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组织2013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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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2013年度目标责任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2013年度目标责任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环办[2013]195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3.07.25
【实施日期】2013.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
表》的通知
(鄂环办[2013]195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次党代会、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等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2013年度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省直机关目标办《2013年度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共性目标考评内容》等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表(职能目标)》
2.湖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表(共性目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
附件1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
考核任务分解表
(职能目标)。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干部职工年度考
核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教育与考核
【发文字号】锡管发[2013]56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2.30
【实施日期】2013.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锡管发〔2013〕56号)
各处室、基层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锡组发〔2013〕67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锡组发〔2013〕66号),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3〕290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3〕292号)文件精神,按照《无锡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无锡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锡组发〔2009〕64号)规定的考核方法和程序,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现就做好2013年干部职工
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机关各处室、基层单位,要结合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行为规范、工作效能、民主评议等情况,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重要依据,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襄阳市委员会,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1•【字号】襄办文[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襄办文〔2014〕1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2013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推进工作落实,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根据考评结果并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老河口市等4个单位“2013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县(市、区)”称号,并对每个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长等5位责任人分别给予物质奖励;授予枣阳市“2013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县(市、区)”称号,授予高新开发区“2013年度全市打击‘两非’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襄城区、襄州区“2013年度全市生育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并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长等5位责任人分别给予物质奖励;授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等10个单位“2013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市直单位”称号,并对每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等3位责任人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根据考核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单位职工出现违法生育的市34中学、鼓楼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市县乡公路管理处、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等4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XX纪工委2013年以来执纪审查工作报告

XX纪工委2013年以来执纪审查工作报告

XX纪工委2013年以来执纪审查工作报告中共西安市临潼区XX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2013年以来纪工委监督执纪情况的报告2013年以来,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XX街道纪工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充分履行纪检监察的各项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认真学习中省市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精神上来,不断深化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每年及时召开街道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同辖区各村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层层传到压力,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三个助力”,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街道纪工委在落实“三个助力”工作中,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脱贫攻坚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和规范市场环境等领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和处理的力度。

严肃查处精准扶贫脱贫中存在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包扶部门帮扶工作不扎实,作风漂浮、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严查贯彻落实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问题;违反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生态保护规划等问题。

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三个助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三)纪律审查工作情况。

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纪办案。

通过监督跟踪、群众来信来访等手段,积极寻找案源,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5年间共受理各类线索30件,完成初核线索30件。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和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和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和表彰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鄂州政发[2014]6号
【发布部门】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03
【实施日期】2014.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和表彰全市安全生产
红旗单位的通报
(鄂州政发〔20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持续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全市30家单位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鄂城区人民政府等10家单位为年度考核优
秀单位,凤凰街道办事处等9家单位为年度考核良好单位,市工贸公司等11家单位为年度考核合格单位。

同时,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头作用,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华容区人民政府等14家单位“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称号(受省政府、省安委会表彰单。

中共上饶市质监局党组关于印发《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反腐

中共上饶市质监局党组关于印发《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反腐

1 / 3 中共上饶市质监局党组关于印发《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廉政 【发文字号】饶质监党组发[2013]16号 【发布部门】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3.06.25 【实施日期】2013.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上饶市质监局党组关于印发《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饶质监党组发〔2013〕16号)

各县(市、区)局,三清山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市质监局党组 2013年6月25日 2 / 3

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部署,市局党组也对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研究,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2013年市局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现对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改进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质量兴市战略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二、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见附件) 三、需要明确和强调的几个问题 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已经明确,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把市局的部署与各自的实际结合起来,抓紧作出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务必抓出成效。 (一)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质监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按照工作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同为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把落实本单位牵头的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研究制定抓落 3 / 3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13年党委办公室系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13年党委办公室系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常德市委•【公布日期】2013.03.20•【字号】常办[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13年党委办公室系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办〔2013〕23号)各区县(市)委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办公室,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办公室(秘书科、综合科):《常德市2013年党委办公室系统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委秘书长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2013年3月20日常德市2013年党委办公室系统工作考核办法为加强和改进我市党委办公室系统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结合“创先争优无差错”活动,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市)委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工委、临时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五区办公室”),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办公室(秘书科、综合科)。

二、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

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参加考核单位工作。

(二)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提升办公室业务工作水平,既强调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又考核工作实际效果和质量。

(三)便于操作。

考核事项、方式、标准、等级应明确具体,方便易行。

(四)统分结合。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对各项工作实行分类考核,综合评价。

三、考核内容结合“创先争优无差错”活动,重点考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自身建设。

