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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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1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由显著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标志.
34全新发明――也称为开拓性发明,是一种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技术史上未曾有国先例.
35改进发明――是指对现有产品或方法提出的改进形成的技术方案.
36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7实质条件――一项发明创造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而获得法律的独占事实权保护.但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涉及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水平,是被称为实质条件或专利的新颖形,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者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
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2商品装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3厂商名称――又称商号,是用以表彰整个经营者的营业的,是经营者信誉的象征,它是由纯文字构成的.
4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者特征完全或者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认为因素.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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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信誉及其他无体财产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无体财产权。

2.知识产权法: 指调整因知识产品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指有知识产权法律规范调整的,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以一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4.专有性: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者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对同一项无体财产,不允许有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5.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体性2专有性3时间性4 地域性6.知识产权的性质:1)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一种私权;2)是一种无体财产权;3)知识产权具有某些人权的属性7.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鼓励和保护以智力创造为主的知识产品创新活动的原则,2知识产权法定原则,3 知识产权公开原则4.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原则。

8.知识产权法的功能:1)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 2)调动人们从事科研与文学创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与传播提供法律保障机制;4)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交流提供法律机制,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

9.知识产权的作用:1)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2)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国家竞争力的标志10.版权与作者权的比较:是不同国家对著作权的不同称谓………11.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比较:。

12.著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13.著作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邻接权:作品传播者在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录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15.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16.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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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名词解释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简称IP)是指人们在创造、发明和创新活动中所形成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分为四个主要领域:专利(Patent)、商标(Trademark)、著作权(Copyright)和商业秘密(Trade Secret)。

1. 专利(Patent)专利是对发明的一种独占权利,它是通过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人在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

专利权授予发明人对其发明的独占使用权,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制造、使用、销售或引进该发明。

专利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

2. 商标(Trademark)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可以是字、标志、设计、符号等。

商标的主要作用是保护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认知和识别,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识,以免产生混淆。

商标的保护期限可以无限期延续,只要注册人继续使用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3. 著作权(Copyright)著作权是保护文学、艺术和学术作品的法律权利,包括文学、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软件等作品。

著作权授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独占使用权,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复制、传播、展示或修改该作品。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作者终生加70年。

4. 商业秘密(Trade Secret)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商业价值且有必要保密的信息,如技术、工艺、经营模式、客户列表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通过保持信息的机密性来实现,不需要进行专门的注册申请。

权利人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如签署保密协议、限制知识的内部流动,以防止信息被泄露。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促进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和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在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国际上有许多组织和协议致力于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

总结:知识产权是保护知识和创新成果的法律制度,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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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2、商标专用权:也可称为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3、产品发明:4、发表权:是5、反不正当竞争:6、表演者权:是指演员和演出单位对其表演活动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

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的区域内都具有较高的影响;③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异并且有稳定性;④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销售量大。

9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具有显著特征的人为标记。

其作用有:①商品来源的标示作用;②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③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④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

10商标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禁止权是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的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的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申请,经主机关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管理;③有利于敦促商品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册商标争议的条件:①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②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必须先于1年内;④被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与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而且两者被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同一种类或类似;⑤争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属于商标注册不当的补正事由,也不得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商标管理: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注册、使用、印制和**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③有利于加强商标立法,完善商标法律制度14专利:是指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名词解释简答

名词解释简答

知识产权期末复习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出租权:是指著作权人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必要标的的除外。

3、汇编组品:是指将已有的文学艺术作品、科学作品或者其他材料等作为素材汇集起来,经过选择、取舍、设计、组合编排形成的作品。

4、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权,指作品的传播者享有的专有权利。

5、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公开表演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整理权和注释权等,其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权能或全部著作财产权,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地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行为。

6、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

7、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依法申请而原始取得或通过依法受让、继承等方式而继受取得的在一定期限内垄断实施一项发明创造的权利。

8、职务发明: 是指职工在履行职务中所完成的新发明、新设计,或者是在执行所在单位的指令中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9、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10、抵触申请: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技术已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11、地理标志:是指标明货物来源的成员的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区域或一个地方的标志。

12、联合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标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列商标。

13、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商标权是商标法的核心。

14、反向假冒:行为人在未经注册商标人同意的前提下,实施了更换其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然后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15、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假冒、虚伪表示、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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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名词解释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缩写为IPR)是指对于人们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独特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以下是对这些知识产权名词的详细解释:一、专利权(Patent)专利权是指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通常针对科技领域中的发明,如新的发明创造、产品制造方法和技术等。

获得专利权后,发明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进行独占,以保护其利益和促进创新进步。

二、商标权(Trademark)商标权是指企业拥有并保护其商标的独立权利。

商标是用于区别企业或其产品和服务的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标识等。

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的独特性和品牌形象,防止他人在同一类别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维护企业的商誉和市场竞争优势。

三、著作权(Copyright)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覆盖的创作作品包括文学、艺术、音乐、电影、软件等各个领域。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对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展览权和改编权等。

著作权的存在鼓励了文化创作和知识传播,保护了作者的创作权益。

四、商业秘密(Trade Secret)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掌握的非公开、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如技术知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在于保持其秘密性,限制其被不相关的人员获取和泄露。

