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_曹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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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完)

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完)

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完)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5-08-15 曹能秀王凌1.中日主要的学期教育机构的构成不同,性质也有所差异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由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班组成。

其中,托儿所和幼儿园是比较正式的学前教育机构,二者招收的儿童在年龄上是衔接的,托儿所招收的是3岁以下儿童,幼儿园招收的是3岁至入学前的儿童。

学前班则是幼儿园的一种补充形式,是为没有条件进入幼儿园的儿童设置的机构。

日本的学前教育制度主要由幼儿园和保育所构成,二者均为正式的学前教育机构。

幼儿园是注重教育的幼儿教育机构,招收3岁至入学前的儿童;保育所是对缺乏保育条件的婴幼儿及有特殊需要的少年进行以保育为目的的设施,招收出生至入学前的儿童。

可见,在中日学前教育的机构中,名称相同且性质相近的是幼儿园。

中、日的幼儿园均主要招收3岁至入学前儿童,而且均属教育部门管理,重视教育;二者均为学校教育体制的组成部分。

但二者也有所不同。

中国的幼儿园一般为全日制,日本的幼儿园一般为半日制;中国的幼儿园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是主体,日本的幼儿园则和保育所平分秒色,不分上下。

中国的托儿所和日本的保育所尽管部属卫生部门管理,都以保育为主,但二者之间的差异较大。

首先,二者的招生年龄不同。

中国的托儿所招收出生至3岁的儿童;日本的保育所招收出生至入学前的儿童和有特殊需要的少年。

其次,二者的入所资格不同。

中国的托儿所除年龄要求外,没有其它的入所资格;日本的保育所则有严格的入所条件,即只招收缺乏保育条件的婴幼儿及有特殊需要的少年。

第三,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托儿所在大中城市有较多的需求,发展较快,在小城市及广大农村却需求不多,发展缓慢;日本的保育所却遍及全日本,发展迅速,其数目和幼儿园相差无几。

1999年的数据表明,日本现有保育所22275所,入所儿童数达1736281人;现有幼儿园14527所,入园儿童数为1778286人[3]。

中国的学前班作为幼儿园的一种补充,是学前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种形式。

当代中国和日本学前教育制度的对比与借鉴

当代中国和日本学前教育制度的对比与借鉴

当代中国和日本学前教育制度的对比与借鉴作者:王研来源:《中国校外教育(下旬)》2018年第02期【摘要】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于改善我国学前教育现状以及改革学前教育施行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通过对比当代中国和日本学前教育制度发展情况,试图借鉴日本学前教育发展的有益经验,为日后我国学前教育的改革以及发展方向提出有效的建议,为改善学前教育现状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国日本学前教育制度借鉴学前教育是幼儿脱离家长以后最先接触到的受教育阶段,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也成为了幼儿进入更深层次教育之前所必经的一个教育过程。

学前教育可以看成是每个人人生教育的最先经历,因此,在幼儿的品行、道德观念还没有形成之前,优质的学前教育有利于在教育过程中培养幼儿生活中的优良习惯,对于幼儿智商和情商等方面的开发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学前教育可以看成是我国培养新世纪人才非常重要的一个教育阶段。

中日两国,对于学前教育的重视度都相当高,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学前教育发展状态,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日本的学前教育,则存在着一定的可取之处。

伴随着时代的持续发展,我国对于学前教育的重视度不断上升,但是我国当前的发展现状却使得学前教育的有效开展面临着相当多的阻碍,需要对日本的学前教育加以借鉴,结合其中的优秀内容,进而使得国内的学前教育体系变得更加合理有效。

一、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分析1.幼儿入园率逐年提高但立法不完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文简称十九大)已经结束。

其中对于学前教育方面有了新的进展。

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小学新生中接受过学前教育的比例达98.4%,比2012年提高2.9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几乎所有小学新生都接受过一定时间的学前教育。

而且在十九大中教育部长说过到2020年,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85%。

到目前为止,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7.4%,比2012年提高了12.9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70%基本普及目标,也超过了中高收入国家73.7%的平均水平。

