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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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2023-11-11•公司概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财务制度目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公司战略规划与投资•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公司章程修改与解释01公司概述公司名称与地址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公司成立日期与注册资本成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主要从事XX业务、XX业务、XX业务等。

02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职权与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代表公司的最高利益。

股东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等。

董事会职权与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计划、年度预算等,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010203监事会职权与组成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管理行为、法律事务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进行监督。

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具体经营计划、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等,以及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等。

高级管理层职责与权限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03公司财务制度财务报表编制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要求国有企业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或者社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财务报表编制与审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

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

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1.15•【文号】•【施行日期】2007.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2007年11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根据《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是指中央或地方管理的军工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以下简称改制),应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遵循分类指导、稳步实施、规范有序、有效监管的原则,保证国家对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控制力,保障军品科研生产,维护国家安全。

第四条鼓励境内资本(指内资资本,以下同)以及有条件的允许外资参与军工企业改制,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防科工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军工企业改制工作。

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地方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工作。

各军工集团公司(或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组织所属军工企业改制工作。

第六条军工企业改制报国防科工委批准后,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等国家有关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军工企业改制实施目录管理。

国防科工委负责组织制定、发布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军工企业应按目录规定的类型进行改制。

第二章改制类型第八条军工企业按照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以下同)、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含国有股全部退出,以下同)等四种类型实施改制。

第九条国有独资的军工企业,应改制为一个或一个以上国有企业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军工保密资质合同6篇

军工保密资质合同6篇

军工保密资质合同6篇篇1甲方:[甲方单位名称]乙方:[乙方单位名称]鉴于双方共同参与军工领域的业务合作,涉及国家秘密及军工保密事项,为明确保密责任,保障国家安全,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保密事项范围本合同涉及的保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生产工艺、检测数据、试验成果等所有涉及军工产品的信息,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保密责任与义务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军工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发布本合同涉及的保密事项,也不得将这些保密事项泄露给无关人员。

3. 甲乙双方应建立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加强保密教育,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执行。

4. 在合作过程中,如遇到可能影响保密工作的情形,甲乙双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 若一方发现对方泄露保密事项,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泄露并采取补救措施。

情节严重时,可追究法律责任。

三、资质要求与审查乙方应具备从事军工业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和条件,确保具备承担军工保密工作的能力。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乙方应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合作内容与管理1.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就[具体项目名称]进行合作,合作期间涉及的保密事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

2. 项目管理:双方应建立项目管理机制,明确项目组成员的保密职责,确保项目过程中的保密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3. 信息交流:双方应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确保合作过程中的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并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4. 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密事项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保密事项泄露,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 若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保密事项泄露,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模板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模板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与依据:为明确公司组织形式,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与住所:公司名称为 [公司名称],住所位于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性质与注册资本: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注册资本金额]元,分为 [总股数]股,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元。

其中,A类股 [A类股数量]股,每股享有普通投票权;B类股 [B类股数量]股,每股享有特殊投票权及特定经济利益。

第四条同股不同权原则:公司实行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A类股与B类股在投票权、利润分配、新股认购等方面享有不同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章股东与股东会第五条股东资格: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股东权利:A类股股东享有按持股比例参与分红、新股认购、提议召开股东会等权利。

B类股股东除享有上述基本权利外,还拥有特定事项的超级投票权,具体比例由本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以及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时享有优先于A类股股东的分配权(如适用)。

第七条股东义务: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第八条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表决机制:1.普通决议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含B类股特别投票权加权计算后)通过。

第三章董事会与监事会第十条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由 [董事会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A类股股东提名 [A类股提名董事数]名,B类股股东提名 [B 类股提名董事数]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军工项目合同协议书

军工项目合同协议书

军工项目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军工项目合同协议书甲方:XXX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XXXX军工企业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军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乙方是一家具有军工生产资质的企业,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军工项目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技术支持,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军工项目的生产。

二、技术支持内容2.1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操作手册等。

2.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生产进度,提供及时的技术咨询和指导,确保乙方能够顺利生产。

2.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期限内,对乙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乙方掌握相关技术。

