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
胡塞尔哲学中的“原意识”与“后反思”

胡塞尔哲学中的“原意识”与“后反思”* [1]倪梁康引论关于主-客体关系问题的讨论是本世纪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的、甚至是中心的内涵。
如果说现代性的特征可以在尼采所说的“上帝死了”的叫喊中得到最简要的再现,那么后现代性的内容也就可以概括在“主体死了”的断言之中——这里的主体当然是指作为单子个体的主体,而非作为社会群体的交互主体。
但人们往往满足于这种一般性的确定,然后便放弃了对主体问题的进一步细致讨论。
而近十多年来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向主体问题的一再回溯首先表明:主体实际上死而未亡;而且它同时也表明:在对主-客体关系的起源完成启蒙之前,任何死亡宣告都只能是危言耸听。
所谓对主-客体关系之起源的启蒙,无非是指对主-客体问题在人类思维发生史方面之形成原委的深入研究,尤其是对自笛卡尔以来的思想发展史的深入研究。
当代对笛卡尔哲学的探讨已经可以导致一个基本共识的产生:主-客体关系源于哲学反思。
由此而来的进一步问题便是:主体的死亡或主-客体关系的消亡是否必须以摒弃反思哲学甚或整个哲学反思为前提?下面的研究便与上述问题有关,它试图从胡塞尔的主体性意识分析中找到回答这些问题的基点。
胡塞尔的现象学常常被标识为一种继承并发展了自笛卡尔以来欧洲思维传统的反思哲学。
这种标识当然有其合理性,因为几乎无须再论证的是,反思在胡塞尔那里是一个认识论的中心概念,它是“对意识一般之认识的意识方法标题”并作为“绝然的内在感知”而具有“绝对的权利”[2]。
但在现象学哲学的进一步发展中,这种突出反思性的态度——或者也可以说,这个从笛卡尔一直沿至胡塞尔的反思哲学传统——受到了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批评:一方面,人们对反思的优先权提出疑义,并且声言它植根于另一些更原初的结构之中,例如海德格尔对存在理解的偏好便属于这个方向;另一方面,例如萨特和其他哲学家认为,在反思的特征中可以确定出变异的因素——一种在原本的体验与后补的反思之间的变异。
更具体地说,这种变异或者表明为一种由于反思而必然形成的添加,或者表明为一种通过反思而造成的无可避免的损耗。
主体主义的最终克服与现象学由胡塞尔通向海德格尔之路

主体主义的最终克服与现象学由胡塞尔通向海德格尔之路人们经常说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发展,可是究竟是怎样发展的呢?大多数时候我们其实都不甚了了。
仿佛海德格尔只是从弗莱堡的胡塞尔那里学到了‚现象学的看‛,然后用这种‚看‛去考虑他自己的问题。
因为从表面上看来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两人的旨趣和风格都是迥然相异,以至于翻译《观念1》的李幼蒸先生在译后记中呼吁将两人完全分开对待。
不过我认为,除了在一定程度上都采用‚现象学方法‛,两人思想的内在联系也是非常密切的——否则光凭现象学方法(何况他们二人的现象学方法具体来说是不同的)何以说海氏的思想是胡塞尔的发展,却从来没人说舍勒的思想是胡塞尔的发展呢?但是这种思想上的内在联系不是市面上某些一般性的论断——比如说胡塞尔考察的是认识问题,海氏是存在问题;或者说胡塞尔没有摆脱近代主体哲学的影响而海氏彻底摆脱了——可以澄清的,因为澄清这一联系恰恰要求的是给出这些论断的根据。
这篇短文想从其中一个角度对这一联系加以探讨,看看胡塞尔的现象学如何为海氏的某些基本思想提供了线索。
抱歉给这篇文章起了一个这么长又这么零碎的题目,这是因为它其实是两篇文章。
由于第二篇(本文的第二部分)的理解有待第一篇(第一部分),于是就把它们硬凑到一起了。
两部分的连接十分滞涩,还请读者多担待。
整篇文章描绘了一条上升的道路。
其中第一部分讨论了胡塞尔现象学由‚直观‛向‚构造‛的推进,而第二部分则联系海德格尔的解释学思想,讨论了直观与解释之间的关系,梳理出了由胡塞尔的‚事情本身‛向海德格尔的‚事情本身‛的进路。
一,直观与构造现象学的口号‚Zu den Sachen selbst!‛不仅要求‚面向实事‛,并且要求回到‚实事本身‛。
也就是说,要在事物自身中把握事物。
对于胡塞尔来说,作为思想的‚零点‛的是,事物被我把握是以事物的显现为基础的。
反过来说,就是对事物的把握是一种‚被给予‛的行为。
然而事物的显现并不总是给出自身。
现象学胡塞尔

布伦坦诺的价值哲学——“一件事情不是因为上帝命令它才是善的,而是因为它本身就是善的,上帝才命令它”现象学胡塞尔胡塞尔——海德格尔吸收现象学方法创立存在主义哲学——二战后期,流行存在主义——六十年代,解释学他的思想分四阶段:对数学和逻辑的研究创立现象学把现象学发展为先验唯心主义向生活世界的转化哲学负有崇高使命,以人类的永久性目标为己任。
