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最新教育文档
高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微

响了其教学 目的的实现 。因此必须引起从事经济
法基 础课 程 教 学 的教师 重 视 。
力 ,又学会做人 的本领 ,既有迅速上岗的能力 , 又有面向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创业
能力 ,这对作为高职院校法律类、经济类专业课 程重要组成部分 的经济法基础这类课程也提出了 更高要求。此课程如何适应高职教育的需要 , 切 实提高该门课程 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已成为一个 必须 明确 的崭新 课题 摆 在我 们面前 。
一
二 、经 济 法 基 础 课 存 在 问题 的 原 因
分析
( )教 学指 导思 想 上 的偏 差 一
高 职 院校 在教 学指 导思 想上 一 贯做法 是重 智
育轻德育 ,重视专业教育 ,轻视人文素质 、法律 素质教育。随着我 国高职院校教学模式 的改革 , 方面坚持 以就业为导 向,另一方面在学生的专
一
、
经 济 法 基 础 课 程 教 学 改 革 的 必 业教育课程和 内容上进行了改革 ,经济法基础在
内容上增加 了新的法律法规,而课时安排上却并 没有增加 ,有的高校甚至压缩经济法基础课程的 课 时量 ,有 的甚 至 留给经 济法基 础课 程 的 时间为
3 6学 时 。在 如此 短 的 时 间 内 ,要 把 一 门课 程 学 完 ,那 是不 现 实 的 ,也 是 不切 实 际的 ,导致 该课 程 流于 形式 ,任课 教师 带 着学 生走 马观 花 ,达不 到 培养 和 提高 大 学生法 律 素质 的 目的。 ( )教师 队伍参 差不 齐 二
蔡 斌
( 南通 市广播 电视 大学 人 文科 学 系,江 苏 南通 2 60 ) 20 2
[ 摘
要 ]经 济法基础课程是 高职院校 法律 类 、经济类 专业课 程 的重要 组成 部分 ,对 把 高职 学生培 养
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探索

收 录 日期 : 2 0 1 2 年 1 1月 8日
为主,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发展 规律 , 而 等 。 以上 内容中, 有些属于经济法领域 , 而 不过分强调科学体系 自身的完备 。 课程应 有些属于民商法体系 。 因而 《 经济法》 课程
高职 院校经 济管理类 专业一般 都会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 目标 , 注重学生职业能 作为会计专业 的专业基础课 , 其 课程 的内
程。 随着高职院校培g r - 4  ̄ 式的改变, 济 期 以来, 高职司法会计专业 《 经济法》 课程 师考 试大纲 的要求 设置 《 经济法》 教学 内
法 课程改革也 迫在眉睫 。笔者针对该课 以“ 学科本位 ” 为课程教学 目标 。 教师课堂 容体系。 这要求授 课教 师要做针对性的调 程 的特 点及 在培 养专业人 才 中的地 位和 讲授 过分注重强调 学科的独立 性和重要 研 , 了解历 年来考试 的重 点和难点 , 对 教 作用, 提出 济法 课程教 学 目标和教学 性 , 把学科 凌驾于教育之 上, 凌 驾于人之 材和教学 内容进行重新整合 , 侧 重于考证 内容体 系的改革 、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上, 学科成 为中心 , 成为 目的, 学校教 育、 知识点的讲解 , 提高学生的应试 能力。在 以及课程 考核 方法 的改革 等方 面的探 索 课堂教学成为促进学科发展、 培 养学科后 教学 内容的设置上, 教师还 应加强应试 能
.-. _
同 职会计 专业 《 经 济法 课 程 改革探 索
目
I
口文 /张
( 安徽警 官职业学院
莉
安徽 ・ 合肥 )
[ 提要] 经济法) ) 课 程是 高职 会计 教学 目标, 确立“ 以学生为 中心、 以就 业为 课程 。考虑到高职 学生 的实际 , 教师应主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摘要]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是管理类和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在培养应用性人才的目标指引下,其改革应体现实用性特质。
因此,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在教学内容上应与专业相契合,教学模式上应融合理论与实践案例两大因素,考核机制上应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应用性技能考核指标。
[关键词]经济法;高职;教学模式;考核机制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是管理类和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在培养应用性人才的目标指引下,为了改变传统不符合培养目的的教学方式,各校及专业教师们都采取了各种不同的应对措施,但从现实看,能真正实现其改革目的的案例较少。
原因很多,除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本身特点与其所追求的目标有相当的差距外,改革的方法缺乏操作性是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因此,面对新的形势,结合具体实际环境,笔者尝试有针对性地对经济法课程改革提出富于实用性的新思考,以期对今后整个经济法课程的改革起到积极性的影响。
一、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存在的问题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开设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实际的情况是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与这个目标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冲突,这体现在教材选取,内容安排,教学模式以及考核机制等各个环节上,这严重制约该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实现。
具体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教材泛化,内容繁杂市场上针对高职高专所编的经济法教材很多,但具体到各个教材的内容,多数还是按照传统本科教材的体例去编排,章节较多,追求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内容繁杂,而高职院校学生急需的实训案例却在教材中严重欠缺。
即使是所谓的“权威”版本在内容和体例编排上也存在诸多问题。
同时,目前市场上的教材都是泛泛地针对高职学生所编,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所要掌握的内容的差异性,[1]因此这些经济法教材无法真正适应高职院校不同专业培养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需要。
