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敏原物质种类

食品过敏原物质种类
食品过敏原物质种类

过敏原种类列表

食品安全性(Food Safety)是食品质量最重要的组成部分。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食品安全性为“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造和(或)使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我国有关专家认为食品安全性应该是“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从理论上看,食品安全性包含绝对安全性和相对安全性两种概念。所以,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取决于食品本身,取决于其制造、食用方式是否合理,食用数量是否适当,还取决于消费者自身的一些内在条件。

大多数人都经历过不良的食品反应,但只有少数人(大约8%的婴儿和2%的成人)产生过强烈的因食品蛋白质引起的过敏反应。

1.食品过敏原种类及造成的危害

对食品安全性的正确理解与毒性概念及其相应的风险概念分不开。毒性是指物质在任何条件下对有机体产生任何种类(慢性或急性)损害或伤害的一种能力。所以,评价一种食品或其成分是否具有安全性主要是看其是否会造成实际的危害。

目前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常见的食品有:奶(牛奶、山羊奶等),树果(杏仁、胡桃、山核桃、榛子和腰果等),菜籽(葵花籽、芝麻等),豆类(花生、大豆、豌豆、蚕豆等),蛋类,巧克力,香辛料,鲜果,海产品(虾、贝壳类)等。可详见附录A、附录B。

食品过敏原产生的过敏反应包括呼吸系统、肠胃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肌肉和骨骼等不同形式的临床症状,有时可能产生过敏性休克(Anaphylactic Shock),甚至危及生命。当摄入了有关的食物,其中的食品过敏原可能导致一系列的过敏反应。过敏反应通常会在一个小时内出现,症状明显,有时表现得会较激烈,包括诸如呕吐,腹泻,呼吸困难,嘴唇、舌头或咽喉肿胀,血压骤降等。而因食品产生的敏感或不适反应却可能在几小时内,甚至几天后才会发生,主要的症状有:湿疹,胃肠不适综合症,偏头痛,麻疹,鼻炎,全身乏力,哮喘,关节炎,疼痛,儿童多动症等。

2. 过敏原列表的准则

虽然普遍认为几乎每一种食品或食品原料都有至少导致一个人不良反应潜在可能性,但只有一小部分物质会导致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反应。用来描述这些物质的准则如下:1〕具可信度的出版物上刊载的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案例

2〕此类反应的多份独立的报告

3〕此类反应的清楚的科学证据,连同食品过敏领域有经验专家对该反应进行的口头验证。

4〕至少两个独立的,公认的科学家通过对相关科学数据的分析对危及生命的可能性的科学论断。

附录A:生物敏感原料类别一览表

牛奶/奶品

包括:蛋白质,如酪蛋白酸盐

不包括:乳糖

香料/香草

包括:用香料/香草制成的调味/提味品

不包括:萃取物(如酒精/溶剂基萃取物)

酵母介质蘑类

酵母/酵母提取物椰子酶/皱胃酪蛋白

不包括:微生物源蔬菜/蔬菜制品凝胶

种籽/种籽制品

包括:芝麻酱

肉/鱼/家禽产品/海鲜谷物/谷物制品

不包括淀粉及热加工产品,如玉米片、爆米花等

蛋/蛋产品可可产品

包括提纯可可油

豆制品

包括:豆粉

不包括:大豆卵磷脂天然口胶/增稠剂

包括:生物胶

不包括:胶凝剂(如符果胶、琼脂)

水果/水果制品

不包括:蜜饯水果、醉制水果、果酱/果冻、Aw≤0.81且pH值≤4.0的果干、Aw≤0.81且初始亚硫酸盐含量大于100ppm的果干。

坚果/坚果制品

包括:坚果酱、杏仁蛋白软糖

附录B:食物过敏原类别一览表

下表所列原料有可能在过敏体质的人群中造成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反应。

食物过敏原类别允许使用的原料或食品列表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常含该原料的食品举例例外(仅限此处列举的)

芹菜(块根芹)根、茎、叶种籽

鸡蛋蛋清蛋白、整卵、蛋黄、蛋清、溶解酵素、水解卵蛋白蛋黄酱、蛋卷

牛奶黄油、乳酪、酪蛋白、干酪、松软干酪、凝乳、乳清、乳球蛋白、乳糖*、麦乳精、奶油、酪蛋白酸钠、酸奶油、酸乳酪、水解牛奶蛋白

*只要含蛋白质人造黄油、奶油巧克力、冰淇淋、奶油冻、牛轧糖布丁不含蛋白质的乳糖和乳糖醇(标准中应说明除蛋白质的工序)

花生花生酱、花生块、花生粉、花生蛋白、水解花生蛋白

混合坚果精练、脱色和脱嗅的花生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

大豆大豆衍生植物蛋白或组织化植物蛋白质、味噌、豆腐、水解大豆蛋白大豆卵磷脂;精练、脱色和脱嗅的大豆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

亚硫酸盐+亚硫酸氢钠、偏亚硫酸氢钠、二氧化硫

葡萄酒、干果、粗加工土豆、干菜

以二氧化硫计在食品消费时含量应低于30ppm;如果相关的法规低于此标准,则应按相关法规执行,例如如果在美国消费,标准是低于10ppm

小麦麦麸、小麦提取物、糊精、粗麦粉、黑面粉、麦芽、细面粉、胚芽、明胶蛋白、淀粉,包括酶处理、酸处理或化学变性淀粉、粗粒小麦粉、水解麦粉面包屑、饼干、面包、意大利面条小麦衍生的葡萄糖、葡萄糖浆、左旋糖、麦芽糊精(DES)、糖醇、焦化葡萄糖。精练、脱色和脱嗅的麦芽油及其衍生物。

种籽:棉籽罂粟籽芝麻籽葵花籽本类中的每一种种籽都应被看做独立的过敏原。经精练、脱色、脱嗅处理的棉籽、芝麻籽、或葵花籽的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

