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常见问题
浅析商品房非法预售现象及对策

箜篁 鱼 固
浅 析 商 品 房 非 法 预 售 现 象 及 对 策
商住房销售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商住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宅产品,其销售涉及到诸多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商住房的定义、销售主体、销售流程、合同签订、房屋质量、税费缴纳等方面,对商住房销售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商住房的定义商住房,又称商业住宅,是指既具备住宅功能,又具备商业用途的房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住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商业综合体:集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项目。
2. 写字楼:主要用于办公、商务活动的建筑。
3. 商住楼:既有住宅,又有商业用途的楼栋。
4. 商业街:以商业、服务业为主,附带少量住宅的街区。
三、商住房销售主体1. 开发商:商住房的销售主体一般为开发商,即房地产开发企业。
2. 二手房交易:对于已交付使用的商住房,可以由业主进行二手房交易。
3. 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商住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中介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提供信息、协助交易等。
四、商住房销售流程1. 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在商住房销售前,开发商需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
2. 公开销售: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可进行公开销售。
销售方式包括线上销售、线下销售等。
3. 签订合同:购房者在购买商住房时,需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4. 付款:购房者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购房款。
5. 预登记:购房者需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预登记。
6. 签署正式合同:预登记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
7. 领取房产证: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手续。
五、商住房合同签订1. 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包括开发商和购房者。
2. 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包括房屋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
3.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一般为开发商指定的办公地点。
4.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商住房房屋质量1. 开发商应保证商住房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
房地产销售常见问题经典处理建议-PPT

3、为什么说投资房产就是很好得选 择
►您说现在国家限制房价,炒房得个个都哭丧着 脸?这个您就有所不知了,中央要限制房价,地 方政府可就是一个劲地在努力抬升房价,要知 道,地方政府得财政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 来自房地产行业得。前段时间××市得市长 还在辟谣说她们得房价不能反映真实价值,还 有很大得上涨空间呢!更重要得问题就是,目 前市场上得商品房仍然就是处于供不应求得 状态,只要有市场,房价怎么跌得下来呢?
2、购买现房有什么好处
►3、避免纠纷 ►购买期房,易出现不可预计得情况,有可能与开
发商产生纠纷,如交房时发现与设计不符或质 量不过关等,而现房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 这些问题得出现。正因为如此,现房销售将成 为以后得流行趋势。
3、为什么说投资房产就是很好得选 择
►现在银行存贷款来利率持续下降,把钱放在银 行就只能等着贬值;买股票吧,有谁不就是在眼 巴巴得等着解套?炒外汇?那风险就更大了, 谁能预测到国际经济形势得千变万化呢?
► 5、若客户确有困难或诚意,合理得折扣应主动提出。 ► 6、订金收取愈多愈好,便于掌握价格谈判主动权。 ► 7、关照享有折扣得客户,因为具体情况不同,所享折扣请勿大
肆宣传。
(二)客户间折让不同
►原因: ►1、客户就是亲朋好友或关系客户。 ►2、不同得销售阶段,有不同得折让策略。
(二)客户间折让不同
► 记住这类客户得态度表明,您还没有能够说服她们 下决心购买,不要指望宣传资料比您更能促进销售, 否则各个销售部门都可以关门大吉了。
► 标准答案推荐:“好吧,我很高兴为您提供我们楼盘 得资料,要就是有朋友问起,请您把资料拿给她们瞧 瞧。”
10、“我没有带钱来”。
► 无论其就是真就是假,记住“双鸟在林,不如 一鸟在手”,决不得让客户轻易得离开,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问题浅析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问题浅析摘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我国商品房预售体制下防止购房资金挪用和烂尾楼产生的重要手段,是非现房购房者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基本方式,在全国各地普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形势下,仍然存在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资金链断裂导致烂尾楼产生的现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受到人们的重点关注。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办法,在房地产开发资金运营中发挥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预售资金监管方面还存在的许多问题,值得重点探究。
关键词:商品房;资金监管;完善策略1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必要性1.1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利于促进项目建设。
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如期交房,可以有效避免开发企业因偷挪项目建设款项,去投拍新土地或用于其他项目,而影响现有项目的工程质量和交盘时间,从根本上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1.2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利于促进“房住不炒”。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购房款必须直接存入企业在银行的监管账户,能够抑制开发企业和炒房资金的无序流动,使政府监管部门准确把住炒房者的资金脉络,堵住炒房资金来去进退自由的通道,增加炒房的政策风险,是实现“房住不炒”的有效手段。
