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以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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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毕业论文本文档下载自文档下载网,内容可能不完整,您可以复制以下网址继续阅读或下载:/d136553394.html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XXX、XXX (XX 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内容提要]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要件的规定实质上反映了私权和公权之间的关系,或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
除为了公共利益之维护,国家应尽可能减少对市民社会的主动性干预,而着重以为市民社会提供被动性救济途径并以此实现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在这种理念支配下,作者对传统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论说了一个新的认识。
[关键字]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私法自治市民社会政治国家某一社会关系一旦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就不得不接受法律的意志。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规则便是这种关系的外在表现。
这些规则的设定,实质上反映了各方利益的平衡或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调和。
然而,由于法律理念的不能保持一致或曰贯彻到底,有关的理论及立法在实践中带来了诸多矛盾和困惑,枚举数例如下:《民法通则》规定合法性为民事法律行为(即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的定义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因此又不得不独创了“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来解决“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带来的逻辑上的混乱,并且把“民事行为”作为它们共同的上位概念。
然而这些技术上的处理,却难以解决其内部的逻辑矛盾。
(详见高在敏,陈涛.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的质疑[J].法律科学(西安), 1998. 5.作者指出,以意思表示作为“民事行为”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是对这一概念应有内涵的一种变异和任意强加,因为民事行为应指有民事法律意义的,在人的意识支配下的人身体的动静;而且这种处理缩小了该概念应有的外延;同时还会在变异了的民事行为概念与原本攘括着一切民事行为事实的民事行为概念之间造出无法解决的矛盾、冲突。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是什么时候现实⽣活中,很多时候⾏为⼈所作出的决定如果双⽅签订了合同的话⼀般是具有法律效⼒的,⼀旦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就应该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那么民法典中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是什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民法典》第⼀百三⼗六条民事法律⾏为⾃成⽴时⽣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同意,不得擅⾃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为。
⼆、民事法律⾏为成⽴条件(⼀)法律⾏为成⽴的共通要件这是民事法律⾏为成⽴皆有的要件。
因我国仅规定民事法律⾏为的⽣效(即有效)要件,没有对成⽴要件作出明确规定,⽽后公布的合同法对两者稍做了区分,所以,民事法律⾏为的成⽴要件可以概括为:1.有意思表⽰。
民事法律⾏为的共通要件因单⽅⾏为和双⽅⾏为⽽有不同。
在单⽅法律⾏为,当事⼈意思表⽰完成,法律⾏为即告成⽴;在双⽅法律⾏为,相互意思表⽰⼀致时法律⾏为⽅告成⽴。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
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例如,买卖的价⾦以及委任的授权事项等,须能确定。
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为成⽴时。
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民事法律⾏为成⽴的特别要件这是指法律对某些法律⾏为的特别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为皆有的要件。
1.在有因⾏为,原因⽋缺法律⾏为不成⽴,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
(三)法律⾏为成⽴的效⼒法律⾏为的成⽴,表意⼈必须受意思表⽰的约束,不得擅⾃变更和撤回。
法律⾏为成⽴的效⼒就是意思表⽰的成⽴效⼒。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民事法律⾏为⾃成⽴时就已经开始⽣效了,对于民事法律⾏为成⽴是要符合⼀定的条件的,所有说很多时候⼈们要对⾃⼰所做的事情负法律后果。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普法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条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民法典民事法律总则

民法典民事法律总则民事法律总则是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民事责任的承担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全面阐述民事法律总则的相关内容。
一、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总则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民事关系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平等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任何强制或欺诈行为都不得凌驾于个人自由意志之上。
其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是指法律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误导等手段实施不正当行为。
最后,公平合理原则是指法律应当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在民事活动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例如,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姓名权、人格权等基本权益,同时也承担着支付税收、遵守法律等义务。
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享有诉讼能力、财产权等权益,也需要遵守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三、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或其他方式进行的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包括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非禁止原则等。
一旦法律行为成立,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表现为生效、无效和撤销等不同情况,其中生效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民事责任的承担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责任的形式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通常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内容,非财产责任则包括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
民事责任的承担应当符合因果关系、过错原则、伤害责任等基本要求。
五、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通过法院的审判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具有民事⾏为能⼒的⼈,可以独⽴实施民事⾏为。
限制民事⾏为能⼒的⼈实施民事⾏为时,要经监护⼈的追认,该民事⾏为才具有法律效⼒的,那么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哪些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三⼗三条【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第⼀百三⼗四条【民事法律⾏为的成⽴】民事法律⾏为可以基于双⽅或者多⽅的意思表⽰⼀致成⽴,也可以基于单⽅的意思表⽰成⽴。
法⼈、⾮法⼈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为成⽴。
