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行政法学9_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 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 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 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 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 罚。
二、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行政违法 行为) 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3.主观要件 —— 客观违法原则
三、行政责任的追究、免除、转继和消灭
1、行政责任的追究,是指在确定行政责任的 基础上,有权机关强制负有责任的行为人 履行一定的义务。 从我国监督行政法制的实践来看,追究行 政责任必须坚持如下四项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2)责任自负原则; (3)法律责任与违法程度相适应原则; (4)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程度: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94修正)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修正)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行政不当
涵义 特征: (1)行政不当行为以合法为前提; (2)行政不当行为所侵害的是行政合理性; (3)行政不当行为并不必然引起行政责任的承 担,且引起的只是补救性的行政责任; (4)行政不当只是该行为可被撤消的一种理由, 并不构成该行为自始无效的根据。
第九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三节 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一、行政主体承担责任的方式 (一)特点 (1)责任形式
Hale Waihona Puke (2)引起责任的原因(3)责任的内容
(二)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公务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 (一)特点 1、引起行政责任的行为是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的 职务行为 2、一般不直接对行政相对人直接承担行政责任。 3、其违法行政责任主要是惩戒性的。 (二)具体形式 1、 2、 3、
三、行政侵权责任的概念 区别于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 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行政侵权责任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侵 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依法 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不同: 1、主体 2、侵害对象 3、构成要件
四、行政责任的追究和免除 (一)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原则 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
三、行政违法的分类 (一)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人的违法
(二)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三)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四)内部行政违法和外部行政违法
概念二、 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 律规范所规定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 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
概念三: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 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 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要承担的责任有什么

行政违法行为要承担的责任有什么行政违法行为要承担的责任本文旨在详细介绍行政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情况。
分为以下几个章节进行细化论述:第一章:行政违法行为概述1.1 行政违法行为的定义和分类1.2 行政违法行为的影响和危害1.3 行政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章:行政违法行为责任的主体2.1 行政机关的责任2.2 行政人员的责任2.3 监管部门的责任2.4 其他相关主体的责任第三章:行政违法行为责任的形式3.1 行政责任3.1.1 行政处罚3.1.2 行政强制3.1.3 行政裁决3.2 民事责任3.2.1 赔偿责任3.2.2 还原责任3.3 刑事责任3.3.1 刑事追究责任3.3.2 刑事处罚责任第四章:行政违法行为责任的承担方式 4.1 处罚性责任的承担方式4.1.1 行政机关的责任承担方式 4.1.2 行政人员的责任承担方式 4.2 赔偿性责任的承担方式4.2.1 行政机关的责任承担方式 4.2.2 行政人员的责任承担方式 4.3 还原性责任的承担方式4.3.1 行政机关的责任承担方式 4.3.2 行政人员的责任承担方式第五章:行政违法行为责任的特殊情形5.1 职务侵权责任的特殊情形5.2 过失责任的特殊情形5.3 诚信责任的特殊情形第六章:行政违法行为责任的救济途径6.1 行政救济6.2 行政诉讼6.3 民事诉讼6.4 刑事诉讼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行政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汇总表》附件2:《行政违法行为案例分析表》附件3:《行政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流程图》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违法行为: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超越职权的行为。
2.行政责任: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对行政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3.行政处罚: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的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制裁措施。
4.行政强制: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拆除等。
行政责任的类型

行政责任的类型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行政责任的目的和意义行政责任是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行政责任实行的目的是维护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权威,强化行政机关的法制意识和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和惩治违法和不当行为,保障人民利益和权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保证行政机关的公正、公开、透明和廉洁。
二、行政责任的分类(1)监管责任:是指行政机关承担监管职责时出现的不良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指事先监管和事中监管两种。
(2)过错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由于疏忽、滥用职权等过错所引起的不良后果,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行政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3)违法责任:是指行政机关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规定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违法行政行为和违法不作为。
三、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1)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员:由于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员在执行职责时所承担的责任较大,他们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和作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行政机关的执行主体,其行为和作为直接影响到行政机关的形象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会涉及到行政行为,因为履行国家职责需要他们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四、行政责任的主要依据(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规章制度;(5)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总之,行政责任是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的行政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承担方式,同时要不断完善制度,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人民谋取最大化的利益。
简述行政责任包括的内容

简述行政责任包括的内容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损害或不当利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法处置公共资源、违反程序规定等行为都将构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政治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要承担政治责任。
政治责任是指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
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背党的要求、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就要承担政治责任。
