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昆明医科大学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

题目: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以云南省玉溪市Y医院为例

学院:法医学院

专业:法学专业

姓名:纳潇

学号:200920019

指导教师:官莉娜

二○一三年五月

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毕业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签名:

日期:2013年5月 25日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以云南省玉溪市Y院为例

摘要(目的)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质量不满意,引起患方投拆,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的医患纠葛。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妇产科由于创伤操作多、患者预期高,往往是医疗纠纷发生最多的科室之一,以妇产科医疗纠纷为研究对象可以较好地代表手术科室的情况。本文采用回顾性调查的方法,对玉溪市Y院2011-2012年的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归纳并分析其中的典型案例,以期总结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正确处理的方法等,为以后的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为我国医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医疗纠纷;妇产科;医患关系;

Case analysis of medical disputes in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Abstract】Medical dispute is not satisfied with the quality of medical care for patients with medical personnel or medical institutions, causes the patient complaints, the responsibility or economic compensation of medical disputes. In recent years, a growing number of medical disputes,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operation patients due to trauma, high expectations, is often one of the most departments of medical dispute, in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medical disputes as the object of study can better represent the operation Department. This paper uses the method of retrospective survey, summarized the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medical dispute cases in Yuxi during the years of 2011-2012 Y hospital and the 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to summarize the causes of medical disputes, the correct processing methods,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future related work,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our country hospital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medical disputes prevention work.

【Key words】Medical dispute;gynaecology and obstetrics;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医疗卫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医疗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确定的或不可预测的因素,在这样的环境下,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妇产科本身工作特点是十分繁忙的快节奏。病情变化快,床位周转快,意外情况多。要求妇产科的医生护士工作熟练,迅速而冷静地判断,果断而沉着地处理。妇产科的医疗工作是在夜以继日高度紧张之中进行着,在紧张的工作中,无论是在判断上还是在治疗上,稍有疏忽就会出现差错事故。另一方面是对新生命的诞生充满希望的家庭,特别是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家家都希望独生儿女是健康的,他们把母婴的安全和对新生活的美好希望都交给了医护人员,缺少意外情况的思想准备。而产科的问题总是来势迅猛,危害严重,这时病员及家属的心理承受如落深谷,与医务人员认识分歧迅速反映出来形成纠纷。如果医务人员解释不当或不被理解,则矛盾冲突尖锐并扩大。

以云南省玉溪市Y医院(以下简称Y医院)为例,在2008-2013年五年中,Y医院的妇产科医疗纠纷居于榜首,占总数的20%左右,为进一步分析其原因,现从中选出几例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并分析如下:

一、纠纷案例及原因分析

1.医务人员因素

1.1责任心不强,沟通不足

案例1:J女士于2011年10月12日到Y医院进行第一次产科超声检查,当时J女士停经59天,经检查显示为有一个孕囊和一个子宫肌瘤。此后,J女士一直没有到Y医院进行过产科检查,直到2012年1月11日,J女士因下腹痛1天,到Y医院就诊,产科门诊当班医师为其检查后开具了急诊B超,B超显示J女士怀的是双胞胎并子宫肌瘤,且子宫肌瘤已长大,另外其双胞胎是低置胎盘,当班医师根据其病情给予相应处置,并交待J女士,回家后严密观察,如疼痛不缓解或出现其异常情况,立即到医院复诊。1月12日晚8时许,J女士再次到Y医院住院部就诊,此次就诊距上次门诊就诊时间间隔约30余小时。J女士由助产士送入产房,经值班医生检查,此时J女士宫口已开全,可触及羊膜囊,同时告知J女士流产难免,流产儿不能存活,同时也对家属告知流产不可避免,胎儿无法存活。金女士分别于当晚10点40、48分产出两男性流产儿。J女士及其家属不能理解的有两点,一是第一次B超时,为何没有诊断出

是双胞胎?二是第二次来市医院就诊时,医生为何不收住院进行保胎治疗?从而产生纠纷。

原因分析:该案例医院方与患者方各执一词,医院方认为已尽到应尽的诊疗义务与告知义务,第一次检查之所以没有诊断为双胎是因为医疗水平的限制。而患方却认为,第一次检查没有查出是双胎,属于医院的过失,而第二次检查已经确诊为双胎,却不为其保胎,是医务人员失职造成的结果,因而患者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其实,双方的纠纷根源在于沟通不到位。医院如果在第一次检查时能重视J女士或可忽略的子宫肌瘤,及时作出处理并向患者解释清楚子宫肌瘤存在的潜在威胁,尽到应尽的诊疗义务同时多加一些用心,并且在第二次检查后认真耐心地将注意事项告知患者,与患者进行良好沟通,而不是只为其简单的开药下医嘱,或许结果会大不相同,即使患者仍然流产,相信也不会如现在这般同医院纠缠不休。近年来,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越来越高,但是医生的心却越来越冷漠,一个医务人员往往只考虑到应尽的诊疗义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失去了曾经刚披上白大褂时的那种热情与抱负,手越来越稳,心越来越硬,却也失去了患者的信任。

1.2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案例2:2009年8月9日,C女士入住Y医院妇产科待产,双方签订了《住院病人同意书》,医院交待了生产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当日12时5分,C女士查体正常。下午04时10分胎膜破,06时20分宫口开全。下午08时15分,医院考虑到产妇过期孕,先露下降延缓,从外形观察胎儿较大,决定行剖宫手术分娩,双方签订了《手术协议书》,对手术的必要性、手术中的可能意外及可能发生的主要并发症等进行了说明。下午08时45分,主治医师检查决定胎吸助产。下午08时55分,行会阴侧切加胎吸术助娩一男婴。胎儿娩出后无自主呼吸,心率150次/分,略有肌张力,紧急清理呼吸道,气管插管,脐静脉注射,症状无好转。经治疗无效,患儿于9时30分心跳消失。C女士及丈夫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Y医院在C女士生产困难的紧急情况下,双方签订了为C女士行剖宫手术分娩的协议书,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协议书签订后,医院应当及时实施手术,保证胎儿顺利生产。但在准备手术的

过程中,未与患者解除手术分娩协议而自主决定胎吸助产,致使新生男婴窒息死亡,对男婴的死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原因分析:该起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患方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由于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剖宫产手术而是选择了合同以外的方式,即使使用的方式是更为合理的,是符合妇产科医疗原则的,却违反了经由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不是医疗事故,却已经是造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案例充分的显示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性,在这个法制社会中,必须基本的法律常识,掌握与自己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2.患者及社会因素

2.1患者因素

2.1.1将自身潜在风险转嫁给医务人员

案例3:2012年5月,Z女士入住Y医院妇产科待产,胎儿臀位,于2012年6月15日晚8时顺产分娩一死胎。产妇坚持认为胎儿娩出时是有生命的,认为一直以来的检查都没有说明胎儿不健康,没有理由在两个小时的生产过程中死亡。而医院的记录中记载,胎儿娩出后无自主呼吸,无心率,是为死胎,且在产妇入院至分娩的过程中,医院已经尽到了诊疗义务,胎儿的死亡的后果并不是由于医院的过失造成的,因此医院无责任。至此,患方拒不做尸体检验,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一味的要求医院赔偿。