(二)教学模式僵化,缺乏活力首先教师的思维模式与高职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之间存在差异。
高职院校的经济法教师多数接受的是正统的经济法的教育,他们的思维与所能接触到的教育方式都是传统法科教育模式,而传统的法科教育强调的是理论的阐释,知识体系的完整,论证的严密等,这些经济法教师给高职学生传授的知识,不管是模式上还是具体知识上都会与传统法科教育相同或类似,这就与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特点与目的存在相悖之处。
高职高专《经济法》教学改革探析

( ) 习方式. 三 学 高职 高专学生 的学 习 ( ) 四 考核方式有待合理化 。 经济法课 运动规律,从而更有利于开发人 的智力 。 具有 较高层次的职业定 向性 。 他们在进校 程一般通 过学期末 闭卷考 试的方式 进行 因为案例总是 附有大量的 问题 , 思维从 问
之初 就已经基本 明白将来 的工作 岗位 ( 岗 考核。 这种 闭卷考核方式使学生特别关注 题来, 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 《 经济法》 的教
、
一
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特点
未包括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 、法规 ,
低。因此 , 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结 性.经济法作 为一个独立年轻 的学科 , 其 关的简要 知识 点就可 以。 按照市场经济运 合 社会实 际 , 增强教学 的生动性 , 从而 提 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 而 行的内在逻辑 , 为学生构建 一个 结构清晰 高学 生的学习兴趣 。作为高职高专教育 , 我院 目前 只开设了这-i法律课程 , ' - I 最基 的经济法理论体系 。 实践 教学应该是其一大特色 , 学生对 实践 本的法律基础都没有开设 , 2 、教学 内容应与其他 专业课程 相配 使学生在学习
高职高专学生的学 习具有更 多 课程教 学 中普遍 存在 的问题 ,探 讨提 高 学 习相 比, 三 、 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经
E 济法》 课程教学效果的方法。
关键词 : 经济法 ; 教学改革; 课程设计 本 文为宣城 职业技 术学院 院级课题 《 经济法教 改研 究》 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 :7 文献标识码 : G1 A
一
识结构 的差 异性 ; 同时 , 教材的 内容 通常 实用性。 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 的学生
般不具备基本法理常识 , 来主要从事 将 ( ) 一 学习兴趣 。 高职 高专学生 的学习 出现所 教内容与现行法律 、法规不 相吻 经济和管理方面 的实务工作 。 他们学习经 情绪化较强, 对感兴趣的东西学习积极性 合, 即教学 内容存在滞后性。 济法,只需要 了解和掌握经济法 的概念 、 较高, 对于 内容枯燥的 内容则学习效率较 ( ) 学计划安排缺 乏合理性 、 二 教 科学 调整对象、 法律体系等与后续学习 内容相
高职《经济法》应加强实践性教学论文

高职《经济法》应加强实践性教学摘要:《经济法》是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
目前的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尤为突出的是教学手段太过单一,这将影响到高职院校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因此,经济法授课教师应努力探索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尤其是要强化经济法的实践性教学。
关键词: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实践性教学1 实践性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的重要性《经济法》是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
实践性是经济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注重经济法实践教学是由经济法的实践性特点所决定的。
经济法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独立的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以与其他分支学科相分离。
经济法运行不仅仅是经济法规则的自我运行,而是经济法规则在社会环境中与其它社会现象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
只读经济法学书籍不参加社会实践,是不可能完全懂得经济法的。
经济法的实践教学将经济法条文的理解和运用放在一种事实环境之中,从而能够使学生掌握如何能够使经济法与社会现实结合的分析方法,得到进行经济法分析和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的问题的能力与技巧。
通过承办真实的案件和教师的指导,学生能够得到更多的技巧训练,以便他们真正地“像律师那样思索”,使其在分析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更好地进行人际交往和沟通技能方面的训练得到强化,从而真正地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实践教学是经济法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和有机组成部分,它既可以检阅、修正和巩固已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又有利于塑造和形成经济法专业思维、强化经济法伦理修养,因而是经济法能力培养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2 我国现行经济法教学模式存在的缺陷我国传统的经济法教学模式倾向于向学生传授经济法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经济法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
这种模式不利于大学生素质的提高,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由于缺乏实际应用,经济法知识变得生硬而抽象。
实际应用的欠缺,也使得学生对其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准确的认识和理解,知识掌握难以牢固。
高职院校“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 基金项 目】 安徽 省教 育厅教学研 究项 目 (0 03 2 。 2 1 18)
【 作者简介】 李洁丽(9 6 ,女 ,安徽 五河人 ,淮北职业技 术学院讲师 ,硕 士,从事企业法研 究。 17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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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5