三、行政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承担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如果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损害或不当利益,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四、经济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要承担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指对财务经济活动的管理和运用负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财务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经济活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如果在财务经济活动中出现浪费、挥霍、贪污、受贿等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纪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要承担纪律责任。
纪律责任是指对党和组织纪律的遵守和执行负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确保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如果违反纪律,出现违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六、道德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要承担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是指对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的遵守和践行负责。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秉持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原则。
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背道德规范、损害社会公德的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8、第八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追究行政公务人员的责任主要由对其有法定人事 任免、奖惩权力的国家机关进行。主要包括: ①由权力机关以作出罢免决定的方式追究。 ②由具有人事管理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以行政处 分、追偿决定的方式追究。 ③由行政机关中专门的监察部门以作出监察决定 的方式追究。 2.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2)责任自负原则。 (3)责任相称原则。 (4)补救、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行政公务人员承担责任的方式。行政公务人员 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罢免行政领导职务。 (2)行政处分。 (3)对违法所得的没收、追缴或者退赔。 (4)赔偿损失。 (5)其他责
三、行政违法的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和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违 法。 3.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4.内部行政违法和外部行政违法。 5.行政实体违法和行政程序违法。 6.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 7.行政职务违法行为和行政违纪行为。 8.单一行政违法和共同行政违法。
第一节第一节行政违法行政违法第二节第二节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按esc键返回到总章目录第一节第一节行政违法行政违法一行政违法的概念一行政违法的概念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违反行政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行为
第八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一节 行政违法 第二节 行政责任
第一节 行政违法
一、行政违法的概念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违反行政 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 政行为。 二、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具体包括: 1.行政违法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 这是行政违法的主体要件。 2.行政违法侵害了受行政法律规范所保护的行政 关系。 3.行政违法主体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违法主体实施行政违法行为时主观上有过 错。
应松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复习笔记-第二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法律责任【圣才出品】

第二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法律责任一、行政违法1.行政违法概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一个行政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各项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1)行政主体及其职权合法;(2)行政依据合法且充分;(3)行政依据可分为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4)行为内容明确且合法;(5)行政程序合法且正当。
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要件的违反即构成行政违法。
行政违法亦可分为以下四类,即主体违法、依据违法、内容违法和程序违法。
其中主体违法包括主体构成违法、主体职权违法(又分为行政超越职权、行政滥用职权和行政不作为违法)和主体主观违法三种;依据违法包括事实根据违法和法律根据违法。
2.行政超越职权行政超越职权,通常被简称为行政越权,是指行政主体超越其法定行政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行政越权可分为行政权限逾越即逾越行政管辖权和行政权能逾越两大类。
(1)行政权限逾越,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事务、地域和层级的一方面或几方面逾越该主体职权的情形。
(2)行政权能逾越,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超出了其法定权力主体限度的情形。
3.行政滥用职权反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裁量行为。
(1)行政滥用职权的特点①滥用职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②滥用职权只发生在裁量权限范围内。
③滥用职权是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裁量行为。
④滥用职权是发生在裁量权限范围内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行为的总概念。
(2)判断行政滥用职权的方法①主观判断法,标准是裁量行为的动机目的是否符合法定的动机、目的。
②过程判断法,标准是裁量行为是否考虑了不该考虑的因素或者没有考虑应该考虑的因素。
③结果判断法,标准是裁量行为结果是否显失公正。
④比较判断法,标准是裁量行为是否违反平等对待、惯例、比例等。
4.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不作为违法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的状态。
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1)行政不作为违法以行政主体有法定的行政作为义务为前提。
(2)行政不作为违法以行政主体能够履行但没有履行(包括不正确履行)法定作为义务为必要条件。
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一章前言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是维护职权合法性和权利受保障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意义。
本次创作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二章行政责任的定义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是维护职权合法性和权利受保障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意义。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纪律责任、行政民事责任和行政刑事责任三种形式。
第三章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违法行为行政责任的第一个构成要件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行为。
只有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才能符合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2.过错行政责任的第二个构成要件是过错。
过错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由于疏忽、不慎、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当尽到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过错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后果行政责任的第三个构成要件是后果。
后果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由于违法行为和过错行为造成的结果。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后果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第四章总结行政责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要手段。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过错和后果三个方面,必须同时满足才能构成行政责任。
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到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保证行政责任的正确适用和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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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序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
