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论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高职财经院校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实践

高职财经院校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实践【摘要】会计与法律像一对双胞胎,会计工作无法离开法律的规范、调整,法律也离不开会计这一前提与基础。
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决定了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本文从开设、优化法务会计专业、加强会计专业中经济法的课程建设、强化师资队伍的建设三个方面对高职财经院校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实践加以探讨。
【关键词】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着重强调“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
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
这充分说明在现代社会文化、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下,对就业者赖以适应、胜任各种职业的知识结构提出更高要求。
所以近年来,会计专业越来越明显的与其他专业相融合,在专业界线上显得模糊起来,从而带给我们的会计专业教育一个全新的课题,那就是在大学里怎样才能培养出复合型会计人才呢?作为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摇篮的高职院校,这一点更值得其思考。
一、开设、优化法务会计专业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兴领域,随着一些西方国家的经济实践发展起来,而进入国内较晚。
1998年3月香港,毕马威事务所召开了“舞弊与法务会计”为主题的研讨会,提出法务会计这一概念。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9月试办国内第一个法务会计专业。
后来,一些高等院校相继开设法务会计各层次的教育。
但为数较少,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等)、法律部门都需要具有较高技能的法务会计专业人才。
所以在高职财经院校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显得尤为迫切。
法务会计专业人才需要掌握会计学、法学、审计学、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且将它有机结合与综合应用起来,绝对不是想象中的简单拼凑,会计专业的学生学些法律,法律专业学生学些会计基础,那成不了法务会计的人才。
因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备基本会计学知识、法学知识,能综合应用审计技巧、方法,运用法律上的程序、步骤获得财务资料与证据,且通过调查或诉讼、或作为出庭作证专家等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复合型人才。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1. 引言1.1 概述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财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而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复合型财会人才不仅需要具备传统的财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跨学科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的专业素养。
这种复合型财会人才既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又具备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可以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的需求。
通过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培养出更具有竞争力的财会人才,他们能够独立思考、跨学科协作、创新解决问题,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复合型财会人才还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可以更好地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挑战,从而为企业赢得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建立和完善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2. 正文2.1 现阶段财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很多学校在培养学生的财会理论知识的同时缺乏实践操作的机会,导致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无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
现阶段财会人才培养存在培养重视理论知识而忽视实际技能的现象。
学生在学习中偏重于书本知识,而缺乏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导致就业后无法适应工作需求。
财会人才的综合素质培养不足也是一个存在的问题。
除了专业知识外,财会人才应具备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但现有培养模式往往忽视这方面的培养。
财会人才培养缺乏行业导向和行业需求分析,导致学生毕业后与行业实际需求不匹配,影响了其就业和职业发展。
现阶段财会人才培养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重视理论知识而忽视实际技能、综合素质培养不足以及缺乏行业导向和需求分析等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创新来提升财会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2.2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内容1. 综合能力培养:复合型财会人才需要具备不仅仅是财务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跨学科的知识和能力,包括经济学、管理学、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财会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和探讨。
本文将就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讨,从理论指导、实践教学以及实习实训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希望为财会人才培养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
一、理论指导理论指导是财会人才培养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但往往忽视了与实际工作的结合。
在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中,应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校应该优化教学大纲,加强实践性课程,让学生在课堂上就能够学以致用。
除了传授基本的理论知识之外,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校应该鼓励学生进行实践性的课题研究,让学生在实际中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
学校应该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从实际案例中学习,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二、实践教学学校应该与企业合作,引进实践性教学课程,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接触真实的财会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实践性培训。
学校应该注重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例如会计软件操作、财务报表分析等,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学校应该加强实践性教学的考核,让学生在实践操作中能够更好地检验所学的理论知识。
三、实习实训实习实训是财会人才培养模式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接触社会实际工作的一次重要机会。
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往往忽视了实习实训的重要性,而在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中,应该更加重视实习实训的意义和作用。
学校应该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并且加强实习的管理和指导。
