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康德(摘自豆瓣@自由以太的日记)
对康德启蒙论的理解 作文2000字

对康德启蒙论的理解作文2000字在康德对什么是启蒙的讨论中,我们能看到启蒙所包含的意蕴并不单是走出加之于自身的未成年状态。
在康德对启蒙的论证中,指出了人类必然要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即从蒙昧走向认知,从被奴役走向自由,从野蛮状态到文明状态的过程。
在历史进程中,人类理性得到展开并获得合理运用理性的自由,并在其过程中解放自我,发展自我。
最终人类发展成果的就是道德的建立和文化的发展。
人类理性启蒙后,共和制得以建立,在共和制的庇护下,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伸张,个人专制能到抑制,战争不再频发。
人类永久和平的目标不再遥远。
然而,启蒙的最终目的还要实现人的启蒙,即能够独立运用自身理智的自由。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人类理性必然解放,走向人类的至善国度,自由、文明、道德的统一。
自然状态即理性尚未觉醒的状态,因而自然状态下的人们的行为由其本能所支配,所以不受理性控制的人们犹如动物一-样,本能的冲动决定着他们的选择。
本能只能将人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有选择的进食某种东西或排斥某种东西,人们无法自由自在的生活,难以体会到恣意的感觉。
某个时刻,一旦理性让人类尝到了甜头,人类便表现出来对运用理性的渴望,并意识到这种与生俱来不同于动物的能力,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这是人类对大自然叛离的最初本态,当理性让人类发生改变的时候,人类便开始不断的尝试,运用理性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多样化的世界和繁杂的对象让从单一生活的人们变得不知所措,并因此焦虑着是否回到从前,而这时,回到本能的支配状态已惘然。
是诱惑让理性不断的向本能出招,并拥有了驾驭本能的能力。
在情欲和饮食的双重诱惑下,理性表现的愈发强烈,尤其是对情欲的态度上,已不再凭着感觉对待情欲,而是发自内心的更加专注和持久的对待情欲。
当理性从自身的需要出发,并得到回报的时候,更高的目标将被确立下来。
对目前生活的不屑,使人类憧憬着未知的世界,康德称,这种理性是人类较之动物优越性的体现。
然而人们又因为对未知世界的憧憬而陷入到深深的苦闷中。
简述康德的自由与自律概念

简述康德的自由与自律概念康德的自由与自律概念是他对于道德和伦理理论的重要贡献。
康德认为,自由是人类最高的道德目标,但这种自由必须与自律相结合。
自由与自律是互为补充的两个概念,只有在自律的基础上,人们才能真正享受到自由。
首先,康德对于自由的理解是基于个体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他认为每个人都具有普遍意义上的自由意志,拥有自主的决定和选择能力。
个体的自由不仅包括行动的自由,也包括思想的自由。
人们应该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理想、价值观和目标,没有任何外部的限制和干预。
然而,康德也指出,个体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自由需要遵循道德的原则与规范,而不是追求个人私利。
这就引出了康德自律的概念。
自律是指个体以理性为基础,按照道德准则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康德认为自律是一个人自由发挥理性的能力,通过自主地遵循道德法则来指导行为。
康德认为自律是实现真正自由的必要条件。
他提出了“普遍立法”和“人类作为目的论”的道德法则。
普遍立法是指一个行为原则的合理性取决于它是否可以普遍适用于任何人的行为。
人类作为目的论是指个体应该通过自律行为,把人类本身看作是价值的来源和目的,而不是单纯把别人当作工具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康德的自由与自律概念强调了个体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他认为人们应该以理性为基础,通过自律的行为来追求道德,并将道德实践视为一种本质上自由的行为。
这种自由不受外部条件和欲望的束缚,而是来自个体对于道义的内在承诺。
总的来说,康德的自由与自律概念强调了个体的自主性和道德责任。
自由意味着人们有权追求自己的目标和理想,但这种自由需要以自律为基础。
只有通过遵循道德准则和自主的决策,个体才能真正实现自由。
康德的自由与自律概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伦理和道德行为的指导,引导我们在追求自由的同时保持理性和道德的约束。
康德自由观的学习思考

爱好的行为也能是自由的,因为他可能是推动的,但原因却不一定是它。
爱好的推动的是现象,可能本质的原因是自由。
现象表现出都是偏好、信念等推动,但是真正的原因却不一定是他们。
认为他们是原因,只是可以解释行动,不是说原因肯定是它。
