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论中的形神关系三阶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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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神关系的认识

形神关系的认识

形神关系的认识形神关系的认识在审美艺术上运用战国中庄子最早结合养生谈到了形与神,到了汉初,道家形神之论则同论证无为和反对儒术相适应,强调先定其神,同时也联系到了艺术的审美。

道家的形神论就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上说,不仅同儒家文质彬彬、尽美尽善的看法不同而重在神,也同战国两汉崇尚雕缋华丽相对立,而直接关系到人品之重神和绘画的“以形写神”理论的出现,导致后来“意溢于形”同“形神兼备”两种观点的差异。

发展了抒愤的创作思想汉初道家变去欲为有情,要求创作中作者之情的积、盈、至,于情感的类型上则突出了悲愤。

在战国的庄周思想中,本来就蕴藏着强烈的愤世嫉俗之情,愤以成其书,愤而流为狂放奇瑰,愤之极则转为对现实、对物欲的否定。

这种不得志意的被压抑的阶层或个人的悲愤的情感,到了汉初,随着道家的由出世向入世的转化,便得到了比较直率的流露,表现为创作中的“愤于志,积于内”。

汉初道家这种主愤的倾向与儒家内部出现的背离中和的认识,以司马迁为代表的抒愤主张,以及来自民间的悲壮思潮,结成了一股强大的非中和的洪流,而深刻地影响着后世审美认识。

强调审美中主体的决定作用道家重视主体在主客体关系的认识中不同于儒家。

它不像儒家那样突出审美客体、突出艺术对内心的影响,甚至将它说成决定的作用;相反,它强调主体的能动,甚而将心、情看成决定审美的因素。

它主张“以内乐外”而不为物役,认为哀乐之美感“在于心之所载”。

这种认识不仅直接关系着魏晋间声无哀乐论的形成,而且深深地影响着后来“寓于物而不留意于物”的审美观的出现。

突出了变动性、多样性道之由出世到入世的本身就是一种变,一种因时而变。

推之于历史,则不能胶柱其瑟,从而改变了过去老庄对父系社会的否定。

理论上对文的肯定表现为历史上对文的起源的肯定。

汉初的道家不仅肯定尧舜的创兴文化,也进一步肯定了汤武革命。

变的观点不仅使儒与道变不同的历史出发点为相同的起跑线,而且迈起步来比当时的儒家要快。

汉初道家这种着眼于变、面向现实和反对尊古贱今的观点,不能不深刻地影响着审美艺术发展历史的认识。

中国古典艺术批评中的“形神”关系

中国古典艺术批评中的“形神”关系

中国古典艺术批评中的“形神”关系
“形”与“神”最早作为哲学范畴出现,后广泛运用于我国文艺批评的领域,是长期影响中国艺术发展的基本概念和核心问题,也是美术批评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范畴之一。

可以说形神的概念借助汉魏六朝哲学形神论中的基本涵义,转换到了艺术批评中,并逐渐成为一种美术批评中的基本范畴体系、精神内核与标准。

“形”与“神”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促进了中国传统艺术的发展变化,也形成富于民族特色的审美特征。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理解为物质与精神、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所谓“形”,即指形体与构成等;“神”则是依附“形”并主宰“形”的活动的灵魂。

对文艺作品而言,“形”是作品中对于对象可见可指可认的外部形状的表现,具有确定性、实在性和可测量性;“神”是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对象所具有的生命灵气,或主体用自己的心在对象上所感悟到的生命灵气,带有直觉体悟性,、不可确定性。

中国古典艺术批评中的形神论,要求形神兼备,更强调重神而略形。

所谓“传神”的思想乃是我国古典艺术批评中的一个重要传统,如东晋顾恺之论画的“以形写神”“晤对通神”“传神写照”的观点。

浅析形神关系及其发展

浅析形神关系及其发展

浅析形神关系及其发展作者:程海涛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1年第01期摘要:这篇论文着眼于形与神之间关系的探讨,范围限定在绘画艺术领域。

通过概述我国重要历史时期著名画家、绘画理论家关于形神关系的理论,梳理出两者关系演变的历史轨迹,进而结合个人在实际的学习生活中的心得来谈论我对形神关系的一些浅见。

关键词:形神论;气韵;发展中图分类号:J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03-0037-01形神论从它发展的历史轨迹和理论内涵来看,可以分为形与神、以形写神和离形得似三个方面。