1.3有利于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市场行为预售制度的存在扩大了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但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准入降低了门槛,一些资金实力不强的企业进入该行业,违规操作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秩序,给购房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增加了隐患和风险。
加强预售资金的监管,有利于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对规范开发企业的市场行为意义重大。
2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2.1资金监管法律制度不健全2.1.1预售资金监管主体法律责任不清晰目前的监管模式大多是住建(房管)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三方签订监管协议,除住建(房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有政策法规规定外,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仅凭监管协议来约定,违反了监管协议的约定,只是依靠履行违约责任来约束对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作为保障,违约责任履行起来困难重重。
浅析我国现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现状及其不足

《2024年浅析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行政监管问题》范文

《浅析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行政监管问题》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商品房预售成为一种常见的销售方式。
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行政监管的作用举足轻重,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及消费者的权益保障。
然而,目前我国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行政监管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就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行政监管问题进行浅析,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参考。
二、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行政监管的必要性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或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销售的房产。
在此过程中,行政监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合规经营等方面。
有效的行政监管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
三、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行政监管的主要问题1. 监管政策执行力度不足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监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以及对消费者投诉处理不力等问题。
这导致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2. 预售信息披露不透明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消费者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进度、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等。
然而,部分企业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充分的问题,甚至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这导致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无法充分了解相关信息,难以做出合理的决策。
3. 预售资金监管不严格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和预收款性质,对这部分资金的监管是行政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
然而,目前部分地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不严格,存在资金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进行,还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4. 跨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商品房预售涉及土地出让、建设审批、金融等多个部门。
目前,各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协作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这导致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行政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房地产销售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房地产销售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房地产现场销售好比战场上的短兵相接,一个细微的过失往往会造成一次交锋的失败。
在坚持客户和公司〝双赢策略〞、努力提高成交率的同时,销售技巧的不断自我检讨那么是现场销售人员成功的阶梯。
下面,我们将其中最常见的一些情形排列出来,以飨读者,幸免在销售中产生更多的失误。
一、任意承诺客户要求〔一〕分析缘故一样说来缘故有二:一种情形可能是销售人员因长时刻没有签单而急于成交,另一种情形可能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客户诱导。
〔二〕解决措施1、确实了解公司的各项规定以及不确定的状况,并向现场经理请示。
2、相信自己的产品,相信自己的能力。
3、认真审核所有文字载体,包括列入合同的内容。
4、注意辨别客户的谈话技巧,注意把握阻碍客户成交的关键因素。
5、明确规定,假设逾越个人权责而造成缺失,由个人负全责。
二、产品介绍不详实〔一〕分析缘故造成该类情形发生的缘故,无非是销售人员对产品不熟悉,对竞争楼盘不了解,关于迷信自己的个人魅力,这种情形专门见于年轻女性职员。
〔二〕解决措施1、对楼盘公布销售往常的销售讲习,要认真学习,确实了解及熟读所有资料。
2、多讲多练,不断修正自己的措辞。
3、进入销售场时,应针对周围环境随机应变,再慢慢对具体情形产品做进一步了解。
4、端正销售观念,明确让客户认可所定尺度,明确房屋买卖是最终目的。
5、随时请教老职员和部门主管。
三、未做客户追踪〔一〕分析缘故造成此种情形发生的缘故,要紧是:1、现场繁忙,没有闲暇。
2、自以为客户追踪成效不大。
3、销售人员之间和谐不够,可怕对同一客户进行重复追踪。
〔二〕解决措施1、每日设立规定时刻,建立客户档案,并按成交的可能性分门别类。
2、依照列出的客户名单,大伙儿和谐主动追踪。
3、对每日追踪都要记录在案,分析客户考虑的因素,同时及时汇报现场经理,相互探讨说服的方法。
4、尽量幸免游说,最好能邀请来现场,能够充分借用各种道具,以提高成交概率。
5、追踪或人员拜望,都应事先想好理由和措辞,以幸免客户生厌。
房地产专业术语以及销售中的常见问题[详细]
