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制图规范V3(大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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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修订内容201609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修订内容20160913

记录的相应地块的面积,应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重新签订、
补签或完善的土地承包合同记载的相应地块“合同面积”一致。
新增“是否确权确股”字段,序号 12,字段代码 SFQQQG,字段类型为 char, 字段长度 1,值域见表 C.19,约束条件 O。填写是否是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地 块,如果是确权确股不确地地块,确权(合同)面积字段填写该农户按其股 份计算占有的确权(合同)面积。
“承包方调查记事”和“公示记事”字段,字段长度由“300”修改为“254”。 “承包方编码”字段,字段代码由“CFBBM”修改为“CBFBM”。 “流转地块数”字段,字段长度由“2”修改为“3”。
“附件”字段,字段类型由“Varbin”修改为“Char”,字段长度由“空”修改
2
权属来 源资料 附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修订内容
1、根据农业部2015年12月14日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证样式》(农业部公告第2330 号)的要求,补充完善空间坐标、界址点类型等相关指标,将承包方编码、发包方编码、地块编码、合 同编码等系列名词中的“编码”统一修改为“代码”,“字段代码”保持不变,以保证《规范》与新版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证的要求一致。具体内容下表1。
表 A.11 2 第8页
界址点
“界址点类型”字段的约束条件由“O”修改为“M”。 新增“地块代码”字段,序号 6,字段代码 DKBM,字段类型 Char,字段长度 254 值域非空,约束条件 M。涉及多个地块的用“/”作为分割符。 新增“X 坐标值”字段,序号 7,字段代码 XZBZ,字段类型 Float,字段长度 10,小数位数 3,值域>0,约束条件 M。
表1 修订内容(一)
序号 页码 标准章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提交程序、内容、形式以及存储规则,保障全国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的顺利汇交,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以下简称《检查验收办法》)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的汇交。

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日常登记数据的更新办法另行规定。

1.3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2 组织实施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原则上采取三级汇交的方式逐级开展,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县级向市级汇交、市级向省级汇交、省级向农业部汇交。

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的组织工作由同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确权办”)负责。

各级确权办应按照“验收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尽快报送检查验收合格的县级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

汇交程序如下:(1)数据汇交单位向上级确权办提交汇交情况说明(见附录1,以下简称“汇交情况说明”),并附数据库成果资料清单表(见附录2,以下简称“资料清单表”)。

(2)上级确权办根据提交的情况说明进行检查,并核对资料清单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通知数据汇交单位进行数据汇交。

制图规范农业部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图制图规范试行

制图规范农业部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图制图规范试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制图规范(试行)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中各种要素的符号、注记以及使用这些符号、注记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编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及的成果图,包括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和承包地块示意图等。

制图依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13号)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20257.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 17986.2 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NY/T 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9-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CH 5003 地籍图图式一般规定NY/T 2537-2014、NY/T 2538-2014和NY/T 2539-201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数学基础和区域界线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制图规范V3(大图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制图规范V3(大图版)

