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将流动性欠佳且未来现金流稳定的信贷资产进行分离重组形成一个资产池,并以信贷资产为基础,以获得未来资金收益或者变现收益为保证,在资本市场上以有价证券的形式进行发行和流通的过程,从而进行有效的融资。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存在综合确认法的实施难度较大、计量方法零散缺乏联系、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和报表合并依据不恰当等问题。提出简化金融资产的确认标准、补充新的会计计量方法、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机制等解决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的对策,使得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确认与计量进一步得以完善和规范。

标签:信贷资产;证券化;综合确认法

1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存在的问题

1.1 综合确认法的实施难度较大

由于综合确认法是在国际终止确认的基础上引入继续涉入法,使得会计确认的标准多样化,这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极高,而我国会计人员在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核算方面的实际操作经验相对缺乏,容易造成会计处理混乱,会计处理的可靠性降低。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涌现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形式的多样化,使得发起机构的继续涉入方式和种类不断发生变化,而相应的规定和准则只是笼统的原则性规定,无法做到规则化的完善,再加上继续涉入行为相对隐蔽和多样的特点,使得会计人员对信贷资产的实质性转移的把握较难,较难合理地进行会计核算。

1.2 计量方法零散缺乏联系

由于计量方法采用混合计量方法,运用到多种计量属性,比如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等。新的会计准则是运用例举法来阐述具体的计量方法,整个会计计量体系较为零散,内在联系较差。由于当今的会计计量准则是针对各类信贷资产的计量进行各自的详细规范,列举法虽然可以直观地为会计人员提供相应的金融资产的计量实例,可以较快地上手,但是对于准则中没有体现的信贷资产,准则中没有提供相应的职业判断依据,缺乏可循的理论和原理,使得整个计量体系缺乏联系且十分零散。再加上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的种类繁多和使用的金融工具不断更新,采用例举法无法满足资产证券化会计核算的需求,这种计量准则只会增加会计人员的依赖性,而无法有效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使得会计人员在新的会计核算问题面前手足无措。

1.3 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规定只对以抵押融资处理的信贷资产的信息进行披露,对于以“真实销售”处理的信贷资产的信息无须进行披露,而国际上,满足

浅析信贷资产证券化

2004年9月第7卷第3期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浅析信贷资产证券化 召尽跃 (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 【摘要】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在资本市场上处置未来一定期限的预期收入,使之立即变现,一次性取得大量现金。通常被证券化的是一些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降低金融风险,还具有促进扩大消费、发展住宅产业的功效,而且对于丰富中国的债券产品,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也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SP V信用增级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534(2004)03—0026—03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我国来说还是新鲜事物,尽管呼声很高,但缺乏实践经验,现有的法律体系尚难以对其形成全面的支持,这将成为我国推广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首要障碍。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及其必要性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观点借鉴于70年代美国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经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存量资产进行组合,对该组合产生的现金流进行结构重组,并依托该现金发行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过程。进行资产转化的公司称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发起人把持有各种流通性差的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售给特定的交易机构——特殊目的实体(s Pv),即金融资产的买方,再由交易组织以购买下的金融资产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撑证券(A B s),以收回购买资金①。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银行来说,是把分散的流动性较差的贷款,通过s P V发行证券金融市场上折价出售,从而将集中于银行的贷款风险转移出去,银行的资产质量也随之提高;对sPV来说,购买贷款并努力收回贷款本息,将收回可观的差价收人;对广大的投资者来说,购买贷款证券无异于购买债券,同样可获得比存款利息高的收益。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不仅能达到化解银行巨额不良资产的目的,还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繁荣。 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市场为基础,运用资本运营手段,将集中于银行的信贷资产予以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商业银行的经营负担和自有资金负担,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整体安全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而且由于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的速度,能够扩大商业银行盈利,提高资产收益率。此外,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基础,而且有利于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整体结构,为社会资金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弥补股票市场对资金配置的局限。这种具有转移信用风险、提高流动性等多重功用的全新融资模式具有其他方式元可比拟的优越性。 尽管讨论资产证券化的时间不短,呼声不断,但目前我国的经济环境、法律框架、信用基础利益驱动的诸多因素上,都无法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化近期在国内大规模推进,资产证券化条件并不成熟,,加上各种形式的资本运作对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一定的替代作用,因此至今只见酝酿未见有效发行。 但参看股票市场起始,政府有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发展新事物的先例。而且各项不成熟条件在政府倡导下可以很快走向成熟,因此信贷资产证券化也有小心试点,逐步发展的可能,关键是看有无强烈的社会需要。目前从各金融管理公司的热切程度看,可以找到一些符合资产证券化条件的资产,在政府支持下,有望进人证券化程序。 信贷资产证券化第一次把信贷市场这种间接融资渠道与资本市场这种直接融资渠道连接起来,使资金可以在这两个市场上自由流动,同时它对资产的收 亲【收稿日期]2004—2—15 [作者简介】邵跃(1980一),女,安徽省滁州市人,安徽大学2003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26

