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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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笔记 总结

保险学 笔记 总结

保险学笔记总结(共66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一节风险及特征与类型一、风险的基本概念(一)风险的定义在本书中,风险主要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1、风险事故:指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2、风险因素:指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

风险因素可分为自然风险因素、道德与心理风险因素、社会风险因素等三类。

3、风险损失:指人身伤害和伤亡及价值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减少或损失,有时也指精神上的危害。

风险损失既可以产生于风险事故的发生,也可以产生于风险因素的存在。

4、三者的关系风险因素可能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因素存在的本身也可能引起损失。

二、风险的基本属性(一)风险的基本属性1、自然属性风险事故包括灾害和意外事故,而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这是人类尚无法控制其发生的自然运动;即使是意外事故,也同样具有自然属性。

2、社会经济属性风险的社会经济属性首先体现在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会导致一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的出现;其次,风险本身即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

(二)风险的特征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2、风险存在的永恒性3、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4、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三、风险的分类(一)按损失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指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导致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人为风险:指造成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直接作用力与人的活动有关的风险。

其中包括行为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

(二)按风险的潜在损失形态分类财产风险:指各种物质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指团体或个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指债权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指人因疾病、衰老、意外伤害等造成残废、死亡等。

这些事故会导致本人或其所赡养的亲属在经济生活上的困难。

财产保险笔记

财产保险笔记

第一章:财产保险导论第一节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财产保险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方面。

●种类:按经营范围分:广义的财产保险:除寿险意外的一切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仅指财产损失保险按保险标的是否有形:有形财产保险;无形财产保险按保险保障范围:财产损失险:火灾、运输工具、货物运输、工程、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产品、公众、雇主、职业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经营主体:集团型保险公司:平安、太平洋、中国人保控股综合型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华泰、大地、中华联合等专营型财产保险公司:安信农业、天平汽车保险第二节财产保险的性质与特征●财产保险性质:1、涉及财产保险的物质财产或经济利益在保险领域的运动规律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活动经济利益再分配经济数量变动2.财产保险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自然基础——客观风险经济基础——剩余产品社会基础——商品经济损害填补学说商品经营和市场价值●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承保范围具有广泛性。

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比较:保险标的的区别保险金额的确定(?思考人身保险的保险价值问题)保险合同性质(补偿性和给付性)被保险方获偿权益的区别风险管理的区别投资风险承保风险费率依据的区别保险期限的区别是否具有储蓄性第三节财产保险的职能与作用●职能:(一)几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单一职能论双重职能论多重职能论主次职能论(二)基本职能——经济补偿、分散危险(三)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融资●作用:宏观作用: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微观作用:财产保险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具有以下性质: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 3.保险利益并非保险合同的利益。

(二)保险利益确定的条件 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因此, 对保险利益的确定十分重要。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 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的 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 重要事实一般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条件 承保起影响作用的事实,它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 投保人的投保和确定收取保险费的数额。

因此,最大诚信原则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 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 对方作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 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是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所必须遵守的一 项基本原则,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是为了确保保险合同 的公平,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告知、保证、弃权 与禁止反言。
(一)告知 告知在保险中又称为如实告知。 狭义的告知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或订立合同时, 双方互相据实申报或陈述。 广义的告知,即在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合同有效期 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危险和与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 要事实向保险人作口头或书面的申报;保险人也应将对投 保人有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知投保人。

保险人的告知形式有两种:明确列示和明确说明。
明确列示是指保险人只需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 保险合同之中,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在国际保险市场上, 一般只要求保险人如此告知。 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不仅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 在保险合同中,还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解释。我国要 求保险人告知形式采用明确说明方式,要求保险人要对保 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进行说明。

第二章__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第二章__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经济管理学院《保险学原理》 经济管理学院《保险学原理》
第二节 保险分类
4、信用保证保险:是以合同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信用保证保险: 约定的经济信用为标的的保险。 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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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分类
三、按危险转移层次分类 1、原保险与再保险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确 立保险关系的保险。 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此所承保的业务的一部分 或全部, 或全部,分给其他保险人承担。 2、复合保险与重复保险 投保人在同一期限内就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向若 干保险公司投保,若保险金额之和不大于标的价值, 干保险公司投保,若保险金额之和不大于标的价值,则 为复合保险, 为复合保险,反之为重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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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分类
四、按实施方式分类 1、强制保险:是指国家或政府根据法律、法令 、强制保险: 或行政命令, 或行政命令,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强制建立起 保险关系。 2、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自愿 、自愿保险: 的基础上, 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起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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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分类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 、社会保险: 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 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 度。 3、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一定政策目的,运用普 、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一定政策目的, 通保险的技术而开办的一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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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三)二元说 该学说认为保险具有补偿功能和给付功能 认为保险具有补偿功能和给付功能。 该学说认为保险具有补偿功能和给付功能。 二、保险的性质 (一)从经济的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含市场供给和需求目的 是追求经济利益. 是追求经济利益.)大数法则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3、保险有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与课本知识点是一致的,很重要,很有针对性第一章导论1。