GB/T 20257.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2部分 :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
GB/T 17986.2 房产测量规范 第 2单元:房产图图式
NY/T 253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制图日期、页码信息,字体为宋体 2.5mm。
3)分布略图表达的范围以包含该承包方所承包地块的适当区域或所在发包方的范围为
宜,指北针放在分布略图的左上角或右上角。
4)各承包地块按 2行 4列、 3行 3列等方式均匀排列在承包地块示意图区,该承包方所承
包地块总数超过 9块的情况下,优先布满本页。
5)各承包地块的示意图之间在保持图面均匀的情况下,可不采用统一绘制比例尺。
本地块
辛振民 1.20 等线体(字大可调整)
2.20 01006 等线体 (3.5)
地块分布图的注记大小可根据
整个幅面的大小进行适当调
整。
采用
??
?? 的形式, 其中 a 代表地
块面积(单位为亩) ,b 代表地
块编码的顺序码部分。
块示意 图注记
毗邻地块 /地物
辛振民 / 中山路
等线体 (2.4)
表示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地 物名称。在承包地块示意图中 与本地块相邻的所有地块或地 物注记均采用统一的大小。
5.2 绘制要求
地块分布图应主次分明, 清晰易读。 地块分布图的制作单元为发包方时, 容的可读性,制图比例尺可在调查比例尺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
如果存在飞地, 可在地块分布图空白处采用插图的方式说明飞地的坐落, 周围的主要地形、地物,比例尺与主图不一致时,应予以注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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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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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验收及移交
1、验收组织。验收由省农委经管部门联合 省档案局进行,在省组织验收之前,县经管部 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土地确权档案 进行初步验收。
2、验收时间。要求在省级完成县级数据成 果验收且合格后的60天内,由县级向省级经管、 档案部门直接申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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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验收及移交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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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
(一)纸质资料 1、收集范围 纸质资料分为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确权
类文件材料和纠纷调处类文件材料。各市、县、 乡、村对照《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的《湖南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分 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来收集文件材料, 全部归入同级农经部门的全宗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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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
(一)纸质资料 3、装具要求 档案整理用具,包括软封皮、卷内文件目
录、案卷目录、备考表、档案盒及移交凭据等。 (1)软封皮。软封皮包括软卷封面和软卷封
底。制作要求采用90—100g的单层无酸牛皮纸, 纸型大小为A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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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
(一)纸质资料 3、装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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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
(一)纸质资料 2、整理要求 案卷不装订的,卷内每份文件都需加盖档
号章。案卷号是在最低一级类目即三级类目 (县级汇总类、乡级汇总类、农户档案)下的 案卷排列顺序号,不受年度局限,其中农户档 案案卷号直接采用4位承包方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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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
(一)纸质资料 2、整理要求 整卷装订采用“三孔一线”棉线装订,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档案管理

(项目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作业指导书修复的

(项目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作业指导书修复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作业指导书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2015年5月10日1 目的1.1 规范作业技术路线及作业流程,确保达到技术设计要求。

1.2 本作业指导书为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共同遵循的质量保证程序。

1.3适用于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数据库建设项目作业生产。

2、任务1、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登记簿(台帐)为依据,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

2、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调查;———重点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土地用途等信息。

(权属界址和面积)。

3、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4、规范完善土地承包合同;5、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登记簿;6、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归档;7、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8、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实现登记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项目需要提交的最终成果成果整理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文字材料、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

3.1 文字报告成果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工作报告、检查报告。

3.2图件成果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公示图、鱼鳞图(签章图)、地块分布图、地籍图等图件。

3.3档案成果档案成果以承包方为单位进行档案整理。

档案成果应包含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结果证明文件、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公示结果归户表、地块分布图、户主声明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审批表以及登记簿。

(目录及顺序)3.4数据成果数据成果包括汇总表、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3.5其他成果除上述结果以外的过程性和说明性资料。

4 、项目工作流程5 前期准备阶段我们需要做的工作5.1技术培训(1)乡镇管理人员及村组干部培训为统一技术标准和调查要求,开工前组织本项目有关乡镇管理人员及村组干部、调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PPT课件


登记的期限
❖ 抵押登记、注销登记为15日; ❖ 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其他类型登记为20
日(不含公告期限)。 ❖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部门负责人
批准后,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 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 3、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 ❖ 4、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申请登记的; ❖ 5、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 6、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 ❖ 7、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 ❖ 8、协议出让地价低于出让底价的; ❖ 9、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 ❖ 10、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 ❖ 11、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申请办理抵
押登记的; ❖ 12、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 13.未按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限办理供地手续的。
登记的责任
❖ 行政责任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2007年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第15号 令)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 节轻重,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及撤职处分:
❖ 土地证书上其他内容变更的,须更换土地权利 证书。
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 土地权利证书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所有证;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 (四)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在国 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 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 土地抵押权和地役权可以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 书上载明。 土地权利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
❖ 经济责任 违规登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培训-图件编制与制作


