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及其损失分摊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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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作业之重复保

保险作业之重复保

优先承保
某运托人就托运的货物购买了一张100万元 的货物运输一切险,此后,收货人又购买了 一张同险种同保险金额的货物运输保险单。 当发生160的保险单,因其 保险金额没有超过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金额, 则无效。但是,若后买的保险单金额是160 万元,则第一张保险单补偿100万元损失后, 第二张保险单就负60万元的补偿责任。
保险作业之重复保险
1.按比例分摊(比例责任赔偿方式) 2.限额分摊(限制责任补偿方式) 3.顺序分摊(优先承保补偿方式)
1.按比例分摊
某建筑物的可保价值是400万元,现分别向 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两份火灾保险。 保险单A承保200万元,保险单B也承保了 200万元。假定发生危险事故时,其损失额 为100万元,则保险单A、B将各自承担50 万元的补偿责任。如果保险单A、B的承保 金额分别是:180万元、220万元,则保险 单A将承担45(9/20*100)万元的补偿责任, 保险单B将承担55(11/20*100)万元的补 偿责任。
限额分摊
某人将同一批财产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 保额分别为4.8万元和3.2万元,后在保险期内因 保险事故损失4万元。因为保单上约定采用限额责 任分摊,甲、乙两家公司应分别赔偿多少?(写 出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答案。 解: 甲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损失金额×甲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各保险公 / 司赔偿限额总和 =4×4÷(4+3.2)=2.2万元 乙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损失金额×乙保险公 司的赔偿限额/各保险公司赔偿限额总和= 4×3.2÷(4+3.2)=1.77万元

第五章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第五章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保 额:甲公司 + 乙公司 + 丙公司 = 2万 8万 10万
20万

失: 5万
2万 甲公司:= 20万 × 5万 = 0.5万
赔 款:
8万 乙公司:= 20万 × 5万 = 2万 10万 丙公司:= 20万 × 5万 = 2.5万

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是以各保险人在保险事故损 失中的赔偿限额为基础来计算分摊责任的方式, 即假设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条件下,各保险人依 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应负责赔偿的最高限额与各 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分摊责任的方 式。 保险人应分摊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保险人赔偿限额/各保险人的赔偿 总额)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是以各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 时间顺序为基础来计算分摊责任的方式。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保 额: 甲公司
2万 乙公司 8万 丙公司 10万
损 失:
5万
赔 款:甲公司:2万
乙公司:3万 丙公司:0万
第五节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一、分摊原则的含义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由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 主要针对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重复保险情况下的 损失补偿问题以及重复保险人的责任分摊问题。 分摊原则如同损失补偿原则一样不适用于人寿保险。 分摊原则强调两点: 第一,在善意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标的发生保 险事故损失,保险人要按法定的或约定的方式分摊 保险赔偿责任; 第二,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 标的的保险价值。这样既保障了被保险人在善意重 复保险下的保险利益,又防止了被保险人从重复保 险中额外获利。
二、重复保险分摊方式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追偿,重复保险分摊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追偿,重复保险分摊

• 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方式:
– 代位追偿的取得由两种方式: 法定方式,约定方式 —《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 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取得是采用法定方式… – 为保证保险人履行代位追偿权,法律规定被保 险人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被保险人不得擅 自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协助保险人向 第三者追偿)
• 代位追偿的对象及其限制:
代位追偿案例 【案情简介】 黄先生新买了一辆轿车,投保了机动车保险。该车 在某健身场所停放期间,由于正在施工中的一座塔吊倒 塌,致使轿车被毁。对于该项损失,一方面属于保险责 任,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另一方面由于施工队 在塔吊的安装过程中存在过失,也应承担轿车的损失责 任。那么,黄先生是否能够从两方面全部获得赔偿呢? 【评析意见】 就本案而言,该公司有权选择究竟是向保险人索赔还是 向施工队索赔。如果先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支付赔 款之后在保险赔偿金额内取得向施工队代位求偿的权利, 该公司就丧失了就已获保险赔偿部分的损失向施工队索 赔的权利,只能请求未获保险赔偿部分;如果先向施工 队索赔,再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将在保险赔款中扣除 该公司已经从施工队获得的赔偿。总之,该公司获得的 赔偿不能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
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 什么叫重复保险? • 重复保险: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 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 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 – – – 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可保利益 同一保险期间 同一保险危险 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 险价值
• 重复保险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事实上却 是存在的
•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 • 委付(abandonment): •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活被保 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 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 为