2020《初级会计实务》 第二章 资 产 讲义

2020《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资产讲义 一、内容提要 本章首先阐述了货币资金得会计处理;继而对应收款项与预付账款作了较为详细地案例解析,尤 其就是坏账准备得计提作了较多得例题展示;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本章一方面作了详尽得概念解析,一方面案例阐述了账务处理;本章对存货得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期末计量作了细致地理论解析与案 例说明,最后,本章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得初始计量、后续折旧、摊销及最终处置作了全面解析。 二、关键考点 1、货币资金得会计处理 ①现金长短款得会计处理;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得编制。 2、坏账准备得会计处理 3、交易性金融资产得会计处理 4、存货得会计处理 (1)存货初始成本得计量及账务处理,尤其需要关注购入方式及委托加工方式; (2)存货发出计价得相关会计处理 ①实际成本计价法下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及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发出成本及结存成本得计算; ②计划成本法下材料成本差异率得计算及发出成本与结存成本得计算; ③商贸企业特有得发出计价,即售价金额核算法与毛利率法下商品发出成本与结存成本得计算。 (3)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及库存商品得账务处理。 (4)存货跌价准备得计量; 5、固定资产得会计处理 ①购入方式及自行建造方式下固定资产入账成本得计算及相关账务处理; ②固定资产折旧得计算及账务处理; ③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得会计处理; ④固定资产处置得会计处理。 6、无形资产得会计处理 ①外购方式及自行研发方式下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得会计处理; ②无形资产摊销得会计处理; ③无形资产处置得会计处理。 7、长期待摊费用得界定及会计处理 三、本章知识点讲解 【专题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她货币资金。 知识点:库存现金▲▲▲ (一)现金得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得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等各种奖金;

发起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会计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办法》(财会[2005]12号)及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成立特殊目的信托,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化收益,将发行金额作为对价偿付发起机构的结构性融资活动。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活动中,本行同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接受受托机构委托,负责管理证券化信贷资产。 第二章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信贷资产终止确认的信贷资产转移。本行已将证

券化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证券化资产,并将该证券化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是指将证券化资产从本行的账上和资产负债表内转出。 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主要情形包括: (一)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二)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附重大价外期权的金融资产。 转让该证券化资产时如取得了某项新资产或者承担了某项新负债(如因提供保证承担的预计负债等,下同),应当在转让日按公允价值确认该新资产或者新负债,并将该新资产扣除新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信贷资产不得终止确认的信贷资产转移。本行保留了证券化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不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转让该资产收到的对价,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相应的交易费用按融资费用记入当期损益或按收益期摊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应当继续确认该证券化资产的收益及其相关负债的费用。 主要情形包括:

小贷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案例-重庆金交所

小贷公司试水资产证券化 8月的重庆,闷热,街头处处是不加掩饰的拆迁、建筑工地,正在大干的山城已顾不上装扮。 在重庆闹市区解放碑的一座楼中,人们正围绕着一个名为“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收益权凭证”的新事物而忙碌着。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收益权凭证即是将小额贷款公司贷出去的资产打包后,再发行收益权凭证。 这是一种全新的金融创新业务,或将撬动中国资产支持证券(ABS)市场的“大蛋糕”。进入2011年以来,监管部门也频频释放欲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号。 5月14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资本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可以考虑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8月18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吴显亭表示,国务院已经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扩大试点,央行会同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研究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方案。 7月19日,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重庆金交所”)首批总价值1亿元的小贷公司资产收益权凭证和价值1000万元的信贷资产上线,甫一推出即告售罄。 “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凭证是由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发行人,以其小额贷款资产包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基于应收债权出让其收益权的资产转让方式。”重庆金交所董事长罗得志博士对记者说。 这与资产证券化类似,但也并非完全相同。资产证券化融资时,发行人先将资产包真实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然后由SPV来发行有价证券融资。而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凭证融资时,并不设立SPV,资产包的所有权并不发生实质性的转移,因此,它的收益和风险是锁定的。 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在上线现场表示,该产品对于解决草根经济的资金问题,对于解决老百姓的创业问题,对于解决中小企业乃至微型企业的发展问题,都有积极意义。 此番重庆市政府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草根经济,敢为天下先,也吻合其一贯的思路。早在2008年,时任重庆市常务副市长的黄奇帆就提出,要把重庆建成银证保之外的另类金融中心。当年5月,银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黄奇帆为组长的重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领导小组随