正是由于这复杂性,所以才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表象的一切你都可以解释,但最终的原因是复杂,可能不是表面的。
一个行为表面是有动机,背后还有深层的真正动因。
导致与推动理性导致且推动的才是道德自由永恒行为能力,意志本来就在时间之外。
(独立于时间不用于永恒,永恒是一种确定性。
而独立于时间仅仅是一定否定,不是肯定。
)一直同时起作用,看何者占优势。
理性占优势则是自由,动机必然都是自然原因。
动因却是理性。
排除感性因素只是排除其影响,不能去掉,二者都是一起的。
不是理性导致,而是理性立法,法则规定意志,以致自由行动。
现象与物自身是两个世界吗?还是一体两面?那么经验性品格与知性品格如何共存于一个主体??现象是感性存在物,感性直观与知性概念共同作用而产生。
直观离开概念则无法思考,概念离开直观则为空。
物自身是物之在其本身的样子,消极来说是脱离人的感性直观,积极来说是有某种知性直观。
但是由于人没有这种直观,所以知性的概念也不知道是否适用,所以直观与概念都无,我们对其一无所知。
本体就消极来说的,现象背后的根据,没有感性直观。
先验对象是虚幻之物,是知性的一般对象,没有直观对应,所以是幻象,我们所知一切都是理性必然产生的东西,不适合做自然解释,但可做范导的使用,补充自然解释的不足,也可引导向深处研究。
同时也提供实践的利益,为道德树立必不可少的假设基础。
人是由理性者,所以必然意识到其有意志,有理性者必然产生自由的理念,意志只属于有理性,无理性之物依靠感性冲动而活动。
德性只属于有理性者,而德性来自自由,所以自由属于每个有理性者,所以自由是意志的属性。
自由=意志=有理性者各种不同的自由概念阿利森自由与道德律的循环论证,与失败的演绎,推翻了康德的各种试图打通的企图,独创了交互论或结合论。
理解康德(摘自豆瓣@自由以太的日记)

理解康德(摘自豆瓣@自由以太的日记)(康德的)感性,知性,理性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感性是直观的能力,知性提供范畴(比如质量体积,颜色)等等,而理性是原则的能力。
感性和知性针对的是表象,也就是这两者协作,形成知识。
感性提供内容,知性提供范畴。
而理性针对的不是知识,他为知识提供整体性和归宿。
它针对三个理念:自我,世界,与上帝。
这三者都不是知识的对象。
他们是关于存在的(也就是本体),他们不属于直观的范畴,所以不能形成知识,但可以提供思维和述说,哲学就是这样的东西。
知性为自然立法,讲的就是康德的所谓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过去的哲学追求的是人类的认识尽可能地符合对象,才能形成知识。
而康德把他反了过来,认识对象只有符合人类的认识范畴才能形成知识,这里的认识范畴就是知性。
比如关于一把椅子的知识,他的材质,体积,重量,这些都是认识的范畴,没有这些范畴我们就无法得到关于这把椅子的知识。
康德把对象划分为现象和本体。
我们只能认识现象。
所以知性为自然立法,等于是限制了人类的知识。
而理性为自身立法,理性我在上面说的,他针对三个理念:自我,世界与上帝。
不针对知识。
(也就是不针对表象)。
他针对本体。
理性为自身立法,讲的就是他三个公设之一:上帝存在,灵魂不死,意志自由中的意志自由。
人类在自然界,受自然法则的约束,认识时受自身范畴(知性)的约束,因此他是有限和不自由的。
但人在精神领域(自我),他拥有选择的能力,而理性促使我们按照道德法则去行动,这里的道德指的就是为普遍立法,康德提出了著名的“(绝对)范畴律令(KategorischerImperativ)”:“要这样做,永远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能够同时成为普遍制订法律的原则。
这就是理性为自身立法。
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完成了某种超越性,实现了自由。
康德的一句名言,也有助于理解:我们有必要为知识划定界限,以便给宗教和信仰留出空间。
-----------康德的哲学体系:“三大批判”康德的“三大批判”构成了他的伟大哲学体系,它们是:“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
康德对自由的定义

康德对自由的定义
康德作为现代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对自由的理解和定义也备受关注。
康德的自
由观脱离了简单的自由意志论,也不同于自然主义的自由观,他强调道德自由,认为人的
自由是指必须遵循道德规范才能获得的自由。
康德认为,自由在意志的行动中发生作用,意志决定着我们的行为,而道德定律是自
由的根本标准。
自由只有在道德原则下才是有价值的,它是基于理性的自律行为的产物。
康德的自由概念强调道德原则是执掌自由的关键,因此,要捍卫自由,必须遵循道德,并
按照有法律约束的规则行事。
康德认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必须在法律和公正的框架下进行。
他认为,如果一
个人的自由妨碍了他人的自由和公共利益,那么这个人就不应该拥有这种自由权利。
因此,康德的自由观中,道德约束是确保人们享有自由的保障,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每个人都