现象学名词背后的要求:哲学应该搁置一切过于仓促的世界,毫无偏见地分析在意识中出现的现象。
胡塞尔的目标:借由现象学的方法建立一个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
经验科学是事实科学,无法达到此程度。
而数学作为一种推理逻辑,绝对严格,绝对无时间性的。
经验自然科学是一种“事实科学”。
原因在于:经验中获得的事实是在时间上被规定的东西。
经验科学不具有绝对的无可置疑性。
只能带来暂时的功利,不能提供造福于子孙万代的、超越其特殊的经验世界的知识。
什么是严格科学?科学是代表一种绝对的、无时间性的价值的称号。
严格科学的条件——必须是绝对正确的知识。
必须是无时间性、超时间的真理。
必须为子孙后代造福。
《逻辑研究》中,胡塞尔与当时流行的心理主义决裂。
心理主义宣称逻辑法则不外是心理性法则的表现,逻辑必须还原到心理基础上。
胡塞尔确证纯粹逻辑的理想性:它的法则独立于实际的思考行动里的具体内容之外。
胡塞尔反对科学主义和心理主义哲学要成为严格科学,必须与经验自然科学的事实科学划清界限,克服将哲学混同或归于事实科学旗下的科学主义。
心理主义将绝对的、无可置疑的逻辑规律,降低为以个人心理活动为转移的经验事实,这就陷入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
建立科学哲学的关键:回到事物本身不要像“科学主义”和“人生观哲学那样”,不关心真正的“客观真理”。
回到事物本身的方法:摆脱一切未经考察的偏见和假设,直接面对“事物”本身。
“事物”并非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而是泛指所有可能存在的对象,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存在的或不存在的。
现象学的特点:一旦哲学通过直觉描述到了意识到的现象,那就能描述意识活动的结构以及同这种意识活动相应的意识对象的本质结构。
反思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的重要地位

反思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的重要地位摘要】在欧洲哲学传统中,尤其笛卡尔之后,反思即哲学的反思性始终是一个受到关注的问题。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中,反思自始至终是现象学思维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
甚至可以说,反思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最显著的特征。
现象学之所以称之为现象学,之所以不同于非哲学的观点,正是因为它不是一种直向性的思维方式,而是一种反思的思维活动。
因此,反思性在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位置,这也反映了胡塞尔对待反思的态度。
【关键词】反思;态度;根源在欧洲哲学传统中,特别是笛卡尔以后的哲学家,都把反思也就是哲学的反思性作为了一个关注的焦点。
笛卡尔从外感知到内感知的回溯,以及康德对知识如何成为可能的追问,都是一种通过反思到达把握哲学必然性的一种尝试。
可见反思在近代哲学中的位置非常重要。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中,反思自始至终是现象学思维的一个重要前提。
不管是他的前期作品还是他后期的作品,例如《笛卡尔沉思》、《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等,都反映出胡塞尔的现象学分析是在反思中进行的,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反思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
我们只需要引用一些胡塞尔的原话就可以证明这一显著特征。
“现象学描述是在对个体意指和种类意指之体验的反思中进行的”“现象学要求最完善的无前提性并且要求对自身具有绝对反思性的明察。
”“纯粹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
这说明,它仅仅来源于纯粹‘反思’”不管是在胡塞尔哲学发展的后期,还是在他讲注意力放在其他方面时,他也从来没有放弃对哲学反思性的要求。
胡塞尔对现象学进行反思的这一行为是与他对哲学的理解有密切关系的。