信托参与消费金融的七种模式详解

信托参与消费金融的七种模式详解 中国金融市场中,信托可能是灵活度最高、参与度最广的金融机构。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天生具有独特的制度设计和灵活的运作方式,成为信托渗透金融细分市场的修罗之眼。在消费金融狂潮漫卷市场时,吸引来各路金融机构分食盛宴。拥有放贷资质、高效隔离风险、便捷化abs再融资、风险资本零损耗。信托披坚执锐,在狼烟初期时,便义无反顾杀入消金战场。弹指一挥间,可上九天揽月。过去十年,信托参与消费金融深度迭代,演化出七种业务模式。 信托渗透消费金融市场,始于2007年外贸信托启动的小微业务。截止2018年末,消费金融管理资产超100亿元的信托共有6家,分别是外贸、云信、渤海、中融、中航和中泰。其余12家明确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信托资产规模在几亿到几十亿。2020年,存续的68家信托中,已经有半数以上的信托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消费金融业务,渗透面之广,或消金、或小贷、或P2P、或流量平台;形式变化之多,或资金、或资产、或通道、或SPV中介。随着行业周期的交替演进,监管政策的引导管理,资产资金方要求的动态变化,信托参与消费金融的内化程度也不停进化,大致总结为三个周期。1.0时代,信托以通道形态为主,重增信保证、轻资产

管理与规划。2.0时代,信托开始泛化to B 客户,重债权、结构化管理,轻客户管理与自身品牌。3.0时代,信托已经有意识全面介入客户管理与品牌创建,重自身风控能力与风险分担设计,逐渐完善消费贷款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为后期资产盘活做完整铺垫。由于各家优势不同,偏好迥异,出击消费金融的时机也有先后。互有博弈之间,迭代出目前的业务局面,即多形态共存,正太效应凸显,所谓七剑下天山。 模式一:股权布局 当众人还在摸索合适的参与消费金融业务的模式时,有信托已经成功撬动资本与监管的力量,从牌照端入手。 借助集团股东对金融版图的业务布局,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持牌消费金融的业务渗透。当然,目前能实现此举的必然不是平庸之辈,唯一案例是中信集团、中信信托发起设立的中信消费金融。与集团内协同战略不同,股权利益的强绑定将更加顺水推舟,促动信托与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层面的深度合作。叠加同受银保监会非银处管理,业务穿透更加清晰等利好因素,股权布局一定意义上更有先发优势。处于绝对第一梯队,中信信托向来善于业务创新,相信未来能站在高台之上创造出更多新鲜模式。 模式二:消费信托 消费信托模式指在设立集合资金计划基础上,通过设计

[信贷,对策,现状]浅析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现状、问题及对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国际金融领域近几十年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其起源于美国,在欧美发达国家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起步较晚, 期间经历发展、停滞、业务重启、较快发展等阶段,在制度设计、参与主体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如何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来克服机制障碍,对进一步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经验 (一)主要运作模式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表外模式。这种模式是在银行外部设立特殊机构(SPV),用以收购银行信贷资产,实现信贷资产的真实出售。这种做法虽然提高了资产流动性,但由于基础资产池的资产入池后不可更换,贷款风险相应转嫁给了投资者,因此容易引发道德风险。2008 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被认为正是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过度发展引起的。二是以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为代表的表内模式。这种模式是在银行内部设立机构进行证券化业务,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如实反映,资产所有权仍然归属银行。在这种模式下,发起人有较强动力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同时由于资产池是动态调整的,一旦基础资产池中资产出现问题,发起机构要及时用其他优质资产入池对其进行替换。因此,该模式在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逐渐获得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和效法。三是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准表内模式。这种模式兼有表内模式及表外模式的部分特征,由原权益人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通过购买母公司或其他公司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组建资金池,发行证券。 (二)政策监管环境 欧美国家金融市场发展历史较长,有着较为完善的证券法律体系和法律监管体系,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和发展均来自于市场的自发创新,国家在相关金融法规中对于该业务的发展留有较大的空间,在政策监管上采取了先发展后管制的模式。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美国政府相继出台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金融资产证券化投资信托法》、《证券法房产投资信托法》以及《多德弗兰克华尔街金融改革法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不断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修订,优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法律环境。 二、国内探索 (一)起步及发展 与欧美不同,我国对信贷资产业务的发展主要采取了在管制中逐步推进发展的路径。2005 年我国正式启动了资产证券化试点。同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41.8 亿元的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建设银行发行30 亿元的建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标志着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起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曾一度停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信贷资产证券化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9月2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审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效管理和控制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相关风险,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金融机构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受托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机构等从事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第五条银监会依法对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未经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不得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或者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从事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 第二章市场准入管理

