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方案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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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7.30•【字号】浙安监管危化[2008]152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152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安监部门按照《办法》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4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相关安全许可工作,我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有着较大程度的提高。

由于我省贯彻《办法》的《实施细则》印发时间较早,其中对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与当前国家总局备案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为统一规范我省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办法》和《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以下简称总局《工作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目的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是检验设计、设备、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等必须的且十分重要的建设程序,也是人、机、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要素的磨合时期,由于试生产过程中工艺过程的不稳定性和危险性因素难以辩识充分等原因,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安全风险程度较高。

为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办法》提出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充分落实试生产前各项准备工作和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的安全。

二、必须明确试生产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各市安监局,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评价机构: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许可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不包括下列建设项目:(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三)城镇燃气辅助的储存;(四)实验室研制、中间试验和工业化试验等以产品试制和对技术、工艺或设备等进行适应性试验但不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五)局部更新在役装置和设施的大修理以及日常养护、维护工程,不降低在役装置和设施安全性能的小型技术革新改造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单台(套)设备和设施的更新改造工程等;(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零售店面的备货库房;(七)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分级实施制度省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负责实施《办法》规定应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实施以外的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除外)建设的;(四)生产、储存(仅储存企业)剧毒化学品的;(五)跨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手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手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手册》前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8号令)等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7]180号)等文件编制而成。

《指导手册》主要作为安监系统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的一个参考,不作其他任何依据。

国家、省和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目录第一部分:许可(监管)要点1、日常监管2、安全条件论证3、安全预评价(设立安全评价)4、安全审查5、安全批准6、安全设施设计审查7、装置试生产8、验收评价9、竣工验收10、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部分:名词注释1、危险化学品2、安全许可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4、新建建设项目5、改建建设项目6、扩建建设项目7、安全设施8、受理时限9、一书两证10、需领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非化工企业11、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2、安全许可时效第三部分:申请、备案表附件1、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附件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附件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附件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附件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附件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书附件7、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告知性备案证明第一部分许可(监管)要点一、日常监管(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3、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8号令)4、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5、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7]180号)(二)相关要求1、下列建设项目不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畴:(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和为勘探、开采配套储存的;(2)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配套储存的;(3)为城镇燃气配套的生产、储存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燃气的;(4)危险化学品(或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新产品试制,且试制产品不进行销售的;(5)为国防工业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6)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非生产经营单位以自用或教学、科研为目的生产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的;(7)从事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储存量不超过2吨的备货库房。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审查
(十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十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十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Fra bibliotek件(复制件)。
办理时限
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审查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审查
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办理机构
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二、审查
三、出意见书
所需材料
(一)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
(二)试生产(使用)方案;
(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使用)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的意见;
(四)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
(五)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
(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
(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
(九)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制件);
(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东胜区鄂托克西街锦绣苑南门1号写字楼
咨询电话
0477-811593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化工项目试生产方案

化工项目试生产方案

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3000t/a2-巯基-6-氯苯并恶唑、500t/a (E)-2-[2-(6-氯嘧啶-4-基氧基)苯基]-3-甲氧基丙烯酸甲酯及农药制剂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资料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编制人员一览表承诺书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3000t/a2-巯基-6-氯苯并恶唑和500t/a(E)-2-[2-(6-氯嘧啶-4-基氧基)苯基]-3-甲氧基丙烯酸甲酯及3500吨/年悬浮剂、400吨/年乳油、2800吨/年水分散粒剂农药制剂项目试生产(使用)备案提交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认可表、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情况、专家组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试生产方案进行安全论证意见、参加试生产人员的培训情况及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等申请材料均为真实有效资料。

特此承诺!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目录第一部分试生产(使用)方案1.1 建设单位概况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农药原药、农药(医药)中间体及农药制剂为主,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生产经营企业。

公司位于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李湾路8号,李湾路北侧,电厂路西侧,占地约120亩,注册资本4000万元。

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由淮安市天晨化工厂、南京联科化学有限公司和江阴联海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由天晨化工控股的股份制公司,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淮安市天晨化工厂是一家2003年成立的民营化工企业,位于清浦区清安村,主要从事农药、医药中间体生产,现有职工110余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0余人,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多万元。

公司自建厂以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管理理念,先后引进多名高级管理人才来提升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

公示各项管理工作已走在清浦区私营化工生产企业的前列,并连续四年获得清浦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和2008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南京联科化学有限公司为南京市高科技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农药中间体,特别是含氟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工作。

试生产备案材料清单及试生产要求

试生产备案材料清单及试生产要求

试生产备案材料清单及试生产要求依照鲁安办明电〔201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在试生产前,需将以下材料提交备案:试生产企业在试车前10日内,将试生产方案,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外聘专家对试生产方案和试生产条件的签字确认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

安监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对照《试车规范》实施重点检查,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市、县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试生产企业档案,将试生产企业情况逐级向省安监局报告,并及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形成监管合力。

试生产备案完成后,化工装置试车时,需遵守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突出抓好试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特提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一、试车方案未制订,试车条件未经确认,严禁试车。

