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艺术专业职称资格评审条件

合集下载

艺术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艺术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艺术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工艺美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结合我市工艺美术人才需求和职业属性,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工艺美术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工艺美术员、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市从事工艺美术制作、研究、设计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不适用本条件。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四条申报工艺美术专业职称,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持续参加行业组织开展的工艺美术公共文化和社会教育等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行业认可。

(二)符合国家和XX市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技术人员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三)在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

第四章工艺美术员申报条件第六条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备中专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年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或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室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察合格;或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5年以上。

第七条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辅助性专业工作的操作能力。

第五章助理工艺美术师申报条件第八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1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4年以上;或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10年以上;中专(不含)以下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员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工艺美术员职称后,在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或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室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且独立完成至少3件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苏职称〔2013〕4号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全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2023年高级职称艺术系列申报条件

2023年高级职称艺术系列申报条件

2023年高级职称艺术系列申报条件一、总述2023年高级职称艺术系列的申报条件是我们艺术工作者所必须了解和关注的重要事项之一。

对于每一位艺术工作者来说,获得高级职称是一种荣誉,更是对自身专业能力的认可。

了解并掌握2023年高级职称艺术系列的申报条件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并针对不同层次的艺术工作者进行全面分析和解读。

二、高级职称艺术系列申报条件的基本要求1. 专业能力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首先包括专业能力的要求。

艺术工作者在申报高级职称时,需要展现出在专业领域内的深厚造诣和出色的创作才华。

这意味着在专业技能、艺术理论、作品创作等方面都需要具备高水平的能力。

2. 学术研究除了专业能力,艺术工作者在申报高级职称时还需要展现出在学术研究方面的突出贡献。

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组织学术活动等多方面的表现。

申报者需要通过学术研究来展现自己的学术影响力和创新能力。

3. 社会贡献除了在专业领域和学术研究方面的表现,申报高级职称的艺术工作者还需要展现出在社会贡献方面的突出表现。

这包括艺术作品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公益活动的参与、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展现。

三、对个人实际情况的影响在探讨2023年高级职称艺术系列申报条件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进行全面评估。

对于正在准备申报高级职称的艺术工作者来说,需要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学术成就来看待这些申报条件,进而展现出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1. 专业技能与创作水平对于已经在专业领域有突出成就的艺术工作者来说,需要通过展示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创作水平来满足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这包括在作品创作方面的突出表现、专业技能的成熟和创新能力的展现等。

2. 学术研究与学术影响力对于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的艺术工作者来说,需要通过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等方式来展现自己的学术影响力。

这将有助于更好地满足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3. 社会贡献与文化传承对于在社会贡献和文化传承方面有一定成就的艺术工作者来说,需要通过参与公益活动、传播优秀文化、推动文化交流等方面来展现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文化使命感,从而更好地满足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于2013年3月20日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本办法旨在规范江苏省职称评审工作,促进江苏省的人才培养,提高江苏省的教育水平和科技实力。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的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办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行政机关及其他社会机构,以及与职称评审有关的活动。

二、评审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有正当理由拥有江苏省职称的个人,包括:(1)江苏省内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等单位的教师或科研人员;(2)江苏省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等单位的领导者;(3)江苏省政府机关的人员;(4)江苏省其他各类组织机构的人员;(5)江苏省受到重用的外籍专家、客座教授等。

三、评审权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并负责审核、批准职称人员的申请。

江苏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是江苏省职称评审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江苏省职称评审工作。

由厅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等单位的职称评审专家组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主任、副主任,执行评审工作。

四、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2)申请提交:申请人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审核:评审委员会将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确定是否满足职称评审要求。

(4)组织考核: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考核申请人的能力,如报告做学术报告、书面考核、专业技术报告等,经过专家评审后,确定是否获得江苏省职称。

