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英:从土地管理到土地治理
刘守英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改革的发言

【财新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大家下午好,三中全会以后,关于土地方面的言论非常多。
我想说的是,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改革制度,实际上在两处出现,一处放在我们这次三中全会的主题,关于市场起决定作用,建立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实际上放到整个市场体系建设的主线中。
我想这是大家注意到的一个变化。
第二个就是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里面,重点谈一个“给予”,赋予农民的更多财产权,整个决定对未来的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规划。
关于建设城乡发展的一体化,这个重要性不言而喻。
要解决过去靠土地扩张来扩张边界,靠征地来满足需求的状况。
这个要改革的话,面临的问题就是要根本改变过去由政府主导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变成由市场主导。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在下一轮的经济发展中,不让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外扩促进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在于,现在存量的土地如何提高效率,使土地用的更好的同时,为下一步经济发展提供空间。
这样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制度,现有的存量土地进入市场是应有之意。
在《决定》里面,就是让集体土地进入市场,享有同等的权利。
让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范围,在我看来,同地,同权,是改革的核心之意。
但这面临的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下一轮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在整个沿海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在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现有的存量的土地已经进入市场。
比如说珠三角地区超过了60%的集体用地进入市场,这保持了快速的工业化过程。
像长三角地区,早年快速发展的乡镇企业这些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也进入市场,还有城乡结合部也在城市的规划区内已经事实上进入市场。
所以,在未来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范围,和现在存量的集体用地如何市场化,对未来改革有挑战。
第二关于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城乡统筹也好,城乡发展一体化也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是应有之意,有两方面含义。
第一方面是部分赋予权,我们现在赋予农民的权利在现代的土地安排制度安排下,都存在权利的残缺和不完整,但是在改革的设计,我们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就是现有的制度安排和设计上存在明显的欠缺,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在赋予权利的同时,可能有些地方走样。
审慎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作者: 刘守英
作者机构: 国务院发展中心农村部
出版物刊名: 前线
页码: 17-19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5期
主题词: 土地制度改革 征地制度改革 土地增值收益 发展模式转型 利益相关者 城市化进程中共中央 三中全会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土地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整体、系统的改革部署。
改革方案既牵涉土地权利制度安排,也牵涉到土地市场形成与发展以及征地制度改革,尤其牵涉到城市化进程中最关键的利益问题--即土地增值收益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公平分配,这一改革将对我国发展模式转型和基本实现现代化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刘守英:适应新常态的中国土地政策与城市化

刘守英:适应新常态的中国土地政策与城市化编者按:9月19日,“202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贵州省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开幕。
国务院进展讨论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讨论员刘守英做了题为《适应新常态与新型城镇化的中国土地政策改革》的大会学术报告。
秘书长介绍了土地制度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关心,总结进入新的历史转折期以后,我国土地政策面临的主要挑战,以及转折期的土地政策改革思路。
