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五刑制度

中国古代的五刑制度
中国古代的五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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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变化与发展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变化与发展

法学院03班09524106周书祥

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由原始社会的习惯演变而来,当国家产生的时候,它也就同时开始发挥其作用了。而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中刑法相当发达,民事和行政方面的法律相对刑法稍显滞后。提到刑法就不得不提到刑罚,那么在这个古老的重刑主义的国家,其历朝历代的刑罚制度是如何变化发展的呢?

先从奴隶社会下建立的第一个国家——夏朝说起。

中国古代的刑罚是由战争中的军令发展而来的。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要有严格的军纪,违反军纪者要受到严厉的处罚。这些在战争中使用的处罚手段逐渐演变成为平时惩治内部平民的刑罚。夏朝统治者从天命神权思想出发,把法律说成是神的意志的体现,把施刑说成是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命令。《甘誓》就是个很好的佐证,“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绞绝其命。予今惟恭行天之罚。”夏朝

确立了墨刑(在脸上刺字并涂墨)、剕刑(砍掉脚)、劓刑(割鼻)、宫刑(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五刑,且规定昏(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美名)、墨(官吏贪得无厌、败坏官纪)、贼(肆无忌惮地杀人)都要被处死。

商朝取代夏朝后,继承和发展了夏朝的“奉天罚罪”的神权法思想。在刑罚上保留了夏朝的五刑墨、劓、宫刑和大辟,改剕刑为刖刑(实质一样),另外商纣王还创立了炮烙(令人在烧热的铜柱上行走,掉下即烧死)、醢(把人剁成肉酱)、脯(把人杀死后晒成肉干)、劓

殄(即没绝家人)、剖心(比干受此刑)等酷刑。

西周灭掉商朝以后沿用了商朝的五刑,另外增加了圜土之制(将犯人关入监狱强制服劳役的刑罚,刑期为一到三年,是中国有期徒刑的开端)、嘉石之制(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束缚其手脚,坐在嘉石上令其悔过,然后从事一定时期的劳役,期满释放)的劳役刑,流刑(将犯人流放远地)、鞭刑(用荆条抽打犯人背部)和赎刑(用金钱或者财产来折抵刑罚,但主要适用于疑难案件和贵族犯罪)。

春秋战国时期仍然以五刑为主,残酷性并没有改变、商鞅被处死时,即用车裂之刑,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向封建制刑罚过渡的阶段。

秦朝时刑罚种类繁多,生命刑就有族刑(夷三族)、戮(先羞辱再斩杀)、弃市(杀之于市公共行刑)、腰斩、枭首

(斩首挂在木杆上示众)、定杀(将麻风病人投入水中)、车裂、坑杀,具五刑;肉刑:黥(墨)、劓、斩左趾、斩右趾、宫刑;流放刑;劳役刑(徒刑):城旦、舂米,鬼薪、白粲,司寇、作如司寇,罚作、复作,舂刑;财产性:赀刑(赀甲、赀盾、赀徭),赎刑,没收财产;耻辱刑:髡、耐。

汉朝初年的时候死刑有枭首、腰斩、弃市、殊死,肉刑为黥、劓、宫、斩左趾以及斩右趾,徒刑分为髡钳城旦舂、完城旦舂、鬼薪、白粲、司寇、罚作、复作和隶臣妾,此外还有徙边、笞刑、罚金以及顾山(犯徒罪的女子令放还家中,每月交纳三百钱,由官府雇人劳作,来折抵其刑)。汉文帝时废除了肉刑,改黥刑为髡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三百,改斩左趾为笞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在汉景帝时期又改革了笞刑,先是在公元前156年将笞五百改为三百,笞三百改为二百,

后又在前144年,减笞三百为二百,笞二百为笞一百,同时又制定了《箠令》,规范笞刑的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并规定施刑中途不得换人等等。

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罚体系较前朝有了很大的

变化,刑罚的总的变化的特点是逐渐宽缓。“割裂肌肤,残害肢体”的刑罚手段逐渐减少,西魏和北齐明令禁止使用宫刑,应宫者没为官奴婢,宫刑至此被取消。流刑在汉朝时作为死刑减等之刑,不属于常刑,但在北魏时期成为法定刑。

北周时按照距离京师的远近将流刑分为五等(两千五百里、三千里、三千五百里、四千里、四千五百里)。在此时期,刑罚种类也在逐渐减少,北齐、北周时确立了由死刑、流刑、徒刑、鞭刑、杖刑组成的新五刑制度,向新的封建五刑过渡。

隋朝的《开皇律》确定了新的五刑制度,即死刑,流刑(分为一千里、一千五百里和两千里),徒刑(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杖刑(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笞刑(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唐朝的刑罚较以前各代均较为轻缓,死刑、流刑减少,并且死刑只有斩、绞两种,五品以上官员犯死罪的赐死于家中。流刑则为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各居作一年;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三年,流刑服役期满后在流放之地编入户籍,成为当地百姓。徒刑、杖刑和笞刑均和隋朝相同。因为其适用刑罚以从轻为度,所以唐律被认为是我国古代社会“得古今之平”的刑罚中的典范。