哲学在他看来是对最终的永恒性的追寻,从而发现永远的绝对性,而他认为最终的绝对性是来源于对自身的认识和对自我的反思。
于是胡塞尔将他的现象学哲学也定义为“对自身认识这个观念的最普遍和最彻底的实施,这种自身认识不仅是所有真正认识的原本源泉,而且也将所有真正的认识包含在自身之中。
胡塞尔的悲剧:“最后给我最重一击的是海德格尔”

胡塞尔的悲剧:“最后给我最重一击的是海德格尔”胡塞尔1882年在维也纳大学以数学论文获得博士学位后,跟随布伦塔诺学习哲学,1887年皈依路德宗,自认为是“自由基督徒”,“非教条的新教徒”。
同年,胡塞尔被推荐到布伦塔诺的学生斯通普夫任教授的哈勒大学哲学系任教,他在教授资格论文《论数的概念》的基础上发表第一部著作《算术哲学》(1891年),但没有得到认可,弗雷格批评他犯了混淆数学与心理经验的心理主义错误。
通过对逻辑和认识论问题的深入思考,胡塞尔发表了成名作《逻辑研究》(1900-1901年)。
1901年被哥廷根大学聘为编外教授,1905了德国教育部建议学校任命胡塞尔为教授,但遭到哲学系的拒绝,理由是胡塞尔缺乏科学方面的重要性。
1906年6月,胡塞尔被教育部任命为教授。
9月25日,胡塞尔在笔记中写下未来学术发展计划,末尾充满信仰激情:我必须走自己的路, 如此有把握,如此坚定不移,以及如此严肃认,就像丢勒的骑士在与死神和魔鬼抗争。
啊,生活对我而言已然是足够严肃认真的了。
感性享受的欢快对我来说已经陌生,并且必须始终保持陌生。
我不应是被动的(而享受就是被动性),我必须生活在工作、战斗、为真理之花冠所做的角力之中。
欢快是不会缺少的:如果我勇敢而坚定地前行, 欢快的上天便在我上面保佑我,就像在丢勒的骑士上天保佑他一样! 而上帝既与我也与他同在,尽管我们统统都是罪人。
(引自倪梁康译“胡塞尔的私人札记”)丢勒:《骑士、死神与魔鬼》胡塞尔在随后二十多年里认真严肃地教学、写作,把现象学发展成为国际公认的哲学运动。
1928年胡塞尔退休,他举荐海德格尔接替了他的职务。
胡塞尔原以为海尔德格是他最合适的接班人,曾说“现象学就是海德格尔和我”。
1929年夏仔细阅读了《存在与时间》,看到海德格尔用“此在”代替了“纯粹自我”,用“人类学”代替了现象学,令他大失所望。
1931年他在康德学会的年会上发表“现象学和人类学”的讲演,与舍勒的哲学人类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划清界限。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

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1962年9月11—13日,海德格尔在黑森林托特瑙堡主持了关于他的“时间与存在”演讲的研讨课,在讨论记录中可以读到这样的看法:“胡塞尔本人在《逻辑研究》中——主要是在第六研究中——已经接近了本真的存在问题,但他在当时的哲学气氛中无法将它坚持到底”(注:参见:海德格尔Zur Sache des Denkens, Tübingen 1988, S. 47. 以下简称:SD。
)。
1973年9月6日,在海德格尔主持的弗莱堡采林根研讨课上,首先讨论的出发点问题是:“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说,在胡塞尔那里没有存在问题?”(注:参见:海德格尔,VierSeminare, Frankfurt a. M.1977, S. 111. 以下简称:VS。
)我们试图接着这里的问题思考下去。
在海德格尔所主X的存在论的意义上,不仅胡塞尔,而且整个在他之前的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黑格尔),应当说都从没有真正地接触到存在问题。
(注:严格地说,海德格尔认为,希腊哲学并非没有接触到存在问题,而是从存在出发,逐渐偏离开存在,因此西方哲学的历史是遗忘存在的历史。
勒维纳斯在这个意义上进一步阐释说,西方哲学史试图从存在出发去达到一个完整地包容存在的存在者——上帝。
(参见:E.Levinas,LeTemps et l'Autre, Montpellier 1979,p.24)据此而论,在胡塞尔那里没有存在问题(即没有海德格尔式的存在问题),这实际上是不成为问题的。
(注:胡塞尔本人当然具有他自己意义上的“存在问题”(参见拙著:Das Problem des Seinsglaubens in derPhanomenologie Edmund Husserls—Ein Versuch mit ihm,Dissertation, Darmstadt, 1990).概括地说,他将纯粹意识领域视作真正的存在(参见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第46节中的论述;也可参见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历史导引》第11节中对胡塞尔这个意义上的存在的四重定义:意识作为“内在的存在”、“绝对的存在”、“被给予的存在”和“纯粹的存在”);并且,胡塞尔在此意义上划分出他自己的“形式存在论”和“质料存在论”(对此可以参见《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的第153节,以及该书的整个第2、3两卷的论述)。
