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管执法困境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城管行政执法现状及解决措施

03
城管行政执法问题的解 决措施
加强城管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城管行政执法法律法规
针对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城管 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明确城管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 和程序等。
制定城管行政执法实施细则
为确保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制定详 细的实施细则,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具体 规定。
朝阳区通过引入科技手段,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有效提升 了城管行政执法效率。
上海市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注重公开透明,通过公开执法过程,加强社会监督,提 高了城管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通过推行“微改造、微更新”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城市环 境,提升了市民满意度。
国际成功经验分享
法国巴黎
02
推进城管行政执法信息化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管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如建设信息
化平台、推广智能巡查等。
03
建立城管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机制
通过对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绩效评估,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
素质,促进整个队伍的进步和发展。
加强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监管
1 2 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渠 道,对城管行政执法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 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拓展研究视野。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城管行政执 法的历史发展和国内外比较研究,以 及解决措施的实施效果和具体操作过 程等方面的问题,为城市管理提供更
加全面和深入的建议。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加强对城管行政执法的历史发 展和国内外比较研究,以便更 好地了解城管行政执法的演变
过程和发展趋势。
进一步探讨解决措施的实施效 果和具体操作过程,为城市管 理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建议
我国城管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探究

我国城管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探究本文对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通过确立城管执法的新理念,强调人性化执法、健全城管执法保障机制、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完善城管执法监督体制、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来有效地使我国城管执法走出困境。
标签:人性化执法;城管执法保障机制;城管执法监督体制近年来,我国城管执法人员虽然在维护城市环境、树立城市形象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績,但也发生了对流动商贩强行没收商品和工具、随意罚款的不文明执法的情况,甚至还出现了打人致伤、致死的暴力执法的现象,群众反响十分强烈。
这些不文明执法和暴力执法现象的发生,不仅使城管执法的效果荡然无存,损害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而且还严重背离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因此本文就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实现我国城管执法的最佳社会效果。
一、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确立,催生了城管的诞生和发展。
实践证明这对于解决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多头执法、执法机构膨胀、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有显著成效,但也暴露出如下问题。
(一)城管执法理念落后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马路市场”主要由一些低收入的弱势群体构成。
由于我国激烈的社会竞争造成的巨大的就业压力,使得这一弱势群体人数不断增加,因此他们将摆摊作为谋生的重要手段。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马路市场”有它出现和存在的合理性,虽然有时他们占道经营、经营过程中造成市容环境不整洁,但他们也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弥补了政府某些民生服务工作的失误,提升了现代城市的幸福指数。
因此,城管管理的目的就应该考虑到这些方面,不能只以城市的市容环境为考量标准,而要多“以人为本”进行执法,否则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城管执法手段和方式的不科学性和暴力性。
从对现实情形的分析来看,城管的主要职能是确保城市市容整洁有序。