![房地产专业术语以及销售中的常见问题[详细]](https://img.taocdn.com/s3/m/2243fcada76e58fafbb0036b.png)
房地产专业术语以及销售中的常见问题1问:什么是商品房?答: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2问:什么是外销房?答: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3问:什么是内销房?答: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5问:什么是复式住宅?答: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为3.3米,而一般跃层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和贮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因此复式住宅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实用的特点,特别适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满足了隔代人的相对独立,又达到了相互照应的目的.6问:什么是跃层式住宅?答: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7问:什么是居住面积?答:住宅的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的居室净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的水平面积.8问:什么是二手房?答:二手房即旧房.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北京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政策,成就了二手房市场.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9问:什么是产权置换?答:是指居民之间以自身原有产权房进行置换的一种业务.一般是在中介的撮合下进行,并可由中介代办置换手续.10问:什么是房地产产权?答:房地产产权指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地产所有者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1问:什么是按揭?答:按揭是英文"米ortgage"(抵押)的音译,是指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给提供贷款的银行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按揭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产产权转让给按揭人的行为.12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答: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的制度.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个人存储,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2)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3)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13问:什么是印花税?答:印花税的客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包括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14问:什么是契税?答: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主要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税率为3%—5%.15问:什么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答:是借款人购、建、修住房时以借款人或第三者能自主支配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一定数额借款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房地产以获得清偿.16问:什么是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答: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本息责任.17问:房屋答: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18问:商品房答: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19问:房改房答: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20问:存量房答: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21问:集资房答: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22问:微利房答: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23问:解困房答: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24问:再上市房答: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25问:廉租住房答: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26问:花园式住宅答: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27问:公寓式住宅答: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28问:安居工程住房答:是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构成.29问:经济适用住房答: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30问:住宅答: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31问:成套住宅答: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32问:非成套住宅答:是指供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33问:公用设施用房答:是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34问:商业用房答: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35问:国有房产答: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36问:自管房产答: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37问:集体所有房产答: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38问:私有(自有)房产答: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39问:期房答: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40问:有限产权房答: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41问:钢结构答: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42问:钢、钢筋混凝土结构答: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建造的.43问:钢筋混凝土结构答: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44问:混合结构答: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45问:砖木结构答: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46问:房屋层数答: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米以上(不含2.20米)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47问:地下室答:是指房屋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包括层高在 2.2米以下的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48问:半地下室答: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49问:假层答:是指建房时建造的,一般比较低矮的楼层.