015年修订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卫生专业人员的能力素质,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市卫生局《保定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版)》,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一、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推广项目。 参加以上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授予Ⅰ类学分,以上三种项目中均包含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笔记、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并统一组织考核的学习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外出进修、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立项、出版医学着作、考察和调研报告、医学译文、单位和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二、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

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 3、国家级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省级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6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4、国家级、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批准的学分数授予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5、省、市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级Ⅰ类学分不超过3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0.5学分,每个市级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参加人员仅限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学习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的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3、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年最多不超过2学分。 4、经单位批准,到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满半年并考核合格的,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分Ⅰ、Ⅱ类学分);不满半年且考核合格的,每月授予0.5学分。 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援外(援藏)医疗队6个月以上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5、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奖励办法(试行)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奖励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要求,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经研究制定本奖励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导,加速扩大学校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充分调动教学系(部)等办学实体的积极性,通过院、系两级的努力,使学校继续教育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获得较快的发展。 二、奖励原则 (一)坚持招生工作难度大小与奖励金额额度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招生人数多少与奖励金额额度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兼顾的原则。 三、奖励对象 (一)参与学校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教职员工; (二)参与学校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校外个人; (三)继续教育学院所属教职工不在本奖励范围之内。 四、奖励经费 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奖励经费由学校从继续教育维持费中列支。 五、奖励标准 面向校内日制生跟班就读招生30元/生;面向社会招生100元/生。 六、奖励实施 1、学校教职员工均可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制定的招生工作记录表(见附件)将自身所完成的招读学生信息准确填写后及时报送所在教学系、部审核; 2、教学系、部对教职工上报的招生工作记录表进行审核统计,以专业为单位汇总,签署意见后送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备案; 3、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实际报到及缴费情况,以系、部位单位对各教学系、部上报的招生数据进行核实、汇总; 4、继续教育学院对各教学系、部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汇总统计报学校,学校根据奖励标准及上报数据于年终对各教学系、部发放奖励。各教学系、部对参与本部门相关专业招生的教职工进行二次奖励分配。 5、校外人员的奖励。校外人员招生统计对象仅限社会生源;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制定的招生工作记录表(见附件),将自身所完成的招读学生信息准确填写

医院继续教育制度

继续教育制度 为改变医院的文化结构层次,提高本院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医疗、护理、药剂调剂人员和管理者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针对对本院的职工继续教育订立如下制度。 一、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以期达到符合任职工作岗位的全部要求。 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真正起到技术骨干、中坚力量的作用。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把握其发展动向,用于改进指导本科室的工作,制定本科室业务发展规划,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四、继续教育采用临床实践、理论知识学习、技术训练、教学科研能力培训、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医疗业务技术讲座、互教互学、短期培训、进修学习、计算机化教育等有考核的自学方式。 五、各科室结合专业特点和临床工作开展专业查房、教学查房、专题讨论、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手术示范、新技

术操作。通过开展这些工作,借以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 六、在院长或副院长领导下,举行全院性的学术讲座,介绍国内外医学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拓宽医护人员的知识领域。 七、鼓励支持医护人员撰写医学或护理论文,开展新项目,开展科研。支持业务骨干参加学术会议,有目的地安排他们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为他们创造各种条件,让他们回院后能够开展新的项目,促进医院业务水平的提高。 八、进修、继续教育学习 1.在职职工进修 (1)进修时发生的直接进修费由本单位结帐报销,其他如租房费、资料费、讲义费、材料费、进修期末满自动返家或自动返单位发生的差旅费、接待费或其他各种费用由进修职工本人负担。 (2)进修期间单位发放职工本人的固定工资、活工资、卫生津贴、取暖费等;每月无奖金、无进修补助费。 2.个人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为个人目的进行的各种考试学习等(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就视为个人目的)。此类学习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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