现象学的哲学观_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

・外国哲学・现象学的哲学观———兼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哲学观的差异李 朝 东胡塞尔早期十分注意探寻所学的任何一门科学的根据,从物理学、天文学转向数学,又从数学转向逻辑学,最后确定致力于哲学研究。
胡塞尔为自己规定的一般任务是理性批判,即理论(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普遍价值理性的批判。
在其构成领域中,理论理性批判“坚持它的阐明认识和认识对象之本质的任务,那么它就是认识和认识对象的现象学,这就构成一般现象学的首要的和基础的部分”。
(胡塞尔,2007年,第24页)“理论理性批判”也叫“认识现象学”,它的目的是解决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为自然认识提供基础和说明;它的任务是通过对意识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研究,把握意识的本质规律;它的方法是本质直观、超越论的直观和意向性分析;它的研究领域是全部纯粹意识。
理性批判的“一般现象学”实际上就是超越论的或纯粹现象学,其根本目的是要把哲学建成严格的科学,从而为知识的确实性、必然性和普遍性寻找可靠的基础,并最终解决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这一认识论的根本问题。
一、现象学是作为宾语的哲学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受到探讨。
胡塞尔毕生致力于建立一门真正的科学的哲学;在他看来,以往的哲学都不能满足科学性的要求,都不是真正的哲学,科学的哲学将以现象学为开端。
真正的哲学要想给科学提供规范和基础,必须说明自然科学和哲学科学的区别:前者产生于自然的思维态度,后者产生于哲学的思维态度。
自然的思维对“认识可能性”问题漠不关心,而哲学的思维则是要对“认识可能性”问题作出回答。
就是说,自然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区分关键在于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态度。
(同上,第16页)自然的思维态度不关心认识批判。
在自然的思维态度中,认识直接面对着事物,我们的认识判断所涉及的正是这个物体的世界:事物的功能、相互关系、变化及其规律。
对自然的认识(科学)就这样前进着,它在不断扩展的范围中根据诸要素、关系、规律等研究现实的存在,并形成各种关于自然的科学。
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存在”问题为什么是现象

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存在”问题为什么是现象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存在”问题为什么是现象学本身的问题? 00重要提醒:系统检测到您的帐号可能存在被盗风险,请尽快查看风险提示,并立即修改密码。
| 关闭网易博客安全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立即修改 | 关闭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存在”问题为什么是现象学本身的问题?2011-08-27 02:01:10|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内容简介] 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还原”的思想,首先要求把一切现成者的“存在”都“悬置”起来。
这样,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似乎与胡塞尔的现象学原则就是冲突的。
但胡塞尔在悬置自然主义所设定的一切实在时,把那原本并非现成的实在事实、而被自然主义歪曲为现成实在的境域存在也一并悬置了,从而漏过了“存在”问题。
