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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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由项目部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项目部是本项目的主体。

秉承"优质、高效、节约、创新、廉洁"的方针,科学化、规范化地完成各项工程。

第二章设计第四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成果负责。

各单位移交给指挥部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由工程部接收。

第五条工程部接到各单位移交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成果及图纸进行审核。

第六条设计单位如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低劣,工程部可将设计施工图纸退给各单位。

对于图纸存在的问题,由工程部与各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协商,共同提出整改意见。

凡涉及设计原则变更应报指挥部领导审批。

第七条由于设计变更需增加的设计,由工程部提出技术要求,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图会审。

设计单位应当就施工图及设计文件作出详细说明。

工程部负责会审总结,并将结果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第三章工程监理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须经过招标产生,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

第十条不得将监理任务委托给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给单位,存在隶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编制监理大纲,报指挥部审定。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监理合同,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驻现场,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

未经监理工程师(2名)签字确认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十三条本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职权迫使监理工程师认可其本不同意的材料或工序。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项目管理;(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四)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范围及分类第四条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一)基本建设项目;(二)技术改造项目;(三)其他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项目分类:(一)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二)按投资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三)按工程类型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经理职责:(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计划;(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三)组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五)组织实施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

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一)计划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下达和监督检查;(二)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结算;(三)质量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四)安全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五)物资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和供应。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第九条工程项目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二)项目审批;(三)工程设计;(四)施工招标;(五)施工监理;(六)工程验收;(七)工程结算。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章工程项目监督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监督实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民营、个体等所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交付、运行、维修等全过程管理。

三、项目管理规划1.项目组织机构的建立在项目启动前,需要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由投资人或委托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组成。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参加专业考试合格。

2.项目管理计划的制定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时,需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工程进度、风险评估等因素,制定详细的管理流程和工作任务分配,并确定管理人员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3.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定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

四、招投标管理1.招标文件制定编制招标文件时,需选定采购方式,明确投标条件和限制性因素,准确描述工程需求,确定招标范围和标书开放的地点、时间等。

2.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需明确招标单位、采购方式、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标书递交地点、截止时间等。

3.投标人资格审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详细审查。

审查结果需按规定在公告栏或招标网站上公示。

4.标书评审评审标书时,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需经过公示和公证。

五、设计管理1.设计机构的选择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要求等条件,选择有关部门或设计机构。

设计机构需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从业经验。

2.设计方案的评审评审设计方案,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公告通知设计机构作出相应修改或说明。

3.设计变更如需进行设计变更,需通过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后,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未经审查确认或未经批准实施的设计变更,其后果由各自承担。

六、施工管理1.施工准备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_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_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科学决策,高效实施;(四)以人为本,注重环保。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成本等;(三)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包括监理机构设置、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质量等;(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包括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五)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四)加强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五)加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其次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依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托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询问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进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平安卫生和能源节省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支配等。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第五条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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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旨在规范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程序,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并为项目部考核提供依据。

第四条实施办法应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部《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第六条根据管委会安排配合规划建设科管理的建设项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立项按照园区规划和管委会年度建设计划将建设项目报发改局备案或立项审批。

(2)勘察设计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机构派员现场勘察,必要时要做地质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做施工图设计。

(3)图纸审查将设计方案报管委会对其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定,再报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对其设计的合法性、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

(4)造价预算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预算机构按照设计图纸核出工程量清单并对工程的造价做出预算。

(5)造价审定将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包括光盘)报财政局评审。

(6)工程报建附有关资料报建设局批准。

(7)工程招标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

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

做好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参与和配合代理公司抓好招投标工作全过程。

(8)签订合同根据《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内容签订工程合同。

(9)技术交底由甲方会同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根据施工场地的地质状况和设计情况为施工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工作。

(10)施工放线配合施工方按照设计的坐标点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11)质量检测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实行检验检测,对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钢材、混凝土等要监督施工方对原材料和配合比、强度等都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对钢结构要进行探伤试验,公路工程要进行弯沉试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2)监督管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和工程的进度实行全面管理。

(13)竣工验收会同本工程的甲方、乙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对竣工的工程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地方要组织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

(14)工程决算及审计做好工程量和工程款的决算,并报审计局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15)工程保修在工程保修期内注意巡查,如果发现有问题,要督促施工方按时保修。

第七条公司项目部实施的建设项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受公司经理委托参与工程投标承揽建设工程和承接管委会指定和发包工程,签订施工合同。

(2)组建施工队伍、完善施工制度。

对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等落实好工作职责。

制定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操作、质量检验和目标管理等制度。

(3)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到场后为甲方报告开工情况。

(4)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工程建设。

采取措施抓好调度,确保按质按期完工。

(5)工程竣工后及时报甲方组织验收。

(6)做好工程量核对,完善装订工程资料并进行工程决算。

三、工程施工管理措施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1、做好工程材料的控制工作,工程一般所涉及材料的规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使用材料要有生产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送检实验报告等。

