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06.06.07•【字号】鲁煤政法[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鲁煤政法[2006]40号)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加强对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规范煤炭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商省法制办同意,特制定《山东省煤炭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贯彻执行情况,请上报我局。
附件:山东省煤炭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二○○六年六月七日附件:山东省煤炭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加强对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规范煤炭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煤炭行政执法,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炭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第四条煤炭行政执法管辖以分级管辖为原则。
第五条办理煤炭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第六条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违反煤炭法规的行为的,视为该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组织的行为。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煤炭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因不当或违法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煤炭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办法的通知鲁煤监安监[201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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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办法的通知鲁煤监安监[2016]40号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6(0)16
【摘要】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矿企业:为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管理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C201532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第260号令)等规定,结合山东煤矿实际,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办法》及《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4页(P71-7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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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鲁安监发[200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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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建设厅文件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安监发[2006]3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安监局,建设局,煤炭工业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为加强对矿山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安监局、省建设厅、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制定了《山东省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山东省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矿山项目(以下简称矿山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矿山建设期间安全生产责任,防止矿山建设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煤矿和地下开采及中型以上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从开工建设直到竣工投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三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属以上及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综合安全监管工作。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第四条矿山建设项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承担。
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持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意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手续;开工建设前,应当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制止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和质量要求施工的违章行为。
机关单位(济南)

山东省教委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27号山东省农业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电话:(0531)86981988济南市教育局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8楼电话:(0531)86059500济南市建委地址:山大南路56号电话:(0531)86401920济南海事局地址:燕子山路8号电话:(0531)88928555济南市环卫局地址:汽车厂东路27号电话:(0531)85596012济南市铁路局地址:站前街2号电话:(0531)95105114济南市科委地址:经二路193号电话:(0531)86055010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47号山东省机械工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34号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济南市伯乐路190号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8号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济南产权交易所地址:二环东路2717号济南市新闻出版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251号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地址:经四路158号电话:(0531)86125718山东省畜牧局地址:槐村街68号电话:(0531)87198888济南市外经贸局地址:经二路164号电话:(0531)66602700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民生大街70号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玉函路25号山东省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纬一路484号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地址:高新区大学科技园E组电话:(0531)82505070标签:济南交通物流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5号电话:(0531)83199869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址:经七路85号电话:(0531)86046608标签:济南企业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地址:堤口路141号电话:(0531)85063512标签:济南政府机构山东省黄河航运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泺口环城路52号电话:(0531)85704074山东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地址:经五路338号电话:(0531)85033688标签:济南咨询中介山东省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地址:舜耕路19号电话:(0531)82973311标签:济南交通物流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地址:经二路343号电话:(0531)87934978标签:济南政府机构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地址:历山路76号电话:(0531)86914570标签:济南政府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地址:泺源大街150号电话:(0531)85180500标签:济南金融银行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师北街2号电话:(0531)86974496山东省粮食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3号电话:(0531)86403013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正觉寺小区一区1电话:(0531)86195002标签:济南房产家居济南市盐务局地址:济安街45号电话:(0531)86907947济南市畜牧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万寿路12号电话:(0531)87198777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四路360号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地址:华阳路30号电话:(0531)88604145山东省文化市场稽查队地址:青年东路10号电话:(0531)82946299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闵子骞路29号电话:(0531)82359476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四路158号电话:(0531)86168355山东省小清河航运局地址:航运路1号电话:(0531)88968811山东省胶东调水局地址:二环东路3496号电话:(0531)86974405山东省公证处地址:二环东路3218号电话:(0531)88119388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地址:无影山路31号电话:(0531)85922122山东省长途电信传输局地址:堤口路5号电话:(0531)85820804济南市黄河河务局地址:济泺路67电话:(0531)85702085山东省物资局地址:经六路245电话:(0531)87945015山东省团委地址:英雄山路4号电话:(0531)82073822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纬二路18号电话:(0531)86914050济南市仲裁委员会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电话:(0531)82023333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地址:纬六路2号电话:(0531)81278666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地址:建设路16号电话:(0531)82059888济南市高新区政府地址:工业南路28号电话:(0531)88871678山东省贸易厅地址:省府前街1号电话:(0531)86902107山东省计委地址:省府前街1号电话:(0531)86915719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地址:黑虎泉北路159号电话:(0531)86957911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详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74号电话:(0531)86403360山东省交通厅港航局地址:千佛山西路10号电话:(0531)82946800山东省交通厅船舶检验局地址:千佛山西路10号电话:(0531)85693617山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地址:二环东路5592号电话:(0531)83011161山东省立医院招标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经五路324号电话:(0531)87939016天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东路31号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3号历下区文化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1号历下区经济发展计划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57号山东省献血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师东路22号历下区招商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57号大连珍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鲁联络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4号历城区王舍人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69-1号共青团山东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地址:山东济南市经五路330号槐荫区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张庄路321号山东省外办地址:省府前街1号电话:(0531)86061732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号电话:(0531)85685331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号山东省省直房改房土地联合发证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221号山东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淮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地址:花园路141号电话:(0531)86974399标签:济南政府机构商河县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鑫源路10号电话:(0531)84861336章丘市畜牧局地址:汇泉路84电话:(0531)83213116标签:济南企业山东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地址:解放路37号电话:(0531)88151917标签:济南政府机构山东省地矿局地址:历山路74号电话:(0531)86403360标签:济南政府机构山东省质监局稽查局电话:(0531)82679235标签:济南政府机构山东省建设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电话:(0531)87080725标签:机关单位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一路40号电话:(0531)8605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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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矿业协会内设办事机构及职能