本文试图回答这一问题:为什么海德格尔哲学中的“存在”问题是现象学本身的问题?[关键词] 现象学,还原,境域,生活,存在海德格尔哲学的意义首先在于比较彻底地超出了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而又没有割断与传统哲学的联系;在一个新“视域”中处理了一系列传统哲学的重大问题,比如著名的“存在”问题。
就现象学内部而言,他可谓彻底地贯彻了现象学方法,以至于能够批评胡塞尔本人的现象学有“非现象学的”因素。
而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还原”的思想,首先要求把一切现成者的“存在”都“悬置”起来。
这样,似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与胡塞尔的现象学原则就是冲突的。
本文试图回答这一问题:为什么海德格尔哲学中的“存在”问题是现象学本身的问题?一对“纯粹意识”和“还原”的超出胡塞尔后期对于“生活世界”的关注,一方面与其“境域”(Horizont)思想一脉相承;另一方面,关注生活世界的直接动因在于,当代科学仅仅基于一种“客观主义”、一种对于世界的对象化的态度,它已丧失了生活的意义。
海德格尔对于“客观主义”和“对象化”态度的批评,与胡塞尔基本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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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背景:日期:2008-11-18 作者:佚名编辑:点击次数:459销售价格:免费论文论文编号:lw200811181647285374论文字数:9907论文属性:职称论文论文地区:中国论文语种:中文注释:收藏: google书签雅虎搜藏百度搜藏新浪v iv i 和讯网摘poco网摘天极网摘qq书签饭否mister-wong365网摘Liv eDiggDiglog关键词:现象学反思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中国论文职称论文要想探讨现象学方法在胡塞尔、舍勒和海德格尔哲学中的共通性,对本质直观的分析显然是一条可行的途径,因为本质直观一般被公认为现象学方法的第一共同内涵。
反之,要想把握现象学方法以及与此相关的现象学研究领域在这三位哲学家那里的差异性,那么对反思问题的关注将是一个可能的切入点。
在欧洲哲学的传统中,尤其自笛卡尔以降,反思,即哲学的反思性始终是一个受到关注的问题。
笛卡尔从外感知向内感知的回溯,康德对知识如何可能问题的追问,都是希望通过哲学的反思来把握原本的确然性。
尽管后期的英国经验主义重又强调对感觉与反省的先后次序之划分,尽管黑格尔否认反思是达到永恒或真理的唯一途径,但反思在近现代哲学中的重要位臵是毋庸臵疑的。
反思在康德之后基本上已经被看作是划分科学与哲学的界石。
较之于舍勒和海德格尔,胡塞尔距离传统的位臵更近。
这一点也表现在: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中,反思自始至终是现象学思维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
无论是在前期的《逻辑研究》和《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还是在后期的《笛卡尔沉思》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分析都是在反思中进行的。
甚至可以说,反思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最显著特征。
现象学之所以为现象学,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的、非哲学的观点,正是因为它不是直向的思维行为,而是一种反思的活动。
我们只需引用些许胡塞尔的原文便足以证明这个对大多数现象学研究者来说已是不言自明的事实:所有困难的根源都在于现象学分析所要求的那种反自然的直观方向和思维方向。
我们不是去进行那些杂多的、相互交迭的意识行为……而是要进行“反思”,即:使这些意识行为本身和其内在的意义内涵成为对象。
现象学描述是在对个体意指和种类意指之体验的反思中进行的。
只要意向性还没有通过反思而被揭示并且因此而本身成为课题,它就是隐蔽的。
现象学要求最完善的无前提性并且要求对自身具有绝对反思性的明察。
它的本已本质是最完善的明晰性,从而也是关于它的方法原则的最完善的明晰性。
纯粹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
