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奉府规〔2019〕1号

审核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意见。
(三)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1.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参与合同谈判,对合同中有关合同价、付款、变更、索赔等条款的合理性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预判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如涨价、设计变更、不可预见费等内容,并出具相关书面意见。
9.审核施工图预算。
10.对项目需要采购或者核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等,及时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进行询价或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11.做好工程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审核工作。
12.做好对采购材料、设备合同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定期检查。
(五)竣工结算阶段的投资控制
及时审查施工单位递交的分部或整体工程价款结算,公正、合理地确定单项工程的造价,并提出审查结果书面报告(包括甲供材料、设备价款、施工用水、用电的审核抵扣等)。
第十二条委托主体
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式,财务监理机构的委托主体分下列三种情况: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区发改委批复投资额大于400万元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批复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区财政局进行委托。
(二)其他项目:其他如土地储备、综合整治等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后进行委派。
第三条监理原则
财务监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财务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职能分工
区财政局是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财务监理制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监理机构的委托、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计

(一)建设项目管理审计
主要对建设项目建设程序遵循情况的审计; 建设项目“五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 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实施 情况的审计;业主履行管理职责的审计。 审计重点:
1、建设项目的主要审批程序是否依法 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项目立项或项目建
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环境影响 评估报告及批复,建设规划及用地批准,施工许可,项目竣工验收及 备案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未经验收即交付使用的情况。
1 申报立项报告并取得发改委的立项批复文件; 2 申报项目建议书并取得发改委的批复文件; 3. 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报表)并根据项目 环境影响程度分别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 登记表》审批表;
4 申报可研报告并取得发改委的可研批复 文件;
5 申报初步设计文件并取得发改委的初设 (概算)批复文件;
(五)竣工决算审计的特点
1、政策性强 2、技术要求高 3、审计对象特殊 4、审计时效性强 5、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6、审计方式方法的多样性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各单项工程验收合格; (二)单项(单位)工程等办理竣工结算并已 入账; (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所有应 当计入建设项目成本的费用已全部入账; (四)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已办妥。 (五)剩余甲供材料物资已盘点核实、债 权债务的清理。
6 向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申报并取得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新建工程)向国土部门申报并取得建 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土地使用证;
8 编报招标控制预算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招标 控制预算评审报告或批文;
9、申报并取得发改委的招标事项核准批文;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实务操作13p

(4)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核所需资料(可以列出清单交建设单位)。
(5)分析情况,拟订审核计划,明确审核目标、实施的方法、步骤、人员分工、审核应掌握的重点问题,以及时间安排等。
(6)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具体实施时间、方法。
3、审核实施
实施方式通常是就地实施,也可以送达审核。就地实施方式下需要做好的工作:
(二)报告结构
(1)范围段:(引言)表述委托关系与审核责任、审核依据,审核实施时间、范围及方法步骤等。
(2)工程概况段: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扩初批复、资金筹集、土地征用(拆迁)、招投标方式、工程施工、监理、开工与交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工程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编制等说明。
(3)审核结果段:①建设总成本的审定、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分项列出送审数、核增数、核减数、审定数、简要叙述审核调整的处理意见;②投资来源的审定:按实际投入分项列出账面数、调整数、审定数、详述调整内容;③财务决算日相关资产、负债的审定:项目结余资金账面余额、调整数、审定数,详述调整内容;④批准概算执行结果的审定:列出概算数,超支或节约数增减%,分析主要原因;⑤技术经济定额考核审定:以概算指标与实际对照,列出定额数实绩数增减数%;⑥重大问题分析说明。
(5)银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冲减利息支出。
4、建设单位管理费
(1)真实性审查,确认账面发生的管理费是本项目使用的实际费用,剔除应由行政(生产)负担的管理费,属于待摊投资的其他项目开支的应予转出。
(2)控制标准按财政部(2002)394号文件规定,分档计算,业务招待费为管理总额的10%之内,对照标准划出超支或节约数,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报经财政部门认可才能列支。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第一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xxx财政局:根据x政〔2008〕第55文件和x财办〔2006〕第15、1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兹委托你单位对xxx市xx区xxxx中学新建xxxxxxxxxxxx等工程进行评审,该工程已竣工,造价约xx万元,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预算定额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评审及时为我们出具评审报告。
xxx市xxx区xxxxxxx中学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项目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财政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第二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方案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评审委托合同,在规定的标准期限内,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符合的人员配置、严谨的控制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并保证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
二、审计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3、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4、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5、招投标书、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图、现场签证单及工程结算的计量支付依据、计量支付清单等相关资料;6、施工同期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和工程结算方面的规定等。
三、评审组织方案根据我公司结算审核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经验丰富的土建、水电、暖通空调等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组成工程结算审核组。
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量计算、复核、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具体审核工作;项目经理负责检查复核工程审核质量及与外界一般联系协调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的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书等进行总体审核和技术把关,涉及造价争议方面工作的协调管理等;结算报告初稿经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出具并送审计局复核。
三、评审工作流程(一)评审前期准备阶段(1)组织结算审核小组。
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

