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监督管理方式:本工程采用随机抽查、抽测、巡查等方式实施工程监督管理。
二、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的注意要求:1、抽查主体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工程: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二)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注意内容:1、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重大修改、变动重新报审情况。
2、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2)签发设计修理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4)其他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3、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管理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的实施情况;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规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7)质量问题的修改的处理情况;8)其他影响工程施工质量违法违规行为;4、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10)其他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对于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一)对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1、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为了更好的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认真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使你们尽快熟悉我站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交底如下,请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工程项目规划、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2.无肢解工程、违法发包行为。
3.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施工中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4.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按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
6.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7.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8.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的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出具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含设计变更)的质量、深度符合规定要求,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3.有书面设计交底、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处理设计问题4.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5、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6.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3.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调整,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他现场监理人员的调整,必须书面通知建设单位;4.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对应当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必须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实施;5.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经复试才能使用,施工单位未经复试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其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批准,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7.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结论真实、准确;8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9.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10 .监理单位对严重违反技术和质量标准、规范的行为以及发现的质量事故隐患、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施工单位发言稿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施工单位发言稿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施工单位发言稿篇1各位领导及参建单位同行:你们好!我是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派到工程的监理人员,首先对各位领导给予我们的信任、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
委托,独立、公证、科学的`履行监理合同所委托的各项任务,我们会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来控制工程质量,对于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的一律整改直到达到要求。
我们会做到现场有人干监理有人在。
再对施工单位有以下几点要求:1、咱们工程施工必须与资料同步进行,请施工单位尽快的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开工申请报告等资料。
2、每月25号必须上报本月的工程进度情况以及下月的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尽量减少变更所引起建设方的投资增加。
4、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凡在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特种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一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谢谢大家!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施工单位发言稿篇2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们把业主、施工、监理单位三方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请到一起召开xx工程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们三方良好合作的开始。
刚才三方负责人就人员和相关情况作了介绍,现在我代表监理办作个发言。
一、关于组织机构、职责范围、方针及目标:1、监理组织机构监理机构由xx有限公司组建,受公司领导和监督,代表公司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确定的目标任务。
在直属段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直接对业主负责。
监理办设总监1人,路桥专监1人名,现场监理员3人,试验员1人。
2、职责范围:在业主领导下,承担本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监理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责任,并履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职责。
3、质量方针:科学管理、质量至上、诚信服务、顾客满意。
质量目标:通过优质高效的监理服务使管理上水平、工程质量上台阶。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根据《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本工程特点,结合相关标准及规范,制定如下监督交底。
一、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控制1、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具体人员。
2、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取得相应有效证件及上岗证书,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监理员上岗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否则不得在施工资料上签章。
3、各参建单位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性文件对现场进行管理和控制。
4、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必须实行总包负责制。
二、材料进场及检验控制1、所有进场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
2、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设立台账、进行登记。
3、材料复检必须设立检测台账,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4、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在工程实物上。
材料检测结果未出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除常规材料外,外窗、花岗岩、电线、上下水管道、地脚螺栓、钢构的钢材、钢构的焊接质量、水表、电表、暖气表等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测。
三、质量检验控制1、工程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检验批进行划分(包括建筑节能),并书面报监督部门,工程过程检验资料应与方案相一致。
2、各检验批检验合格后,应在检验部位粘贴合格标志或合格印章。
3、工程沉降观测除施工单位进行观测、监理把关外,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观测,并做好沉降观测记录。
四、计量设施、试块养护控制1、计量设施必须完善、并有效运行,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工具必须采用吊磅(钢管架搭设计量平台)。
2、工地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养护池、养护架、温度计、湿度计、温控器)或标准养护箱。
标养室必须建立试块进出台账,每天必须有温度、湿度的测量记录。
3、工程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规范及工程结构重要部位确定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方案,确定养护和保养责任人,按早8点、午2点、晚9点实地进行测温,并认真填写测温记录。
要严格区分标养和同养的区别,同条件养护试块必须放置在构件周边与构件同条件养护,并对试块进行保护,同条件养护试块检验报告使用部位的填写必须具体到混凝土构件的具体部位(轴线、层数等)。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它是指施工单位对监理、业主和各专业监管部门交代工程施工总质量责任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重要性和科学性。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一一讲解:1. 原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有关部门及人员交底其对工程质量的负责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根本原则是“现场实测、质量优先、安全第一、管理规范”。
2. 主要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目标、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检查记录和所有的技术文件。
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可以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并交代工程施工总质量责任。
3. 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过现场实测,准确、全面掌握施工进程,科学、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监理部门对交底工作的要求,认真评审各施工单位的检查记录和所有技术文件,鉴定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工程质量。
4. 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总质量目标的严格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交底的内容评估目标是否可行敲定标准,并严格监督实施,及时予以整改,以保证工程施工总质量目标的实现。
5. 效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