原因分析:每个家庭对于即将到来的新成员都存在期望,但是期望过高的后果往往是不能正确面对失望后果的到来。产妇分娩被许多家庭理解成一个简单而且是安全的过程,是一个自然生理过程,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病症。因此,不少家庭对于产妇及胎儿的受损不能理解。在该案例中,产妇及其家属对于医院给出的“娩出死胎”的说法不能接受,实际上是因为期望过高的原因,从而使其将自身存在的风险(胎儿臀位分娩过程中,最后娩出的胎头常易发生娩出困难而发生新生儿窒息、臂丛神经损伤及颅内出血等损伤,甚至可因胎头娩出时间过长而发生死产)转嫁给了医务人员,认为一切本应安全顺利的过程由于是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了严重后果,因此产生纠纷。

2.1.2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行为过分要求

案例4:2008年7月,D女士于Y医院顺产娩下一女婴,因乳汁过多而导致乳房胀痛。遂唤护理人员为其处理。护理人员处理后,嘱咐其自己学着将多余乳汁排出,或者是让家属学着为其处理。但是D女士及其丈夫认为,患者住院期间的一切不适均应当由医护人员为其处理,因此拒不学习。并且此后多次要求护理人员为其处理,在护理人员忙于照顾其他确有需要的患者时,认为该护理人员故意忽视自己,因此投诉到医务部。

原因分析: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行为过分的要求,即患者要求医务人员为其提供不在其职能范围内的服务行为。这是当今社会的普遍行为,之所以存在这样的想法,是因为许多人认为患者去医院诊治、住院是一种消费行为,既然自己给了报酬,就应该得到所需要的所有服务,医院就应该提供让自己满意的服务。因此,如该案例中所述,患者过分要求医护人员为其服务,完全不听从护理人员的科学指导,产生纠纷。

2.2社会原因

2.2.1职业医闹的煽动

现如今的社会,经济利益充斥各处,不少人认为妇产科纠纷多,赔偿数额大,故意寻找护理工作中的差错或事故,把医院当成讨价还价的生意场,让执业医闹有机可乘。医患纠纷中的患者一方,在发生纠纷时的情绪普遍是愤怒的,不够冷静,因此容易被煽动做出许多不理智的行为,停尸于医院门诊挂号大厅、拉横幅大标语表示谩骂医院及医护人员、聚集许多人围堵医院大门、恐吓医护人员等等的行为,已经成了职业医闹的惯用手段。在这样的一种社会氛围中,医闹推动着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在上述案例3中,在纠纷发生后明显有职业医闹煽动的痕迹可循,患方于纠纷发生后,都来到医院大闹,拒不带走胎儿的尸体,在科室门口及护士站大吵大闹,在医院大门口摆放花圈等物品,干扰其他就诊患者与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并且纠集了许多人堵住大门扬言不给赔偿就不让医院正常运行。这样极度不理智的行为加剧了医患矛盾,并且对于医患纠纷的解决毫无帮助。

2.2.2社会舆论及媒体的导向性

在上述案例1中,患者J女士在双胞胎流产后用电脑在网上论坛发了帖子,

帖子内容包含了患方对该事件的说法以及作为一个痛失双生子的母亲的愤怒。同时,J女士的丈夫也找了新闻媒体,大肆报导此事,欲借助这样的方式在发泄自己内心愤怒的同时使医院妥协退让承认医疗过程中有过失,并给予巨额赔偿。J女士所发的贴子迅速引起了当地社会群众的关注,许多人纷纷更贴表示支持J女士,应当让医院给予赔偿,也有不少人认为,医院虽然有不对的地方,但是并没有做出致使胎儿流产的行为,因此虽然同情J女士,但却不赞成这样的行为。与此同时,新闻媒体也介入其中,在还没有完全了解事情前因后果时,按照患方提供的信息对该纠纷进行了报导,让不少人对医院感到愤怒和失望。虽然之后医院召开了新闻会,表达了医方所认为的事实和态度,但是在舆论和媒体的引导下,群众似已不再相信医院了。这样一起纠纷,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被媒体和社会舆论推向高潮。因此,社会舆论与新闻媒体在医患纠纷中,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建议

针对上述若干原因,得出下列几点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

1. 加强医学宣教,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

医院应当对医护人员开展思想道德培训工作,加强医风医德的建设,培养具备高技能的同时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医护人员,为此医院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妇产科必须为各类可能的意外制订预案,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学知识的科普宣传,让全民了解分娩的高风险性,帮助民众端正就医观。

2. 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心,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握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在没有发现问题时要有危机风险意识,做足所有预防工作。有小问题时,不能置之不理,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3.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医患沟通交流平台;

医护人员要学会换位思考,处处关心体贴产妇,让产妇感到舒适、温馨、愉快。在工作中,医护人员态度要和蔼,语气要轻柔,学会察言观色,了解产

妇的心理,对所负责的产妇的病情和治疗过程做到心中有数,能够耐心、准确地回答产妇提出的问题,沟通过程中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掌握沟通技巧,提高语言艺术,态度要诚恳谦和,有问必答,耐心倾听,解释到位,要充分了解孕产妇的真实需要,给予他们良好的尊重、帮助和指导,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建立和谐、友好的医患关系。医院应建立健全投诉接待管理体系,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患者投诉,积极的做出处理,同时应该建立网络医患交流平台,及时了解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出相应让群众满意的答复和处理。

4. 严格履行告知义务,适当降低患者及其家属的期望;

在妇产科工作中,患者及其家属总是把母婴的安全和对新生活的美好希望都交给了医护人员,缺少意外情况的思想准备。而产科的问题总是来势迅猛,危害严重,这时病员及家属的心理承受如落深谷,与医务人员认识分歧迅速反映出来形成纠纷。这就要求医护人员认真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与患者充分沟通,向其解释产科问题的严重性,矫正过高的医疗期望值,为其打好心理预防针,还可以有效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5.在全社会呼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谐医患关系;

社会舆论导向错误导致妇产科领域医疗纠纷增多,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让社会得以充分地了解产妇分娩中存在的高风险性,加强妇产科医学知识的科普宣传,帮助民众端正就医观,从而增加医务人员和患者相互间的认知、认同和理解,构建和谐、友好的医患关系。

三、妇产科医疗纠纷的未来展望

妇产科医疗纠纷在社会大环境中的现状仍然不尽人意,随着社会的进步及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的产生已经成为制约医院发展的严重问题,在所有的医患纠纷中,妇产科医疗纠纷名列前茅,但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医务人员通过提高医疗技术,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多一点用心与耐心,多一些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妇产科医疗纠纷是可以减少或避免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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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案例分析与答案