海鲜类甲壳类、软体类、鱼类;本类中的每一物种都应被看做独立的过敏原。金枪鱼、鱼骨胶、含凤尾鱼酱的伍斯特郡沙司。经精练、脱色、脱嗅处理的鱼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

木本坚果:杏仁巴西坚果腰果栗子榛子澳大利亚坚果松子开心果美洲山核桃核桃类中的每一原料都应被看做独立的过敏原。混合坚果某些巧克力经精练、脱色、脱嗅处理的木本坚果的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虽然亚硫酸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敏原,但它会引起危及生命的反应。

一般不必对上表作太大的改动。但是当有更多的证据时可以作出一些增添或删除。本“食物过敏原类别一览表”与下述机构的食品过敏原列表一致:(1)国际食品生物技术委员会(2)Codex和(3)欧洲国际生命科学学会。

食品过敏原控制程序

食品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计划 1、目的 制定本规定以规范致敏物的管理,避免食品过敏原的交叉污染,降低致敏物造成的风险,对 公司员工和消费者进行保护。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料的采购、产品的实现、物资的储存和产品的发货等。 3、职责 3.1供应部:要求对采购的原辅料有无过敏原成分进行识别。 3.2仓库管理员:负责来料和发货车辆有无过敏原污染的检查。 3.3品管部:负责核查每个产品的成分,监督仓库和车间过敏原控制情况。 3.4生产车间:负责对人为带入车间的含有过敏原的物质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3.5办公室:负责对员工过敏原相关知识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 3.6销售部:负责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4、工作程序 4.1过敏原的识别 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过敏原种类的划分如下: 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 杂交品系); 2、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鱼类及其制品; 4、蛋类及其制品; 、花生及其制品; 5 6、大豆及其制品; 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8、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4.2过敏原的评估 4.2.1生产所用的原辅料必须经过过敏原的评估,确认无风险后方可采购。4.2.2应对原料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生产和搬运活动中潜在的过敏原交叉污染进行评估 4.2.3过敏原评估应作为HACCP计划设计的一部分。 4.2.4当产品原料变更时、当顾客要求或者进口国的过敏源标准发生变更时、当顾客投诉产 品可能含有过敏原时,需重新对过敏原进行评估。 4.2.5过敏原一般指牛奶、鸡蛋、鱼类、甲克类水产、树坚果、花生、小麦、黄豆、芝麻、 亚硫酸盐和芥菜子,以及含有这些成分的食品。 4.3过敏原的控制措施 4.3.1供应部在采购原辅料时,应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过敏原成分进行检查,杜绝含有过敏 原成分的原辅料进入。。 4.3.2仓库在接受原辅料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原辅料是否受到过敏性物质的污 染,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辅料入库验收单中。

各国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要求

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 一、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 1、致敏原:又称为过敏原、变态反应原、变应原,指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蛋白质)。 2、食物过敏是人们对某些食物产生的一种不良反应,在医学上属于一种变态反应。 3、食品致敏原是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 4、各个国家食品标识应标明的致敏原成分

5、预防食物过敏的途径 1)正确的食品标签:对于过敏体质的人群,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正确、清楚地标识出致敏原成分,是防止他们发生食物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最有效的措施。 2)国外多国已发布多项法规对致敏原标识作出规定。 3)我国已实施的标准:GB/T23779-2009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即将实施的《预包装食品中致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

二、食品致敏原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 1)婴幼儿患者:在5 -6岁时大约80%对牛乳、鸡蛋、花生、小麦、大豆产生过敏反应,大约20%对鱼、甲壳类动物的过敏会消除、其余的往往是终生过敏。 2)成年人:食物过敏的发病率成快速上升的趋势。 3)食品过敏的临床表现:麻疹、疱疹样皮炎、口腔过敏综合征、肠病综合征、哮喘及过敏性鼻炎、严重时可导致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 4)食物过敏至今无特效疗法。

5)致敏原引发过敏反应的最低量无定论。 6)极微量致敏原即可造成造成严重后果。 7)目前预防是防止食物过敏唯一的途径—严防有过敏体质的人接触致敏原。 三、我国出口食品因致敏原被预警召回情况(摘选) 四、致敏原管理 1、食品致敏原管理包括:生产商、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消费者。 2、“可能存在”及预防措施: 1)需考虑对无法控制的、偶然发生的、潜在的危害所采取的最后补救措施; 2)如果上述情况存在,则可以使用“可能存在”这样的描述; 3、已确定三项致敏原管理原则: 1)控制及培训:生产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致敏原成分; 2)原料标识成分:必须准确地反映出食品听致敏成分; 3)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需在包装上向过敏体质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4、致敏原控制: 1)有意添加及潜在交叉污染的控制:导致交叉污染的原因 a收购原料前后的交叉接触;b错误的配方;c交叉接触;d存储条件差;e共享生产设备;f原料粉尘的污染;g与反工材料一起进行加工;h人为过失。 2)风险识别:a确认存在致敏原的原料;b确定各个加工环节可能存在的致敏原;c明确存在交叉污染的环节;d明确标签问题。 3)确定12个关键环节: A审核供应商;b原料验收;c确定消费群;d环境卫生;eHACCP计划;f企业员工安全意识;g反工环节; h重新配方;i产品研发;j标识;k工程及维护;l措施计划。 五、致敏原的阀值 1、食物中即使含有很微量的致敏原也可以引发消费者的过敏反应。 2、低于10mg/kg的水平可能会低于过敏反应的阀值。 3、仍需严格确定精准的过敏反应阀值。 4、最低可见有害作用水平(LOAEL): 已公布的食品致敏原LOAEL值(蛋白水平)