其前后沿的高度大于1.7米,面积不足底层的二分之一的部分.附层(夹层)是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50问:搁楼(暗楼)答:一般是房屋建成后,因各种需要,利用房间内部空间上部搭建的楼层.51问:低层住宅答:指一层至三层的住宅.52问:多层住宅答:指四层至六层的住宅.53问:小高层住宅答:指七层至十二层的住宅.54问:高层住宅答:指十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55问:塔式高层住宅答: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56问:单元式高层住宅答: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57问:通廊式高层住宅答: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宅的高层住宅.58问:(住宅)房屋使用面积答: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线计算.59问:成套住宅建筑面积答:是指成套住宅的建筑面积总和.60问:房屋的产权面积答: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61问:房屋预测面积答: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预售销售证的合法销售项目)销售中,根据国家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对尚未施工的房屋面积进行一个预先测量计算的行为,它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62问:房屋实测面积答:实测面积是指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工程规划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开发商依据国家规定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房屋测绘机构参考图纸、预测数据及国家测绘规范之规定对楼宇进行的实地勘测、绘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是开发商和业主的法律依据,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结算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的最终依据.63问: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答: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64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答: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65问:共有建筑面积答:共有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66问:房屋施工面积答: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上年开发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67问:房屋新开工面积答: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创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68问:房屋竣工面积答:是指房屋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69问:楼花答:一词最早源自香港,是指未完工的在建物.一般称卖“楼花”为预售房屋,买“楼花”为预购房屋.70问:实际销售面积答:是指报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积中已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但包括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签订了预售合同,在报告期又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71问:预售面积答: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72问:单元式住宅答:是指在多层、高层楼房中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通常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住户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一般多层住宅每个楼梯可以安排24到28户.所以每个楼梯的控制面积又称为一个居住单元.73问:期房答: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74问:现房答: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75问:商品房的起价答:是指商品房在销售时各楼层销售价格中的最低价格.76问:商品房的均价答:是指商品房在销售价格相加之后的和数除以单位建筑面积的和数,即得出每平方米的价格.78问:复式商品房答: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79问:跃层式商品房答:由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并采用户内独用的小楼梯连接的房屋.80问:水景商品房答:是指依水而建的房屋.81问:TOWNHOUSE答:也叫联排别墅,正确的译法应该为城区住宅,系从欧洲舶来的,其原始意义上指在城区的沿街联排而建的市民城区房屋.82问:灰空间答:最早是由日本建筑师黑川纪章提出.其本意是指建筑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过渡空间,以达到室内外融和的目的,比如建筑入口的柱廊、檐下等.也可理解为建筑群周边的广场、绿地等.83问:商住住宅答:是soho(居家办公)住宅观念的一种延伸.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尤其是网络功能的发达,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行式.84问:会所答:就是以所在物业业主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高级康体娱乐服务设施.会所具备的软硬件条件:康体设施应该包括泳池、网球或羽毛球场、高尔夫练习馆、保龄球馆、健身房等娱乐健身场所;中西餐厅、酒吧、咖啡厅等餐饮与待客的社交场所;还应具有网吧、阅览室等其他服务设施.