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与规范

合集下载

长期护理保险指定护理中心的常规运作规则

长期护理保险指定护理中心的常规运作规则

长期护理保险指定护理中心的常规运作规则一、总则根据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指定护理中心应遵守以下运作规则,确保服务质量,提高保险待遇,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长期护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1. 护理服务内容:指定护理中心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心理关爱等在内的综合护理服务。

2. 服务质量标准:- 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提供专业、细心的护理服务。

- 中心内设施应满足参保人员日常生活和医疗护理需求,环境舒适、安全。

- 建立健全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三、费用管理1. 费用报销:指定护理中心应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有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参保人员的相关费用能够及时报销。

2. 费用结算:中心应制定明确的费用结算制度,合理计算护理费用,按约定的结算方式与参保人员或其家属进行结算。

四、沟通协调1. 内部沟通:指定护理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畅通,提高工作效率。

2. 与保险公司沟通:指定护理中心应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参保人员的护理情况,确保保险待遇的落实。

3. 与家属沟通:指定护理中心应定期与参保人员家属进行沟通,了解家属的需求和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五、持续改进1. 定期评估:指定护理中心应定期对服务质量、环境、费用等进行自我评估,查找问题,持续改进。

2. 意见反馈:中心应设立意见反馈渠道,鼓励参保人员及其家属提出宝贵意见,不断优化服务。

3. 培训与提升:指定护理中心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六、法律法规遵守指定护理中心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服务的合规性。

七、附则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指定护理中心所有。

---以上为长期护理保险指定护理中心的常规运作规则,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这份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长护险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长护险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长护险服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工作,促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服务管理第四条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细化服务管理流程,确保服务运行顺畅。

第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七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服务人员管理第八条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工作。

第九条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保密信息,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操作手册进行服务,不得随意变更服务流程或提供不符合服务标准的服务。

第十一条服务人员应及时向服务管理机构反馈服务情况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好服务记录和工作报告。

第四章服务对象管理第十二条服务对象应如实提供相关身体状况和健康档案等信息,配合服务人员进行服务评估和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第十三条服务对象应主动配合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接受和配合服务,并遵守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服务对象应保持良好的服务环境,保障服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安全。

第五章服务投诉和纠纷解决第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服务对象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六条服务管理机构应配备专门的服务投诉和纠纷解决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和处理。

第十七条服务对象对服务管理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

第六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服务管理机构和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制度范本

长期护理保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长护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长护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社会互助共济原则;(二)保障与需求相结合原则;(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四)便民、高效原则。

第二章保障对象和范围第四条保障对象:1.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2. 退休人员;3.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

第五条保障范围:1. 基本生活照料服务;2. 医疗护理服务;3. 其他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筹资与支付第六条筹资方式: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 个人缴费;3. 财政补助;4. 社会捐助。

第七条个人缴费:1. 个人缴费原则上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2. 个人缴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确定;3. 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中扣除。

第八条支付方式:1.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护理需求等级,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2. 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服务券支付等。

第四章护理需求评估第九条护理需求评估:1. 参保人员需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规定等级;2. 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护理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护理服务提供第十条护理服务提供:1.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护险服务,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护理服务;2. 保障参保人员享有选择护理机构和护理服务的权利。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监督与检查:1.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长护险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参保人员对长护险的管理和服务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长护险48项标准(一)

长护险48项标准(一)

长护险48项标准(一)长护险48项标准长护险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保障其长期护理费用的保险产品。

为了规范长护险市场,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长护险48项标准,下面是一些相关的规定:1. 适用范围•长护险适用于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申请长护险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健康状况证明。

2. 保障范围•长护险覆盖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住院护理等费用。

•保障范围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及保险合同约定而定。

3. 保额和保费•长护险的保额由老年人及其家庭根据需要确定。

•保费根据保额、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

4. 犹豫期•老年人在购买长护险后享有一个犹豫期,期限为30天。

•犹豫期内,老年人可以随时取消保险合同,返还已支付的保费。

5. 理赔•老年人需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申请理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覆盖合法的费用。