在我国传统的绘画艺术从重形到重神、形神兼备一步步发展,不再满足于模仿,强调表现对象的“精神”、“气质”等。

一、形神关系发展的历史轨迹魏晋南北朝时期,人物画逐步发展,画家们开始从注重描绘人物外形到展示人物内心的精神世界。

顾恺之和他的形神关系的理论在这一时期起了重大的影响。

顾恺之把“神”运用于绘画理论,提出了“以形写神”的要求,注重刻画人物的内心活动与表情动态。

他的形神论主要重视表现人物的眼神,进而表现人物的神灵、活力和气质。

唐代画家张彦远提出“特忌形貌彩章,历历具足,甚谨甚细而外露巧密” 他认为色彩过多,描写过于写实精细,于是就不自然。

可见人们还是更加侧重于追求一些具有自然天趣的东西,不至于太做作。

然而,在这一时期,人们还是认为只有人才有神。

宋代苏轼也提出“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

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

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

边鸾雀写生,赵昌花传神。

何如此两幅,疏淡含精匀。

谁言一点红,解寄无边春”。

元代倪瓒认为植物也是有“神”的。

“形神”关系有了一定的突破。

他曾说:“仆之所谓画者,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

他借这些植物来表达内心的感受,借物来抒发感情,从而画出了植物的姿态。

清朝时期石涛提出了“不似之似说”,即不要拘泥于形似。

要往更高的层次发展。

即达到“不似之似”。

我们看近现代齐白石的简笔大写意,画出了对象超俗的生命力。

《形神关系之唐宋元明清篇》

《形神关系之唐宋元明清篇》

《形神关系之唐宋元明清篇》唐代孔颖达在注释古文献中,涉及形神、魂魄的问题。

其在《左传-昭公七年疏》中说:“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

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也。

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

形气既殊,魂魄亦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

”宋元明清时期,形神问题的性质已与范镇之前的情况有异了;不再是神灭神不灭之问题,而是本质、本体与作用、功能之论。

周敦颐在其《太极图说》中认为:“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形既生矣,神发之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

”朱熹在其《朱子语类》卷九十四中解释周敦颐这句话时做了如下发挥:“‘形既生矣’,形体阴之为也;‘神发之矣’,神之阳之为也。

盖阴主翕,凡敛聚成就者,阴为之也;阳主辟,凡发畅挥散者,阳为之也。

”王廷相在《答何柏斋造化论》中批评何瑭“神为阳,形为阴”之形神二元论;实际上也是对朱熹“形体阴之为也,神之阳之为也”的批判。

对此他说:“神者,形气之妙用,性之不得已者也,三者一贯之道也。

今执事以神为阳,以形为阴,此出自释氏仙佛之论,误矣。

”熊伯龙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以“辟神怪祸福之说为主”,而定书名为《无何集》。

王夫之把形神问题与认识论相联系,他在其《张之正蒙注-太和篇》中说:“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

”即认为,形是指人的形体感觉器官,具有“视听之明,可以摄物,心知之量,可以受物。

”(《张之正蒙注-大心篇》)的功能。

并认为:神是指精神现象或思维活动。

如其在《思问录-外篇》中说:“君子独言心者,魂为神使,意因神发,魄待神动,志受神摄,故神为四者之津会也。

”。

古人书画形神论

古人书画形神论

古人书画形神论
真正地书画爱好者与创作者无不在形神上下足功夫,绘画形神的把握也决定了一幅作品的艺术价值与欣赏价值,以下为古人的书画形神论,可供参考:
(一),形神论;
“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

”(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七》)
“凡书画当观韵。

”(黄庭坚《题摹燕郭尚父图》)
“作画形易而神难。

形者,其形体也,神者其神采也。

凡人之形体,学画者往往皆能。

至于神采,自非胸中过人,有不能为也。

”(袁文《瓮牖闲评》)
”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论诗必此诗,定如非诗人。

“(苏轼《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
(二),绘画之形和”似与不似“;
邵博首次提出绘画之”似与不似“的概念:”画花,赵昌意在似,徐熙在不似。