这说明,它仅仅来源于纯粹“反思”。
如此等等。
即使在胡塞尔思想发展的后期,即使在胡塞尔将注意力关注于“生活世界”和“交互主体”的同时,胡塞尔也从来放弃对哲学的反思性的要求。
人类社会、生活世界在胡塞尔看来仍然属于素朴的、自然的领域,从而有别于哲学或先验现象学的反思领域。
胡塞尔的对现象学反思的这一信念当然与他对哲学的理解密切相关。
哲学在他看来是对最终绝对性的追求,而最终绝对性只能起源于自身思义(Selbstbesinnung)和自身认识(Selbst erkenntnis)之中。
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也将他的现象学哲学定义为一种对自身认识这个观念的最普遍和最彻底的实施,这种自身认识不仅是所有真正认识的原本源泉,而且也将所有真正的认识包合在自身之中。
在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的反思当然不能等同于布伦塔诺意义上的内感知。
布伦塔诺对内感知与外感知的理解是与他将万物划分为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的做法密切相关的:内感知是对心理现象(心理行为、心理作用)的感知,外感知是对物理现象(外在事物、客观对象)的感知。
与在笛卡尔那里一样,内感知在他那里具有明证性的优先地位。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结尾关于“外感知与内感知”的附录中批判了布伦塔诺的这一划分,认为内感知和外感知实际上具有完全相同的认识论特征,也就是说,它们不足以被用来划分心理学和物理学,即布伦塔诺意义上的哲学与自然科学。
胡塞尔提出用内在(immanent)感知和超越(t ranszendent)感知的概念取代内(inner)感知和外(auber)感知的模糊概念。
而内在感知的概念在胡塞尔那里基本上是与现象学意义上的反思同义的。
胡塞尔的这个观点也为现象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舍勒所接受,布伦塔诺的内感知学说在舍勒那里同样也受到批判,甚至在舍勒看来是比胡塞尔更彻底的批判。
舍勒也将反思与内感知明确区分开来:前者所关注的是行为的进行,后者所关注的是对象,作为自我的对象:“反思”不是“对象化”,不是“感知”,也不是“内感知”,后者本身只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而已。
只有当人格(Person)没有完全丧失在行为进行之中时,反思才可能是一种交织,即一种完全非质性化的“关于……意识”(Bewuβt seinvon)与进行着的行为的交织。
一个“行为”永远不会是一个对象;因为行为存在的本质就在于,它只能在进行中被体验并且在反思中被给予。
……行为永远不可能在某种形式的感知(甚或观察)——无论是外感知,还是内感知——中被给予。
……反思的知识“伴随着”行为,但不把它对象化。
舍勒的这个说明,与胡塞尔对作为内在感知的反思之阐述异曲同工,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现象学反思不同于笛卡尔、布伦塔诺的特性。
而且我认为,相对于胡塞尔的努力而言,舍勒的划分之长处在于,他根本不再将反思看作是通常意义上的一种行为,从而避免了胡塞尔用“内在感知”的说法也可能带来的歧义与混乱。
反思在舍勒那里既不同于内感知(以个体自我等等为对象),也不同于外感知(以太阳、石块等等为对象),而是一种关注着行为以及生活于行为进行之中的人格的知识(Wissen),一种“反思知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舍勒时而也强调现象学方法中的反思因素:怀着对在体验之中的存在的渴望,现象学哲学家到处寻找显示着世界内涵的“源泉”本身,以求畅饮一番。
他的反思目光在此仅滞留在体验与对象世界的相接点上——无论这里所涉及的是物理之物还是心理之物,是数字还是上帝或其他东西。
反思的光束所应试图切中的只是在这个最紧密的、最生动的接触中“在此”的并如此“在此”的东西。
但对布伦塔诺内感知概念的共同反驳与对反思概念的共同强调并不能掩饰在舍勒与胡塞尔之间业已存在的原则分歧。
舍勒划归给反思知识的“行为”与“人格”完全不同于胡塞尔所确定的反思方向,即:“意识活动”连同它的“自我”与“对象”的两极。
舍勒认为:人格的存在永远不是对象。
……“自我”在任何一种词义上都还是一个对象:自我性(1chheit)是无形式直观的对象,个体自我是内感知的对象。
人格不是一个可感受的“相对”名称,而是一个“绝对”名称。
“自我”一词总是:一方面与对一个“你”的指示相联结,另一方面总是与对一个“外部世界”的指示相联结。
而人格这个名称则不是。