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

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
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分担家长教育儿童的责任。3.入托条件和在托年限根据《条例》.入托条
件是3岁前儿童。《条例》没有规定儿童的在托年
限。因为托儿所招收3岁前的儿童.因此可以推
断托儿所的在托年限最长为3年。
(一)幼儿园
199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幼儿园工作
规程))(以卜简称《规程》).确定了现行的幼儿园教
响J的《学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幼儿园是学校教
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可见.中国和日木均重
视幼儿教育.都把幼儿教育看作是学校教育的准
备.看作是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
乡全。
4一者均把教育的重l从放在3岁至入学前这
个年龄阶段
在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中.幼儿园和学前班
均招收3岁以上儿童.山教育部门管理;托儿所是
岁儿童;学前班一般是1年制.也可以举办3个月
至半年的短期学前班;可以是全日制一也可以是半
日制或}福日制等。
二、当代日本的学前教育制度
日木现行的学前教育制度主要山幼儿园和保
育所两种机构组成。幼儿园是根据学校教育法Ifn
设的幼儿教育机构.属文部省管辖;保育所是根据
儿童福利法Ifn设的儿童福利设施.属厚生省管辖。
《儿童福利法》第39条规定.保育所是接受保护者
的委托.对缺乏保育条件的婴幼儿及有特殊需要
的少年进行以保育为日的的机构。
《儿童福利法》规定.保育所有公立和私立的
两种。公立的保育所主要是山县立和市镇村设立
的.私立保育所则主要是山社会福利法人、公益法
人(则团法人或社团法人)、宗教法人和个人设立
的。山J几保育所是一种福利机构.所以收费较便
要的作用。
中国和日木在不同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

中日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比较

中日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比较

中日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比较
曹能秀
【期刊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2(034)006
【摘要】本文在对当代中国和日本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分别进行分析和归纳的基础上,对当代中日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指出二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并对造成中日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存在的差异进行了原因分析.【总页数】6页(P64-69)
【作者】曹能秀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19.2;G619.313
【相关文献】
1.探讨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J], 龙会
2.“互联网+”时代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J], 苏倩倩;
3.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J], 王静书
4.探讨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J], 龙会
5.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J], 任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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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_曹能秀

9.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_曹能秀

9.当代中⽇学前教育制度的⽐较_曹能秀=学前教育研究>当代中⽇学前教育制度的⽐较X曹能秀1,王凌2(1,2.云南师范⼤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2)[关键词]中国;⽇本;学前教育制度;⽐较[摘要]本⽂在介绍当代中⽇学前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较了当代中⽇学前教育制度的异同,并对造成⼆者异同的原因进⾏了初步的分析。

[中图分类号]G61[⽂献标识码]A[⽂章编号]1000-5110(2002)01-0052-06A comparison of contemporary preschool education systemsbetween China and JapanC ao Nen gxiu1,Wan g Lin g2(1,2.T he Faculty of Education Science and M anagement,Yunnan N or mal Univer sity,K unming650092,China)Key words:China and Japan;preschool education system,comparisonAbstract:On the basis of introducing the contemporary preschool education systems of China and Japan, the paper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of the two systems,then analyses tentatively reasons.教育制度,⼜称国民教育制度,是指⼀个国家根据⼀定原则建⽴的相互联系的各种教育机构的总体,⼀般包括学前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和成⼈⽂化教育制度等[1]。

教育制度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学条件、修业年限、学校教育的分段及其相互的关系等[2],对⼀个国家的教育⽅针、政策的贯彻及实现培养⽬标,起着极其重要的作⽤。

中日学前教育比较研究

中日学前教育比较研究

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作业封面研究生学号:1210030018研究生姓名:赵浩栋课程名称:学前比较教育学(补修)任课教师:刘果园学科专业:教育史作业上交时间:2013年1月5日成绩:__________________任课教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中日学前教育比较研究摘要:日本学前教育的特点主要有“重视教育立法”、“二元制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充足的教育经费”和“合理的教育目标和课程设置”。

与日本学前教育进行教育制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对比,可以得到我国学前教育应该加强学前教育法制建设、强调政府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责任、依法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学前教育;制度;方法;启示学前教育是人生成长中的重要一环,是人生教育的开始。

学前儿童教育是当代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日本的学前教育起步较早,投入较大,儿童学前教育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

对中日学前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及方法进行比较,从中吸取经验,对推动我国学前教育的迅速发展大有裨益。

一、日本学前教育的特点(一)重视教育立法日本很早就意识到学前教育对国家的重要意义,比较重视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

早在1889年,日本就制订了幼儿园规则,明确了幼儿教育的目标。

1926年,文部省制定《幼儿园令》,开创了日本为幼儿园单独制定法律的先河,它的出台使幼儿教育在整个国家教育体系中有了一席之地。

二战后,随着经济的复苏和社会的重大变革,学前教育也获得较快发展,这期间陆续颁布了许多和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学校基本法》(1947年)、《学校教育法》(1947年)、《保育大纲》(1948年)和《幼儿园教育大纲》(1956年)。