宋朝在笞、杖、徒、流、死的五刑之外又创立了折杖法、刺配刑

和凌迟刑。折杖法是宋太祖时创立的用决脊杖代替徒刑和流刑,用决臀杖来代替笞刑和杖刑。刺配刑是将杖脊、刺字和配役三种刑罚同时施加于一人,原是宽宥死刑之刑,宋朝为了弥补折杖法的缺陷,开始广泛使用刺配刑,成为比唐代的加役流更重的刑罚。宋仁宗时开始使用凌迟,即以利刃

零割碎剐肌肤、残害肢体,再割喉咙,使受刑之人在极端痛苦中慢慢死去的刑罚。为了宽恤官吏及士大夫,宋朝增设了编管和安置两种刑罚。编管就是将犯罪的朝廷命官和士大夫编入外州户籍,使其接受监督管理,并限制人身自由;安置则是将犯罪的官吏贬谪到远恶之地居住,并限制其人身自由。

元朝的刑罚制度比较特殊,死刑分为斩、凌迟,流刑不分里数,“南人迁于辽阳、迤北之地,北人迁于南方湖广之乡”,徒刑分为一到三年五等,每等分别附加杖刑(自六十

七至一百零七),杖刑和笞刑均以七为尾数,笞刑自七至五

十七六等,杖刑自六十七至一百零七五等。此外元朝保留了很多习惯法,很多刑罚还相当重,比如黥、劓等肉刑。

明朝仍规定笞、杖、徒、流、死五刑。死刑除斩、绞之外,增加了凌迟,另外徒刑五等分别附加杖六十至一百,流刑三等分别附加杖一百。五刑之外,明朝还增加了充军、枷号、迁徙、庭杖的刑罚。充军是将罪犯送往边远地区充当军户的刑罚,按照路途远近及区域分为附近、边卫、极边、烟瘴、沿海、口外等;按刑期分为终身和永远。枷号是强迫罪犯在监狱外或者官府衙门前戴枷(一般重达十五斤至二十五斤)示众受辱,刑期为一月、两月、三月、六月和永远五等。迁

徙则是强迫罪犯全家迁居千里之外。另外明朝皇帝经常用庭杖的刑罚处罚大臣,甚至有很多受刑中途被打死。

清朝是的刑罚制度进一步变化,笞刑用小竹板,分为四板、五板、十板、十五板和二十板;杖刑用大竹板,分为二十板、二十五板、三十板、三十五板、四十板(文武官员犯笞杖罪时,可以罚俸、降级和革职代替刑罚);徒刑五等,

分别附加杖刑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流刑三等各附加杖刑一百;充军五等;发遣,清朝创立的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的八旗官兵为奴或当差;刺字(主要适用于盗窃、逃军、逃流等罪);枷号(枷的重量和刑期与明朝有

所不同);死刑,花样很多斩、绞、枭首、凌迟、戮尸,且绞、斩分为监侯和立决两种。

总的来看,中国古代的刑罚由重走向轻,由严酷走向较为宽和,由不规范到逐渐规范,比如说原先的奉天罚罪神权思想,发展成为后来的依照成文法和具体的罪名,施以不同的刑罚。历朝历代的刑罚制度不同,刑罚原则也不相同,比如老幼、独子等减刑,贵族、官僚减刑,财产刑的发展以及官吏赎刑的变化,很多人享有特权或者减刑条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刑罚逐渐变轻,不过在大的变化趋势中也有根据当朝的政治环境和阶级矛盾不断调整的小的刑罚的变化。尽管如此古代刑罚也不会跳出封建法律的圈子,人治大于法治,封建皇权和贵族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即使在各种稍显人道的口号之下也还是可以逃脱和减少刑法的处罚,带有很严重

的不公平性。

篇二: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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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及原因

作者:张景峰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xx年第06期

摘要:刑罚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法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通过阐述中国古代刑法制度的演变过程,浅析其演变的原因,以其对中国古代法治文明的研究提供一定的价值。

关键词:刑罚;演变过程;演变原因

一、中国古代刑罚的雏形

关于中国古代刑罚阶段的划分,学界有多种观点,究其原因其起源阶段的确定具有重要作用。“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许慎?《说文解字》)据此可知,古代的法即是刑。通说认为,夏朝的建

立是中国国家和法形成的标志。据此,夏朝建立之前的原始社会时期,是中国古代法的雏形阶段,也是中国古代刑罚的雏形阶段。据记载,此时期主要是以肉刑为主的惩戒手段,是夏商周奴隶制五刑形成的起源。《尚书?吕刑》说:“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尚书?舜典》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做官刑,扑作教刑……”