非高于画者不能以似不似第其远近。

盖意在不似者,太史公之于文、杜少陵之于诗也。

独长安中隐王正叔以予为知者。

蜀人重孙知微画笔。

东坡独曰:'工匠手耳。

’其识高矣。


(三),书法之神;
”苏东坡丰腴润泽,绵里藏针;黄山谷(黄庭坚)清圆妙丽,引绳贯珠;米南宫(米芾)奇逸超迈,烟云卷舒。

蔡端明(
蔡襄)方正严楷,土偶蒙金。

“(解缙《续书评》)
”蔡襄勒字,苏轼画字,黄庭坚描字,臣(米芾)书刷字。

“(《海岳名言》)
”天真出于意外也“(《海岳名言》)
以上均为名家绘画形神践履之说,可资同道友人实习。

网络配图。

形与神的关系论

形与神的关系论

形与神的关系论形与神的关系,是指形体与精神的关系;关于形与神,有很多人提出了很多观点,如庄子提出的“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庄子·知此游,还有荀子主张的先有形体才有精神;以后的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发展了荀子的命题如汉代桓谭王充等针对汉代流行的徽纬迷信,先后提出‘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烛矣’新论·形神, ‘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论衡·论死,坚持了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原则.南北朝时期,形神问题成为哲学争论的中心;填作神灭论,论证‘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 ‘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还用‘刃利之喻’来论证形神关系,驳斥了佛教认为人死灵魂不灭的迷信思想,基本上解决了形神关系问题;清初医学家王清任提出‘脑髓’说,一扫‘心为虑’的+传统观点;近代章炳麟则根据近代理化知识对人的生死等作了新的解释,比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形神观又前进了一步;但到底形与神能否分开来说呢首先形与神体现的最明显的就是在绘画领域;绘画中讲求形似和神似;一般来说,对于刚学绘画的人,要求他们做到形似,那就是好的,在之后,便是要神似;因此,在绘画界便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是既要神似又要形似;如方薰清代画家说;“以马喻, 顾不再鞭策, 皮毛也, 然舍鞭策、皮毛并无马矣, 所谓俊发之气, 莫非鞭策、皮毛之间耳先有伯乐而后有名马, 一起不然矣”然而, 东坡则主张绘画“遗貌取神”, 有貌而无神的画是没有什么观赏价值的; 方薰提出,“神”必须建立在“形”的基础之上,“神似”和“形似”不可分割,;但也有人提出不同观点,“画者谨毛而失貌”, 这是古训;描写物体必须有情感, 由外识里抓住本质;不然, 画出来的东西象一潭死水或一幅标本, 外表再象也不动人;“世间有一种低级的精确, 那就是照相机和翻模的精确”罗丹;艺术反映生活, 主要是通过形象, 形象是艺术领域的一种特殊形式, 作家和画家在用生动具体以至美感的形象来反映生活时, 决不仅仅满足于对生活的实录或再版, 而是要艺术家作艺术概括的, 使艺术形象比实际生活更富有情趣、更鲜明;那么又存在一个问题,形与神到底谁更重要荀子·解蔽说道:“心者,神之居也,而神明之主也;”指出了人的心房是精神的居住之地,强调了神明的主导作用;管子·内业:“定心在中,耳目聪明,四肢坚固,可以为精舍;精气者,气之精者也;”这里同样把形体作为精气的藏身所在;中国古代庄子是第一个从哲学和美学高度系统的提出形神观;庄子在庄子·知北游中提出“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在这里庄子提出神先于形,神高于形;在庄子·德充符中庄子举了一个寓言是说“小猪食于死母者,弃之而走”的故事用来说明神高于形,为此在德充符中作者举了五个兀者的例子来说明人的外在形体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德充实;只要德行好,外在形体不重要;但其实庄子的内心也同样推崇“藐姑射之山,肌肤若冰霜,绰约如处子”的形神统一的境界,但是在形与神的关系上来说,庄子仍然还是推崇神为主,形次之;在庄子看来,形的生与死,美与丑,好与坏都是无关紧要的,只有神的完美才是最重要的;但还有人认为形与神应该统一;如:东晋的大画家顾恺之以形写神,从而达到达到形神兼备;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物质是意识的存在的客观条件,没有物质就没有意识;也就是说形是神存在的客观条件;神不可能脱离形而单独存在;“形”与“神”紧密联系, 相互依存;那么形与神到底谁更重要神又是否能够脱离形而单独存在在什么情况下而不失本“形”这就像一条神秘而又永远不枯竭的溪流, 源源流长, 时而宽, 时而窄; 时而深, 时而浅; 时快时慢, 连它的颜色也始终变化着, 然而谁又能标出这些变化的分界线呢何况我们世代之争的“形神论”呢我们没有必要去争论到底形重要还是神重要,只要它能够为我们服务,能够是我们获得灵感,那么有必要非要分得那么清吗。