食品过敏源标识

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 一、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 1、过敏原:又称为致敏原、变态反应原、变应原,指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 质(蛋白质)。 2、食物过敏是人们对某些食物产生的一种不良反应,在医学上属于一种变态反应。 3、食品过敏原是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 诱发过敏反应。 4、各个国家食品标识应标明的过敏原成分 各国家食品标识应标明的过敏原成分 国别食品种类过敏原食品 中国(8种)含麸质的谷类及其制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玉米等甲壳类及其制品蟹、虾 鱼类及其制品鲈鱼、鳕鱼 蛋类及其制品鸡蛋、鸭蛋 花生及其制品花生 大豆及其制品大豆 乳及其制品牛奶、乳糖 坚果及其制品杏仁、腰果、胡桃、板粟 美国(8种)乳牛奶、乳糖 蛋鸡蛋、鸭蛋 鱼鲈鱼、鳕鱼 甲壳动物和贝类蟹、虾 树生坚果 杏仁、板栗、腰果、胡桃 、 含麸质的谷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花生花生 大豆大豆 欧盟含麸质的谷类及其制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蟹、虾

5、预防食物过敏的途径 1)正确的食品标签:对于过敏体质的人群,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正确、清楚地标识出过敏原成分,是防止他们发生食物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最有效的措施。 2)国外多国已发布多项法规对过敏原标识作出规定。 3)我国已实施的标准:GB/T23779-2009预包装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即将实施的《预包装食品中过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6、各个国家对食品过敏原标签的要求

国 别 标签要求中 国 《预包装食品中过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还未实施 C A 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1、未使用含量麸质的谷类加工的食品,麸质含量不大于20mg/kg,可以称为“无麸质食品”。 2、使用含量麸质的谷类加工食品,如果采用一定食品加工工艺专门去麸质成分,当食品中麸质含量不大于20mg/kg,也可 3、如果采取去除麸质成分的工艺后食品中麸质含量在20mg/kg-100mg/kg,则不能称之为“无麸质食品”。 4、符合“无麸质食品”条件的食品可在食品标签上产品名称旁标识“无麸质食品”字样,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应在食品标签上产 5、食品成分与麸质无关的食品不能标识“特殊膳食目的”之类的条款,只能标识为“本食品性质为无麸质”。 6、任何食品或食品成分中存在通过生物技术手段从含上述过敏原成分的产品中得到了过敏原成分也应做出声明。如果含有于过敏原存在的信息将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中国香港必须在食品标签的配料表中对规定的9种过敏原进行明确标识。根据《规例》附表3第8段的规定,标签须使用中文或英文际可操作性、标识的目的和达到的效果,如果预包装食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以豁免在配料表中列明过敏原成分: 1)包装容器最大平面面积小于10cm2; 2)独立包装并拟作单份出售的凉果; 3)含有单一配料的食品。 美国1、主要内容:指出食品标签上必须标识的过敏原成分种类和标识方式,是强制性的法规。 2、所有在美国销售的《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规定的包装食品(包括国产和进口的),必须符合该法规中有关的食品的肉制品、禽肉制品和蛋制品。 3、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木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识具体的食品名称。 4、食品过敏原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字体大小与配料表相同,或者在配料表的相关食品过敏原处用括号标出。但在1)成分的通用/常用名称采用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名称; 2)来自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名称在成分列表的其他部分已经予以标示。否则应在标签中列明来自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 5、初级农产品(如在自然状态下的新鲜蔬菜和水果)不受《法规》约束。 6、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能会要求产品召回。 7、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含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包装标签中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标识过敏原: 1)当含主要过敏原的食物来源名称没有出现在配料表中时,必须在食品过敏原名称后加括号标注食品来源。 2)紧邻配料表处标识食品过敏原的食物来源名称,字体必须不得小于配料表所用字体。例如:含有小麦、牛奶和蛋类。8、食品标签标识中必须标明所有可能导致过敏的成分,哪怕仅含微量过敏原,厂家也必须将其标示出来,但并未要求标明不知道过敏原的含量是否足以引发过敏反应。 9、原料成分含有“禁用谷物”的食品不得使用“无麸质标签”,“禁用谷用”包括小麦、大麦及其杂交品系。 10、原料成分来源于“禁用谷物”,例如小麦淀粉,且原料成分未经过减除麸质的工艺处理,造成小麦终产品中麸质含量大于 11、食品原料与麸质无关时不得使用“无麸质”食品标签。 12、以燕麦为原料成分生产的食品,麸质含量大于20mg/kg,不得使用“无麸质”标签。

各国关于过敏原的规定

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 1、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卡姆小麦或其杂交品种); 2、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 3、鸡蛋及其制品; 4、鱼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 8、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 9、芹菜及其制品; 10、芥末及其制品; 11、芝麻及其制品; 12、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克的亚硫酸盐。 13、羽扇豆及其制品; 14、软体动物及其制品;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年时间。 2.美国 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 1、谷类包括麸皮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及其它们的杂交种) 2、甲壳类及其制品 3、蛋及蛋制品 4、鱼及鱼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豆制品 7、奶和奶制品(包括含乳糖制品) 8、坚果类及其制品,如板栗、榛子、腰果、杏仁、胡桃、山核桃等 9、芹菜及其制品 10、芥菜/芥末及其制品 11、芝麻及其制品 12、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含量在10ppm以上

2、蛋、 3、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 4、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 5、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 6、小麦、 7、花生、 8、大豆。 该法规规定: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名称。食品过敏源应标注 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标注的大小与成分表相同;或者在成分表的相关食品过敏源处用括号标出。 例外情况除外。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 并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产品,美国FDA可能会要求产品召回。 3.中国 中国《食品标签通则》中食品过敏原包括 a)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b)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c)鱼类及其制品; d)蛋类及其制品; e)花生及其制品; f)大豆及其制品; g)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h)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3.日本 日本对食品标签的要求非常严格,明确提出对于导致食物过敏的成分必须明示。日本在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中规定了对鸡蛋、牛奶、小麦、荞麦、花生等五种食物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和添加物,必须在容器和包装上注明所含的过敏性物质,推荐过敏物质20种,这包括:鲍鱼、鱿鱼、鲑鱼卵、虾、柑桔、蟹、猕猴桃、牛肉、核桃、鲑鱼、鲛鱼、大豆、鸡肉、猪肉、松菇、桃子、山药、苹果、