P9保险产生的原因中关于保险的分类,着重注意按风险性质的分类、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按风险的性质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同一个风险可能兼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双重性质。

大多数纯粹风险是可保风险。

(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界的异常变化所致损失的可能性,由内生变量所致损失的可能性。

社会风险:伴随着人类社会行为的变化、制度的重新安排、新政令的颁布与实施、甚至是政权的更迭而产生的损害可能性。

社会风险的最高形式是政治风险。

技术风险: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升级及由此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发生的损害可能性.(3)按损害对象,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财产风险:导致财产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生、老、病、残、死、失业等导致人身伤害或影响健康的风险。

责任风险:对他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未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

如职业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失信风险。

如美国国债风险。

2。

P11风险管理、P1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注意P14页的财务法(1)风险识别:受险主体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风险概率和损失程度是风险估测的主要内容.(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决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到何种程度。

保险的性质、职能、功能和作用

保险的性质、职能、功能和作用

保险的性质、职能、功能和作用
黄英君
【期刊名称】《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9(023)004
【摘要】本文从保险性质出发,归纳了对保险性质、保险职能、保险功能、保险
作用研究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并揭示了四者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同时从保险和保险公司在性质、职能混淆的起源、结果出发,对各种观点进行了梳理分析,对于捍卫保险的性质,明确保险职能和功能的界限,尊重和继承保险职能,充分合理发展保险功能,都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总页数】7页(P31-37)
【作者】黄英君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重庆400030;重庆大学经济与工
商管理学院,重庆4000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
【相关文献】
1.浅论警务指挥中心的性质、作用与职能 [J], 吕树桐;
2.责任保险被保险人请求权之结构、性质及功能——兼论我国《保险法》第65条、66条规定之缺失 [J], 刘玉林
3.审计风险转移功能与保险性质审计收费——审计保险假说的进一步检验 [J], 倪
慧萍;时现
4.论保证保险的保险性质——以保险本质特点及功能为视角 [J], 庄少绒
5.略谈人银行营业部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J], 康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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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三章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03第三章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692年,爱德华咖啡店迁至伦巴弟街,改组为劳合社保 险人协会,简称“劳合社”。劳合社1871年取得法人资 格,成了英国海上保险业的中心。
18世纪后半叶,英国成为世界海上保险中心,占据了海 上保险统治地位。
2.火灾保险的形成
1666年9月2日,英国伦敦皇家面包店因烘炉过热起 火,火势失去控制,连烧了5天,烧毁了伦敦全市 房屋的85%以上,受灾者达13000多户,20多万人 无家可归, 损失惨重(估计为1000万~1200万英 镑)。 火灾发生后的第二年,医学博士巴蓬在伦敦开设 了第一家专门承保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 1680年, 巴蓬得到了赞助者的资助,创办拥有 40000英镑的合股公司,命名为火灾保险公司。
-保险业大事记
公元前4500年,古埃及出现应付风险的丧葬互助 协会,被认为是保险的最初雏形。 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商法正式规定“共同海损” 原则。 公元1347年10月23日,意大利签发了最古老的一 张船舶航程保单。 公元1666年,伦敦发生特大火灾。 公元1667年,英国人Nicholas Barbor开设第一家 火灾保险商行,开创现代保险业务的经营方式。
其后,无偿借贷又变为“空买卖契约”(又称“假装买 卖契约”)。
“贸易商”与“资本主”签订契约,假装建立商业上的 一种买卖行为,条件与“无偿借贷”相同。在航海过程 中,如果船货平安无事,则买卖契约无效;如果中途危 险发生,则买卖契约成立,由“资本主”支付一定的金 额。
“贸易商”所得的这部分金额,实与现代的保险金相当。 至于危险负担费(相当于现代保险费),则于订立契约 时,以定金的名义由“贸易商”付给“资本主”。 空买卖契约的最早记录, 于1370年7月12日热那亚的公 证书中亦可见及,但多数学者认为,由空买卖契约发展

