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创新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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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创新实施办法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激励创新实施办法

山东黄河河务局激励创新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励创新,提高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激励创新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治黄职工。

第二章创新的内容

第三条创新包括站在科学技术前沿,做前人没有做过的原始性创新;采取新理念、新方法改变现有工作模式和方法,获得比传统做法更加科学、效率更高的继承性创新;应用其它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本行业发展的应用性创新。

第四条创新涵盖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各个层面,内容包括治黄、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体制、管理创新和具体工作实践中群众性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

第三章激励措施

第五条创新是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每一个职工的义务。各级领导要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把创新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发掘创新点,营造人人勇于创新的宽松氛围。

第六条省局设立“年度创新奖”、“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和“年度创新组织奖”。对获得“年度创新奖”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的单位(部门)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七条“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年度创新奖”获得者的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获得省局“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奖励一级工资。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 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加7分,一、二、三等“年度创新奖”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分别加5分、3分和2分(5年内有效)。

第八条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的单位(部门),按照《山东黄河河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

第九条产生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其效益分配按《山东黄河河务局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鲁黄科发[2000]6号)执行。

第四章创新奖的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年度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创新成果评审的日常管理,受理创新成果的申报、形式审查、登记、汇总,组织评审、奖励、归档等项工作。

第十一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局属各单位都要明确创新管理部门,对创新成果进行审查,择优申报。几个单位(部门)共同完成的创新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部门)上报。

第十二条申报年度创新奖,须认真填写《山东黄河河务局年度创新奖励成果申报书》,提交创新总结报告和应用情况、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省局办公室。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时申报。

第十三条省局设立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下设“理论、技术”、“体制、管理”和“三小”三个初审组,分别由科技处、人劳处和山东黄河工会负责初审组的工作。

第十四条省局“年度创新奖”,分为“理论研究”、“应用技术”、“体制、管理”和“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四个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三个奖励等级。

第十五条“理论研究”类创新成果是指在有关治河、防洪、水土保持、水资源调度、利用和保护、水文等基础研究领域,有创新和突破,创造性地提出的新理论或新方略。

一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大,创新点 5个以上,学术价值高,对促进治黄技术进步具有显着作用;

二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较大,创新点 3个以上,学术价值较高,对促进治黄技术进步具有较显着作用;

三等奖评审标准:有一定技术难度,创新点 1个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对促进治黄技术进步具有明显作用。

第十六条“应用技术”类创新成果是指在研制、引进、推广

应用先进技术方面有创新和突破,或在治黄实践中应用的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一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大,创新点 5个以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水利行业可推广范围内推广40%以上,年增收节支60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显着作用;

二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较大,创新点 3个以上,具有较广阔的应用前景,在水利行业可推广范围内推广30%以上,年增收节支40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较显着作用;

三等奖评审标准:有一定技术难度,创新点 1个以上,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在水利行业可推广范围内推广20%以上,年增收节支20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明显作用。

第十七条“体制、管理”类创新成果是指结合我局实际,在防汛、科研、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计划财务、经营开发、人事管理等方面,对现有体制进行深化改革,有创新,有发展,或制定了大力推动工作发展的规定、制度、办法、实施意见等。

一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大,创新点 5个以上,实施后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显着提高了综合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或年节支60万元以上;

二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较大,创新点 3个以上,实施后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较显着地提高了综合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或年节支40万元以上;

三等奖评审标准:有一定技术难度,创新点 1个以上,实施后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明显地提高了综合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或年节支20万元以上。

第十八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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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类创新成果是指根据治黄工作实际,开发研制出具有使用价值的新产品,或对原有的机械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了劳动效率等。

一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大,创新点 3个以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30台(套)以上,年增收节支15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明显作用;

二等奖评审标准:技术难度较大,创新点 2个以上,具有较广阔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20台(套)以上,年增收节支10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明显作用;

三等奖评审标准:有一定技术难度,创新点 1个以上,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10台(套)以上,年增收节支5万元以上,对推动治黄科技进步有一定作用。

第十九条单位(部门)获得省局“年度创新奖”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候选资格。

济南市局、东平湖管理局、河口管理局获四项(其中一等奖一项)以上“年度创新奖”;其它市局、工程局、设计院获三项以上“年度创新奖”;其它局直单位(部门)获二项以上“年度创新奖”。

