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土地利用规划分析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施行日期】2015.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6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2015年6月23日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实施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等活动所作的总体安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依据。
第四条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以及能源、交通、水利、海洋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发布的标准、规程、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江苏北部地区土地利用现状的分析与总结

江苏北部地区土地利用现状的分析与总结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大大加快,土地利用逐渐成为城市化进程中重要的一环。
江苏北部地区同样面临着土地利用的诸多问题,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也对土地利用相当关注。
笔者所在的“大地”团队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采访等形式,初步了解了该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并且通过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出了初步结论。
目前,江苏北部地区土地利用情况整体上较为乐观,土地利用较为合理,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也对土地利用问题基本持积极的态度。
关键词:城市化;拆迁;土地利用;人与自然江苏北部地区土地利用情况分析与总结当前,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征收与补偿条例》。
拆迁问题属于土地利用情况中的一大方面,而且中国在迈向新的历史高峰和加速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会面临土地利用的相关问题,整个社会也对土地利用问题有着相当高的关注程度。
从政府部门到人民群众,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角色,人们对这一热点话题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关注。
笔者的家乡在江苏的北部地区,该地区目前正处于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之中。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现状和前景都表现出了极高的关注度。
而江苏北部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也可以作为大部分正处于加速城市化进程地区的一个缩影。
一、由淮安市涟水县看江苏北部土地利用情况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目前正处于拆迁重建“大热”时期,而且其土地利用情况在江苏北部地区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我们“大地”团队将其作为了此次实践调研的主要活动地点。
通过网络,走访等,我们“大地”团队搜集了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资料,并且对涟水县城区的土地及其目前利用情况做了初步的整理总结。
下图是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图[1]:由我们“大地”团队的整理数据可知:新一轮规划区面积由上一轮200平方公里增加到329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面积由上一轮64平方公里增加到212平方公里,在涟城镇的基础上将朱码、河网、陈师、保滩、李集等乡镇划入县城规划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9.06•【字号】苏政复〔2023〕29号•【施行日期】202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29号泰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泰政发〔2023〕58、59、6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兴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泰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你市要指导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将兴化市建成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苏中地区重要工贸城市、里下河田园水乡旅游城市,将靖江市建成苏中智能制造基地、滨江宜居港口城市,将泰兴市建成扬子江畔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中轴跨江融合节点、沿江美丽宜居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兴化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4.487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7.00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5.350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58倍;靖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193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94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362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5倍;泰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5.822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8.57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855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18倍。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设计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5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强化规划的管控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根据依据《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适用《办法》和本细则。
第三条城乡规划、能源、交通、水利、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等约束性指标为目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结构与布局,安排重点项目的建设规模与时序。
第四条跨设区市的区域性土地利用规划是战略性、指导性、引领性空间规划,由省政府组织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省政府批准。
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是整合具有相同主导功能的不同行政区域土地利用的指导性规划,由所涉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
