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

2021年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
2021年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

二类疫苗接种公示栏(自费)

欧阳光明(2021.03.07)

表中所列疫苗均为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以外的疫苗即第二类疫苗,本着自愿接种的原则由受种者或监护人承担接种费用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说明:上述名称的疫苗可因制造工艺、含量、生产企业、品牌等不同可有不同价格和不同的使用方法等,应严格按照所使用疫苗的使用说明书执行接种操作等。价格发生变动时,市疾控中心及时更改。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第二类疫苗接种公示

表中所列疫苗均为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以外的疫苗即第二类疫苗,本着自愿接种的原则由受种者或监护疫苗名称预防疾病免疫程序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及处理 流感疫苗流行性感冒6-36月龄儿童,每年 需接种两剂次,一次 接种剂量0.25ml,二 次间隔4周。 成人及36月龄以上儿 童,每年只接种一次, 接种剂量0.5ml。 1、发热、患急性疾病及感冒者禁用。 2、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禁用。 3、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份, 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禁用。 4、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禁用。 本品可能在某些人中引起或轻或重的不良 反应。 局部反应:红、肿、痛、硬结。 全身反应:发热、头晕、寒颤、虚弱、出汗、 肌痛、关节痛、头痛、瘙痒、皮疹。 上述反应无需治疗,一般1~2天会自行消 失。 本品罕有休克、惊厥、一过性肾性脉管炎、 神经系统疾病等其它反应,如出现未提到的 不适感觉,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 水痘减毒活疫 苗水痘 ≥1岁人群1、有过敏史者禁用。 2、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 发热者禁用。 3、育龄妇女接种本疫苗后至少3个 月应避孕。 4、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 间隔一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注射后一般无局部反应,在6~18天时,少 数人可有短暂发热、轻微皮疹或疱疹。一般 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乙肝疫苗乙型肝炎0天、1月、6月各接 种1剂次 患有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 对酵母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接种后很少有不良反应,个别人可能有中、 低度发热或注射局部微痛,24小时内即自行 消失。 甲肝疫苗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18个月以 上接种一针,灭活疫 苗基础免疫一次, 6-12个月内加强免疫 一次。 身体不适,腋温超过37.5℃者 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过敏体质者 注射疫苗后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发热、局部 疼痛、红肿,一般24~48小时内自行缓解。 偶有皮疹出现,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 症治疗。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 型肝炎预防 1.母婴阻断:HbsAg 阳性母亲所生婴儿出 生24小时内注射本品 100IU 2.乙型肝炎预防:一 次注射量儿童为 100IU,成人为200IU, 必要时可间隔3~4周 再注射一次 3.意外感染者,立即 (最迟不超过7天) 按体重注射 8~10IU/kg,隔月再注 射1次。 1.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 重过敏史者 2.有抗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 者 一般无不良反应,少数人注射局部可能出现 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丹东市侨光社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166020

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卫发…2014?31号 ********卫生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杜绝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不规范行为,减少和避免群众误解及投诉,保证疫苗使用的安全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2014?34号文件、******?2014?123号文件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采购管理,确保疫苗质量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除一类疫苗外的其他疫苗,是预防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本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

种工作的需要,制定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向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获得批准后,再自行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采购。 本单位二类疫苗的进购必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二类疫苗进货合同,并索取相关文件备案,不得在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进购疫苗。同时将二类疫苗纳入单位药库管理,严禁以个人名义采购、接种二类疫苗,购买疫苗往来必须用单位转账支付,杜绝现金支付。 二类疫苗的运输和储存,必须严格在冷链要求下运行,以确保疫苗效价不受影响。 二、规范接种程序,确保安全有效 本单位要严格落实二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自费自愿”的原则。在二类疫苗与一类疫苗接种安排上,遵照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优先接种的原则,不允许用二类疫苗代替一类疫苗。要在严格掌握适应症、履行告知义务和知情同意、手续完善的情况下接种二类疫苗。 防疫专干不得诱导或强迫接种二类疫苗,严禁在受种对象或其监护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其接种二类疫苗。防疫专干在接种二类疫苗时,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相关费用,不得违规收费。防疫专干从即日起立即清点库存二类疫苗,登记造册后将剩余二类疫苗退回原购买单位,并确保与购买单位无经济纠纷。清点工作必须在本月10日之前完成。 防疫专干要严格接种报告,每半年将本单位接种二类疫苗的品种、受种人数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二类疫苗公示(2-2)