第⼀百三⼗五条【民事法律⾏为的形式】民事法律⾏为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约定采⽤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特定形式。
⼆、民事⾏为和民事法律⾏为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是⾏为⼈基于主观上的⽬的,借助于⼀定的客观条件实施的产⽣⼀定法律后果的⾏为,但它们有以下两个区别:1、⼆者性质不同。
民事法律⾏为是⾏为⼈的合法⾏为,这种合法⾏为的⽬的在于设⽴、变更、终⽌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为包括有效的民事⾏为和⽆效的民事⾏为,合法的民事⾏为和⾮法的民事⾏为。
2、法律后果不⼀样。
⾏为⼈实施民事法律⾏为可以产⽣预期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为是合法⾏为,受法律的保护。
民事⾏为有合法与⾮法、有效与⽆效之分。
对于⾮法的或⽆效的民事⾏为,从⾏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不受法律保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实施民事法律⾏为的形式包括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摘要:对于民法典来说,其制定及执行是中国法制建设过程当中的重点事项,社会所有人群都会比较重视。
也就是因民法律行为是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正基于此原因,本文重点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进行了介绍,并同时剖析了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生效以及有效行了细致的分析。
关键词: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生效;有效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来说,各个专家学者对其定义也会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在《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有一些专家学者会认为,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就是指自然人以及法人会基于意思表达,进而对民事权利以及民事义务进行设立、变更、终止的行为。
而在实施了《民法通则》之后,有不少专家学者也会指出,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就是指公民与法人双方之间就民事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关系而进行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合法活动。
二、《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尽管说在对民法典总则进行制定的过程当中,有关专家与学者会对于法律行为制度的具体规范持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多数人会比较认可。
但根据《民法通则》中对法律行为作出的规范来分析,经实践证明,法律行为规定的确立能够对法律的适用范围发挥必要的影响,所以它就必须进一步加以保留。
(一)完善《民法典》针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法律,主要是为了对以意思表达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作出较为统一的规范,以保证法律过程更加简洁,从而避免了法律过程复杂的问题。
在相关实务中,法律部门也会将关于法律行为的有关条款,作为判决依据。
也正因此,这一法律被大家所认可,建立了约定俗成的规范。
而这样对民事法律进行规定,也就能够使民法典简明扼要,存在着非常重要的使用意义。
(二)整合民法体系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生效的基础对法律事实而言,可以分成二个形式。
一个是行为,另一个是事故。
而在这里面,法律行为主体就是指以主体意思构成存在着法律效力的对外关系,从而构成了法律事实的法律行为,并且可以被划分为三类,依次是法律行为、侵权行为和狭义的法律行为。
浅析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与生效
“ 法律行为” 最初为德 国历史法学派创立人胡果提 出, 德国学者温 德赛德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 。 以后 , 国学者 萨维尼在契约理论的基 德
础 上提 出 了系 统 的 法律 行 为理 论 , 为 10 并 9 0年 的 《 国 民法 典 》 采 德 所 纳 。后 来 《 日本 民 法 典》 《 俄 民法 典 》 采 纳 了 《 国 民法 典 》 经 、苏 也 德 的 验 。 国 18 《 我 9 6年 民法 通 则》 的起 草 深 受 16 9 4年 《 苏俄 民法 典 》 响 , 影
人认为 , 法律行为成立 时生效 , 成立时处于有效状态 。法律行为的成 行 为 。 是 私 法 效 果 说 。 慧 星 老 师 认为 , 三 粱 民事 法 律 行 为 是 以 发 生私 立、 有效与生效三者在 同一条直线上。例如我国《 同法》 4 合 第 4条第 l 款的规定: 依法成立 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不 能解释实践中存在 的合 同成立但是还未生效等情形。分离论学说分 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之一种法律事实。 通说认为, 法律行 为是 以意思表示为核心, 以产生、 更、 变 消灭 民事法律关系为 目的的行为 。 笔者赞同这种观 点。 法律行为不仅 仅是行为人作出的一种 意思表示 ,
为二分论和三分论 。 二分论是一些教材的主流观点, 但笔者不赞 同此 而且是一种能够产生法律拘束力的意思表示, 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观点。 二分论中成立生效区分论忽略了有效与生效的区别: 而二分论 中成立有效区分论混 同了有效与生效的概 念。笔者赞同分离论 中三
分 论 的观 点 , 为 法 律 行 为 的 成 立 、 效 与 生 效三 者 是 不 同 的概 念 。 认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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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关系中,通过意思表示构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是民事法律关系得以建立的前提条件,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和保障,直接影响着民事关系的成败和法律效力的实现。
本文就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进行探讨。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行为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意思表示达成协议或一定的法律行为,这个过程是一个相对简单而又复杂的过程。
简单在于它只需要两个或多个民事主体的约定和协商,复杂在于它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否则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遵循以下条件:1. 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是建立在“真实意思”的基础上的。
真实意思是指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或履行自己的义务、表示了真实的意图的意思表示。
如果行为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那么该行为只是一种虚伪的意志表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 行为人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够有效地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应当在满足法定年龄以及心智状况等条件的前提下取得民事行为能力,才能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行为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3. 行为人的合法目的与合法内容: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和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如果行为人的法律行为行为的目的或行为内容是不合法的,那么该行为是无效的。
4. 行为人的法定形式: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某种法定形式才能成立。
如涉及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独立保证、担保和豁免权等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来表达。
此外,还应遵守各种合同的形式规定,如固定期限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并注明期限的首尾日期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行为的生效是指行为成立之后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
民事法律行为并不是一旦达成协议就立即生效的,它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确认其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有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在《民法典》中,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有着详细且重要的规定,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首要条件。