过敏原控制和管理

食物过敏是一个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加工商有责任控制致敏物,并提供正确的信息。 管理原则 根本目标:避免有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在选用产品时发生过敏发应。管理手段:应用GMP和HACCP分析避免交叉污染。产品的主要致敏物必须在标签中标示出来。 控制-- 从原料的采购开始: 供应商评估、主要致敏物声明(MAD)、建立原料标准并在标准中注明。原料的存放和处理避免交叉污染。存放时有恰当的标签,含致敏物和不含致敏物的原料隔离存放。由于器具可能会成为一个交叉接触的源头之一,因此使用专用器具或用后彻底的清洗。 设备及生产:尽可能的将过敏物在生产流程的末端加入,生产计划应尽量减少因不同产品的转换而造成的清洁。 清洁和消毒:用水湿清洁,干清洁,以产品冲洗。 返工:宗旨:确保含致敏物的返工料不被意外地加入到不含致敏物的返工粉中。 原则1:成分相近者相加,建立返工矩阵,书面程序。 原则2:强调标签、颜色标示、避免交叉污染、加强清洁,含过敏物的产品应放在可清洁且有明显标识的容器中。 标签和包装:宗旨:确保产品与标签一致。 标签标识政策,所有原材料正确的标签标识也同等重要。所有主要致敏物必须在标签中表示出来。如果因为生产交叉接触引起的脚在标签

中标注:可能含有微量花生、鸡蛋。 这里有几点必须要注意:致敏物标识必须清晰注明种类,如坚果不可指标坚果,要标明是榛子还是杏仁;标示的名次必须是大家能明白的:如干酪素最好标成牛奶蛋白,通俗易懂。 致敏物的主要管理政策:对主要致敏物在超过一定限量时进行适当的标识。如: 花生, 在产品中超过 1 mg/kg 时必须在标签中进行标识。 食品安全性(Food Safety)是食品质量最重要的组成部分。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食品安全性为“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造和(或)使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我国有关专家认为食品安全性应该是“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从理论上看,食品安全性包含绝对安全性和相对安全性两种概念。所以,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取决于食品本身,取决于其制造、食用方式是否合理,食用数量是否适当,还取决于消费者自身的一些内 在条件。 大多数人都经历过不良的食品反应,但只有少数人(大约8%的婴儿和2%的成人)产生过强烈的因食品蛋白质引起的过敏反应。食品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要求食品的生产者、管理者以及消费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共同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降 至最低限。 1.食品过敏原种类及造成的危害 对食品安全性的正确理解与毒性概念及其相应的风险概念分不开。毒性是指物质在任何条件下对有机体产生任何种类(慢性或急性)损害或伤害的一种能力。所以,评价一种食品或其成分是否具有安全性主要是看其是否会造成实际的危害。 目前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常见的食品有:奶(牛奶、山羊奶等),树果(杏仁、胡桃、山核桃、榛子和腰果等),菜籽(葵花籽、芝麻等),豆类(花生、大豆、豌豆、蚕豆等),蛋类,巧克力,香辛料,鲜果,海产品(虾、贝壳类)等。可详见附录A、附录B。 食品过敏原产生的过敏反应包括呼吸系统、肠胃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肌肉和骨骼等不同形式的临床症状,有时可能产生过敏性休克(Anaphylactic Shock),甚至危及生命。当摄入了有关的食物,其中的食品过敏原可能导致一系列的过敏反应。过敏反应通常会在一个小时内出现,症状明显,有时表现得会较激烈,包括诸如呕吐,腹泻,呼吸困难,嘴唇、舌头或咽喉肿胀,血压骤降等。而因食品产生的敏感或不适反应却可能在几小时内,甚至几天后才会发生,主要的症状有: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201700002 编制: 审核: 批准: 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实施日期:2017年1月30日

过敏原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 二、范围 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 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四、职责: 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 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 1.过敏源的物质: 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 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 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克的亚硫酸盐。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 1、目的 制定本规定以规范致敏物的管理,避免食品过敏原的交叉污染,降低致敏物造成的风险,公司员工和消费者进行保护。 2、范围适用于公司原辅料的采购、产品的实现、物资的储存和产品的发货等。 3、职责 3.1 市场部: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的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负责对含过敏物质的产品的销售跟踪,客 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3.2 仓库管理员:负责来料和发货车辆有无过敏原污染的检查,对含有过敏物质成分的原辅料和成品 进行标识和管理。 3.3 品管部:负责核查每个产品的成分,组织过敏原评估,监督仓库和车间过敏原控制情况。 3.4 生产部:负责对含有过敏物质的原辅料取用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3.5 总务部:负责对员工过敏原相关知识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 4、工作程序 4.1 过敏原的识别 根据“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过敏原种类的划分如下: 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 系); 2、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鱼类及其制品; 4、蛋类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8、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4.2 过敏原的评估 4.2.1 过敏原的评估应对过敏原的来源(配料、加工环节、加工助剂、返工和转产等)进行评估。4.2.2 应对原料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生产和搬运活动中潜在的过敏原交叉污染进行评估 423过敏原评估应作为HACC计划设计的一部分。 4.2.4 当产品配方重组或配料变更时、当顾客要求或者进口国的过敏源标准发生变更时、当顾客投诉 产品可能含有过敏原时,需重新对过敏原进行评估。 4.2.5 过敏原的评估结束后应形成评估结果和过敏原清单,过敏原清单应包含所有工厂用的配料和 原料中含有或可能含有的过敏原,同时也应包括含有过敏原的产品。无过敏原时可以只形成过敏原评估结果。 4.2.6 当新过敏原带进工厂时,应对过敏原清单进行更新。 4.3 过敏原的标识 当产品里含有可能引起过敏原物质时应清楚地标识,依据法规标准使用“可能含有”或类似标识,并与麦当劳沟通。 4.4 过敏原的控制措施 4.4.1 市场部在采购原辅料时,应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 4.4.2 仓库在接受原辅料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原辅料是否受到过敏性物质的污