第二十条省局办公室于每年11月初,将通过形式审查的创新成果归类送三个初审组进行初审,初审组在11月中旬完成初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初审会议由初审组组长主持,须有80%以上初审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对创新成果的水平,作用、效益,应用价值等做出评价,推荐奖励等级。

结果经到会初审组成员签字后,交省局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初审结束后,由省局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须有80%以上的评委出席,方可举行。

省局办公室向评审委员会汇报初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评出奖励成果及奖励等级,提出“年度创新组织奖”奖励建议。

第二十三条初审和评审时,初审组成员和评委会委员须按照有关回避规定主动回避。

第二十四条评审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在省局办公自动化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为异议期。在此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均可向省局办公室书面提出,省局责成主管单位(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裁定。

第二十五条奖励标准。

省局“年度创新奖”一等奖奖励前七名,奖励金额1万元;二等奖奖励前五名,奖励金额万元;三等奖奖励前三名,奖励金额万元。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奖励前九名,奖励金额5万元。

“年度创新组织奖”奖励金额1万元。

第二十六条多人完成的创新成果,第一完成人的奖金额度不低于40%。

第二十七条局属单位职工“年度创新奖”的奖金,由申报单位颁发;“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年度创新组织奖”,省局机关职工“年度创新奖”的奖金,由省局颁发。

第五章创新成果的管理与运用

第二十八条获得省局“年度创新奖”的成果,符合黄委年度创新奖励申报条件的,由省局推荐申报黄委创新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应用前景广阔,能带来显着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省局给予启动资金进行推广应用。

第三十条获得“年度创新奖”的项目,如需继续深入研究和实施的,省局予以资金和技术支持。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获奖创新成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经查明属实,撤销其奖励,退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员研究黄河,或与我局合作取得的治黄创新成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具体的创新激励措施。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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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学技术、钻业务、搞研发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带动更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创新、创效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服务企业,解决重要课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激励创新的原则;突出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技能大师选拔激励、创新创效、评价奖励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为加强对各类技术人才的管理,矿成立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党委书记、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兼任,成员由矿副总工程师和相关业务部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考评。 第二章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采掘开机运通选煤队组,每个队组设一名专职技术员,要求必须具备助理级以上职称,且为全日制院校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写和贯彻,

奖金待遇。执行本队副队长同等工资、凡下井天数达矿规定,第五条凡被评聘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职称者,每年至少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中级职称者,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助理级以下者,每三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每年要提一项合理化建议,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时写出年度技术工作总结的考核300元,未按时提合理化建议的考核300元。 第六条生产技术科要会同矿人力资源科和有关部门,每年元月上旬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优,并对排在前十名的给予每人奖励500元。凡在市级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元,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奖励1500元,未按时发表论文的对等考核,凡个人撰写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推广转换为生产力的,经专家组评审确认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重奖。 第七条凡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的一次性奖励,凡符合申报条件而未申报的对等考核;在聘工程系列正高级、副高

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企业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得创新潜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得长远发展,结合公司工作开展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与奖励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企业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得一切有价值得、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得技术改进与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与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得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得产品; 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得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得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企业解决了长期存在得关键技术问题与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与奖励机构 第五条企业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项目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得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企业创新管理与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企业生产与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企业有关机构、人员得创新工作; (二)对企业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企业项目投资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项目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得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得立项、批准与验收

技术创新奖励制度

技术创新奖励制度 1 目的 为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稳定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创造一个全员参与的技术创新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技术创新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的团队或个人进行奖励。 3 定义 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模式,具有创新性和较大的工作难度,通过公司研究确定立项或投资,在设备改造、节能降耗、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质量改善方面、工作效率优化及降低劳动强度等方面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的技术创新项目。 4 职责 4.1 财务中心负责对提交材料说明的经济效益情况进行核实;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整理、确认,并根据经济效益初步评定奖励金额; 4.3总经理负责对参与申报的奖项进行最终评定。 5 评审流程 5.1 部门填写《技术创新奖励申请表》 各部门根据技术创新在本部门的实施情况,如实填写《技术创新奖励申请表》(可附页)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5.2 人力资源部发起审评 在接到部门提交的《技术创新奖励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将上表与《技术创新奖励评审表》汇总后发起审评流程。 5.3 奖励审评 5.3.1 发起审评后,财务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说明的经济效益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意见中明确说明其经济效益数字,之后发回人力资源部; 5.3.2 人力资源部告知提交部门财务中心审评结果,如提交部门有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由人力资源部转送财务中心重新进行审评,提交部门只有一次提交补