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以前,所在设区市应进行必要性论证,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方可开展编制工作。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规划目标;(二)规划期限;(三)规划范围;(四)规划布局。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公示市级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规划目标、地块管制分区类型和土地用途;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公示辖区内所有地块的管制分区类型和土地用途。
第六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计划的下达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阶段、资源承载能力、规划空间、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因素,实行差别化配置。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包括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第七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发区园区设立和建设、土地整治项目选择等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土地利用工作,均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为了全面查清江苏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江苏省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
以下是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总体方案。
一、调查目的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在于,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具体包括:1、查清全省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包括地类、面积和分布。
2、查清全省土地权属状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3、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二、调查范围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范围为全省陆地国土。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农村土地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则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的土地开展调查。
基本农田调查是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登记上证、造册。
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业用地调查、开发区土地利用调查等。
三、调查任务1、农村土地调查以 1:10000 比例尺为主,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实地调查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省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情况。
2、城镇土地调查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状况。
3、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江苏省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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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境 影 响评 价 ;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环
x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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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图分 类号
3
文献标识 码
A
文章编号
10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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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态 友 好 型 的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是 实 现 人 与 自然 和 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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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原 则 是 :严 格 保 护 基 本 农 田 控 制 非 农 业 建 设 占用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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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来 源 :鹿 心 社 全 国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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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牧草 地 其 他农 用池 居 民点及
工矿 用地
十 期 占土地 总 江苏 “ 一 五 ” 间社 会 经 济 的高 速发 展 , 在 既 要保 证 耕 地 总体 数量 的 相对 稳定 , 又 面 积 比 例 要 保证 经 济 建设 的用 地需 求 的前 提下 , 城 41 0 8. 7 4 .0 51 镇 建设 用 地供 需矛 盾将 日趋 突 出。 3. 10 4 29 . 0 2土地 需求 区域 差 异大 。 由于地 区 经 . 3 .0 3 0 31 .0 济 发展 的 自然 、 历史 、 文化 、 会经 济 条件 社 02 .5 00 .2 差异 , 江苏 城 市化 发 展 水平 存在 明显 的地
圈而 不用 ” 现象 . 的 而苏 南土 地却 成为城 市 向 , 同程 度 的存 在 着 城 市 外延 扩 展 迅 速 、 设 用 地需 求 低 也容 易 出现 “ 不 建 土地 价格 不 量大 、 用地 结构 不 合 理 、 土地 闲置 、 态环 境 下 降等 问题 。 化 的瓶 颈 .限制一 些 小城 市发 展为 中等城 市 , 生 企 不 也不 利于通 江苏 如何 在 “ 十一 五 ” 设 期 间 , 现 土地 利 用 的健 康 、 建 实 和 断 上涨 , 业投 资 成 本加大 , 利 于招 商引 资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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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

南京市土地总体规划一、基本概况南京市位于我国沿海申部,长江下游核心地带,江苏省西南部,与镇江市、扬州市、常州市及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相临。
市域地理坐标为:北纬31°14''-32°27'',东经118°22'' -119°14'',位于东八时区。
全市现辖十区五县,共49个街道、67个镇、52个乡,有1115个居委会、1712个基层村。
1996年总人口525.43万人,人口密度796人/平方公里。