20世纪60年代后,日本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了振兴幼儿教育的决议。

进入90年代,随着少子化、核心家庭化、都市化、信息化等倾向,文部省先后颁布了《天使计划》(1994年)、《幼儿期开始进行心灵教育》(1999年),意在通过提升家庭的教育力和社区的教育力,以协调好各个方面力量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形成“育子的社会”。

当代中日学前教育之比较

当代中日学前教育之比较

当代中日学前教育之比较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当代中日学前教育之比较【摘要】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奠基阶段,是人生成长中的重要一环,是人生教育的开始。

学前儿童教育是当代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和中国隔海相望的日本,更是尤其的重视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其学前教育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

对我国的学前教育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本文介绍了中日学前儿童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比较了中日学前教育在教育观念、教育制度、教育方法、师资力量以及教育经费等方面的异同,并对产生中日学前教育差异的原因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学前教育的迅速发展。

【关键词】中国日本学前教育比较一、中日学前教育教育观念的比较近年来,我国虽重视了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确立了教师为主导、幼儿为主体的教育原则,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发展观,提倡师生关系平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然而仍有教师没有真正做到尊重幼儿,了解幼儿,仍然坚持着传统的教育观念,教育过程没有从幼儿的实际出发、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出发,而是将幼儿当作灌输知识的容器。

教师讲,幼儿听;教师教,幼儿学,教育内容“一刀切”、“齐步走”等,这些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幼儿的发展。

而日本的学前教育从“全人教育”的角度出发,重视幼儿的全面发展,将幼儿作为社会的一员,并重视他们的人格与尊严,提倡师生关系的平等、融洽和亲近,并将这一观念作为幼儿园教育的基础和前提。

教师是幼儿学习的伙伴、指导者和帮助者。

幼儿园无论开展什么活动,教师总是一切从幼儿出发,充分考虑幼儿的兴趣、爱好、年龄特点及发展水平。

在家庭的学前教育中,日本亦是尤其的重视。

在日本,举国上下都非常的重视幼儿教育,人们对幼儿教育的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

“留给子女最宝贵的财富不是金钱而是教育”已成为许多家长的座右铭,许多妇女一结婚就放弃工作,开始为将要出生的孩子作精心的准备。

论中日幼儿教育的比较

论中日幼儿教育的比较

论中日幼儿教育的比较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教育成为了各国关注的焦点,幼儿教育更是基础中的基础。

中国和日本作为亚洲的两个重要国家,在幼儿教育方面有着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本文将对中日幼儿教育进行比较,以期为我国的幼儿教育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教育理念中国的幼儿教育理念注重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培养,强调幼儿在语言、数学、艺术等方面的早期启蒙。

家长和教育者往往期望孩子在幼儿园阶段就能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为将来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然而,这种理念有时可能会导致幼儿的学习压力较大,忽视了他们的个性和兴趣发展。

日本的幼儿教育理念则更侧重于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

他们认为,幼儿时期最重要的是让孩子学会与人相处、培养良好的品德和生活习惯。

日本的幼儿园注重让孩子在游戏和实践中学习,鼓励他们自主探索和发现,培养创造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例如,在中国的幼儿园,可能会有较多的课堂教学时间,让孩子学习认字、算数等;而在日本的幼儿园,孩子们更多的是在户外玩耍、参与手工制作和集体活动。

二、教育内容在教育内容方面,中国的幼儿教育通常包括语言、数学、艺术、科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课程设置较为系统和规范,教学内容也相对固定。

同时,为了迎合家长的期望,一些幼儿园还会开设各种兴趣班,如英语、舞蹈、绘画等。

日本的幼儿教育内容则更注重生活教育和自然体验。

孩子们会学习自己穿衣、整理物品、参与家务劳动等生活技能。

幼儿园还会经常组织户外活动,让孩子接触大自然,观察动植物的生长变化。

此外,日本的幼儿园也会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如茶道、武术等。

比如,中国的幼儿园可能会通过教材和教具来教授孩子知识;而日本的幼儿园可能会让孩子亲自种植蔬菜,观察植物的生长过程,从而了解自然规律。

三、教育方法中国的幼儿教育方法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在教学中起着主导作用。

课堂上,教师会向幼儿传授知识和技能,并通过提问、练习等方式检验幼儿的学习效果。

同时,家长也会积极参与孩子的教育,监督孩子完成作业和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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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研究>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X曹能秀1,王凌2(1,2.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2)[关键词]中国;日本;学前教育制度;比较[摘要]本文在介绍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基础上,比较了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异同,并对造成二者异同的原因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中图分类号]G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110(2002)01-0052-06A comparison of contemporary preschool education systemsbetween China and JapanC ao Nen gxiu1,Wan g Lin g2(1,2.T he Faculty of Education Science and M anagement,Yunnan N or mal Univer sity,K unming650092,China)Key words:China and Japan;preschool education system,comparisonAbstract:On the basis of introducing the contemporary preschool education systems of China and Japan, the paper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of the two systems,then analyses tentatively reasons.教育制度,又称国民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建立的相互联系的各种教育机构的总体,一般包括学前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和成人文化教育制度等[1]。