充材料机会; 5.3.3 人力资源部根据财务中心最终审评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奖励金额后呈送总经理审批; 5.4.4 总经理审批后将材料发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提交部门及兑现奖励。 6 奖励额度 6.1 鼓励奖:公司给予立项但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经公司同意后一次性奖励500元;6.2 三等奖: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达到1-10万元的或有其它方面公司认可等值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奖励0.1-1万元; 6.3 二等奖: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达到10-50万元的或有其它方面公司认可等值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 6.4 一等奖: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达到50-100万元的或有其它方面公司认可等值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奖励5-10万元; 6.5 总经理特别奖: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达到100-500万元的或有其它方面公司认可等值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奖励10-50万元。 7 其它说明 7.1 奖励主体均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内容; 7.2 以上奖励中经济效益为财务中心根据该技术创新项目在1个自然年内的实际或预期收益进行核算的数额,公司认可等值重大影响为通过公司高管会认可或通过总经理认可的项目; 7.3 《技术创新奖励申报表》中创造效益的工作应填写详细测算情况,对公司有重大有利影响的工作也应详细描述,主要奖励人员的奖励比例应达到奖励额的80%(五人以上的前三位)。提报材料必须包括相关证明和记录。 执行部门:人力资源部 监督部门:各部门 附件:1.《技术创新奖励申报表》 2.《技术创新奖励评审表》 附加说明: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创新激励奖励制度09879

X X企业集团 2010年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一、总则 (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人才是创新的灵魂。为充分挖掘员工潜能,吸引、留住人才,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在下一个十年更为迅猛地发展乃至壮大,特制定2010年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XX企业集团所有员工。 二、创新奖励范围 本制度分设科技创新奖、管理创新奖、合理化建议奖、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其中: 1.科技创新奖、管理创新奖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具体付诸实施。 2.合理化建议重在建议,具体是否采纳并实施由公司研究决定。 3.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承接部门或个人必须具体付诸实施。 (一)科技创新奖 主要面向技术、工艺人员和普通一线员工。指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设备改良、安全环保、物流配送等方面运用新材料、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成果;以及小改小革、小发明、小创新等技术攻关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具体创新内容包括: 1.在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工艺改进和品种改良、原材料替代品研 发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 2.设备、工具的技术改良、改造;

3.检测方法、计量仪器的改进; 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5.在改善“三废”处理和环境综合治理等环保技术上的改进; 6.物资贮藏、运输技术的改进; 7.对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等的改进; 8.计算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9.为企业申请专利提供技术方案或完成设计; 10.其他科技创新。 (二)管理创新奖 主要面向管理人员。指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理论,借鉴行业内外企业成功的管理经验,在公司体制改革、企业文化与企业制度建设、管理运作模式与方法、营销方式等方面产生实际效用的管理创新成果。 (三)合理化建议奖 面向全体员工,目的在于鼓励广大员工向企业献计献策,其范围涵盖技术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的所有项目。已单独申报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的项目,不再申报合理化建议奖。 (四)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 根据承接部门或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量,公司给予相应的奖励(逐步取消加班费),并将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三、创新项目评选标准 创新项目应符合创新性、效益性、推广性。 (一)创新性