病例分析题 1、经产妇,5年前曾行剖宫产1次,现孕37周,产程中产妇感腹痛剧烈。 查:宫高34厘米,胎位LOA,头浮,胎心音152次/分,宫缩50秒/2分,强, 子宫体部平脐部位凹陷,产妇烦燥不安,BP120/80mmH,gP110次/分。 ⑴该患者可能的诊断是什么? ⑵在观察过程中,产妇突然面色苍白,腹痛减轻,阴道少量出血,有血尿, BP70/40mmH,gP124次/分。这时可能出现的新诊断是什么? ⑶首选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2、26岁初产妇妊娠38周,出现规律宫缩17小时,阴道有少量淡黄色液体 流出,宫缩25秒/6-8分,胎心音150次/分,肛查:宫口开大2厘米,宫颈轻度水肿,胎头S -2,无明显骨产道异常。 ⑴该患者可能的诊断是什么? ⑵应行何种处理? ⑶如果观察半小时后胎心110次/分,CST监护出现频繁的晚期减速,此时 有何新诊断?应行何种处理? 3、29岁初孕妇,妊娠32周,3周内阴道流血两次多于月经量,不伴腹痛, BP100/80mmH,gP96次/分,宫高30厘米,腹围85厘米,近宫底部可触到软而 不规则的胎儿部分,胎心音清楚144次/分。 ⑴应考虑的诊断是什么? ⑵首选的辅助检查是什么? ⑶该患者合适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4、女,32岁,停经56天,3天前开始有少量断续阴道出血,昨日开始右下 腹轻痛,今晨加强,呕吐2次。妇查:子宫颈举痛(+),子宫前倾前屈,较正 常稍大,软,子宫右侧可触及拇指大小之块状物,尿HCG(±),后穹窿穿刺抽 出10ml不凝血。血象:白细胞10×10 9/L,中性0.8,血红蛋白75g/L,体温37.5℃, 血 压7 5 / 4 5 m g ⑴该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什么? ⑵最合适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5、42岁女性患者,G2P1,2年前查体发现右下腹有一直径6cm包块,实性, 未定期复查。一天小便后突然下腹痛,伴恶心,无发烧。查:子宫正常大小,子宫右上方可及一直径14cm,张力较大,有压痛的包块,不活动。B超提示右附件区有14cm×3cm×4cm大包块,内有不均质回声团,直肠后陷窝有少量积液。 ⑴该患者可能的诊断是什么? ⑵合适的处理是什么? 6、患者34岁,孕2产0,因月经过多,继发贫血就诊。半年来月经周期规则,经期延长,经量增多,为原来经量的3倍,偶有痛经,白带稍多。B超发现宫腔内有一实性团块直径3.5cm。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前言:本案是一起严重医疗侵权纠纷案件。患方其权利主张经历了较艰难的过程:2012年6月8日,经新疆金剑司法鉴定所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王某右下肺周围性肺癌的广泛淋巴结转移与被告兵团某师医院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0月20日期间对其的诊疗有直接因果关系,主要责任,医疗过错“参与度”75%。2012年6月13日原告提起诉讼,7月19日首次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医院根本否认自身存在医疗过错,并以上述鉴定是原告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做的鉴定而不予认可,提出要委托国内最权威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兵团某垦区法院准许其重新鉴定和选择疆外权威鉴定机构之要求而休庭,后委托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作鉴定。2013年1月8日,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来疆主持举行了“听证会”。最终该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是:患者肺大泡不达必须手术的阶段,应当首先切除肺癌。故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在本案中存在医疗过错,过错参与度40%。据此,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确定无疑,应当依法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2013年3月20日复庭。2013年5月6日兵团某垦区法院判决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其过错与患者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按照40%医疗过错“参与度”作出判决。虽然赔偿数额因患者是兵团职工而不属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不同和法院未平衡“两个鉴定”以及未正确适用医疗过错“参与度”评判标准而未达预期赔偿数额,但总体上讲属于原告胜诉(原告之初衷不仅仅是主张赔偿,更重要的是“讨个说法”)。此外,判决原、被告各自承担其司法鉴定费用,也是采纳了原告方的意见〖费用悬殊〗}。至此,本起严重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案较圆满画上了句号。总结本案成功之处:律师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应不断探索,包括庭前诉讼方案的设计{程序与实体上},诉讼过程中的抗辩{对抗性},以及患方律师在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中的重要作用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案件的成败。 以下是本案的代理词,可反映案件基本情况和这类案件运作的脉络,仅供参考。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原告刘某、康某等的委托和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庭审,证实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医疗过错,其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应当依法承担该医疗过错的损害赔偿责

母婴护理案例分析的套附答案妇产科护理医高专

母婴护理个案分析1 患者基本资料: 某孕妇,胎次0000,孕40周,于5月8日3PM做会阴侧切术,平产分娩一女婴,新生儿出生后即大声啼哭,体重 4500g,Apgar评分10分。15分钟后胎盘自然娩出。总产程16小时。分娩过程中出血100ml,产后血压120/80mmHg (17/12kPa),宫底脐下一指,子宫体硬,检查胎盘胎膜完整。产后产妇安静休息,1小时后发现产妇熟睡、产妇面色苍白,立即推醒产妇后发现神态疲倦,测脉搏120次/分,测血压 90/60mmHg(12.4/7.7kPa)。 检查: 阴道少量流血,会阴垫上有血块,宫底脐上二指,子宫体软,按压后宫底有大量血液及血块流出。外阴切口水肿、无渗血。 【护理评估】 一、病史 孕产史:胎次0-0-0-0,足月、平产分娩,新生儿体重4500g;分娩过程中出血100ml,产后血压 130/90mmHg(17/12kPa),宫底脐下一指,子宫硬,检查胎盘

完整。 二、护理体检 面色苍白,脉搏120次/分,推醒产妇后神态疲倦。 评估出血量阴道少量流血,会阴垫上有血块;宫腔内有大量积血和血块。测血压90/60mmHg12.4/7.7kPa)。 腹部检查宫底脐上二指,子宫体软,按压后宫底有大量血液及血块流出。 【分析】 根据评估该患者产后出血系子宫收缩乏力而引起。子宫收缩发力的原因有全身因素、局部因素、心理因素,该产妇在病史资料中无急慢性疾病史,而心理紧张、恐惧及巨大儿可能是导致子宫收缩法力的主要原因。出血又发生在分娩的二小时以后。软产道损伤引起出血往往在胎儿娩出后即有出血,而该患者出血是发生在产后1小时。胎盘因素引起的出血是在胎盘娩出前,而该患者出血发生在胎盘娩出后并且检查胎盘胎膜完整。凝血功能障碍的出血有血液不凝的现象,而该患者出血伴有凝血块. 【护理目标】 一、维持体液容量的平衡。

