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规划指标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审核通过院校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审核通过院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鄂教高[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审核通过院校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09]16号)各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通知》(鄂教高〔2006〕34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11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核,并予以公示。
现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通过的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通过院校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院校举办方、各校按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全面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工作,建设终止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
二、各立项建设单位的举办方应切实履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所承诺的政策及经费支持责任。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通知》(鄂教高[2006]34号)要求,加强对立项建设院校建设过程的指导与支持,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适时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院校,将取消其立项建设资格。
附件: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审核通过院校名单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附件: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方案审核通过院校名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鄂州职业大学。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制定要求

附件1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制定要求一、建设背景二、建设基础学校在全国的综合实力排名情况,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现有的人才培养条件(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等),学校建设的主要经验、办学特色等。
三、建设目标围绕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目标,通过自我剖析和与境内外标杆学校的比较,明确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的关键问题和建设的重点领域,确定:1.总体建设目标。
(1)综合实力、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的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不少于20个;(2)建设期满后、预计产出的标志性成果。
原则上,不少于20个国家级标志性成果、40个省级标志性成果。
2.具体建设目标。
四、建设内容(一)综合改革项目。
1.试点二级学院。
选取1个以上院系开展试点。
2.人事制度改革。
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3.学分制改革。
(二)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三)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选取5-9个专业开展高水平专业建设。
(四)自选项目。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体制机制改革、社会服务、国际化、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选取1-2个需要重点建设的项目开展建设。
五、建设措施建设举措,进度安排,经费预算,保障措施,预期效益,辐射带动等。
附:1.行业企业分析报告(包括学校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产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分析等)2.标杆院校分析报告(包括与境内外各1所标杆院校差距分析等)3.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分析报告(包括现状、差距分析等)4.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北京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84号)的要求、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及《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我部负责编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委托学校建设标准国家研究中心成立编制组,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组对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舍现状作了书面调查,对部分省市高等职业学校作了实地调查,并对教育部信息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
在此基础上完成了《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学校布局与选址、校园规划、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请将意见反馈到编制组联系人:电话:传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第三章学校布局与选址 (3)第四章校园规划 (4)第五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5)第六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11)附录一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13)附录二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5)附录三培训部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6)附录四术语 (17)附录五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8)附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促进和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为高等职业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性。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湘教发[ 2006 ] 103 号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关于到2010年“建设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精神,为建设一批“定位准确、模式先进、条件优良、成果显著、特色鲜明、就业优势明显”的高等职业院校,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一、办学定位1、办学指导思想明确。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办学方向。
2、培养目标定位准确。
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高技能人才。
3、人才培养模式先进。
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所有专业实现了校企合作,依托优势专业兴办相关产业,或与企业合作开办产业;学校自主或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与咨询;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订单式”培养比例达在校生的30%以上。
二、专业建设1、专业设置符合市场要求。
建立了由教师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所设专业进行了充分的市场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建立在良好的市场就业基础之上,毕业生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去向;建立了面向市场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人才市场调研,适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毕业生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岗位针对性。
2、有一支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专业带头人队伍。
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与发展上起到带头和把关作用,对本专业教师培训提高起到指导作用,获得省内同行的认可;学校所设专业有1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以上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或精品专业有3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其中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示范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示范校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学校《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根据学校《示范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制订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办法》将《建设方案》各项指标量化为考核点,并赋予一定的分值,对各项目建设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对各项目工作小组及责任人实施考核奖惩。
第三条考核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采取院级考核与各项目工作小组自查自评两种方式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根据《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成立“示范校建设项目”质量监控办公室(设创建办)。
负责各建设项目的阶段性考核、年度考核及项目完工后的整体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质量监控办公室根据各项目工作小组在建设项目中承担的任务不同,分层次开展考核工作,重点开展对各项目建设工作的质量监控;同时对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职能部门(根据任务分解的情况最后确定)进行考核。
在考核过程中,可根据情况邀请校外专家、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5分)、制度建设(10分)、任务分解(10分)、完成情况(30分)、工作质量(30分)、项目常规管理(15分)6个标准评分项和工作创新、表彰奖励、责任事故3个加减分项(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下表)。
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第四章绩效考核办法第七条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定期考核分为阶段性考核、年度考核与建设期完成验收考核。