南京市依其地貌特征属江苏省宁镇扬丘陵地区,长江自西南至东北流经市境中部;属北亚热带湿润性气候,由于地处西风环流控制之下,季风性气候显著,四季分明,但冬夏长而春秋短;土壤主要有地带性土壤和耕作土壤两大类型;全市蕴藏着较丰富的矿产资源,境内目前已发现40多种矿藏,具有开采价值的有近30种;南京区位优势显著,地处长江经济带 "龙颈"与沪宁杭城市群"顶角"的复合部位,是我国生产力布局中的长江和沿海地带"T"型产业密集带的结合部,中国国土规划中沪宁杭经济核心区的重要城市,在江苏沿海、沿江、沿线开发战略中处于枢纽位置,对外交通发达,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齐全;南京是著名的古都,历史文化名城,众多的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相交融,形成山、水、林、城结合的独特风貌;并有雨花台砂砾层自然剖面保护区、固城湖水产资源保护区、紫金山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等多处自然保护区。
截至2007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987.34万亩,其中农用地651.2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364.21万亩),建设用地243.34万亩,未利用地92.77万亩。
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据1996年10月31目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我市各地类的面积和构成如下:1.农用地:497580.9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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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利用现状到2005年底,全省土地总面积1067.42万公顷(16011.25万亩),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06%。
人均面积0.143公顷(以常住人口计,下同)。
其中,农用地677.53万公顷(10162.9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3.47%;建设用地183.15万公顷(2747.20万亩),占17.16%;未利用地206.74万公顷(3101.14万亩),占19.37%。
1、农用地数量结构与空间布局耕地全省耕地面积480.12万公顷(7201.83万亩),占农用地的70.86%。
主要分布在苏北、苏中平原和滨海地区,其中盐城、徐州、淮安、南通和宿迁五市的耕地面积最大,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8.60%。
园地全省园地面积31.77万公顷(476.48万亩),占农用地的4.69%。
其中果园占园地面积的38.31%,主要分布在苏北地区;桑园占44.53%,以南通、淮安、盐城等为主;茶园占7.02%,主要分布于位于宁镇丘陵和宜溧山地的南京、无锡、常州、镇江等市;其他园地占10.14%,主要分布于无锡、徐州、常州、苏州、镇江等地。
林地全省林地面积32.78万公顷(491.77万亩),占农用地的4.84%。
主要分布在宁镇山脉、老山山脉、茅山山脉、宜溧山地的南京、无锡、镇江、淮安、常州等市(占林地的51.30%),沂沭丘陵地带的徐州、连云港、宿迁等市(占林地的24.70%),淮安的盱眙丘陵地区、盐城的沿海地区(占林地的16.00%),其余地区占8.00%。
牧草地全省牧草地0.25万公顷(3.80万亩),占农用地的0.04%。
主要分布于镇江(占牧草地的63.1%)和盐城(占牧草地的23.2%),其他各市仅有零星分布。
其他农用地全省其他农用地132.60万公顷(1989.02万亩),占农用地19.57%。
空间分布上与耕地分布有较大相关性,其中盐城、淮安、徐州、宿迁以及南通等市面积较大。
2、建设用地数量结构与空间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全省城乡建设用地142.88万公顷(2143.20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8.01%,人均城乡用地191平方米。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49.57万公顷(743.56万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31平方米。
城乡用地中,城市用地仅9.45万公顷(141.80万亩),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61%,而农村居民点面积93.31万公顷(1399.65万亩),比重达65.31%。
从空间布局上看,城乡建设用地分布差异十分显著,城镇工矿用地占辖区城乡用地总面积比重明显南高北低,苏南的无锡、苏州、南京、常州、镇江列居全省前五位,其中无锡比重高达63.25%,而苏北的宿迁只有14.22%;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分布则相反。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全省交通水利设施用地30.89万公顷(463.31万亩),占建设用地的16.87%。
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1.34万公顷(170.16万亩),以苏南地区分布最密集,占区域比重均在1.50%以上,其中无锡高达2.17%,而苏北的盐城和宿迁比重则均低于0.60%。
全省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9.54万公顷(293.15万亩),其中水库水面用地占27.69%,主要分布徐淮连北部山丘地区、宁镇丘陵地区和宜溧山地地区,占全省水库水面总面积的87.60%;水工建筑用地占72.31%,66.35%分布在苏北五市。
其他建设用地全省其他建设用地9.38万公顷(140.68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12%。
其中特殊用地3.67万公顷(55.00万亩),南京市面积最大,其他各市分布较为均匀。
盐田5.71万公顷(85.69万亩),主要分布于连云港、盐城和南通三市。
3、未利用地数量结构与空间布局全省未利用地面积为206.74万公顷(3101.15万亩)。
其中未利用土地20.56万公顷(308.41万亩),主要是荒草地、盐碱地,其中盐城9.49万公顷(142.36万亩),占46.16%,其余各市分布较为均匀。
其他土地186.18万公顷(2792.73万亩),主要是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滩涂,苇地的比重较小。
河流水面在全省各市均有分布,其中南通、盐城居多。
湖泊水面集中在苏州、宿迁、淮安、无锡、扬州五市,占全省湖泊的89.95%。
滩涂绝大部分位于沿海地区,主要集中在盐城、南通和连云港三市。
土地利用的优势与劣势优势:1、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平稳增长2、增长方式进入转型期3、城市化进入加速期4、国际化进入提升期5、生态省建设快速推进劣势: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江苏人多地少,且又将迎来城市化和工业化高峰,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规划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推动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将进一步拉动区域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增长;新农村建设也需要一定的用地作为支撑,这些都形成了对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
随着江苏省开放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外来人口增加迅猛,也给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带来很大压力。
另一方面,江苏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土地后备资源较少,土地供给弹性系数不高,因此江苏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凸显。
2、农用地保护形势严峻。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对农用地保护,尤其是耕地保护形成巨大的压力,规划期内苏州、无锡、常州、南京和镇江五市将不能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必须实施易地调剂。
3、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亟待调整。