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技术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1.目的:为激发员工技术创新潜力,营造争先创新氛围,促进公司技术进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有关新产品开发/导入、工艺设计、装备技术改造与研制、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等技术创新提案与应用推广奖励。此奖励办法适用于总监(不含)以下员工。 3.权责:本办法由企划部制订,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4.内容: 4.1.评审组织。公司特设技术创新评审小组,负责技术创新提案、技术创新应用推广的评审与验收及奖励评定。小组由技术总监、成本总监、财务部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及应用推广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总监任小组组长,负责技术创新提案评审、应用推广实施、推广验收及奖励评定组织。 4.2.奖项设定:技术创新奖分为:技术创新提案奖与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奖。 4.3.技术创新提案奖。 4.3.1.提案范围: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装备技术改造与研制、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等技 术方面的创新或改进创意。 4.3.2.奖励对象:属于工作任务外且自发提出,经评审组织评定后予以采纳,经实施具改 善效益的技术创新与改善提案人。 4.3.2.1.本条所称“工作任务”包括职务或岗位职责范围内及受上级指派或其他关联部门 要求协同的工作事项。 4.3.2.2.技术系统副总工、经理在分管单位的工作任务范畴内提案不在奖励之列,但技术 创新评审小组会建立以上人员的技术创新改善提案登记表(附件一),纳入个人月度、年度考核及其它激励形式的评选中考虑。 4.3.3.奖励对象:提案提报个人或单位。 4.3.4.奖励标准: 4.3.4.1.经采纳并立项实施的提案奖励标准:按公司评估的一年期经济效益分段设定累加 递减计提比例提取奖励金。 4.3.4.1.1.一年期经济效益评估计算:取验证关闭点过往3个自然月改善效益的月平均值 乘以12个月确定。无历史数据可取时,由技术创新评审小组评估月改善效益后,乘以12个月为一年期经济效益值。 4.3.4.1.2.奖励金计提比例设定: 额=50000*5%+(100000-50000)*4%+(150000-100000)*3%=6000元。 4.3.4.2.经采纳但暂不实施的提拔奖励标准:先给予200元以下的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 由技术创新评审小组视评定结论给出。实施验证后按奖励办法追加奖励。 4.3.5.创新提案提报流程:见《技术创新提案提报表》(附件二)。 4.3.6.奖励发放时间:立项提案在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的次月;鼓励奖在提案评审完成后 次月,在全员例会上予以表彰和发放。 4.3.7.集体或部门提案奖金分配:多人共同提报的原则上平均分配,部门提报提案由部门 负责人提报分配方案经技术创新评定小组审议后分配。 4.3.8.相同提案的归属判定:以提报到技术创新评定小组的时间先后判定,先提报者为归属人。 4.3.9.技术创新或改进提案不再适用合理化建议奖励范畴。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奖励制度4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本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具体分类:(一)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 (二)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 (三)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具、量具、试验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四)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五)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

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技术部、财务部、人力部、分厂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机构成员见公司通知下发文件),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技术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案者,要将设计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填写《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技术部审核,报分厂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批准立项后的《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复印件报技术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案改进报告; 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组织项目验收。

激励创新实施办法_

激励创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励创新,提高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激励创新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治黄职工。 第二章创新的内容 第三条创新包括站在科学技术前沿,做前人没有做过的原始性创新;采取新理念、新方法改变现有工作模式和方法,获得比传统做法更加科学、效率更高的继承性创新;应用其它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本行业发展的应用性创新。 第四条创新涵盖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各个层面,内容包括治黄、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体制、管理创新和具体工作实践中群众性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 第三章激励措施 第五条创新是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每一个职工的义务。各级领导要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把创新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发掘创新点,营造人人勇于创新的宽松氛围。 第六条省局设立“年度创新奖”、“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和“年度创新组织奖”。对获得“年度创新奖”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的单位(部门)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七条“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年度创新奖”获得者的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获得省局“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奖励一级工资。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 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加7分,一、二、三等“年度创新奖”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分别加5分、3分和2分(5年内有效)。

最新科技创新奖励细则资料

附件1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经营业绩 考核奖励细则(试行) 为引导、鼓励中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依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含中央企业所属单位及控股公司的成果),需要给予考核奖励的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专指: (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央企业为项目完成人所属企业,原则上为获奖职务发明的权利人)一等奖、二等奖。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授予的中国专利金奖。 (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 结合实际对军工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予以实事求是的考虑。 二、奖励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

(二)突出重点,有据可依。 (三)年度考核加分奖励和任期考核特别奖励相结合。 三、奖励方式 (一)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资委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具体加分方法: 1.中央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0.6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0.4分。 2.中央企业作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0.3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0.2分。 3.中央企业虽然不是第一、第二完成单位,但除政府部门以外为第一、第二完成单位的,视同第一、第二完成单位加分。 (二)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国资委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0.3分。 (三)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主导制定或联合主导制定了由国际标准组织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国资委在年度业绩考

