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
民法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二人系邻居,甲有一套闲置的房屋,乙计划租用该房屋用于经营一家小商店。
双方于2018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3000元,乙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共计9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有权优先续租。
2019年3月,乙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房屋的墙壁出现了严重的裂缝,且存在漏水现象。
乙立即通知甲,要求甲进行维修。
甲以房屋为老旧房屋,维修费用过高为由,拒绝承担维修责任。
乙遂停止支付租金,并提出解除合同。
甲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例争议焦点1. 甲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2. 乙是否有权解除合同?3. 租赁合同解除后,乙应否退还部分租金?三、案例分析(一)甲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保证其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
因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约定目的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作为出租人,其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裂缝和漏水现象,已影响乙的正常经营。
因此,甲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二)乙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约定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未能履行维修义务,导致乙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目的。
因此,乙有权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解除后,乙应否退还部分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已经支付的租金。
”在本案中,乙已经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共计9000元。
由于合同解除,乙有权要求甲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作为出租人,未能保证房屋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构成违约。
乙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据此,法院判决:1. 甲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立即对房屋进行维修;2. 乙有权解除合同;3. 甲退还乙已支付的租金9000元。
民法的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某市居民,张三,男,45岁,某市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的员工。
被告(乙):某市某房地产公司。
案件事实:2018年5月,原告张三在乙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某日,乙公司经理李某向张三透露,公司即将推出一套位于市中心的精装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1.2万元。
李某表示,由于这套住宅地处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且房屋装修精美,预计会受到市场欢迎。
张三听后,对这套住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2018年6月,乙公司正式推出该套住宅,并向张三出示了房屋的销售合同。
张三认为该套住宅符合自己的需求,遂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套住宅,总价为144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三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按月向乙公司支付了剩余房款。
2019年1月,张三入住该套住宅。
入住后不久,张三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墙壁裂缝、地板翘起、门窗密封不严等。
张三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但乙公司以房屋质量问题为施工方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019年4月,张三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房屋质量问题责任,并赔偿因其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法律关系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原告张三与被告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案中,乙公司作为出卖人,张三作为买受人,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形成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2. 侵权法律关系原告张三在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房屋质量保证义务,导致张三遭受了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张三遭受房屋质量问题,侵犯了张三的合法权益,形成了侵权法律关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关系原告张三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各项权益。
分析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位于某市的一处商业用房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五年。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公司使用。
然而,在租赁期满后,乙公司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租金?2.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乙公司在租赁期满后拒绝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行为。
因此,乙公司应当支付租金。
2.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因此,乙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
四、法院判决根据上述分析,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租金及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 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行为。
3.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如发生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2篇一、案例背景甲、乙两公司系同行业竞争对手。
民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某(原告)与王某(被告)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王某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若李某在租赁期间违反合同规定,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2019年3月,李某在未经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张某,并收取了张某的租金。
王某得知此事后,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要求李某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李某则辩称,其转租行为是为了解决家庭住房困难,且已提前告知了王某,王某不应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构成违约?2. 王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三、案例分析1. 李某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转租。
”本案中,李某在未经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张某,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2. 王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出租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合同:(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二)承租人擅自转租的;(三)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或者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李某擅自转租房屋,符合上述规定,王某有权解除合同。
关于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王某有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租赁期间擅自转租房屋,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据此,法院判决:1. 解除李某与王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2. 李某支付王某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五、案例启示1. 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2.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3.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转租、改变租赁物用途等,以免造成违约。
法律民法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甲与被告乙系邻居,甲在自家的院落内种植了一片果树,果实累累,吸引了周围居民的喜爱。
然而,在果实成熟之际,乙却以影响其采光为由,要求甲砍伐果树。
甲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乙遂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砍伐果树,并赔偿因其影响采光所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事实1. 甲在自家院落内种植果树,果树位于甲的北面,乙的南面。
2. 甲种植的果树高度约为5米,树冠直径约为4米。
3. 乙居住在甲的东侧,其房屋的南侧与甲的果树相邻。
4. 乙称,甲的果树严重影响了其采光,尤其在白天,阳光无法照进其家中。
5. 甲称,其已尽到管理义务,且果树种植位置合法,并未侵犯乙的权益。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甲种植果树的行为是否合法?2. 甲的果树是否侵犯了乙的采光权?3. 若甲的果树侵犯了乙的采光权,乙是否可以要求甲砍伐果树并赔偿损失?四、案例分析1. 甲种植果树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对其使用的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甲在其院落内种植果树,并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甲种植果树的行为合法。
2. 甲的果树是否侵犯了乙的采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相邻权利人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不得相互妨碍。
一方因使用自己的土地、建筑物等设施,对相邻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排除。