13 14
地籍区界线 地籍子区界线
图例 在调查底图图例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要素: 界址点(符号、注记) 地籍区与地籍子区代码注记 注记说明地籍区(地籍子区) 宗地注记及注记说明 界址点注记(J1)及注记说明 各要素顺序: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界址线, 界址点,面状要素,行政界线(市县界、乡界、 村界),线状要素,地籍区与地籍子区代码注记, 宗地注记,界址点注记。 注意:图例最好放置于图件下方
图名 行政区域名称及行政界线 界址线、界址点及界址点号 宗地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图层要素 数学要素 面积表 图例 图签
相对于协议书附图,地籍图国有土地要注记宗地编码
新疆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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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宗地图内容
图名 行政区域名称及行政界线 界址线、界址点及界址点号 宗地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图层要素 数学要素 面积表 图例 图签
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登记发证技术培训 ---图件编制
讲解人:古丽给娜 二〇一二年七月
图件编制与制作
一,图件的主要内容
二,图件的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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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业权属补充调查结果,以数据库为基础,以行政村为 单位, 制作如下成果图件:
权属公告图 成果图件
权属协议书附图
地籍图
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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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图面上国有土地取掉,国有土地处为空白(图 例里的也取掉),面积表不含国有土地面积。
新疆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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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图面积表(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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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图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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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图(证书附图) 结合本地区自身情况按多 宗发证或按单宗发证。所以制 作宗地图时按本地区的要求制 作多宗宗地图和单宗宗地图。

土地承包经营制图规范


地块分布图注记
地块分布图的注记大小可根据 辛振民 1.20 整 个 幅 面的 大 小 进 行 适当 调 等线体(字大可调整) 整。 采用
������ ������
的形式, 其中 a 代表地
本地块 3 承包地 块示意 图注记 毗邻地块/地物
等线体 (3.5)
块面积(单位为亩) ,b 代表地 块编码的顺序码部分。 表示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地 物名称。在承包地块示意图中 与本地块相邻的所有地块或地 物注记均采用统一的大小。
序号
1
符号名称
界址点
符号
简要说明
界址点符号以直径 1.5mm 的圆 表示,以圆心为定位中心,线 划宽度为 0.2mm。 在承包地块示意图中本承包地 块界址线的线宽为 0.3mm,毗 邻 承 包 地块 界 址线 的 线宽 为 0.2mm。地块分布图中所有地 类界线的线宽为 0.2mm。
一般界址线 2 本承包地块界址线
符号旁以数字形式标注的尺寸, 均以毫米 (mm) 为单位, 注记字大以毫米 (mm) 为单位。 4 调查草图 调查草图是在调查指界过程中,调查员按NY/T 2537-2014的要求,在工作底图上标注承 包方(代表)姓名、地块编码(缩略码)和界址等情况后形成的图件。 4.1 绘制内容 调查草图除记录承包地块信息外, 还应反映对地块空间方位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点和 特征点等信息。 调查草图绘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1)地块编码(缩略码)、承包方(代表)姓名或编码(缩略码)、界址等地块信息; 2)具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如沟渠、田间道路、独立 地物等; 3)调查草图的绘制信息,包括发包方名称、制图者、制图日期、审核者、审核日期、 比例尺、指北针和编制单位等。 4.2 绘制要求 调查草图可以绘制在正射影像图、地形图、地籍图等工作底图上。 调查草图的绘制应使用有利于档案保存的蓝、 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 标注文字应清晰易 辨,采用国家标准文字。 调查草图中界址点设置应符合NY/T 2537-2014的相关要求。 调查员在调查草图范围内按实际调查顺序编制顺序号(从1开始)作为界址点编号,同 一承包地块内按顺时针方向编列。 大范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时, 可以按要求编制界址点临时编号或预编号, 成 果数据入库时,再生成界址点正式编号。 5 地块分布图 地块分布图是反映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等信息的图件。 5.1 绘制内容 地块分布图的绘制内容包括: 1)土地权属信息,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代表)信息; 2)承包地块的面积、界址等地块信息; 3)区域界线,包括行政区划界线、村组界线等信息; 4)具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如沟渠、田间道路、独立 地物等; 5)图廓要素,包括:图幅名、制图者、制图日期、审核者、审核日期、比例尺、指北 针和编制单位等信息。图幅名命名规则为:发包方名称+“地块分布图”。 5.2 绘制要求 地块分布图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结果绘制, 地块分布图应主次分明, 清晰易 读,便于公示和存档,方便群众核对和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图解法(内业)及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导手册