通过交底,可以加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
它还可以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施工总质量,还能树立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的形象。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要点,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严格目标实现,从而保障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不仅是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交代,更是对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和检查,为施工单位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和质量责任的交底工作成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必备的一步。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建筑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监督和交底的方式,全面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监督交底的基本概念监督交底是指工程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监理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共同交底,通过详细谈论和交换意见,制定出一份细致的工程监督计划。
监督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对施工单位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对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等。
二、监督交底的重要性监督交底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1、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对工程的监督交底,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进行,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2、提升工程监理能力。
通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人员进行交底,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工程的情况和实际情况,并提升自己的监理能力。
3、促进工程进度。
在监督交底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进展顺利,促进工程进度。
4、加强沟通协调。
监督交底是各方面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减少误解、提高效率,在工程监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监督交底的要点和注意事项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和事项:1、明确工程监理目标。
在监督交底前,需要明确工程监理的目标,以便更好地实现监理工作计划。
2、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以便随时查阅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3、解决问题,分析原因。
在监督交底过程中,需要发现和解决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4、注重培训和指导。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要注重向施工方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5、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
工程监理需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结语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必备过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一)、地基基础监督要点
2.相关规定:
⑴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并且提供相应的检查记录。 ⑵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概述
(一)、监督依据 (二)、监督内容 (三)、监督程序 (四)、监督方式 (五)、重点监督抽查环节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一)、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桂建质[2014]3号)。
(二)、停工整改程序
4. 关于整改资料的相应要求: 1)整改资料应包括整改报告(整改回复单)和附件两个部分; 2)整改报告应对整改内容逐条予以说明,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整改内容签署
意见并确认盖章; 3)附件应包括整改通知单的复印件、施工整改方案或设计处理文件、工程整改内容的前后
对比图片(图片必须是彩色照片且打印成纸质资料),整改完成后的整改验收记录、以及其它 相应的整改证明材料。
(二)、监督内容
1. 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
体质量; 3.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 4.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 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三)、监督程序
1. 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 制订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一、前言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过程中记录和交底的重要文件。
通过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可以提高各工程参与方的责任意识,促进工程各参与方之间的合作,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过程中不出现失误和差错。
二、目的和意义1.明确责任:通过交底记录,明确工程参与方的责任,确保各参与方都清楚自己在工程质量中的职责和义务。
2.规范施工流程:交底记录可以帮助工程参与方规范施工流程,提高工程组织和管理的水平。
3.减少纠纷:交底记录可以有效减少工程纠纷的发生,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4.提高效率:通过交底记录,工程参与方可以更好地协调工作,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
5.强化监督:通过建立交底记录,可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交底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规模、工期等信息。
2.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各个施工工序的要求等。
3.质量管理要求:包括针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包括材料验收、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的把关等。
4.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5.质量检验要求:包括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要求、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等。
6.监理要求:包括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的流程、监理报告等。
7.工程支付要求:包括工程款项支付的要求、支付方式与账务要求等。
8.异议处理程序:包括处理工程异议的程序、各方之间的协商、仲裁、诉讼等。
9.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各方双方许诺的质量承诺、补充条款或附加协议等。
四、交底记录的编制与管理1.编制程序:由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并与工程参与方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交底记录。
2.备份与保存:交底记录应备份并妥善保存,确保其真实可靠,以备后续参与方查证。
3.更新与修订:若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出现漏洞或需要补充和修改,应及时进行更新与修订,并重新交底给各参与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交底人员:交底日期:年月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我站负责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书面交底。
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贯彻执行。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在每个分部工程施工前进行详细技术质量交底,使相关人员明白自己应尽的职责,应掌握的施工程序、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一、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是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实物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质量;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实施监督,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负责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二、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参建各方是责任主体,必须配齐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施工中不准随意撤换和减少重要岗位人员。
人员变更必须经责任单位批准,并及时送建设单位和质监站备案。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2.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要求;、(1)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2)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随施工进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的建筑材料鉴证;并对隐蔽工程结构吊装、混凝土浇筑、屋面防水等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建设单位负责与质监站的信息联络工作。
(3)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4)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向监督站报送申报检查材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ppt 56页)
(一)、监督依据 (二)、监督内容 (三)、监督程序 (四)、监督方式 (五)、重点监督抽查环节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
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 的监督,均以抽查方式进行。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位履职;工程质量管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 不足200 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即:一级焊缝要求对每条焊缝长度的100%进行 超声波探伤;二级焊缝要求对每条焊缝长度的20%且不小于200mm进行超声波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 不小于200 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1. 程序要求(与地基基础监督要求相同) 2.验收监督条件(与地基基础监督要求相同) 3.验收单位、人员要求 ⑴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⑵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⑶对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检。复检为见证取样送检,抽样组 数应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⑷各民用建筑工程均应在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设置建筑节能公示牌。
⑸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用专用砂浆砌筑。
5.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 ⑴随意修改节能设计要求,无正式设计变更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未以审图机构重新审批并 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⑵未按设计文件、标准图集、施工工艺和规范要求施工。 ⑶未按规范要求对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做相应的检测试验。 ⑷使用加气砼砌块的墙体出现裂缝。 ⑸外墙保温层开裂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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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txt女人谨记:一定要吃好玩好睡好喝好。