银行资产证券化案例

银行资产证券化案例 今年以来,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呈密集发行趋势,已有浦发银行(、江苏银行、顺德农商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加入了发行队伍。业界 人士分析,参与机构的扩大以及基础资产池种类的增多,是新一轮 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容的典型特征,其在盘活银行信贷资产、缓解流 动性压力上的多重效应正在显现。 “当前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在第三轮试点中,有望进入常态化的发展轨道。”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记者表示,对银行 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当于将部分资产“表外化”,能够在一定 程度上降低风险资产,那么银行融资以补充资本的压力就会减轻。 在一些银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池中,贷款期限比较长,比如3至5年,对银行来讲这是很长的资金占用,可能会带来很多的 风险。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的存款利率在升高,而且 稳定性在下降,这意味着银行存款成本越来越高,期限越来越短, 如果在资产端匹配的是长期流动性较低的贷款的话,会带来流动性 方面的压力。因此,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流 动性。 曾刚认为,从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角度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在降低银行风险资产的规模,发行二级资本债则是为了增加资本,一 个是减少分母,一个是扩大分子,有利于银行提高资金流转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状况。 不过,该产品相对较低的收益率也为人所诟病。平安银行的这款类ABS产品资金门槛100万,而收益率仅在7%-7.5%。普益财富数 据显示,9月的第一个星期,信托公司共发行了28款产品,平均期 限为23.89个月,环比延长2.29个月。其中,12个月、24个月、 30个月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96%、9.79%、10.20%。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100万起步的集合信托,一般收益率水平在8.5%~11%左右。

浅谈信贷资产证券化

浅谈信贷资产证券化 文章从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实需求出发,简要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基本原理、主要风险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表达了商业银行应积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标签:信贷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风险创新 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实质上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稳定现金流的资产,经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存量资产中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割、重组,从而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对被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现金流进行重点分析,着重解决被证券化的资产估价和资产的收益与风险分析。 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带来巨大的收益,同时其风险性也相对较大。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风险包括资产质量风险、欺诈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和销售风险等。 信贷资产证券化必对我国的商业银行产生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它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依赖传统的利差收益转型为获取财务收益;另一方面,必将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守旧的融资模式,以吸存为主转型变为从资本市场融资为主。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应大力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狭义资产证券化即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弱,但在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相对稳定。通过对这些资产进行合理的结构安排,重组分割其中的收益要素、风险要素,然后转换为证券,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出售。这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需要建立在具有信用关系基础之上,从本质上讲,这种资产证券化是投资者将资金投给融资者,而融资者,即证券发行机构,将未来信贷资产的现金流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从而令投资者获益,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应当是存量资产证券化。 在最开始的发展阶段,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主要产品,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变革,各类制度的完善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面临的问题、障碍都得以解决,其技术也臻于成熟,金融机构也不在拘泥于住房抵押贷款这一种信贷形式,而是证券化技术应用于更多信贷资产中,令证券化信贷资产更加多元化。 金融市场中,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支撑主要来自于证券发行过程中,支撑证券的资产在未来可预见的价值,即现金流。从本质上对其进行分析,证券发行就是分割重组证券化信贷资产的可预见性未来现金流的过程。对于信贷资产而言,并非对其资产本身进行证券化,而是对信贷资产在未来所能够产生的现金流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_,什么是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世界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多年来,金融领域的专家们对于这一金融创新给出了诸多的定义,如:"它是一个精心构造的过程,经过这一过程贷款和应收帐款被包装并以证券的形式出售”(James A. Rosenthal 和Juan M. Ocampo, 1988 ), 〃它指的是贷款经组合后被重新打包成证券并出售给投资者。与整笔或部分贷款出售相似的是,证券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来源并可能将资产从贷款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与整笔或部分贷款出售不同的是,证券化经常用于很难直接出售的小型贷款的出售”(Christine A. Pavel , 1989 ),"使从前不能直接兑现

