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规定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规定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中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业在选拔任用管理人员时的操作。

二、选拔任用程序1.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选拔任用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环节。

3. 资格审查阶段,应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4. 笔试阶段,应采用科学、公正的方式进行笔试,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 面试阶段,应由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委员会,对符合笔试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

6. 考察阶段,应对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调查,了解其工作经历、绩效和职业道德等情况。

7. 综合以上环节的评估结果,确定最终的选拔任用人选。

三、选拔任用标准1.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时,应结合岗位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确定相应的岗位要求和人才素质标准。

2.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应注重专业素质、实践经验和综合能力的综合评价。

3.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人才素质标准,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成绩和能力等因素。

4.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应遵循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四、任职职责和评估1.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后,应明确其具体的任职职责和权限。

2. 任职过程中,应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工作评估和能力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3. 任职期满后,应进行综合评估,确认是否继续任职或进行调整。

五、监督与纪律1.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程序和结果应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正、透明、公开。

2. 对违反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有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

企业中层干部竞选任用工作方案(二篇)

企业中层干部竞选任用工作方案(二篇)

企业中层干部竞选任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中层领导___选拔任用新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好中层___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人员选拔充实到中层干部职位上来,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全县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坚强的___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指导原则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依法办事的原则;(七)分级管理的原则;(八)坚持程序与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___思想、___理论水平,认真实践“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___坚定信念,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在岗位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一定实绩。

(四)对待工作热情投入,依法办事,勤奋廉洁,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地接受党___和干部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能够并善于广泛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选拔任用程序(一)报名与资格___。

局党组拟定出竞争职位后,由担任副股级职务的人员及职工自愿报名,原则上报名人数≥竞争职位数_1.5,低于了就达不成有效竞争职位。

局人事科根据选拔任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___并公布结果,交流、重用人员不参加职位竞争。

(三)竞职演讲。

入围人员准备3—___分钟演讲稿,由局班子成员组成演讲评委团,对入围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

2021年中层管理人员选拔规定

2021年中层管理人员选拔规定

Powerful reasons lead to powerful actions.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中层管理人员选拔规定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业务骨干,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国有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

为加强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国有企业基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中层管理人员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规范完善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培养、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能力强、群众公认、结构合理的国有企业中层管理队伍。

二、适用范围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核心企业的部、室正、副职。

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班子成员和直属国有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参照此意见执行。

三、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1.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规定(1)各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职数配备应事先报国资局党委同意,各国有企业不得随意增设、废止和变更中层职位。

中层职位出现空缺时,对中层管理人员的选配必须在原核定职数中进行,不得超职数配备。

中层管理人员应当逐级提拔。

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提拔,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资格要求的限制。

破格或越级提拔的人选,必须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事先报经国资局党委同意。

(2)中层管理人员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依法依规管理原则;(六)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前提条件:(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三)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上级定岗定编调整等其他情况。

第五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好;(二)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勉尽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管理员1.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1.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1)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1 总则1.1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干部管理的现状,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列党政领导干部:1.2.1 公司以“威孚”冠名的子公司、分公司级的党政领导干部;1.2.2 公司分厂、部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1.2.3 公司派往投资单位的公司级党政领导干部;1.2.4 公司中层干部派往担任子公司、分公司中层职务的领导干部。

1.3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2选拔任用条件2.1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2.1.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1.2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2.1.3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2.1.4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1.5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2.1.6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共 7 页第 2 页共 7 页第 3 页3.2.5 党委或者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基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依法依规管理原则;(六)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前提条件:(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三)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上级定岗走编调整等其他情况。

第五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好;(二)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勉尽责, 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管理员1・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硏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左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1 •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1)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一、导言国企是国家重要的经济主体,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中流砥柱,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确立科学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本文旨在探讨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选拔原则1.人才战略导向:坚持人才第一的发展思想,以人为本、注重挖掘潜力、有性格、有实绩、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2.公正公平:依据客观标准,重视竞技环节,确立公平公正的选拔标准,坚决杜绝一切与人事有关的不正之风。

3.激励机制:通过制定激励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国企的竞争力,创造更多的价值。

4.兼顾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选拔方案,既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又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晋升制度:建立完善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晋升机制,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以及个人绩效、职业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考核和晋升。

三、选拔程序1.岗位需求分析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管理需要,对中层管理岗位进行分析,确定人员需求。

2.人才选拔与申请企业内部发布中层管理岗位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内部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推荐;对没有内部人员适合的岗位进行外部招聘。

3.考核与面试面试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宽广的视野和高度的情商。

以面试、绩效考核、能力测评等多维度手段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选拔具有岗位职能所需的管理能力、协作能力、判断力和应变能力的人才。

4.建立备选名单根据面试和绩效考核结果,将合格的人才列入备选名单,并与上级主管沟通确认。

5.任职与培训根据人才选择及上级主管意见,向候选人发出录用通知,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打磨和培训,发挥其最大潜力,成就企业与自身之长。

四、选拔标准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有良好的社会健康心态。

2.业绩突出:业绩口碑好,工作出色,实现量化目标、创造高额利润。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___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___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___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1.本部门内部产生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四、程序(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__通知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①参会人员。

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___。

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

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___。

(二)总公司考察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___,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2.形成___。

(四)任前谈话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___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在公示期间___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

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一: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
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
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
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
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
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
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2.1组织谈话
2.2任前公示
2.3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3.1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
3.2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
3.5民主测评
3.6组织考察
3.7党总支讨论决定
3.8组织谈话
3.9任前公示
3.10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3、如果确定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由党总支联合综合管理部制定公开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公司党总支及总经理办公会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内容:
选拔原则、竞聘职位、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笔试面试人员、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5、根据中干职位的层次、业务技能需求、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在合理范围内发布公告。

6、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7、公司党总支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2根据笔试成绩和参与笔试人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评和打分。

3.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应试者的思想理念及对任职后工作的设想。

3.2面试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和招聘职位工作的
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该职位代表等人员组成,同时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3.3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

3.4面试前应党总支应组织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要求培训。

3.5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4、笔试、面试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三)民主测评
1、对竞争上岗人员应当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

2、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应由竞聘职位工作相关联的工作人员组成。

3、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由公司党总支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

4、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5、民主测评分数和笔试、面试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
计入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和入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2、公司党总支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

考察中,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公司内部进行预告。

4、考察采取听取述职、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5、公司党总支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拟任人选初步方案。

(五)决定任用
1、公司党总支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由公司党总支和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2、然后组织进行选拔任用公示。

3、对竞聘任用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或不适合的,免去试任职务,结合前期试用前期岗位安排工作。

4、同时,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公司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选拔竞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2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1.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组织讨论情况等。

1.4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1.5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1.6参加考察人员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1.7对干部竞聘工作要加强监督。

必要时,成立由纪检监员、检察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干部竞聘工作进行监督。

2、日常工作中的干部队伍监督
党总支牵头,应加强对在职干部的履职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提升队伍的整体经营管理能力。

篇二: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三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第四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选拔的程序
第五条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党委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3名后备考察人选。

(四)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个别酝酿,各岗位从后备考察人选中确定1名考察对象,名单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审定。

(五)党委组织进行考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