过敏原控制措施及过敏源物质

过敏原控制措施 对于一些敏感人群,一些食品成分能够产生过敏反应或者食品不耐症反应。根据剂量和消费者对于某种成分的敏感性,这些反应的等级可以从温和到严重。 使用过敏原物质(海产品和鱼类)加工食品选择是高效地标识标签,控制回料,彻底地清洁设备。要求所有生产的产品标签必须精确地描述产品的成分。声明是某一种的食品,因为某些人群可能对某一种鱼或者某一类型的鱼类制品过敏。 Major Allergen Declaration (MAD) Guidelines 主要致敏物声称指南 成分Constituent 限量Limit 例如Examples 花生及其制品Peanuts and products thereof 1 mg peanuts/kg product 烘烤花生,花生酱,花生粉,花生油,落花生 Roasted peanuts, peanut butter, peanut flour, peanut oil, goobers 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Crustaceans and products thereof 10 mg/kg product 小虾,螃蟹,龙虾,小龙虾 Shrimp, crab, lobster, crayfish 鱼类及其制品Fish and products thereof 10 mg/kg product 狼鲈,鲣鱼,比目鱼,金枪鱼,凤尾鱼,鳕鱼,鲑鱼,鱼油,鱼明 胶,鱼粉,鱼肉 Bass, bonito, flounder, tuna, anchovy, cod, salmon, fish oil, fish gelatine, fish meal, surimi 蛋类及其制品Eggs and products thereof 10 mg whole egg powder or 3.3 mg egg white/kg product 蛋清,蛋黄,卵蛋白质,卵白蛋白,溶菌酶,卵粘蛋白,蛋磷脂 Egg white, egg yolk, egg albumin, ovalbumin, lysozyme, ovomucin, egg lecithin 包含过敏原的主要食品类: ?花生,树生干果(松果,榛果等) ?贝类产品,海产品和鱼 ?大豆和大豆制品 ?鸡蛋和鸡蛋制品 ?小麦及其相关制品 ?乳与乳制品 源于上述食品中的产品可能含有为了的过敏原物质。其 他成分(味精(MSG),一些食品色素,亚硫酸盐)等 能够产生与上述过敏反应相类似的反应 过敏原: ?自然存在的蛋白质 ?微量就能引起过敏反应 1仅5-10ppm就可以引起过敏反应 2症状很快产生,数小时死亡 ?一些反应是致命的 1干果和海产品过敏原 21-2%的人群对过敏原有反应 过敏原物质的控制措施包括: ?确保正确标识/包装的使用,并且与食品配方相符合(产品的包装上明确标识产品成分)?正确清洁设备(通过SSOP控制,并每日记录清洁结果) ?从原料供应商得到充分的产品成分声明(每批原料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成分声明) ?生产计划中,制作包含过敏物质产品的损耗清单(制作鱼、虾、蟹类的损耗清单) ?控制并追踪回料(对回料进行严格标识的管理,确保过敏原被有效的控制)

各国关于过敏原的规定

1.欧盟 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 1、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卡姆小麦或其杂交品种); 2、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 3、鸡蛋及其制品; 4、鱼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 8、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 9、芹菜及其制品; 10、芥末及其制品; 11、芝麻及其制品; 12、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克的亚硫酸盐。 13、羽扇豆及其制品; 14、软体动物及其制品;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年时间。 2.美国 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 1、谷类包括麸皮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及其它们的杂交种) 2、甲壳类及其制品 3、蛋及蛋制品 4、鱼及鱼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豆制品 7、奶和奶制品(包括含乳糖制品) 8、坚果类及其制品,如板栗、榛子、腰果、杏仁、胡桃、山核桃等 9、芹菜及其制品

10、芥菜/芥末及其制品 11、芝麻及其制品 12、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含量在10ppm以上 1、牛奶、 2、蛋、 3、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 4、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 5、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 6、小麦、 7、花生、 8、大豆。 该法规规定: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名称。食品过敏源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标注的大小与成分表相同;或者在成分表的相关食品过敏源处用括号标出。例外情况除外。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产品,美国FDA可能会要求产品召回。 3.中国 中国《食品标签通则》中食品过敏原包括 a)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b)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c)鱼类及其制品; d)蛋类及其制品; e)花生及其制品; f)大豆及其制品; g)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h)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过敏患者过敏原检测回顾分析