(5)结果公布:评审委员会将结果公布于江苏省职称评审信息网上,并将结果发送至申请人本人。

五、监督管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评审委员会应向厅报告职称评审工作过程及结果。

同时,厅应定期对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职称评定要求

职称评定要求

(二)副教授1、教学为主型(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①任现职近5年来,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学时)。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近五年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3次以上。

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⑤任现职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的第①条,并同时具备②至⑥条之一:①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外语、音乐、美术专业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

②主持完成校级教改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限前3名)。

③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3);或作为负责人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

④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⑤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1项。

⑥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在指导教师中排前5名)、省部级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在指导教师中排前2名)或厅局级一等奖1项(为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

2、教学科研并重型(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的①至④条,专职辅导员只需具备第⑤条:①任现职近5年来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人社部关于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人社部关于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人社部关于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现就全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评审范围全市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组织中,在艺术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且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品德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条件:申报评审者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舞蹈、戏剧、戏曲、曲艺、杂技演员、戏曲演奏员、舞台技术人员和电影放映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对长期在县级及以下单位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其中,舞蹈、戏剧、戏曲、曲艺、杂技演员、戏曲演奏员、舞台技术和电影放映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以下。

3.任现职年限要求: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自本单位聘任相应职务当年算起,实算至2019年12月31日。

其中,获硕士学位,要求任四级技术职务满2年(即2017年底前);大学本科毕业,要求任四级技术职务满4年(即2015年底前);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要求任四级技术职务满5年(即2014年底前)。

申报四级技术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要求任现职满1年(即2018年底前);大学专科毕业,要求任现职满3年(即2016年底前);中专毕业,要求任现职满4年(即2015年底前)。

4.业务能力条件:申报评审者须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本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一定的生活积累,基本功扎实,有独立工作能力。

5.考核条件: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

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均在合格以上。

申报四级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中专学历要求有四年、大专学历要求有三年、大学本科学历要求有一年。

艺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规定;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很高的艺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创作出高质量的艺术作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作品)或专著(作品集);有组织、指导本专业业务工作和培养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是本专业技术带头人。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艺术工作,申报一级编剧(含作词)、一级导演、一级编导、一级指挥、一级作曲(含音乐设计)、一级舞美设计师(含舞台灯光、服装、化妆设计)、一级美术师(含绘画、雕塑、书法、篆刻)、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一级演出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二、申报过程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或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严重违纪行为,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资格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并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三、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一、除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外,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二、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可申报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

第四条外语条件一、申报美术(国画、书法除外)专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成绩模块;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以来,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具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高超的专业技巧,任现职以来,每年必须高质量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有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到基层开展技术服务、人才支持工作的经历,并具备下列各专业所列条件之一:一、一级编剧(一)独立或联合创作新作品大型2部,或大型1部和小型4部,或小型8部以上,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大型作品各演出10场以上,小型作品各演出30场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二)独立或联合创作的1部大型,或4部小型新作品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三)申报一级编剧(作词),任现职以来,创作20首以上词作品,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0.09.10•【文号】人社部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艺术专业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坚持党管人才,遵循文艺规律和艺术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艺术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将广大艺术专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服务发展。

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着力提升艺术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着力加强艺术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遵循规律。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遵循艺术专业人员成长规律,突出其职业发展特点,建立分类科学、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引导艺术专业人员刻苦研究、潜心创作,推动文艺创作由“高原”迈向“高峰”。

2022评定职称国家一级编导

2022评定职称国家一级编导评定标准:艺术专业一级导演(编导)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掌握国内外导演(编导)艺术的发展动态;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导演(编导)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独立导演(编导)高质量的新作品在国家级或省级评奖中获较高奖项,并产生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系统的理论论述,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艺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专业文艺单位中,专职从事导演(编导)的在职在岗艺术专业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导演(编导)资格后,受聘二级导演(编导)职务5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但取得二级导演(编导)资格后,受聘二级导演(编导)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二级导演(编导)资格后,受聘二级导演(编导)职务3年以上。