目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图解法(内业): (2)一、前期材料准备: (2)二、权属调查: (2)三、绘制地块底图: (4)四、信息表格录入: (5)五、绘制cass图: (6)六、确权信息自检及复核: (8)七、公示审核: (10)八、签订确权材料: (10)九、打印证书和下发: (10)十、资料整理归档: (11)数据库建设:(以浪潮为例) (11)十一、标准汇交数据包讲解: (13)十二、浪潮数据库操作及注意事项: (17)1、数据入库 (19)2、属性检查 (19)3、入库后检查 (22)4、拓扑检查 (27)5、标准汇交检查 (29)6、矢量属性及元数据检查 (32)7、栅格及矢量数据数学基础检查 (33)8、标准汇交数据包一键检查 (35)9、导出农业部标准汇交成果 (36)10、注意事项: (37)11、检查验收 (38)12、确股调查流程及数据库建设 (41)参考资料 (4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图解法(内业)及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导手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开展首先要熟读农业部的3个文件:NY T 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 T 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 T 2539-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图解法(内业):一、前期材料准备:农业局协调相关部门为测绘公司提供村界线(DWG)、数字正射影像图、基本农田界线、全市行政区划代码、包含身份证号码的医保信息表等相关文件。

村委准备土地台账等相关资料,便于开展调查。

注意:1.基本农田界线采用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成果。

2.村(组)界线采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

3.县、乡镇和村(组)界线未明确或存在纠纷的,应予以标注。

4.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

二、权属调查:发包方调查:发包方全称、负责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调查人、调查日期、调查记事必须包含在发包方调查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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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5003 地籍图图式
3 一般规定
NY/T 2537-2014 、 NY/T 2538-2014 和 NY/T 2539-2014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数学基础和区 域界线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中, 权属要素编绘和标注一般采用单色 (K100), 其他要素编绘与标注可根据 GB/T 20257.1 、GB/T 20257.2 的相关规定视需要采用青、品红、 黄、黑( C、 M、 Y、 K)四色或单色( K100)。
7 权属要素表达图式
成果图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要素的绘制,遵循权属要素图式(见表
1)的规定。
本文件中未规定的要素及符号,可参照
GB/T 20257.1-2007 , GB/T 17986.2-2000 , CH
5003-94 进行绘制。
表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权属要素图式
序号
6.3 图面配置
承包地块示意图中的分布略图和各地块示意图一般放置在同一页面中, 图面配置情况如图 1所示。
承包地块示意图
指北针
分布略图区
承包方(代表)姓名、 编码、地块数目、地块 总面积关信息表格
标题区
各承包地块按 2 行 4 列或 3 行 3 列的方式摆放在主图区 的右侧。
制图者、 审核者、 编制单位、 制图日期、页码信息
GB/T 20257.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2部分 :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
GB/T 17986.2 房产测量规范 第 2单元:房产图图式
NY/T 253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图上各种要素的符号、 使用这些符号、注记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编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及的成果图, 草图、地块分布图和承包地块示意图等。
注记以及 包括调查
2 制图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
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
4.2 界址点设置
调查草图中界址点设置的原则如下: 1)界址点的设置能准确表示界址点的走向; 2)相邻承包地块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界址点; 3)承包地块依附于沟渠、道路、田坎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应设置界址点; 4)界址线类型发生变化时,变化处应设置界址点。
4.3 界址点编号
在调查草图范围内按实际调查顺序编制顺序号(从 地块内按顺时针方向编列。
6 承包地块示意图
承包地块示意图是以承包方为单位,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中反映承包地块的 面积、数量、四至、空间位置、界址、编码等信息的图件。
6.1 绘制内容
承包地块示意图绘制内容包括: 1)该承包方所承包地块的空间分布情况(简称分布略图); 2)承包方(代表)信息,包括姓名、编码、地块数目、地块总面积; 3)各承包地块的面积、编码、界址点、界址线、四至及毗邻地块承包方(代表)姓名 或毗邻地物等信息; 4)图廓相关要素包括:图名、制图者、审核者、制图日期、编制单位等信息。
图1 承包地块示意图图面配置
1)承包地块示意图图幅一般采用横版,长宽比为
3: 2。主图区按 1: 2的比例进行左右
分隔。主图区左侧上部放置承包地块分布略图,左侧下部放置承包方(代表)姓名、编码、
地块数目和地块总面积相关信息。字体大小为宋体,字大
4.0mm,右侧展示每个承包地块的
细节。
2)幅面上方放置标题,字体为等线体 7mm。幅面底部放置制图者、审核者、编制单位、
5.2 绘制要求
地块分布图应主次分明, 清晰易读。 地块分布图的制作单元为发包方时, 容的可读性,制图比例尺可在调查比例尺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
如果存在飞地, 可在地块分布图空白处采用插图的方式说明飞地的坐落, 周围的主要地形、地物,比例尺与主图不一致时,应予以注明。
应保证表达内 简要表示飞地
如果存在承包方 (代表) 重名的情况, 可以通过标注承包方缩略码或其他家庭成员信息 等方式予以区分。
符号旁以数字形式标注的尺寸, 均以毫米 ( mm)为单位, 注记字大以毫米 ( mm)为单位。
4 调查草图
调查草图是在调查指界过程中,调查员按 NY/T 2537-2014 的要求,在工作底图上标注地 块的承包方(代表)姓名、编码、界址信息等情况后形成的图件。
4.1 绘制内容及要求
调查草图除记录了承包地块信息外, 还重点反映了对地块空间方位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 物点、特征点等信息。调查草图绘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8 附图 8.1 调查草图
8.2 地块分布图
8.3 承包地块示意图
符号名称
符号
简要说明
1
界址点
界址点符号以直径 1.5mm 的圆 表示,线划宽度为 0.15mm 。
一般界址线 2
本承包地块界址线
在承包地块示意图中本承包地 块界址线的线宽为 0.3mm,毗 邻承包地块界址线的线宽为
0.2mm 。地块分布图中所有地 类界线的线宽为 0.2mm。
地块分布图注记
3 承包地
[2015]2 号)
《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
[2010]12
号)
《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
知》(农经发 [2014]12 号 )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20257.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本地块
辛振民 1.20 等线体(字大可调整)
2.20 01006 等线体 (3.5)
地块分布图的注记大小可根据
整个幅面的大小进行适当调
整。
采用
??
?? 的形式, 其中 a 代表地