二、中国古代刑罚的演变过程

1.中国古代刑罚的早期发展阶段

夏商周时期是以奴隶制五刑为中心的刑法体系形成和发展时期,各朝又各有其特点,尤其以周朝的刑罚制度对后世产生较大影响。

夏朝刑罚的最大特点是沿袭原始社会后期的刑罚雏形成,《左传》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商朝制定众多刑罚,而且刑罚严酷,出现诸如炮烙、醢、脯等酷刑。周朝形成以墨、劓、宫、髌、大辟加上赎、鞭、扑、流等九刑的奴隶刑罚体系,对后世影响深远。

2.中国古代刑罚的进一步发展阶段

秦朝刑罚繁多而残酷。据出土的云梦秦简记载,秦朝法律包括《秦律十八种》等近30种之多。其刑罚非常严酷,死刑执行残酷随意,有车裂、枭首、弃市、腰斩、族刑等十几种之多。

篇三:浅析中国古代死刑制度

浅析中国古代死刑制度

摘要:从古至今,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统治阶级的统治,每个历史时期所制定的法律中,刑罚一直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刑罚中最严厉的惩罚就是死刑。中国古代死刑的雏形产生于全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从无到有的尧舜时期。虽然随着历史的不断推进,中国古代王朝的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文化水平也不断地提高,但是死刑却一直不断变化着残

酷的形式跟随着整个封建王朝时期的更替,服务于统治阶级。死刑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有着巨大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字:死刑产生演变影响个人观点

中国古代把刑罚作为一种威吓诱导的社会控制手段。在生命刑、身体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耻辱刑这六大刑罚中,最为严酷的就是直接剥夺犯罪者的生命,即死刑,其作用在于永远消灭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从死刑出现开始,它就被历朝历代统治者作为最严厉的控制手段,它的形式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发生着变化,其中包含着众多残忍至极的方式。就死刑对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影响深远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纵观历史、联系世界的去深入的思考。

一、中国古代死刑的产生

生产力的发展是促进死刑的产生的重要因素。尧舜时代,新的工具用于生产,原始人类的生产力进步,除了满足生存需要,劳动产品出现了剩余,使化公为私、占有他人劳动成为可能,即“民有所利,则有争心”、“尚贤则民争利,贵货则贼起。”人们开始了围绕剩余产品的争夺,出现“大刑用

甲兵”的对外征伐,“其次用斧钺”的对内屠杀,产生死刑。

保护劳动力是死刑产生的重要原因。在原始社会末期,简单的生产劳动已经无法维持生存的需要,生产力的提高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的产生,而原始的血族复仇与血亲复仇的原始习惯造成劳动力的毁灭,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包括死

刑在内的作为统一的公共报复的手段的刑罚便应运而生。因此,包括死刑在内的刑罚开始取代复仇习惯。对私有制的保护也是死刑兴起的原因。原始社会的后期,剩余产品的出现导致私有

财产的产生,进而导致根据财产多寡而出现的地位差异。将氏族剩余产品归为己有而成为富人的氏族首领,为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地位,利用手中的权力,逐渐将长期形成的原始规范改造成法律,同时将习惯性制裁手段改造成为刑罚,而死刑制度便随之作为保护私有财产与等级制度的统治手段。

等价意识的出现是死刑以对应报复的方式出现的重要

条件。在原始社会后期,以物易物的商品流通使人们逐渐形成了原始的等价观念,这种观念进一步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评判,并逐渐演化成为一种朴素的公正观念。刑与罪也被视为一种等价交换的关系,即犯罪让人失去的是什么,刑罚便让犯罪人失去什么,刑与罪各自使人丧失的价值物具有对等性,也正是如此,报复刑作为满足社会对犯罪的报复愿望而被视为一种对社会的公正的手段。

死刑的起源,并非先民心血来潮的结果,而是原始习惯长期、顺乎自然的进化的必然产物,在这个进化过程中,基于生产力发展,生存要求的保护劳动力,统治要求的维护私有制,思想要求的原始等价意识和朴素的公正观念,客观上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 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 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 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 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 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中国政治制度史