必须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
总之,康德的自由观强调基于道德规范的自由权利,人们应该按照道德律令的要求自律,并将自由纳入一个法律和公正的框架之下。
康德对自由的这一理解,对于现代社会的
建构和道德文化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康德课程心得体会总结(2篇)

第1篇一、前言自从接触到康德的哲学思想以来,我对他的理论体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康德的课程学习中,我不仅深入了解了他的伦理学、认识论、美学等领域的思想,还对人类思想史产生了更深刻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康德课程的学习心得体会总结。
二、康德伦理学思想1. 自由与道德法则康德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的,而道德法则则是人类自由的体现。
他提出了“定言命令”的概念,认为道德法则必须具备普遍性、必然性和无条件性。
只有遵循道德法则,人类才能实现自由。
2. 人格尊严与道德自律康德强调人格尊严的重要性,认为每个人都应被视为目的,而非手段。
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道德自律的概念,认为道德法则源于人类内心的道德意识,而非外在的权威。
3. 普遍性原则与道德判断康德主张道德判断应以普遍性原则为基础,即判断是否能够适用于所有人。
这种普遍性原则使得道德法则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从而保证了道德判断的公正性。
三、康德认识论思想1. 纯粹理性与现象界康德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分为纯粹理性和经验理性。
纯粹理性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内在基础,而经验理性则是人类通过感官获取外部世界信息的途径。
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现象界”和“本体界”的概念,认为人类只能认识现象界,而无法认识本体界。
2. 时空观念与先验范畴康德认为,时空观念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先验范畴,即人类在认识世界时,必须以时空观念为前提。
此外,他还提出了先验范畴的概念,认为这些范畴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必要条件。
3. 知识与信仰的界限康德认为,人类的知识是有限的,而信仰则超越了知识的范畴。
他主张在知识范围内,人类应遵循科学方法,而在信仰范围内,人类则应保持谦逊和敬畏。
四、康德美学思想1. 美的客观性与普遍性康德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且具有普遍性。
他提出了“美的分析”和“美的综合”的概念,认为美的本质在于对象的和谐与秩序。
2. 美感与道德情感康德认为,美感与道德情感具有密切的联系。
他主张通过审美活动,人们可以培养道德情感,从而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
康德对自由的理解

正题具有实践的意义,符合道德和宗教的利益,反题有思辨意义,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利。
在具体分析中否定了第一、第二个“二律背反”的正反题,证明了第三个“二律背反”正反题的同时存在,即必然和自由的冲突是貌似的和并行不悖的,实际上它们一种存在于现象世界,另一种存在于理智世界。
康德的二律背反是两个领域里的冲突,即经验领域和形而上学领域。
经验领域遵循因果性的推论,理性必须潜越经验的领域,在形而上学领域里用因果律来推论会产生悖论,会产生矛盾,人的认识无法达到物自体,只能认识现象界。
“二律背反是最好的迷误”,或“二律背反是最富裨益的困境”⑤无条件的总体与有条件的局部混在一起,产生了假象。
二律背反有了暴露假象的机会,而且假象能够自行暴露。
纯粹理性“二律背反”的发现,对于康德的批判哲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康德认为正是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最有力的把哲学从它的独断主义迷梦中唤醒过来,对理性本身进行批判。
这个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它促使康德摆脱独断论的束缚而深入到“批判”的维度,而且使他确立自由为“道德世界观”的基础和全面解决形而上学问题的唯一途径。
自由与必然的二律背反是康德发现自由的关键。
对于自由的发现既不是在理性心理学中,也不是在理性神学之中,而是在理性宇宙论中进行的。
自由是理性宇宙论的先验理念。
理性宇宙论是形而上学最早、最基本的核心部分,而理性心理学和理性神学不过是形而上学观念在不同领域的延伸和体现,而且这两部分在原则上依赖于理性宇宙论。