二类疫苗公示 疫苗种类接种对象接种剂次接种部位接种 途径 作用接种禁忌症可能发生的反应注意事项 价格 (元) 甲肝灭活疫苗12月龄以 上 2 上臂三角 肌附着处 肌内 注射 预防甲型 肝炎 1.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 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 经系统疾病者。 1.常见不良反应:疼痛,局部红 肿、一过性发热。 2.罕见不良反应:局部硬结、皮 疹。 3.极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皮 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 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慎用。 2.注射前充分摇匀。 3.疫苗瓶底有裂隙、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 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5.严防冻结。 甲乙肝联合疫苗儿童型 1-15岁; 成人型 16岁以上 3 上臂三角 肌 肌内 注射 预防甲型 肝炎和乙 型肝炎 1.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 经系统疾病者。 4.妊娠期妇女 1.常见不良反应:疼痛、触痛。 2.罕见不良反应:一过性发热、局 部红肿、硬结。 3.极罕见不良反应:局部无菌性化 胀、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过 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 1.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 体质者、哺乳期妇女慎用。 2.注射第一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 第二针。 3.不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接种。 4.注射前充分摇匀,疫苗瓶底有裂隙、标签不清或失效者、 疫苗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5.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6.严防冻结。 乙脑灭活疫苗6月龄以 上 4 上臂三角 肌附着处 皮下 注射 预防乙脑 1.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2.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 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4.妊娠期妇女。 1.常见不良反应:一过性发热。 2.罕见不良反应:严重发热。 3.极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皮 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 1.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 体质者慎用。 2.疫苗瓶底有裂隙、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 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严防冻结。 5.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 文案大全

儿童疫苗接种时间表一二类疫苗完整版

儿童疫苗接种时间表一 二类疫苗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儿童疫苗接种时间表 年龄接种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 出生24小时内 乙型肝炎疫苗(1)乙型病毒性肝炎 卡介苗结核病 1月龄乙型肝炎疫苗(2)乙型病毒性肝炎 2月龄脊髓灰质炎糖丸(1)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 3月龄 脊髓灰质炎糖丸(2)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 百白破疫苗(1)百日咳、白喉、破伤风4月龄 脊髓灰质炎糖丸(3)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 百白破疫苗(2)百日咳、白喉、破伤风5月龄百白破疫苗(3)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6月龄乙型肝炎疫苗(3)乙型病毒性肝炎 8月龄麻疹疫苗麻疹 岁 百白破疫苗(加强)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脊髓灰质炎糖丸(部分)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4岁脊髓灰质炎疫苗(加强)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 7岁 麻疹疫苗(加强)麻疹 白破二联疫苗(加强)白喉、破伤风 12岁卡介苗(加强,农村)结核病 注:括号中的数字是表示接种针(剂)次 计划内疫苗(一类疫苗) 计划内疫苗是国家规定纳入计划免疫,是从宝宝出生后必须进行接种的疫苗,属于免费疫苗。 接种时间接种疫苗次数 可预防的传染 病 出生时乙肝疫苗 第一 次 乙型病毒性肝 炎 卡介苗 第一 次 结核病 1月龄乙肝疫苗第二 次 乙型病毒性肝 炎 接种时 间 接种疫苗次数 可预防的传染 病 2岁 乙脑减毒疫苗 第二 次 流行性乙型脑 炎 甲肝疫苗(与前剂间 隔6-12个月) 第二 次 甲型病毒性肝 炎 3岁

计划外疫苗(二类疫苗) 除国家规定宝宝必须接种的疫苗外,其他需要接种的疫苗都属于推荐疫苗,也就是计划外疫苗,这些疫苗都是本着自费、自愿的原则,家长可以有选择性的给宝宝接种。

浙江省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统一格式内容

浙江省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统一格式内容 国家政策 ◆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第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规定受种的疫苗, 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吸附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和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受种对象为2006年1月1日后出生的麻疹复种儿童。 ◆第二类疫苗为自费疫苗,您自主决定是否接种,并承担相应的疫 苗和接种服务费用。 ◆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到当地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儿童入托、入学须查验预防接种证。

接种须知 ◆每次接种必须携带接种证,凭证登记接种,并妥善保管。 ◆接种前,您应当如实提供孩子的健康状况,如有接种禁忌症等也请 主动告知医生。 ◆接种后,请在候种室观察15~30分钟。 ◆接种后出现的一般反应多为一过性的,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如发 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或其他异常反应者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情况告知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禁忌症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本疫苗有明确过敏史; ◆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禁止接种活疫苗; ◆有严重心、肝、肾脏器的器质性病变(脊灰疫苗除外); ◆神经系统实质性病变禁止接种乙脑、流脑和百白破疫苗; ◆具体以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暂缓接种对象 ◆正在发热,特别是高热的儿童;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病期间; ◆严重营养不良;或近期使用过丙种球蛋白或免疫抑制剂等;