填空: 1.郡县制推行始于(秦朝) 2.猛安谋克制度使用创立的是(女真人) 3.科举制建立于(隋朝)、(隋炀帝) 4.军机处设立于(雍正) 5.三省六部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6.明代(宗藩制度)是宗法制的复轨 7.明厂卫制有东厂、西厂、(锦衣卫) 8.明省级的长官叫(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9.明清的(改土归流)违背了因俗而治 10.秦朝的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11.春秋前宗教事务官吏称之为太史寮 12.秦政治文化的核心是(以吏为师)、(法家文化) 13.西汉(汉武帝)设立了(尚书台)为核心的中朝官架空了三公制 14.汉选举制有(察举、征辟) 15.科举制(进士科)士人最重视 16.元朝统治中原的制度是(投下分封制) 17.内阁制度设立于(明朝)(明仁宗朱高炽时) 18.元朝的四个等级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名词解释 宗法制西周以嫡庶来划分宗族系统的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分封。按照宗法制的规定,周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的嫡子和庶子应分封到地方去当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国君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长子即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士。宗法制只适应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性贵族之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了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保证了嫡长子继承王位,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诸子、诸弟的继承权争端,成为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 郡县制秦朝开始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秦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行政制度方面,彻底废除了“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郡县制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秦末增至四十郡。郡设郡守掌管行政和军事,设郡尉并掌军事,监御史为中央派遣的监察官吏。郡下设县,大县长官为县令,小县县令为县长,县下有基层组织乡、亭、里。郡县制的推行加强了中央集权。 总理衙门1861年清政府为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全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其职权总揽了外交及与玩过发生干系的财政、军事、教育、矿务、交通等各个方面的大权。但无权指挥各省督抚,各省督抚也不对总理衙门直接负责。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直到1901年,清政府根据《辛丑条约》规定,将其改为外务部,但扔位列六部之首。 三省六部制隋唐时的中央官制。三省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同为早想,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是尚书省下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任务、户部主户口赋税、礼部主礼仪制度、兵部主军政、刑部主法律和刑狱、工部主水路工程。各部长官均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三省六部制改变了以往宰相一人执掌大权的状况,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职司划分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中国政治制度史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1、三公九卿 秦汉时期国家组织的主要官员。三公是秦汉最高的行政长官,秦及西汉前期是丞相(百官之首)、太尉(掌军政)和御史大夫(掌监察),西汉晚期为丞相、大司马(掌军事)、大司空(掌监察),东汉为司法、司徒、司空,但此时三公名义上分部九卿,实则丧失原有职权。秦汉九卿承担国家主要行政职能,职名前后变化较大,但组织职能相对稳定。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到隋唐三公九卿职能被三省六部取代。 2、三省六部制 隋唐时期国家组织的核心制度。隋唐改革国家组织,开始建立三省六部制为核心的国家制度,到唐代完善这种制度。隋代三省为内史(掌拟诏制令权)、门下(掌封驳权)、尚书省(掌行政权),唐代为中书(内史省改名)、门下、尚书省。三省长官在隋唐均为丞相。六部是尚书省下辖的六个具体职能机构,分别为吏、户、礼、兵、刑、工部,长官为尚书。六部成为当时及后世中国主流的国家行政职能机构。 3、南书房 清朝的内廷机构。原为康熙帝书房。康熙十六年(1677)始选翰林等官员入值,称南书房行走,为皇帝的文学侍从,有时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令,故南书房一度被视为机要机构。雍正设立军机处后,不再参与国家政务。 4、军机处 清代中后期处理机要政务的中枢机构。雍正八年(1730年),为处理西北军务设立军机处,取代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参与政务的权力。军机处的人员主要有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军机处大臣由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及各部尚书、侍郎中选定;军机大臣下另有军机章京,从六部员司和内阁中书中选取,俗称“小军机”。军机处的主要职责是:恭撰上谕,参赞军国机务,参议重要政务及刑狱;用兵时则核查山川道里、兵马钱粮的树木,以备顾问;文武官员的简放、换防、引见、记名、赐与,以及拟定对外藩朝觐者的颁赐等。军机处虽能参与军国大政,决定权仍在皇帝的手中,军机大臣只是皇帝的机要秘书而已。军机处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君主的专职权力,标志着清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5、酎金令 汉削弱诸侯国措施之一。酌金即汉时诸侯与宗庙祭祀时随同酌(指重酿之酒)所献的黄金。文帝时规定,每年八月在长安祭高祖庙献酌饮酒时,诸侯王和列侯要按封国人口数目献黄金助祭,每千口俸金四两,余数超过五百口也是四两,由少府验收。武帝时,曾借酌金不足为名,削弱、打击诸侯王和列侯的势力。 6、乡遂制度 西周时期的地方基层社会组织。乡是国人居住之地,遂为野人居住之所。国的范围指国都及共近郊,划分为若干乡采用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比、闾、族、党、州、乡)。边远农村地区衽遂制,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赞,五赞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邻、里、赞、鄙、县、遂)分别设“邻长、里胥、赞师、鄙正、县长和遂大夫”。乡遂制度是基层行政组织的蓝本。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 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 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 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圭寸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 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 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E、征课原则:量岀以制入。”两税法提岀,国家根据财政支岀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岀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中国古代官吏的退休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的退休制度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官吏的退休养老称为致仕、致事或者致政,意思是交还官职,“还禄位于君”。西周时已有致仕养老的制度,“大夫七十致仕,老于乡里”。卿大夫致仕称“国老”,士致仕称“庶老”······ 【关键字】退休条件年龄待遇作用 我国古代也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吏,它是我国古代官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称谓有“致仕”、“致事”、“致政”。《春秋公羊传》载“退而致仕”,书中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意即交换权利于君王。 古代官吏的退休制度发轫雨何时难以考察,但到周代,随着奴隶制官僚制度的完善,与之配套的各级官吏的退休年龄和善后问题已纳入行政管理的范围,退休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与唐朝时期,完善于宋、元、明、清时期。 退休制度的内容 一、“退休”一词的来源 “退休”一词始见于唐宋文集,唐代散文家韩愈《复志赋序》中说到“退休于居,作《复志赋》”,《宋史·韩贽传》中有“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词句。何谓“退休”?依古代而言,即是辞官于朝,退闲于家。二、“退休”条件 首先,古代官吏退休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条件。《礼记·曲礼》说:“大夫七十而致事。”《尚书大传》也说:“大夫七十而致事,老于乡里。”也就是说退休的年龄为七十岁。 为何规定退休年龄为七十?《白虎通义·致仕》作了解释:“臣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跂踦之属,是以退老去避贤者,所以长廉耻远也。”一句话,人至七十,老而衰,不便在官场趋走办事了。后来的汉、唐、宋、元等朝代基本实行七十而致仕的规定,但是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 其次,有一些官吏未到退休年龄,却可以提前退休,这是因为个人的身体状况和任职效能。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意即若身染疾病或受伤者,虽未到退休年龄也可以退休请俸;明朝亦有规定,老疾不能任事者,或软弱无效能的官吏,可随时勒令退休。由此可见,提前退休是容许的。 三、“退休”后的待遇 退休制度的另一个要件就是退休后的待遇,这关系到退休官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尊的大问题,历朝历代对此都比较重视。 首先是政治上的待遇,据《礼记》记载:卿大夫致仕称“国老”,一般官吏致仕称“庶老”,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出对老臣的尊重。到了唐朝,对致仕官吏要举行欢送仪式,敲锣打鼓,送归老家。与现在发一个“光荣退休”的证书,虽然形式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三品以上官员致仕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明朝的致仕官员在礼仪上依然受到尊重,在参加宴会、祭祀等活动中,仍享有原有职级的礼遇。 其次是经济上的待遇,退休后官吏会被优厚对待。汉代规定,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魏、晋时期的退休官吏,则干脆委任一个“顾问”之类的闲职,供养起来;唐代,五品以上致仕者给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举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