阶段性考核每季度1次,分别在1月、4月、7月和10月进行;年度考核在2012年、2013年11月上旬进行。
采取查资料、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因素分析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的全面性与公正性。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5.19•【字号】苏教高[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7]13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从整体上提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3号)的精神,“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重点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意义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是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十一五”期间,我省通过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进一步强化高职院校基础能力,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一批优质高职院校群体,使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实力更加雄厚,在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特别是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起引领示范作用。
二、建设原则1.坚持择优建设,注重示范作用。
以实力为主,优先支持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高、专业对路、产学结合紧密、就业率高、服务能力强的高等职业院校,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比较优势,能充分发挥在区域和行业内的导向、引领和辐射作用。
2.坚持服务发展,促进结构优化。
注重与经济、产业的布局相结合,优先支持与我省支柱产业紧密结合、具有比较优势的院校,适当兼顾地区、行业、办学类型等因素。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终期验收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终期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浙教办高教〔2012〕74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终期验收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74号有关高职院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确定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3号)等文件的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定于今年上半年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院校进行终期验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时间2012年5―6月。
二、验收对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09年立项建设的2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2所重点培育院校(已经教育部、财政部验收通过的6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除外)。
三、验收内容1.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依据院校的示范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所明确的各项目建设任务,检查各建设项目的完成率和与建设目标要求的匹配度。
2.项目建设成果质量。
根据立项文件的要求,评判建设院校项目建设成果的科学性、先进性,与原有基础的增量,示范引领和对提升整体办学水平作用的发挥。
3.项目建设资金绩效。
省财政建设资金拉动地方、行业、企业资金的投入情况,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对示范建设和整体办学水平提升的贡献度。
四、验收方式本着求真务实、减轻负担的精神,终期验收工作采用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网络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学校自评立项建设院校要根据示范建设文件,结合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分项目填写浙江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终期验收自评表,对示范建设工作做出基本判断,形成项目建设总结(5000字左右)和学校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

附件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院校名称举办单位主管部门所属省份填表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〇一〇年十月制填写要求一、依据批准立项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实填写;二、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及经费预算;三、按照本任务书格式填写,其中表3A、3B、4A、4B、4C、5A、5B、5C、6须按照立项项目逐项填写,分项分页;四、用A3纸打印,一式8份。
表格目录1.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综合进度表……………………………………………………………………………………………………………………………3A.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3B.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进度表……………………….……………………………………………………………………4A.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B.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4C.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5A.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5B.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C.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6.院校其他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7.资金投入预算汇总表……………………………………………………………………………………………………………………………8.专家论证意见……………………………………………………………………………………………………………………………………9.院校举办方承诺…………………………………………………………………………………………………………………………………10.地方政府支持承诺……………………………………………………………………………………………………………………………11.审核意见………………………………………………………………………………………………………………………………………备注:页码根据项目填写的实际页数编制1.项目基本情况注:“/”栏目需分别填写数据(下同)3A.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②注:请在“级地方财政投入”下划线上填写省级或市级财政投入(下表同,不再说明)③注:请在“行业企业投入:”下划线上填写主要行业企业单位名称(下表同,不再说明)④注:请在“其他投入:”下划线上填写主要来源(下表同,不再说明)3B.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进度表4A.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B.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4C.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5A.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5B.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C.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6.院校其他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9.院校举办方承诺10.地方政府支持承诺11.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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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教学管理
①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教学内容和课时比例,按照行业企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形成了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的教学管理机制;②形成了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教师管理制度;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开支占学费收入的30%以上,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各专业教学任务,教学常规管理严格,实习管理到位;④教材征订渠道正当,教材使用符合有关规定,杜绝盗版教材;⑤突出质量管理在教学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建立了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建立了对各部门、各环节的评价制度和对教职员工的考核制度,措施得力、奖罚分明、效果明显。
5-2德育工作针对性
①根据高职生源特点,开展理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纪教育、职业道德和养成教育,成效明显;②制定并实施《高职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文明、礼貌行为习惯;③坚定学生成才信念,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诚实守信、敬业爱岗,注重培养学生交往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5-3校园文化建设
3-4师德师风
①重视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才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③近三年教师无违法犯罪、体罚学生、败坏教师队伍声誉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现象发生。
四、科研工作
①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有反映本校办学传统、办学特色、体现高职教育内涵的校训、校歌、校徽;②领导班子形成高效、廉洁、民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教师形成了敬业、爱岗、爱生的教风,学生形成了勤奋、上进、守纪的学风;③学生活动制度化、经常化,每个学年举办一次文化艺术节、技能节、体育节,学生全员参加;④指导学生建立学生社团,学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向上;⑤校园整洁、绿化美化,建设适量的能反映学校传统、当地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的雕塑、壁画和宣传标牌,学校建有便于开拓学生知识面的文化长廊、阅览栏,形成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的氛围。
4-1科研管理
①学校科研机构健全,并配有专职人员,成立了院长担任组长的科研工作规划领导小组;②科研工作有制度、有规划、有措施、有经费(科研经费占学费收入5%以上);③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占课题总数的50%以上。