商业秘密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竞争优势,因为只有拥有这些秘密信息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上保持一定的独特性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是对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其中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这些权利的存在和保护,促进了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和文化繁荣。

在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更加重要,以鼓励创新和发展。

知识产权的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的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的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含了各种形式的知识和创造,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商业标识、机密信息等。

知识产权的核心观念是保护创造者对其作品的独立性和利益,鼓励创新和创造力,并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知识产权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版权: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字、音乐、电影、艺术品、软件等。

版权保护的是具体的作品表达形式,而不是创意或思想本身。

2. 专利权:专利是指对新的发明、创造性的技术或产品的独占权。

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创新,确保发明者能够在一定时期内独占利益,以鼓励创新和投资风险。

3. 商标权:商标是一个标识,用于区别商家的产品和服务。

商标权保护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并防止他人误导消费者或抄袭商标。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像、图案或声音等。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企业拥有的机密信息,如客户名单、营销计划、技术数据等。

商业秘密权保护企业的机密信息,确保其保持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的作用很多。

首先,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新。

通过保护创造者的利益,他们可以获得回报,激励他们继续创新和探索。

其次,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保护创新和创造力,知识产权可以鼓励企业投资和创业,并带动经济增长。

另外,知识产权也有益于社会福利。

知识产权可以促进技术交流和转让,使得新的技术和知识能够广泛传播,造福更多人。

然而,知识产权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方面,一些人认为知识产权限制了知识和文化的共享,阻碍了创新和进步。

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过于倾向于发达国家,使他们难以获取和使用必要的技术和知识。

因此,建立公平、均衡的知识产权体系,既需要鼓励创新和保护创造者的利益,又要平衡社会和公众的利益。

这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通过制定适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和机制来实现。

知识产权考试名词解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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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对象,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

3、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因确认、保护和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5、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如民间剪纸、民间皮影、民歌等。

6、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为自动取得,即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

7、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8、继受主体,也称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

9、著作人身权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10、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11、著作财产权的性质明显不同于著作人身权,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

12、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1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出版者权。

14、所谓表演者是指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如演员、歌唱家、演奏者、舞蹈家、演出公司等。

15、音像制作者,是指将声音、形象或两者的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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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关于知识产权的一些专业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原始取得:是指产权的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财产权。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是指为电子计算机发挥功能并可运算出结果而由指令构成的集合体,即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雇佣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使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版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展览权:指公开陈列展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品。

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表演者的权利: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拥有的权利。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

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度。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使用以及其他以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关于知识产权的一些专业名词解释。

产品发明: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能以有形形式表现的各种制成
品或者产品。

方法发明:是指吧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者另一种物
品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所作出的实质性革新的
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
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
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进行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一种规则和方法。

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
与此相应的义务的人。

先发明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向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专利授权给最先完成发明创作的人的原则。

先申请原则:也称优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
的发明申请专利,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人的原则。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完成人,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
改进提出新技术方案的人。

设计人是指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职务发明创造:雇员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
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前是现有技术中所没有的,未被
公知公用的。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
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
积极效果。

专利申请的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及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申请阶段应
该共同遵守的准则。

初步审查,形式审查,格式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形式条件进行的审查。

早期公开:是指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形式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
尚未经过实质审查前进行放入公开。

实质审查:技术审查,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所进行的
审查。

制造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禁止他人未经其许
可制造相同或相似于专利产品的产品的垄断权。

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使用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及依照专利方
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权。

许诺销售:是为了促使销售的成立而在实际销售行为成立之前所为旨
在实现销售目的的行为。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占
性拥有许可方专利使用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使用供方技术的
一种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独家实施其
专利,而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但许可方仍保留自
己在该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专利,
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
专利的许可方式。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专利权
人的同意,直接允许申
关于知识产权的一些专业名词解释。

请人实施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

商标:是指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
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显著标记。

商品装潢:是指为宣传和美化商品而附加的装饰,其构成文字、图案、色彩、造型或其他组合。

商号:即企业名称中的特征部分。

集体商标:是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
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个具体商品或者服务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注册,而由注册人以外的人使用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
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颜色商标:是指由两种以上颜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但不包括单
一颜色。

固有显著性:是指一个标志由于其创造性或者正确选用而具有天然的
显著特征。

使用原则:商标创设后须实际使用于商业活动,商标仅基于商
标的使用事实而形成。

注册取得:是指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一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申请优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
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

优先权原则:是《巴黎公约》赋予其成员国国民申请工业产权时在申
请日期上的优先利益。

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的文件、手续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审查。

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

禁止权:即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

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对注册商标的专用许可权许可他
人行使。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对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所有。

续展: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延续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合理使用:是指他人在经营活动中以善意、正当的方式使用描述性商
标的,不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比较广告:是指使用人在广告中将自己的产品与商标所有人的产品相
媲美。

商标用尽:商标权利用尽,是指经商标所有人或其本人同意将带有商
标的产品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商标权人无权禁止。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其注
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
人所有。

注册商标的移转:是指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的商标权利转移。

淡化:减损、削弱著名商标识别性和显著能力的行为,而不管驰名商
标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或误解的可能性。

玷污:是指一个商标被用于某些服务或商品上或用于某种环境下,有
可能使该商标良好信誉被贬低、毁损。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
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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