公司员工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公司员工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系列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引进的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公司产品部及市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创意产品资讯及建议,产品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组织讨论。各位员工提交的文案备档留存,作为年底“科技创新奖”评选参考。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10000元奖励;给予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2000元奖励,外观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1000元奖励。 4、公司每年设立“科技创新奖”。科技创新奖的奖励对象为公司产品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管理和营销模式革新、新市场开拓等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领域。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产品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在公示期限内没有异议的,即予以认定。 5、科技创新奖设一等奖一名,获得奖项的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1500元奖励;设二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1000元奖励;设三等奖两名,每件获奖的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800元奖励。 6、公司科技创新奖每年底评定一次,同一新产品或技术改进不得重复参与评定。 三、奖励周期及适用原则 1、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价值、新成品或技术等级的分级设立不同额度的奖励。 2、按新项目实施、新产品成功投放市场后为公司取得的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10%—5%)提成,逐年递减(五年后取消)。 3、如一件技术专利、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改进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参与人的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和报酬。

(完整版)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规范深圳市科技创新奖评审程序,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大家是了解多少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的全过程。 第二章申请 第三条深圳市科技创新奖授予直接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第四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组织,应当是在深圳注册或者设立的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自然人申报的项目,应当在深圳实施并产生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五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属没有争议或者异议; (二)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其中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当在本单位以外的2个以上单位中实施应

用; (三)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无违法、无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也没有因为涉嫌犯罪正在受到司法机关查处。 第六条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的项目,未获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第七条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已申报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而未获奖的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第八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自然人,应当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免费下载并安装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填写《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申请书》并打印成纸质文本; (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职务研发成果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报意见原件,非职务研发成果需提供所在单位非职务研发证明原件; (四)本实施细则中规定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2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应当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证明原件; (五)本实施细则中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非行政许

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技术创新对推动企业及产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我国企业目前的状况看,技术创新水平并不高,大多数企业的产品并没有国际竞争力。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我国已经正式加入WTO,国内外的竞争将日益激烈,如何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来提升企业竞争力就显得十分重要。一、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激励模式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管理者和研发人员。现有的激励机制强调的是管理者单方面施加于研发人员的激励,依赖的是相互独立的激励措施,是一种“指导式”的策略性激励。它是管理者为自身目标的实现而赋予研发人员以激励的单向运行过程。这种激励机制难以根本调动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企业管理者和研发人员就利益隶属主体看是相互独立的,因此激励也要本着实现双方利益目标这一原则而进行。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是管理者与研发人员(激励主客体)之间的双向信息交流,双方目标相结合,双方行为互动的过程。这种激励运作模式如图1。图1 技术创新的双向互动激励技术创新的这种管理者和研发人员间的双相互动激励模式,其激励程序基本包括如下依次进行的四方面内容的工作过程:①双向信息交流;②双方各自工作行为和方式的选择;③工作评价与激励,其中的阶段考核信息反馈于双方,以随时修正各自的工作选择;④总结:比较及双向交流与反馈。这一激励模式是以承认研发人员个人目标为前提,以管理者和研发人员双方利益实现为基础的。若离开研发人员个人目标,激励动力会丧失,就难以调动和发挥研发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企业便会失去生存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因此,主客体利益的协调和目标的统一,成为企业激励技术创新的目的和出发点。此外,该创新激励模式承认、重视和激发研发人员的自我激励,使研发人员由被动受命变为主动进取。它强调的是激励和开发工作环境中的人的内在需求、愿望等心理动机,进而引导、控制、约束和归化人的行为趋向,充分启发、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劳动潜能使之奔向组织目标,以有效地实现企业及其成员的双方目标。二、企业技术创新的外在激励模式企业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从企业内部进行技术创新激励外,通过构造适当的机制、营造良好的环境,形成一种创新的文化氛围,来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也是必不可少的。1.产权激励对创新成果而言,新产品或新方法推出的同时,大部分技术内涵也将暴露出来,由于复制知识的成本要比创造知识的成本要低得多,这给利益寻租的人创造了模仿的机会。排除模仿这种易对技术创新受益造成侵权的有效措施就是建立知识产权,这也是最经济有效、持久的创新激励手段。产权保护保证了研发人员的创新成果不受侵害,满足了研发人员个人对拥有成果的成就感。但对创新成果给予产权保护也有不利的一面,若保护期过长,不利于成果产业化和提高整个社会的产业技术水平。兼顾研发人员和社会两方面的利益,确定一个适宜的产权保护期是很重要的。2.市场激励市场可以公平地决定技术创新者的所得,可以消除技术创新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消极因素,还可以通过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创新。可以说,市场形成了对技术创新进行自组织的机制,市场过程就是一个对技术创新进行自组织的过程,市场本身就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一种激励。这是因为:①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受消费者偏好和市场交换规则的约束,可采用的生产方式和行为方式都是有限的。因此,针对市场而言,参与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②市场可以减少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创新的内在属性,也是制约创新的一大因素。在市场经济下,多个企业为某新产品进行竞争性研究开发,形成一个竞争性的创新环境,有助于尽快找到创新捷径,提高创新的效率。 ③市场为创新提供动力。创新风险明显存在,因为创新的投资不可逆。但创新成功可获得巨大的收益的市场经济行为更能吸引创新者,诱使许多人创新。④市场通过竞争,会给企业带来压力,迫使企业不断创新,不创新