4-2教育教学研究
①学校领导重视开展高职教育、教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研究,有教研教改成果在校内推广与应用,成效明显;②近三年有国家或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3个以上,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立项课题,有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③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0篇以上,教师年人均论文0-2篇以上。
2-7专业实验实训条件
①每个专业有相应的实验实训室,设施设备的项目达标率和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100%,设施设备价值达标率80%以上、完好率90%以上;②专业实验实训室能模拟生产一线或就业岗位环境,把单个实验实训室建设向综合性、创新型实验实训室发展,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③每个专业开设1个以上综合实训项目;④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2-3专业特色
①学校形成了1—2个与学校核心能力和服务面向相符合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②有2个以上省级教改试点专业或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③省级及省级以上教改试点专业或省级精品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300人以上(农、林、地矿和特殊行业的专业150人以上)。
2-4专业课程建设体系
①形成了以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职业岗位相适应,有2门以上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②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形成了以任务、项目和职业岗位作业流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块,实行了模块式教学;③课程标准突出职业能力培养,课程架构注重与行业、企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学校的技能培养成效明显,专业实践教学方案包含与专业相对应的 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并实施“双证书”教育;④近三年体现高职教育特征的专业课校本教材建设成效明显(≥100本),公开出版教材15本以上,且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发行量≥5000册)。
2-5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①坚持“教、学、做”合一的原则;②根据专业课程特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方法;③以案例或真实的任务来设计专业综合实训项目;④积极推行多媒体课件教学、网上答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且成效明显。
2-6实践教学
①专业实践教学课时占专业课总课时比,工科不低于50%,文科不低于30%;②毕业作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形成了以学生作品为主,以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为辅的毕业实践教学制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现场专家参与学生毕业教学的各个环节;③学生顶岗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生在顶岗期的每个环节、每个时间段都有明确的学习任务和目标,且有检测的标准和措施。
4-3专业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
①学校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近三年每个专业有应用技术研究项目1个以上,并反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要求,具有一定市场应用前景;②学校近三年有重点应用研究项目3个以上,纵横向科技课题年度进校经费30万以上,并建立了应用技术咨询推广机制,成效明显;③有市(州)级以上或省部级行业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或登记专利发明5项以上,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5篇以上,教师年人均论文0-3篇以上。
3-3教师培训
①制定并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建立了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培训专业课教师的机制,专业课教师每年现场参加专业实践的比例≥30%,时间≥30天,每三年到企事业单位轮训一次,学校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全部经费;②制订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方案,学校承担学费的50%以上,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全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并与所教专业对口;③制订并实施专业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培养方案,培养对象明确并形成梯队,有专项的培养计划和经费,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6-2公共教学设施设备
①有1000M主干和100M到桌面的校园网,校园网以宽带接入方式和互联网相联,能进入校区内各个部门;②教学用计算机每100学生占有20台以上,语音室每100学生占有5座以上;③每间教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④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实现信息化。
6-3图书资料
①生均纸质图书藏量≥30册,其中专业图书达60%;②年购置纸质图书费用生均≥40元;③报刊种类500种以上,专业报刊达到50%;④建立了电子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能同时容纳200人上网。
三、教师队伍建设
3-1管理机制
①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和合同管理,形成了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适应市场办学的教师管理机制。②建立并实行了与绩效挂钩的明显向一线教师倾斜的人事分配制度。③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建立了科学、可行的考核管理办法,且实施成效明显。
3-2师资结构
①生师比不高于16:1;②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60%,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6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70%;③外聘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20%以上、30%以下,外聘教师全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④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全部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⑤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0%(不含高级讲师和高级政工师),专任教师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不含在读)以上的比例≥35%;⑥专业教师全部获得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其中⑥暂不考察)
二、专业建设
2-1专业设置
①学校分专业大类成立了由教师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②所设专业进行了充分的市场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建立在良好的市场就业基础之上,毕业生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去向;③建立了面向市场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人才市场调研,适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毕业生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岗位针对性。
7-3学生自主学习与发展机制
①每个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10小时以上,在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开展探究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②图书馆周开放时间90小时以上;③室内体育设施和器材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20小时,双休日全天候开放。
7-4学生管理
①认真执行教育部长〔2005〕21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订并实施本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②学校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对学生学籍问题处理时严格遵循学生管理规定和相关程序;③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具有本科学历、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关业务素质;④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落实学费收入10%用于贫困学生资助的规定,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⑤学生对学校管理满意率高,随机抽样满意率≥90%。
1-2人才培养目标
①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符合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高技能人才;②人才培养规格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③教学内容(包括知识、技能、态度)与目标和规格定位一致。
1-3人才培养模式
①学校坚持校企合作,所有专业实现了校企合作,以教师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及专业建设的全过程;②坚持产学研结合,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与咨询,并能依托优势专业,兴办相关产业,或与企业合作开办产业;③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订单式”培养比例达到在校生30%以上。
2-2专业带头人
①有一支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专业带头人队伍,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与发展上起到带头和把关作用,对本专业教师培训提高起到指导作用,获得省内同行的认可;②学校所设专业有1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级专业带头人;③省级以上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或精品专业建设有3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带头人,其中有一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④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主体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要求学术造诣高、实践能力强,且应用技术开发、教研、科研成果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