二、试车组织指挥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严禁试车。

三、参与试车人员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严禁试车。

四、安全设施不完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严禁试车。

五、特种设备未经依法检测检验合格,严禁试车。

六、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不落实,严禁试车。

七、装置未经清洗、吹扫、置换、试验合格,严禁试车。

八、现场施工未完成、场地未清理、道路不通畅,严禁试车。

九、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未实施、无关人员未撤离,严禁试车。

十、试车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原因未查明、隐患未消除,严禁继续试车。

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1、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2、投料试车方案;3、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4、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响的确认情况;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6、人力资源配置情况;7、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建设项目备案申请书(共8篇)

篇一:项目备案申请报告通用文本《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编写样本(提纲)×××公司×××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拟选地址在;拟征土地亩。

3、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及概况 3-1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3-2项目申报单位概况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4、项目提出的背景5、项目申报理由包括:发展规划分析。

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项目目标与规划内容是否衔接和协调。

产业政策分析。

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行业准入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6、项目申请编制依据二、市场初步预测 1、产品概况2、国内市场概况及发展趋势3、国际市场概况及发展趋势三、产品及技术方案 1、产品方案 2、生产规模包括年产××产品××台(套)。

3、技术方案选择 4、生产工艺流程 5、主要设备选型新增设备一览表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6、供配电、自来水、供热、天然气(与四内容重复)四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 1、主要原辅材料需求量 2、主要原辅材料来源五、建厂条件及厂址初步方案 1、厂区条件包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拟建项目自身及对周边环境要求等内容。

2、厂址初步方案包括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排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六、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1 环境保护包括:厂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状况等。

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水土流失预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鲁安监发[2008]2号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各市安监局,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评价机构: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许可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不包括下列建设项目:(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三)城镇燃气辅助的储存;(四)实验室研制、中间试验和工业化试验等以产品试制和对技术、工艺或设备等进行适应性试验但不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五)局部更新在役装置和设施的大修理以及日常养护、维护工程,不降低在役装置和设施安全性能的小型技术革新改造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单台(套)设备和设施的更新改造工程等;(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零售店面的备货库房;(七)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分级实施制度省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负责实施《办法》规定应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实施以外的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除外)建设的;(四)生产、储存(仅储存企业)剧毒化学品的;(五)跨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程序及表格(1)

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许可审查程序及表格(1)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许可审查程序一、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监督管理方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山东省实施细那么》〔鲁安监发[2022]39号〕、《淄博市平安生产行政许可实施意见〔试行》。

二、程序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和市局指派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符合平安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一〕简易程序申请1、申请建设工程简易程序的文件。

2、建设工程情况介绍材料〔介绍材料应详细说明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投资额、主要工艺技术和装置设施〔建设范围〕、周边环境概况等〕。

3、建设工程的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安监部门出具的适宜简易程序的书面意见。

建设工程未列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县级以上开展改革、经济信息等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者不予审批〔核准、备案〕的决定书〔书面意见〕,或者加油站等有关行业准入的批准文件,可认为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平安条件审查1、建设工程平安条件审查申请书〔附件〕及文件〔附件〕;2、建设工程平安条件论证报告;3、建设工程平安评价报告;〔最终版胶印〕4、建设工程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5、规划相关文件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7、实施许可的安监部门出具的适宜简易程序的书面意见;8、镇、街道安监站出具的备案材料;9、诚信承诺书及按有关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平安设施设计审查1、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附件〕及文件〔附件〕;2、建设工程平安条件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专篇〔最终版胶印〕;5、拟雇佣的施工单位相应工程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6、镇、街道安监站出具的备案材料;7、诚信承诺书及按有关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文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9.20•【文号】安监总厅管三[2012]132号•【施行日期】2012.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等10类共17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12年10月15日起使用。

现印发给你们,请自行印制,并通知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2年9月20日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负责人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二、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三、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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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邮政
编码
电子邮箱经济
类型
联系电话传真
电话
法定代表

安全生产负责人

企业登记注册机关名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使用)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通讯地址邮政
编码
电子邮箱经济类型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建设项目




主要负责


安全生产负责人
企业登记注册机关名

申请试生产(使用)的理由及试生产(使用)准备情况:

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单位名

通讯地

经济类型联系电话邮政
编码
资质等级证书
编号
业务范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使用)的意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
按设计全部内容完成施工,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同意建设项
目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等):

(加盖公章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名

通讯地



经济类联系邮政
型电话编码
资质等级证书
编号
业务范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使用)的意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
按设计全部内容完成施工,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同意建设项
目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等):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单位名

通讯地

经济类型联系电话邮政
编码
资质等级证书
编号
业务范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
对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使用)的意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
按设计全部内容完成施工,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同意建设项
目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等):

(加盖公章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文件、材料清单(在“□”中用“√”勾选 ):
□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
□试生产(使用)方案;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使用)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
(使用)条件的意见;
□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
□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
□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
□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的落实情况报告;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
□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制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
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
规程清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
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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