但他们却忽视了城市应该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其突然性和集中性的执法方式和手段是基于惩治性的执法理念而实施的,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执法者与流动摊贩之间愈来愈深的矛盾,导致了城管执法理念的扭曲和脱离公众,完全沦落成为执法而执法。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前言营造一个舒适、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这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但是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许多难点、热点问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章建设、占道设摊、生活噪声污染、抛洒滴漏、城市牛皮癣等各种违法情况,反复性强,危害性大,市民反映一直较为强烈,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容貌、秩序,破坏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但同时,城管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者的形象。
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由于城管执法没有特定的法律保障、社会上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等原因导致城管执法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
因此,如何整顿城管建设,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是城管执法的重点。
一我国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质量的提高以及城市化范围的扩大,城市管理程度也进一步提高。
但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城管执法行政管理功能模糊不清,管理水平不高。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混淆,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相关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复,执法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另一方面城管的装备和科技手段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发展还不匹配,影响城管的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引入高科技的硬件设施。
㈡暴力执法的现象时有出现,社会对城管执法满意度下降。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①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

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摘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实践性较强的工作,涉及面广、执法手段单一、情况复杂多变,执法难度大、矛盾多。
由于诸多原因的影响,百姓对立情绪严重,执法纠纷不断,城管执法困境重重。
探讨了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陷入困境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对策与解决思路。
关键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困难;对策。
引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的执法方式,既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需要。
综合执法机关集多家处罚权于一身,解决了实践中重复执法和交叉执法等一些问题。
其发展至今,取得了不斐的成就,但也促使了新的问题浮出水面。
文章根据我市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难点及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从多个方面提出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一、综合行政执法概述(一)综合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含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合理的管理幅度范围内行使多个行政机关的职能及相应权力而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
综合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⒈合法性与创新性。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
不仅仅是一个管理体制的改革,而且涉及行政机关包括行政处罚权在内的职权的调整和配置。
2.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
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机关或组织必须依法设立,且享有行政管理职权。
3.集中行使执法权。
综合执法主体应相对集中地行使若干个相关行政机关的检查权、处罚权等,否则就构不成综合。
(二)综合行政执法的必要性行政执法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行政执法是使行政法律、法规与规章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与目标、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基本前提。
因此,综合行政执法有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完善。
政府设置的多支城管执法队伍机构臃肿,出现了“多顶大盖帽,都管一顶破草帽(指进城农民)”的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现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文明生活和良好环境。