的资产转换为大宗的,可以公开买卖的证券的过程”(Robert Kuhn , 1990 \ 从上述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资产证券化的几个特征:(1)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是贷款、应收帐款等具有可预计的未来现金流的资产X 2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化的过程,将贷款、应收帐款重组组合、打包并以证券的形式出售;(3 )资产证券化可实现再融资和将资产移出表外的目的;(4 )资产证券化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将原先难以兑现的资产转换为可流动的证券。 这里,我们对资产证券化给出一个较为简单的基于过程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组建资产池,并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过程和技术。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 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品种繁多,包括各类贷款、应收帐款. 商业票据、版税收入、租赁费、公用事业收斐.证券等各类能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依据不同的资产类别,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如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汽车贷款证券化、信用卡帐款证券化、商业票据证券化等等。 由于迄今为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要占到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大部分,因此习惯上将资产证券化(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 ,简称ABS )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 Backed

2020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必刷题第二章资产(1)

2020 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必刷题 第二章资产(第1-4 节) 第一节货币资金 1.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A.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计入营业外收入(正确答案) B.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计入其他应付款(正确答案) C.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冲减管理费用 D.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计入应付账款 * 答案解析: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计入营业外收入,选项A正确,选项C错 误; 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计入其他应付款,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2.企业在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A.营业外支出 B.财务费用 C.管理费用(正确答案) D.其他业务成本 答案解析:现金清查中发现的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计入管理费用,选项C正确。 3.2014 年9月30日,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为216万元,收到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为万元。经逐笔核对,该企业存在以下记账差错及未达账项,从银行提

取现金万元,会计人员误记为万元;银行为企业代付电话费万元,但企业未接到银 行付款通知,尚未入账。9月30日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万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216+()=(万元),或者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万元)。 4.下列各项中,企业应 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的有()。 A.用银行本票支付采购办公用品的款项(正确答案) B.存入证券公司指定账户的款项(正确答案) C.汇往异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正确答案) D.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银行本票存款; 选项B,属于存出投资款; 选项C,属于外埠存款; 选项D,属于信用证保险金存款。 5.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的有() A.企业将款项汇往外地开立的采购专用账户(正确答案) B?用银行本票购买办公用品(正确答案)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2020年最新]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的资本市场证券的过 程。具体指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 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 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二、资产证券化流程概览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操作流程是: 1、发起机构通过筛选符合标准的基础资产(大多是缺乏流动性,但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贷款),打包成可供交易的资产池信托予信托公司; 2、信托公司发行代表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资产支持证券为发起银行融资,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3、信托公司和发起机构委托证券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财务顾问等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4、信托公司委托贷款服务机构(一般是发起银行)负责贷款管理和本息回收, 委托资金保管机构保管信托资金和支付投资收益。 三、资产池筛选原则 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兼顾收益性、政策导向和可操作性,范围可以是公 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小额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金融租赁资产、 经重组不良资产等。发起机构可以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 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银发[2012]127号文,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汽车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目前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汽车贷款、金融租赁资产可操作性较强,发行成功的案例较多。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核算制度模版

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商行、农联社、农合行,下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第21号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农村信用社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通常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时也作为贷款服务机构代收证券化信贷资产本息。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标的信贷资产本息应同时完全证券化,不存在部分转让或剥离利息的情况。 第四条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存续期内,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标的信贷资产中的部分资产进行置换,也可对

剩余的部分进行清仓回购。 第二章基本核算原则 第五条根据信贷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或是否保留了对信贷资产的控制,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分为三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第一类业务:农村信用社转移了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农村信用社已将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并将该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是指将信贷资产从农村信用社的账上和资产负债表内转出。转让该信贷资产时如取得了某项新资产或者承担了某项新负债,应当在转让日按公允价值确认该新资产或者新负债,并将该新资产扣除新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第二类业务:农村信用社保留了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农村信用社保留了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不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转让该信贷资产而收到的对价,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第三类业务:农村信用社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农村信用社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