刘守英国务院进展讨论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讨论员过去20年的中国经济奇迹与我国独特的土地制度支配与改革策略密不行分。
整个土地制度改革在全部制不变的前提之下,将全部权与使用权分别并且让土地产权坐实,调动土地使用者的乐观性,释放了土地活力。
基本土地制度改革避开了国有和集体全部制框架下产权真正发挥作用。
其次是独特的土地制度支配,通过实行土地宽供应保证了快速工业化,土地低价支撑了低成本工业化,强制低价征地保证城市供地,土地资本化过程和土地抵押融资保障城市建设。
同时,从宏观背景来看,中国经济进入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期,整个中国经济进入一个增长阶段的转化期。
从国际阅历能看出,如日、韩、德等“追逐型经济体”在20年或更长时间内,都经受了经济增速从高增长转向中高增长的阶段。
而在2023年以后,我国达到“刘易斯转折点”、农夫工资增长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力资本增速下降、投资需求也发生变化。
中国经济增长的放缓是进展的必定结果。
目前我国土地政策面临着双重挑战。
第一,传统以地谋进展的模式难以为继。
城市外扩与扩散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土地出让收入剧减、波动加大,现有模式面临巨大风险;征地拆迁等成本大幅上升,告辞了城市化低成本时代;依托土地出让收入和抵押融资支撑城市建设的格局存在不行持续性,风险加大;征地拆迁的社会风险加大。
其次,新常态下,已经不需要土地作为发动机来推动经济高速增长。
针对适应新常态与新型城镇化的土地政策改革的建议。
首先,要进行结构调整与进展模式转变。
刘守英:中国要告别土地依赖发展模式 否则风险会空前的大

刘守英:中国要告别土地依赖发展模式否则风险会空前的大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在“跨越2020:经济增长理论与中国发展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非常高兴回到我的老家,来给大家报告一下我们最近的一些研究。
刘世锦说你主要讲一下土地的问题,但是我想主要是今天围绕着土地的问题来谈一下我们的增长模式。
刚才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和张平都谈到了土地问题,前面的部分我上次已经在基金会讲过,就是我们整个这套依靠土地的发展模式的形成和他的演化的进程,我非常简单的回顾一下,重点是讲一下目前的这套模式面临的困境,所以我今天讲的主题叫做告别土地依赖性发展模式。
我们讲大家都在谈中国的发展模式的特征,我自己是同意我们有一些独特的东西,中国确实有独特的地方,但是我觉得我们最独特的地方是解释清楚整个中国这套发展模式的不同的政府和不同的市场。
政府的特征是在哪呢?政府的特征是我们在整个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期间里政府没有放弃对经济发展的主导权,这个发展的主导权一直是在政府手上控制。
但是同时,我们又通过改革不断的开放经济权利,所以这样就是说你可以理解中国为什么一个方面经济活力那么大,但是另外一个方面我们整个政治经济的秩序和轨道,一直在沿着一个方向进行。
那么土地的作用在哪呢?我们围绕着这个考虑,实际上就是土地在整个中国发展模式的整个这一套政治经济架构里面,在我看来是一个核心,发展来讲就是一个发动机。
但是从政府在控制整个发展的逻辑来讲,我想这个模式一个是表现为通过土改来促进经济权利的开放,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另外一个方面是政府通过对土地权利的控制来掌握经济发展的主导权,所以我觉得土地制度是理解整个中国模式的核心,既是政府掌握主导的主要模式,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过去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中国的矿工业,很多人不理解,中国不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吗?实际上我们围绕发展目标,实际上土地是两个目标,一个是保护耕地,一个是保护发展。
以中国经济转型布局下一阶段土地改革——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

观天下/热点以中国经济转型布局下一阶段土地改革——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土地制度改革自2019年以来再提速。
3月30日,作为新修订的《土地 管理法》最重要的配套法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4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及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并完善土地管理体制。
学界认为,土地配置体制改革的增长潜能最大,是扭转国民经济增长持续下行的关键。
如何理解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法的意义和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走向?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将会对未来中国经济形态造成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
刘守英长期致力于土地制度与发展、城乡互动及乡村振兴等研究,并亲身参与了南海、义乌、泸县、余江等地改革试验。
