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8•【字号】锡政办发[2013]244号•【施行日期】2013.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3〕24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确保无锡教育现代化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共建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协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总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优质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实施富有成效的教育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全面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教育发展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对照省定指标体系,2015年市及各市(县)区综合得分均达90分以上,率先建成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2020年市及各市(县)区综合得分均达95分以上,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90%。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12.21•【字号】苏教职〔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苏教职〔2015〕39号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财政局:实训基地是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实践的重要载体,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重要特征。
“十二五”以来,各级财政将实训基地建设作为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管理模式,建成了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显著提升了职业学校的办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实训基地管理运作不够科学先进,教学、生产、科研等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实训基地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实训基地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因此,不失时机地建设一批体现江苏特色、跻身国内一流、接轨国际水准的现代化实训基地,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的新期盼,是对江苏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新贡献。
为贯彻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现就推进各地加强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十三五”期间,按照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要求,遵循“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择优遴选、整体提升”工作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政府为主导、行业企业为支撑、学校为主体,全省重点支持建设300个左右高质量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对接职业岗位群和专业技术领域,管理科学,运行高效,实现“互联网+”,集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技能教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推广中心和创业孵化中心等于一体的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12.05•【字号】苏教职[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2〕35号)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江苏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重点建设一批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引领全省职业学校进一步深化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现就开展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设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重大意义“十一五”以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加大布局调整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和创建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办学能力显著增强。
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省已创建114所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立项建设58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门业务管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基本达到三星级以上办学标准。
但与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我省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仍有较大差距。
一是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与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二是职业教育仍然是整个教育事业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与江苏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教育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三是职业教育培养能力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新需求不相适应,职业教育吸引力有待增强。
因此,不失时机地建设一批体现江苏特色、跻身国内一流、接轨国际水准的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的新期盼,是对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新贡献,是江苏职业教育领跑全国职业教育的新任务。
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诠释[1]
![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诠释[1]](https://img.taocdn.com/s3/m/3fdbed6f1eb91a37f1115c98.png)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诠释》的通知苏教评〔2007〕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省教育评估院研究制定的《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诠释》,已经我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诠释》二○○七年十月八日主题词:教育现代化评估通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07年10月8日印发(请各校信息中心主任认真研读第八、第十二项主要指标诠释内容)附件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诠释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在园人数与4-6岁年龄组人口数之比)达90%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机构在园人数与4-6岁年龄组人口数之比,其分子与分母必须同口径,均指本地户籍人口。
非在籍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单独计算。
如本区县幼儿入园年龄组与标准不一致,可根据实际年龄组统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应按小学和初中分别计算。
小学巩固率是指某届小学毕业生人数与该届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初中巩固率是指某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与该届初一学生数的百分比。
两个百分比须分别达到99%以上。
非在籍学生单独计算,借读、转学、休学和辍学学生单独考察。
三、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是指初中毕业生中升入高一级学校的人数与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
高一级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全日制学校(含异地上学的)。
非在籍学生单独计算。
四、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19周岁人口进入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比例)达50%以上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是指19周岁人口进入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比例。
19周岁人口是指当年本地户籍人口。
升入全国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的人数是主要数据,接受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等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的人数单独统计。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为了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区域发展,提高经济竞争力,我国决定设立先行区示范区。
以下是针对该实施意见的一些建议和拓展。
1. 确定地理位置和范围:先行区示范区应选择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进行设立,以便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地理位置应该能够充分体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比如沿海地区或者内陆沿边地区。
2. 强化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先行区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其提供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在该区域投资和发展。
政府还应加强协调,解决先行区示范区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3. 建设创新平台:先行区示范区应该成为创新和科技发展的重要平台。
政府可以支持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创新孵化基地等,吸引国内外优秀的科技企业和创新团队落地发展。
同时,还应积极引进高端人才,为先行区示范区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支持先行区示范区的发展,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包括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提高先行区示范区的发展环境和效率。
5. 推动产业升级:先行区示范区应以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为目标。
政府可以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与传统产业的结合,推动先行区示范区的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6. 加强人才培养:为了支持先行区示范区的发展,政府应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教育和职业培训,吸引和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为先行区示范区的发展提供支持。