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6.17•【字号】杭财基[2007]455号•【施行日期】2007.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杭财基〔2007〕455号)各建设单位:为有效控制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正确计算甲供材料成本,对新建、在建以及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但至今仍未上报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实行国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有关甲供材料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明确如下:一、甲供材料结算原则2005年1月1日以后,甲供材料的价格按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成本价结算,即对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采购的材料,按不产生利润的原则来计算确定甲供材料成本价;甲供材料的用量控制在现行定额消耗量范围内。
二、操作办法1、招标阶段: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按浙江省03版相应定额或现行其它专业定额及招标暂定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甲供材料消耗量及价款,提供甲供材料用量及价款明细表。
对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中的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自主报价,工程决算时不纳入甲供范围。
投标人进行商务报价时,甲供材料消耗量按浙江省03版相应定额或现行其它专业定额计算,价格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暂定价报价。
2、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中心应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书面供货合同,明确甲供材料的供货方式,款项支付方法、扣款方法以及结算方法等。
甲供材料供应量应控制在投标量范围内。
对因重大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甲供材料用量,在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可作为调整依据,并以财政部门审核金额为准。
价款结算要根据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的工程款支付报表及相应甲供材料的用量,按照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出具的相应项目、批次单价计算的甲供材料价款支付给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
从施工单位扣回的价款应根据定额消耗量和暂定价的乘积来计算确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10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10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明确公共资源集中交易范围,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一、凡列入《目录》的市本级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进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列入《目录》但未进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市财政部门不得进行资金拨付与结算。
各区、县(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可参照《目录》按属地管理原则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交易项目的交易场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力度,对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综合协调。
三、相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要按照《目录》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要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研究制定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的管理规则,明确交易的进场金额、必要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监督制度。
甲供合同工程款怎样付

甲供合同工程款怎样付:探讨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项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甲供合同在工程建设中越来越常见。
在这种合同模式下,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乙方则负责施工。
在工程款支付方面,甲供合同有其独特的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文将从甲供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甲供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1. 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的数额一般为工程总价款的10%~30%。
预付款的支付有助于乙方提前采购材料、设备等,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进度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应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定期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一般为工程总价款的50%~80%。
进度款的支付有助于乙方维持工程正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尾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尾款。
尾款一般为工程总价款的20%~30%。
在支付尾款前,甲方应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质量保证金等。
4. 支付方式甲供合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在支付过程中,甲方应确保资金安全,避免出现资金流失、腐败等问题。
二、甲供合同工程款支付流程1. 工程开工前,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 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定期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3.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尾款。
在支付尾款前,甲方应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质量保证金等。
4.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甲供合同工程款支付注意事项1. 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2. 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应认真审核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质量等相关资料,确保支付资金的合理性。
3. 甲方应加强对支付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资金流失、腐败等问题。
4. 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 甲乙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有合同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目录1. 方案概述 (2)1.1 项目背景 (3)1.2 方案目标 (4)1.3 方案内容范围 (4)1.4 实施原则 (6)2.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组织 (6)2.1 编制机构设置 (7)2.2 编制人员及职责 (8)3.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依据与标准 (9)3.1 相关法律法规 (11)3.2 工程项目合同及其附件 (12)3.3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3)3.4 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文件 (14)3.5 决算编制规范 (15)4.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内容 (15)4.1 决算项目编制 (17)4.2 工程成本核算 (19)4.3 工程费用对接 (20)4.4 增减项与溢价费处理 (21)4.5 决算平衡与审查 (23)5.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方法 (24)5.1 成本核算方法 (26)5.2 费用结算依据 (27)5.3 增减项计算模式 (29)5.4 决算数据分析与编制 (29)6. 现场核查与质量控制 (31)6.1 核查范围及程序 (32)6.2 现场资料收集与验证 (33)6.3 质量监督与纠正措施 (35)7. 竣工决算报告 (35)7.1 报告格式与结构 (38)7.2 报告内容要点 (39)7.3 报告审阅与签字 (39)8. 风险评估与控制 (40)8.1 潜在风险分析 (41)8.2 风险控制措施 (42)1. 方案概述本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决算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及时性。
本方案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水电、机电安装等领域。
竣工决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明确竣工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编制过程中应遵循的具体要求。
竣工决算编制的程序和步骤:详细描述竣工决算编制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资料收集、费用核算、审核调整、报告报送等环节,并对各环节的操作流程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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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
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财基[2007]455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7.06.17
【实施日期】2007.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
(杭财基〔2007〕455号)
各建设单位:
为有效控制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正确计算甲供材料成本,对新建、在建以及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但至今仍未上报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实行国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有关甲供材料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甲供材料结算原则
2005年1月1日以后,甲供材料的价格按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成本价结算,即对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采购的材料,按不产生利润的原则来计算确定甲供材料成本价;甲供材料的用量控制在现行定额消耗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