6. 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被保险人死亡、保险期满、未按时支付保费等。

•终止合同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7. 省级监管部门•长护险市场由省级保险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监管部门负责对长护险产品的销售、理赔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8. 信息公开•保险公司应当向购买长护险的老年人提供明确的保险条款和告知书。

•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老年人知情权。

通过以上的规定和要求,长护险市场将更加规范,老年人的权益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希望广大创作者和保险从业者共同努力,提高老年人长护险的认知度和保障水平。

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服务方案

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服务方案

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服务方案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 Care Insurance)是一种用来支付老年人或慢性病患者长期护理费用的保险。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凸显,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本文将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服务方案。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定义和目的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意外事故而无法独立生活、需要日常照料和监护的人提供长期医疗和生活服务的保险。

其目的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和协助,帮助其生活更加便利、独立和舒适。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护理、药品费用等。

具体涵盖的内容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保险计划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个人卫生、进食、穿着、洗漱、如厕、移动和交往等方面的帮助和监护。

2. 医疗护理:包括疾病或病症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护理等。

3. 康复护理: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康复护理服务,旨在帮助被保险人恢复或维持独立生活能力。

4. 药品费用:包括长期用药费用的报销。

三、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服务方案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评估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公司可以提供评估服务,通过专业评估人员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生活能力、护理需求等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具体的保险需求和保费金额。

2. 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包括提供护工、家庭护理、居家机构等,为被保险人提供个人卫生、进食、穿着、洗漱、如厕、移动和交往等方面的帮助和监护。

3. 医疗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包括疾病或病症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护理等。

保险公司可以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4. 康复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康复护理。

保险公司可以与康复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等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康复护理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标准在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办理登记⼊住的医保参保⼈员,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那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什么呢?可以享受多久呢?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时间在长期护理评估结果有效期内,享受长期护理险待遇的起⽌时间与享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标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时间在长期护理评估结果有效期内,享受长期护理险待遇的起⽌时间与享受职⼯医保待遇的起⽌时间保持⼀致。

职⼯医保暂停参保或终⽌参保的,不享受长期护理险待遇。

新参保、暂停参保后重新参保以及⽋缴后按规定补缴职⼯医保费的,⾃享受职⼯医保待遇起,同时开始享受长期护理险待遇。

长期护理险待遇标准属于长期护理险基⾦⽀付范围和⽀付标准以内的基本⽣活照料费⽤及经核定的医疗护理费⽤,不设起付标准,由长期护理险基⾦按照以下待遇类别及标准⽀付:待遇类别服务项⽬⽀付标准基⾦⽀付⽐例个⼈⾃付⽐例基⾦最⾼⽀付限额机构护理基本⽣活照料不⾼于每⼈每天120元(含床位费,床位费不⾼于每⼈每天35元)75%25%每⼈每天90元医疗护理按医疗护理服务项⽬价格确定每⼈每⽉1000元居家护理基本⽣活照料不⾼于每⼈每天115元90%10%每⼈每天103.5元医疗护理按医疗护理服务项⽬价格确定每⼈每⽉1000元长期护理险待遇享受流程(⼀)⼊院登记参保⼈员符合长期护理险待遇享受条件,办理长期护理险待遇⼊院登记⼿续时需出⽰长期护理保险凭证(⼴州市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长期护理保险凭证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本⼈有效⾝份证件办理长期护理险相关业务。

(⼆)费⽤记账长期护理险费⽤中属长期护理险基⾦⽀付的部分可在长期护理定点机构记账,属于个⼈负担部分由参保⼈员⾃⾏⽀付。

每⽉办理⼀次在院结算。

(三)出院登记符合长期护理险待遇终⽌情况(死亡、⾃理能⼒好转经重新鉴定不符合长期护理险待遇享受条件、鉴定评估结果有效期届满但未按规定申请鉴定评估)或符合待遇暂停情况(医保住院、急诊留观、⼯伤保险住院及⽣育保险住院等)的参保⼈员应及时办理长期护理险待遇出院结算⼿续。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制度范文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种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由于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管理流程,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包括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和监督等。

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制度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享受相应的服务和待遇。

(二)依法依规原则: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制度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合法合规经营。

(三)多元化原则: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制度应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

(四)综合平衡原则: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制度要在充分考虑经济可行性的前提下,保持各项服务内容的平衡和稳定。