过敏患者过敏原检测回顾分析 [摘要] 目的分析四川绵阳地区变态反应性疾病患者的过敏原种类,为该地区过敏性疾患的治疗和预防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欧蒙印迹法体外检测血清中的吸入性及食入性特异性抗体,并对过敏原进行分析。结果绵阳地区以吸入性过敏原为主,分别为屋尘、尘螨组合,狗上皮,蟑螂,其阳性率分别为41.3%、34.6%、26.4%和18.1%。食物组中对淡水鱼组合,蟹,海鱼组合,鸡蛋白过敏原发病率较高,分别为16.9%,14.7%,13.5%,12.2%和10.5%。结论四川绵阳地区吸入性过敏原组发病率更高。 皮过敏性皮肤病是皮肤病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其发病机理复杂。随着城市化进程,空气、水质污染及环境卫生,居住条件,饮食习惯等改变,其发病率有上升趋势。很多患者因找不到过敏原和发病原因而反复发作,为临床治疗和预防带来难度。为了解四川绵阳地区过敏性疾患过敏原的特征,对2010-01/2011-12于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及住院患者进行的过敏原检测作回顾性研究,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0-01/2011-12到绵阳市中心医院住院及门诊的2196例患者,其中男1 190 例,女1 006例,平均年龄25.6岁。疾病种类包括湿疹,荨麻疹,过敏性紫癜,特应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哮喘等。所有患者均按相关诊断标准执行[1]。检测前所有患者1月内均未系统使用糖皮质激素,1周内未服用抗组胺药,且无严重系统性疾病。 1.2 检测方法采用欧蒙医学诊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试剂盒,严格按其说明书操作。采用欧蒙印迹发检测吸入和食入性过敏原。经缓冲液预处理的检测膜条与患者标本进行第一步温育。如果阳性,IgE类特异性抗体与相应的过敏原结合。为检测结合的抗体加入酶标单克隆的抗人IgE抗体(酶结合物)进行第二步温育,然后加入底物,发生颜色反应。使用EUROLineScan软件判断结果,条带颜色的深浅用EAST(Enzyme-Allergen-Sorbent Test) 0~6表示。2级以上被认定为阳性。进行以下20种过敏原检测:1.ts20 树组合2(柳树、杨树、榆树); 2.w1 普通豚草; 3.w6 艾蒿; 4.ds1 尘螨组合1(屋尘螨、粉尘螨); 5. h1 屋尘; 6. e1.猫毛; 7. e2 狗上皮; 8.i6 蟑螂; 9.霉菌组合1(点青霉、草本芽枝霉、烟曲霉、交链孢霉); 10.u80 律草;11.f1 鸡蛋白;12. f2 牛奶;13.f13.花生;14.f14.黄豆;15.f27.牛肉;16.f88.羊肉、羊羔肉;17.fs33.海鱼组合1(鳕鱼、龙虾、扇贝);18.fs34.淡水鱼组合1(鲑鱼、鲈鱼、鲫鱼);19.f24.虾、对虾;20.f23.蟹。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ISO22000-2018新要求)

1 目的 制定本规定以规范致敏物的管理,避免食品过敏原的交叉污染,降低致敏物造成的风险,对公司员工和消费者进行保护。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料的采购、产品的实现、物资的储存和产品的发货等。 3 职责 3.1 采购部: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的标签中注明过敏原成分在产品标签中进行标识。 3.2 销售部:负责对含过敏物质的产品的销售跟踪,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3.3 仓储科:负责来料和发货车辆有无过敏原污染的检查,对含有过敏物质成分的原辅料和成品进行标识和管理。 3.4 品管部:负责核查每个产品的成分,组织过敏原评估,监督仓库和车间过敏原控制情况。 3.5 生产部:负责对含有过敏物质的原辅料取用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3.6研发部:对新产品的原材料进行风险评估,对员工过敏原相关知识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 3.7HACCP食品安全小组对原材料进行风险评估。 4内容 4.1 过敏原的识别 本公司产品销往国内市场。根据《GB/T23779-2009 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和《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过敏原种类的划分如下: 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2、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鱼类及其制品; 4、蛋类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8、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4.2 过敏原的评估 4.2.1 过敏原的评估应对过敏原的来源(配料、加工环节、加工助剂、返工和转产等)进行评

估。 4.2.2 应对原料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生产和搬运活动中潜在的过敏原交叉污染进行评估。 4.2.3 过敏原评估应作为HACCP 计划设计的一部分。 4.2.4 当产品配方重组或配料变更时、当顾客要求或者进口国的过敏源标准发生变更时、当顾客投诉产品可能含有过敏原时,需重新对过敏原进行评估。 4.2.5 过敏原的评估结束后应形成评估结果和过敏原清单,过敏原清单应包含所有产品用的配料和原料中含有或可能含有的过敏原,同时也应包括含有过敏原的产品。无过敏原时可以只形成过敏原评估结果。 4.2.6 当新过敏原带进工厂时,应对过敏原清单进行更新。 4.3 过敏原的标识 当产品里含有可能引起过敏原物质时应清楚地标识,依据法规标准使用“可能含有”或类似标识。产品标签。 4.4 过敏原的控制措施 4.4.1 采购部在采购原辅料时,应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 4.4.2 仓库在接受原辅料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原辅料是否受到过敏性物质的污染,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辅料入库验收单中。 4.4.3 对含有或可能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和含有过敏原物质的产品,仓库在接受时应单独存放在独立的库房内,并对含有的过敏性物质进行标识。 4.4.4 原辅料移动会成为交叉污染的重要来源,在移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时,应对物料、运输工具做好防护措施,以免含过敏物质的原辅料对其他物料造成交叉污染。 4.4.5 车间使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应在指定场所进行,严禁与其它原辅料混放,并挂牌标识。取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工器具必须为专用,严禁用于取用其它原辅料。 4.4.6 生产车间对含有过敏源物质的原辅料在生产前组织工人进行过敏源反应测试,对有反应的工人进行调整。 4.4.7 对从事生产含有过敏原物质的产品的员工应保持每天工作服单独清洗,防止带入过敏原。在生产结束后离开车间前,应实施洗手程序,防止交叉接触污染。 4.4.8 使用含过敏原物质的产品生产结束后,应对生产车间环境、生产线所有设备、维修工器具、原辅料取用过程中使用的工器具和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进行彻底清洗,清洗后使用100-200 ppm 有效氯的消毒液进行消毒。