激励创新实施办法定稿版

激励创新实施办法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激励创新实施办法 山东黄河河务局激励创新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励创新,提高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激励创新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治黄职工。 第二章创新的内容 第三条创新包括站在科学技术前沿,做前人没有做过的原始性创新;采取新理念、新方法改变现有工作模式和方法,获得比传统做法更加科学、效率更高的继承性创新;应用其它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本行业发展的应用性创新。 第四条创新涵盖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各个层面,内容包括治黄、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体制、管理创新和具体工作实践中群众性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 第三章激励措施 第五条创新是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每一个职工的义务。各级领导要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把创新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发掘创新点,营造人人勇于创新的宽松氛围。

第六条省局设立“年度创新奖”、“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和“年度创新组织奖”。对获得“年度创新奖”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的单位(部门)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七条“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年度创新奖”获得者的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获得省局“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奖励一级工资。 “年度重大创新成果奖” 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加7分,一、二、三等“年度创新奖”获得者,在省局职称评审时分别加5分、3分和2分(5年内有效)。 第八条获得“年度创新组织奖”的单位(部门),按照《山东黄河河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 第九条产生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其效益分配按《山东黄河河务局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鲁黄科发[2000]6号)执行。 第四章创新奖的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年度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创新成果评审的日常管理,受理创新成果的申报、形式审查、登记、汇总,组织评审、奖励、归档等项工作。 第十一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局属各单位都要明确创新管理部门,对创新成果进行审查,择优申报。几个单位(部门)共同完成的创新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部门)上报。

鼓励员工开展技改、科技创新、发明专利活动的奖励办法

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鼓励员工积极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学研、创造发明活动的 奖励办法 文件编号:QD-XZ-096 A/0页码:第1页共4页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为了引导广大员工积极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创造发明以及产学研等科技活动,以增加公司知识产权积累,提高公司科技含量,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创造发明、产学研活动的主要参与人员。 3、术语: 3.1、《技术改造》:指在公司内成功开发某个项目、或在原有技术基础上进行革新改造形成新的更高标准的技术并在生产中推广引用取得成果的系列活动。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主要参加人员/职责、行动计划、使用技术、获得(或预期)成果(主要指经济效益),所有活动内容做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 3.2、《科技创新》:指在公司范围内运用新发明、新技术进行项目开发、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或设备改造并取得明显成果的活动,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主要参加人员/职责、行动计划、新发明新技术说明(通过查新)、获得成果(主要指技术成果、成果要鉴定),所有活动内容做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 3.3、《创造发明》:指公司员工在公司内、利用公司资源开展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活动,包括实用新型技术和发明,成果需获得国

家专利机关的授权,并形成详细的文字说明文件(含电子版)。 3.4、《产学研》:指公司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与外面科研院所、大学等研究机构开展的科技攻关并取得科技成果的活动,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主要参加人员/职责、行动计划、获得的成果(包括技术成果——必须通过查新和专家鉴定、经济成果)。所有活动内容做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 3.5、《科技进步奖》:指公司通过向区、市、省、国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在公司内开展的科技活动项目(可以是《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产学研》项目或《创造发明》活动等)从而获得科技奖励。 4、奖励办法: 4.1、《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或《产学研》项目奖励办法: 4.1.1、奖金提取:如果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成功获得政府资金扶持,可以提取扶持资金的5%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参与获得政府资金扶持项目的主要人员。 4.1.2、个人分配:行政部与主要参与部门主管根据各主要人员在取得资金扶持项目中的作用大小,讨论后提出初步的奖金分配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4.1.3、如果个人参与多个项目,且都获得资金扶持,个人可以从多个获得扶持项目中分别计提奖。 4.1.4、奖励项目的时间界定:获得政府资金扶持项目以政府批准资