责任保险适用重复保险及其分摊原则探讨

责任保险适用重复保险及其分摊原则探讨

责任保险适用重复保险及其分摊原则探讨一、09保险法之重复保险定义由广义到狭义的转变及简评。

重复保险有广义及狭义之分,其区别在于重复保险的成立要件是否以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为必要。

我国陆上保险(02版保险法)采纳了广义重复保险的定义,而海上保险 (海商法)则采纳了狭义重复保险的定义。

经比对09版保险法第五十六条及02版保险法第四十一条,09版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内涵作了进一步限定,明确将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作为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之一,本次保险法修改终止了重复保险这一法律概念在同一国家的存在两种(广义与狭义)不同定义的不正常现象。

重复保险的立法目的在于幸免被保险人从超额保险中获得不当得利,损害缺失补偿原则,从而进一步诱发道德分险。

保险实务中,投保人的基于分散风险,增强安全保证系数的考虑,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但其保险金额的总和小于或等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这一现象在保险业务实践而屡见不鲜。

投保人的上述行为尽管符合02版保险法规定的重复保险的概念,但因其保险金额的总和小于或等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实际上是数个不足额保险合同的并存,即使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也不可能从中获得不当得利,因此可不能诱发道德风险。

另投保人重复保险通知义务实无履行必要,保险人比例分摊实际上也可不能被适用。

关于09版保险法这一改变,笔者认为值得确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无法从保险金额总和未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活动中猎取不当得利,重复保险的立法目的全然就可不能因数个不足额保险合同的并存而受损,保险金额总和未超过保险价值的数个保险合同全然就不应成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复保险,保险法没有对此进行规范的必要。

二、财产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保险他保条款摘要及简评。

09版保险法的颁布及实施,必定引起保险业务治理实务的重大改变,作为保险条款提供方的保险公司在保险监督机构及行业协会的要求和指导下,纷纷对现有条款进行调整以适应09版保险法的实施。

损失补偿派生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损失补偿派生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四、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主讲人:胡少勇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原则一——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重复保险必需具备的条件:•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期间•同一保险危险•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大于标的实际价值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即各保险人按其所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摊保险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 损失金额×承保比例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承保比例=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我国《保险法》第56条: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某人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9万元、6万元和3万元。

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损失6万元,由于保险合同约定采用保额比例责任制分摊,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A. 3万2万1万B. 2.4万 2.4 万 1.2万C. 1万2万3万D. 6万0万0万【练习】A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即以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而应负的赔偿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赔偿比例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赔偿比例=所有保险人的赔偿限额的总和某人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9万元、6万元和3万元。

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损失6万元,由于保险合同约定采用限额责任制分摊,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A. 3万2万1万B. 2.4万 2.4 万 1.2万C. 1万2万3万D. 6万0万0万【练习】B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即由先出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后出单的保险人只有在承保的标的损失超过前一保险人承保的保额时,才依次承担超出的部分。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重复保险的分摊⽅式重复保险分摊的⽅式⼀般有:⽐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

但国际通⾏的主要有⽐例分摊责任制和限额责任制。

1、⽐例责任制各保险⼈按照其保险⾦额,依⽐例分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其公式为:某保险⼈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承保的保险⾦额所有保险⼈承担的保险⾦额×损失⾦额。

如被保险⼈向甲保险公司投保⾦额为36万元,向⼄保险公司投保24万元,两家公司的总保险⾦额超过了其实际价值.对于损失9万元的分摊,甲公司承担占其总保险⾦额的五分之三责任,即5.4万元;⼄公司则承担其占总保险⾦额五分之⼆的责任,即3.6万元.两家公司赔偿总额与实际损失相当,没有任何额外利益,贯彻了损害补偿原则.2、独⽴责任制独⽴责任制⼜称限额责任制,是按照各保险⼈在⽆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例,然后据此⽐例计算赔款的⽅法,即按各保险⼈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责任⽐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法。