他认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历了"乡土中国"转型为"城乡中国”的阶段,而理解"城乡中国"的性质特征,将是完成中国现代化转型,即从"城乡中国”转变为"城市中国”的必要途径。
"土地上一轮的功能是保增长,下一轮土地最重要的功能是要推动中国经济转型。
这个转型不光是我们原来讲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体制转型,可能是未来整个中国经济形态的转型。
”刘守英对搜狐财经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阶段已经过去,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应是契合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化。
刘守英表示,在下一步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城乡形态和产业形态基本决定了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形态,而经济发展形态比经济增速更重要。
他说,依靠低价土地供应的园区工业化模式的动力已接近枯竭,同时,要想改变当前单极城市化所造成的乡村凋敝和大城市病问题,应令土地征收制度回归本源,探讨并扩大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途径与可能性。
"这次《土地管理法》修订探讨了农村集体土地未来的入市问题,这就适应了从单级城市化转向城乡融合发展的变化。
土地权利、制度约束与中国发展——刘守英教授著《中国土地问题调查》评介

出 ,中 国最 大 的 问题 是农 民 问题 ,农 民最 大 的 问题 是 实世界的过程 中写就的 15篇土地问题调查研究报告
土 地 问题 。可 见 ,由古 至今 ,土 地 问题 一 直 是 中 国最 的结集 ,涵盖 了上述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城乡的一系列
重要 的问题 之一 。
土 地 问题 :有 农 村 ,有 城 市 ,还 有 被 城 市 化 的农 村 和
第 32卷 第 5期 2018年 5月
中 国 土 地 科 学
China Land Science
V0I_32 N0.5 May,2018
doi:10.1 1994/zgtdkx.20180504.133231
土地 权 利 、制 度 约 束 与 中 国发 展
— — 刘 守英教授 著《中国土地 问题调查 》评介
家的构成要素,是个人 、家庭 、企业乃至 国家财富的重 量 以地 融 资 为 主要 内容 的 “以地 谋 发展 ”的经 济发 展
要载体 ,还是历代很多人 的信仰对象和精神寄托 。早 道 路 。这 种 严 重 依 赖 土 地 的发 展 方 式 给 中 国 的可 持
在 春 秋 时期 ,管 子 就 说 ,“地 者 ,政 之 本 也 ”。20世 纪 续发展造成 了严峻的挑 战:耕地数量不断减少 ,高质
作者指出正确对待农民的土地权利第七章分别调查了上海市松江区的家庭农场四川省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生计而且关乎我国现代成都市的农地股份合作社湖南省的农民专业合作化的进程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是平社黑龙江省绥化市的农业发展方式山东省供销社等的必须完善土地产权尊重和保护农民集体的土的服务规模化试验分析了家庭农场农地股份合作地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实现国有土地和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主体规模化等不同经营方集体土地同地同价同权
治本之策在于土地制度改革
治本之策在于土地制度改革
刘守英
【期刊名称】《财经》
【年(卷),期】2006(000)019
【摘要】以国务院“31号文”为标志的新一轮土地调控政策,其执行效果和影响尚待观察。
相较于国务院“28号文”,“31号文”旨在通过提高地方用地成本,进一步抑制地方多征超占土地的经济动机,包括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等。
【总页数】1页(P84)
【作者】刘守英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相关文献】
1.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议贯彻中央重大部署坚决落实土地管理的治本之策 [J], 劳巩;
2.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是农民负担过重问题的治本之策 [J], 张文兵
3.健全我国土地制度是破解"土地财政"的治本之策 [J], 贺禄飞;李小斌;刘显洪;李文杰
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破解我国"三农"问题治本之策 [J], 周鸿德
5.保护农民土地权利的治本之策:土地财产权利制衡土地行政权力 [J], 王春平;高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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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土地制度才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改革土地制度才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刘守英【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传统增长模式高度依赖土地和劳动的要素投入,是以资源的高耗费来支撑高投资和高出口的。