(五)科学规范原则: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制度要科学规范,遵循适应发展变化的需要,及时调整和改进。

二、服务对象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一)失能老年人:指因身体或智力等原因导致自理能力丧失的65岁以上老年人。

(二)残障人群:包括身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具有一定残疾程度的人群。

(三)患有慢性疾病的人群:指患有慢性病且长期需要护理照顾的人群。

三、服务内容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洗澡、穿衣、如厕、卧床翻身等日常生活照料。

(二)医疗护理:指提供给参保人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定期巡诊、康复训练、药物管理等。

(三)精神护理:指提供给参保人心理、精神上的护理和支持。

(四)康复护理:指提供给参保人康复相关的护理和康复训练。

四、服务管理(一)服务评估:对参保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身体状况、护理需求等各个方面,以确定合适的服务内容和形式。

(二)服务计划: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根据参保人的护理需求和生活习惯等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

(三)服务提供:将服务计划付诸实施,提供全面、专业的护理服务。

长护险标准三级标准

长护险标准三级标准

长护险标准三级标准
长护险的评估标准分为3级,每一级的享受待遇有所不同。

评估结果为1级表示最轻度的失能,可以享受长护险,3级则表示最严重的失能。

评估包括两个范畴:生活自理能力和认知沟通能力。

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更为重要,包括是否能自己进食、洗澡或大小便等,是整个评估的基础。

认知沟通方面的评估相对次要,主要评估患者的听力、理解能力或精神状态等。

评估标准中重度失能I级、II级、III级的失能情况各不相同,具体的判定还需要依据详细的评估结果和医生的建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应以医生评估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与规范一、服务项目1.基本生活照料包括:头面部清洁和梳理、洗发、指/趾甲护理、手、足部清洁、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协助更衣、整理床单位、排泄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术、晨间护理、晚间护理、会阴护理、药物管理、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借助器具移动、皮肤外用药涂擦、安全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压疮预防护理、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

2.常用临床护理包括: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鼻饲、药物喂服、物理降温、生命体征监测、吸氧、灌肠、导尿(女性)、血糖监测、压疮伤口换药、静脉血标本采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造口护理、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维护。

二、服务标准与规范1.头面部清洁、梳理面部清洁(1)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2)颜面部干净,口角、耳后、颈部无污垢,鼻、眼部无分泌物;(3)眼角、耳道及耳廓等褶皱较多部位重点擦拭;(4)尊重护理对象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梳头(1)宜选择圆钝的梳子;(2)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3)鼓励护理对象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

剃须(1)保持颜面部无长须;(2)剃须用具保持清洁;(3)涂剃须膏或用温热毛巾敷脸,软化胡须;(4)动作轻柔,防止刮伤皮肤;(5)剃完后用温水擦拭干净,适当涂抹润肤霜;(6)定期消毒、更换剃须刀片,避免细菌滋生。

2.洗发(1)控制水温40℃~45℃,操作者前臂内侧试温后,用手掬少许热水于护理对象头部湿润,洗发时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2)使用洗发液(膏),由发际向头顶部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3)注意观察护理对象面色、脉搏、呼吸,操作中适时询问护理对象,有异常时停止操作;(4)洗净后吹干头发,防止受凉;(5)衰弱护理对象不宜洗发。

3.指/趾甲护理(1)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个人生活习惯等,适时进行护理,保持无长指(趾)甲;(2)选择合适的指甲刀;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3)修剪过程中,应注意指/趾甲的长度,切不可过短,过短容易造成嵌甲;同时,避免损伤甲床及周围皮肤。

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4)如有灰指甲等,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的人员进行处理。

4.手、足部清洁(1)洗手、洗脚用具应分开专用,即时清洗;(2)将手、脚放入调节好水温的脸盆或水桶中充分浸泡;(3)用适量肥皂或洗手液等细致擦洗,去除手脚部污垢和死皮,动作轻柔;(4)注意指/趾缝的清洗;(5)尊重护理对象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5.温水擦浴(1)房间温度控制在(24±2)℃,尽量较少暴露,注意保暖和保护隐私;(2)保持水温在40℃~50℃为宜,并根据护理对象耐受性及季节调温,擦浴的方法和顺序正确;(3)擦浴过程中,适时换水,毛巾脸盆等用具应分开专用,即时清洗;(4)擦浴时注意保护伤口和各种管路;(5)擦浴后检查和妥善固定各种管路。