经 济法 课程 是 经济 类专 业 必修课 ,不 同 的专业 对法 律 知识 的需 求有 一 定差 异 ,但 目前所 使 用 的教 材并
不能满足这种要求 ,往往是 同一本教材 ,所有的经济类专业都在使用 。同时 ,教师在授课过程 中也并未针
对不 同专业课 程设 置 特点 和未来 的就业需 要对 教材 内容作 出相应 调整 。 三、 《 经济 法概 论》 教学 改革 措施
( 一)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学校可以选派教师进修 ,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和经济知识 ,使经济法教师们既懂法又懂专业 。同时鼓励 授课教师走出狭小 的课堂 ,走 向广 阔的社会 ,到司法机构 、律师事务所或企业去实践 、兼职 ,使其拥有较
【】 2 宋文 霞. 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J 教育与职业, 0 72 ) J 2 0 (3 .
・
1 51・
T作中的。这部分教师相对熟悉经济方面的知识 ,但未接受统 的法学教育 ,具有一定 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 ,但往往缺乏相应 的
经 济学 知识 ,在授 课过 程 中难 以将 理论 与实 际相联 系 。 ( 二)传 统授课 方 式令学 生厌倦
目前 , “ 经济法概论 ”课程的教师基本上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法 。这种教学方法偏重于教师讲解 ,忽
视 学生 学习 的 自主性 、主动性 与创 造性 的发挥 ,因此教 学过程 枯燥 ,压抑 了学 生 的学 习兴 趣 。
( 三) 教材不 能适 应不 同专业 需求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摘要:《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管理系财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等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能力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在课程改革方面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应用特色和能力本位,教学内容应轻理论体系重实际应用,教学方法应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并重,课程考核应当注重应用能力测试。
本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思考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基础能力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概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会计和审计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国家在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
本文结合作者自身的教学实践,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思考。
1 简化理论教学,重视实际应用1.1 高职《经济法》课程一般在管理系财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等专业开设,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只开设一个学期,安排56课时或48课时,学时数有限,不可能过多对经济法理论的学习,而应该是在基础理论部分的学习上以“适度、够用”为限,注重实际实用,结合学生已有的基本法理常识,对社会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剖析和讲解,使学生不仅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而且能对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加以解决。
1.2 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性。
部分专业管理类都会开设与经济法内容相关的一些课程,因此,在制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时,可参考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内容,做到内容尽量不要重复,这样可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学生讲授其它的知识内容。
1.3 利用案例教学法。
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适当增加一些实际生活中的案例,在案例的选择上,要做到“新颖、及时、典型、综合”的原则,教师将案例分析融汇到课程教学内容中,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讲解,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生活当中的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
课程 内容体 系杂乱。 尽管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 的 经济法课程 内容大体相 同, 是对这些 内容的详略安排 、 但 重点
与非重点 、 难点与非难点 的认识在各个学校 以及不同经济法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大学生提 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 对经 师之间是各不相 同的 , 这不但 造成了教学体系杂乱 , 同时各章
为主线来贯穿经济法课 程的教学过程 。 晰地呈现 出来 , 而引导其主动思考问题 、 从 解决问题 。 为强调法
1 . 确定教程的内容及各章节 的顺序 。 确定教程的内容及各 律 的严谨性 , 案例讨论结束时教师要给出案例 问题 的准确答 案 章节 的顺序要 以经济法 的调 整对象为依据 。 经济法的调 整对象 和法 律 依 据 。
展有关能力 打下坚实基础。
知识之 间的契合点 ,使得学生把经济法作为一门孤立 的学科 ,
教 学方法和教 学手段 陈旧。这方面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
经济法在 高职 院校 经管类专业课程体 系中的地位。 经济法 而不去考虑它在未来工作 中的实际应用 。