教育制度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学校教育的分段及其相互的关系等[2],对一个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及实现培养目标,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国和日本在不同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下,经历了时代的变迁,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学前教育制度。

比较同处亚洲的中、日学前教育制度,对于我们了解中、日教育制度的差异,比较中、日学前教育的异同,借鉴日本先进的学前教育经验,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改革以及指导我国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代中国的学前教育制度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制度主要由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班三种机构组成。

其中,幼儿园是学前教育制度的主体,是其中最严密、最有效、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托儿所1980年卫生部颁发了5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6(试行草案)(以下简称5条例6),确定了我国现行的托儿所制度。

1.托儿所的性质5条例6指出,托儿所是3岁前儿童的集体保教机构,必须贯彻实行以保为主保教并重的方针,为把儿童培育成体格健壮,品德良好,智力发达的下一代打下基础。

2.托儿所的任务5条例6指出,托儿所负有教养3岁前小儿及其为父母亲参加工作提供方便的双重任务。

具体来说,托儿所的任务有以下3条:第一,保障婴幼儿健康是托儿所的首要任务;第二,对婴幼儿要施行合理的教养;第三,托儿所要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分担家长教育儿童的责任。

2002年1月第34卷第1期云南师范大学学报Journal of Yunnan Norm al U niversityJan.,2002Vol.34No.1X[收稿日期]2001-07-10[作者简介]曹能秀(1964-),女,福建顺昌人,云南师范大学教授,浙江大学教育系在读博士生,主要从事幼儿教育和比较教育研究。

3.入托条件和在托年限根据5条例6,入托条件是3岁前儿童。

5条例6没有规定儿童的在托年限。

因为托儿所招收3岁前的儿童,因此可以推断托儿所的在托年限最长为3年。

(二)幼儿园199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5幼儿园工作规程6(以下简称5规程6),确定了现行的幼儿园教育制度。

1.幼儿园的性质5规程6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以上表明了国家对幼儿园性质的确认,具体来说,幼儿园的性质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幼儿园是对学前幼儿进行教育的机构,与各类学校有相同处,所以列入学制系统,归属教育部门主管;第二,幼儿园又不完全等同于学校。

一是教育对象为尚未入学的幼儿,二是我国幼儿园多为全日制。

由此,幼儿园负有保育幼儿的责任,幼儿园的设施和生活、活动安排均不同于学校,具有保育的性质;第三,幼儿园是学校教育的准备阶段,为此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方向是为幼儿提供入学准备,幼儿园教育必须与小学密切联系。

2.幼儿园的任务5规程6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因此,幼儿园的任务包括了保育教育儿童及为方便家长服务的/双重0任务。

3.入园资格和在园年限5规程6指出,入园资格是3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

5规程6指出,幼儿园一般为3年制,也可设1年制或2年制的幼儿园。

幼儿园可以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

(三)学前班国家教育委员会1991年颁布了5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6(以下简称5意见6),确定了现行的学前班教育制度。

1.学前班的性质5意见6指出,学前班是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在现阶段,它是农村发展学前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城市,是幼儿园数量不足的一种辅助形式。

2.学前班的任务根据5意见6,学前班应该根据5至6周岁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创设良好环境,通过各种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幼儿入小学做准备,为培养年轻一代打下良好基础。

3.入学前班资格和在班年限根据5意见6,入学前班的儿童应是没有条件进入幼儿园的5至6岁儿童;学前班一般是1年制,也可以举办3个月至半年的短期学前班;可以是全日制,也可以是半日制或隔日制等。