6.沐浴(1)评估护理对象一般情况,选择合适的沐浴方式(淋浴或盆浴),当身体不适或衰弱时不宜沐浴;(2)沐浴前有安全提示:避免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沐浴时间应适度;(3)室温控制在(24±2)℃,注意浴室内的通风,防止对流风;(4)沐浴前先调节水温,水温一般控制在40℃~45℃,可根据护理对象耐受性及季节因素合理调温,调节顺序为先开冷水,再开热水,沐浴过程中注意水温变化,如需再次调节水温应离开老人身体;(5)沐浴时取舒适、稳固的座位,肢体处于功能位,擦洗顺序为先面部后躯体,沐浴过程中注意观察护理对象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应防止烫伤、跌倒、着凉等不良事件的发生;(6)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清洁;浴后适当饮水。

7.协助进食/水(1)用餐前护理对象和照护者须洗手;(2)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护理对象,要将食物切碎、搅拌并提供对应的食物;(3)用餐时关注和纠正护理对象的进食姿势(坐位:身体微倾;卧位:宜抬高床头20。

~30。

,斜侧卧位或头偏向一侧。

);(4)保持正确的喂食姿势,并注意喂食时的速度、总进食量及食物的温度;(5)协助进食/水时照护者位于护理对象侧面,由下方将食物/水送入口中;(6)每次进食前应先协助护理对象进汤或水;(7)协助进食时让护理对象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呛噎;(8)进食完毕后给予护理对象漱口并维持原卧位20~30分钟。

8.口腔清洁(1)评估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并协助有自理能力或上肢功能良好的半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漱口、自行刷牙的方法清洁口腔;对不能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棉棒或棉球擦拭法;(2)协助护理对象取舒适体位,若有不适马上告知。

(3)指导护理对象正确的漱口方法,避免呛咳或者误吸,必要时协助;(4)遵医嘱选择合适的口腔护理溶液湿润棉球;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黏膜及牙龈;对昏迷患者应当注意棉球干湿度,禁止漱口。

对昏迷、不合作、牙关紧闭的患者,使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

使用开口器时,应从臼齿处放入。

(5)擦拭时应夹紧棉球(或纱布),一次一个,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以不能挤出液体为宜,防止引起呛咳;(6)操作前、后必须清点核对棉球(或纱布)数量。

9.协助更衣(1)了解护理对象的肢体功能,注意穿脱衣的顺序(脱衣顺序: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近侧,后远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健侧,后患侧。

穿衣顺序: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远侧,后近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患侧,后健侧。

);(2)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3)根据护理对象意愿及时更换衣物,必要时随时更换;(4)保护护理对象隐私。

10.整理床单位(1)床单位每日进行清扫擦拭;(2)每周定期更换床单、被套;(3)对大小便失禁的护理对象应随时更换污染的床单被套等用品;(4)被褥应经常太阳下暴晒,以保持清洁、松软;(5)保持床铺的清洁、干燥、平整、柔软,使护理对象舒适。

11.排泄护理(1)对有能力控制便意的护理对象适时提醒如厕,对行动不便的护理对象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2)对失禁的护理对象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3)对排泄异常的护理对象观察二便的性状、颜色、排量及频次,作记录;(4)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定期消毒,污染尿片即时置于污物桶内,防止污染环境;(5)排泄后按需及时做好护理对象会阴部或肛周清洁;(6)排泄后适当通风,但要避免对流风;(7)保护护理对象隐私。

12.失禁护理(1)评估护理对象的失禁情况,准备相应的物品;(2)护理过程中,与护理对象沟通,清洁到位,注意保暖,保护患者隐私;(3)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女性患者可以采用尿垫等(留置导尿除外),男性可采用尿套技术等;(4)鼓励并指导患者进行膀胱功能及盆底肌的训练;(5)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注意局部皮肤的护理。