以土地支撑的传统增长模式,保证了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
但是,在土地资源利用上付出的代价巨大。
常提及的问题是:【期刊名称】《农村工作通讯》【年(卷),期】2011(000)018【总页数】2页(P46-47)【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开放;发展方式;土地资源利用;才能;增长模式;中国工业化;要素投入【作者】刘守英【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1.1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传统增长模式高度依赖土地和劳动的要素投入,是以资源的高耗费来支撑高投资和高出口的。
以土地支撑的传统增长模式,保证了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
但是,在土地资源利用上付出的代价巨大。
常提及的问题是:优质耕地锐减、土地质量恶化、环境污染加剧。
更深层的问题是,中国作为一个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却以极不经济的方式向工业和城市提供土地,造成土地利用的粗放和不节约。
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财政对卖地机制的高度依赖,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
土地之所以在传统增长模式中扮演如此重要角色,关键在于现行土地制度的弊端。
即权利二元、政府垄断和非市场配置的土地制度。
权利二元使政府能以低价获得土地;政府垄断使政府能最大化土地收益;非市场配置使土地利用不反映资源稀缺程度。
这种独特的土地制度,能以非市场低价支持高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能使地方政府当期土地收益最大化,但是存在两个不可持续:一是地方政府依赖卖地机制发展的不可持续;二是以牺牲土地资源稀缺性、牺牲子孙发展空间和破坏生态环境保当前发展的不可持续。
要转变发展方式,必须改革支撑传统增长模式的制度。
没有制度改革的深化,转变发展方式就只会成为各级政府流于口头的政治口号。
在制度改革中,鉴于现行土地制度成为传统增长模式的推手,谋划改革土地制度将成为促进发展方式的抓手。
刘守英:建言土地制度改革
刘守英:建言土地制度改革2011-1-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守英建言土地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土地权利二元性,打破政府对一级市场的垄断。
“现在光发几个严厉的文件已经效力不够了,它涉及到中国土地制度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再不改革,恐怕后果难以预料!”针对近来土地问题激化的局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守英说。
刘守英曾对北京郑各庄、高碑店,安徽芜湖,浙江,广东顺德、东莞,江苏苏州、昆山等地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进行过大量调研。
刘守英直言,要转变发展方式,必须改革支撑传统增长模式的制度,“没有制度改革的深化,转变发展方式就只会成为各级政府流于口头的政治口号。
”刘守英说这番话时,各界正在呼吁《土地管理法》新的修改稿。
土地是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动机“我们对传统增长模式的批评,指向它高度依赖土地和劳动的要素投入。
在要素投入中,劳动力供求形势的变化对地方产业转型正在起作用,相比之下,先发和后发地区对土地的数量需求丝毫没有降低。
”记者:由城市化引发的土地矛盾和冲突问题多发,主要根源是什么?刘守英:土地问题不断升温是因为目前的土地问题本身不是单纯的土地问题。
纯土地问题是土地的利用效率问题,现在的土地问题在于,与经济发展模式搅在一起。
中国现在的发展模式高度依靠土地。
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高投资;二是高出口;三是政府主导。
高投资依托于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工业化和城市化都要用地。
沿海地区出口导向的企业,也是依托于土地。
中国出口导向的发展模式,尽管金融危机以后有所减速,但实际上还是没有降下来,因此用地模式也还是金融危机之前的模式。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依托于资本、劳动、土地三个要素。
对于中国来说,资本是稀缺的,劳动力是剩余的,土地是稀缺的。
按道理来说,中国的发展不应完全压到土地上,但我们却将最稀缺的要素采取了最不经济的利用方式。
在形成世界制造工厂、推动城市化的过程中,土地成了最便宜的要素,原因就是我们特殊的土地制度。
中国土地制度 将“以人为本”进行到底
中国土地制度 将“以人为本”进行到底一部土地制度的变迁史,就是一部朝代更替史,更是一部社会经济发展史。
“恰当的土地制度安排与变革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和结构变革的发动机”
◎本刊记者 王碧清
安徽小岗村(图片来源:新华社)
“一户一宅、无偿分配、面积法定、不得流转”的法律规定作了部分调整,进一步在保障农民安身立本之余,解决“空心村”的问题。
关于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生着新的农业观念和行为方式。
新中国成立至今,新中国土地制度演进,
路漫漫其修远兮
从分立走向合一
从行业走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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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守英:从土地管理到土地治理什么是治理?“治理”这个词在六十年代开始就出现了。