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独立地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例如,未成年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能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关键要素。
如果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那么该民事法律行为可能被撤销。
比如说,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另一方在错误的认识下作出了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如果一个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背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即使双方达成了合意,该行为也是无效的。
在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方面,《民法典》规定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则是通过口头语言作出的意思表示。
还有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比如不动产的买卖、抵押等,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对于意思表示的作出,《民法典》也有详细规定。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几种情况。
除了前面提到的有效条件外,如果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形,那么该行为无效。
普法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条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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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以及有效
导读:《民法典》是我国民法的最高立法机关,其中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生效和有效的相关条款。
本文将从法律行为的概念入手,深入探讨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和有效等方面。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依法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自由意思表示或者其他意思表示。
根据行为的性质和作用,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协议和单方行为。
协议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自由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相互约束的法律行为。
单方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由意思表示单独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定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定主体资格,自然人要达到法定年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具有法人地位。
如果当事人没有法定主体资格,其所进行的法律行为就是无效的。
(二)真实意思
民事法律行为实施过程中必须表现真实意思,即确保当事人的意思真实存在、真实、诚意表达。
如果实施过程中存在虚假意思、恶意欺诈等情况,则该法律行为成立无效。
(三)合法目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需要是合法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风尚。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法律行为在成立时也是无效的。
(四)合法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需要符合国家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
不同民事行为形式的要求不一样,例如土地买卖需要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合同需要签署双方当事人的字迹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法律行为自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时间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法定生效
法定生效是指行为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成立之后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如大多数合同的法定生效为签署合同之日。
(二)约定生效
约定生效是指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达成约定规定生效时间或条件,从而获得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约定生效的情况下,待生效期限或条件不满足时,行为不存在法律效力。
(三)有条件生效
当事人在达成协议时,约束其法律条款的属于某一网络条件生效。
可以是因规定的事件不构成条件事件,也可以是巩固事先设定的一些要求。
例如,如果无论是否出现克教育的相关问题,在到期时,父母必须按规定支付学费。
一切正常学费未支付,克教育自然而然地作废。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是指其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风俗,具备合法效力的标准。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要求符合以下关键因素:
(一)合法性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风俗,才能具有合法性。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利用陷阱、恶意欺骗、强制采取非法赠与等手段,可能导致法律行为的无效。
(二)真实性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真实的,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愿又必须是自己真实的意愿。
如果当事人在意识存在问题,比如当事人发生
意外导致失语、丧失意识等情况,其所暴露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可能致使法律行为的无效。
(三)合理性
合理性指合同必须不违背法律法规或常理规范,对当事人的利益起到合理的保护作用,才能形成有效的合约。
如果合同项无法达到较佳权益分配的效果,存在太过偏颇偏倚作用,就会破坏合同的合理性而失效。
(四)完整性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完整性和确定性,即必须是一个完整、确定、具体的法律行为。
如果行为不具备完整性或确定性,无法明确定义法律义务和利益,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生效和有效的相关条款。
在执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特别注意法律所规定的原则和各要素,以确保民事法律优越性的行为权利能够得到应有的权利保护,并避免出现无效的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以上介绍的几个方面,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五)法定程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需要符合国家法定的程序要求,包括书面形式等。
对于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在某些特定的机关或部门进行登记或备案等手续。
(六)合法标的
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标的是指所涉及的物品或财富具有合法性。
如果涉及的物品或财富属于违法非法手段所得,法律将不予保护,该行为也将被视为无效。
(七)合法原因
民事法律行为之所以产生,通常需要有法律上的原因,如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财产转移等。
如果行为没有合适的法律原因,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会导致其无效。
综上,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其中最为核心的包括法定主体、真实意思、合法目的、合法形式等方面。
此外,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和有效也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法定要求,仅在满足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形成真正的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