块示意 图注记
毗邻地块 /地物
辛振民 / 中山路
等线体 (2.4)
表示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地 物名称。在承包地块示意图中 与本地块相邻的所有地块或地 物注记均采用统一的大小。
1开始)作为界址点编号,同一承包
5 地块分布图
地块分布图是反映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编码等信息的图件。
5.1 绘制内容
地块分布图的绘制内容包括: 1)土地权属要素信息包括发包方、承包方(代表)信息; 2)承包地块的面积、界址线等地块信息; 3)区域界线,包括行政区划界线、村组界线等信息; 4)具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如沟渠、田间道路、独立 地物等; 5)图廓相关要素包括:图幅名、制图者、审核者、制图日期和编制单位等信息。图幅 名命名规则为:发包方名称 +“地块分布图”。
6.2 绘制原则
承包地块示意图的绘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分布略图中以显著形式展现承包地块的位置和空间分布情况。 2)分布略图和各地块示意图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 3)在保证读图信息完整的情况下,兼顾图面布局的均衡,可适当调整地块图形的大小 和方向。 4)一般情况下,在承包地块数量超过 9块时,可增加附加页。
1)地块编码(缩略码)、承包方(代表)姓名、界址点、界址线等地块信息; 2)具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如沟渠、田间道路、独立 地物等; 3)调查草图的绘制信息,包括发包方名称、制图者、审核者和制图日期等。 调查草图的绘制应使用有利于档案保存的蓝、 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等。 标注文字应清晰 易辨,采用国家标准文字。
制图日期、页码信息,字体为宋体 2.5mm。
3)分布略图表达的范围以包含该承包方所承包地块的适当区域或所在发包方的范围为
宜,指北针放在分布略图的左上角或右上角。
4)各承包地块按 2行 4列、 3行 3列等方式均匀排列在承包地块示意图区,该承包方所承
包地块总数超过 9块的情况下,优先布满本页。
5)各承包地块的示意图之间在保持图面均匀的情况下,可不采用统一绘制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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