中国人寿保险培训

中国人寿保险培训

中国人寿保险培训第一章寿险的差不多知识第一节风险与保险第二节人身保险的特点与分类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要素与条款第四节人身保险的经营第二章寿险商品及其功能第一节寿险商品的功能第二节寿险商品条款要素第三章寿险核保核赔基础知识第一节寿险核保知识第二节寿险核赔知识第三节公司理赔服务介绍〔平安保险公司〕第四章寿险专业化推销流程第一节专业化推销第二节寿险专业化推销流程第五章主顾开拓第一节主顾开拓的意义第二节主顾开拓的方法第三节主顾开拓途径与技巧第六章接触前预备与接触第一节接触前预备第二节接触第七章说明第一节促成的时机第二节促成的方法第三节促成的话术第四节如何诱导客户鉴约第八章促成第一节拒绝的缘故第二节拒绝处理的原那么与方法第九章拒绝处理第十章售后服务第一节风险与保险一、风险的定义、分类与计策1、险的定义风险是指在特定客观情形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缺失发生的可能性。

例如,炒股票可能赚钱,也可能赔钱,这就叫有风险。

2、风险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分类,风险有许多种。

按性质划分,风险可分为两类:●纯粹风险:指造成兵贵神速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即缺失和无缺失。

例如:水灾、火灾、疾病、意外等。

●投机风险: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即缺失、盈利和无缺失。

例如:赌博、股票买卖、市场风险等。

风险的显现是不能幸免的,但我们可采取一些方法来防范风险。

3、防范风险的计策●幸免风险是指设法回避缺失发生的可能性,从全然上排除特定风险的措施。

例如:假如可怕显现航空事故,能够不乘坐飞机来幸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这是一种消极的计策,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用此种方法来幸免的。