妇产科案例分析含答案

1 常见妊娠病理 病例分析:张××,女,30岁,孕2产1,因停经40+天,吸宫术后20+天,阵发性右下腹痛4天,加剧2次,于99年6月5日4Pm急诊入院。患者因停经40+天,尿妊免试验阳性,诊断早孕,于99年5月7日在当地医院作吸宫术,术后无阴道流血,4天前(6月1日)开始右下腹隐胀痛,近2天先后二次右下腹剧痛,伴肛门坠胀感,眼发黑,在单位职工医院就诊,告为“附件炎”,给注射青霉素,阿托品未见好转,起病以来无畏寒发烧,无阴道流血及不省人事。既往体健。过去月经正确25岁结婚,双方初婚,爱人体健,96年元月足月顺产一胎,以后未采取避孕措施,亦未怀孕。体查:T37℃,P110次/分,BP12/7Kpa(90/52),急性面容,贫血貌,神清,心肺正常,腹稍隆起,满腹压痛及反跳痛,以右下腹为甚,有移动性浊音。妇科情况:乳晕乳头着色。妇查:外阴阴道正常,宫颈光滑,紫兰色,举痛明显,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似有漂浮感,右附件饱满,明显压痛,未触及明显块质,左侧附件亦有压痛。化验:Hb80g/L、WBC 8×109/L、N 0、75、L 0、25。【病人情况】休克:P110次/分,BP12/7Kpa(90/52),急性面容,贫血貌内出血征象:休克指数P/SP=110/90=1、2, 表明失血约1200ml,而无阴道流血; 贫血(轻度):Hb80g/L(产科以30 60 80 为贫血分界,盖因生理性贫血110)腹腔积液(血性或炎性):腹稍隆起,满腹压痛及反跳痛,以右下腹为甚,有移动性浊音;举痛明显;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似有漂浮感;(宫颈浸泡在血性或炎性物质之中)炎性物质或血性对直肠子宫凹陷的刺激:肛门坠胀感;妊娠期母体变化:宫颈光滑,紫兰色;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乳晕;乳头着色;病人:失血性休克,内出血性,腹腔积血;伴有妊娠; 1.您瞧还需要做什么检查? 1)后穹窿穿刺+ 尿β-HCG( B超准确但就是慢;血HCG慢)病人休克必须及时诊断:早孕+异位孕囊+尿β-HCG(早孕:孕3周就可检测,试纸法,快捷;)后穹窿穿刺(不凝血) 2、请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 1)右侧异位妊娠破裂【回忆异位妊娠的结局】 2)失血性休克 3)中度贫血; 【鉴别诊断】 1)右侧黄体破裂(可能,因为此时可能再发生一次月经周期)? 2)右侧卵巢肿瘤蒂扭转 3)右附件炎; 【为什么没有考虑流产?因为此处未见任何的阴道流血,排除流产的可能性;】 3.提出治疗意见。 4.抗休克治疗同时行急诊右侧输卵管切除术 5.术后抗炎;纠正贫血; (急诊手术(不进行心肝肾肺功能检查,最多边手术边进行血常规与凝血检查)) 【异位妊娠的处置?外科指征?内科处理指针?】 输卵管切除术指针:1)大失血休克;2)一般状况良好但就是患者放弃生育;或难以修补; 4、此例有什么值得吸取的经验教训? 1)术前B超定位,术中B超引导下流产; 2)术中病理检查切除物; 如果未有B超引导下流产,刮出未见绒毛,则 (1)宫内孕,但就是定位错误~B超复查 (2)宫内孕但就是绒毛太小,肉眼难见(HCG进行性下降,2周恢复正常) (3)宫外孕(HCG持续陞高,但低于宫内孕水平) 1 常见妊娠病理 病例分析:女性,29岁,下腹剧痛,伴头晕、恶心2小时,于2000年11月5日急诊入院。平素月经规律,4-5/35天,量多,无痛经,末次月经2000、9、17,于10月20日开始阴道出血,量较少,色暗且淋漓不净,四天来常感头晕、乏力及下腹痛,二天前曾到某中医门诊诊治,服中药调经后阴道出血量增多,但仍少于平时月经量。今晨上班与下午2时有2次突感到下腹剧痛,下坠,头晕,并昏倒,遂来急诊。月经14岁初潮,量中等,无痛经。25岁结婚,孕2产1,末次生产4年前,带环3年。既往体健,否认心、肝、肾等疾患。 查体:T36℃,P 102次/分,BP 80/50mmHg,急性病容,面色苍白,出冷汗,可平卧。心肺无异常。外阴有血迹,阴道畅,宫颈光滑,有举痛,子宫前位,正常大小,稍软,可活动,轻压痛,子

医疗纠纷案例

十例医疗事故的典型案例(转载) 一、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 (一)某产妇,34岁,入院诊断:39+1周妊娠,G2P1L1、LOA巨大儿,未行剖宫产,分娩后产妇出现直肠阴道瘘,其孩子出生后出现左臂臂丛神经损伤。 专家分析:入院查体不全面,观察产程不及时,虽然向家属告知剖宫产的必要性,但未积极付诸行动;对巨大儿、肩难产估计不足,未及时采取助产措施;阴道直肠瘘形成与局部感染有关。鉴定结论:****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二)患者刘某,女,因发现右乳腺外侧约“花生米”大小肿物5天,于2003年3月17日入住某县医院外科诊治,诊断为右乳腺纤维腺瘤,行乳腺区段切除术,术中见肿瘤2个,分别为3.5cm、2.5cm,质韧,肿物包膜完整,外翻肿物内组织呈鱼肉状;送病理。诊断为:乳腺腺病伴慢性炎,出院后未用特殊治疗。术后约1月,主诉经常发热、流涕、咽痛,门诊给予抗感染治疗。9月29日双侧乳腺肿物疼痛,再次门诊就诊,诊断为乳腺小叶增生,乳腺纤维瘤行对症治疗。于2004年2月因病情加重,去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并复诊原病理片考虑为:小细胞恶性肿瘤,非何杰金淋巴瘤可能性大。3月9日山东省肿瘤医院会诊原病理片,诊断为:右乳腺粘膜相关型结外边缘区B 细胞淋巴瘤,临床诊断为:乳腺恶性淋巴瘤(Ⅳ期)并行放、化疗。 专家分析:患者乳腺肿块诊断成立,有手术指征;淋巴结外淋巴瘤发病率极低,尤其乳腺原发性淋巴瘤罕见,淋巴网状系统细胞形态复杂,多样性;发生肿瘤时,良性淋巴组织增生与恶性淋巴瘤没有免疫组化及分子检查鉴别诊断极为困难,对不能绝对确诊的病理应做进一步检查;术后6个月,复诊时发烧,双侧乳腺及腋窝淋巴结肿大时,应让患者行进一步检查或建议上级医院检查。 鉴定结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三)患者李某,男,左股骨骨折术后2年,于2005年4月6日入住某县人民医院,行左股骨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膝关节松解术,术中致胫骨结节下方骨折。 专家分析:患者左股骨下端骨折术后取钢板、膝关节松解过程中造成左胫骨上端骨折;患者关节部位骨折2年,长期不能正常活动,其骨质不同程度存在疏松、强度下降,易造成骨折。 鉴定结论:****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四)患者张某,男,2004年10月10日腰部外伤后造成剧烈腰痛,10月12日入住某乡卫生院外科,入院诊断急性腹膜炎、消化道穿孔。行手术治疗,住院9 天出院。出院后19天,因腹痛,右下腹引流口流出食物残渣,第二次来医院就诊,当日行剖腹探查术,术中发现腹腔广泛粘连,小肠水肿,腹腔污染较重,于空肠上段找到瘘口,并形成窦道,行肠瘘修补,回肠造瘘术。术