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执法效率低、执法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执法权限划分不清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以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效能,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服务。
1. 执法效率低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着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导致一些城市管理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这主要是因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流程繁琐等原因造成的。
一些城市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执法团队和工作手段,执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拖延时间、耽误事情的情况。
2. 存在腐败问题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存在着腐败问题,导致执法执纪不严、徇私舞弊。
一些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甚至与当事人串通,执法失公正,执法行为不规范,损害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3. 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各相关部门的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而且,一些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合作机制,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优化措施1. 建立健全执法团队和工作手段针对执法效率低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执法团队和工作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可以通过招聘更多的执法人员、购置更先进的执法设备等措施,提高执法效率。
2. 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和监督对于腐败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严格执行执法执纪,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
3. 规范执法权限划分为了解决执法权限划分不清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规范执法权限划分,确保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可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
通过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规范和公正,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环境。
关于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和对策分析

i 一
关于城 管执 法的现 实 困境和对策分析
吴培 钊
( 3 6 6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 0 0 永安 市城 市建设 管理监察 大队 福建 永安 )
摘 要 :随 着 我 国社 会 和 经济 的迅 速 增 长 ,城 镇 化水 平 得 到 较 大提 升 ,然 而这 种 粗放 式的 增长 模 式 也让 我 国的城 管执 法 问题暴 露在 公 众视 野之 下 。城 管 执 法 的范 围较大 ,与广 大 市 民 的生 活和 工 作 的 密切 相 关 ,更 是 推进 我 国城 镇 化 进 程 的 重要 保 障 。 面对 城 管 执 法 的现 实 困境 , 应 当从 问题 的根 本 进 行分 析 , 提 出科 学可行 的解 决对 策 。 关键 词 :城 管执 法 ;现 实 困境 ;对策 分析 ;体 制缺 失
用 自身 的权 利 ,或是 进 行 利 益交 换 。 在执 法 过 程 中 面对 抵 触 情 绪 就 进行 粗 暴 执 法 和暴 力 行 政 ,最 终对 社 会 和 自身形 象 造 成 巨 大 的负 面影 响 。
3 . 城 管工作人 员素质参 差不齐 现 任 的城 管 执 法 人 员 主要 由退 伍军 人 与 下 岗 工人 组 成 ,或 是 城 市管 理 综 合执 法 部 门招 收 的人 员 ,造 成 了城 管 工 作 人 员 的 素 质 参差 不 齐 。前 者 由于 是别 的工 作 职位 直 接 调 转 ,执 法 技 能
和 执 法服 务 意 识不 强 ,不 能按 照 正 常 的执 法 程 序进 行 处 罚 ,导 就 目前 的 情况 而言 ,我 国处 于 社会 和 经 济 的转 型 时 期 ,贫 致 当事人 的权 益难 以保 障 。 富差 距 较 为 明显 ,社 会 矛 盾 多发 。城管 执 法 人员 工 作 在街 头 执 三 、城管执法的对策分析 法 的第 一 线 ,是 政府 工 作 人 员 中与 公众 接 触 最 密 切最 频 繁 的 , 1 . 加 强法制建设 ,完善城管执法体 系 其 执 法 行 为直 接 关 系 到广 大 市 民 的切 身利 益 。然 而正 是 在这 样 虽然 城 管执 法 的工 作 已经 进行 了 1 8 年 之 久 ,但其 执 法身 份 关系重大的岗位上 ,近年来 负面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曾经为我 的合 法 性 仍 旧受 到 质 疑 ,主 要 就是 因为 没有 完 善 的专 项法 律 法 国城 市化进 程做 出 突出贡 献 的群体 , 此 时却处 于风 口浪 尖之 上 , 规来 明确 城 管 执法 的权 利 和责 任 。 因此 ,当务 之 急 是 制定 完 善 将如何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的维护工作,如何面对公众不理解甚 的城 市 综 合 管理 法 律 法 规 。