主 任 : 禹生 王
副 主 任 : 秀林 田
巩 贵 仁
职能 : 以发 展 矿 业 为 目标 、 以矿 业 技 术 服 务 为 基 础 , 织 开 展 矿 产 合 理 开 发 规 划 、 源 集 约 节 约 利 用 、 业 权 市 场 建 设 和 组 资 矿 矿业 政 策 调研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 做 好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整 合 、 发 利 用 方 案 编 制 、 业 权 登 记 、 续 等 方 面 的 咨询 服 务 。完 成 协会 并 开 矿 延
路 东 尚 马 林 乔 恩光 乔 乃 琛 时 民
孙 景 海
招 金 矿 业 董 事 长 山 东 省 监 狱 管 理 局 副 巡 视 员 山 东 省 国土 资 源 厅 总 工 程 师 山 东 省 煤 炭 工 业 局 副局 长 山 东 省 黄 金 集 团有 限公 司 总 经 理
山 东 省 安 监 局 副 局 长
导交 办 的其 他 工 作 。
・
7 ・ 5
于 学 峰
山 东 省 国土 资 源 厅 财 务 处 处 长
山 东 省 地 质 科 学 实验 研 究 院 院 长
山 东省 矿 业 协会 内设 办 事 机 构及 职 能
一
、
矿业协会办公室 :
主 任 : 长 利 董
副 主任 : 增 奇 张
职 能 : 担 本 协 会 的 日常 工 作 , 责 联 系 各 会 员 单 位 及 理 事 、 承 负 常务 理 事 和 协 会 有 关 领 导 , 组 织 各 市 联 络 员 共 同 做 好 服 务 并 工 作 。筹 备 建 立 并 管 理 “ 东 矿 协 网站 ”组 织 编 印 “ 山 , 山东 矿 业 信 息 专 刊 ” 及 时 交 流 矿 业 管 理 、 发 利 用 技 术 、 产 品 供 销 市 场 , 开 矿 行 情 等 信 息 , 织评 选 矿 业 管 理 、 产 开 发 及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优 秀 论 文 。完 成 协 会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 组 矿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10.10.28•【字号】鲁煤安调[2010]185号•【施行日期】201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煤安调[2010]185号)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更好地发挥调度工作在煤炭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省煤炭工业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调度室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要在2010年12月31日前配齐所缺人员,对学历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须自规定下发之日起2年内达到任职资格要求。
自本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一年之内,所有调度人员均需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煤炭工业局。
附件: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山东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更好地发挥调度工作在煤炭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和指挥煤炭生产,全面均衡地完成生产任务。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第三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及矿井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部门的职能作用。
煤矿行业相关机构及单位20110919

煤矿行业机构及单位一、各产煤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各1人)北京市安全监管局、河北省煤炭安全管理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吉林省安全监管局、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省经信委、福建省安全监管局、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河南省安全监管局、湖北省安全监管局、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重庆市煤炭工业局、四川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省安全监管局、云南省安全监管局、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局、甘肃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省安全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合署办公的,不再另派员参会)。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各1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三、涉煤中央企业负责人(各1人)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华润电力控股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保利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宝钢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新兴矿产化工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公司。
四、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集团公司负责人(各1人)北京京煤集团,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大同煤矿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煤业集团,辽宁铁法煤业集团、阜新煤业集团、沈阳煤业集团、抚顺煤业集团,吉林煤业集团,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江苏徐州矿务集团,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福建煤炭工业集团,江西煤炭工业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兖州矿业集团,河南煤化工集团、中平能化集团、郑州煤业集团、义马煤业集团,湘煤集团,重庆能投集团,四川煤业集团,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水城矿业集团,云南煤化工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甘肃窑街煤电公司、靖远煤业公司。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09.05.22•【字号】鲁煤安管[2009]98号•【施行日期】200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的通知(鲁煤安管[2009]98号)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09]117号)转发给你们。
我省将从2009年5月-2010年6月组织开展全省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
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一)编制全省煤矿矿井、矿区瓦斯地质图;(二)编制全省11个产煤市瓦斯地质图;(三)编制1:50万山东省瓦斯地质图。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的领导,确保编图质量,特成立全省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省煤炭局卜昌森局长任组长,任衷平副局长任副组长,安全监督管理处、规划发展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对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局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检查调度、技术交流和日常工作。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企业的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
请于6月1日前将机构人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钒联系电话:0531-85685023邮箱:856850230@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
对于这次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编图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有关编图单位、技术人员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制定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编图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保障经费,确保编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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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监察
【发文字号】鲁煤安管[2009]174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10.10
【实施日期】2009.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煤安管[2009]174号)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产煤市国土局、工商局、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监察分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等14部委《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09〕157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成果,促进煤矿工业结构调整,提高安全保障,加快煤矿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结合我省煤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6年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搞好煤矿生产秩序和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继续开展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我省目前年产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仍占全省煤矿总数的55%以上,开采方式落后,技术装备水平较差,采掘机械化程度低,防灾抗灾能力相对较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个别地区仍存在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现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09〕157号)等有关要求,按照煤矿整顿关闭部际联席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煤矿“两个攻坚战”,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整合治理,继续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2009年底前取缔乡镇以下办矿,乡镇管理的煤矿全部实行县以上管理;2010年淘汰关闭年生产能力9万吨(含9万吨)煤矿;到“十一五”末,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小型煤矿约90处,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煤矿安全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技术素质有较大提高,煤矿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任务:依法取缔无证开采,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对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煤矿;关闭事故多发频发,安全隐患严重、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煤矿;限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
三、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点
(一)煤矿整顿重点:
凡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煤矿;
1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 、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