“治理”的含义在于:一是有别于统治,即有别于一元化的专制的制度安排,因此“治理”更加强调的是权力的协同、合作、共治;二是不同于管理,管理是一个组织系统之间相互协调的安排,而治理不同与管理的地方在于它强调多元性、互相间的平等,强调合约、协同和参与。
关于考夫曼的世界治理指数关于治理对发展的影响,哈佛大学的考夫曼(Kaufmann)在1999年开始创立了“世界治理指数”,试图用来衡量全球经济的治理水平。
该“世界治理指数”包括六大指标:第一是表达与问责(Voice andAccountability,VA),即一个社会发声的程度和一个社会的责任和民主;第二是政治稳定与无暴力程度(PoliticalStability and Absence of Violence,PV);第三是政府效能(GovernmentEffectiveness,GE),即政府的有效性,也可理解成我们在前面讲制度是提到的国家能力,一个社会的政府如果是无效的,那么这个社会是谈不上治理的;第四是规制的质量(Regulatory Quality,RQ),即一个社会包括土地管理会形成各种规制的制度、方式,这些方式的质量如何?一个好社会和一个差社会的差别在于其制定的那些规制是摆在那还是可实施的,实施的效果就决定了规制的质量;第五是法治(Rule of Law,RL);第六是对腐败的控制(Controlof Corruption,CC)。
上述六个指标是衡量世界各国治理水平的非常重要的方面。
土地治理的重要性在谈论土地治理的重要性之前,我们可看一个例子,2010年的国际粮农组织(FAO)对巴西亚马逊河流域进行分析发现2000年到2010年亚马逊流域的原始森林的退化极其严重,原因在于该地79.6%的土地直接或间接由国家控制,但是缺乏治理、缺乏规制,各种制度安排也不适当,这些因素导致整个亚马逊河流域原始森林的快速退化。
土地缺乏治理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主要体现为如下八个方面:第一,缺少对公共土地的控制。
我们国内也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我们有大量公地的存在,但对公共土地的控制是极其缺乏的。
第二,对于私有土地产权的登记有很多是不可信的,即大量的土地财产有些登记了,有些没登记,但这些都是靠不住的,都没有合法性。
第三,登记不完全、过期过时。
第四,空间信息的缺乏,导致私有土地登记难以进行。
第五,缺少对公地和私地可信的整合的统一一体的登记系统。
第六,土地财产税水平低。
第七,对土地的使用,对供应的规划,对城市土地的管理,在供求之间缺乏一致性。
第八,缺乏对大规模土地和林地的征收和治理。
以上八个方面无非是牵涉控制土地的手段、私有产权的登记和保护、整个社会的空间的信息、有效的财产税制度、土地规划上的供求间平衡和在征收上缺乏控制。
什么才是好的土地治理体系?世界银行在过去五十多年土地项目的经验中也在进行反思,过去五十年基本上是以界定产权为主的,认为一些国家之所以有很大的土地问题是因为其土地产权不清楚,而要使土地产权清楚就是发证、确权。
但是,世行花了那么多代价做了几百个项目的结果是在整个非洲的土著的稀疏的本土产权制度里,不仅没有因为权属的界定增加投资的激励,相反造成了社区内更大的不稳定。
在进行土地治理时,好的土地治理体系有以下表现。
第一,产权的稳定性,要有一个有效的产权制度。
这个产权制度的核心不是在于到底是私产还是公产,而是对于整个社会的财产的制度安排是一个社会基本秩序的基础。
财产的制度安排是一个社会有效秩序和形成激励、稳定性和确定性的制度安排的基础。
一个社会的产权安排在法律上是要受到保护的。
第二,产权应当是确定的。
第三,产权应当是登记的、清晰的。
这些是有利于形成一个社会的稳定预期和有效秩序,有利于提供经济增长的。
关于共有产权在这里最被忽视的是共有产权,共有产权这方面的研究这些年是有所进展的,印第安纳大学的奥斯特罗姆就是以研究这个见长的。
在人类社会的资源它不一定是选择私产的制度安排,它有可能会选择共有财产的安排。
共有财产的安排指对于某一种类型的资源是由一个群体来持有或使用的,而该群体对于群体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是具有排他性的,这种排他就是土体排他性而不是个人排他性。
例如我们在分析中国农村的土地时,经常讲的集体所有权,集体财产权演化到现在非常重要的是集体内的合法成员对团体内的资源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
这里强调的是,第一是成员性,即成员身份性,不是成员是不可能享受共有产权的权利的;第二是所有成员的平等性;第三是团体的排他性。
我们的集体所有和西方的共有财产权制度的差别在于我们的共有财产权是不具有排他性的,往往国家和地方政府是会侵入到该团体中,而该团体对外来的组织和个人是没有排他的能力的。
人类到目前为止,对于财产制度的安排是对于整个权利束的不同安排所形成的三种不同的财产制度。
公有的财产权制度和共有的财产权制度在整个现代大多数国家也是广泛存在的,比如美国属于联邦和州的土地所有大概占18%,因为有一些资源是没办法完全个人化,想很多的自然资源、外部性很强的这些资源往往会采取共有产权的安排,另外还有一些具有很强公共性的即提供很多社会责任的资源有可能会采取的国家所有权制度。
人类社会的资源安排不是完全排他。
从土地产权的安排角度来说,人类社会从一个非正式的土地权利走向正式的权利安排是经过一个漫长的历程。
比如它从稀疏的土地产权制度走向持有,走向团体的共有,走向可以出租,走向占有人持有的制度,最后走向完全正式的私有,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演变过程。
土地治理中权利的稳定性要求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现在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大量的共有产权的安排和本土稀疏的产权制度的安排,如印度共有土地的范围占国土面积的20%左右,问题在于对于这些共有产权的复杂性的认识严重不足,以及对本土稀疏的产权制度认识不足。