这 一来 ,不 但将 城 管 执 法 的 主体 和 至 抗 拒 的形 势 ,需 要 城 管部 门切 实 进行 执 法 体 系 的调 整 ,恢 复 权威 展 示 在公 众 面 前 ,保 障 了 执法 的合 法性 ,也 运 用法 律 约 束 我 国城 管人 员 的形象 ,建 立起高 效 、有序 的城 管执 法工 作 。 城 管执 法 的权 利 和 职 责 ,保 障 了公 民在 执 法过 程 中的合 法 权 益 城管 执法 的概述 以及 行政救 济措 施 。 城管 执法是 城市 管理综 合执法 的简称 ,最早 出现 于我 国在 2 0 2 . 构建外部监 督 ,完善城 管执 法监督 体 系 世纪末颁布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权 般 来 说 ,行 政 的 监督 包 含 了 内部 监 督 和 外部 监督 两 个 部 的描述 当 中。该法将 我 国城 市环保 、环卫 、工 商等 职能集 中在 一 分 。 由于监 督 作 为 管理 的重 要 组成 ,有效 地 将 内 外 监督 结 合 起 起 而造就 了行 政处 罚集合 的新 部 门 ,其 主要 目的是 对违反 城市 管 来 便 是 城 管执 法 的 重要 保 证 。首 先 根 据行 政 执 法 的 相关 规 定 进 理规 范的 当事人进行 迅速 系统的处 理 ,维 护城市管 理秩序 。 行 内部监 督 职 能 的 建立 ,明确 其 人 员 考 核机 制 、完 善 的问 责 体 城市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 ,它充分 的将 自然学 、 系 以及 过错 追 究 机 制 ,从 监 管 到纠 错 和处 罚 进 行 全 方位 的打 击 社 会 学 以及 人 类学 等 多 种领 域 的 知识 进 行 综 合利 用 ,对 城 市 的 和防 范 ,防止 执 法人 员 滥 用权 利 损 害 群众 利 益 。外 部 监 督 要 以 基 建 工程 、公 共 交 通 、市 容 市貌 以及人 文 景 观 等众 多 事 项 进行 群 众 监督 和党 的 监督 为 主 。群 众 充 分利 用 新 闻 和 网络 媒 体 的监 科 学 的管 理 。 由于 城管 执 法 是 将多 个 部 门 的行 政 处罚 权 进 行 集 督 和 宣传 职 能 ,通过 新 闻 舆论 对 城 管执 法 的 行 为进 行 约 束 和 引 合 的 执法 体 系 ,充 分 避免 了多 头管 理 对 居 民 的反 复 纠扰 ,也 避 导 。 免 了权 责 不 明 的现 象 。然 而 正是 因为 城 管执 法 目标 群 体 的 特 殊 3 . 加 强人 员培训 ,完善城 管执 法人 员素质体 系 性 ,所 以 导致 城 管 执法 处 于 矛 盾 的多 发地 带 ,也 将 城 管 工作 人 具 备 较 高 的综 合 素质 和 专 业技 能工 作 人 员 是保 障 行 政处 罚 员 的执法 推 向 了风 口浪尖 ,备受各 方质 疑 。 权力被正确行使的坚实基础。在 以往执法历史中,低素质和低 其实 ,近 年来 的城 管 执法 工 作 还是 取 得 了较 大 的成 效 ,不 技 能 的执 法 人 员严 重 制 约 了我 国城 管执 法 的顺 利 ,甚 至 影 响 了 但改 善 了市容 市 貌 ,更 维 护 维护 了城市 的基 本秩 序 以及 民众 和 我 国城 管 部 门 的形 象 。 因此 ,要 提 升 我 国 城管 执 法 效率 和执 法 的基 本 权 益 ,在 建设 政 府 权威 以及 和谐 社 会 的进 程 上 起 到 了极 形象 必 须从严 格控 制我 国城 管执 法 人员 的素 质开始 。 大 的推动作 用 。但是 城管 执法也 存在 一定 的 问题需 要进 行调 整 。 四、 结 束 语 二、城 管执法的现 实困境 城 管执 法 是 一 项 复杂 、系 统 的社 会 建 设工 程 ,对 于我 国城 镇 化进 程 的 推进 具 有 重 要 意义 ,同 时也 是 我 国公 民道 德教 育 的 1 . 城管执 法的体制 不完善 我 国虽 然 一直 在 强 调 政府 行 政 执法 的法 治 观念 ,但 是从 全 具有 模 范 作 用 。所 以 我 国城 市 综合 管 理 部 门应 当建 立 完善 的执 国第一个城管执法试点的建立到如今 1 8年时间里并没有针对我 法 和监 督 体 系 ,加 强人 员 素 质 培养 ,积极 面对 来 自社会 各 界 的 国城 管 部 门 的执 法制 定 专 项 的法 律 法规 , 日常 的执 法 工作 仅 仅 监 督 和 考 验 ,努 力加 强 自身 建设 , 自觉 为我 国社会 主义 现 代 化 是 参 考 其 他相 关 的 法规 。因此 ,城 管 的执 法体 制 一 直 处 在一 个 建设 贡献 一点 力量 。 不 明确 的 背景 之 下 ,甚 至 城管 执 法人 员 对 于 自己 的执 法权 力 的 参考 文献 : 范 围和 方式 都没 有清 晰明确 的界 定 。 [ 1 ]吕丽梅 ,董 亚 娟 . 城 管 执 法 中的行 政 强制 问题 研 究 . 行政 与 2 . 城 管执 法 的监 督 力度 不足 法. 2 0 1 3( 9 ) 由于 我 国建 立 城 管 执法 的体 制还 不 够 完 善 ,虽 然对 城 管 部 【 2 ] 饶 雷际 , 泰玮 . 论 城管 执 法权 来源 的非 法性 , 江南 大学 学报 ( 人 文社 会科 学版 ). 2 0 1 0( 6 ) 门的职责进行 了规定 ,但是却没有对其行为做 出相应的规定 , 3 ] 刘 昕 ,刘 颖 ,董 克 用 . 破解 “ 城 管 困 境” 的 战 略性 人 力 资源 只能 依靠 各 地 城管 部 门 自设监 督 机 构 ,其效 果 难 以落 实 。因 为 [ 行 政 处罚 如 果 缺少 了必 要 的监 督 管 理 ,最终 导 致 了部分 人 员 滥 管理 视 角 . 公 共管理 学报 . 2 0 1 0( 2 )
12694642_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困境及对策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困境及对策杨志安李国龙(辽宁大学,辽宁沈阳110036)[摘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转型时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直接产物。
通过近十几年的试点探索,城管综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发展带来的矛盾。
但于此同时在执法理念、执法制度和执法社会环境方面也面临许多困境。
文章建议在革新城管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理念基础上,加快建立完善城管执法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对城管执法监督和保障机制,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引导群众参与城管执法工作,完善城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公务合作机制。