感性物态的形上皈依——庄子形神观美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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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卷 第 5期 21 0 0年 1 O月
江南 大学 学4 ( 文社会 科 学版 ) 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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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书论中的形神关系三阶段论

古代书论中的形神关系三阶段论/钱姝妤责任编辑吴欣阳E-mail:jsjyshufajiaoyu@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形是万物具体而可感的形质,神则是附着于形,并使形具有生命性征的状态,形与神之间是一种辩证关系。

晋葛洪《抱朴子》云:“夫有因无而生焉,形需神而立焉。

有者,无之宫也;形者,神之宅也。

”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

这一哲学命题在东晋时期便扩展到了艺术领域,并影响到了书法领域,成为书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

书法中以形传神,借助具体的笔墨字形来表达生动活泼的神采,书论中的形神关系问题逐渐形成了以形写神、舍形得神和书入吾神的三阶段论。

一、以形写神南齐王僧虔在《笔意赞》中最早谈到书法的形神问题:“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意思是说,在书法艺术中,神采是最重要的,相对而言,形质处于次要地位。

古人书法之所以高处,在于他们的作品神采与形质兼得俱佳。

这是因为,书法写的是形质,表现的却是神采,神采才是书写者追求的目标;但神采又是通过形质表现出来的,形质不佳,便不能焕发出神采,所以形质与神采不可偏废,形神皆备才可以达到好的效果。

其后历代书家围绕着形神问题也有所补充。

唐代虞世南在《笔髓论》中云:“字有态度,心之辅也;心悟非心,合于妙也。

且如铸铜为镜,明非匠者之明;假笔转心,妙非毫端之妙。

必在澄心运思至微妙之间,神应思彻。

又同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握管使锋,逸态逐毫而应。

”这表明,书法之妙不是妙于笔端的具体字形,而是妙在书写者的心念之间,妙在借助挥运笔墨而能把书写者的神采表达出来。

这段话较上一段更进一步指出书法的神采其实就是书写者的内在心念、精神状态。

这从书法创作的角度揭示出,“握管使锋”由书写者的神思操控,笔下的形质变化正对应着书写者当时的精神状态,因而观赏者可以透过书法作品的具体形质体验到作者的精神气度,及其书写时的情感状态。

宋代黄庭坚《论书》有云,“佳帖时时临摹,可得形似。

大要多取古法,细看令入神,乃至妙处,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

诗学概念·形与神

诗学概念·形与神古代诗学概念。

语见刘勰《文心雕龙·夸饰》篇:“神道难摹,精言不能追其极;形器易写,壮辞可得喻其真。

”意谓创作之难在于传神,而形貌的描写则可通过夸饰来实现。

这就提出了文艺创作中“形”与“神”的关系问题。

艺术美学中的“形”与“神”,肇自哲学中的“形”与”神”,意蕴多变而丰富。

综合哲学与文艺“形”的要义有五:一指与宇宙本体相对举的一切具有能被人感知的自然之物的形体、形貌。

如《易·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二指与人的精神相对举的身体、形貌及其外在表现。

如《庄子·在宥》:“女神将守形,形乃长生。

”三指与自然风物的抽象本质、特征或神采相对举的直接诉诸人的感官的形色、形体。

如《庄子·天道》:“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

”四指人的思想情感或审美体验的物化或表现,即运用一定的艺术手段来进行的审美活动形式。

如《荀子·乐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

……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

”五指文艺作品中创造出来的具有感性形式的艺术形象。

如陆机《文赋》:“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

”钟嵘《诗品》:“五言居文词之要,……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

”“神”同样具有多重涵义。

一指宇宙万物未被人认识时而难以名状的奥秘。

如《易·系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

”二指与人的形体或感官对举的内在精神、思想意志或思维活动。

如《墨子·所染》:“伤形费神。

”又《文心雕龙·神思》:“文之思也,其神远矣。

”前者指与“形”对举的一般精神活动,后者则确指艺术思维及其规律。

三指人或客观事物天然具有的神采、生趣或本质特征,它们是依于形色又超越形色,无法单凭感官直接感知,而要借助直觉体验、妙悟直契才能把握。

如宋袁文《论形神》:“作画形易而神难。

形者,其形体也;神者,其神采也。

……神采,自非胸中过人,有不能为者。

”四指一定时代、一定艺术体式的独特审美特质、风格或韵味。

庄子关于形神关系的思想

庄子关于形神关系的思想中国先秦时期,诸子百家所关注的更多的是如何使已经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稳定有序,比如儒家、法家、墨家、兵家,或者致力于探究世界的本源,如道家,似乎很少有思想家就人的形神关系作出系统的探讨。