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在质量上和数量上明显优于本资格条件第七条之规定。

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 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艺术类高级职称的评审流程及注意事项

艺术类高级职称的评审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艺术类高级职称评审流程及其注意事项在艺术领域,职称不仅是个人专业能力的体现,也是职业发展的重要阶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1 — 江苏省艺术专业一级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演员、演奏员、作曲、指挥、编剧、导演(编导)、美术(书法、摄影)、舞美设计、艺术监督等艺术创作、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延迟5年以上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专科学历以上,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中专学历,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 2 —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 专业理论水平及成果条件 具有较高的相关专业理论水平,并在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中有所创新。 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著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并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六条 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条件 取得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坚持从事艺术生产实践,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发挥主导作用,热心公益艺术活动,主动培养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七)美术(书法、摄影)应具备条件 长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工作,在省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作品展,公开出版发行个人画集(书法集、摄影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创作的美术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展文化部艺术节全国美术优秀作品展览2次; (2)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五年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1次; — 3 —

(3)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单独主办的美术作品展览3次并获等级奖2次; (4)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含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与省级地方政府合办的美术展览5次并获等级奖2次。 2.独立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展文化部艺术节全国美术优秀作品展览2次; (2)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四年一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2次或获等级奖1次; (3)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单独主办的书法篆刻作品展览5次并获等级奖2次; (4)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与省级地方政府联办的书法展览6次并获等级奖3次。 第七条 破格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二级艺术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或中专学历,取得二级艺术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得文华奖、华表奖、飞天奖、中国戏剧奖、音乐金钟奖、中国美展奖、曲艺牡丹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舞蹈荷花奖、书法兰亭奖个人奖等级奖的,可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八条 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九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 4 —

江苏省艺术专业二级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演员、演奏员、作曲、指挥、编剧、导演(编导)、美术(书法、摄影)、舞美设计、艺术监督等艺术创作、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延迟5年以上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 5 —

(三)大学本科和专科学历,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中专学历,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 专业理论水平及成果条件 系统掌握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在研究和应用实践中有所创新。 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著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撰写(排名第一)并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5万字以上)。 (二)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及业绩条件 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坚持从事艺术生产实践,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发挥骨干作用,热心公益艺术活动,主动培养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七)美术(书法、摄影)应具备条件 长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工作,在市级以上展览馆(美术馆)举办个人作品展,公开出版发行个人画集(书法集、摄影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6 —

1.独立创作的美术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展文化部艺术节全国美术优秀作品展览1次; (2)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五年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1次; (3)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单独主办的美术作品展览2次并获等级奖1次; (4)参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含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与省级地方政府联办的美术展览3次并获等级奖1次。 2.独立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展文化部艺术节全国美术优秀作品展览1次; (2)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四年一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1次; (3)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单独主办的书法篆刻作品展览3次并获等级奖1次; (4)参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与省级地方政府联办的美术展览4次并获等级奖2次。 第七条 破格条件 取得三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获得文华奖、华表奖、飞天奖、中国戏剧奖、金钟奖、中国美展奖、牡丹奖、金菊奖、金像奖、荷花奖、兰亭奖1次,或白玉兰奖2次个人奖等级奖的,可申报二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八条 初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破格条件中规定的奖项等级奖以上的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二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九条 申报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二、三、 — 7 —

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艺术专业三级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演员、演奏员、作曲、指挥、编剧、导演(编导)、美术(书法、摄影)、舞美设计等艺术创作、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延迟5年以上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 8 —

作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中专学历,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 专业理论水平和成果条件 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独立撰写并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第六条 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条件 取得四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坚持从事艺术生产实践,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发挥良好作用,热心公益艺术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演员应具备条件 (七)美术(书法、摄影)应具备条件 长期从事专业美术(书法、摄影)创作工作,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入选省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省以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 2.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入选由市级以上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