产科案例分析范文妇产科案例分析

产科案例分析范文妇产科案例分析 1)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先兆子痫 2)a体液过多,与下腔静脉受压增大子宫压迫使血流受阻或营养不良性低蛋白有关。b有受伤的危险,与发生抽搐有关。c潜在并发症,胎盘早期剥离。 3)用药前及用药过程中均应监测孕妇血压,检测膝跳反射必须存在,呼吸不少于16次每分钟,尿量每24小时不少于600ml,或每小时不少于25ml,备好10%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以便及时解毒。10%的葡萄糖酸钙10ml,3分钟以上推完,必要时可每小时重复一次,直至呼吸、排尿和神经抑制恢复正常,但24小时内不超过8次。 1先兆流产? 2胎动不安? 诊断:子宫内膜Ca

CA125 AFP 小狗不能作为民事主体,因而不存在继承权。因为丙的死亡时间早于甲生下的男孩,所以遗产应分为三分,甲一份,甲所生的男孩一份,丁一份。又应甲所剩的男孩死亡,故其财产应由甲继承。 有五个案例分析,26个题目,占50分 你想提出什么问题,分析什么? 这个是家属的责任了。首先家属是未经医生同意就给病人服药,导致病人当场昏迷,而且,医院及时的实行抢救措施。不能总把病人的死都怪在医院头上,以后人死不都要在医院死啊,还能想着讹笔钱,那世界就乱了,也没有人当医生了。从案例上讲,医院是没有明显的责任的。 1、要询问家长,医生在问诊的时候是否询问小孩有无青霉素过敏史,如有就不能开青霉素类的药物,如没有则看医生开的处方中是否注明皮试,如有属于护士的违规操作 2、医生得知小孩呕吐时应该询问,检查是否过敏,立即停用输注的液体,注射抗过敏药物

3、在孩子正在输液的过程中给打了一针,要查看护士用了什么药,针头掉了又被输液,系护士责任心不强,及医生的不负责任。 4、发现小孩死去,抢救不及时,象征性的抢救后离开,乃是推卸责任 就是说,给小孩看病的医生和护士都犯了医疗事故罪? 是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2015产科护理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解析

2015产科护理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解析 天宇考王卫生资格高级职称考试题库包含:章节练习、综合复习题、模拟试卷、考前冲刺、历年真题等。 ------------------------第1题------------------------ 题型: 【单选题】 大问: 胃溃疡的发生原因 小问: 答案选项: A.保护因素消弱单选 B.胃壁血液供应丰富单选 C.胆汁反流单选 D.氧自由基单选 E.精神紧张单选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略 ---------------------------------------------------------- ------------------------第2题------------------------ 题型: 【单选题】 大问: 病人万某,因感染服磺胺药治疗,护士嘱其多饮水,其目的是 小问: 答案选项:

A.促进吸收单选 B.减少副作用单选 C.冲淡药味单选 D.防止在肾脏析出结晶单选 E.保护肝脏单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略 ---------------------------------------------------------- ------------------------第3题------------------------ 题型: 【单选题】 大问: 洗发中,梳下的落发应置于( ) 小问: 答案选项: A.包好保存单选 B.垃圾袋中单选 C.盆中单选 D.污水桶中单选 E.焚烧单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略 ---------------------------------------------------------- ------------------------第4题------------------------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作业(一)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作业(一) 名词解释 1、替代责任:是指由不直接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承担有关主体的责任。 2、医疗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由于过失实施了 不符合当时医疗水平的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或其他损害,且该医疗侵权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或其他损害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医疗注意义务: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和具体的操作规程以及职务或业务上的习惯和常理,接受合同或委托的要求等,保持足够的小心谨慎以预见医疗行为的结果和避免损害结果发生的业务。 4、后续治疗费用:是指患者对自己有关信息知悉、获取的权利。患者的知情权主要包 括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方面信息的知悉了解权利。 5、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 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6、医疗主观过错:是指医疗主观过失,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疏忽大 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过错。 简答题 1、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2、判断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的医疗因果关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医疗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当事人主观臆造的; (2)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医疗因果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 患者的损害结果。 3、当患者的平等医疗保健权受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非法侵权,遭受损害时,如何寻 求救济? 答:第一、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对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 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的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行政机关对 医疗机构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侵犯患者平等医疗保健权造成患者重大损害, 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医务人员或其他责任主体的刑事责任主。 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2009年8月21日,陆某不小心从高处摔落,遂到市胸科医院进行检查。但 由于胸科医院医生的疏忽,没有检查出陆某第11节胸椎骨折的实际病情。2009年10月6日,陆某又到该市中心医院检查,市中心医院诊断陆某为“胸椎11压缩性骨折,胸腰段后突,骨质增生”。陆某认为是由于某种原因市胸科医院的漏诊、误诊,导致其不能及时有效地治疗胸椎骨折,才造成了自己终身残疾。2010年7月3日,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市胸科医院赔偿交通费、医院费、精神损失抚慰金和残疾生活补助