2、严格三检制度(自检互检、班组检查、专职人员检查)。

3、要建立施工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坚持送检制度。

对工程要使用的沙石、水泥、钢材等材料和配合比及混凝土试块要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送指定的实验机构检测。

5、工程竣工后,要收集一套工程资料原件交回公司归档。

资料内容如下: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工程隐蔽检验记录工程签证单施工记录:蓄水试验记录、绝缘测试记录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图。

第九条安全施工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构架,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要用具。

2、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编制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3、针对高危环境,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机械工)要有上岗证及培训记录。

5、为高危作业工人购买工程意外伤害险。

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保险单原件交公司存档一份、备查。

6、对新入场人人员实行安全教育制度,对教育内容要造册登记,安全交底人和接受人要签字备查。

7、制定安全检查与验收制度。

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特别是对高危作业环境,检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文明施工、安全标识、施工用电、防火安全、工人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名、现场业务往来函记录等。

9、重要防护用品要有专人管理,专人发放。

10、消防设施的设置(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及砂子等)及消防通道的布置要规范,并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区域外围整洁;2、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施工通道畅通、工完、料尽、场地清;3、安全防护及标识齐全;4、成品保护到位;5、管理制度化;第十一条工期进度管理1、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编制工期目标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然后对总工期目标进行分解,编制网络进度计划图或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

2、为了保证总体进度计划的实现,施工中还要编制每月、每周作业计划,实行大节点、细控制。

层层目标分解,及时纠正进度偏差,以日作业计划保证周作业计划,以周计划保证月计划,月计划保证总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3、为了保证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必要时在施工组织上要采取增加作业班组、夜间加班等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进度的实现。

第十二条材料成本核算管理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

不管工程大小都要认真核算,精心协调。

材料购进前要考察市场行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廉价快捷,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在工序安排上要精心组织,有条不紊。

杜绝拖工、窝工和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四、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负责工程项目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直至验收交工,以及签证结算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工程周、月及年度施工计划,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负责。

3、制定安全技术生产措施,负责编制项目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劳保用品、资金等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施工现场布置规划,包括供水、供电、加工场地、库房和办公休息区域等协调工作,解决工地一切协调问题。

5、组织项目实施人员进行施工图纸自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技术解答。

在施工中进行各工序书面技术交底,参加各工序的检验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工作。

6、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相关制度,与管委会或建设、设计、监理、总分包等单位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积极配合完成监理、质量监督和消防等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

7、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项目预算、成本管理。

审定月度成本分析报表,对各项工程资金的回收、开支进行有效控制。

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8、负责向监理、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各种现场签证、工程款项结算,以及作好现场原始签证记录,充分完成工程索赔事宜9、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所有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完善、报验和移交等工作。

10、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制作和报审,参与竣工验收至合格,完善竣工后的工程保修和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

第十四条预算员岗位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生产施工全过程的经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规定,加强业务学习。

2、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经营管理措施与相关台帐。

3、负责签定与施工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加工定做,对进场材料数量、质量把关。

4、负责编制各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款、设备物资款及材料款的台帐与款项的结算表册。

5、负责同甲方办理因设计变更发生费用款项的确认手续。

负责编制工程预算、洽商变更及工程结算和工程索赔资料的收集、汇总。

6、负责向因甲方原因给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费用索赔数额商洽工作。

7、负责施工成本、人工成本控制与使用,制定措施降低成本。

8、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的成本使用分析会与经济状况分析会9、负责项目部统计报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与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员岗位职责1、施工员作为长驻工地代表,直接对项目部经理负责,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抓好生产进度,对施工质量负责;2、遵守施工材料质量制度,严格监督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3、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项目部经理安排好每天的生产工作,对班组成员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

4、按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配合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对因设计或其它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和工期变更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部署。

6、每周填写上报各种报表,并作好人员的考勤及施工工作记录填写施工日志。

7、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8、填写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报表、工程进度表、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施工责任人签到表、工程领料单等进行核对、整理、收集,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9、完成项目部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十六条技术员岗位职责1、熟悉设计图纸,参加会审、设计交底,负责办理设计变更洽商,编制施工方案。

2、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编制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负责试验工作审核确认,做好对试验工的交底工作,负责检查施工现场计量、环保工作。

4、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文明施工检查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5、积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

6、协助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完成工程的报验、资料的汇集等工作,。

7.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分包单位的计量管理业务,完成技术质量管理部下达的计量工作任务。

8.定期核查在用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9.负责本单位的检测数据的统一上报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和评审。

第十七条测量员岗位职责:1、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保证仪器准确无误。

2、熟悉施工图纸、标高、坐标、轴线数据,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严格遵循测量规范及操作规程,填写好测量工作表格,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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