例如上帝可能是人格,但不可能是自我,因为对它来说既没有“你”,也没有“外部世界”。
相对于自我来说,人格所指的是某种整体的、本身自足的东西。
而在人格生活于其中的行为方面,舍勒与胡塞尔的观点分歧也显而易见。
舍勒将行为的总体领域称之为“精神”,所有精神都本质必然地是“人格的”,一个“非人格精神”的观念是“背谬的”。
……但“自我”绝不属于精神的本质。
……只要事关具体的精神,“人格”就是精神的本质必然的和唯一的生存形式。
这样一种“人格”和“行为”的概念当然与胡塞尔所关注的“异而又异的”“纯粹自我”和“纯粹意识”概念相距甚远。
因此,尽管舍勒在一定程度上赞同胡塞尔的反思主张,但他所实施的反思操作是在一个与胡塞尔的反思根本不同的方向上进行的。
胡塞尔要求哲学通过意识对自身的反思,亦即通过对理性的批判来把握所有真正认识的原本源泉。
这种构想在舍勒看来是不切实际的。
用舍勒自己的措辞来说:自身认识只是一种“偶像崇拜”而已,其根源应当可以从培根的《新工具》那里找到。
退一步说,即使胡塞尔通过对纯粹意识的反思而达到了绝对的自身认识,这种认识在舍勒看来也是相当有限的。
我们不仅可以从他发表的论著中,而且可以从他生前未发表的遗稿中找到他对“反思性知识”之普遍有效性的明确限制:什么“是”意识(Bewubt—sein)?首先,知识(Wissen)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
也有一种未被意识到的出神的“知识”。
此外还有“超越地被意识到的”知识,在那里不存在任何反思,还有未被意识到的知识……。
“纯粹”意识是反思的极限;唯有出现障碍时,反思才会产生。
据此,舍勒所得出的结论是:主体意义上的“意识”只是知识的一“种”,即通过对知识者行为内涵的反思而获得的却识。
对反思性知识的这一限定实际上隐含着舍勒对胡塞尔反思哲学的两个潜在的批评。
我在拙著《现象学及其效应》中将其概括为:首先,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意识”并不能声称自己具有奠基性,因为,某物在它之前便已经被知道。
其次,胡塞尔现象学中通过反思而获得的“意识”也不能声称自己具有总体性,因为反思只是各种“知识”类型中的一种而已。
除此之外,我还可以感觉到:舍勒倾向于认为,在反思中形成的只能是“概念”或“范畴”,而不是舍勒所追寻的“质料价值”;后者唯有在本质直观的明察中才能获得。
这当然也是与胡塞尔相背的。
在胡塞尔那里,反思与本质直观是二位一体,在现象学研究中不可分离:本质直观是反思性的本质直观,反思是本质直观的反思。
否则,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便无法区别于自然科学,如数学的本质直观。
关注的领域差异(人格精神和纯粹意识)无疑是分歧产生的原因之一。
这其中蕴含着他们各自对生活、世界、上帝、哲学、理论、伦理等等的不同态度。
展开这方面的分析肯定是极有价值的,但却不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总括而言,“反思”在舍勒思想中绝非是一个关键性的总体方法概念,而且它除此之外还被附加了诸多的限制。
胡塞尔所推祟的现象学反思方法,到同时代的舍勒这里已经受到抑制。
而在此后的海德格尔哲学中,反思方法的必然性与有效性更成为一个问题。
舍勒的这些思想是否曾影响过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影响过另一位现象学代表人物海德格尔,从我现在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尚不得而知。
但我们在海德格尔那里确实可以发现与舍勒相类似的主张。
海德格尔哲学的探讨对象在于存在者之中的存在,而他的探讨又尤以此在的存在为关节点,这已是海德格尔研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也是在这个研究中少数几个公认的出发点之一。
我在这里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当哲学家的目光朝向此在的存在时,这种目光是否必须是反思性的?就我对海德格尔的有限认识而言,海德格尔对反思的明确论述极少,甚至对反思的明确使用也极少,即使在他早、中期的现象学研究阶段也是如此。
我认为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回避,对一个相当敏感的问题的回避。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海德格尔对现象学方法的三个基本成分(还原、建构、解构)的理解规定便不包含胡塞尔尤为强调的反思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