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
2021年2020年内蒙古专技继续教育考试及答案(多选)-生态文明

1.我国对产业结构调整做出规定的文件包括()。
(2.0分))欧阳光明(2021.03.07)A.《“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B.《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C.《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D.《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民间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包括()。
(2.0分))A.起到了政府职能所不易做、不便做的拾遗补缺的补充作用B.起到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和融合作用C.起到了监督政府、保护百姓环境权益的作用D.起到了宣传、引导和组织群众参与各种环境活动以及咨询和服务等作用3.绿色金融包含的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有()。
(2.0分))A.绿色信贷B.绿色债券C.绿色发展基金D.碳金融4.我国面临的国土生态安全问题包括()。
(2.0分))A.水污染、大气污染B.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C.森林锐减、草地退化、湿地减少D.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5.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技术包括()。
(2.0分))A.燃料替代B.植树造林C.二氧化碳固存D.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6.人类面临的环境困境包括()。
(2.0分))A.重金属污染、环境痕量污染物污染B.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C.大气污染、水污染D.噪声污染、辐射污染7.绿色发展的时代特征包括()。
(2.0分))A.人与自然的全面发展B.资源能源的节约发展C.国家和社会的创新发展D.人口的均衡发展、生态的安全发展8.大数据时代呈现的特征包括()。
(2.0分))A.数据量剧增B.数据类型繁多C.数据价值密度相对较低D.处理速度快,时效性要求高9.《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六大原则,包括()。
(2.0分))A.必须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B.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C.坚持主动作为和国际合作相结合D.坚持鼓励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10.在十九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的新部署中,推进绿色发展的内容包括()。
河北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河北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河北省作为中国的重要省份,经济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了有效治理这些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河北省决定实施负面清单,限制和管理一些对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河北省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公民个人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
三、实施内容。
1. 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发展,鼓励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
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或整治。
2.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使用,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利用。
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和重要农田上建设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3.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广有机农业和绿色种植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 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废气排放,加强工业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5. 严格控制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推动资源化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6. 严格控制车辆尾气排放,加强交通管理,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和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空气污染。
四、实施措施。
1.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2.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推动绿色生活方式。
3.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4. 加强政策引导,出台相关环保奖惩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五、实施效果评估。
将定期对负面清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内容,确保环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六、结语。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河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共同努力,为河北省的生态环境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一、新增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17个)
12、黎川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该县地处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14大类23中类26小类。
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3大类4中类4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13大类19中类22小类。
清单相关说明如下:
1、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电、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
2、清单所列产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作为底线,从严提出需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
列入清单限制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以及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不相符合的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列入清单禁止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以及不具备区域资源禀赋条件、不符合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管制原则的限制类、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与《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要求一致的,所涉及的产业不再在清单中重复列出。
3、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强制实施的有关要求不再在清单表格中复述。
清单所列产业的规模(或产量)、布局(或范围)、生产工艺(或装置)、清洁生产水平等管控要求,均按照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依据《指导目录》和各行业规范条件、产业准入条件、地方相关规划及产业准入政策等,从严制定。
4、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管控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再在清单表格中复述。
磐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磐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1、磐安县属于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6个门类29大类60中类108小类。
其中,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6个门类26大类53中类100小类,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2个门类7大类8中类8小类。
2、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电、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
3、清单所列产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作为底线,从严提出需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
列入清单禁止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以及不具备区域资源禀赋条件、不符合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管制原则的限制类、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列入清单限制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以及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不相符合的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与《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要求一致的,所涉及的产业不再在清单中重复列出。
4、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必须遵守,有关要求不再在清单表格中复述,清单所列产业的规模(或产量)、布局(或范围)、生产工艺(或装置)、清洁生产水平等管控要求,均按照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依据《指导目录》和各行业规范条件、产业准入条件、地方相关规划和产业准入政策等,从严制定。
5、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区域的管控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在清单表格中复述。
6、旅游开发宜合理控制强度和范围,旅游景区应依据生态资源承载力确定游客规模。
7、根据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要求,于负面清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制定颁布严于国家、省市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要求。