首先是教学方法陈旧。经济法是一 门实用性很强 的理论课 讲授法 。 这种教学方法阻碍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 难以提高 其次是教学手段单一 。 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 已经在高职
为该课程 目前在教学中主要存在 以下问题 :
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备一定 的经济法律知识 、 熟
各抒 己见
MARKETI NG RES ARCH E
图
知市场经济规则 , 未来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环 讲授 法教学 手段 , 以案例为 载体 , 面推行启发 式教学 , 教 全 把
关于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几点思考
生 的兴 趣 培 养 。
2 材适 用性不强 , 教 教学 内容缺乏针对 性。教材方 面, 目前市面上经济法教材 版本繁多 , 不齐 。大多 良莠 数教材一是 篇章较多 , 以在有限 的教学 时间 内完成 ; 难 二是重视对 法律条文 的解 释 , 忽视法理学分 析 ; 三是教 材 内容更新 慢 , 跟不上 立法及 实践 , 如公 司法 、 业破 企 产法 、 证券 法 、 法等 章节 的内容 , 税 根本无 法适应 经济 法不 断修改 、 完善 的现实 。教学内容 缺乏针对性体现在
题
、
源。
2广— —课程内容体 系杂。关于经济法体系 , 国 . 我 学 者 目前 大多数接受 三分法 ,但其 内容体 系还是 比较 散 。第一部分总论 中有 关经济法 的体系 、经济法 的地 位 、经济法与其他法 的关 系是学界争议 较多 的问题之 第 二部分经济法 主体 中 目前缺乏法 律层面 的中间 层 主体立法 , 对于最重要 的主体部分公 司和企业法 学
法技 术规范的复杂性与 多样性 ,如知识 产权 法 的技术
-
是 不 同专 业《 经济法 》 课程 的教学 内容雷 同 ; 是授 二 课 内容 的前 后不衔接 , 教师对 学生最需要 了解 、 掌握 的 专 门领域 的经济法知识常常蜻蜓点水 , 无法深入。 3 . 教学过程单调 , 教学方法单一 。 教学过程上 , 存在 理论讲授与案例教 学之间 的矛盾 ,经济法 》是 实践性 《 很强 的课 程 , 采用案例教学 能够激发学生 的学习兴趣 , 启发学生动脑思考 , 缩短理论与实践的差距。教学方法 上, 为了达 到学科 的系统性 和严谨 性 , 教师 往往采用传
探析高职高专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 经济法》 作为高职高专 院校 中经济管理专业 类 的 门基 础学科 , 它是一 门实用性很强 , 涉及领域 非常广 泛且影 响面较大 的课程 之一 。为提 高高职高专 院校经 济法学科 的教育教学质 量 ,适应经济 管理类专业 学生 未来工作 的需求 , 并结合经济 专业培养 的需要 , 把经 济 法知识有效 地融入学生未来 工作实践 中 ,现结合我们
一
前, 各高职经管类 的《 经济法》 教材 版本非常之多 , 并且 这些教材 良莠不齐 , 在的 问题 主要 有 : 存 一是教材 中只 汇总 了法律法规 的一些 理论 , 没有一些 运用法律条款 , 穿插 在教材 中的生动案例 ,因而影 响了教材 的可读性 和趣 味性 ;二是有些教 材 内容 的更新跟立 法实践 出现 脱节 。例如企业破产法 、 司法 、 公 税法等教 材的某些章
的教学 实践 , 经济法 》 程教学 中存 在 的问题进行 就《 课 分析 , 并对课程 的教学改革提 出一些粗浅 的看法 , 与各 位同仁交流探讨 。 《 经济法》 学科教学 中存在的 问题
一
、
一
1内容多 , _ 但是课时少 。《 经济法 》 为我 国社会主 作 义市场经 济实行 “ 法治 国” 依 的一 项重 要法律 , 它涉及 的法 律制度很多 。从市 场主体法 、 场规范法 、 市 市场运 行法 到宏 观调 控法等 , 单就单 行法就有二十个左 右。因 此 ,经 济法》 《 的内容丰 富 , 系庞大 , 识繁杂 , 教育 体 知 让 工作者 为之感叹 。由于《 济法》 经 的各 部 门法 中的各 具 体 的单行 法之间 的联系不是很 密切 , 贯性也不很 强 , 连 而且 , 目前 的教学大纲 和计划 的设置也不尽合理 。各高 职高专经 济管理类专业安排 《 经济法》 程的课 时数 在 课 3 6 2~ 4之 间 , 即便有 6 个 学 时 , 4 要完成 如此 繁重而 又 具体 的教学任 务 , 达到预定 的教学 目的 , 时间也是少得 捉襟见肘 的。 教师根本没有 时间详 细去讲解 , 多内容 很 只能是 蜻蜓 水 , 学生感 觉讲得 太快 , 教师 感觉 太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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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其特征是内容涵盖面广,且理论性强、法律条文多、动态变化大、难理解又枯燥,但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也较强的课程。
由于高职院校的学生缺少基本法学理论的学习和长期法学素质熏陶的专业背景,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具备法学基础,学习《经济法》课程普遍存在入门难、理解难、分析难等诸多问题。
而传统的教学方法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导致学习效率低下,难以取得预期教学效果,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提出了严峻挑战。
如何在满足社会或职业需求的基础上满足教育或个性需求,进而实现个体在职业生涯中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经济法》课程进行教学改革,以满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1.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对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对大学毕业生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大学生要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的要求。
2.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需要。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具备法律素质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需要,是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必备技能之一。
大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等法律课程,掌握经济法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提高大学生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3.学生职业技能形成的迫切要求。
现代社会对从业人员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懂经济、管理、财会会计、金融投资等,还要求懂法律。