过敏原标识规定

近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频频召回未标注过敏原的食品,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需对此高度关注。受召回食品中未被标注的过敏原主要包括花生、牛奶、亚硫酸盐、小麦等。各国对于过敏原的标识规定不尽相同,下文分别就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的过敏原标识规定进行陈述。 1.欧盟 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克的亚硫酸盐。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年时间。 2.美国 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该法规规定: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名称。食品过敏源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标注的大小与成分表相同;或者在成分表的相关食品过敏源处用括号标出。例外情况除外。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产品,美国FDA可能会要求产品召回。 3.日本 日本对食品标签的要求非常严格,明确提出对于导致食物过敏的成分必须明示。日本在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中规定了对鸡蛋、牛奶、小麦、荞麦、花生等五种食物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和添加物,必须在容器和包装上注明所含的过敏性物质,推荐过敏物质20种,这包括:鲍鱼、鱿鱼、鲑鱼卵、虾、柑桔、蟹、猕猴桃、牛肉、核桃、鲑鱼、鲛鱼、大豆、鸡肉、猪肉、松菇、桃子、山药、苹果、胶冻、香蕉。 4.加拿大 加拿大于2011年强化了对过敏原的标识规定,规定的过敏原包括:花生、鸡蛋、牛奶、树生坚果、小麦、大豆、芝麻籽、海鲜、亚硫酸盐以及芥末。具体包括: 需要将食物过敏原、麸质来源以及亚硫酸盐标注在配料表中或者以"含有:……"开头;用通用的词汇标注食物过敏原或者麸质来源,例如:("牛奶"或者"小麦"); 将芥菜子纳入食物过敏原进行管理;将规定水解植物蛋白来源的通用名称。例如,标识可能提示大豆,或者水解植物蛋白(大豆),而非标注水解植物蛋白。过敏原来源:斯佩尔特小麦以及卡姆小麦将统一以"小麦"进行标注。超过10ppm的亚硫酸盐将同其它过敏原一样进行处理,可以选择使用独立的"含有"字样进行声明。如果使用鸡蛋、鱼或者牛奶作为澄清剂加入葡萄酒或者烈性酒中,那么需将过敏原的来源标注在预包装产品的标识中。对于预包装果蔬产品而言,出现在蜡质涂层中的任何过敏原来源或者麸质的来源,或者蜡质涂层的成分均需被标注。 5.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规定的过敏原包括:小麦、花生、树生坚果(腰果、杏仁、核桃)、甲壳类、鱼类、牛奶、鸡蛋、芝麻、大豆以及这些物质的产品、亚硫酸盐(超出10ppm)。对于不确定的成分,生产商可以使用"可能含有"字样。 6.韩国

过敏源种类

过敏原知识介绍 (一)食品过敏原的概念 食品过敏原是指食物中能够引起机体免疫系统异常反应的成分。食品过敏原(Food Allergen)问题属于食品安全性的范畴,是食品科学工作者极为关注的问题,它与食品生产厂商和消费者密切相关,同时较多地涉及到临床医学的领域。 (二)食品过敏原及产生原因 ?食品与人体的免疫系统密切相关,免疫系统能确保外界物质对人体的侵害,如有毒物质或有害细菌。 ?当人体对某一类食品产生过敏、敏感或不适反应时,这就意味着这类食品不能被人体完全消化、吸收,同时说明人体的免疫系统处于一种戒备状态。 ?食品过敏原是指那些能对特定人群产生免疫反应或过敏反应的食品中的蛋白质。 ?大多数人都经历过不良的食品反应,但只有少数人(大约6%的婴儿和2%的成人)产生过强烈的因食品蛋白质引起的过敏反应。 (三)食品过敏原的种类 (1)欧盟2003/89/EC指出的食品过敏原:花生、大豆、蛋、奶、鱼、甲壳类、树果(坚果)、小麦; (2)美国FDA指出的食品过敏原:谷类包括麸皮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及其它们的杂交种)、甲壳类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鱼及鱼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豆制品、奶和奶制品(包括含乳糖制品)、坚果类及其制品,如板栗、榛子、腰果、杏仁、胡桃、山核桃等、芹菜及其制品、芥菜/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含量在10ppm以上; (四)食品过敏原的危害 对食品安全性的正确理解与毒性概念及其相应的风险概念分不开。毒性是指物质在任何条件下对有机体产生任何种类(慢性或急性)损害或伤害的一种能力。所以,评价一种食品或其成分是否具有安全性主要是看其是否会造成实际的危害。 食品过敏原产生的过敏反应包括呼吸系统、肠胃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肌肉和骨骼等不同形式的临床症状,有时可能产生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食品过敏原极少的量便可引起过敏反应,严重的只要有5-10ppm就可引起反应,几分钟内便产生症状,几小时内会导致死亡。 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过敏原特异性IgE检测

过敏原特异性IgE检测 过敏原特异性IgE检测的目的:分析临床常见吸入性过敏原和重要食物过敏原的种类。 过敏原特异性IgE检测的方法:用ImmunoCAP过敏原检测系统所做的过敏原特异性IgE (specific IgE,sIgE)检测结果,统计每种过敏原的检测量、阳性检出量和阳性率,并对过敏原阳性检出量进行排序分析,血清特异性IgE是确诊过敏性疾病的唯一临床指标,当人体免疫细胞调控能力不足或接触到过敏原如尘螨、花粉或食物等后,使TH2型免疫反应过度活化,导致TH2型免疫细胞激素分泌量过高,就会帮助B细胞制造较多的过敏抗体IgE,因而出现过敏症状。 过敏原特异性IgE检测结果:其中吸入性过敏原介导的过敏性疾病IgE阳性高达76%;食物过敏原介导的过敏性疾病IgE阳性高达22%。常见吸入性过敏原18种分别是:户尘螨、粉尘螨、蒿属花粉、链格孢、白蜡花粉、柏树花粉、豚草花粉、桦树花粉、蟑螂、梧桐花粉、苍耳花粉、屋尘、多主枝孢、狗皮屑、猫皮屑、鹅毛草花粉和烟曲霉等。 重要食物过敏原包括:鸡蛋、牛奶、花粉、大豆、虾、蟹、谷物、坚果和水果等。 过敏原特异性诊断分体内法和体外法,皮肤试验属于体内法,血清特异性IgE检测属于体外法。 结论:不同的过敏性疾病与过敏原IgE检测的阳性率有很大关系,因果关系明显的过敏性疾病检测IgE阳性率高,如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湿疹等,蒿属花粉过敏sIgE检测的阳性率高达64.4%. 有些过敏性疾病的过敏原比较隐匿,加之皮肤试验的假阳性较多,很难通过临床资料确定,特别是食物过敏。 目前特异性IgE免疫疗法是惟一可能通过免疫调节机制改变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免疫自然进程的方式,过敏其实是人体对环境中无害的物质产生的异常免疫反应,而非一般的细菌或病毒,尤其这些过敏都属于黏膜发炎的反应,因此,只要补充肠道抗过敏益生菌(中文名:福敏康益生菌)改善肠道内的益菌生态,提高游走全身黏膜性突出细胞的能力,就可以达到调节全身免疫功能的效果,缓解过敏症状;福敏康抗过敏益生菌富含多种新型抗过敏的乳酸菌菌株,可增强抗过敏的能力,并通过增进TH1型免疫反应来调控因过敏而反应过度的TH2型免疫反应从而减少过敏性鼻炎患者血清中过高的IgE特异性抗体,缓解过敏症状,调整过敏体质,相比单纯药物抗过敏性鼻炎哮喘或皮肤荨麻疹湿疹等过敏性疾病可产生良好的整体疗效,有效的改善过敏患者的生活质量。