浙江省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 ▲本免疫程序中乙脑疫苗指减毒活疫苗,流脑疫苗基础免疫2针间隔不少于3个月;▲麻腮风受种对象为2006年1月1日后出生的麻疹复种儿童。

二类疫苗管理制度

二类疫苗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二类疫苗管理制度 二类疫苗相关管理制度 单位成立疫苗管理机构,制定相应制度。业务由业务主任、疫苗专干具体负责。 一:采购 接种单位应从有疫苗销售资质单位采购,每年应索要疫苗销售单位相关资质、销售人员 身份证明、销售人员委托书,二类疫苗备案表等资质并保存。 采购每月一次,采购计划由各分站列出,上报至总站,总站进行汇总,报业务主任和单 位负责人签字。采购的二类疫苗效期应大于现在时间三个月以上。 所采购疫苗由疫苗销售单位全程冷链配送到总站,总站专人核对疫苗数量、批号、效期 及盖有销售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发票、销售清单、冷链记录、生物制品批签发 合格证、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疫苗需要),并对相关证明保存,保存应超过疫苗效期三年。 对于通过验收的购入疫苗及时、准确登记。 二:存放 疫苗存放按照品种、批次不同进行存放,疫苗存放不得与冷链设备内壁接触,疫苗间留 有 1-2 厘米的空隙,疫苗存放环境温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温度记录要求每天两次,冷链设备 要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做好记录。 三:分发 总站向各分站调拨疫苗时要保证疫苗处于合理温度环境中,调拨人填写发放记录、冷链运 输记录并保存,全程配送是由疫苗专业冷链车配送。调拨人应主动向各分站发放同批次疫苗生 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冷链运输记录、进口药品通关单,各分站接收人员现场核实温度、疫苗 数量、批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相应资料相符,相符后签字接收,同时必须将相关资料按调拨日 期保管。发放疫苗原则为:先近效期,后远效期;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四:统计 每月各分站除提交下月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外,还有将本月使用完二类疫苗数量以及现有 二类疫苗库存数进行现场核查,上报到总站,由专人进行统计。年底,各分站与总站进行二类 疫苗核对,做到“帐、物、簿”相符。 五:损害赔偿 由于接种二类疫苗出现的异常接种反应所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总站协调二类疫苗销售 企业负责赔偿。 篇二: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制度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制度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 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采购计划 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

疫苗(二类)公示牌

二类疫苗公示牌 品种 适用对象 免疫程序 接种方法 预防疾病 禁忌症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基础免疫 加强免疫 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① 3月龄~6周岁儿童 3针:3月龄开始,每针间隔4~6周,每次0.5ml 1.5~2周岁加强1针(0.5ml)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或臀部外上1/4处肌内注射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患有严重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及注射白喉类毒素或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禁用. 注射后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可消退.局部可能有硬结,1~2月即可吸收. ⑴白喉类毒素制剂均为乳白色混悬液,含有吸附剂氢氧化铝.放置后有沉淀产生,使用时要充分摇匀.⑵制品曾经冻结,有摇不散的凝块不可使用.⑶成人严禁使用儿童用的白喉类毒素制剂.⑷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月可吸收,如需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⑸应备1:1000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 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减毒活疫苗② ≥1周岁 1针(0.5ml) 基础免疫4年后加强1针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麻疹,腮腺炎,风疹 ⑴妊娠期的妇女.⑵对新霉素过敏和鸡蛋有过敏史或类过敏史者. ⑶伴有发热的呼吸道疾病,活动性结核,血液病,恶病质和恶性肿瘤等.⑷原发性和继发性免疫缺陷病人或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⑸个人或家族有惊厥史和脑外伤史. 常见的接种反应是在注射部位出现短时间的灼烧感及刺痛,个别接种者可在接种疫苗5~12日出现发热(38.3℃或以上)或皮疹.罕见的包括一些轻度的局部反应,如红斑,硬结和触痛,喉痛及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极其罕见的有过敏反应,一过性的关节炎和关节痛 ⑴育龄期妇女在接种疫苗后3个月内应避免妊娠. ⑵疫苗为冻干制剂,使用前应用稀释液稀释,充分摇匀后方可使用.⑶M-M-RⅡ疫苗可于百白破疫苗混合制剂,脊髓灰质炎疫苗同时使用,但与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同时接种时,应使用不同的注射器和针头在不同的部位注射. 甲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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