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由来: 从阿里推出支付宝解决了网购消费的信用问题开始,互联网消费开始对传统实体消费领域持续渗透。2014年,互联网电商悄然进入消费金融领域,京东率先推出了“京东白条”,阿里推出了“天猫分期”、“蚂蚁花呗”,从而开启了互联网消费金融时代。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前景: 消费金融的提供主体日益多元化,消费服务方式趋于多样化,特别是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有效释放了我国潜在的消费意愿呈现出“风起云涌”的发展态势。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特点: 一是以供应链为依托,互联网突破地域限制的特征,基于线上化的消费生态体系创造了需求。 二是以风控为核心,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识别风险,提供小额、便捷的消费金融服务。,实现了小额授信即时秒批,还可进行流程前期、中期实时欺诈风险识别,并即时中断授信。 三是以竞合为导向,存在政策监管风险和融资局限,但广泛地与银、证、保、商户紧密合作,促进消费者、商户、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多方共赢。 互联网消费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消费占GDP比重逐年上升,我国的消费信贷规模也不断上升,增速较快,但占我国整体信贷余额比重较低、消费信贷产品结构发展不均衡。

二是源于政策支持,消费金融市场竞争趋于激烈:1.消费信贷参与主体多元化2.产品类型多样化 三是法律制度不完备: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交易过程中易出现交易主体间权利义务模糊等问题,不利于整个消费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四是未能得到有效管控:不对等监管使得消费金融公司存在监管套利的可能,或限制了其从事金融业务的权力,同时各类信息未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加剧消费金融行业的不公平竞争,提高了传统消费金融机构创新的成本,也限制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 五是融资渠道有限,流动性支持较弱: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发行额有限,占其消费金融交易额比例较小。例如,京东白条年交易量达到200亿元,其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金额仅为15亿元。 六是互联网金融信息尚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风控体系难以完全对冲信用风险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建议: 一是完善消费金融行业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有效管控 二是加强流动性支持,拓展投融资渠道

[信贷,对策,资产]探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及对策

探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及对策 信贷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具有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盘活信贷存量、分散信贷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产物。当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势头如此迅猛,我国应在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同时,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宏观监管政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1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1法律体系不完善 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工具的创新,其交易过程涉及多个参与主体,存在的风险比一般金融工具更大,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管政策来进行指导规范。而自我国设立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指导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多是办法、规定、通知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的文件,虽然也颁布了部分法律法规,但仍没有建立起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运行和流程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不利于信贷资产证券化道路的健康发展。 1.2基础资产较为单一 2013年,我国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公司信贷资产、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4类,发行金额占比分别为74.87%,13.18%,7.05%和4.900Ic,公司信贷资产的规模占据绝对优势,而且多为大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规模仅占比0.68%, 2014年我国资产证券化飞速发展,在产品种类上进行了创新,出现了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等新产品,但是公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金额占比仍高达90.42%,基础资产较为单一,限制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速度。 1.3信用评级机构不发达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创新金融工具,内部构成较为复杂,且经过内外部信用增级后,更是蒙上了层层面纱,即便是信息披露较为充分,对于普通投资者甚至是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凭借其自身经验仍是难以准确看清其本质,因此信用评级成为投资者极为重要的评判标准、但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评级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信用评级机构发展水平较低,存在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待检验、公信力不高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问题之一。 2发展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2.1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立法部应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10年试点以来出现的不明确的法律问题,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方面,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到会计处理、税收制度、信息披露等多方面问题,需要与合同法等相结合来制定;另一方面,在建立法规的同时,应健全法规实施细则,使得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审批、发