”在本案中,甲的果树并未对乙的采光造成实质性损害,乙的房屋南侧与甲的果树相邻,且甲的果树高度和树冠直径并未超过合理范围。
因此,甲的果树并未侵犯乙的采光权。
3. 若甲的果树侵犯了乙的采光权,乙是否可以要求甲砍伐果树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相邻权利人之间,因土地、建筑物、设施的使用、收益、处分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甲的果树并未侵犯乙的采光权,因此乙无权要求甲砍伐果树并赔偿损失。
民法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中心开发了一处住宅项目,名为“城市之光”。
该项目自开盘以来,吸引了大量购房者。
甲某(以下简称“原告”)于2018年10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项目的一套住宅。
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并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然而,由于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导致房屋交付时间一拖再拖。
至2020年6月,开发商仍未将房屋交付给原告。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延迟交付房屋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事实1. 合同签订情况:原告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了房屋的交付时间、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
2. 房屋交付延迟:由于房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3. 原告损失:原告因房屋交付延迟,导致其无法按原计划入住,同时增加了租房费用、装修费用等。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原告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原告因房屋交付延迟,遭受了租房费用、装修费用等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民法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市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2.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3. 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
因此,甲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
2.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拒绝支付货款的原因,因此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发出书面催款通知,要求乙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货款。
如果乙公司仍未支付,甲公司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2)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可以在乙公司违约的情况下,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案例分析报告民法(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民事侵权责任引发的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邻居,双方因房屋相邻问题产生矛盾。
李某的房屋墙壁因年久失修,导致墙体裂缝,部分墙体脱落。
张某认为李某的房屋安全隐患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安全,遂要求李某进行维修。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李某辩称: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系自然老化,并非李某故意或过失导致,李某已经尽力进行维修,但效果不佳。
2. 被告张某辩称: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张某多次要求李某进行维修,但李某拒绝维修,导致张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3. 证人证言:邻居王某证实,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现象已经存在多年,李某曾多次进行维修,但效果不佳。
4. 法院调查:经法院调查,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确实存在,且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 被告李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法院如何确定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1. 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具有过错。
本案中,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李某的行为符合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 被告李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法院如何确定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民事侵权责任时,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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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该赠予行为不合法,属无效民事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 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规定,丈夫何某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私 自赠给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赵某应享有的 财产份额,该赠与未得到妻子赵某同(1)本案涉及的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民 事责任。 (2)该案的民事责任应由张山和李文 田共同承担责任。因为张山是狗的管理人, 李文田作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因监管不力, 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7、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 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 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 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 车上。出租车司机丁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 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 此字画。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 便上门向戊索要。 请问: 请问:(1)该字画是否仍应归甲所有? (2)乙将该字画赠送给丙,丙能否拥有该字画得所有权? (3)出租车司机丁将该字画私藏,能否取得该字画的所有 权? (4)戊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能否获得该字画的所有 权?
民法案例分析
1、李某,十六周岁。一天,她到工艺美术 公司以1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她 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 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 货。而李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 力的社会青年,她表示不愿退货。问:李 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 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第一、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 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条第1款又规定,“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某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已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 活来源,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因而这项买卖行为 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和57条的规定,李某的买卖行 为符合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从成立时起具有 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 更或解除;根据民法通则第70条规定,李某父母所陈述的 理由不足。本案中,李某父母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 规定。李某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 其父母以她未成年,未征得家长同意为由,是不符合法律 规定的。
是否有效?为什么 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1)无效。 (2)尽管出版社与译者所签订的这份合同, 从形式上看没有问题,但由于其内容是翻 译一本淫秽小说,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政策, 违背了社会公德,危害了社会利益。
4、张某委托小刘帮自己买一辆合适的旧摩托车。几 天后,小刘以7000元的价格买来一辆嘉陵摩托车 给张某,但车太旧,公里数太高,顶多值4000元。 后张某经打听,得知小刘给其买的摩托车是刘的 小舅子早就想卖的,俩人一起做手脚坑张某。张 某要小刘将车退掉,但小刘以生意已成交且其小 舅子不同意退为由加以拒绝。 问题:张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问题:张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答案(1)该字画不应归甲所有。 (2)乙对该字画没有处分权,因此乙将该 字画赠送给丙,是无效行为,丙不能拥有 该字画得所有权。 (3)出租车司机丁不应将该字画私藏,而 应交还给失主,因此不能取得该字画的所 有权。 (4)戊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获得该 字画的所有权。
8、何某因业务需要经常去珠海,2003年在珠海买了 套房子。在珠海,何某与歌厅小姐张某往来密切, 后发展在一起姘居。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何 某于2005年年初背着妻子赵某将在珠海的房子赠 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赵某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所房子。
答案:这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可撤销民事行 为,处理的方法是支持张某的请求,刘某 收回该画,退还张某画款
11、在县城向B借了人民币2万元后,装入手提包交 在县城向B借了人民币2万元后, 在县城向 携带保管。 给乘搭其摩托车回家的 C 携带保管。当行至车站 此时, 时,遇见 D。A 回头对 C 说,要付款给 D。此时, 停车离去一会。然后, 刚好有人叫 A ,A停车离去一会。然后,A 继续 送回家,分手时, 开车将 C 送回家,分手时,双方均未提手提包及 万元的事。事过5个月, 发现2万元落空, 2万元的事。事过5个月,A 发现2万元落空,向 C 查询未果, 说当时按A的意思把这2 和 D 查询未果,C 说当时按A的意思把这2万元给 则称那天根本没去过车站。一个月后, 了 D,D则称那天根本没去过车站。一个月后,A 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人民法院起诉。 谁应对这2万元的下落负责? 问:谁应对这2万元的下落负责?