业务工作包括公文处理、综合调研、值班、督促检查、机要密码、电子政务内网、信息、保密、档案、党史方志、接待等11项工作;自身建设主要考核政令畅通、机关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等情况。

武汉科技大学关于2013年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武汉科技大学关于2013年考核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2013年考核工作原则上继续执行2012年有关规定并兑现考核结果。

同时,将学校2013年“两代会”原则上审议通过的《武汉科技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及目标考核暂行规定》,和根据“两代会”要求制定的《武汉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及目标考核暂行规定》、《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岗位基本职责及目标考核暂行规定》、《武汉科技大学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及目标考核暂行规定》等文件下发给各单位,作为今年个人考核的参考依据,通过试运行,为2014年正式实施上述规定创造条件。

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单位工作和教职工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简化程序、严格要求、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评定考核等级,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二级单位年度考核(一) 考核内容各二级单位2013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

(二) 考核方式等相关事宜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关于实施2013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武科大办〔2013〕46号)文件中的《武汉科技大学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科研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武汉科技大学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执行。

三、个人年度考核(一) 考核对象及内容2013年12月在册的正式职工(含返聘人员);考核内容参照上述四项新规定执行。

(二) 考核方式学校对二级单位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总量考核,二级单位负责对个人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1、个人填表、述职个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并述职。

述职内容包括:参照新规定(附件1.2.3.4)填写一年来履行岗位基本职责情况、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等。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还应总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还应总结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廉会,参加述职述廉会的人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

2013年荷塘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2013年荷塘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根据区委有关要求,2013年全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将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型”党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形成“五位一体”,紧紧围绕大征拆、城乡同治、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以及2013年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七项重大任务深入开展,本年度社管创新工作将严格按照“五位一体”思路制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1、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评、半年一小结、全年总考核”的考评机制;2、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型”党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基层评部门、群众评干部”的原则。

5、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考核原则。

二、考核对象1、乡(镇)、街道、管委会社会管理工作办公室2、区直部门、市直驻区分支机构三、考核时间1、季度考核时间:每季度末月2、年度考核时间:次年元月四、考核形式1、对乡(镇)街道、管委会社会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考核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工作台账、听取汇报、民主测评、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

2、对区直部门、市直驻区分支机构的考核通过各项工作的常态化督查以及月报表、信息上报的工作反馈情况进行,以基层评部门为主。

五、考核内容1、落实“成立机构、充实人员、保障经费、健全机制”的情况;2、贯彻执行“宣传、解难、管理、服务”四项任务的情况;3、认真贯彻落实本年度七项重大任务:扎实开展集中走访月活动;积极承担居务服务管理职能,为“政居分设”探索新路;大力推进“三型”党组织建设;④积极开展对任职干部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⑤积极开展智慧社区建设;⑥完善样板社会工作部建设;⑦做好结合,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4、加强对辖区社会工作部的指导、督促、管理、考核的力度;5、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型”党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6、紧紧围绕大征拆、城乡同治、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7、积极开展典型树立,宣传推介经验、总结等工作;8、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机制,形成特色;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提升我区民众反腐倡廉满意度。

2013年全市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工作

1 2013年全市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工作 有关说明

(2013年12月9日)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向大家报告今年绩效管理年度考评第三方评价工作。第三方评价是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方法,是绩效考评得分的重要构成,也是绩效管理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价工作,有利于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利于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树立民生导向。主要说明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今年三方评价的设计理念;二是今年三方评价的基本构成;三是评价方式和有关工作安排。 一、今年改进完善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方向(设计理念) 根据《武汉市绩效管理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武办文〔2013〕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今年全市绩效管理目标年度考评工作总体要求,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有益做法,吸收各单位意见建议,我们对全市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办法进行改进和完善,今天会上我们已经把“武考评〔2013〕14号”印发给大家。今年三方评价的设计理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提高评价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扩大评价主体范围,避免在少数人中评价;突出基层导向,新增了基层一线党代表评价、社区(村)评价、企业评价等;提高公众参与比例,减少体制内评价,取消了同类单位互评,扩大评价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增强评价主体的关联性,让知情人参与评价,减少无效评价;遵循样本选择随机性原则,避免样本重复。 二是提高评价内容的针对性和可评性。既根据评价主体选择熟悉的评价对象,减少弃权票、不了解票、无效评价;又紧紧围绕评价对象的职能2