初级会计实务 第二章资产

第二章资产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确认资产的条件:1、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资产分类: 1.按实物形态: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按来源不同:自有资产和租入资产; 3.按流动性不同: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是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一)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的使用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提供劳务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新闻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咨询费,医疗费,技术服务费,介绍服务费,经纪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演出与表演费,以及其他劳务费用。 3、根据国家制度条例的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同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对于这类支出,现金支取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除上述5、6两项外,其他各项在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存为储蓄存或以支票、银行本票予以支付。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现金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余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现金收支的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为坐支。开户单位从开户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单位按开户行提出申请,本单位盖章,银行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设置现金总账和库存现金日记账,分别进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全文如下: 信贷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具有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盘活信贷 存量、分散信贷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到现阶 段的必然产物。当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势头如此迅猛,我国应在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的 同时,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宏观监管政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1、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1法律体系不完善 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工具的创新,其交易过程涉及多个参与主体,存在的风险比一般金 融工具更大,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管政策来进行指导规范。而自我国设立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指导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多是办法、规定、通知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的文件,虽然 也颁布了部分法律法规,但仍没有建立起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运行和流程的完善的法律 体系,不利于信贷资产证券化道路的健康发展。 1.2基础资产较为单一 2021年,我国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公司信贷资产、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4类,发行金额占比分别为 74.87%,13.18%,7.05%和4.900Ic,公司信贷资产的规模占据绝对优势,而且多为大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规模仅占比0.68%, 2021年我国资产证券化飞速发展,在产品种类上进 行了创新,出现了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等新产品,但是公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金额占 比仍高达90.42%,基础资产较为单一,限制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速度。 1.3信用评级机构不发达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创新金融工具,内部构成较为复杂,且经过内外部信用增级后,更是蒙上了层层面纱,即便是信息披露较为充分,对于普通投资者甚至是专业的机构投资 者来说,凭借其自身经验仍是难以准确看清其本质,因此信用评级成为投资者极为重要的 评判标准、但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评级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信用评级机构发展水平 较低,存在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待检验、公信力不高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国信贷资 产证券化发展的问题之一。 2、发展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2.1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信贷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

信贷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 2013-09-24阿尔法工场 本文由中原英石基金副总大山推荐 作者:四川信托研发部白云 本文从中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实践模式出发,介绍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念与交易结构、增信方式,并探讨了当前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概况

1.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三种实践模式 资产证券化是将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卖方)不易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即资产支持工具的过程,其目的主要在于实现表外融资、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等。资产证券化中“构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资产重组、优化和隔离的过程,即对基础资产重新配置、组合形成资产池,并通过资产池的真实销售实现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风险隔离。“转变”的过程则是通过交易结构设计、相关参与机构提供服务而实现的,利用一系列的现金流分割技术和信用增级手段使资产支持证券能够以较高的信用等级发行流通。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有三种实践模式:银监会、央行审批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监管的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ABN)。在这三种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基础资产的“构造”和“转变”最为理想,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与资产支持票据目前还难以在法律层面实现资产池的真实销售,从而无法使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风险隔离。因此,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与资产支持票据目前也很难使得基础资产实现会计意义上的出表。 在这三种实践模式中,我国信托公司目前最主要参与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行的资产支持票据(ABN)业务采用的是注册制,除了中融信托,中信信托,粤财信托,外贸信托,华润信托等少数几家信托公司在申请尝试外,目前此类业务主要由证券公司主导。证券公司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于受证监会监管,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信托公司直接参与其中仍有一定难度。但是,已有少数信托公司在部分信托项目中尝试前端采用与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相同的交易结构模式,后端发行由银行或其他机构的单一资金对接,从而变相实现了信托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例如,中信信托与华侨城地产、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合作的“华侨城租赁收益权信托融资项目”就是这样典型的案例。本项目原本通过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操作,但是由于2008年次贷危机的来临导致监管部门叫停了券商此类业务的开展。 总体而言,三种我国实践中的资产证券化形式体现出了三大特点:第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足够分散,而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票据的付款人相对集中;第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性质主要为已经存续的债权,而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票据的资产主要体现为未来的收益(收益权);第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设计、运作相对最为规范,资产支持票据(ABN)的实质更多类似为一种债券,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介于两者之间。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LO)评级方法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LO)评级方法 (2012)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Golden Credit Rating International Co.,LTD.

一、概述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CLO,以下简称“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处置公司贷款资产的一种方法,从而达到调整资产结构的目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方法根据东方金诚评级政策、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法律法规及制度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人行银监会(2005)第7号】 2.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人行2005年6月】 3.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人行(2007年)第16 号】 4.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5)12号】 5.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2005 年第3号】 6.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年第2号】 7.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05年】 8.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年第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会办公厅 2008年第23号】 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评级分析要点包括: 1、资产池中单笔贷款资产信用分析; 2、资产池组合信用分析; 3、交易结构分析,包括现金流支付机制、结构化安排等; 4、资产池现金流分析,构建现金流模型进行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 5、参与机构分析,包括贷款服务机构,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等; 6、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会计、税收等要素分析。 具体而言,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的框架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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