答案:(1)甲平时砸坏别人东西应由其监护 人赔偿。因为《民法通则》规定,被监护 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责任。 (2)对大厦的损害,应当由乙承担赔偿责 任。因为乙是有过错的第三人。
6、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 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 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 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 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 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 500 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 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 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 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 请问:(1)本案涉及的是哪一类民事责任? 请问: (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12、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 20 万元用于买房,有借 条为证。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此时 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 的收入,而且举了不少外债。为了躲避债权人的 讨债,甲干脆将购买的房子过户到了其姐姐的名 下。当乙向甲讨要自己的 20 万元时,甲承认这 笔债务,但声称无能力偿还。 问: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实现自己的债权?为 什么?
答案:乙能实现自己的债权。 乙可以向法院 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来实现 自己的债权 。甲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甲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 甲转让财产 的行为是无效的。
(2)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 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 我国《民法通则》 条规定: 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 会公序良俗原则。 会公序良俗原则。 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 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 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 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赠与行 为无效,将房屋收回。 为无效,将房屋收回。
答案: (1)双方买卖有效。 (2)张某已有十七岁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是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并且张某患精神分裂症是在其购 买彩电之后。
3、大学青年教师某甲与校出版社签订了一份约稿合同,某 甲将一本外国小说译成中文,出版社负责出版。合同中明 文规定:如果译稿达到出版水平,由于出版社的原因不能 与译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要向译者支付稿酬的40%, 并将译稿归还译者。若将译稿损坏或丢失,要赔偿译者经 济损失若干元。合同签订后,某甲如期完成了全书。译稿 交出版社后,出版社很满意。可是在印制期间,上级行政 主管部门发现此书中有大量淫秽色情描写,故作出了禁止 该书出版发行的决定。销毁了纸型和半成品,并没收了译 稿。某甲听说后,向出版社提出,译书是出版社主动约稿 的。就是不出,出版社也应该给他约定的40%的稿酬。并 要求把稿子退还他。出版社的领导研究后答复说,由于出 了这本坏书,社里的前任领导被撤职了。因此有没有合同 他们不管,钱绝对不能给,否则人家会说他们鼓励出黄书。 某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他主张:此书适不适 合出版,那是出版社的事。书是出版社约他译的。既然他 如约译完了书稿,也达到了合同要求的水平,就是不出版, 出版社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事,付给他40%的稿酬,并将 译稿退还。请问:本案中 双方所签订的合同 请问: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合同
答案:甲的诉讼未过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 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期间为 1 年,这 1 年期 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 起算。因甲多次找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1 年期间从 2004 年 4 月 起算,未过诉讼时效。
10、刘某卖给张某一幅名画家的画。过了两 天,张某发现这幅画实际上不是原版画, 而是精巧的复制品,便请求刘某将画收回, 归还已付的款项。但刘某拒绝张某请求, 认为他自己向最近才死的邻居买这幅画时 也是当作原版画买来的。双方争执不下, 诉至法院。 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应如何 处理?
答案 (1)应该由小刘和他的小舅子共同承担民 事责任。 (2)因为:滥用代理权属于无效民事法律 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代理人和第三人 负连带责任,赔偿被代理人所受损失。本 案小刘的行为属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 通,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故小刘和他的小 舅子应共同向张某承担民事责任。
5、某日9岁的甲在路边拿足球玩耍,20岁的乙对甲 说,你要是能将足球踢到对面的大厦的门上,我 就请你吃麦当劳,要是踢不到,我就打你。甲立 即使劲踢球,结果将足球踢到了大厦门上,并将 门上的玻璃打碎。 请问:(1)甲平时砸坏别人东西应由谁赔偿?为 请问: 什么? (2)对大厦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1 从事实上来讲, 把钱给了C 答案:(1)从事实上来讲,A把钱给了C,C也承认,但C称 :( 也承认, 把钱给了D 钱不在A手中, 手中。 把钱给了D。钱不在A手中,在C或D手中。 从法律关系看, 形成了管理合同关系, (2)从法律关系看,A与C 形成了管理合同关系,C 有义务把钱交回给A 有权利向C要回钱。 有义务把钱交回给A,A有权利向C要回钱。 (3)A与C代为转交钱的代理关系不成立,在A委托不 代为转交钱的代理关系不成立, 明的情况下, 不应接受委托;即使接受了委托代A 明的情况下,C不应接受委托;即使接受了委托代A转交钱 也应事后向A交代清楚,并提供相关证明。 给D,也应事后向A交代清楚,并提供相关证明。 (4)从证据上看,民诉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C 从证据上看,民诉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提出钱已交给D的主张,但没能提供有力的证据, 提出钱已交给D的主张,但没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故此主 张不能成立。 张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