妇产科案例分析(含答案).docx

如对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打赏,谢谢! 1 常见妊娠病理 病例分析:张××,女,30岁,孕2产1,因停经40+天,吸宫术后20+天,阵发性右下腹痛4天,加剧2次,于99年6月5日4Pm急诊入院。患者因停经40+天,尿妊免试验阳性,诊断早孕,于99年5月7日在当地医院作吸宫术,术后无阴道流血,4天前(6月1日)开始右下腹隐胀痛,近2天先后二次右下腹剧痛,伴肛门坠胀感,眼发黑,在单位职工医院就诊,告为“附件炎”,给注射青霉素,阿托品未见好转,起病以来无畏寒发烧,无阴道流血及不省人事。既往体健。过去月经正确25岁结婚,双方初婚,爱人体健,96年元月足月顺产一胎,以后未采取避孕措施,亦未怀孕。体查:T37℃,P110次/分,BP12/7Kpa (90/52),急性面容,贫血貌,神清,心肺正常,腹稍隆起,满腹压痛及反跳痛,以右下腹为甚,有移动性浊音。妇科情况:乳晕乳头着色。妇查:外阴阴道正常,宫颈光滑,紫兰色,举痛明显,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似有漂浮感,右附件饱满,明显压痛,未触及明显块质,左侧附件亦有压痛。化验:Hb80g/L、WBC 8×109/L、N 0.75、L 0.25。【病人情况】休克:P110次/分,BP12/7Kpa(90/52),急性面容,贫血貌内出血征象:休克指数P/SP=110/90=1.2, 表明失血约1200ml,而无阴道流血; 贫血(轻度):Hb80g/L(产科以30 60 80 为贫血分界,盖因生理性贫血110)腹腔积液(血性或炎性):腹稍隆起,满腹压痛及反跳痛,以右下腹为甚,有移动性浊音;举痛明显;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似有漂浮感;(宫颈浸泡在血性或炎性物质之中)炎性物质或血性对直肠子宫凹陷的刺激:肛门坠胀感;妊娠期母体变化:宫颈光滑,紫兰色;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乳晕;乳头着色;病人:失血性休克,内出血性,腹腔积血;伴有妊娠; 1.你看还需要做什么检查? 1)后穹窿穿刺+ 尿β-HCG( B超准确但是慢;血HCG慢)病人休克必须及时诊断:早孕+异位孕囊+尿β-HCG(早孕:孕3周就可检测,试纸法,快捷;)后穹窿穿刺(不凝血) 2. 请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 1)右侧异位妊娠破裂【回忆异位妊娠的结局】 2)失血性休克 3)中度贫血; 【鉴别诊断】 1)右侧黄体破裂(可能,因为此时可能再发生一次月经周期)? 2)右侧卵巢肿瘤蒂扭转 3)右附件炎; 【为什么没有考虑流产?因为此处未见任何的阴道流血,排除流产的可能性;】 3.提出治疗意见。 4.抗休克治疗同时行急诊右侧输卵管切除术 5.术后抗炎;纠正贫血; (急诊手术(不进行心肝肾肺功能检查,最多边手术边进行血常规与凝血检查)) 【异位妊娠的处置?外科指征?内科处理指针?】 输卵管切除术指针:1)大失血休克;2)一般状况良好但是患者放弃生育;或难以修补; 4. 此例有什么值得吸取的经验教训? 1)术前B超定位,术中B超引导下流产; 2)术中病理检查切除物; 如果未有B超引导下流产,刮出未见绒毛,则 (1)宫内孕,但是定位错误~B超复查 (2)宫内孕但是绒毛太小,肉眼难见(HCG进行性下降,2周恢复正常) (3)宫外孕(HCG持续陞高,但低于宫内孕水平) 1 常见妊娠病理 病例分析:女性,29岁,下腹剧痛,伴头晕、恶心2小时,于2000年11月5日急诊入院。平素月经规律,4-5/35天,量多,无痛经,末次月经,于10月20日开始阴道出血,量较少,色暗且淋漓不净,四天来常感头晕、乏力及下腹痛,二天前曾到某中医门诊诊治,服中药调经后阴道出血量增多,但仍少于平时月经量。今晨上班和下午2时有2次突感到下腹剧痛,下坠,头晕,并昏倒,遂来急诊。月经14岁初潮,量中等,无痛经。25岁结婚,孕2产1,末次生产4年前,带环3年。既往体健,否认心、肝、肾等疾患。 查体:T36℃,P 102次/分,BP 80/50mmHg,急性病容,面色苍白,出冷汗,可平卧。心肺无异常。外阴有血迹,阴道畅,宫颈光滑,有举痛,子宫前位,正常大小,稍软,可活

医疗纠纷及事故案例分析

医疗事故: 2006年9月,段某因患精神病住进成都市内一精神病医院治疗,入院时医嘱载 明一级护理,并允许其家属陪护。9月15日,段某转为二级护理,但医院未告知家属仍需陪护。同年12月3日,段某如厕时不慎摔伤,花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其伤残程度为七级伤残。段某亲属因此起诉精神病医院要求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段某住进精神病医院,但其监护权未发生转移,其在住院期间如厕摔伤,与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不周有关,而医院也未督促其监护人陪伴或者为其聘请护理人员,因此双方均有过错。医院应承担次要责任,被判支付原告损失2万多元。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他们认为,精神病医院收治的对象具有特殊性,监护人无法在患者住院期间履行监护义务,因此,该监护责任已转至医院。 二审法院认为,段某在入院后转为二级护理时,医院没有就是否还需陪护向患者家属作必要的说明,未尽到告知义务,对因此产生的各项损失要承担主要责任。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一、术后化疗竟要人命 1999年9月,李珍(化名)在广州市十二人民医院做甲状腺癌根治术,术后因院方在无消毒隔离或进入洁净病房、无进行必要的各项检查、无强有力的预防感染措施、无干细胞支持等情况下,对李珍施予超常规剂量数倍的化疗,致李珍出现严重的感染性休克、内出血、全身衰竭,于1999年10月14日在医院死亡。后经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该事故属于一级医疗技术事故,院方表示愿按《医疗事故赔偿办法》赔付2万元。死者家属不服,向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院方一次性赔偿在事故中丧生的患者李珍的家人12万余元。按照天河区法院的判决,十二人民医院的赔偿数额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即应向原告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印刷费、死亡补助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共计122651·23元。 二、“落枕”就医送了命 1999年5月患者陈某因小小的“落枕”到医院治疗时竟然送了命,经医疗鉴定死者体质特殊,认定不是医疗事故,一审据此判原告败诉,但二审时,因院方无法证明自己的治疗完全得当,被判负30%的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万元。

医疗纠纷复习题案例分析

期末复习题(案例分析) 1.患者王先生因“阵发性胸闷、憋气2个月,伴心率减慢”入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后,诊断为“冠心病、Ⅱ型房室传导阻滞”。由于王先生身体及治疗的需要,医院为其植入了医院刚刚引进的双腔心脏起搏器。一个月后,医院为王先生行“以及起搏器安装术”。手术后,王先生的心率出现失常,窦房出现传导阻滞,经检查诊断确定为心脏起搏动器电极导线于王先生右锁骨部位折断。不久,王先生一纸诉状将该市人民医院作为被告起诉至当地基层法院。原告称该医院引进的心脏起搏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市人民医院作为心脏起搏器的购入者和植入者,未对质量进行必要的审查,由于被告的过错,对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另,法院审理查明,市人民医院为王先生植入的心脏起搏器存在质量上的瑕疵;心脏起搏器的生产公司系有正式注册信息的“皮包公司”。试根据上述案例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请问此案医疗过程中医院是否构成侵权,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医疗过程中医院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2)此案例中医院承担赔偿责任,适用的是什么归责原则? 此案例中医院承担赔偿责任,适用医疗无过错责任原则。 (3)此案例中,医院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例中,市人民医院为王先生植入了有缺陷的心脏起搏器并造成了王先生的损害,若追究医院的责任应当按照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有关规定处理。由于本案中医疗产品的生产公司有相应的注册信息,医疗在购进心脏起搏器时并没有明显的主观过错,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直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但由于本案中医院无法指明心脏起搏器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此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医院有无医疗过错都应对王先生的损害负责。 2.2010年1月25日,癌症患者邓某因腹部疼痛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医院安排她于2月1日做结肠镜检查。做完检查后不久,邓某便感到腹部胀痛,随即被安排住院观察治疗。当天晚上,邓某病情恶化,次日凌晨死亡。事后邓某的家属发现医院对邓某的病历记录进行了多处涂改和添加。为此,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8万余元。试根据上述案例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请问此案中医院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此案中医院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县人民医院对于邓某的病历进行了多处涂改和添加,破坏了病历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对此医疗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此案例中医院涂改病历资料,还应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第一、对于医疗机构发生的擅自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设置了警告、行政处分和吊销执业资格三种责任。同时,还规定 了责令限期改正和纪律处分两种形式。 第二、对于该种违法行为,规定了双罚制,即不仅对违法的医疗机构或者有关机 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而且对于该机构中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只要医疗机构发生擅自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的, 就可以对违法医疗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无须任何前置条件。但对具体违法行为人员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的行政处 罚,则需要行为人违法情节严重这一条件。 3.周女士怀孕后一直在某医院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在预产期到来之前半个月因上腹部疼痛、呕吐、腹泻来到医院中医科诊治。医生诊断为“胃肠炎”,并为她开具了一些药物。