就像我在前面讲到的,世行在非洲对本土的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造都不成功,原因在于他们将本土的稀疏的产权制度就当作是无效的,假定私产是有效的,从而造成了一系列后果。
因此,一个国家到底形成什么样的产权制度是与它的不同的历史阶段相关的,是与它的政治权利的安排相关的,另外也与它的不同的资源特性相关的。
这是我想讲的关于土地治理的第一方面权利的稳定性。
权利的稳定性不等于完全私产的权利安排一定是最稳定的,有一些资源可能是共有产权的安排是更稳定的。
比如最近对于游牧区的改造,进行禁牧以后将牧民原来习俗上牛羊行走的线路给破坏后圈养在了某一地方,实际上对这一地区的整个生态平衡造成了更大的破坏,即它原来有一套平衡机制能够自平衡,而现在完全是靠外力设置以后可能会使原来的平衡机制被进一步打破。
根据联合国做的关于全世界的权利不稳定性的指数图,可以看出权利的不稳定在世界上是广泛存在的。
一般来说,最发达的国家其权利的稳定性是最强的,越落后的国家其土地权利的稳定性越差。
在这种情况下,世界银行将原来完全是以私有化为目标的土地改革的项目现在转向对财产登记的这类制度安排。
在他们看来财产登记制度是更有利于提高国家土地的管理体系的质量,即有效的土地登记制度起到的作用除了理清地块的作用非常重要的是在于它是社会资源交易的基础,如果没有有效的财产登记制度,社会资源的交易就会缺少基本的权利安排。
因此,财产登记制度首先是解决有效的交易问题,其次就是便利税收,这两个功能是相辅相成的。
国家提供有效的财产权登记制度最终的目标是能够有效地进行税收,而对一个社会来讲,财富的增加有利于土地的交易,提高效率。
在此基础上,世界银行转向土地登记,目前其花费的最大的代价在于在非洲国家普遍推行土地登记制度,形成全球范围内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土地登记又称为现在土地治理的基本趋势。
除了在非洲国家推行,另外在东欧从九十年代开始也大力推行土地登记与土地市场的完善。
土地治理中的规制:秩序、法治、管理和规划一个社会好的土地治理,必须是有一套非常有效的规制土地秩序的能力,这里的规制能力主要包括:一是市场的秩序。
土地市场秩序的建立和土地市场的维持,发达国家的欠发达国家在土地市场秩序上主要的差异表现在,欠发达国家现在在土地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租赁市场(包括农地的租赁市场)的有效性,而发达国家的土地市场则侧重于在规划管制以后,不同功能的土地市场规则实施的调节,比如说工业用地、农地、住宅用地、城市用地等不同地的市场规制实施的有效性,就是发达国家按不同功能实施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时越强的,越发达的国家不会轻易破坏形成的这种。
随意破坏,不会将农地随意转为工业用地或者城市用地,而越不发达的国家这种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的转换的实施方面,法治的能力是越弱的。
二是法治。
土地的法治有其特殊性,它是公法和私法的结合,它既靠公法来规制社会土地资源的利用,同时又通过私法来保证土地产权的运行和合约的实施。
在土地的法治上,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欧美法系,都面临一个大的问题:土地的法治就是公法和私法的结合。
而好的国家和差的国家的差别在哪儿呢?差别在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平衡,公法太强的国家往往会对私法的行使产生比较大的制约,就会影响产权的有效性;而公法太弱的国家往往又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土地治理的秩序和产权保护的无序,我们现在对于土地的法治这方面的研究是非常薄弱的,只有土地的行政法规没有土地公法本身应该如何运行的研究,也没有土地私法应该如何有效实施的研究。
我们现在的土地《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承包法》在整个法治上的实施能力为什么弱跟这个有很大的关系,是跟整个法治的秩序相关的。
三是管理。
这里面最重要的规制能力是指土地资源如何可持续利用的管理四是规划。
现在我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单一制国家的规划体系往往是自上而下形成的,非单一制国家的规划往往是自下而上形成的(比如说美国的规划往往是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他们这种自下而上的规划体系往往是为了解决资源利用的外部性问题。
资源规划的形成往往是各种利益主体参与的结果。
规划在制定的过程中往往是以保护产权为基础的。
这样的规划往往是可实施的规划,它的规模半径不大,它在相关利益之间的处理要比(我们)更加可商量,而且参与性更高,它尊重产权。
因此单一制国家的规划,由其是我们这种长期受到计划体制影响的国家如何形成一个有效的规划体系,是我们未来面临的很大的挑战)。
再谈土地改革世界银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面推行的各国的土地改革都是再分配的土地改革,这里面南美的土地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土地改革的结果是形成了土地分配的更不均衡和大量无地者的增加,加剧了整个拉美的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南非在原来白人统治时的土地改革,实际上是在强化白人土地精英对土地的控制,黑人总统上任以后,将原来白人的土地分给黑人,是改革了原来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土地再分配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