以上一般都是对业主免费或少量收费开放.85问:外飘窗答:指房屋窗子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窗子三面为玻璃,从而使人们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更大限度地感受自然、亲近自然,通常它的窗台较低甚至为落地窗.86问:中空玻璃答:中空玻璃是对传统单玻门窗的革新,是现代门窗生产中的一项新的玻璃加工技术,它由两层甚至更多的玻璃密封组合,但最重要的是两层玻璃之间必须形成真空或气体(如加入惰性气体)状态,故称"中空玻璃",这种技术的运用使门窗的隔音、阻热、密封、安全性能都大大提高.87问:基价答:经过核算而确定的每平方米商品房基本价格.商品房的销售价一般以基价为基数增减楼层,朝向差价后而得出.88问:均价答:将各单位的销售价格相加之后的和数除以单位建筑面积的和数,即得出每平方米的均价.均价一般不是销售价,但也有例外,前段时期某高层物业推出的“不计楼层、朝向,以2800元/平方米统一价销售”,即以均价作销售价,也不失为引人瞩目的营销策略.89问:七通一平答:是指土地(生地)在通过一级开发后,使其达到具备上水、雨污水、电力、暖气、电信和道路通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使二级开发商可以进场后迅速开发建设.90问:三通一平答:是指土地具备上水、电和道路通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91问:五证答: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规划部门核发,《开工证》由建设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房屋管理局核发.93问:酒店式服务公寓答:是指提供酒店式管理服务的公寓.始于1994年,意为“酒店式的服务,公寓式的管理”,市场定位很高.它是集住宅、酒店、会所多功能于一体的,具有“自用”和“投资”两大功效.除了提供传统酒店的各项服务外,更重要的是向住客提供家庭式的居住布局、家居式的服务,让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94问:RUN智能家居布线系统答:是一种物理网络系统建立在国际标准之上,以TIA/EIA 570A为核心,以每户为单位,支持家庭和小区内所有弱电(电话、电脑、视频、BA)地应用,由双绞线、同轴电缆、光纤和连接配件组成,所有的连接均端接于分布在每个房间的通讯插座和面板,并可简单地自动连接相关设备,如电脑、电视、传真、防盗警报系统等,为每一户成员提供安全和舒适的生活环境.95问:房地产契税答: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96问:营业税答: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97问:房产税答: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98问:营业税附加答:是指对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99问:印花税答: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100问:个人所得税答: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房地产现场销售好比战场上的短兵相接,一个细微的过失往往会造成一次交锋的失败.在坚持客户公司‘双赢策略’,努力提高成交率的同时,销售技能的不断自我完善,则是现场销售人员成功的阶梯.下面,我们将其中最常见的十二种情况罗列出来,以避免销售中更多的失误.一、产品介绍不详实原因:1、对产品不熟悉.2、对竞争楼盘不了解.3、迷信自己的个人魅力,特别是年轻女性员工.解决:1、楼盘公开销售以前的销售讲习,要认真学习,确实了解及熟读所有资料.2、进入销售场时,应针对周围环境,对具体产品再做详细了解.3、多讲多练,不断修正自己的措词.4、随时请教老员工和部门主管.5、端正销售观念,明确让客户认可自己应有尺度,房屋买卖才是最终目的.二、任意答应客户要求原因:1、急于成交.2、为个别别有用心的客户所诱导.解决:1、相信自己的产品,相信自己的能力.2、确实了解公司的各项规定,对不明确的问题,应向现场经理请示.3、注意辨别客户的谈话技巧,注意把握影响客户成交的关键因素.4、所有载以文字,并列入合同的内容应认真审核.5、应明确规定,若逾越个人权责而造成损失的,由个人负全责.三、未做客户追踪原因:1、现场繁忙,没有空闲.2、自以为客户追踪效果不大.3、销售员之间协调不够,同一客户害怕重复追踪.解决:1、每日设立规定时间,建立客户档案,并按成交的可能性分门别类.2、依照列出的客户名单,大家协调主动追踪.3、电话追踪或人员拜访,都应事先想好理由和措词,以避免客户生厌.4、每日追踪记录在案,分析客户考虑的因素并且及时回报现场经理,相互研讨说服的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常见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预售制度作为整个商品房预售监管的核心部分,不仅关系着商品房的预售程序,同时还关系着我国商品房预售市场的发展。
在实际预售的过程中,由于预售许可制度中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及其相关因素的影响,以至直接影响了我国商品房预售整个行业的发展。
在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针对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常见问题,做以下论述。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许可;常见问题
1 行政许可在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及经济水平的提升,商品房在我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而行政许可作为商品房预售中的重要组成部门,不仅关系着商品房的预售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还关系着商品房今后的使用。
针对行政许可在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必要性,具体分析如下:
1.1 理论依据
这里所说的理论依据主要是依靠行政许可法理论。
在整个行政许可法理论中,行政许可是对商品出售的一种核准行为,在使用的过程中涉及到商品的预售与今后发展。
而依据商品的性质不同,一般将其分为行为许可、一般许可、非排他性许可、无数量限制的许可、附文件的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
而商品房在预售的过程中,属于商品中的一种,在行政许可理论中有着明确的定位。
1.2 实践需要
在实践需要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自主调节能力在以往的基础上有了大幅度提高,商品房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部分,其预售制度成立的时间较短,在很大程度上相关机制仍无法与国外的发达国家相提并论。
其次,司法实践的需要。
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从整个施工在最后预售使用,涉及到我国土地使用、资源配置以及开发商竞争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作为司法部门,无论是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还是从维护法律制度出发,行政许可的存在都是十分重要的。
2 我国现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的法律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成为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的依据是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XX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随后,1998年7月20日及2001年6月1日起相继施行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又作出相应规定,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严格限制,并规定了对XX行为的处罚措施。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时应当符合的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