最新医疗纠纷分析报告资料

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分析 通过对深圳市某医院2008年6月到2011年6月3年间的87例医患纠纷案例进行逐一的分析,然后提炼出引起纠纷发生的共性原因,归纳为六个方面:(1)业务水平不足。主要包括技术水平或经验欠缺、漏诊或误诊、适应症或治疗考虑不当、用药不当、低级失误等。(2)诊疗效果不佳。包括手术或治疗效果差、治死、残废、延长住院时间、增加痛苦等。(3)管理环节疏漏。包括沟通告知不完善、设备或器械故障等。(4)职业道德缺失。包括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违反医疗相关制度规范、对病人不负责、态度生硬等。(5)并发症和医疗意外。包括病情突变、输血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过敏反应、院内感染、麻醉意外等。(6)治疗或抢救不及时。包括未及时安排治疗、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延误最佳抢救时机等。每个案例的分析只提取两条主要原因,事实清楚的单一原因案例则只提取一条,如表1所示: 表1:医疗纠纷原因 纠纷原因发生数百分比(%) 业务水平不足28 32.18 并发症和医疗意外16 18.39 职业道德缺失12 13.79 治疗或抢救不及时 4 4.60 诊疗效果不佳14 16.09 管理环节疏漏13 14.94 总计87 100 因业务水平不足导致的纠纷有28起,在所有原因中占32.18%;因并发症和医疗意外导致的纠纷有16起,在所有原因中占18.39%;因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的纠纷有12起,在所有原因中占13.79%;因治疗或抢救不及时导致的纠纷有4起,在所有原因中占4.60%;因诊疗效果不佳导致的纠纷有14起,在所有

原因中占16.09%;因管理环节疏漏导致的纠纷有13起,在所有原因中占14.97%。 表2:按照专业划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门诊、急诊 科室发生数百分比(%) 内科 9 10.34 外科36 41.38 妇科(含门诊妇科)18 20.69 儿科 1 1.15 门诊急诊14 16.09 药技(含药剂、影像、超 声、检验、病理) 9 10.37 总计87 100 医疗纠纷的发生特点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87例医疗纠纷案例中,外科的医疗纠纷发生数和发生率都远高于其他科室。在其下辖科室中又以骨科、耳鼻喉-头颈外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发生纠纷较多,且绝大多数与手术有关。由此可见,手术操作的不确定性、即风险性仍是医疗纠纷的主要矛盾。外科作为一级学科,其下辖科室多,病种多,急症多、术后感染多、病情复杂。外科的治疗效果往往较为直观,患者对诊疗效果的过高期望,以及医患双方沟通不力等一些繁杂因素,导致了外科的医疗纠纷发生率居高不下。

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医疗纠纷一般是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的类型多种多样.那么,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例有哪些?医疗纠纷案例中有哪些是值得借鉴的?医疗纠纷的常见纠纷类型是什么? 案情介绍: 原告诉称因影像学检查示右下肺阴影,于2010年2月5日至被告处专家门诊就诊,医生初诊认为系恶性肿瘤,并安排原告入住医院.2 月9日行下肺部穿刺检查,2月11日病理示:少量细胞核异型,疑恶性,与临床不符请复查.被告以此病理为依据,诊断:支气管肺癌,右下肺,原发性,周围型,未分裂,ⅲb期.在被告医生向原告表示病理诊断 和诊疗计划没有差错、愿意承担错误使用化疗药物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原告从2010年2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在被告处接受4周期gp方案化疗,每次均出现严重胃肠道反应和ⅲ度骨髓抑制,身体健康 受到伤害,且右肺阴影并未缩小.2010年6月初,原告按照被告要求 服用特罗凯6个周期,服用后长期出现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等毒 副反应.被告认为原告系肝癌晚期,在2010年8月3日为原告行肺癌 根治术,术中多处活检提示肉芽肿性病变,出院诊断为:右肺肉芽肿性 病变.2010年10月至11月,原告借出治疗前的肺部穿刺涂片至他院 会诊,经诊断为阴性,未见可疑恶性细胞,原告此时才发现被告对原告 误诊误治.原告认为,被告违反诊疗规范,导致误诊原告疾病,错误让 原告使用抗癌药物、行肺癌根治术,造成原告身体严重受损,故起诉 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9,240元、误工费25,372元、家属误工费 (儿子误工费49,607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347,249元,女儿误工费 人民币27,010元)374,259元、护理费7,320元、交通费84,507元、住宿费9,7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80元、营养费7,320元、残 疾赔偿金175,404元、后续治疗费3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40,000元、律师代理费15,000元、鉴定费7,800元、复印打印邮 寄费500元、餐费781元.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昆明医科大学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 题目: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以云南省玉溪市Y医院为例 学院:法医学院 专业:法学专业 姓名:纳潇 学号:200920019 指导教师:官莉娜 二○一三年五月

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毕业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签名: 日期:2013年5月 25日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以云南省玉溪市Y院为例 摘要(目的)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质量不满意,引起患方投拆,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的医患纠葛。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妇产科由于创伤操作多、患者预期高,往往是医疗纠纷发生最多的科室之一,以妇产科医疗纠纷为研究对象可以较好地代表手术科室的情况。本文采用回顾性调查的方法,对玉溪市Y院2011-2012年的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归纳并分析其中的典型案例,以期总结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正确处理的方法等,为以后的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为我国医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医疗纠纷;妇产科;医患关系;

Case analysis of medical disputes in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Abstract】Medical dispute is not satisfied with the quality of medical care for patients with medical personnel or medical institutions, causes the patient complaints, the responsibility or economic compensation of medical disputes. In recent years, a growing number of medical disputes,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operation patients due to trauma, high expectations, is often one of the most departments of medical dispute, in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medical disputes as the object of study can better represent the operation Department. This paper uses the method of retrospective survey, summarized the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medical dispute cases in Yuxi during the years of 2011-2012 Y hospital and the 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to summarize the causes of medical disputes, the correct processing methods,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future related work,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our country hospital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medical disputes prevention work. 【Key words】Medical dispute;gynaecology and obstetrics;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妇产科案例分析附答案