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活动,最大程度地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科技创新:是指创造和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的过程。 第二条技术改进: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产品品种、降低成本、节能降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进;采用有效的管理模式、管控方式对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安全环保管理水平、降低职业危害程度、降低员工工作强度等方面有明显的改进。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符合公司规划发展方向、增加经济效益、提高顾客满意度、改善公司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控制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创新性办法和措施。 第二章公司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适用范围第四条在经营管理理论、管理技术上有突破与创新,对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有指导作用。 第五条在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标准等方面提出改进、

创新方案,对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管理或业务流程有显著效果。 第六条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检测方法、化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改进措施。 第七条新产品的研发。 第八条提高原、辅材料的使用效率、能源节约与“三废”综合利用。 第九条修旧利废、挖潜增效。 第十条改进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方式,延长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改进劳动及环境保护,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职业健康的技术措施和新方法。 第十二条有利于公司企业文化、安全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有助于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团队建设。 第三章以下范围内的条款不适用于公司科技术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内容: 第十四条无实质性内容、没有可操作性; 第十五条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第十六条只提出问题,而没有具体的改进方案; 第十七条与已被采用的方案雷同的; 第十八条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第十九条针对部门或个人的; 第四章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原则奖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精神奖励主要有通

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究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 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丰 富公司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 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 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 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 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 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配方、新设备直接用于 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 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国内或从国外引进的新工艺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 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 销售额的。 7、为降低经营成本,在管理方法和成本控制上制定可行措施的;对设 备的主要零部件进行重大结构或生产工艺的调整和改进项目等。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术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 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单位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 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集团创新激励管理办法

集团创新激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营造参与管理、持续改进、积极创新的氛围,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培育、总结、提升和推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应用于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 三、创新类别 创新主要指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效益,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创新分为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两类。 (一)经营创新,指公司在产供销过程中,进行的经营方法、程序、措施、渠道等方面的创新。 (二)技术创新,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生产指标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论文、专利)等; 1、产品技术创新: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2、工程技术创新: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3、其他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三)管理创新,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度方面:制度改进、建设等方面的创新;

2、组织方面: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流程改造等方面创新; 3、机制方面:各种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应用、引进、改进等方面创新。 四、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机构 (一)集团评审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集团评审委员会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集团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2、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3、对有关较大、重大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三)分子公司评审委员会 主任: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副主任:各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四)分子公司评审委员会职责 1、围绕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针对性动员、组织员工开展创新活动; 2、每月组织合理化建议评定会,向集团评审委员会提交奖励意见; 3、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并组织实施; 4、审定、组织上报有创新成果的项目; 5、根据集团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定下发的创新项目,结合公司实际在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 (五)集团公司公办代表集团创新管理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管理职责。 (六)集团公司设立创新奖励基金,对集团公司较大、重大创新活动进行奖励。

公司技术创新以及激励政策

公司各单位、部室、作业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三届五次职代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导向作 用,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我们制定了《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及激励政策》。现将该办法转呈给您,请对其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于前反馈工程中心邮箱。 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及激励政策(讨论)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三届五次职代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促进我公司 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为公司的发展赢得竞争优势。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保证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规范化、程 序化和制度化,提高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和政策。 一、建立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快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是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二)规范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及激励,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 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公司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 径。 二、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及激励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一)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及激励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坚持公司主体和政府推动相结 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结合,重点突破和一般提升相结合, 以完善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创新项目是以政府主导,公司为主体,由公司、政府、科研单位、大专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xxx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xxx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内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第四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第七条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办法 第八条总台科技创新奖按其所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台内先进水平,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较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九条获得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项目,由xxx授予奖状、证书和奖金。奖金如下: 一等奖:8000元 二等奖:6000元 三等奖:4000元 第十条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由总台择优推荐申报省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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