二、当代日本的学前教育制度日本现行的学前教育制度主要由幼儿园和保育所两种机构组成。

幼儿园是根据学校教育法而设的幼儿教育机构,属文部省管辖;保育所是根据儿童福利法而设的儿童福利设施,属厚生省管辖。

二者平分秋色,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日本幼儿教育的主要机构。

(一)幼儿园1.幼儿园的性质日本文部省1947年颁布的5学校教育法6在第1条中规定,学校系指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盲学校、聋学校、养护学校及幼儿园,这就明确了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5学校教育法6第77条规定,幼儿园是以/养育学前阶段的幼儿,提供适应的环境,以发展健全的身心0为目的的幼儿教育机构,招收3岁到入学前的儿童。

该条款还将幼儿园分为国立、公(县、市)立和私立三种。

国立幼儿园由国家设立,公立幼儿园由市、镇、村的公共团体设立,私立幼儿园由学校法人、其他法人及个人等设立。

国立幼儿园的经费由国家负担,公立幼儿园由地方政府支持,但私立幼儿园则由设立幼儿园的团体或个人负责。

2.幼儿园的任务1999年11月日本文部省颁布的5幼儿园教育纲领6,对日本幼儿园教育的基本方针(任务)做了如下规定:为了达到5学校教育法6第77条所规定的幼儿园的目的,应根据幼儿期的特性,通过环境来进行幼儿教育。

为此,教师要与幼儿建立充分的信赖关系,与幼儿共同努力,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

具体来说,幼儿园的任务有以下几条:第一,开展与幼儿期相适应的主体性活动;第二,通过游戏指导,全面实现幼儿教育的#53#第1期曹能秀等: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目的和内容;第三,应根据每个幼儿的特性进行教育。

3.入园资格和在园年限根据5学校教育法6,入日本幼儿园的是3岁至入学前的儿童。

因此,儿童在园时间最长为3至4年。

幼儿园多为半日制。

(二)保育所1.保育所的性质日本厚生省1947年颁布的5儿童福利法6第39条规定,保育所是接受保护者的委托,对缺乏保育条件的婴幼儿及有特殊需要的少年进行以保育为目的的机构。

5儿童福利法6规定,保育所有公立和私立的两种。

公立的保育所主要是由县立和市镇村设立的,私立保育所则主要是由社会福利法人、公益法人(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宗教法人和个人设立的。

由于保育所是一种福利机构,所以收费较便宜,地方和国家的补贴较大。

2.保育所的任务1999年11月日本全国福祉协议会和全国保育协会颁布的5保育所保育指针6,对保育所的基本方针做了如下规定:通过与家庭、社区的密切配合,去补充家庭保育,并通过创造能使儿童健康、安全、情绪稳定的生活环境,使之在充分发挥自我的过程中开展活动,以求身心的健康发展。

为此,保育员应通过养护和教育的一体化,去培养人性丰富的儿童。

3.入所资格和在所年限入所资格是缺乏保育条件的婴幼儿及有特殊需要的少年(如智力落后儿童)。

家长在办理申请入所手续时,需要提供市、镇、村负责人签署的证明,证明家长由于工作、疾病等原因,无法对婴幼儿及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保育的状况。

在所年限最长为6年。

三、当代中、日学前教育制度的相同点1.二者均是为学前儿童设置的机构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班。

这三种机构均招收学前儿童,尽管入各种学前教育机构的年龄各不相同。

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包括幼儿园和保育所。

幼儿园只招收学前儿童;保育所也招收极少数已超过入学年龄,但由于各种特殊需要需留在保育所的儿童(如智力落后儿童),但主要的招生对象为学前儿童。

因此,日本的幼儿园和保育所主要是为学前儿童设置的机构。

2.二者均有一定的教育法规作保证中国的学前儿童教育机构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班均有一定的法规来规范教育实践。

如托儿所有5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6(试行草案)为指导,幼儿园有5幼儿园工作规程6为纲领,学前班也有5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意见6为指针。

日本同样如此,幼儿园有5学校教育法6和5幼儿园教育纲领6为指导,保育所有5儿童福利法6和5保育所保育指针6为纲领。

3.二者均将幼儿园看作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1996年中国国家教委发布的5幼儿园工作规程6,中国的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制的基础阶段,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日本1947年颁布的5学校教育法6也明确规定了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可见,中国和日本均重视幼儿教育,都把幼儿教育看作是学校教育的准备,看作是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4.二者均把教育的重点放在3岁至入学前这个年龄阶段在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中,幼儿园和学前班均招收3岁以上儿童,由教育部门管理;托儿所是招收3岁以前的儿童,由卫生部管理。

尽管无论是幼儿园、学前班还是托儿所都强调保教结合,然而由教育部主管的幼儿园和学前班不可避免地带有更多教育的成分;而由卫生部主管的托儿所不可避免地带有更多保育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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