高职院校要培养既懂经济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因此,学生的职业技能对法律基本理论的系统性要求不高,但对法律教育的岗位针对性要求较强,对现实法律问题关注较高。
[1]高职院校应把《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与各种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知识、技能、职业素养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大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全面落实教育部在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学历毕业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促进大学生就业或创业。
4.提高教学质量的紧迫需求。
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是以理论传授为主,轻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不强、热情不高,教学效果不理想,不能满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因此,必须加快对《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的特征是职业能力的培养。
因此,高职教育必须改革传统的学科本位的课程体系,牢固树立能力本位的思想,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通过课程结构的整体设计和教学模式的创新,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学生对社会和职业的适应能力,真正实现课程体系由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转变,由知识体系系统化向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转变。
[2]本文结合黄冈科技职业学院《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探讨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1.课程的定位。
我们在对武汉城市圈、湖北省及中部地区的有关企业、行业、职教专家和学院往届毕业生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较全面地掌握了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中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
经济工作的重要性、经济活动的复杂性、经济运行的规律性、经济联系的全球性等使得经济和法律的联系日益密切,经济对法律的依赖日益突出,企业对高职毕业生的知识、技能、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经济法是高职院校财经、管理类等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其他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先行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使学生掌握了法律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经济法》课程为学生后续《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商务谈判》、《财务管理》、《国际商法》和《电子商务法律》等课程的学习服务,还能使学生顺利通过会计证、营销师等职业资格考试中有关经济法的考查内容。
《经济法》课程定位:坚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以法律素质培养为主线,以理论知识的运用为途径,以关键能力培养为核心,面向武汉城市圈,辐射湖北及中部地区,主动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培养既懂经济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课程的结构和内容。
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社会对高职院校人才的需求,《经济法》课程组教师与有关工商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法院等企业、行业和司法部门的法律专家经过深入、细致地分析,依据能力复杂程度整合典型工作任务形成综合能力领域,遵循学生职业能力成长规律和认知规律,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由感性到理性,由易到难的学习规律和学生毕业后从事经济活动中进行依法管理工作的实际所必需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确立了以企业经济法律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律实务、市场行为实施与规制管理、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劳动者保护与社会保障、经济纠纷的解决等6个项目模块,建立了认识企业与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与管理、合伙企业设立与管理、公司设立与管理等16个工作任务,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按照企业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要求,以任务导向、项目驱动组织教学内容,构建课程结构体系,体现了《经济法》课程以理论知识的运用为途径,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功能和教育功能。
《经济法》课程立足于职业能力的培养,对课程内容的选择标准做了根本性的改革,以过程性知识为主,陈述性知识为辅,打破了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和课程教学,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构建相关的理论知识,并发展职业能力,根据工作任务相关性及工作能力复杂程度对工作过程进行系统化,形成行动领域。
校企(行业)共同设计和开发了以企业经济法律基础理论等6个项目模块,认识企业与经济法等16个工作任务,内容的选取以必需、够用为度,突出课程的实用性,并根据学院内外的教学资源条件,安排了16个教学实训实践项目,构建了课程内容体系。
每个项目模块对项目目标、项目任务、教师知识与能力要求、学生知识与能力准备、教学材料、使用工具、实施步骤等提出要求,使课程内容既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又体现了高职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并融合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知识和态度的要求。