独⽴责任⼜称限额责任,是在⽆他保的情况下,保险⼈按其承保⾦额所负的损失赔偿责任。

其公式为:某保险⼈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独⽴责任限额所有保险⼈独⽴责任总额×损失⾦额甲公司保险⾦额为36万元,⼄公司保险⾦额为24万元,如若损失为30万元.则甲公司如需独⾃⾯对该损失,其承担的最⾼赔偿限额是30万元,⽽⼄公司如独⾃承担该损失的最⾼赔偿限额是24万元.这样甲公司就应承担九分之五的份额,即16.67万元;⼄公司应承担九分之四的责任,即13.33万元.3、顺序责任制这是根据各保险⼈出⽴保单的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即先由第⼀个出⽴保单的保险⼈在其保险⾦额限度内赔偿,再由第⼆个保险⼈对超过第⼀个保险⼈保险⾦额的损失部分在其保险⾦额限度内赔偿,依次类推,直⾄将被保险⼈的损失全部赔偿的⽅法。

这是依承保的先后顺序进⾏分摊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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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讲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一、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二、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三、案例一、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重复保险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事实上却是存在的。

其原因通常是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者为求得更大的安全感,当然也有为谋取超额赔款而故意进行重复保险。

对于重复保险,各国保险立法都规定,投保人有义务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各保险人,我国《保险法》也有此规定。

重复保险分摊不适用于给付性保险合同,因为给付性合同,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支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

当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按双方事先约定的金额给付。

二、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比例分摊方式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分摊责任,即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与自身承保总金额的比例分摊责任。

各保险人承保比例=保险人各自承保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的总和各保险人应分摊赔偿责任额=实际损失金额*各保险人承保比例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是以赔偿限额为基础计算分摊责任,即假设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条件下,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应负赔偿的最高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的总和的比例分摊责任。