1 常见妊娠病理 病例分析:张××,女,30岁,孕2产1,因停经40+天,吸宫术后20+天,阵发性右下腹痛4天,加剧2次,于99年6月5日4Pm急诊入院。患者因停经40+天,尿妊免试验阳性,诊断早孕,于99年5月7日在当地医院作吸宫术,术后无阴道流血,4天前(6月1日)开始右下腹隐胀痛,近2天先后二次右下腹剧痛,伴肛门坠胀感,眼发黑,在单位职工医院就诊,告为“附件炎”,给注射青霉素,阿托品未见好转,起病以来无畏寒发烧,无阴道流血及不省人事。既往体健。过去月经正确25岁结婚,双方初婚,爱人体健,96年元月足月顺产一胎,以后未采取避孕措施,亦未怀孕。体查:T37℃,P110次/分,BP12/7Kpa (90/52),急性面容,贫血貌,神清,心肺正常,腹稍隆起,满腹压痛及反跳痛,以右下腹为甚,有移动性浊音。妇科情况:乳晕乳头着色。妇查:外阴阴道正常,宫颈光滑,紫兰色,举痛明显,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似有漂浮感,右附件饱满,明显压痛,未触及明显块质,左侧附件亦有压痛。化验:Hb80g/L、WBC 8×109/L、N 0.75、L 0.25。【病人情况】休克:P110次/分,BP12/7Kpa(90/52),急性面容,贫血貌内出血征象:休克指数P/SP=110/90=1.2, 表明失血约1200ml,而无阴道流血; 贫血(轻度):Hb80g/L(产科以30 60 80 为贫血分界,盖因生理性贫血110)腹腔积液(血性或炎性):腹稍隆起,满腹压痛及反跳痛,以右下腹为甚,有移动性浊音;举痛明显;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似有漂浮感;(宫颈浸泡在血性或炎性物质之中)炎性物质或血性对直肠子宫凹陷的刺激:肛门坠胀感;妊娠期母体变化:宫颈光滑,紫兰色;宫体前位,稍大、稍软;乳晕;乳头着色;病人:失血性休克,内出血性,腹腔积血;伴有妊娠; 1.你看还需要做什么检查? 1)后穹窿穿刺+ 尿β-HCG( B超准确但是慢;血HCG慢)病人休克必须及时诊断:早孕+异位孕囊+尿β-HCG(早孕:孕3周就可检测,试纸法,快捷;)后穹窿穿刺(不凝血) 2. 请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 1)右侧异位妊娠破裂【回忆异位妊娠的结局】 2)失血性休克 3)中度贫血; 【鉴别诊断】 1)右侧黄体破裂(可能,因为此时可能再发生一次月经周期)? 2)右侧卵巢肿瘤蒂扭转 3)右附件炎; 【为什么没有考虑流产?因为此处未见任何的阴道流血,排除流产的可能性;】 3.提出治疗意见。 4.抗休克治疗同时行急诊右侧输卵管切除术 5.术后抗炎;纠正贫血; (急诊手术(不进行心肝肾肺功能检查,最多边手术边进行血常规与凝血检查)) 【异位妊娠的处置?外科指征?内科处理指针?】 输卵管切除术指针:1)大失血休克;2)一般状况良好但是患者放弃生育;或难以修补; 4. 此例有什么值得吸取的经验教训? 1)术前B超定位,术中B超引导下流产; 2)术中病理检查切除物; 如果未有B超引导下流产,刮出未见绒毛,则 (1)宫内孕,但是定位错误~B超复查 (2)宫内孕但是绒毛太小,肉眼难见(HCG进行性下降,2周恢复正常) (3)宫外孕(HCG持续陞高,但低于宫内孕水平) 1 常见妊娠病理 病例分析:女性,29岁,下腹剧痛,伴头晕、恶心2小时,于2000年11月5日急诊入院。平素月经规律,4-5/35天,量多,无痛经,末次月经2000.9.17,于10月20日开始阴道出血,量较少,色暗且淋漓不净,四天来常感头晕、乏力及下腹痛,二天前曾到某中医门诊诊治,服中药调经后阴道出血量增多,但仍少于平时月经量。今晨上班和下午2时有2次突感到下腹剧痛,下坠,头晕,并昏倒,遂来急诊。月经14岁初潮,量中等,无痛经。25岁结婚,孕2产1,末次生产4年前,带环3年。既往体健,否认心、肝、肾等疾患。 查体:T36℃,P 102次/分,BP 80/50mmHg,急性病容,面色苍白,出冷汗,可平卧。心肺无异常。外阴有血迹,阴道畅,宫颈光滑,有举痛,子宫前位,正常大小,稍软,可活动,轻压痛,子宫左后方可及8cm×6cm×6cm不规则包块,压痛明显,右侧(-),后陷凹不饱满。化验:尿妊娩(±),Hb 90g/L, WBC 10.8

常见妇产科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常见妇产科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2010年05月10日13:13 来源:好医生网站 一、常见妇产科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1 医务人员责任心欠强,观察和检查不仔细 有入院时未对患者身高、腹围、宫高、骨盆测量等行基本体格检查,致胎儿估重不准确,巨大儿头盆不称,造成肩难产引起新生儿肱骨骨折或臂丛神经损伤3例;有因催产素使用过程中未仔细观察宫缩情况引起强直性子宫收缩、急产而发生软产道Ⅲ度撕裂,新生儿颅内出血1例,引起子宫破裂,产妇及胎儿均死亡者2例;有未仔细检查软产道和缝合软产道引起产后大出血1例;有因产后未仔细观察阴道流血量致发生产后大出血引起的DIC、急性肾衰竭产妇死亡1例;有因产后未仔细检查新生儿发育情况致未及时发现产伤锁骨骨折导致锁骨骨折畸形愈合1例;有会阴缝合后未仔细清点缝合器械造成缝合针留在体内4年以上1例;有在医院分娩未仔细观察产程致胎儿娩出在待产床上和卫生间里,发生新生儿颅内出血或肱骨骨折2例。这些纠纷的发生均是医务人员缺乏责任心或责任心不强引起的,绝大多数是可以避免的。 2 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较低,操作不熟练 有进行子宫肌瘤切除术将输尿管缝扎造成输尿管下段堵塞、肾积水、膀胱阴道瘘1例;有处理肩难产技术不熟练造成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肱骨骨折1例;有剖宫产术麻醉效果不满意加局麻下行横切口术式取出胎儿致胎儿娩出困难,多次改变切口方式致娩出时间过长新生儿娩出后重度窒息,新生儿颅内出血引起脑损伤综合征1例;有初产妇吸引器助产不行会阴侧切,导致Ⅲ度会阴撕裂1例;有违规使用催产素(剂量大、浓度高、正常产程加用催产素、有催产素使用禁忌证,如骨盆小、巨大儿等使用催产素)导致软产道损伤、子宫破裂、产后大出血者3 例;引起胎儿及产妇死亡者2例;有因相关业务知识缺乏,对妇产科并发症处理不熟练导致因并发症引起死亡1例,留下后遗症1例;以上这些情况常发生于基层卫生院。 3 发生问题后决策不果断,处理不及时 有产时出血2500ml,失血性休克未纠正,在5h以内未及时输血和转院致产妇失血性休克而死亡1例;有产后大出血在转院过程中舍近求远,延误抢救时机,最后导致患者死亡1例;有过分考虑患者经济原因,该做的检查不做,该做的治疗不到位或转院不及时而延误患者治疗3例。 4 侥幸心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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