关于天灾、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缘故所产生的风险,这种方法全然没有作用。

●操纵风险采取有效手段来排除或减轻导致不幸事件的因素。

例如:通过改善道路和加强交通治理来减少车祸的发生。

●自留风险无视风险的存在,把风险保留下来。

此种作法适用于缺失频率高而缺失程度轻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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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险是一种社会工具,这一社会工具可以进行损失的数理预 测,并对损失者提供补偿。补偿基金来自于所有那些希望转移风险的社 会成员所做的贡献。
5.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和精巧的机制,它将风险从某个个人转移到 团体;并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由团体中的所有成员来分担损失。
6.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制度,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从经济制度的角 度来说,保险是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对特定风险事故或特定事件 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运用多数单位的集体力量,根据合理的计算,共 同建立基金,进行补偿或给付的经济制度;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保险是根 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另 一方对其因意外事故或特定事件的出现所导致的损失负责经济补偿或给 付的权利的法律关系。 二、关于保险性质的各种学说
马歇尔)和德国学者马修斯。他们认为保险的目的在于补偿人们在日常
生活中,因各种偶然事件发生所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 一种合同关系: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保费,在被保险人遭受合同规 定范围以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立即给予补偿。
2.损失分担说。 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德国学者瓦格纳。他强调保险即由众多人互相合 作,共同分担损失,并以此来解释各种保险现象。 3.风险转嫁说。 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魏莱特(和休怕纳。 他们强调,保险就是风险转移,保险赔偿是通过众多的被保险人将风险 转移给保险人来实现的。 (二)非损失说。非损失说又可以分为技术说、需要说、经济生活确 保说、金融说等。 1.技术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意大利学者韦宛特。这一学说强调 保险的计算基础,特别是保险在技术方面的特性。其理论依据是:保险 基金的建立和保险费收取的标准,是通过计算损失的概率来确定的。 2.需要说。该学说又称欲望满足说,它的代表人物为意大利学者高 彼,德国学者马内斯。这一学说的核心是以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 来解释保险的性质。投保人缴付少量保费,而在发生灾害事故后获得部 分或全部的损失补偿。由于保费缴付与赔偿金额严重不等,由此可以满 足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 3.经济生活确保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奥国学者胡布卡。认为, 现实中偶然事件的发生,将导致经济生活不安定。保险即根据大数定 律,集合多数经济单位,由此形成一种最经济的社会后备金的制度。人 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目的都在于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 4.金融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日本的潞隆三和酒井正三朗。这一 学说认为,保险与银行和信用社一样,是一种互助合作基础上的金融机 构,它起着一种融通资金的功能。 (三)二元说(种概念,而不是属概念):二元说论者认为:财产保险 和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
第三讲: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教学要求:本章要求学生了解西方 保险学说的不同流派,拓展学术视 野,掌握保险的性质、保险职能、 保险商品、保险的基本特征和作
用。
目录
第一节 保险的性质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第三节 保险的要素
第四节 保险的分类 第五节 商业保险
第一节 保险的性质
保险的概念及其含义;保险性质的各种学说:损失说、非损失说、 二元说。
9、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是以集体名义使用一份总合同 向其团体内成员所提供的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名义向保险人投保的 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此外,由于各国法律差异较大,分类标准不统一。例如,美国的法 律将保险分为财产和意外保险、人寿和健康保险两大类;日本的法律将 保险分为损害保险和生命保险两大类,而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分为财产保 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第三节保险的要素
保险要素的概念;保险要素的构成:保险的对象;保险关系的当事 人;保险风险与保险事故;保险估价与保险金额;保险费与保险费率;
保险期限;保险赔偿与给付。
本节主要问题讲解
1、保险要素的概念:保险要素是指保险关系的构成因素。 2、保险要素的构成: (1)保险的对象:保险的对象就是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具有保险
1、 保险的概念 (一)保险的定义(保险的自然属性)
给保险下定义,就是要研究保险的自然属性。某物的自然属性是该 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所以,当我们在给保险下定义之 前,首先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保险经济现象的质的规定性。
第 保险是对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后备基金的分配和再分 1, 配活动,属于分配环节。 第 没有危险就没有保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存在是 2, 保险成立的条件。 第 保险分配是价值形式的分配。 3, 第 保险分配不同于分配环节的其他分配形式,他是一种 4, 对经济损失补偿的部分或全部的平均分摊,体现公平
保险职能说介绍;保险的职能:基本职能、派生职能;保险的作用:保 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一、保险职能学说介绍 1、单一职能说 该学说认为保险只有经济补偿的唯一职能,保险就是通过经济补
偿恢复生产力,解决风险对生产力的破坏与维护生产力的矛盾。 该学说只强调了保险机制的目的和社会效应,却没有完整地说明
总之,保险必须包含下列要件:集合多数单位和个人;约定的风险事故和约定的事件;科 学的计算方法;建立专用基金;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
(二)保险的本质 保险的本质是指保险的社会属性,保险的本质简单来说,就是指在 参与平均分担风险补偿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与
人们对风险的理解一样,人们对保险也是从许多不同的角度做出解释 的:
1.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 风险,合理计收分摊,由此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人身伤亡 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
2.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给付保 险金的一种方法。
3.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它通过收取少量保险费的方法,承 担被保险人约定的风险。当被保险人一旦发生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 故而遭受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时,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
保险运行机制的全过程,所以无法完整地表达保险的性质。 2、基本职能说 该学学说认为保险具有分散风险和经济补偿两大职能,两个职能
是相辅相成的。该学说准确地表述了保险机制运行过程中目的和手段的 统一,完整地表达了保险的性质。但保险是否具有派生职能呢?该学说 未加论述。
3、多元职能说 该学说认为保险不仅具有两大基本职能,还具有给付保险金、积累资 金、融通资金、储蓄、防灾防损等多项职能。该说认为随着市场的发 展,保险的职能也应有所发展。但该学说把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职能说成 了保险的职能,却是不合适的。
关于保险性质的学说:对保险内涵的认识,各国学者见仁见智,表
述方法也不尽相同。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以损失概念作为保
险理论的核心,称为损失说;以非损失概念作为保险理论的核心,称为
非损失说;介于两者之间的“二元说”。
(一)损失说又可以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风险转嫁说三
种。
1.损失赔偿说。
损失赔偿说起源于海上保险,其代表人物为英国学者马歇尔(塞缪尔
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 保险价值的保险。
(4)共同保险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同时联合直接承保同 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而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 价值的保险。
8、单一风险保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单一风险保险是在保险合同中 只规定对某一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综合风险保险是 指保险合同中规定对数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不同。保险期限一般有三种:定期保险、工程保险、航程保险。 (7)保险赔偿与给付:是在保险事故和保险事件发生,并给被保 险人造成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赔偿和给付的义 务。
第四节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一般分类;保险业务种类。
一、保险的一般分类: 1、按保险经营主体分类,可分为公营保险和民营保险。见下图:
7、按业务承保方式分,保险可以分为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 险、共同保险
(1)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构成投保人与保险 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保险。
(2)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Hale Waihona Puke 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
(3)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
保险
社会保险
政策保险
非营利保险 相互保险
合作保险
图2---2 保险的分类
3、按计算技术分,保险可分为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 4、按风险转嫁的方式分,保险可分为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 保险。
5、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6、按保险标的分,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 用保险。
二、保险的业务分类: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 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以金钱或实物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财产保险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财产保险,主要包括:火灾保 险、海上保险、汽车保险、航空保险、工程保险、利润损失保险、农业 保险等。(海陆空统称为运输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主要包括:人 寿保险(可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和健康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 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主要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 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所指定的有形财产或预期应得的经济利 益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履约保证保险;二是忠 诚保证保险。
一定金额为目的。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主要观点有:否定人身保险说;
择一说。
1、 否否定定人人身身保保险险说说。。 2、 择择一一说说。。将将财财产产保保险险和和人人身身保保险险分分开开下下定定义义。。 但现在一般认为,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应有一个统一的 概念,所以普遍认为二元说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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