唯有庄子站在个体的角度,对人生的意义,身体与精神的关系有过比较深刻的论述。

关于这个问题,庄子的思想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精神和形体都是由无形的“道”生成的,形体生于精神。

庄子曾有论述“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体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庄子·知北游》)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无形的“道”是万物的本原,是产生精神和形体的依据。

而形体又产生于精神。

而“道”的特征就是自自然然、毫不作为。

(“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庄子·知北游》),也就是说,按照道生精神,精神生形体的逻辑,人的精神、形体也应当像日升月落、春生夏长一样自然而然,和谐有序,这才是应然的状态。

那么我们反推回去,如果现实中形体走向反面,与“道”偏离,比如人们奔波劳碌、尔虞我诈,社会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这就违背了自然规律。

那么如何回到自然状态呢?依照道生精神,精神生形体的逻辑反推回去,要重新回到自然之道,精神的解脱是必由之路。

2、精神的绝对自由才契合自然无为的“天道”(无意识无作为而又符合规律的自然运行),形体则阻碍精神解脱。

为了进一步论证精神解脱的重要性,庄子又有如下论述:“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又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

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变),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列子御风而行,已经是很自由了,但“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虽然不用走路,还是要乘风。

而最高的境界是要像至人、神人、圣人那样,忘却自我,忘却功名利禄,与道合一,驾驭着天地之正气,遨游于无穷的宇宙。

那么,庄子在这里要说明什么呢?形体无论多么强大,也不是全知全能的,都必须“有所待”,都只能在有限的时空里存在和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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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书论中的形神关系三阶段论
作者:钱姝妤
来源:《江苏教育·书法教育》2018年第06期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形是万物具体而可感的形质,神则是附着于形,并使形具有生命性征的状态,形与神之间是一种辩证关系。

晋葛洪《抱朴子》云:“夫有因无而生焉,形需神而立焉。

有者,无之宫也;形者,神之宅也。

”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

这一哲学命题在东晋时期便扩展到了艺术领域,并影响到了书法领域,成为书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

书法中以形传神,借助具体的笔墨字形来表达生动活泼的神采,书论中的形神关系问题逐渐形成了以形写神、舍形得神和书入吾神的三阶段论。

一、以形写神
南齐王僧虔在《笔意赞》中最早谈到书法的形神问题:“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意思是说,在书法艺术中,神采是最重要的,相对而言,形质处于次要地位。

古人书法之所以高处,在于他们的作品神采与形质兼得俱佳。

这是因为,书法写的是形质,表现的却是神采,神采才是书写者追求的目标;但神采又是通过形质表现出来的,形质不佳,便不能焕发出神采,所以形质与神采不可偏废,形神皆备才可以达到好的效果。

其后历代书家围绕着形神问题也有所补充。

唐代虞世南在《笔髓论》中云:“字有态度,心之辅也;心悟非心,合于妙也。

且如铸铜为镜,明非匠者之明;假笔转心,妙非毫端之妙。

必在澄心运思至微妙之间,神应思彻。

又同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握管使锋,逸态逐毫而应。

”这表明,书法之妙不是妙于笔端的具体字形,而是妙在书写者的心念之间,妙在借助挥运笔墨而能把书写者的神采表达出来。

这段话较上一段更进一步指出书法的神采其实就是书写者的内在心念、精神状态。

这从书法创作的角度揭示出,“握管使锋”由书写者的神思操控,笔下的形质变化正对应着书写者当时的精神状态,因而观赏者可以透过书法作品的具体形质体验到作者的精神气度,及其书写时的情感状态。