江苏提出了“四沿”发展战略,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以板块生产力布局为主、区域产业关联发展不够的战略布局。
全省土地利用布局也迫切需要作相应调整,以切合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变化的客观要求。
4、土地开发难度大。
江苏土地利用的开发强度高,沿海滩涂是目前最主要的耕地后备资源,但是随着近年来土地生态保护和土地开发力度的加大,未来土地开发难度不断加大。
国家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开发战略后,沿海地区的生态建设和开发建设利用的强度会显著提高,耕地后备资源的空间将受到挤压,全省面临耕地后备资源的严重短缺。
5、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难度大。
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差异较大,作为经济发展龙头的苏南地区为保持高增长的发展态势仍需消耗一定量的土地资源,而苏中崛起和苏北的振兴也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作为支撑,区域的统筹协调发展,加大了全省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难度2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为实现“两个率先”,全面落实国家下达我省的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协调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1、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过快减少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全省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476.20万公顷(7143.00万亩)和475.13万公顷(7127.00万亩)。
确保421.53万公顷(6323.0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
保持园地、牧草地总量基本稳定,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占用耕地比例降低。
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91.92万公顷(2878.8万亩)和206.15万公顷(3092.25万亩)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34.69%分别调整到2010年和2020年的38.39%和42.18%。
3、土地利用布局得到合理调整。
按照建设“四沿”生产力布局轴线、三大都市圈以及五大特色农业区的建设要求,加强苏北、苏中粮食主产区、特优农产品产业区的农用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积极优化苏锡常都市圈和沪宁沿线产业带用地结构,提升用地质量,重点保障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产业带的建设用地增长。
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充分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各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至2010年,地均GDP提高到27.17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2平方米以内。
至2020年,地均GDP提高到54.34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降低到125平方米以内。
5、建设生态网络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布局。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建立类型齐全、布局合理、面积适宜的生态网络,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省可持续发展。
规划到2020年全省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2%。
6、土地管理参与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适应江苏省情的土地市场机制和相关制度基本完善,土地利用调控的行政、经济和科技手段不断强化,土地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促进科学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型的供地手段不断完善。
3采用什么方法确定指标与方案1采用分类法,按各专业规划确定各市、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用地规模2按《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采用因素法,确定市、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3.扣除前两项用地的剩余指标作为建设用机动指标4、土地利用规划的最重要成果在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双重作用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成效显著: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供给,促进了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显著提高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基本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积极发挥,加快了土地市场建设,规范了土地利用秩序。
5实施评价的目的、任务与作用1目的: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形势、新要求,可能需要对原有的规划目标、措施进行调整完善,是为了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促进有关地方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同时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改进规划工作的对策建议,作为编制规划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主要目的:1、检查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3、为规划修编和规划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4、改进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主要任务:1、调查、分析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
2、评价现行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程度3、评价现行规划实施措施的落实情况4、评价规划产生的社会影响。
5、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明确是否需要进行规划修编并说明理由6、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和不足,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评价方法1、对比评价法也称指标评价法,是选择特定的指标,通过指标实际值与目标值的对比,定量的反映规划实施的进展或规划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一般来说,关于进展方面的评价指标比较好选定,因为大多数规划在制定时会明确提出预期的指标及其目标值。
通过目标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就可以明确了解规划实施的进展程度。
应注意的是,与规划内容相对应,指标一般都是有层次的,有的指标对应于目标,其对比值反映的是目标的实现程度,而另一些指标对应于措施,反映的是具体措施实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