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

中国行政制度史

浅议中国古代致仕制度 塔里木大学农机14-1班马全义 【摘要】: 致仕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同时也留下了很大遗憾。文章回顾了致仕制度的沿革历史, 总结了它的主要内容, 并在此基础上评价了它的利弊得失。 【关键词】: 致仕制度历史演变利弊得失 致仕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分析研究历代致仕制度的沿革变迁和利弊得失, 对于改革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退休制度当是有益的。 一、致仕制度的沿革 中国古代致仕制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商周春秋时期。西周时, 官吏致仕已有了一定的年龄标准。春秋战国, 群雄蜂起, 为谋取霸业, 各诸侯国对告老致仕较为重视,《左传》、《国语》中有关诸侯国官员致仕的记载增多。先秦典籍虽有官员致仕的种种记载, 但该时期仍未形成完备的致仕制度。它的正式确立应在西汉末期。这一时期封建制度日见巩固,官僚机构日见庞大, 官员的新老交替成为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汉平帝元年下诏:“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 三分故禄, 所一与之, 终其身。”标志着古代致仕制度的正式确立。三国、魏晋南北朝时出于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需要,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由三公九卿向三省六部过渡, 致仕制度无定制。隋唐以后, 三省六部确立, 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致仕制度也相应完善。明清时期, 中央集权高度发展, 官僚政治已相当成熟, 致仕制度也日臻完备。不仅致仕范围扩大, 而且待遇相对提高, 年龄也有所下调。进入近代, 随着封建制度的寿终正寝, 中国古代官吏致仕制度也走完了它的历程。 二、致仕的标准 ( 一) 以年龄为标准 有关官吏致仕条件的规定不一而足, 其中年龄限制最重要, 各朝一般规定为七十致仕。《礼记·曲礼》记载:“五十而爵, 六十不亲学, 七十致政。”官吏是国家的管理者, 人生七十古来稀,体力、精力、智力都难以胜任治国安邦的重任, 此时告退以安享晚年, 理所应当。虽然历代王朝致仕年龄多以七十为准, 但也有提前或推迟的例外。在以年龄为首要条件的前提下, 酌情变通也属自然。 ( 二) 以身体状况为标准

中国政治制度史(三)

