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团委学生干部换届选举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青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委员会关于团委学生干部换届选举办法

共青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委员会2011——2012学年学生干部任期已满,为了增强我校团委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更好的为广大团学青年服务,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根据《团章》和有关文件精神规定,进行推荐和选拔2011——2012学年学生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做好学生干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各项团学工作的有序性和延续性,特成立共青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换届选举委员会,机构设置及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赵祖伟

副主任:段冬冬郝怡杰

委员会组成人员:校团委现任学生干部

二、本次校团委学生干部推荐选拔工作面向全校2010级、2011级学生,参加推荐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洞察力。

(2)有较强的政治理论修养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3)在籍党员或团员,按时缴纳党费、团费,履行党员、团员义务。

(4)正部级仅限2010级、2011级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非毕

业班学生。

(5)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意识。

(7)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8)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9)群众威信高,在团员中享有良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团员利益,反映广大团员心声。

(10)学习成绩较好。

(11)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12)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设备。

(13)在校团委,各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及院系学生会、班委等部门任职期间,无较大工作失误者。

(14)被推荐人对相应职位有充分的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施政纲领。

(15)参加正部级竞选的,须担任过校团委、校学生会正部长、副部长、干事等职务,或担任过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副部级以上职务。(团支书及班长参照副部级对待)

(16)竞选团委书记助理者要求是2010级以上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非毕业班学生,曾担任校团委、校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或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职务。

(17)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

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本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推荐选拔的职务有:

(一)书记助理三名

(二)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组织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广播站站长一名,副站长两名

青年工作室室长一名,副室长两名,技术指导一名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

辩论队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

国旗护卫队指导员一名,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

四、操作步骤:

1、报名(6月6日~6月7日):报名的同学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校团委办公室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共青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换届选举参选人报名表》,填完后交院系分团委,由院系分团委根据报名条件和考核标准严格考察,并于6月7日12点前把报名表统一上交校团委。

2、资格审查:由共青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换届选举委员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综合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群众基础等方面,按照共青团干部政治坚定、学习刻苦、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标准和要求,严格考察,并与6月7日公布

参加初试学生名单。

3、第一阶段——广播站,青年工作室,青年志愿者协会,

辩论队,国旗护卫队换届选举阶段(6月8日):参选人于6月8日参加面试考核和竞选演说,换届选举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严格考核打分,确定复试人员名单,由换届委员会主任进行再次审核以确定最终干部人选。

4、第二阶段——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选举阶段(6月

11日):参选人于6月11日参加面试考核和竞选演说,换届选举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严格考核打分,确定复试人员名单,由换届委员会主任进行再次审核以确定最终干部人选。

5、第三阶段——书记助理选举阶段(6月11日):参照第

二阶段选举办法。

6、审批:根据换届委员会面试结果,综合参选人实际情

况,在征求其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各部人选,并报校党委审批。

7、任命:报经学校党委审批后,由校团委发文任命,并

组织填写学生干部档案。其中所有被任命的学生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五、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规则及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校团

委。

共青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