违法行政: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称为违法行政。
违法行政又可分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被授权组织的违法行政和被委托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行政。
作为行政违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或者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不作为行政违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或者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作为义务。
行政不当:也称行政失当,或称不当行政,主要指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当的行为
行政违法的特征
(1)行政违法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规范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
(3)行政违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4)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资格。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行政违法是一种客观存在(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
行政违法的分类
⑴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首先可以将行政违法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人的违法。
⑵根据方式和状态的不同,行政违法又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⑶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行政违法可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实质性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具体表现为:①行为主体不合法;②行为超出了行为主体的法定权限;③意思表示不真实;④行为的内容同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目的、原则和规则相悖。
形式性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
具体表现为:①行为的作出和实施不符合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程序;②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形式。
实质性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依据实体法追究行为主体的惩罚性行政责任,而形式性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一般是依据程序法追究行为主体的补救性行为责任。
实质性行政违法往往被撤销,从其发生时即没有法律效力;而形式性行政违法一般经过有效的补救措施,仍能发生法律效力,有些亦可被撤销。
(4)根据行政的范围,行政违法可分为内部行政违法和外部行政违法
与行政违法相比较,行政不当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不当不构成行政违法,它以合法为前提,是合法幅度内的失当,表现为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等。
(2)行政不当只针对裁量行为,而行政违法则是针对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的。
(3)行政违法必然引起行政责任,可以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而行政不当一般只限于补救性行政责任。
(4)行政违法一旦被确认,一般可溯及其发生时无效,而行政不当既可只部分影响其效力,也可全部影响其效力。
行政责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违法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行政侵权责任: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依法应
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责任法定原则:只有法律规范上的明文规定,才能成为确认和追究违法责任的依据,对违法责任的确认和追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严格限制类推适用。
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而对侵害人实施侵害,以迫使其放弃侵害行为的行为。
紧急避险:行为人为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及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侵害法律保护的其他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权益的行为。
行政责任的特征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2)行政责任的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政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
(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3)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
2、行政主体及公务员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2)行政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
(3)只有发生在行政公务行为中的行为才能引起行政责任
(4)行政责任的追究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
(5)行政责任的成立,并不以损害的存在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未普遍要件
3、相对人的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国家机关,作为行政相对人,只要不依法行使权利或者不依法履行义务,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即构成行政违法。
相对人的行政责任,皆由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具体规定,没有行政法律规范的明文规定,相对人的行政责任则不能成立
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责任法定,是指只有法律规范上的明文规定,才能成为确认和追究违法责任的依据,对违法责任的确认和追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严格限制类推适用。
(2)责任和违法程度相一致的原则。
要求适用于违法责任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形式等必须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的情节和违法者的责任能力等相一致,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程度适用适当的责任形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和方式。
(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确认和追究违法行为责任时,对责任种类、方式和强度的选择都应体现此原则。
行政责任的追究和免除
行政责任的追究,是指有权机关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和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按法定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政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的过程。
认定行政责任是追究行政责任的前提。
行政责任的免除,指在特定情况下,虽然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并且在事实上对一定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但是,因该行为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权益,所以排除其违法性,免除对行政责任的追究。
排除行政违法性的行为主要有:(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厉害关系人同意的行为;(4)执行有益于社会的职业行为;(5)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力(利)的行为
行政处分:是公务员承担违法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事务的公务员给予的惩戒措施。
行政赔偿:是一种财产上补救性的违法行政责任。
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造成相对人财产上损害和人身权等合法权益的损害,应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⑴通报批评。
⑵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⑷返还权益。
⑸恢复原状。
⑹停止违法行为。
⑺履行职务。
⑻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包括已完成的行为和正在进行的行为。
⑼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
⑽行政赔偿。
公务员的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1)接受批评教育。
形式主要包括通报批评和狭义的批评教育两种
(2)承担赔偿损失责任(或追偿)。
(3)接受行政处分,我国《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行6种类型。
行政处分具有如下特点:
1)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责任形式,在这一点上,与一般的纪律处分区别开来。
2)行政处分的主体是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
3)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责任形式,不涉及一般行政相对方的权益。
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2、接受行政处罚等制裁;
3、履行法定义务;
4、恢复原状,返还原物;
5、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