一、选择题 1、古代中央行政体制从组织机构与相应的官制配置来看,其中枢系统以(宰相)为核心。 2、文武分职的专职官僚体制取代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是在(战国)。 3、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围绕维护皇权而建立的职官体系中,中央官制以(三公九卿)为主干。 4、(汉武帝)时,丞相的权力开始削弱。 5、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共同为名义上的宰相。 6、唐代自开元以后,成为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并有专印的是(中书省)。 7、宋代(参知政事)的设置,分割了宰相的行政权。 8、隋代中央监察机构中负责监察中央官员的是(御史台)。 9、中国封建中央集权专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10、魏晋南北朝时期行政执行的最高机关是(尚书省)。 11、清军机处成立后(内阁大学士)更无实权,往往作为清政府对某些重臣明升暗降的一种手段。 二、判断题 1、中国古代君主独裁下的封建官僚行政体制萌芽于秦朝时期,初步形成于西汉时期,至东汉开始在全国统一确立。 (错) 2、春秋时期,将、相分治始成定制。 (错) 3、汉武帝末年,自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后,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者往往为掌军国大政的实际丞相。 (对) 4、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制逐渐向三省制过渡,三省制初步形成。 (对) 5、隋炀帝杨坚统一全国后,正式确定了决策、审议和执行三大系统的三省制。 (错) 6、唐代后期的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政权力机构,简称枢府,掌军国机要务、军籍、武官系统管理和任免,边防、兵备布置,出纳军事密令等。 (错) 7、始设于雍正年间的南书房是清代官制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机构。 (错) 8、元朝正式废除三省制而实行一省制,以中书省为全国政务中枢,执掌最高军政事务。 (错) 9、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案,罢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一职,并以诏书形式宣布。至此,推行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被最后废除。(对) 10、三省制使丞相之权一分为三,由独相制到群相制演变,有利于皇权的集中。(对) 11、金代海陵王完颜亮时废三省制,正式确立尚书一省为中央最高行政中枢机构。 (对) 三、名词解释 1、中枢核心系统:指官僚机构中奉行君主旨意议策、决策,总领政务的机构,它的主体即宰相机构及其制度配置。 2、中朝官:又称"内朝官",与以丞相为首的正式职官系统的"外朝"相对应,由宫廷内供皇帝差遣的侍从性质的文武官组成。总的特点是无定职、无定员、无官署,主要任务是在皇帝左右任护卫、陪从、处理文书、备顾问和随时差遣等。 3、尚书台:官署名,东汉时设置,又称"中台",为实际总领政务的机构,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台下设三公、吏部、民、客、二千石和南北两主客六曹分领事务,南朝梁时改称尚书省。 4、内史省:即中书省。中国古代对帝王、尊者实行避讳制度,隋代,为避文帝的父亲杨忠的讳名,改中书省为内史省。 5、翰林学士:官名。唐玄宗时舍学士院,挑选用文才的朝臣任翰林学士,德宗时,翰林学士得以随侍皇帝左右,充任顾问,起草机密诏书,权力日重,有"内相"之称。 6、枢密使:官名。唐代宗时设置,以宦官充任,掌中枢机密要务,时称"内枢密使",权力日重,侵夺相权。五代史设枢密院,枢密使多由武将充任,宋代枢密使掌军政,与宰相并称"执政"或"执宰"。 7、政事堂:唐代宰相集体议政、决策之处。初设于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开元十一年(723年),中书令张说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作为宰相的秘书机构。 8、内三院:清太宗时设立的官署名。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和内弘文院,分别掌管修史、起草诏命和皇族教育等事宜。三院各设大学士1人,顺治时改称内阁。 9、议政王大臣会议:清入关前后的最高权力机构。议政王大臣会议源于八旗的旗主会议,议政王大臣全由满族贵族担任,权力极大,凡军国大政皆由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权,随着军机处的设立,权力被不断削弱,至乾隆后期始最后取消。 10、"南书房":南书房本为康熙皇帝读书处。康熙十六年为加强皇权,康熙帝挑选了一批翰林官入南书房当值,称"南书房行走",除陪侍皇帝充任文学侍从外,还秉承帝旨,起草诏令,一度成为中央发布政令的机构,其后,南书房参与机务的权力为军机处所取代。 11、三公制:秦朝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共同为名义上的宰相。 12、"使相制":唐代后期,有一种特殊的宰相称为"使相",多指节度使兼宰相(即节度使兼"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种使相实为优崇性职务,并不过问宰相政事,因此并非实际上的宰相。 13、"二府制":宋代,中枢机构又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三省制向"二府制"过渡。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合称"二府"。 14、军机处:军机处是清代官制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机构,始设于雍正年间,当时正值对西北准噶尔部用兵,因内阁距皇宫较远,加上为保密考虑,为处理军机要务,始于雍正七年(1729)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全称办理军机处),成为辅助皇帝处理军政要务的清代实际最高权力机构。 15、内阁:官署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太祖仿照宋制,从翰林院等文翰机构挑选了几名文臣充任文渊阁、东阁、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的殿阁大学士,协助皇帝披阅奏章,随侍左右,以备顾问。实际上是皇帝的秘书。 四、简答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 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这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促进边远地区文化的发展。(2)举孝廉要后要考试——试经,并且有年龄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只荐不试的滥举弊端。(3)中央朝廷官员依照职位高低举孝廉。 (二)举贤良 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形式。所谓举贤良,一般以“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为察举名目,但往往都另外附加一些条件,如可亲民者、文学士、能指朕过失者等。对高级人才的要求既强调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又重视通经达变、博学多术、甚至某些特异功能。 汉文帝在文帝二年和十五年两次下诏举贤良;到汉武帝时,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过渡,通过高级官吏荐举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定例。其后的皇帝在诏举贤良时,对策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全面深入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东汉基本沿用西汉举贤良的旧制,但不如西汉盛行。 从察孝廉和举贤良这两个方面来看,两汉时期的察举制是在不断的完善和发

