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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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2.20•【字号】•【施行日期】2012.02.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教育厅直属中专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决定成立“河北省教育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刘教民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副组长:闫春来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胜利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成员:王运锋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王红卫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王利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曾超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王晓飞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朱智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董友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处长李淮省电化教育馆馆长王增省教育发展研究和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和职责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主任:王运锋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王增省教育发展研究和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李淮省电化教育馆馆长张化平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于大海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1. 归口管理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

组织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信息化提出的各项任务以及国家和省关于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与总体部署。

2.开展教育信息化重大问题调研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推进实施工作;3.规划和推进教育信息网络和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电子政务和学校管理信息化建设、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教育信息化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教育信息化运维服务体系建设、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与应用、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和统计评估等工作;4.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宣传普及与人员培训;5.领导交办的其他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8•【字号】黔府办发[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5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1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中小学食堂建设标准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1〕23号)的要求,依据《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和餐饮服务许可等有关规定,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推进学生食堂建设。

村级以下学校要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学生食堂,乡镇中心小学食堂面积原则上每校不少于100平方米,初中学生食堂面积原则上每校不少于200平方米。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黔府办发[2009]146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4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的发展环境,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9月28日召开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9〕257号),正式部署启动了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历史性跨越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是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10.27•【文号】教人厅函[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教人厅函[201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教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规划,确保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教育部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其职责和成员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教育部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的领导决策。

具体职责为:1. 研究确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教材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2. 研究确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教材重大事项,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3. 审定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审议结果和教材审查结果;4. 审议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遴选方案,指导国家级规划教材遴选和推荐工作,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质量监管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选用提出指导性意见;5.研究规划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审定教育部负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指导推进工程教材统一使用;6. 指导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二、人员组成组长:袁贵仁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副组长:杜玉波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鲁昕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卫红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郝平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利民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成员:王定华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郑富芝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葛道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张大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XXX都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司长许涛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登峰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张东刚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司长王建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田慧生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姜钢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教育部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兼任,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教育部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校农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校农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校农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0•【字号】黔东南府办函〔2019〕104号•【施行日期】2019.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校农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9〕10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全州“校农结合”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黔东南州“校农结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罗强(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副组长:张定超(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吴坦(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江朝伦(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秦扬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成员:向必武(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龙开泉(州委副秘书长、州扶贫办主任)黄明霞(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秦天(州委督查督办局局长)刘光(州发展改革委主任)贺代明(州教育局局长)刘隆俊(州财政局局长)王辉(州农业农村局局长)陈佑琴(州商务局局长)黄祥友(州卫生健康局局长)陈正锋(州市场监管局局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全州“校农结合”工作有关重大事宜。

二、下设五个工作专班(一)统筹协调专班组长:向必武(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副组长:黄明霞(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贺代明(州教育局局长)成员:龙开泉(州委副秘书长、州扶贫办主任)刘光(州发展改革委主任)刘隆俊(州财政局局长)王辉(州农业农村局局长)陈佑琴(州商务局局长)黄祥友(州卫生健康局局长)陈正锋(州市场监管局局长)统筹协调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黄明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代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贯彻落实“校农结合”工作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调度督办全州“校农结合”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1.01.20
•【文号】教人厅[2011]1号
•【施行日期】2011.01.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人厅[2011]1号)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教育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袁贵仁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杜玉波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郝平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小组成员为教改办、办公厅、政策法规司、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的主要负责同志和中国教育报的总编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主任由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办公厅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厅承担。

教育部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8.12
•【字号】鄂教科[2013]7号
•【施行日期】2013.08.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鄂教科〔2013〕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决定成立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成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刘传铁省教育厅厅长
杨宗凯华中师范大学校长
常务副组长:
黄俭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
黄晓玫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
成员:
何爱军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王文森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建军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向家文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王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邓世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方向荣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XXX 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处长
赵泽刚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处长
胡兴省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范义虎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主任
方正平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曹青林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赵泽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曹青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8月12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认定首批贵州省名校长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认定首批贵州省名校长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认定首批贵州省名校长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12.28
•【字号】黔教师发〔2016〕331号
•【施行日期】2016.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认定首批贵州省名校长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威宁县教育局,省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黔教办师〔2015〕2号)精神,“名校长培养计划”人选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目前,已完成了培养培训研修的全部内容。

经各级教育局、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教师发展与质量监测中心考核,省教育厅审核通过,认定贵阳二中段丽英等25人为贵州省名校长(名单附后)。

一、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继续重视和支持名校长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积极创造条件,为名校长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希望各名校长以工作室为平台和载体,创新方法、爱岗敬业、推广经验、追求卓越,探索建立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名校长及中小学校长培养机制,为加强我省校长队伍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贵州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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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
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7.16
•【字号】黔教办科[2012]354号
•【施行日期】2012.07.1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的通知
(黔教办科〔2012〕354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全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更好更快地推进贵州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省教育厅决定成立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现将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霍健康(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李奇勇(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邹联克(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计财处处长)
任钢建(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李存雄(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杨昌儒(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教授)
李秉中(贵州财经大学副校长)
张承鹄(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
岑玲(遵义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
梁光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史开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嶷晖(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谢旌(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处长)
何秀黔(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罗小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鲁源安(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张庆肃(省教育科学院院长)
办公室主任:张庆肃(兼)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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