唯有二律背反可能通过批判得以解决,通过物的两重性而将必然与自由分属两个不同领域,避免二律背反的自相矛盾,并且挽救自由,从消极的理论理性过渡到积极的实践理性。
之所以在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中讨论自由问题,是因为唯有二律背反不仅是发现形而上学困境的关键,而且是解决形而上学问题的唯一出路。
一旦否定第三个二律背反的意义和先验自由存在的可能性,势必破坏实践的自由和人的道德行为的自主性。
康德认为自由是应当存在的,也是可能存在的,它就存在于理性世界和理性者的道德活动之中。
康德的实践理性:不懂康德的实践理性,很难理解他说的“自由即自律”西方哲学史

康德的实践理性:不懂康德的实践理性,很难理解他说的“自由即自律”西方哲学史康德语录: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
▍本文节选自张志伟《西方哲学史》,题目有改动,哲学漫步集鸣谢。
编辑排版:哲学小跟班。
哲学中,康德是把实践范畴引入哲学的第一人,不过他所说的实践还只限于伦理学的范围。
实践理性是自由的领域。
如果说理论理性的法则是自然法则,那么可以说实践理性的法则乃是道德法则。
(一)自然法则与道德法则对康德来说,人是有限的理性存在,他既是一种自然存在,又是一种理性存在。
人的这种两重性就决定了他同时是两个世界--自然界和理性界--的成员,因而受两种法则--自然法则和理性法则--的支配。
如果人只是自然存在物,那么他就只服从自然界的法则。
如果人是纯粹的理性存在,那么他就只遵从理性的法则而活动。
但是人却介于这两者之间,因而这两种法则都对他发生着作用,只不过它们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罢了。
人首先是自然界中的一员,而自然法则是必然的法则,所以他终其一生都始终在自然法则的限制之下。
理性法则就不同了。
理性法则只对人的理性发生作用,只有当人遵从理性法则而行动的时候,他才算得上是有理性的存在。
所以自然法则是人不得不服从的法则,而理性法则则是人应该遵从但却不一定遵从的法则。
理论理性是必然的领域。
虽然“知性为自然立法”,但是作为一种自然存在,我们自己也在知性法则的限制之下,换言之,作为现象界中的一员,我们也必须服从必然的自然法则,因而是不自由的。
实践理性的理性法则就不同了。
如前所述,人是有限的理性存在。
作为一种自然存在,人与自然万物一样不得不服从自然法则的统治,而作为一种理性存在,他又可以遵从理性自身的法则行动。
由于人终其一生都生活在自然界之中,所以他始终都不得不服从必然的自然法则的制约,而只有当他克服了感觉欲望的限制,完全按照理性的法则行动的时候,理性法则才能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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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康德(摘自豆瓣@自由以太的日记)(康德的)感性,知性,理性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感性是直观的能力,知性提供范畴(比如质量体积,颜色)等等,而理性是原则的能力。
感性和知性针对的是表象,也就是这两者协作,形成知识。
感性提供内容,知性提供范畴。
而理性针对的不是知识,他为知识提供整体性和归宿。
它针对三个理念:自我,世界,与上帝。
这三者都不是知识的对象。
他们是关于存在的(也就是本体),他们不属于直观的范畴,所以不能形成知识,但可以提供思维和述说,哲学就是这样的东西。
知性为自然立法,讲的就是康德的所谓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过去的哲学追求的是人类的认识尽可能地符合对象,才能形成知识。
而康德把他反了过来,认识对象只有符合人类的认识范畴才能形成知识,这里的认识范畴就是知性。
比如关于一把椅子的知识,他的材质,体积,重量,这些都是认识的范畴,没有这些范畴我们就无法得到关于这把椅子的知识。
康德把对象划分为现象和本体。
我们只能认识现象。
所以知性为自然立法,等于是限制了人类的知识。
而理性为自身立法,理性我在上面说的,他针对三个理念:自我,世界与上帝。
不针对知识。
(也就是不针对表象)。
他针对本体。
理性为自身立法,讲的就是他三个公设之一:上帝存在,灵魂不死,意志自由中的意志自由。
人类在自然界,受自然法则的约束,认识时受自身范畴(知性)的约束,因此他是有限和不自由的。
但人在精神领域(自我),他拥有选择的能力,而理性促使我们按照道德法则去行动,这里的道德指的就是为普遍立法,康德提出了著名的“(绝对)范畴律令(KategorischerImperativ)”:“要这样做,永远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能够同时成为普遍制订法律的原则。
这就是理性为自身立法。
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完成了某种超越性,实现了自由。
康德的一句名言,也有助于理解:我们有必要为知识划定界限,以便给宗教和信仰留出空间。
-----------康德的哲学体系:“三大批判”康德的“三大批判”构成了他的伟大哲学体系,它们是:“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