学校应该注重实习实训的效果,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学校应该注重实习实训的衔接,将实习实训与课程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培养体系。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财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
如何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成为了当前财会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复合型财会人才的特点在当今社会,财会人才不再只需要精通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广泛的跨学科知识和综合能力。
复合型财会人才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 跨学科知识广泛除了具备扎实的财会专业知识外,复合型财会人才还需要了解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能够对不同领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运用。
2. 综合能力强复合型财会人才需要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下独立思考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3.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在现代企业中,财会人才需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因此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其他部门合作完成工作。
二、传统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主要集中于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忽视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
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容易形成“知识岛”现象,只注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而忽视了跨学科知识和综合能力的培养。
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也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往往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无法正确应对。
三、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针对传统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是当前财会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任务。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课程设置的优化在课程设置上,应该增加对跨学科知识和综合能力的培养。
可以设置一些经济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的课程,使学生能够了解不同领域的知识,同时还应该设置一些案例教学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 实践环节的增加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应该增加实践环节的设置,可以与企业合作,让学生参与实际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简析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实践

此 类人 才的培 养方法 , 讨论我 国会计和 法律复合 型人 才培 养 出 现 的问题以及 解决对策。 关键词 : 会计 ; 法律 ;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 : C 9 6 3
文献标识码 : A
随着 中国市场经济 的发展 , 如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为 经 济发展保驾护航 , 成为社 会关 注的 焦点 。律 师和会 计师 作 为捍卫经济权利 、 保护经 济利益 的角 色 , 成为 热 门职 业。
年代初 的美 国, 由于当时出现大量 公司内部股票舞弊 、 信贷 丑闻 , 司法调查人员 缺乏必要 的会 计知识 , 而会计 师又不熟 悉法 律流程 , 对 司法 调查 产 生 了阻碍 。因此 , 8 O年代 初美 国大学开设法务会计 ( F o r e n s i c A c c o u n t i n g ) 专业 , 着 力培养
法律 复合型人才也被提上 日程 。
目前 , 对 于会计 和法律 的复合 型人才的定位 , 主要为法 务会计 或司法 会计。此类人才要求融会贯通会计 学和法学 知识 , 并通 晓审计 、 调查等技术 。其主要 目的在 于能够在涉 及经 济纠纷时 , 能够 搜集财 务证据并 依 照法律 程序在 法庭
另外 , 在复合型人才培养上 , 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 虽然 都是 为了司法 程序而服务 , 但法务会计更偏 向会 计学科 , 在 实践上 多体现为 由注册会 计师提供 的一 种咨 询服务 , 即接 受特定 机构委托 , 对经济犯罪等搜集资料 , 并为法庭 审理提 供依据 。而司法会 计多偏 向法 学学 科 , 一般 由司法 人员 执
健全 , 会计师 的工作也将越来越频繁地 和法 律打交道 , 如何
举证 , 协助法官对 经济案 件作 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
论新形势下会计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 关键 词】 新形势; 会计专业; 复合 型人 才
经 济全 球 化 脚 步越 走 越 快 , 会计 国际 的 趋 势 不 可 阻 挡 , 各 的 会计 专 业 人才 。( 3 ) 创新 课 堂 教 学 模式 。 创 新 课 堂 教 学模 式 包 大 企 业对 国 际 化 会 计 人才 的 需 求量 曰益上 升 , 促 使 注 册 会 计师 括发挥 教师 的教学引导作用, 围绕 学生这个教学主体开展探索
人力资源
论 新 形 势下会 计 专业复合 型人 才 的培养
常银平 聂会肖 马旭 阳 陈 玮
0 7 1 0 0 0 ) ( 中国地质 大学长城学院, 河北 保定
【 摘 要】 本文研 究了复合型会计人 才需求现状 , 洞悉社 会发展和企业运 营对人 才的渴求量和 引入途径 , 继 而提 出了一类构建 复合 型会计人 才的培 养模 式, 通过践行教学新理念 、 完善课程设置体 系、 创新课 堂教 学模 式来 引导 大学生 自主学 习, 构建起多元化
临招人难 的问题 。探究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 原因: 高校在实践 达 工 作 岗位 后 能 迅速 承 担 相 关 任 务 和 责任 。 启 动 实 验 实 践教 学 教学方案和教学 目标时并未考虑实际性 , 导致培养出来的大学 方 案 是 指 安 排会 计专 业 融 合 到 其 他 专 业 中 , 通 过 两 者 结 合 来 完
来确定培养模式, 为我 国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
一
构; 创新性实验 是为了培养学生 的创新能力和精神 , 紧跟社会
发 展 和 经 济转 变 的 脚 步 。( 5 ) 建 立 多元 化 考 核评 价 体 系 。 为 了 能
2023年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路径研究

2023年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路径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政策不断推进,企业法务与会计的职能不断交织,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逐渐成为企业所需要的核心人才。
在未来的5年内,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将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成长,并成为企业中不可或缺的精英。
本文将对2023年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的路径及培养方式进行研究,从而为企业和人才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的定义和特点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是指具备法律和会计专业知识,能够熟练处理企业日常事务并在法务与财务层面给予合适建议的人才。
具体来说,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以下特点:1. 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熟知企业法律规范以及行业法律风险。
2. 具备会计专业知识,能够熟练处理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3. 具备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能够处理法律与财务之间的矛盾点,并给出合适建议和解决方案。
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企业内外部的各个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二、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的岗位要求1. 拥有会计、法律专业背景,并具备专业证书。
2. 熟练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预算计划等信息。