本行政区域所有产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均按地方污染物排放要求实施,不在清单表格中复述。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中的问题分析与完善建议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中的问题分析与完善建
议
邱倩;江河
【期刊名称】《环境保护》
【年(卷),期】2017(45)10
【摘要】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是党的十
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战略任务,是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的重大举措。
文章对负面清
单制度的工作进展进行了梳理,认为负面清单工作启动以来,已经取得了政策体系、
技术规范和清单编制等方面的可喜进展,但还存在对负面清单制度的认识不够到位、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完善等问题,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规体系、加大宣传力
度等对策建议。
【总页数】3页(P46-48)
【关键词】负面清单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邱倩;江河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1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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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研究 [J], 熊玮;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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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蒙古发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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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专技继续教育学习生态文明建设读本考试答案

2020年内蒙专技继续教育学习——生态文明建设读本考试答案1.()的和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1.0分)A.人与自然B.人与人C.人与社会D.人与人工自然2.贫困地区可以分布在不同的地形,但通常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
(1.0分)A.海拔较高的地区B.人迹罕至的地区C.自然环境脆弱的地区D.物种丰富的地区4.从改变经济发展的能源结构角度,发展绿色经济是要()。
(1.0分)A.发展低碳经济B.推进清洁生产,实行节能减排C.大力发展循环经济D.发展共享经济7.全球每年1260万死亡人数中,有()是由于环境因素造成的。
(1.0分)A.10%B.23%C.32%D.35%10.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增加导致的全球变暖。
(1.0分)A.有害气体B.稀有气体C.温室气体D.空气污染物12.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绿色转型。
(1.0分)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B.《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D.《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13.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不包括()。
(1.0分)A.经济与文化可持续发展B.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C.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D.资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16.在世界范围内,先污染后治理的代表国家是()。
(1.0分)A.美国B.德国C.英国D.法国18.发展生态产业集群的实质是()。
(1.0分)A.共生理论在产业链接与区域合作中的应用B.加快生态工业建设的步伐C.提升区域经济合作的成效D.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20.在生态文明社会,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应该是()。
(1.0分)A.敬畏自然B.征服自然C.改造自然D.顺应自然2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包括()。
(1.0分)A.公平性原则B.持续性原则C.共同性原则D.特殊性原则22.党的()报告提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2月目录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 (3)疏附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疏勒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0)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区 (19)乌什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9)柯坪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7)和田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4)博乐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42)温泉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43)博湖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57)巩留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64)新源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74)昭苏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83)特克斯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91)尼勒克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01)塔城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1)额敏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8)托里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8)裕民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疏附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疏附县位于塔里木河荒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其类型为防风固沙型。
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3门类14大类22中类24小类,其中禁止类2门类5大类8中类8小类,限制类3门类9大类14中类16小类。
本负面清单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如下:(1)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电、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
(2)清单所列产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淘汰类)产业作为底线,从严提出需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
列入清单限制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以及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不相符合的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列入清单禁止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以及具备区域资源禀赋条件但不符合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管制原则的限制类、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2月目录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 (3)疏附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疏勒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0)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区 (19)乌什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9)柯坪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7)和田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4)博乐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42)温泉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43)博湖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57)巩留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64)新源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74)昭苏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83)特克斯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91)尼勒克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01)塔城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1)额敏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8)托里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18)裕民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疏附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疏附县位于塔里木河荒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其类型为防风固沙型。
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3门类14大类22中类24小类,其中禁止类2门类5大类8中类8小类,限制类3门类9大类14中类16小类。
本负面清单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如下:(1)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电、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
(2)清单所列产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淘汰类)产业作为底线,从严提出需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
列入清单限制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以及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不相符合的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列入清单禁止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以及具备区域资源禀赋条件但不符合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管制原则的限制类、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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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