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是从程序上规定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前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是规定了对XX开发商的处罚措施。
包括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XX行为,没收XX所得,可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3 我国现行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常见问题
上述法律规定对当前市场XX开发商的活动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抵制作用。
然而,在商品房预售的实际过程中,由于涉及的X围较广、人员众多、资金数额巨大,牵扯的部门较多以及伴随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这些规定在实施的过程中仍无法对其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
而在这些常见问题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预售条件中个别法律条款的规定及XX者承担的法律责任设置上的不足
根据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共有四项,其中第三项规定:按提供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该项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难于操作。
投入资金的多与少、投到何工程项目,只有开发商清楚,外人没法把握。
若能改用房屋建筑工程量来界定,将该项规定修改为: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房屋建筑的主体工
程已经完成,并已确定竣工交付日期。
就客观、实际些。
这样,既统一了商品房预售时间,便于工作;又降低了购销双方的经济风险,减少纠纷的发生,并在一定程度上堵塞腐败源头。
同时,还在一定时间内控制开发商的融资总量,使其无过多闲余资金去高价争地、抢项目,增大投资开发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法律还规定,商品房预售要报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预售。
对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的,从前面所述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看,处罚力度显然与其XX行为给浪费者、社会造成的危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相当,其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已带有滞后性,急需适时改进。
此外,在该项法律制度的整个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都没有充分调动公众进行监督。
针对这一状况,相关部门除应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处罚结果载入企业信用档案外,还应当向外界公布。
3.2 开发商财务信息披露义务设置上的不足
企业资金因为经济活动而时常处于变化中,现行规定的设置在应对实践中有两项不足之处:其一为没有要求开发商提供证明,表明其债权人将不会在开发建设期间追索偿款。
其二为没有要求开发商说明在建房屋上是否存有抵押,此关系到消费者在开发商不能赎回抵押时能否获得房屋的重大利益,规定抵押贷款不得超过土地价值的60%,如若超过规定比例,抵押权人应当承诺在消费者缴足房款后,取消该项房屋上的抵押。
3.3 证明责任主体设置上的不足
在商品房预售的整体过程中,开发商作为整个责任主体,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预售,必然违反法律规定。
然而在整个商品房施工、预售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多个部门如:银行、检测机构等主体责任却被忽略,以至于商品房在预售许可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受经济利益的趋势,银行主体由于缺乏相应的责任规制,以至于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为开发商提供虚假证明。
其次,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制度,以至于开发商为取得预售许可证,大肆的进行行贿活动,而法律中没有对银行、建筑师以及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责任划分,以至于商品预售许可仍处于混乱的管理状态。
3.4 预售方案设置上的不足
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商品房预售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相当于预售人员通过一些语言描述及商品房模型,向消费者讲述所售楼房的特点。
然而在整个预售设置中,仍存在很大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首先,商品房的信息内容不够详细。
在整个讲述中,销售人员往往将重点放在商品房的经济价值上,没有对商品房的安装材料、使用标准以及建筑材料进行详细的讲述。
其次,一些售楼人员为了尽快将商品房卖出去,常常扩大商品房的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欺骗消费者。
总结:
综上所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过程中,由于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及社会机制的不完整,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
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仍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民众的参与讨论来完善法律规定,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使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更好、更有效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大众服务。
参考文献
[1]李开发.中美商品房预售制度比较——探寻我国预售制度改进的方向[j].城市开发, 2007,(14) .
[2]何丹,雷琼芳.重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探讨[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5) .
[3]杨继慧.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立法建议[j].XX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01) .
[4]陈泳杏.关于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的思考——借鉴美国经验[j].中国房地产金融, 20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