职责设计评价问卷的内容,突出针对性。特别是在社区(村)评价中,重点选择社会服务职能较强的单位,重点围绕民生工作,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让人民群众愿评、可评。 三是提高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按照便于回答、利于量化、简洁明了的要求,设计调查问卷;针对不同评价主体,选择相应的评价方式。经市领导同意,我们开发了武汉综合考评网,并依托这个平台,开发了一套网上评价系统。今年的第三方评价将主要采取网上评价方式进行。 二、今年第三方评价的基本构成 根据“武考评〔2013〕14号”,大家可以看到,第三方评价主要分为三大类九小类。具体包括:市区互评(含市直单位对区评价、区对市直单位评价),“两代表一委员”评价(含党代表评价、人大代表评价、政协委员评价),服务对象和受益主体评价(含社区及村评价、企业评价、“民评民议”及窗口服务满意度评价、其他服务对象和受益主体评价)等类型。 1、市直单位对区的评价,是由市直各单位对13个区和5个功能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 具体参评范围为市直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适当扩大参评干部范围。(这个单项评价工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在本周内集中部署。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市直单位内部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不管是不是我们今天参会的考评机构,在组织实施时,我们考评机构都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2、区对市直单位的评价,是由13个区和5个功能区对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服务基层、办事效率、作风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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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组织2013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201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总体原则(一)求真务实,考核内容客观具体;(二)注重效率,考核标准科学规范;(三)公开公正,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四)权责明确,考核责任全面落实。

二、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审计局)统一领导,成立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江贤英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长余建祥任常务副组长,区纪委副书记董韬任副组长,区纪委常委、监察(审计)局副局长张德忠、区纪委常委黄光华、区纪委常委、监察(审计)局副局长贺寅、区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刘波、监察(审计)局副局长杨蒴、监察(审计)局副局长郭捍卫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协调解决目标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确定考核等次等。

由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目标考核工作的具体协调,纪委、监察局各室共同承担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区属各纪(工)委、纪检组。

四、考核内容目标体系包括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案件查处、案件审理、廉政建设、纠风工作、执法监察、宣传调研、治庸问责、综合工作等10项内容。

考核指标详见《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组织2013年工作目标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

五、考核方式(一)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区纪委监察局各室对各被考核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台帐式管理,并依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单位目标完成进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打分,每月5日前将评分报办公室,办公室定期在网上将考核成绩进行公示,每月打分平均值按30%记入年度考核成绩。

年底,由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集中考核,考核得分按70%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二)纪检监察目标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治庸问责考核相结合。

为了减轻基层负担,纪检监察目标年度考核将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治庸问责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为强化各级党组织对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视和支持,反映纪检监察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的重要性,纪检监察目标考核结果按5%权重计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三)纪检监察目标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相结合。

区绩效目标管理单位均承担了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共性指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主要是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治庸问责工作组成,因此,纪检监察目标考核情况直接影响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

六、年度考核程序(一)被考核单位自查。

年底前,区属各纪(工)委、纪检组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日前报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二)组织开展考核。

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年度目标考核,年度目标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成立专班分组到各单位进行考核,各考核组安排专人对纪检监察目标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台帐、个别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三)确定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由各考核组依据《考核标准》打出得分,日常考核由纪委监察局各室依据《考核标准》打出得分,由办公室汇总后报请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及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反馈。

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分别向被考核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单位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纪委监察局书面提请复核,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

七、考核计分(一)计分方式:考核分为常规性目标和加分目标,常规性目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在常规性目标基础上另外设置加分项目,采取累计计分办法,即被考核单位目标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平均值30%+年度考核得分70%+加分项目。

(二)加分项目:1、典型经验:纪检监察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在省级及以上纪检监察系统召开的专门会议或刊物上介绍经验的加5分;在市纪委(监察局)召开的专门会议或刊物上宣传经验做法的加3分;在区纪委(监察局)召开的专门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加1分。

2、受表彰的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受省纪委(监察厅)及以上、市纪委(监察局)、区纪委(监察局)表彰的,加分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3、信息工作:被省级及以上纪检监察系统采用信息的加5分;被市纪委监察局采用信息的,加3分。

4、调研成果获奖:调研成果受省纪委(监察厅)及以上、市纪委(监察局)、区纪委(监察局)表彰的,加分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同一加分项目只计算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八、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按最终考核得分,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

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9分70分的为达标,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另外,对于存在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单位不得评定为优秀,对于单位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重大失误被一票否决的,考核评定为不达标。

九、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给予表彰;考核评为不达标的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责成相关单位作出说明,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对其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有关说明如《东西湖区纪检监察审计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纪检监察目标考核办法再另行发文。