过敏原物质管理制度

过敏源控制程序 一、目的 制定该程序以保证避免食品过敏源的交叉污染,控制职工将过敏源物质带入厂区污染 产品,导致消费者食用后过敏,控制产品本身的过敏源对员工及消费者的保护。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料采购、产品实现过程对食品中本身带有的及可能受到加工环境或人 为污染的食品过敏的控制及消费者误用的防止。 三、常见过敏源种类 坚果类(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果、开心果、澳大利亚昆士兰果),谷物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蛋类,海鲜(如:甲壳类、鱼类),花生,豆类,奶制品(包括乳糖),芹菜类,芥菜类,芝麻,羽扇 豆类,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浓度超过10mg/kg或10mg/litre即为SO2 。 本公司使用的原辅料中可能带有过敏源成份有:大豆或者豆粉。 四、职责 4.1 供应部:要求供应商对原料过敏源成分进行标识,按其标识检查评估过敏源物质的风险。 4.2 仓储部:负责对进厂所有原辅料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内无与采购原辅料无关的食品过敏源;对含有过敏源成分的原辅料进行独立存放并挂牌标识。 4.3 品管部:负责检查每个新产品的成分,设定过敏源,更新清单;监督生产现过敏源控制情况。 4.4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现场设备、设施的清洁,过敏源物料的加工控制,产品标识和防护;检查车间人员是否带入过敏源物质。 4.5 营销部:市场含过敏源产品的跟踪销售,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4.6 行政服务部:负责员工的宣导和培训工作,及其员工私人物品禁止带入工作的监督、管控。 五、工作程序 5.1 员工/外来人员带入的过敏源控制

过敏原分类

过敏原分类 (2009-12-21 12:09:49) 能引起过敏症的物质数以千计,它们存在的空气、食物、饮料、药物、甚至可接触到的日用品中,而这些物质便叫做“过敏原”分为以下几类: 1、食物过敏原:食物过敏原可以是一些普通的食物和饮料,如海产类、果仁类、草莓类、香料、牛奶、啤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均可能成为引起最常有的皮肤过敏症状------荨麻疹。 接触性过敏原: 2、有毒物质过敏:接触有毒的常春藤和有毒的橡树及金属(镍)和染料引起。还有一般的日用品如香水、指甲油、化妆品及橡胶。过敏的部位会呈现类似荨麻疹的红疹及瘙痒。 3、空气过敏原: 散播于空气的过敏原,因其可以远播而引起的多种过敏症。其中花粉、霉菌和藻类都会引起最常见的一种鼻敏感症----枯草热,枯草热的季节由春天开始直至秋天。其他散播于空气中的过敏原有尘螨、动物皮毛、工业污染废料以及在潮湿环境中生长的霉菌。 4、注入性过敏原:除了某些注射药物外,还包括昆虫叮咬、大黄蜂和蜜蜂等的刺蛰。 传统医学界对过敏没有很好的根治手段,大量的黄胺类、激素类的药物运用只是起到缓解症状的作用而且副作用极大,过敏病人都是在一次次的长年累月的反复发作中缓解症状,身体的免疫能力日趋低下,极为痛苦。 在7月8日全球首个“世界过敏日”里,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院士指出,中国有两亿多人患过敏性疾病,脱敏已是公认疗效显著的疗法。 钟南山院士介绍,目前全球有22%的人群患有过敏性鼻炎、哮喘、湿疹等过敏性疾病,并以每10年23倍的速度增加,预计2010年将达到全球人口的40%。依此类推目前中国有两亿多人患有过敏性疾病,应引起重视。 诱发过敏反应的抗原称为过敏原。过敏原是过敏发生的必要条件。引起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常见的有2000-3000种,医学文献记载接近2万种。它们通过吸入、食入、注射或接触等方式使机体产生过敏现象。常见的过敏原如下: A、吸入式过敏原:如花粉、柳絮、粉尘、螨虫、动物皮屑、油烟、油漆、汽车尾气、煤气、香烟等。 B、食入式过敏原:如牛奶、鸡蛋、鱼虾、牛羊肉、海鲜、动物脂肪、异体蛋白、酒精、毒品、抗菌素、消炎药、香油、香精、葱、姜、大蒜以及一些蔬菜、水果等。 C、接触式过敏原:如冷空气、热空气、紫外线、辐射、化妆品、洗发水、洗洁精、染发剂、肥皂、化纤用品、塑料、金属饰品(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细菌、霉菌、病毒、寄生虫等。 D、注射式过敏原:如青霉素、链霉素、异种血清等。 E、自身组织抗原:精神紧张、工作压力、受微生物感染、电离辐射、烧伤等生物、理化因素影响而使结构或组成发生改变的自身组织抗原,以及由于外伤或感染而释放的自身隐蔽抗原,也可成为过敏原。 治疗顽固性过敏最有效的措施是寻找出过敏诱发因子(过敏原),但要在2万种不同的诱发因子中准确地找到致病因子犹如大海里捞针。最新权威实验证实:过敏人群体内自由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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