宋代黄庭坚《论书》有云,“佳帖时时临摹,可得形似。

大要多取古法,细看令入神,乃至妙处,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

”又,“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随人意。

”这段话主要是从书法学习的角度讲临帖时如何可以得古人神采。

得其形似容易,但是想要真正地取得古法,还需取其神采。

临摹不能简简单单地只求形似,而丢失了更为重要的神似。

只有真正体验到了古帖中的神采,真正领会了古帖中的形质表现了怎样的神采、如何表现神采,才可能在书写时收放自如,将古帖的神采充分表现出来,这才是真正学得了古法。

上述三则书论都是强调形神皆备,神采为上。

神采在书法中占有了重要地位,字形、章法、墨法等外在形质都是一种表达手段,为最终书写出神采而服务。

这是对书法形神关系的最基本的理解。

二、舍形得神
“舍形得神”原本是从书法欣赏的角度提出的观点。

唐朝张怀瓘《文字论》有云,“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

”又,“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

若精意玄鉴,则物无遗照,何有不通。

”第一则认为,有神采得骨气的书法为上品,只追求形质秀丽、工整合用的为下品。

在这里把是否得神采作为品评书法等级的首要条件。

可以说,得神采是非常重要的,会使书法作品产生质的飞跃。

第二则把“舍形得神”作为鉴赏的最高境界,认为真正理解一幅书法作品的人眼里只有其中的神采,并不关注外在形质的内容。

当鉴赏者可以“唯观神采,不见字形”时,鉴赏者和书写者之间便能够跨越外在的物质内容达到纯粹精神上的沟通和交流,这样就可以没有遗漏地进行鉴赏。

这同样是建立在对书法的物质形态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基础上。

宋代蔡襄《宋端明殿学士蔡忠惠公文集》中提到:“学书之要,唯取神气为佳,若模象体势,虽形似而无精神,乃不知书者所为耳。

”这里讲到临摹书法,唯有学习它的神采最为重要。

这是对张怀瓘之说的发挥。

即如果只是单纯地去模仿它的字形、体势,虽然外形相似却没有精神,其实还是不了解书法。

明代董其吕《容台别集》中同样提到临帖:“临帖如骤遇异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头面,而当观其举止、笑语、真精神流露处。

庄子所谓目击而存道者也。

”董其吕把临摹不同的古帖比喻为遇到不同的人,不看外形相貌,而是看其精神面貌。

这两条都说明了临帖贵在对其精神的领会,如果不能在临写过程中表现出古人的神采,只停留在对结体、章法、字法单纯的、表面的简单模仿,就不能深入到临摹的字帖中,最终只能走入死胡同。

当然,这里所讲的“舍形”并不是要求完全不考虑外在的字形、章法等内容,恰恰相反,这是对“得形”的高要求,是在我们已经熟练掌握基本字形、结体、章法等的基础上,提出的更高要求。

“舍形得神”这一境界是临帖的最高境界,只有在真正掌握了外在形质后才能上升到对于神采的追求。

三、书入吾神
临摹古帖、体验并能表现古帖的神采,这是学习书法的手段或途径,最终的目的是自己创作,在创作中表现出自己的精神风貌、情感状态。

因此,在经过一定程度的临写,掌握了书法的外在形质,并且进一步成功模仿古人之神采的基础上,必须学会在自己的创作中借助形质来表现神采。

明代董其吕《容台别集》中提到:“总之欲造极处,使精神不可磨没。

所谓神品,以吾神所著故也。

何独书道,凡事皆尔。

”清代刘熙载《书概》有云:“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

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

”这两则书论主要是论述创作时对于神采的把握与运用。

书论中把神采分为“吾神”和“他神”。

所谓“他神”就是我们所体会到的古代书家的精神面貌,而“吾神”是创作者自己的精神,自己对于书法的理解,是“我”这一独特精神的表现。

“人他神者,我化为古也”是从继承古法的角度进行创作,最终如古人亲书。

“人我神者,古化为我也”是从出新的角度进行创作,在理解和继承古代书家神采的基础上,借鉴古代书家融人自我神采的方法,在创作时用“吾神”来操控笔墨进行书写,创造出具有独创性的艺术作品。

这样的创作不再只是一味继承前人的面貌,而是在塑造白我面貌。

并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此时的创作者与古代书家处于同一高度,这时的“吾神”中可以心随我意地融人创作者对自然、对人生、对艺术、对一切的独特理解。

掌握“他神”时始精,而掌握“吾神”时始神,挣脱束缚,得到更大的自主与自由。

“书入吾神”是建立在“以形写神”和“舍形得神”基础上,对书法形神关系的进一步理解与要求,是书法艺术创作的最高追求目标。

正确理解书法形神关系三段论,对我们的书法临写与创作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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