[关键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困境;对策[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53(2016)09—0058—05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在城市管理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
现存的城市管理执法理念,执法体制,执法方式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当前城市管理的需要。
鉴于此,革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法律体制,健全监督和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探寻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市发展的新出路,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及城市管理理论研究者所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的必要性首先,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率的内在要求。
执法效率是衡量城管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通常认为,行政执法效率即指在单位时间内投入的行政执法成本与执法产出效益的比。
但是由于以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健全,监管和约束机制不完善,权力交叉且分散,执法机构多且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低等特点,直接导致行政执法成本过高。
所以,只有健全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强化监督和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缩减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才能使现有社会资源得到有效整理与利用,进而达到城管执法效率的最大化。
其次,城市化发展不断加快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逐渐凸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城市环境恶化、交通拥堵、失业人口增多、进城务工农民数量激增等问题。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城管执法旨在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环境。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常常面临一系列的困境。
本文将从城管执法的困境出发,提出一些对策来促进城管工作的改善。
首先,城管执法困境之一是执法力度不足。
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受到各种限制和压力,导致执法力度不足。
一方面,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城市管理的需求。
另一方面,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大,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针对这一困境,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对城管部门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
同时,要提高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城管执法困境之二是执法效果不佳。
城管执法过程中,有些违法行为难以彻底根除。
这主要是因为执法措施不够有力,执法手段不够灵活。
有些违法行为只是被暂时制止,而不会得到彻底解决。
为了提高执法效果,一方面,要完善执法手段,使其更加灵活多样化。
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城市管理的经验,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提高执法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另一方面,还应强化执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执法不力的问题要严肃问责,对执法效果好的要加以表扬和激励,以激发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城管执法困境之三是与市民抗争对立。
在执法过程中,城管人员往往会遇到市民的抗议和不满情绪,甚至发生冲突。
这主要是由于城管执法的不公正、不规范等原因所致。
解决这一困境的对策主要是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交流。
一方面,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工作,让市民了解到城管执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另一方面,城管人员要改变执法形象,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市民,及时回应市民的合理需求和意见。
最后,城管执法困境之四是执法权与执法责任不匹配。
在目前的执法体制下,城管部门虽然负责城市管理,但执法权力相对分散,责任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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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管执法困境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各地相继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权的试点工作,城管执法由此诞生。进入21世纪后,随着试点工作的结束,,国大多数城市
城管执法工作也相继开展。尽管在某些方面给上,城管执法工作得以有效开展,能初步解决
城市管理中相关基层问题,但城管执法中一系列暴力抗法、暴力执法事件的发生,一次又一
次地将城管执法工作推上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尤其近几年来,网络传媒迅速发展,城管暴