13.床上使用便器(1)根据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及活动情况,帮助或协助其使用便器,满足其要求;(2)准备并检查便器,便器表面无破损裂痕等,注意保暖,保护护理对象隐私;(3)排便时采取合适体位,置入便器时动作要轻柔,避免硬塞硬拽;(4)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定期消毒;(5)便后观察排泄物性状及尾骶部位的皮肤;(6)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14.人工取便术(1)评估护理对象的便秘严重程度和通便药物的使用后情况及用药反应;(2)右手带手套,右手食指涂肥皂液润滑;(3)操作时由浅入深,手法轻柔,注意保护隐私,操作过程中注意观察老人的神志、面色;(4)操作后及时做好护理对象肛周清洁;(5)操作后适当通风,但要避免对流风。

15.晨间护理(1)协助护理对象排便、漱口(口腔护理)、洗脸、洗手、梳头;(2)检查皮肤受压情况;(3)按需为护理对象更换衣、被、大单等;(4)观察护理对象情况;(5)整理床单位,适时开窗通风;(6)操作时室温、水温适宜,服务对象舒适、安全,穿着适时。

16.晚间护理(1)协助护理对象漱口(口腔护理)、洗脸、洗手、擦洗背部、清洗会阴、洗脚;(2)酌情关闭门窗,放下窗帘,开地灯,关大灯,减少噪音,强光等不良刺激,协助护理对象处于舒适卧位,使其易于入睡;(3)经常巡视居室,了解护理对象睡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医务人员、联系家属。

17.会阴护理(1)操作时水的温度要适宜,避免烫伤;(2)女性应从前向后,由耻骨向肛门擦拭阴部;(3)注意保暖,保护隐私;(4)操作时动作要轻柔。

18.药物管理(1)根据护理对象的自理能力代为保管药品;(2)设置专用药柜或者放置药物的专用容器,药品按规定储存区分且均在有效期内;药品有外包装,包装上标明护理对象的姓名、床号等;养老机构接收自带药品时应有接收登记,并由接收者及家属双方签名,精神类、镇静类等药品应专柜上锁保管,班班交接;(3)按医嘱分发药品,特殊药物发放时送药到口或看服;(4)药柜或者放置药物的专用容器放置处环境整洁、通风、干燥且专人保管。

19.协助翻身叩背排痰(1)根据护理对象不同的身体状况及护理要求,确定翻身的频次、体位、方式,选择合适的皮肤减压用具;(2)翻身时,给予护理对象叩背,护理服务人员的手指并拢弯曲,拇指紧靠食指,手呈握杯状,以手腕力量有节律地叩击,每次叩击10分钟左右,促进排痰;(3)拍背原则:从下至上、从外至内,背部从第十肋间隙、胸部从第六肋间隙开始向上叩击至肩部,注意避开乳房及心前区,力度适宜密切观察护理对象,及时清除口腔分泌物。

在移动的过程中,避免拖拉拽,妥善处理各种管路;(4)有活动性内出血、咯血、气胸、肋骨骨折、肺水肿、低气压、严重骨质疏松等,禁止背部叩击。

20.协助床上移动(1)根据护理对象病情,肢体活动能力等,协助其在床上适度移动;(2)在移动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各种管路;(3)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避免拖拉拽,保护局部皮肤。

21.借助器具移动(1)根据护理对象照护等级的需求提供借助器具的坐立、行走、上下楼梯的服务;(2)评估护理对象肢体活动能力,告知家属提供适宜的手杖、助行器、轮椅、平车或其它辅助器具;(3)护理人员应掌握助行器、轮椅及其它辅助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4)告知借助器具移动的注意事项,取得护理对象的理解和配合;(5)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护理对象器具使用适应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6)助行过程中注意保护护理对象安全;(7)助行器具性能保持良好,如轮椅刹闸稳固;有安全保护带。

22.皮肤外用药涂擦(1)遵医嘱选择合适的外用药;(2)根据用药部位选择合适体位;注意保护护理对象隐私;(3)用药时清洁双手;(4)用棉签蘸药膏均匀涂抹于患处,并告知护理对象尽量避免碰触患处;(5)涂药后应注意观察局部反应,用药后效果,及时向医护人员反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