“纯粹理性批判”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能知道什么?康德的回答是:我们只能知道自然科学让我们认识到的东西,哲学除了能帮助我们澄清使知识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就没有什么更多的用处了,自从柏拉图以来的形而上学问题其实是无解的。
对于康德来说,要想回答我们能知道什么这个问题,就要首先看看认识者和被认识者之间的关系如何。
古典哲学中的真理被看成是语言与事物的一致相应,康德问道:这种一致如何才成为可能?事物是具体的和物化的,而语言是抽象的,这两种东西怎么会一致?实际上人的感知提供的只是物体的某些特性,如质量、体积、形状、数量、重量、运动速度等,没有这些特性,我们就无法对物体展开想象。
这是物体的主要特性。
物体还有其它从属特性,如颜色、声音、味道和温度感觉等,这些从属特性虽然是物体的一部分,但是人们可以进行不同的想象。
例如我们可以把一张蓝色的桌子想象成绿色的桌子。
这种主要特性和从属特性的区别让人进一步问:外部世界真实状况究竟是什么?因为如果我对物体的某些特性可以进行不同的想象,也就是说这些特性似乎只在我的感知中存在,我怎样才能肯定世界只不过是存在于我的头脑当中?因此,语言与事物的一致(真理)似乎只有在人的头脑中才成为可能。
这当然是令人绝望的极端怀疑主义。
如果人们不甘于接受这一观点该怎么办?也许一种我们无法认知的外部世界确实存在,那我们又该怎么办?康德以前,哲学家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就是把这一问题推给上帝:我们的思想与外部世界一致,因为这是上帝愿意这样安排的。
但问题是:我们怎么知道上帝让我们看到的事物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康德把这个问题彻底给颠倒了。
在此之前,人们让认识向外部事物看齐,而康德说,如果我们颠倒一下,让事物向我们的认识看齐,该会如何?康德把这一思维方法与哥白尼的“日心说”相比较:哥白尼以前,人们认为一切星球围着我们地球转,哥白尼却说,我们地球是在围着其它星球转。
康德带来了哲学上的哥白尼式转变。
他说,不是事物在影响人,而是人在影响事物。
是我们人在构造现实世界,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人比事物本身更重要。
康德甚至认为,我们其实根本不可能认识到事物的真性,我们只能认识事物的表象。
康德的著名论断就是:知性为自然立法。
他的这一论断与现代量子力学有着共同之处:事物的特性与观察者有关。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研究了人类感知的形式,即空间和时间。
存在于时间和空间里的物质被人类的理解力加工为经验,而康德把人类理解力的形式称为“(绝对)范畴”,这些人类理性的形式中包括人们对灵魂、世界和上帝的设想,康德把它们理解为某种制约原则,人们的经验世界就是通过这些原则得以构造。
康德的先天逻辑范畴表如下:1.量的范畴统一性、多数性、全体性2.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3.关系范畴实体与属性、原因与结果、作用与反作用的相互作用4.样式范畴可能性——不可能性、存在性——不存在性、必然性——偶然性“纯粹理性批判”研究的人类如何认识外部世界的问题,而康德1788年发表的“实践理性批判”要回答的问题是伦理学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做?简单化地说,康德告诉我们说:我们要尽我们的义务。
但什么叫“尽义务”?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康德提出了著名的“(绝对)范畴律令(KategorischerImperativ)”:“要这样做,永远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能够同时成为普遍制订法律的原则。
”康德认为,人在道德上是自主的,人的行为虽然受客观因果的限制,但是人之所以成为人,就在于人有道德上的自由能力,能超越因果,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就是“理性为自己立法”。
“判断力批判”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可以抱有什么希望?康德给出的答案是:如果要真正能做到有道德,我就必须假设有上帝的存在,假设生命结束后并不是一切都结束了。
“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关心的问题还有人类精神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方式,包括人的美学鉴赏能力和幻想能力。
实际上康德力求调和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者对于思维与客体的统一,他认为休谟极端的经验主义是必须给予驳斥的。
而康德首次把客体与思维的同一归于“主体的能动性”,这不得不说是德国哲学具有里程碑的一步,费希特更是在康德的基础上,把这种能动性发展到了一种极端病态的“唯我论”。