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比例=保险人各自赔偿限额/各保险人赔偿限额的总和各保险人应分摊赔偿责任额=实际损失金额*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比例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按照各家保险公司出单顺序赔偿,先出单的公司首先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负责赔偿,后出单的公司只有在损失金额超出前一家保额的情况下,才在自身保额限度内赔偿超过部分保险法 56-2: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人大保险学课件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 损失金额
×
各保险人赔偿 限额总和
例题:如甲乙保险公司承保同一财产,甲承保额 为6万元,乙承保额为14万元,现发生损失12 万元。在无重复保险情况下,甲应赔偿6万元, 乙应赔偿12万元。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如按 赔偿责任限额加以分摊,甲乙保险公司应分别 赔偿多少? 甲:12万元损失的6/18 乙:12万元损失的12/18
在顺序责任制下,甲30万元,乙公司不赔 如果货物损失为50万元,两公司的赔偿分别 是多少?
《保险法》第56条: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 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 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 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 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超过 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 还保险费。
(1)比例责任 以各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金额比例来分摊损失 赔偿责任。 某保险人承担
某保险人 = 损失金额 分摊保险赔款额
保险金额
×
各保险人承保 保险金额总和
不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而是在假定没有重 复保险情况下,各家保险公司单独应负的最 高赔款限额与各家保险公司应负最高赔偿限 额总和的比例分摊责任。
某保险人 分摊赔款额 某保险人赔偿限额
(3)顺序责任 由先出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负责赔偿,第 二个保险人只负责超出第一保险人的保险金 额部分,如果仍有超出部分,依次由第三家、 第四家进生损失10万 元,依顺序责任方式,则第一家保险公司赔 偿6万元,第二家保险公司赔偿2万元,第三 家保险公司赔偿其余2万元。
例题.某厂将其价值60万元的货物先后向甲乙 两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 分别为40万和60万,后货物发生保险事故损 失30万。问:在不同分摊方式下甲乙保险公 司分别赔偿多少? 答:在保额比例制下,甲=30 40/(40+60)=12万 乙=30 60/(40+60)=18万 在限额比例制下,甲=30 30/(30+30)=15万 乙=30 30/(30+30)=15万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PPT优秀课件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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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
I. 责任期间重叠 II. 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同一 III. 保险危险或者保险事故同一 IV. 订立不同的保险合同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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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共同保险和再保险的法理关系
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就同一保险事故向几 个保险人重复合同,而使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 标的价值的保险行为。
共同保险,又叫共保,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共 同或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
事故而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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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再保险
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 分转移给其它保险人的的保险行为。也就是说,是保险人把 自愿投保人移入的风险“并存转移”,由再保险人承受的合 同权利义务关系。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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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向多个保险人重复保险时, 投保人的索赔只能在保险人之间分摊,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损 失金额。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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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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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林红于1996年5月11日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家财险及附加 盗窃险,保额为1万元。同年7月5日,林红所在单位为全体 职工在乙保险公司亦投保了家财险附加盗窃险,每人的家财 险保额为5000元。次年1月17日,林红家被盗,林红即向部 门报案,并立即告知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发现,家电损失 4000元,高级服装损失3000元,金戒指1枚价值1000元,现 金损失800元。3个月后,公安机关未能破案,林红向甲、乙 两保险公司索赔。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金专用保概课件补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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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营环节
投保人财务状况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投保人的财务状况,审查其投保动机及保险需求(包括投 保险种及投保保额),避免不良投保动机的客户给公司带来损失 通过评估投保人的财务状况,判断其交纳续期保费的能力,提高保 险公司保单持久率 。
其他所有核保因素都是针对被保险人的,而财务因素是针对投保人 或是主要针对投保人的。
延期承保体:是指被保险人因目前身体健康原因暂时不能承保,待目前危险 原因消除后可被承保的一种状况。
拒保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超出了保险人能够承保的条件,因而 不予承保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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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营环节
数理查定法
死亡率:指死亡发生的相对比率,即某一特定年龄的人群在该年内死亡概率。 用公式表示为: 该年内死亡人口数 死亡率 = ———————————— ×1000‰ 该年初生存人口数 死亡指数:为实际死亡率与标准死亡率之比。用公式表示为: q ’x Mx = ——— × 100% qx 其中,Mx死亡指数,q’x为实际死亡率, qx为标准死亡率。
7
保险经营环节
险种开发
意义 原则(满足客户需要、科学计算费率、保险利益原则) 程序(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保险条款设计、鉴定、报批、进入市场) 基本类型(全面开发型、类别开发型、有限开发型、专一开发型) 策略(技术策略、组织策略、时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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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营环节
保险展业
定义(将销售保险产品的一系列活动称之为展业) 意义(大众/宣传保险;公司/降低成本,分散风险;产品/卖出去) 原则(创造、唤起保险需求原则;非价格竞争原则;有效激励原则) 渠道分析(渠道类型/直接、间接;影响渠道选择因素/产品、市场状况、保险公司自身;渠道决策) 一般程序(分析、制定计划;寻找、接近目标、投保方案建议、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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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及其损失分摊
讲授人:xxx
*学习目标:
什么是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如何产生的呢?
其一:投保人的疏忽、寻求更大的安全感。
其二:谋取超额赔款。
善意重复保险
恶意重复保险
*《保险法》中的规定: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 知保险人。
重复保险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 险价值。
各保险人如何分摊赔款呢?
例题: 某公司以价值60万元的一项财产先后向A、B、C三家保险
公司投保相同险种,保险金额分别是10万元、20万元、45万元, 该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30万元。请计算A、B、 C三家保险公司各应赔偿多少保险金?
方法一:比例责任分摊法
某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某保险公司保险金额 各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之
方法二:限额责任分摊法
某保险人责任
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 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之 和
损失额
A责任限额:10万元 B责任限额:20万元 C责任限额:30万元
A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10
10 20
30
30
(5 万元)
各保险人如何分摊赔款呢?
例题: 某公司以价值60万元的一项财产先后向A、B、C三家保险
公司投保相同险种,保险金额分别是10万元、20万元、45万元, 该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30万元。请计算A、B、 C三家保险公司各应赔偿多少保险金?
方法三:顺序责任分摊法
先出单的保险人先负责赔偿,后出单的保险人在损失超 过前一保险人承保的保额时,依次承担超出的部分。
A赔偿金额:10万元
B赔偿金额:20万元
C赔偿金额:0万元

Hale Waihona Puke 损失额A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10
10 20
45
30
( 4 万元)
各保险人如何分摊赔款呢?
例题: 某公司以价值60万元的一项财产先后向A、B、C三家保险
公司投保相同险种,保险金额分别是10万元、20万元、45万元, 该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30万元。请计算A、B、 C三家保险公司各应赔偿多少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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