三、生产及质量要求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符合合同约定。

3.2 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3.3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并将产品交付甲方。

四、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4.1 双方同意合同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

4.2 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提供合法的发票,以便甲方进行税务抵扣。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

5.2 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直至合同约定的秘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

六、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 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双方另行约定。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独出资,由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出资人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是出资人(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军工企业重组成功需涉及资质及审批的要点,缺一不可

军工企业重组成功需涉及资质及审批的要点,缺一不可

军⼯企业重组成功需涉及资质及审批的要点,缺⼀不可想投资军⼯企业重组的股民们必知:(⼀)军⼯企业重组上市可能涉及国防科⼯局的批准根据国防科⼯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事项审查⼯作管理暂⾏办法》(科⼯计[2016]209号,以下简称“209号⽂”)第⼆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涉军企事业单位,是指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产许可的企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军⼯事项,是指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涉及军品科研⽣产能⼒结构布局、军品科研⽣产任务和能⼒建设项⽬、军⼯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武器装备科研⽣产许可条件、国防知识产权、安全保密等事项”。

其中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涉军资产(企业)、涉军上市公司发⾏股份或现⾦收购资产、上市公司出让涉军资产、涉军资产置换,须履⾏军⼯事项审查程序”;第⼗⼋条规定,“申报单位在重组⽅案确定后,应及时向国防科⼯局提交申报材料,履⾏规定的审查程序。

未通过国防科⼯局军⼯事项审查,涉军企事业单位不得⾃⾏实施重组”;第⼆⼗条更加明确规定,“⾸次公开发⾏股票,应在⽅案完成后及时向国防科⼯局申报;采⽤其他交易⽅式的,应在上市公司证券停牌后15个⼯作⽇内(不需停牌的,在公告预案前),向国防科⼯局申报,履⾏规定的军⼯事项审查程序,并接受国防科⼯局指导。

未通过国防科⼯局军⼯事项审查,上市公司不得公告有关预案,以及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履⾏法定程序。

正式⽅案出现重⼤调整的项⽬,须重新履⾏军⼯事项审查程序”。

因此,军⼯企业(指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产许可)取得国防科⼯局原则性同意的批复是重组的前置条件,中介机构应在重组⽅案确定后先⾏启动国防科⼯局的审查程序,避免因未及时获得或不能获得国防科⼯局的批复⽽影响整体重组的进程。

如成飞集成(002190),其在2014年拟进⾏的重⼤资产重组即因未获得国防科⼯局的原则性批准⽽未能实施【该事项实施时适⽤的《涉军企事业单位重组上市军⼯事项审查暂⾏办法》(科⼯财审[2010]1718号)第四条即规定“国防科⼯局负责涉军企事业单位重组上市军⼯事项审查”,该⽂件已被《209号⽂》替代并予以进⼀步明确】。

军工项目合同范本

军工项目合同范本

军工项目合同范本《军工项目合同》甲方(项目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项目承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了满足国防建设和军事需求,拟开展[具体军工项目名称]项目,并委托乙方承担该项目的相关工作。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 项目名称:[具体军工项目名称]2. 项目内容:[详细描述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技术要求、性能指标等]二、项目进度及交付成果1. 项目进度安排:阶段一:[起始时间 1]至[结束时间 1],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1];阶段二:[起始时间 2]至[结束时间 2],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2];……最终交付时间:[最终交付成果的时间]2. 交付成果:成果一:[成果名称 1],数量:[数量 1],规格:[规格 1],交付时间:[交付时间1];成果二:[成果名称 2],数量:[数量 2],规格:[规格 2],交付时间:[交付时间2];……三、项目价款及支付方式1. 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

2. 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具体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进度款:在乙方完成项目进度的[具体百分比]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验收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具体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质保金: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具体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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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公司章程涉及军工事项特别条款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xx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地位不变。

(国家对国有股权持股比例无特别规定的,不需设立本款)
(二)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四)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五)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六)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七)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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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九)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本公司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本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国家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资产,作为国有股权、国有债权或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由XX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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