力执法等相关案例已经发布到网上,就引起万千舆论。那么,究竟城管执法这一制度应不应
该继续下去?若不继续这一政策,该如何改革基层执法?若继续这一政策,城管执法又该如
完善?下面,先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三月中旬的两起城管执法冲突的案例。
3月16日上午,湖北省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城东执法大队队长段金寅带领执法队员在制
止一起违法建筑施工时,遭当事人熊某某偷袭至生命垂危。20日上午11点左右,段金寅因
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因公殉职。次日下午,即3月17日,在广州天河区东圃大马路与中
山大道交界处发生了一起城管队员被小贩连砍7刀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广州市副市长谢
晓丹也下令全力追捕凶手。连续两天,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分别发生了两起严重的城管执法冲
突事件,并且受害人都是城管队员,这不禁然人深思:向来多有报道城管暴力执法,受害人
都是被执法的弱小社会群体,为何最近接二连三出现城管执法队员被打伤甚至打死的报道
呢?其实,城管与小贩这对冤家结怨早已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最近频频发生城管被小贩伤害
的事情也是小贩等相关弱势群体对城管执法积怨已久的爆发。
根据调查显示,广州市在2010年至2013年3月的城管暴力冲突事件中,54%受害者是
小贩16%是城管。所以说,在众多城管暴力冲突实践中,小贩等被执法人员依然是主要受
害者。但这就能断定一切责任都应由城管承担吗?分析城管暴力冲突事件发生的原因,其实
最大的责任仍在于基层执法的机制不完善。
看了那么多城管执法暴力冲突事件,经过综合分析后,个人认为发生这些冲突的主要原
因在于基层执法制度的不完善。其中,不完善的地方包括:一、城管执法队伍缺乏统一的领
导部门、任用机制不合理、培训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执法人员素质问题;二、城管执法
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不严格、不公正,相比起依靠法律法规执法,如今的城管更多依
靠自己的判断来执法,这对于被执法人员来说是严重不公平的;三、立法上不够完善,执法
上欠缺依据。正如第二点提到的,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并没有很好的依据法律法规执法,其中
有城管个人素质的原因,但无可否认如今我国基层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不规范;四、缺
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其中包括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若执法部门内部不建立有效的监督机
制,光靠社会舆论来监督是不全面、不公正的。只有执法部门内部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
再配合社会监督,才能更全面,更公正地对城管执法进行监督,促进其改进。
当然,除了制度上的不完善,城管执法暴力冲突事件的发生也避免不了相关个人及社会
原因,其中包括:一、执法人员个人素质较差,普遍城管在执法理念上存在误区,比如,“官
本位”意识的束缚和“管即罚”的错误理念等。二、弱势群体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客观矛盾,
弱势群体为了生活与家庭被迫铤而走险从事相关违规活动,而城管的职责就是取缔这些基层
违法违规事件,因此,城管和弱势群体之间存在客观矛盾,而这种矛盾在一次次城管暴力执
法中被放大,以至于小贩等相关弱势群体早已对“城管”这一名词贴上负面标签;三、社会
舆论监督的片面化与情绪化造成了社会对“城管”的误解。尽管舆论监督对城管执法起到了
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社会舆论监督缺乏一定的公正性,社会大众容易受媒体的误导,进而造
成了如今社会对“城管”这一名词的集体厌恶,这一现象也是城管执法容易与普通市民起冲
突的原因之一。
既然城管执法暴力冲突事件的原因有体制原因,也有社会及个人原因,那我们也应从这
三方面考虑改进对策。
在体制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确定城管执法体制的外部设置,比如机构名称确定、主管
部门确定、管理体制确定;二是切实改善执法条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使城管做到有法可
依;三是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并且根据城管执法人员受到被执法人员斗殴
伤害的事件,建立城管执法人员的心理辅导机制,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的心理素质;四是建立
和完善城管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从严治局,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五是加强政府的公共服
务职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妥善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从根源上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
生活难的问题,让他们不用铤而走险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就个人而言,城管人员应放下“官本位”的思想,做到公平执法,友善执法;而小贩等
被执法人员应尽量配合城管执法人员,若自己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真的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应自觉配合城管人员的工作。
最后,既不是城管也不是小贩的社会上的其他公民应用冷静理智的眼光看待城管执法,
遇到城管暴力执法,我们既不能冷眼旁观,也不能盲目宣扬不良情绪。社会上每个人都有自
己的难处,城管有城管的难处、小贩有小贩的难处,我们不能光凭一两个事件就断定对错是
非,更重要的是客观分析原因,共同寻找解决的方案。而社会传媒应客观展现应肩负起应有
的社会责任,做到完整、客观地呈现城管执法的相关新闻,不能发布误导性的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