中国政治制度史答案

中国政治制度史答案 【篇一:中国政治制度史模拟试题及答案】 1.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封建君主政体标志着统一的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 √ ) 2. 中国传统社会在政治上是神权从属于皇权;思想上,宗教【佛教和道教】与儒学同处于官 3.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汉族文化为主体,具有强大内聚力、扩散性和凝固力的外放型社会。 6.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案,罢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一职,并 以诏书形式宣布。至此,推行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被最后废除。( √ ) 7. 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制逐渐向三省制过渡,三省制初步形成。( √ ) 8. 唐代后期的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政权力机构,简称枢府,掌军国机要务、军籍、武官系统 10. 明朝州有二种类型,一种称直隶州,另一种称府属州。( √ ) 11. 唐玄宗开元年间编篡的《唐六典》是我国最早的行政法典。( √ ) 12. 《大清律案集解附例》是一部以《大明律》为基础编订的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部完备 14. 《法经》,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的成文法。( √ )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国古代法律集中体现维护王权制度和父权家长制的基本精神。( c )是实际的最高立 法人。 a.宰相 b.御史 c.天子 d.内阁 2. 秦汉时九卿中掌民族及外交事务的是(典客)。 3.启是从暴力夺取政权的,将传统的首领选举制改为( c )。 a.君主立宪制b.共和制 c.世袭君主制d.民主共和制 4.国内外第一部最大部头的现代方法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性著作是( c )。 ? a.《中国古代社会研究》b.《中国考试制度史》 ? c.《中国政治制度通史》d.《中国政治制度史》

(完整版)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F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中国政治制度史》

《中国政治制度史》综合作业. 一、名词解释 1.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即奉常、廷尉、治粟内史、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 2.尚书台: 东汉光武帝始设尚书台,综理政务。魏始以尚书台为独立机构,国家正式政务中枢。 3.三司会审制:三司会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三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主要的中央司法机关,源于战国时期的太尉、司空、司徒三法官,后世也称三法司。汉代的三法司是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唐代以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大理寺卿为三司使;明清两代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为三法司。 4.嫡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是指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 5.三省六部: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6.分封制: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7.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又称土司改流、改土设流、废土改流,始于明朝中后期,是指将原来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 8.翰林学士:翰林学士,官名。学士始设于南北朝,唐初常以名儒学士起草诏令而无名号。唐玄宗时,翰林学士成为皇帝心腹,常常能升为宰相。北宋翰林学士承唐制,仍掌制诰。此后地位渐低,然相沿至明清,拜相者一般皆为翰林学士之职。清以翰林掌院学士为翰林院长官,无单称翰林学士官。 9.郡县制:郡县制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 二、简答题 1.皇帝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答:皇帝制度的特点:(1)神权被皇权进一步利用,借助神的威灵,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2)皇帝在全国范围内拥有

浅析宋朝的致仕制度

浅析宋朝的致仕制度 读《疁城集》有感 致仕又称“休致”,指官员退休。致仕制度是随着封建官僚任命制的出现而产生的,它形成于汉代,并在宋代得到完善。宋太祖和太宗两朝处于百废待兴时期,官员的使用常患不足,所以,除少数五代旧臣(如王溥、郭从义、武行德等人)先后致仕归隐外,尚未普遍推行致仕制。致仕在当时既是一种荣誉,兼有经济实惠。到后来,由于冗官冗费的出现,北宋统治者采取了许多奖励及时致仕和惩处年迈不肯致仕的官员的措施,以图达到加速官僚队伍的新陈代谢和克服冗官现象之目的。 宋代逐步建立了比较严密的官吏致仕制度。规定了官吏致仕的条件方式、致仕后的俸禄待遇、安置以及致仕的奖惩等问题。 1、年龄。这是官吏致仕的最基本条件。对于致仕官的年龄规定:宋代基本沿袭唐代官员七十而致仕的制度,如太宗时规定:“朝廷之制,七十致仕。”按时致仕者有相应奖励,恋位不退者不仅强令致仕,还要处以罚俸、降官等处罚。 2、身体状况。它是致仕的重要标准。如果确因昏老不能任事或自愿就闲,可以申请提前休致。宋朝也曾规定:“虽未及七十,但昏老不胜其任,亦奏请之。 而对于致仕后官员的俸禄待遇,宋朝在古代封建王朝中可谓数一数二。 宋代致仕官员经过朝廷正式批准后,便可领取原俸禄的一半以维护正常的生活。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于有功之臣,宋朝规定可从优给全俸归养。除此之外,朝廷还定期赐给一些官吏实物,作为官吏致仕待遇的补充。 官吏致仕后,都升转其本官阶一阶,称为“加转一官”。如果得到皇帝的特许,还可以升转几阶。 除此之外,宋朝官员致仕后还享有“恩泽”和“恩例”。据《宋史·职官十·致仕》规定:“凡文武朝官、内职引年辞疾者,多增秩从其请,或加恩于其子孙。”“恩泽”制度规定,四品以上文官和六品以上武官致仕时,还可以按照官品的高低荫补(授给)其三至一名近亲子弟中、低级官衔。五品到七品的文官和七品武官,致仕时也可荫补一名近亲。恩萌子孙的特殊政治待遇,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官位世袭。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在职官员奋力进取,以期休致时恩及后代,但此制长期推行,必然会造成大批冗官,促长社会不公平之风,从而加剧官员腐败和吏治败坏。此外,致仕后的官吏还可以向朝廷要求“恩例”。“恩例”为官员退休时可自己“陈乞”,即提出申请,说明自己还有什么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般情况下政府都是给予帮助解决的。 对中、高级官员“恩泽”、“恩例”优待政策的实行及所有官员退休后仍可喜逢大典时升官加禄,这样便导致了官员逾退,冗员冗费逾多,长此以往,使国家财政压力逾大,官员中真正有为政能力和水平者逾来逾少。而宋代社会后期所形成的长期积弱不振,这也是其原因之一。 此外宋朝的致仕制度又有什么影响呢? 由于宋朝致仕制度规定,对于在任时曾经犯罪的官吏,不给俸或不予恩荫,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官吏的腐败,也促进了官吏素质和道德水准的提升。 那些已经退休的官员,则利用以前积聚的财富和政府给予的丰厚退休待遇为保障。但这些钱财并没有用在发展生产上,而是大部分被他们挥霍浪费了,而且主要花费在了衣食住行上,兴建园林别墅和饮食上的奢侈就是很有力的证明。官员在两宋那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士风萎靡不振,人浮于事。宋代社会弥漫着腐朽、糜烂的风气。