目前我国企业法律顾问、会计证、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和职称晋升等涉及到经济法知识的考试,高职院校应把《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与各种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知识、技能、职业素养有机结合起来,这样可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实现知识和能力的融合,职业目标和教育目标的融合,落实教育部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的制度。
高职院校学生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以满足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掌握企业经济法律实务中的工作技能,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崇尚法律精神,提高防范风险和解决纠纷的能力,为大学生今后就业、创业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做好《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要建立一支业务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
经济法教师应优先从有民商经济法学历背景的教师或毕业生中选聘,做好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经济法教师要密切关注当前理论研究与经济立法的最新动态,积极开展教科研、学习、进修、访问、交流等活动,积极从事经济法律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如担任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制宣传员、仲裁员、人民陪审员等职务,不断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和法律服务的专业技能。
同时还应聘任律师、法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职业人士作为实践教学兼职教师,加强双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各自的专长,共同做好《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经济法教材要适应经济法律的时效性、实践性和政策性较强等特点,及时关注法律的立、改、废和司法的动态,做好教材编写和修订,加强教材建设工作,以适应经济法教学的需要。
我们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吸收了当前经济法律研究和经济立法的最新成果,并依据企业行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精心选取设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编写出版了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规划教材《经济法律实务》。
这本教材理论与实训结合,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点,已被多家高职院校选用。
4.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在经济法教学活动中,坚持“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本位的教育教学模式作为教学改革的主线,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以任务导向,项目驱动组织教学。
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全面参与信息收集、计划制订、做出决策、实施计划、反馈控制、评估结果等教学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咨询者和伙伴,教师要培养学生的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专业能力,使之在学校能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通过学生自己的学习实践或行动来提高职业能力和教学效果。
《经济法》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的课程,除了具有传统法学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技术性和应用性较强的特点。
《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关键是在教学中要坚持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从学生主体性入手选择教学方法,加强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经济法》课程特点和职业技能形成的内在规律,综合地运用互动式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小组讨论法、专题演讲教学法、讲座式教学法、多媒体网络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
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教、学、做”相结合,教师主导与学生自主相结合,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相结合等多种教学手段,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实习实训,把法律知识与现实经济生活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创建经济法精品课程网站,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为学生创设网络学习平台,并运用E-mail或qq工具进行交流,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实现在线交流,开展网上辅导答疑、互动讨论等,全方位地拓展了学习空间,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了学生的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考核方式多元化。
不断完善《经济法》课程考核标准,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发展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