附: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组织2013年工作目标考核标准东西湖区纪委办公室2013年9月6日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组织2013年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序号内容分值考核考核事项单项分评分细则1信访举报10各纪(工)委、纪检组按时报送信访举报统计表和初核表2每季度未按时上报的1次扣0.5分落实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2未公开接待场所、举报电话的每项扣1分规范处理信访案件6未按时报送信访案件的调查情况的扣2分;未以文件形式形成调查报告的扣1分;实名举报未答复的扣1分;查实件整改处理不到位的扣1分;取证材料不规范的扣1分;无信访件的单位全年主动下访不少于2次,每下访一次要有记录,未完成的一次扣3分2行政投诉各纪(工)委、纪检组区行政投诉中心转办件办理情况5未按期回告一次扣1分,未及时回访扣1分,案卷不规范扣2分,查实件整改处理不到位扣1分,无转办件的单位能按区治庸问责办、行投中心工作要求开展活动的得5分行政投诉自办件办理情况2自行受理办件不规范扣1分,有投诉不办理扣2分,无投诉的单位能按区治庸问责行投中心工作要求开展活动的得2分暗访情况3通过市、区行政投诉中心暗访被通报1次扣1分,通报后未及时整改扣1分,未通报得3分3案件查处10各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基准分6未查办1起党政纪案件扣4分;主动查办(移交)1起以上党政纪案件,得4分;上级责成立案或司法公安机关、卫计委移送(不需调查取证)的,每件得1分履行办案程序1未履行办案程序每项扣0.2分执行办案纪律1未执行办案纪律每项扣0.2分落实办案安全制度1未落实办案安全制度每项扣0.2分大要案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1未落实大要案一案两报告制度每起扣0.2分区直各单位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含管理处)基准分6未办理党政纪案件的扣2分;主动查办(移交)1起以上党政纪案件的得2分;配合归口纪工委查办或被上级责成立案或司法公安机关、卫计委移送(不需调查取证)的,每件得1分履行办案程序1未履行办案程序每项扣0.2分执行办案纪律1未执行办案纪律每项扣0.2分落实办案安全制度未落实办案安全制度每项扣0.2分大要案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1未落实大要案一案两报告制度每起扣0.2分4案件审理10各纪(工)委、纪检组依纪依规开展案件审理工作10未按街案区审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案件报送审核工作的扣2分;定性用语不准,依据条规不恰当,或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等量纪幅度不符合条规规定,一案扣2分;量纪畸轻畸重的一案扣4分;结论的主要错误事实失实,或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或定性不准致使案件错误处理的一案扣6分;错误事实结论材料和支部大会决定未与本人见面,或案件未经审理作出的处分决定,或处分决定未送达本人,未宣布、未入档,或受党内撤职处分和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职务与工资未做相应变更,或违纪款物未按规定处理的一案扣4分;书面结论文字发生错漏的,一案扣1分;无案件审理的不扣分5廉政建10各纪(工)委、纪检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发现一起违反津补贴发放规定的扣2分三公管理工作6每半年在班子成员中通报公用经费预算及开支情况,每次1分;发现一起违反公车配备和.管理规定扣2分;发现一起公款旅游的扣2分党务公开工作2无固定的党务公开载体扣1分;依据《东西湖区党务公开目录》发现一起应公开未公开的扣2分6纠风工作10各纪(工)委、纪检组落实小金库清理2发现私设小金库的扣2分政风行风建设民评民议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扣3分;查找本单位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2分,建立了相关制度规定的3分;行风连线网上办件工作发生一起违规、超时办理的,该项不得分7执法监察10区直各单位部门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工作2未上报自立项目、实施方案扣1分,未落实项目并上报总结扣1分完成《全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布置的专项检查任务。

3未完成任务的扣3分、未上交总结的扣1分,没有检查任务的不扣分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2未按规定进入工程款网上支付系统的发现一起扣1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能3未按承诺的时间办结的每件扣1分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工作2未上报自立项目、实施方案扣1分,未落实项目并上报总结扣1分规范2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招投标3未按规定招投标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5未完成任务、无台帐记录的扣2分;未按规定进入工程款网上支付系统的,发现一起扣1分8宣教调研10各纪(工)委、纪检组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6未上报清风作伴演讲颂廉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扣2分;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未上廉政党课并报送廉政党课教案扣2分;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扣2分开展调查研究4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未上报调研文章扣3分9治庸问责10各纪(工)委、纪检组综合协调工作2资料台账不清扣0.2分;对治庸问责办规定的办文、办会工作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扣0.5分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4十个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承诺未兑现的,不得分;月报进度不及时的,一次扣0.2分庸懒散行为问责工作4对市、区治庸问责办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庸懒散问题不主动处理的,每起扣1分;(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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