总之,通过设立先行区示范区,我们将加快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政府应加强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为先行区示范区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同时,还需加强各方的合作和协调,实现先行区示范区与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推动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9〕6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9〕6号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职业体验教育是指通过组织与职业相关的实践体验活动,发现、培养学生职业兴趣、职业认知、职业倾向,指导学生职业规划的教育行为。
职业体验教育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职业启蒙教育的重要方式。
开展职业体验教育,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推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基础教育开放,提升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实施水平,促进普职融通,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原则(一)以生为本。
职业体验教育以中小学生自身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既要让学生学习必要的职业知识和技能,更要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劳动观和人生观,培养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与能力、动手实践与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成为更好的自己。
(二)重在体验。
通过创设适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的真实职业情境和体验岗位,以课程与活动为载体,让学生直接参与体验过程,引导学生在体验中学习职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形成职业意识,提升职业素养,寻找适切的职业方向。
(三)安全规范。
坚持安全第一,将安全教育纳入各职业体验课程与活动中,培养学生的职业安全意识与能力。
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信息索引:360A02-02-2018-0013-1 生成日期:2018-11-14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字号:教政法〔2018〕17号信息类别:发展规划内容概述:教育部发布《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政法〔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标准对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教育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标准是可量化、可监督、可比较的规范,是配置资源、提高效率、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工具,是衡量工作质量、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尺度,是一种具有基础性、通用性的语言。
近年来,我国教育标准化工作不断加强,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标准,发挥了重要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同时,与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和教育现代化需求相比,教育标准化工作还存在制定标准不够科学规范、组织实施标准不够习惯经常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标准意识不强,标准观念尚未树立,还没有形成事事有标准、按标准办事的习惯;标准体系还不健全,标准供给还存在缺口,部分重点领域标准缺失;标准制定机制不完善,标准化工作的规范性还要进一步提高;标准质量还有待提高,动态调整机制不健全,部分标准存在老化问题;标准实施力度有待加大,实施机制还不完善;教育标准的国际影响力还不强,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等等。
进入新时代,我国教育事业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教育标准的重要性愈益凸显。
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引导我国教育总体水平逐步进入世界前列,必须增强标准意识和标准观念,形成按标准办事的习惯,提升运用标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可观察、可量化、可比较、可评估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07•【文号】教基厅函〔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要求,教育部组织开展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以下简称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工作,经各地推荐和专家审核,确定了一批示范区和示范校(名单详见附件)。
为做好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要将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作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途径,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省级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确保示范建设工作和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形成有效经验。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围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8号)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突出优势和特长,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在开发选修课程、推进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和完善办学质量评价等重点环节实现突破,创新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成果,在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变革、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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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法[2014]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10.21
【实施日期】2014.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苏教法〔2014〕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13年,我省启动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并确定首批22个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建成教育改革创新先导区、促进教育公平示范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区、教育开放合作引领区,走在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前列,为全省乃至全国实现教育现代化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二)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创新发展。
围绕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深化改革,力争在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提升质量,内涵发展。
借鉴先进经验,加强系统设计,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强化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示范引领,率先发展。
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率先、超前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建设进度要求。
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和示范借鉴意义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模式与经验。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全局与重点、公平与效率、规模与质量、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等关系,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切实增强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
对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位于苏南、苏中、苏北的示范区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8年前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80%,提前达到省定指标体系
要求,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建成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实施富有成效的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到2020年,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教育治理能力有效增强,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着力打造教育改革创新先导区
(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围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管办评分离,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三方新型关系,促进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
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减少各类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健全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完善县级统筹、县与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有条件的乡镇参与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的作用;建立完善市县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强化教育督导,建立相对独立的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完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形成良性的教育管理自我监控和完善机制。
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江苏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
(五)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
推进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通过建立校区、分校、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扶持薄弱学校,充分发挥优质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
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或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支持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完善促进民办
教育发展的金融、产权、社保等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等制度,推动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执行不同的收费政策,实行差异化的财政扶持和税费优惠制度,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六)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遵循教育规律,构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德育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发挥德育课程的主渠道作用,增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