中国政治制度史复习重点

中国政治制度史复习重点 第一次 判断 1政教合一是中国古代早期的权力结构模式。√ 2商代内服与外服将国家分成中央和地方两个部分√ 3.郡县制开始出现在战国时期,由于它的出现,意味着选官制将逐渐代替“世卿世禄制”。√ 4西周王室与诸侯国的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5中国上古时王权的直接来源是部落酋长制√ 6在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上,摩尔根的分析模型是唯一正确的科学的分析模型x 7分封制是西周政权的基本体制形式√ 8关于国家的定义,冲突论认为,国家是维护统治集团利益的暴力工具。√ 9部落战争不仅导致更大范围内部落的合并,而且还在各个方面促成国家的产生。√ 10群对的组成原则是基于“血缘”。X 11王权起源于巫术。X 12尧舜禹时代官职的名称大多体现原始思维的痕迹,似乎与原始五行观念相联系。√ 13尧舜禹时代中央政府的官职可能被较大的部落分享。√ 14将酋邦作为原始社会与政治社会之间的过渡形态,事实上还需要更多的理论论证√ 15塞尔维斯勾画的早期人类社会的演进图式是“群对——部落——酋邦——国家——帝国”。√ 16中国学界在解释国家起源动力时较正统的观点主要是围绕生产力发展这一主线展开的。√ 17关于国家的定义,融合论强调,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作为社会协调的保障,在其权力范围内维持和平和秩序。√单选 1东夷集团的代表性人物C、太昊、少昊 2中国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结论都带有什么性质B、假说 3最高权力的称谓,商代称为A、王 4最高权力的称谓,夏代称为B、后 5华夏集团的活动区域A、陕西和甘肃 6前国家时期的最后一种政治组织是C酋邦 7东夷集团的活动区域B、河南山东 8华夏集团的代表人物B黄帝、炎帝 9夏以后王权固定的继承模式是B、世袭制 10在我国国家起源阶段,频繁出现对战争的记载。是什么引起中国先民部落之间的战争呢()D人口增长所造成的压力。 11舜时中央政府中大约有22位主要官员,其中“纳言”负责()。A了解下情 12中国国家起源的“标志”是()?C一个长期的过程 13中国专门的制度史研究在唐代出现了扛鼎巨著,这就是杜佑所著的()。A《通典》 14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创造了所谓“挑战——应战”的文明生成模式,他强调()的自然环境对国家的出现和人类社会组织进化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B相对恶劣 15商代“郊”的含义是什么?B城邑之外 16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制度史著作是()B《周礼》 17长期以来,在国家起源这一问题的研究上.我国学者所接受的主要是()所建构的分析模型。C摩尔根 18苗蛮集团的活动区域是()。A河北、山东以及河南交界处 19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史》,代表了我国学界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最高水平。C白钢20部落是由氏族组成的,这种联合通常是依据()力量。A血缘 21夏朝立国的时间是多久()?A大约存在了471年 22在部落酋长制演变为王权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C战争 23商代“邑”的含义是什么?A聚落、城 24舜时中央政府中大约有22位主要官员,其中“虞”负责()C山林管理 25颛顼“绝地天通”意味着什么()?A 26.舜时中央政府中大约有22位主要官员,其中“典乐”负责()。B宗教活动 27按现代人类学的分期理论,三皇五帝大概都已经是进入()的传说人物。B部落阶段 28舜时中央政府中大约有22位主要官员,其中“后稷”负责()。A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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