清单编制实施办法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10月21日,经国务院同
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印发《重点生态
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此前,
《办法》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7
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办法》,负面清单编制分为摸底研究、
编制起草、统筹审核、公布实施、监督考核五个
阶段。此次印发《办法》,旨在进一步指导各地
方、各有关部门扎实有序做好负面清单编制实施
各项工作,推动各地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可持续
发展,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产品服务功
能。
《办法》提出,要建立“县市制定、省级统
筹、国家衔接、对外公布”的工作机制,遵循“坚
持分工协作、突出因地制宜、注重衔接协调、强
化底线约束、严格监督考核”的基本原则,按照
“摸底研究、编制起草、统筹审核、公布实施、
监督考核”的编制实施程序,以及编制规范和技
术审核要求,编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
负面清单,并从“动态监控、监督管理、激励考
核”等方面加强实施管控。
印发《办法》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真组
织开展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有针
对性地约束不符合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
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办法》要
求,因地制宜编制负面清单,并于规定日期前印
发实施,同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
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编制实施规定,
建设动态监管平台、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激
励惩戒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各地严格
按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
各地负面清单编制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专
项督查,组织开展负面清单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
和专题考核评价,定期向国务院报告并通报有关
地方,确保负面清单落到实处。
办法全文如下:
一、总体考虑和基本原则
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县市制定、省级统筹、国家
衔接、对外公布”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完善
相关配套政策,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确保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遵循
以下原则:
(一)坚持分工协作。县(市、区)层面根据本地资源禀赋条件和现有产业
情况,具体负责拟定负面清单;省级层面负责统筹审定各县(市、区)负面清单,
并按照国家层面的衔接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公布实施、加强监督;国家层面负责
做好对各地负面清单的衔接审查、监督管理和奖惩激励工作。
(二)突出因地制宜。区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
护等不同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特点和保护需要,形成更具针对性的负面清单,
必要时应明确不同类型产业所适用的具体区域范围,避免“一刀切”。
(三)注重衔接协调。加强位于同一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县(市、区)之间、资源要素禀赋条件相近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
确保负面清单的协同性。
(四)强化底线约束。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以下简称《清单草案》)、《关于加快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
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作为底线,进一步细化从严提出需
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不得擅自放宽或选择性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限制性规
定。
(五)严格监督考核。实行最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强化对各类开发活动的
严格管控。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问责惩戒机制,建立与重点生
态功能区动态调整、配套激励奖惩政策衔接挂钩的协调机制。
二、编制实施程序
(一)摸底研究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收集整理与负面清单相关的
法律法规、环境政策、产业政策和标准等,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产业发展情
况,系统评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筛选并提出纳入负面清单的产业类型。
(二)编制起草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以下简称《行业分类》)对产业类型进行规范,针对限制类
和禁止类产业分别提出管控要求,编制形成负面清单和相关说明文件。
(三)统筹审核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对各县(市、区)负面清单进行统筹审核,并督促各县(市、区)广泛听取意见、
进行修改完善后,汇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科研
机构,组织开展技术审核论证,形成衔接审查意见,反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发展改革委。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涉及毗邻军事区域的,应通报部队有关部门参
与会审。
(四)公布实施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的衔接审查意见,对负面清单进行修改完善,报请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上报国务院备案。
(五)监督考核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要对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形成专项报告,作为考核重点生态功
能区建设成效、完善配套激励奖惩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编制规范要求
(一)加强产业梳理筛选。根据不同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
制原则,结合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不适宜产业筛选纳入负面清单,第一产
业重点针对农、林、牧、渔业等;第二产业重点针对采矿、制造、建筑、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第三产业重点针对交通运输和仓储、房地产、
水利管理业等。属于国家层面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能发电、航空运输、跨流域
调水等,不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二)标明产业分类代码。按照《行业分类》对筛选纳入负面清单的产业类
型及名称进行规范,分别细化至大类、中类和小类,并注明分类代码。
(三)划分产业管控类型。对照《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和《清单草案》中的禁止准入类、限制准入类产业管控类型,结合本地资源禀赋
条件和生态保护需要,确定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和管制空间。
限制类产业,要包括《指导目录》和《清单草案》的限制类产业,以及与所
属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不相符合的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禁止类产业,要包括《指导目录》和《清单草案》的淘汰类、禁止类产业,
以及不具备区域资源禀赋条件、不符合所属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管制原则的限制
类、允许类、鼓励类产业。
(四)从严提出管控要求。按照不同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
制原则,以及《指导目录》和《清单草案》、各行业规范条件、产业准入条件、
地方相关产业准入政策等,从严提出可量化、可操作的管控要求。
对于限制类产业,要对限制的规模(或产量)、区位(或范围)、生产工艺、
清洁生产水平等予以明确界定,强化规划选址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现有产业(企
业)要提出关停并转或技术改造升级的时限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年,下同)
和具体措施。
对于禁止类产业,要在全域范围内禁止发展,现有产业(企业)在《指导目
录》和《清单草案》淘汰范围内的要立即关闭,其他现有产业(企业)要提出退
出的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受损企业提供合理的补偿或转移安置费用。
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由法律
法规管控的区域,其管控要求依法执行,不再另行制定。
(五)编制成果要求。各县(市、区)负面清单编制成果,要包括负面清单
和编制说明。
四、技术审核要求
按照“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确保底线、科学规范”的原则,对负面清单进
行技术审核。主要审核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目录中,涵盖范围的全面性、名称及
代码的规范性、管控类型的合理性以及管控要求的针对性。同时,结合不同类型
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各有侧重的技术审核。
五、加强实施管控
(一)加强动态监控。按照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利用对地观测遥感技术和水
土环境监测网络等,对各类建设开发活动特别是产业发展行为,以及各类生态系
统变化、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和偏差。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要对各县(市、区)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负面清单实施成效第
三方评估,对实施成效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
的,采取扣减生态补偿资金、实施区域限批等处罚措施,直至调整退出重点生态
功能区范围。
(三)加强激励考核。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并有利于推动负面清单落
地实施的激励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其占地方生态环境绩效考核的权重,深入研究
相关配套措施和手段,强化负面清单考评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终身追究制度,加大奖励惩戒力度,有效引导和约束各地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