3. 了解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识别企业信息中存在的风险。
4. 具备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能够处理法律与财务之间的矛盾点,并给出合适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5.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与企业内外部的各个部门进行有效沟通。
三、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路径1. 学历培养:在学历培养方面,需要在大学本科阶段时,选择会计或法律相关专业进行学习。
在日常课程中也需要重视两个专业之间的教育融合,尝试将法律知识与会计知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缩小专业之间的鸿沟。
2. 培训:学历阶段仅仅只是一个起步阶段,充分地利用校外时间参加相关的资格证书考试,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从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并在就业后参加各类岗位培训和专业讲座,增强在实践中的岗位技能和具体应对策略。
3. 实践经历:在岗位上的实际经验是成长为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的关键。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在当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等领域的复合型财会人才需求越来越大。
在目前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一些问题,无法满足企业对复合型财会人才的需求。
有必要对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讨,以提升财会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要明确复合型财会人才的培养目标。
复合型财会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
培养目标应该包括对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的应用能力。
应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
传统的财会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往往停留在知识传授层面,缺乏对实际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的培养。
应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实践教学、项目教学等,强化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要注重实践环节的设置。
财会人才培养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要将学生的实习与企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可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践项目,让学生在真实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环境中学习和实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在培养过程中,还要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
财会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培养模式中应注重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
要加强对道德伦理的教育。
财会人才在工作中往往涉及到大量的财务数据和信息,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要求。
在培养模式中应注重对学生道德伦理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避免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
复合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培养,将不仅有利于提升财会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也有利于满足企业对复合型财会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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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论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
养】
所谓“复合型人才”,是指符合当前人才市场的需要,国际、国内急需、紧缺的,具有一般的基础知识结构,同时具备相当专业水准的(包括理论的和实践的)“专业+英语”、“专业+专业”、“专业+专业+英语”等知识与能力的人才。
我校的“法律,外交,新闻,国商+英语”就属于“专业+英语”的形式,而“专业+专业”、“专业+专业+英语”则有更多种类。
在复合型法律人才中,比较常见的有“经济+法律”(培养商务法律人才,包括国际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人才)、“理科/工科+法律”(培养科技领域的法律人才)、“法律+外语”(培养国际性/涉外/跨国法律人才)等。
而“法律+外语”占各种法律复合型人才的绝对多数,这是培养国际性法律人才的需要,没有外语则“国际性法律人才”无从谈起。
以下本文所讲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主要是针对我院的情况,仅就“法律+英语”复合型法律人才而言。
一、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定位
在我院的本科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熟练掌握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够在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涉外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跨国公司、跨国金融机构、跨国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我院的学生毕业时一般都能取得法学、英语文学双学位,即修满教育部1998年指定的14门法律核心课程和其他法律选修课程(中文法律、英文法律课程都有),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定位问题上,有两个基本问题是值得思考却一直没有明晰的:
第一,是“法律+英语”还是“英语+法律”?
这看似没有差别,如果采用纯粹的数学思维的话。
其实,这里主要是侧重点的问题。
复合并不必然是二者均等,那么是侧重法律,还是英语,抑或是二者基本上齐头并进,投入的时间、精力、资源相当?
复合的目的是1+1>2,而不是1+1=2;如果复合得不好,可能会1+1<2,亦即法律、英语都没有学好,结果是“四不像”。
而好不好的评判标准,不可能用尺子来量,只能是根据法律、英语的办学经验与知识,结合人才市场的需求进行科学的论证。
在我院的建院专家论证会上,笔者就提出过“本色”与“特色”的问题,即法律是我们的本色,英语是我们的特色,二者不可偏废。
复合不是简单叠加,要收到理想的复合效果,应当是二者的有机结合,对复合的学科同样重视并不意味着对二者在课时、投入量上平分秋色,即便是双学位也是如此。
应当更加重视第一学位专业的学习,在可能的情况下,第二学位的专业课程设置应当尽可能地围绕第一学位专业进行课程设置,即采取“本色+特色”的模式。
本色是我们的立足点,没有法律的本色,就不能被称之为“法学院”,否则就名不副实;而特色是生命,没有英语的特色,外语院校的法学院就没有生命力和竞争力。
在二者的关系上,虽然几乎无主次,却有先后,即法律是第一位的。
一些学生如果实在感觉吃力,可以只拿法律学士学位。
但是由于良好的生源和我校的外语强势,一般取得两个学位没有问题。
从课时设置看,目前的培养方案,除公共课程以外,法律专业课程设置少,英语专业课程(包括英语基础+英语学位课)相对多些。
显然不及专业法学和专业英语攻读学位的学习效果。
但是,这种复合特点又恰恰是专业法学或专业英语毕业生所不具备的。
需要进一步探索的,是如何将这种复合的效益最大化,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虽然是应用型法律教育,仍需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由于规模小、起点低,北外法学院不可能成为研究型的法学院,所以必须锐意创新,另辟蹊径,找寻特色,才能有市场。
尽管我们培养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是偏重实务和应用,但这并不意
味着可以忽略人才的理论素养、人文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的培养。
必须在注重法律实务教育的同时关注提高学生的理论性和学术品位。
其实,法律实务本身就充满着复杂的、深厚的理论问题。
只要用心去钻研,在教给学生实务的东西时同样可以起到提升其理论层次的作用。
我们不应忽视学生培养目标的学术性、理论性,即使是本科生,否则就成了法律培训学院、法律技术学校了,培养出来的学生至多只是“法律工匠”。
作为一门应用学科的学生,没有前沿的理论指导,没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其知识与能力都将失之单薄与狭隘。
而且,与英美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不同的是,我国的法学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