由于康德没有认识到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而造成自己体系的二元性,不过在康德这一阶段,主体与客体的同一暂时归于主体的能动性,而德国古典哲学则是在后人的批判和发展康德的哲学慢慢建立起来的,不得不说康德的贡献是伟大的。
---------------------------康德认为,空间和时间作为两种先天的纯粹直观形式,其根本的区别在于:空间是外感官的直观形式,时间是内感官的直观形式。
也就是说,通过外感官感到的一切都在空间里,通过内感官感到的一切都在时间里。
借助于外感官(我们内心的一种属性),我们把对象表象为在我们之外、并全部在空间之中。
内感官则是内心借以直观自身或它的内部状态的,它虽然并不提供对灵魂本身作为一个客体的任何直观,但毕竟是一个确定的形式。
内部直观(内直观)在我理解的康德来说是理性的形式。
康德还指出既然“实体”,就有“偶性”(属性),例如:讲人或马这些个体的东西,就要讲它的属性(如马是什么颜色等等),所以有实体就有偶性,这样,“实体”可以并列到“关系”范畴中去。
----------------------------康德的划时代贡献是区分纯粹理性的两种使用——理性的使用和实践的使用,并置实践理性于理论理性之上。
哲学基础经过如此的改造之后,有什么样的后果呢?第一,把人和神的世界与自然物的世界划分了开来,并宣布,神无能过问自然界,社会比自然重要,道德比科学重要。
第二,在人和神的世界中,人比神重要,神只是人设想出来以便于维护社会道德的。
第三,人要坚持道德、思想、信仰,克制情欲以合乎实践理性,这样才配享有幸福。
----------------------------问:康德为什么说知性为自然界立法?答:“知性为自然界立法”就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中所提出来的哥白尼式革命。
哥白尼把认识的中心从人(地球)转向世界(太阳),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迷梦;康德则恰恰相反,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并不是像经验主义和唯物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不断积累和进化的过程,而是因为人具有某种超越经验(即先验)的认识结构,这就是他归纳出来的12个基本范畴,比如时间、空间、因果关系等等。
他质问经验主义者,如果没有这些先验范畴,认识如何可能?但是他又指出,正因为它们是先验的,所以不能为经验所证明。
通过这番证明,康德也回答了休谟对形而上学的否定和质疑,指出以休谟为代表的怀疑论者对因果关系和整个形而上学的指责是不对的。
----------------------------康德的哲学是先验哲学,他主要探讨“人的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他把这种探讨分为三个部分:1先验感性论,回答了纯粹数学何以可能的问题(结论是人对空间和时间有纯直观,而空间和时间分别对应了几何和代数)2先验知性论,回答了自然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结论是人拥有“统觉”的能力,即把形形色色的直观材料统一为一个概念的综合能力)3先验理性论,回答了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问题(结论是传统形而上学虽然不会受到来自经验世界的阻力,但理性内部却本就具有不可解决的困惑和矛盾,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就是对这一问题的证明。
于是康德区分了理性的“超验的使用”和“导向的使用”)----------------------------康德对人类认识能力的这三性的规定是这样的。
1,感性包括了时空观念2,知性包括了质、量、度、偶然、必然、因果范畴等十二范畴3,理性是对知性获得的内容加以最后统一的工作。
但是理性的如此工作会导致二律背反。
由此,康德认为在现象世界,理性不能纯粹,否则是虚假的形而上学,不能认识任何事物。
但是在自在之物,道德的领域,理性必须纯粹,否则就败坏了。
----------------------------康德认为,时空的表象具有先验的观念性与经验的实在性。
也就是说,关于时间和空间的表象是一切直观的基础,所以,它必然是先于一切经验而存在的。
所以,时空的表象不是物自体带给我们的,而是我们认识主体赋予直观的,是感性经验的“纯形式”,又叫做纯直观(先验的观念性)。
但是,又必须看到,虽然时空的表象是认识主体赋予客体的,但是,它与味觉、触觉等不同,是普遍的,每一个认识主体都必须通过时空的表象来认识客体(经验的实在性)。
此外,康德还通过几何学和算术的普遍必然性来论证他的时空观。
----------------------------休谟时空观的结论是:时间和空间不是实在的,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是认识者认识实在的物质所产生的观念,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依赖物质而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