一旦累死了,就别的女人花咱的钱,住咱的房,睡咱的老公,泡咱的男朋友,还打咱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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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程名称:工程名称: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为了更好的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认真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使你们尽快熟悉我站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交底如下,请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工程项目规划、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2.无肢解工程、违法发包行为。
3.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施工中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 4.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按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
6.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7.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8.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的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出具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含设计变更)的质量、深度符合规定要求,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3.有书面设计交底、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处理设计问题 4.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6.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 3.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调整,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他现场监理人员的调整,必须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对应当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必须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实施; 5.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经复试才能使用,施工单位未经复试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其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批准,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7.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结论真实、准确; 8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9.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10 .监理单位对严重违反技术和质量标准、规范的行为以及发现的质量事故隐患、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到位,并与投标书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3.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4.施工现场配备能具体指导施工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施工所依据的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图集; 5.按工序等不同层次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及时参加图纸变更洽商; 6.自觉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7.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 8.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已经被证明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应及时退出施工现场;对现场存放的待定材料、构配件,应具有完整的进场验收手续。
9.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 10.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1.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12.按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3.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14.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二、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
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一)对地基及基础工程的质量监督 1.一般要求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地基的质量验收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地基基底土的情况是否符合勘察、设计要求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地基承载力和桩基完整性的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好监督记录。
(2)建筑地基的隐蔽工程验收,应由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
勘察单位还应参加有关地基质量问题或事故的调查,并配合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参建各方对地基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实施监督。
(3)地基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并出具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监督机构应对参加检测的单位审查其资质和检测人员的资格。
2.天然地基的验收 (1)、基坑(槽)验收应具备下列文件记录;①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基底标高示意图;②基坑的土质和地下水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的评估记录;③钎探报告,对基坑底面下有无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及其他变异的判断记录;④对深基础,检查基坑对邻近建筑物、道路、管线是否有不利的影响的记录。
(2)、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天然地基,应做承载力试验,检测点数不应少于 3 点。
(3)、人工处理地基,应按规定进行填土压实干密度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
①回填素土、灰土的干密度试验,采用环刀法取样时, 20—50m3 每取一组,且不少于 1 组;②回填砂、级配砂石,采用灌砂法取样,取样数量参见回填土的要求。
(5)天然地基承载力检测宜采用静载荷试验方法,执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二)对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 1.对结构工程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1)对结构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进行监督抽查。
(2)对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抽查。
(3)对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抽查。
(4)对工程实体进行现场监督抽查。
2.对结构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监督抽查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各种材料和预制构件进场验收时,需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检查: (1)对材料和预制构件的外观、尺寸、性状、数量等进行检查。
(2)检查材料和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复试资料。
(3)检查材料和预制构件的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材料、构件的现场存放保管。
3.对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抽查核查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是核查各项质量控制资料,重点应核查与工程结构直接有关的资料。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建筑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2)施工试验资料。
(3)见证试验资料。
(4)检验批、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监督核查的方法是: (1)核查主要资料是否齐全。
(2)核查资料的内容、数据和结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3)核查资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4)核查见证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5)将资料与监督测试的结果对照,验证其准确性。
4.对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施工方法进行监督抽查为确保结构工程质量,主要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对结构实体的现场监督抽查为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明确质量责任,监督人员将现场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之一。
三、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工作。
凡涉及建筑节能的内容必须按已通过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取消建筑节能内容;工程监理单位必须认真落实节能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对节能部分质量进行专项评估;用于节能部分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严格按《建筑工程节能检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见证抽样送检;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由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共同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并出具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四、严格执行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专门验收,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参加,物业公司、购房人等依照合同内容参加验收;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填写《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存档。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购房户)。
五.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
各有关责任主体应根据《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手册》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把专项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内容,对工程完工后专项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签字:施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签字: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年月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